第一節西漢政治概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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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社會生産才能緩慢地恢複并發展起來。

     在封建社會裡,領主割據勢力常是大亂的一個發動者。

    特别是漢初,割據勢力比中央集權的力量大。

    漢高帝把割據勢力削弱了,這是他政治上的大成功。

     消滅異姓王&mdash&mdash漢高帝垓下戰勝,主要依靠韓信、彭越、英布三個猛将的會師。

    項籍死後,當時據地稱王的人有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韓國貴族)、長沙王吳芮(音銳ruì)、趙王張敖、燕王臧荼、閩越王無諸(越王勾踐後裔)、南粵王趙佗。

    這些異姓王除了吳芮、無諸、趙佗三人在本國内起着保境安民的作用,其餘都是統一的障礙。

    漢高帝采用各種方式,數年間把障礙各個消滅。

    楚王韓信被廢後叫冤說:“狡兔死,走狗烹;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

    天下已定,我固當烹”。

    韓信這一類野心家自以為有大功,應當割地稱王,但從人民要求統一的觀點看來,不消滅這些割據者,即使希望戰禍暫停也是不可能的。

    漢高帝殺功臣,客觀上符合人民的利益,因為人民迫切需要休息。

     分封同姓王&mdash&mdash新起的漢朝廷,實力不能通達到全國,有必要分封諸王。

    漢高帝一面消滅異姓王,一面陸續封兒子劉肥為齊王、劉長為淮南王、劉建為燕王、劉如意為趙王、劉恢為梁王、劉恒為代王、劉友為淮陽王,又封弟劉交為楚王,侄劉濞為吳王。

    這些王國的重要官吏是漢朝廷派遣去的,法令也是漢朝廷制定的,諸王多是幼童,在封地内權力遠不如異姓王那樣大,漢朝廷因此有時間來充實自己的統治力,到一定時期消滅這些半割據的同姓王國。

     遷徙豪強&mdash&mdash秦始皇遷徙山東豪富到關中,企圖鏟除領主殘餘勢力。

    秦項戰亂中,證明山東豪富仍擁有強大的實力。

    漢高帝遷徙六國國王後裔、豪傑名家及齊國田氏、楚國昭氏、屈氏、景氏、懷氏五大族共十餘萬人入關,給與好田宅,使在關中建立新家業。

    山東舊豪強被遷徙,新豪強還沒有興起的空隙間,人民獲得休息的機會。

     漢高帝在位七年,規定與民休息的政治方針,給盛大的漢朝奠定了基礎。

     在漢高帝奠定的基礎上,西漢一朝發展與衰落可分為前、中、後三個時期。

     前期(前一九四年&mdash&mdash漢惠帝元年至前一四一年&mdash&mdash漢景帝後三年,凡五十四年) 漢惠帝用曹參為相國。

    曹參師事道家大師蓋公(蓋音葛gě),一切遵守蕭何所定法令,實行清靜無為與民休息的政治。

    西漢前期黃老刑名之學在政治上居指導地位,秦項大亂以後,這種政治思想确是适合全社會的需要,特别是農民,更感到統治者清靜無為的必要。

     戰國時期,到處是萬戶大邑。

    經秦朝殘酷的剝削與八年戰争的破壞,再加大饑荒,人相食,漢初萬戶大邑存留不過二三千戶,人口可驚的減耗了。

    漢惠帝兩次築長安城,征發附近六百裡内男女夫役,每次都隻有十四萬五、六千人。

    京師附近人口如此稀疏,其他地方可以推想。

    漢景帝時中原地區戶口一般增加一倍至三、四倍,大體上恢複戰國時人口。

    吳是南方大國,有縣五十三。

    前一五四年,吳王劉濞反叛,征發全國六十二歲以下,十四歲以上男子,僅得二十餘萬人,平均一縣約四千人,足見較遠地區仍是荒涼景象。

    從人口恢複的遲緩看來,人民要求休息将是何等的迫切。

     漢惠帝獎勵人口增殖與土地開墾,令民女十五歲至三十歲不出嫁,分五等罰錢。

    又免力田人徭役終身。

    漢文帝是著名節儉的皇帝。

    他親耕藉田,提倡農耕,免收天下農田租稅凡十二年。

    漢景帝即位,收民田半租。

    漢高帝定租率,十五稅一,半租是三十稅一,這确是極輕的租稅。

    西漢在文、景兩個皇帝統治下,前後三十九年,終于獲緻了超過戰國時期的經濟繁榮。

     三十稅一制,鼓勵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戰後廣大荒地逐漸被開墾出來,流亡戶也逐漸回到故鄉來。

    擁有小塊耕地的農民,占農民戶口中的極大多數,這是西漢前期社會繁榮的真實基礎。

     三十稅一制也鼓勵了商賈、地主兼并農民的積極性。

    商賈地主使用操縱物價,放高利貸等方法,奪取農民的田宅,奪取農民的子女和農民本身做奴隸。

    随着兼并的逐漸盛行,各地方都出現豪強勢力。

    《史記?貨殖傳》所說的“素封”與所謂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縣,下富霸一鄉一裡,就是割據性的大小豪強。

    西漢後期直到南北朝,豪強常是影響政治的一個嚴重力量。

    西漢前期開始成為兩漢定制的三十稅一制應是造成豪強勢力的一個主要原因。

     西漢前期對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