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系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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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橫枝岡,為敵截擊。

    映典中彈被擒死,軍中無主,遂以潰散,此吾黨第九次之失敗也。

    時予适從美東行,至三藩市。

    聞敗而後,則取道檀島、日本而回東方。

    過日本時,曾潛行登陸,随為警察探悉,不準留居。

    遂由橫濱渡槟榔嶼,約伯先、克強、漢民等來會,以商卷土重來之計劃&hellip&hellip時各人親見槟城同志之窮。

    予乃招集當地華僑同志會議,勖以大義。

    一夕之間,則醵資八千有奇。

    再令各同志擔任到各埠分頭勸募,數日之内已達五六萬元&hellip&hellip既有頭批的款,已可分頭進行。

    計劃既定,予本拟遍遊南洋英荷各屬,乃荷屬則拒絕不許予往,而英屬及暹羅亦先後逐予出境&hellip&hellip予遂不得不遠赴歐美矣。

    到美之日,遍遊各地,勸華僑捐資,以助革命,則多有樂從者矣。

    于是乃有辛亥三月二十九廣州之舉。

    是役也,集各省革命黨之精英,與彼虜為最後之一搏。

    事雖不成,而黃花岡七十二烈士轟轟烈烈之概,已震動全球;而國内革命之時勢,實以造成矣。

    此為吾黨第十次之失敗?(《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 乙 同盟會 光緒三十一年七月成立同盟會,推孫中山為總理,黃興為總務,實主持革命事。

    留日學生多入會,士官學生加盟者尤衆,後來新軍起義,即由于此。

    同盟支會遂遍設于内地各省,海外亦多有之。

     是年(光緒三十一年)六月,孫總理自南洋抵日本,邀集全國各省留日有志者。

    于是月二十八日,開會于東京麴町區桧町内田良平寓所。

    到會者有總理、黃興、陳天華、宋教仁、馮自由、張繼、梁慕光、吳春陽、程家柽、黎勇錫、胡毅生、朱少穆、但焘、時功玖、田桐、曹亞伯、馬君武、董修武、鄧家彥、張我華、何天炯、康寶忠、謝良牧、劉道一、蔣尊簋、張伯喬、汪兆銘、朱大符、古應芬、金章、杜之杕、姚粟若、魯魚、柳聘侬、孫元、李四光、宮崎寅藏、内田良平等六十餘人。

    除甘肅一省外,餘十七省人皆有到者。

    首由總理說明開會理由,并提議定名為中國革命同盟會。

    衆以本會為秘密組織,恐為實行之阻礙,卒以讨論結果,簡稱中國同盟會。

    時有主張對滿同盟會者,總理謂革命黨宗旨不專在排滿,當與廢除專制、創造共和,并行不悖。

    衆贊成。

    次提議以“驅除鞑虜、恢複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為誓辭。

    某某數人于“平均地權”有疑義,要求取消。

    總理乃起而詳細解釋,卒以大多數通過。

    次由黃興提議,請贊成者書立誓約。

    于是會衆由總理執行舉手宣誓式。

    宣誓之外,總理并授以秘密口号“漢人、中國物、天下事”三事,随與各會員一一行新握手禮。

    繼複由衆公議各會員盟書,于幹事部未成立前,暫付托總理保管。

    而總理盟書,則衆推黃興保管&hellip&hellip衆複推舉馬君武、汪兆銘、陳天華等,為會章起草員。

    十日後,複假赤阪區霞關子爵阪本金彌邸,開第二次成立會&hellip&hellip是日,通過會章後,投票選舉孫公為總理,黃興為庶務,陳天華為書記,宋教仁、程家柽等為交際,謝良牧為會計,鄧家彥為執法部長,馮自由、汪兆銘等為評議員。

     (馮自由《中國革命運動二十六年組織史》) 同盟會為興中會、光複會、華興會合組而成。

    興中由孫中山主之,多粵人及海外華僑。

    光複由蔡元培、章炳麟主之,多江浙文士,徐錫麟發難于安慶,最足振動人心。

    華興由黃興主之,多兩湖人士,屢起兵湖湘間。

     民國紀元前二十年壬辰(1892年),總理創設興中會于澳門。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 甲午,中山在檀島已極力籌饷,為革命進行之需。

    及歸香港,即與鄭士良、陸皓東、黃詠襄、陳少白、楊鶴齡、尤烈諸人,拟聯絡全省革命同志,擴大興中會之組織,以利進行。

    因聞楊衢雲、謝贊泰等所設輔仁文社,宗旨相同,于是孫楊兩派,遂于乙未正月廿七日合并為一。

    仍定名曰興中會,設總機關于士丹街十三号,榜其名曰乾亨行。

    凡入會者須一律宣誓,其誓詞曰“驅除鞑虜,恢複中國,創立合衆政府。

    倘有貳心,神明鑒察。

    ” (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 興中會自乙未敗後數年,會長一職,仍由楊衢雲肩任,并未改選。

    惟在楊南遊期間,與各省會黨及日本志士之交際,概由中山任之。

    故中山已不啻為事實上之會長。

    及己亥冬,畢永年與哥老會龍頭李雲彪、楊鴻鈞、張堯卿、辜天祐等,有聯合各秘密會黨,奉中山為首領之議。

    遂有人諷楊辭職讓孫,期免黨内糾紛。

    适楊于是年十二月廿四日乘日輪倉丸至香港,遂以此征求謝贊泰同意。

    謝亦贊同,楊于是提出辭職,并薦中山自代。

    未幾,興中、三合、哥老三會代表在香港開會,同舉中山為總會長。

    并特制總會長印章,由日人宮崎寅藏赍往橫濱,上諸中山。

    其所以特稱總會長,即明示中山之被舉,由于三會之公意,與普通會長不同也。

     (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 餘年十三四,始讀蔣氏《東華錄》,見呂留良、曾靜事,怅然不怡。

    辄言有清代明,甯與張李也。

    弱冠睹全祖望文所述南田、台灣諸事甚詳,益奮然欲為浙父老雪恥。

    次又得王夫之“黃書”,志行益定。

    而光複會初立,實餘與蔡元培為之魁,陶成章、李燮和繼之,總之不離呂、全、王、曾之舊域也。

     (章炳麟《光複軍志序》) 癸卯年(光緒二十九年)秋,軍國民教育會實行員襲寶铨自日歸國。

    是冬,與同志組織光複會,為進行機關。

    群推蔡元培為會長,會址暫設愛國女學堂。

    徐錫麟、呂熊祥、趙卓、蔡元康、秋瑾、陳伯平、馬宗漢、劉光漢、吳春陽等先後訂盟。

    入會者以皖、湘兩省志士為多。

     (馮自由《中國革命運動二十六年組織史》) 甲辰(光緒三十年)年春,湘人黃轸(後改名興)、劉揆一、陳天華、楊守仁等,在日本發起華興會&hellip&hellip夏秋間,自日返長沙,由劉揆一介紹哥老龍頭馬福益合作。

    更由同志陳天華、章行嚴、譚人鳳、劉道一、蕭堃、柳繼貞、鄒永成、宋教仁、胡瑛、柳聘侬諸人,各分途進行。

    楊守仁則駐上海,策應一切。

    會員先後加盟者四五百人,多屬學界分子。

    因聯絡秘密會黨,頗不便利,黃、劉等乃于華興會外另設同仇會,專為聯絡會黨機關&hellip&hellip黃、劉、馬等之大計劃,預定于甲辰九月,清太後萬壽節日,在長沙、嶽州、衡州、寶慶、常德等處,分五路起事&hellip&hellip有會黨何少卿、郭鶴卿二人,以機事不密,在湘潭縣城被縣吏逮捕,其大體計劃,亦被探悉&hellip&hellip未幾,湘撫派兵查緝各黨人寓所,全城騷擾。

    黃乃避居吉祥巷耶教聖公會,由牧師黃吉廷、同志曹亞伯保護出險。

    劉亦繞道赴漢口,得免于難。

    馬福益由湘潭逃桂,次年返湘,欲圖再舉,為湘撫端方擒殺 (馮自由《中華革命運動二十六年組織史》) 同盟會既成立,首發布三民主義。

     予維歐美之進化,凡以三大主義:曰民族,曰民權,曰民生。

    羅馬之亡,民族主義興。

    而歐美各國以獨立,專制仆而立憲政體殖焉,世界開化,人智益蒸,物質發舒,百年銳于千載。

    經濟問題,繼政治問題之後,則民生主義躍躍然動,二十世紀,不得不為民生主義之擅場時代也。

    是三大主義,皆基本于民,遞嬗變易,而歐美之人種,胥冶化焉。

    其他施維于小己大群之間,而成為故說者,皆此三者之充滿發揮而旁及者耳。

    今者中國,以千年專制之毒而不解,異種殘之,外邦逼之,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殆不可以須臾緩。

    而民生主義,歐美所慮積重難返者,中國獨受病未深而去之易。

    是故或于人為既往之陳迹,或于我為方來之大患。

    要為繕吾群所有事,則不可不并時而弛張之。

    嗟夫,所陟卑者,其所視不遠;遊五都之市,見美服而求之,忘其身之未稱也。

    又但以當前者為至美,近時志士,舌敝唇枯,惟企強中國以比歐美。

    然而歐美強矣,其民實困。

    觀大同罷工,與無政府黨、社會黨之日熾,社會革命,其将不遠。

    吾國縱能媲迹于歐美,猶不能免于第二次之革命,而況追逐于人已然之末軌者之終無成耶?夫歐美社會之禍,伏之數十年,及今而後發見之,又不能使之遽去。

    吾國治民生主義者,發達最先,睹其禍害之未萌,誠舉政治革命、社會革命畢其功于一役,還視歐美,彼且瞠乎後也。

     (孫文《民報發刊詞》) 《民報》撰著人曰章炳麟、汪兆銘、胡衍鴻、陳天華、朱大符、劉師培、湯增璧、甯調元、宋教仁、黃侃、汪東。

    而自外投稿,則有馬君武、呂占東、白逾桓、景定成、雷昭性、田桐、仇式匡等若幹人。

    經理始為董修五。

    繼為黃樹中。

    陶成章則出名向日政府立案。

     (李根源《雪生年錄》卷一) 丙 黃花岡 黃花岡死事者百餘人,皆一時俊彥。

    當時有以為革命無法進展,乃為最後之一擊者。

    又有以為此種類似暴動之舉,絕無成功之希望者。

    後來武昌起義,其始亦不過一二百人,所不同者,武昌能得内應,而黃花岡則否。

    然黃花岡之事,激動全國人心,影響至巨,人人皆以為清廷旦夕将亡。

    宣傳上之成功,視攻城得地者,相去不可以道裡計。

    清之亡,雖由英與袁世凱交構于其間,若人心未去,交構者亦無所施其伎倆也。

     原議三月十五日為發難期,繼而不能不緩者,一則美屬款未到齊;二則溫生才事件發生,省會戒嚴,欲待防稍弛;三則日本之械其大數尚未到&hellip&hellip然早知四月初有二标退伍之确耗,則時期亦隻能盡三月底&hellip&hellip省中已預定二十九舉事&hellip&hellip讵二十七張鳴岐、李準調巡防二營回省,以三哨助守龍王廟高地,毅生即提議改緩時期。

    陳炯明和之,宋健侯(宋伯先在省之代表也)亦以為然,姚雨平則反對&hellip&hellip後林時爽、喻雲紀到克處言,不特不能改期,且須速發,方可自救。

    以巡警早四五日已有搜索戶口之劄,旦夕必發也。

    克以二兄之決心,則欲集三四十人攻督署,以殺張鳴岐。

    議亦決&hellip&hellip二十八日,陳炯明、姚雨平偕到報告雲,調來順德三營,内多同志,其哨官十人中八為同志&hellip&hellip克仍攻督署;姚雨平任攻小北門,占飛來廟,并迎巡防營及新軍;炯明攻巡警教練所;毅生以二十餘人守大南門,約定二十九午後五點半鐘同發。

    臨時克與所部由小東營出,槍殺巡警于道,疾行而前,入督署&hellip&hellip克與林時爽、朱蟄伸、李文甫、嚴骥君等親行遍搜,無一要人&hellip&hellip(二十六七,毅生已疑陳鏡波為偵探。

    )&hellip&hellip初入督署時,僅死三人。

    已出,則林時爽于東轅門招撫李準之先鋒隊(以伯先部常言,李準部下已運動多人)。

    突攻,腦中槍而死。

    克中傷右手,斷兩指。

    他同志亦有數人死于衛隊門首者。

    時就所餘部,分為三路:克與十人出大南門,欲與巡防營接應;徐維揚以花縣四十人欲出小北門,與新軍接應;餘則川、閩同志及安南、南洋同志往攻督練公所。

    福建方聲洞與克出,行最先。

    遇巡防營于雙門底,見其并無相應之号,且舉槍相向。

    方乃發手槍殺其哨弁一人,敵槍環攻方,死之。

    克且戰且前&hellip&hellip以肩撞破一小店門,入之,從内發槍,中七八人&hellip&hellip克乃易衣而出,入河南女同志家。

    初二,始返港。

    (後乃知同時朱執信、鄭坤、何克夫三人得生還,餘則死矣。

    )喻雲紀兄與衆攻督練公所,途遇防勇,繞路攻龍王廟。

    一人當先,抛擲炸彈,防勇為之披靡,後失手遇害。

    李文甫攻督署時,非常猛烈。

    已出,傷其右足,後為虜獲,從容談笑而死。

    其餘殉國而死者,粵同志則有羅則軍、李子奎、李群、周華、王鶴明、杜君、馬昌、羅坤、韋雲卿;四川同志則有饒國梁、秦柄;閩同志則有林覺民、陳可欽、陳與新、劉六湖、劉元棟、陳更新、吳任之、馮郁莊、林尹民、郭炎利、郭钿官、郭天财、翁長祥、陳孝文、陳大發、林茂增、王文達、曾顯、劉藩、虞全鼎、周團生、吳順利、吳炎妹、吳七妹,尚有不知姓名一人。

    徐維揚(花縣人)部下之衆,死者二十四人,被捉在監者六人,負傷生還者十六人。

    朱執信攻督署,奮勇争先,迥非平日文弱之态。

    在二門為後列誤傷肩際,仍與克偕行至雙門底,遇敵相失。

    後入其門生家,易服出險。

    何克夫與防營亦力戰,負傷出大南門,過至戚家,匿三日而後出。

    鄭坤負傷出大南門,入一店&hellip&hellip四川熊克武,福建王以通、嚴骥,皆負重傷而出。

    克同攻督署者百三十人,内徐維揚四十人,劉古香十四人。

    此二部稍弱,餘則雖以朱執信、李文甫、陳與新之溫文,均敢先當敵,無絲毫怯懦之态,蓋義理之勇為之也。

    林時爽本同林覺民、陳與新在東籌有的款,将歸閩舉事,已來港,則同死于廣東。

    閩同志者多畢業高等專門學生,年少才美,傷心俱燼&hellip&hellip喻雲紀藥學畢業,能制炸彈炸藥,精衛北京事件,喻同謀,炸藥發見,再歸日本合藥&hellip&hellip羅則軍本有十八人,任毀電信局&hellip&hellip李文甫任五十人,攻石馬槽&hellip&hellip而二人再知定期二十九,則隻身赴難,殉戰而死。

    王鶴明、杜某某、李文楷事事勤慎&hellip&hellip倉猝戰死&hellip&hellip戰之翌日,海防同志李德山等數人走入米店,據米為壘,抛擲炸彈,營勇不敢近。

    張鳴岐下令焚燒,惟羅穩一人走免。

    伯先之代表宋健侯,亦輕裘緩帶之士,既已遣散其部下,獨與數人合克部攻督署,後不知如何被捉。

    各報登有宋玉琳,供詞慷慨,可以見其平生矣。

    龐越為高州吳川人,素運動廣州灣方面,此次亦遇害。

    石經武留宋健侯機關,遇害。

    其餘江、皖、湘、粵之士,雖未與戰,而陷在城内,因無辮被害者不少。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前編《黃興胡漢民海外報告書》) 是役黨人死者,莫知其确數。

    檢收遺骸,則得七十二人。

    潘達微叢葬于廣州之紅花岡,改紅花為黃花,曰黃花岡七十二烈士墓。

     方聲洞,福建閩侯。

    林盛初,廣西平南。

    徐佩旒,廣東花縣。

    韋樹模,廣西平南。

    徐禮明,廣東花縣。

    徐日培,廣東花縣。

    李炳輝,廣東肇慶。

    李晚,廣東東安。

    郭繼枚,廣東增城。

    徐廣滔,廣東花縣。

    遊壽,廣東南海。

    徐臨端,廣東花縣。

    李文楷,廣東清遠。

    周華,廣東南海。

    陳春,廣東南海。

    徐茂燎,廣東花縣。

    徐松根,廣東花縣。

    徐滿淩,廣東花縣。

    龐雄,廣東吳川。

    馮超骧,福建南平。

    韋榮初,廣西平南。

    江繼複,廣東花縣。

    徐昭良,廣東花縣。

    徐培添,廣東花縣。

    陳更新,福建閩侯。

    秦炳,四川廣安。

    徐應安,廣東花縣。

    勞培,廣東開平。

    曾日全,廣東花縣。

    徐熠成,廣東花縣。

    杜鳳書,廣東南海。

    陳與燊,福建閩侯。

    餘東雄,廣東南海。

    徐保生,廣東花縣。

    徐廉輝,廣東花縣。

    陳文褒,廣東大埔。

    韋統鈴,廣西平南。

    李文甫,廣東東莞。

    韋統淮,廣西平南。

    徐容九,廣東花縣。

    徐進炲,廣東花縣。

    程良,安徽懷遠。

    林覺民,福建閩侯。

    宋玉琳,安徽懷遠。

    馬侶,廣東番禺。

    陳潮,廣東海豐。

    陳清疇,福建連江。

    羅乃琳,福建連江。

    李德山,廣西羅城。

    喻培倫,四川内江。

    羅仲霍,廣東惠州。

    卓秋元,福建連江。

    胡應昇,福建連江。

    羅坤,廣東東南海。

    饒國梁,四川大足。

    林尹民,福建閩侯。

    黃鶴鳴,廣東南海。

    黃忠炳,福建連江。

    王燦登,福建連江。

    林西惠,福建連江。

    饒輔廷,廣東梅縣。

    李雁南,廣東開平。

    陳可鈞,福建閩侯。

    石德寬,安徽壽縣。

    陳發炎,福建連江。

    周增,廣東梅縣。

    林文,福建閩侯。

    劉六符,福建連江。

    劉元棟,福建閩侯。

    林修明,廣東蕉嶺。

    魏金龍,福建連江。

    張學齡,廣東興甯。

     (黃花岡七十二烈士碑) 辛亥以前革命軍起義簡表 2.川路風潮 自收回權利之風盛行于時,而後收回京漢鐵路,且定粵漢、川漢為商辦,随糧征股,久未興工。

    鄭孝胥獨創幹路國有之議,介陳寶琛以投盛宣懷,宣懷複由瑞澂以達于載澤,為三人起用之基。

    清廷遂定議以盛宣懷為郵傳部尚書,收回粵漢、川漢兩路為國有,命端方為督辦,借外款興修。

    實則度支告匮,在借日本及四國銀行團外款外,尚欲大借外款。

    苦無抵押,意在覓抵押品,而不在修路,故人心大憤。

     宣統三年二月壬辰,郵傳部會奏:“京漢路鐵路贖回時,借用度支部官款銀五百萬兩。

    今借日本正金銀行一千萬元,訂立合同,以二十五年歸還。

    此項借款除還清度支部外,作為各路還本還利之用&hellip&hellip”得旨:“著郵傳部尚書簽字。

    ” (《宣統政紀》卷四九) 宣統三年三月乙卯,度支部會奏:“拟定英、美、德、法四國銀行借款合同二十一款&hellip&hellip為畫一币制及興辦擴充東三省實業事務之用,總數一千萬鎊,利息五厘,折扣九五,還本以四十五年為期&hellip&hellip指定以東三省煙酒稅、出産稅、銷場稅、各省鹽斤新加價四項,每年共庫平銀五百萬兩,為頭次抵押&hellip&hellip扣支七萬五千鎊,以作酬費&hellip&hellip”得旨:“著度支部堂官簽字。

    ” (《宣統政紀》卷五一) 四月甲戌,谕:“&hellip&hellip饬部特借英、美、德、法四國銀行一千萬鎊,日本橫濱銀行一千萬元,專備改定币制、振興實業以及推廣鐵路之用。

    該管衙門自應竭力慎節,不得移作别用&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二) 盛宣懷為郵傳部尚書。

    宣懷外授意四品京堂鄭孝胥,條議鐵路國有利益,揭之報紙,以回視聽;内與度支部尚書載澤相結,極言鐵路商辦有百害無一利,且恐終不成。

    應仿外國制,收歸國有,一事權。

    時載澤方用事,陰助之。

    更風給事中石長信奏言,鐵路有幹路,有支路,支路可許商修,幹路必歸國有。

     (尚秉和《辛壬春秋》第二&bull四川) 己卯,谕:“&hellip&hellip中國幅員廣闊&hellip&hellip全國路政,錯亂紛歧,不分枝幹,不量民力,一紙呈請,辄行批準商辦。

    乃數年以來,粵則收股及半,造路無多;川則倒賬甚巨,參追無著;湘鄂則開局多年,徒資坐耗。

    竭萬民之膏脂,或以虛糜,或以侵蝕,恐曠時愈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誤何堪設想。

    用特明白曉谕,昭示天下,幹路均歸國有,定為政策&hellip&hellip各省分設公司集股商辦之幹路&hellip&hellip應即由國家收回,趕緊興築。

    除支路仍準商民量力酌行外,其從前批準幹路各案,一律取銷&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二) 郵傳部奏:“粵漢鐵路、鄂境川漢鐵路借款正合同簽字,勢難久延。

    請将該部批準前案,先行取銷。

    ”從之。

     (《宣統政紀》卷五二) 戊子,谕内閣:“端方著以侍郎候補,充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迅速前往。

    ” (《宣統政紀》卷五三) 庚寅,郵傳部會奏:“粵漢、川漢鐵路接議英、德、美、法各銀行借款合同,計二十五款,繕單呈進,并請旨簽字蓋印。

    ”得旨:“著郵傳大臣簽字。

    ” (《宣統政紀》卷五三) 七月甲申,禦史陳善同奏:“&hellip&hellip今盛宣懷事前毫無預備,徒仰仗借款,突然将批準各案,奏請一律取銷。

    各該路以十餘年之經營,千數百萬之籌集,一旦盡取諸其懷而奪之,而所訂借款合同,利率之高,虛折之多,抵押之巨,債權之重,又著著失敗,予人口實。

    各該省人民痛念前勞,怵心後禍,宜其奔走駭告,岌岌若不終日也。

    查給事中石長信之請定幹路支路辦法,在四月初七日,郵傳部之覆奏宣布國有政策在十一日,而借款合同之簽押在二十二日,一似政策之改定,實緣借款而發生也&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九) 川鄂、湘粵同持異議。

    鄂湘粵先已由郵部收股,出立借據,并付息二厘了結。

    而川股二千萬兩内,由川路公司竊用至四百萬兩,政府不肯承認。

    以至由争論而請願,請願而設立争路同志會,罷市罷學。

     五月辛醜,谕:“&hellip&hellip楊文鼎奏,湖南咨議局呈奏,湘路力能自辦,不甘借債,據情代奏一折。

    鐵路幹路收歸國有,業經定為政策,楊文鼎身任地方&hellip&hellip竟率行代為渎奏,殊屬不合。

    著傳旨嚴行申饬。

    ” (《宣統政紀》卷五四) 癸卯,又谕:“王人文電奏,&lsquo據四川咨議局呈稱,川省紳民自奉鐵路改為國有之命,紛紛函電,請饬暫緩接收,并請緩刊謄黃&rsquo等語,覽奏殊堪詫異。

    鐵道改歸國有,乃以商民集款艱難,路工無告成之望,川省較湘省為尤甚。

    且有虧倒巨款情事,朘削脂膏,徒歸中飽,殃民誤國,人所共知。

    朝廷是以毅然收為國有,并停收租股以恤民艱。

    既經定為政策,決無反汗之理。

    該省咨議局不明此意,辄肆要求,并有緩刊謄黃之請。

    是必所收路款侵蝕已多,有不可告人之處,一經宣布,此中底蘊恐不能始終掩飾,難保該局非受經手劣紳之請托,希圖蒙混,為延宕時期接續抽收之計&hellip&hellip王人文著傳旨嚴行申饬。

    ” (《宣統政紀》卷五四) 丙辰&hellip&hellip谕:“&hellip&hellip此次粵省因收回路事,突然倡議不用官發紙币,紛紛持票取銀&hellip&hellip著張鳴岐嚴饬地方文武,随時防範,認真彈壓,或有不法行為,立予拿辦。

    傥敢糾衆作亂,準如該督所請,格殺勿論。

    ” (《宣統政紀》卷五四) 戊午,谕:“&hellip&hellip度支部會奏&lsquo&hellip&hellip請将川、粵、湘、鄂四省所抽、所招之公司股票,盡數驗明收回,由度支部、郵傳部特出國家鐵路股票,常年六厘給息,嗣後如有餘利,按股分給。

    傥願抽本,五年後亦可分十五年抽本;未到期者,并準将此次股票向大清交通銀行照行規随時抵押;其不願換國家鐵路股票者,均準分别辦理,以昭平允。

    粵路全系商股,因路工遲滞,糜費太甚,票價不及五成。

    現每股從優先發還六成,其餘虧耗之四成,并準格外體恤,發給國家無利股票。

    路成獲利之日,準在本路餘利項下分十年攤給。

    湘路商股照本發還,其餘米捐租股等款,準其發給國家保利股票。

    鄂路商股并準一律照本發還,其因路動用赈粜捐款,準照湖南米捐辦理。

    川路宜昌實用工料之款四百數十萬兩,準給國家保利股票;其現存七百餘萬兩,願否入股,或歸本省興辦實業,仍聽其便&rsquo等語,籌劃尚屬妥協。

    著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迅速前往,會同各該省督撫,遵照所拟辦法&hellip&hellip實力奉行&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四) 六月壬辰&hellip&hellip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代奏:“四川紳民羅綸等二千四百餘人呈稱,疊讀收路國有谕旨,并盛、端兩大臣會同度支部酌定辦法,不敢從命。

    查盛、端兩大臣電稱,&lsquo川股由部籌還,必借洋債,必照湖北以川省部有之财政作抵&rsquo等語,是意在挾持川人,不還股款可知。

    又度支部會議細則,謂&lsquo公司股票如願領保息股票,除倒賬準不扣折&rsquo等語,是倒款固永不歸還,路本亦必扣折又可知。

    又度支部會奏,謂&lsquo湘粵商股一律照本發還,川路用款準給保路股票;其存款或令入股,或歸本省舉辦實業&rsquo等語,是川路雖有商股,不得如湘鄂商股照本發還又可知。

    部臣對待川民,種種均以威力從事,毫不持平,敢同聲籲于我皇上之前,惟裁察焉。

    ”得旨:“鐵路國有政策,早經宣示;借款合同,系有旨谕令簽押,決無反汗之理。

    該護督一再渎奏,殊為不合&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六) 川路總理李稷勳,効忠于清廷,于是川事乃益亟。

    李稷勳者,川漢鐵路駐宜總理。

    自鐵道國有政策頒布,李曾具呈郵部,謂該路即收歸國有,應俟從前支出各款,妥定歸結辦法,始由官局訂期接收,恐非倉卒所能完竣。

    嗣後關于工程材料,及工程司去留各事項,應如何辦理,統候裁奪。

    旋又進京面呈,宜、夔工程照常辦理,所有工項仍由川款開支。

    郵部因以宜夔路工,責成李稷勳悉心主持,即由郵部咨行川督,轉饬川路總公司。

    川人以李稷勳并無總公司之知會,股東之議決,四川總督之命令,擅自達部;郵部亦不問股東願否,辄定宜、夔工程,仍由川款開支,因具呈請川督代奏,嚴劾郵部。

    一面發傳單通告全川,罷市罷課,一切厘稅雜捐,概行不納,扣抵股息。

    時七月初一日事也。

    ”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二編) 宣統三年七月丁卯&hellip&hellip又谕:“電寄趙爾豐。

    據電奏,&lsquo四川股東會議論激昂,正在傳集勸誡。

    街市忽有匿名傳單,鼓動罷市、罷課情形&rsquo等語。

    此次該省激動情形,有無匪徒從中煽惑,著趙爾豐确切查明,嚴行彈壓&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八) 省中各街衢皆搭蓋席棚,供設德宗景皇帝萬歲牌,與馬皆不得過&hellip&hellip更有頭頂萬歲牌為護符。

     (《文獻叢編》第二十三輯《清宣統朝四川鐵路案》) 時袁世凱雖退居彰德,而與内閣徐世昌日由電報通消息。

    四川争路事起,世凱授意世昌,力主嚴辦,欲使時局敗壞,己得以乘機出山。

     七月丁醜&hellip&hellip又谕:“&hellip&hellip趙爾豐、玉昆等&hellip&hellip仍以交院議決暫歸商辦為請&hellip&hellip著傳旨申饬&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八) 川人争路之焰,至于極點,皆由郭孝可、羅綸、顔楷、張瀾等鼓吹而成,而蒲殿俊複暗中為之主謀,以為後援&hellip&hellip借口保路&hellip&hellip不納厘稅,實行抗糧抗捐。

    至(七月)十三,而逆書見。

    十六日,而起事之說已确。

    因于十五日,将該逆紳等誘入署中,一并拘留。

    在蒲殿俊家,搜得該逆黨寄羅綸信,有&lsquo倡舉大義、資助槍彈&rsquo等語,更屬憑證确鑿。

    當日午間,同志會黨聚集萬人,闖入督署,禁之不可。

    将及堂,不得已饬令開槍,斃數人,始行退去。

     (《文獻叢編》第二十三輯《清宣統朝四川鐵路案&bull趙爾豐電》) 七月十五日,九鐘,鐵路公司開股東會。

    先時,督院開列名單,來傳股東會會長及同志會各部長共十九人到院,稱北京來電,有好消息,立待磋商。

    登時往者有張表坊、羅子卿、江緒倫、鄧慕魯、葉炳成等五人。

    于是公司一時不能開會,專候回音。

    交午後一鐘,突有兵到公司,将大門封閉,衆人于是驚惶不知所以。

    問之隊官,稱由督院派來,保護公司&hellip&hellip于是人心生疑,請伊将門打開,當即派人出街探聽。

    果見各街口均駐巡兵,南院及各司道衙門尤多,巡兵圍守,四城門已閉,出入杜絕。

    又見趙督告示,嚴厲異常。

    其一示中雲:“此次所拿首要,均系煽亂之人。

    ”又一示雲“隻要拿首要,不問平民。

    首要諸人,業已就擒。

    議會解散,謠言勿聽。

    兵隊保護,匪徒難侵。

    擁擠上院,格殺勿論”等字樣。

    于是人心大憤,鬼哭神号。

    各街坊傳告各鋪家坐戶,無論老幼男女,各出一人,均頭頂先皇神位紙條,奔往南院請罪。

    被各處巡兵阻止,不聽,巡兵竟放槍擊斃商民數人。

    而人心猶不畏死,直投南院。

    又被趙督及軍官田征夔,立命親兵隊同巡兵擊斃數十餘人,受傷者較多。

     (渤海壽臣氏《辛亥革命始末記》) 七月辛巳,谕:“&hellip&hellip趙爾豐&hellip&hellip前奏川人抗糧抗捐等情,已屬目無法紀。

    茲複倡言自保,意在獨立,尤屬罪無可逭。

    著趙爾豐迅速查拿。

    如得有狂悖不法确據,實系形同叛逆,無論是否職官,即将首要人犯先行正法。

    并妥速解散協從,毋任蔓延為患。

    ” (《宣統政紀》卷五九) 壬午&hellip&hellip又谕:“電寄趙爾豐。

    電奏悉,川省逆黨借争路為名,鼓動愚民,意圖獨立,竟于十五日兇撲督署,肆行燒殺,并砍傷哨弁等數人,實屬兇惡已極。

    該署督力饬兵隊,将該逆黨分頭擊退。

    并先将首要蒲殿俊等,設法誘擒,辦理尚屬迅速。

    該署督以該省兵分力弱,請撥得力兵隊數千人來川一節,著瑞澂就近遴派得力統将,酌帶營隊,迅即開拔赴川&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九) 代表劉聲元、阮峘等既入都,上書郵傳部、都察院請代奏,并哭訴于慶王府,均不得要領。

    攝政王入朝,聲元等複攔與哀訴。

    王大怒,命遞解聲元等回籍。

    (四川谘議局副議長)蕭湘亦懼禍南歸。

    載澤恐湘歸煽亂,電瑞澂捕之,囚于武昌。

     (尚秉和《辛壬春秋&bull第二&bull四川》) 七月甲申&hellip&hellip又谕:“&hellip&hellip四川&hellip&hellip旅京紳商學界屢次開會,聚集多人,投遞呈詞&hellip&hellip著學部嚴饬各學堂管理各員,認真約束學生,照常上課,不準随意出堂,幹預外事。

    并著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嚴行禁止聚衆開會,多派兵警加意彈壓&hellip&hellip勸阻解散。

    傥或不遵,即行分别拿辦。

    并将自稱四川代表劉聲元,嚴密查拿,押解回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九) 清廷命岑春煊赴川查辦,複命端方率兵入川。

    春煊負氣返滬,川人争路愈烈。

    川路事起僅三月,而武漢起義,又三月而清以亡。

     七月乙酉,谕:“&hellip&hellip自鐵路幹路收歸國有,凡從前商股民股,均經饬部妥定辦法,明白宣示&hellip&hellip乃川人未明此意,開會演說,借端争執&hellip&hellip本月十五日,竟有數千人兇撲督署,肆行燒殺,并斃弁兵。

    似此目無法紀,顯系逆黨勾結為亂,于路事已不相涉,萬難再予姑容。

    已電饬趙爾豐相機分别剿辦&hellip&hellip勿任蔓延&hellip&hellip至該省商民一切路股,仍著郵傳部、督辦會辦鐵路大臣,遵旨妥速辦理。

    ” (《宣統政紀》卷五九) 癸巳,谕:“&hellip&hellip趙爾豐電奏,&lsquo自十五日亂民圍攻督署之後,是夜即有大面鋪牛市口民團數千人,麜集城下。

    連日又到有溫江、郫縣、崇慶州、灌縣、成都、華陽、雙流、新津、卬州、蒲江、大邑十餘州縣民團,每縣數起,每起數千人或至萬人。

    所到之處,搶掠燒劫,無所不為,附近居民紛紛逃徒。

    當經調派陸軍及巡防軍衛隊迎剿。

    乃各該團恃其勢衆,分四路圍城,并放槍炮,傷亡軍士。

    迨經回擊,猶敢抵死抗拒,及勢難支,始行敗退。

    嗣有大股匪團數千人,盤踞距省城五十裡之龍泉驿山頂,扼守險要,密列炮械,揚言進攻省城。

    迨官軍馳往剿擊,匪即開炮轟打。

    經軍隊于黑夜猛撲山上,占據山頂,奪獲大炮數十具,槍彈刀矛無算,匪遂下山紛竄。

    而西路犀浦中和場等處匪徒,亦經擊退。

    匪複分股圍攻雙流縣城,焚燒關廂街寺。

    官軍與之相持一晝夜,城圍始稍松解。

    竄擾犀浦中和場,并續竄唐家寺之匪,亦先後敗退。

    自十六日至今,連戰七日,擒斬甚多,奪獲刀矛旗幟約二千餘件,各路電線悉被砍斷,驿遞文件皆被截阻搜殺。

    現在各處仍複警報頻聞,拟俟城守稍固,即抽隊迎剿。

    先後陣擒被協愚民,均開導寬免&rsquo等語,辦理尚合機宜。

    該匪等先期散有調兵木簽,足見謀逆已非一日。

    及至逆謀敗露,立時四處響應&hellip&hellip亟宜早圖廓清。

    現在鄂軍已經行抵川境,黔省援軍亦經開拔,仍著趙爾豐嚴饬各軍分路剿辦&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五九) 八月戊戌&hellip&hellip又谕:“電寄趙爾豐。

    電奏雙流防軍已将彭家場攻開,斃匪甚衆。

    溫江崇慶之匪占踞要隘,新津、彭山兩縣已為匪踞,地方官皆被幽禁,成屬各縣幾于無地不匪,各州縣亦紛紛告警&hellip&hellip著趙爾豐饬知田振邦,嚴饬軍隊節節進行,迅速撲滅,毋任蔓延。

    ” (《宣統政紀》卷六○) 壬子&hellip&hellip又谕:“電寄趙爾豐。

    端方電奏,嘉定失守&hellip&hellip著該署督嚴饬各軍,迅将失守地方克複,不得少有延緩&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六一) 七月二十七日奉旨:“沈秉堃電奏川省變亂,&lsquo請饬郵傳部分備銀兩,散還零星民股。

    其川路虧倒股本,并饬部墊認,按股散還,追繳歸款&rsquo等語&hellip&hellip”二十九日又奉旨:“岑春煊電&hellip&hellip陳川省路股辦法&hellip&hellip著郵傳部速議具奏&hellip&hellip凡持有商辦股票者,準赴各省路局清理股票處挂号&hellip&hellip到局支取現銀,并換領國路股票&hellip&hellip”本(八)月初八日,奉谕:“&hellip&hellip依議。

    ” (盛宣懷《愚齋存稿》卷一八《遵旨議覆川省路股辦法折》) 川省風潮極急時,黨人龍鳴劍勸蒲殿俊以舉大事,蒲不可。

    龍鳴劍遂歸榮縣。

    蒲等于罷市後,猶複刊布光緒牌位,令人遍貼門首,焚香緻敬,以明非反抗清廷意也。

    黨人固羞之。

    亦有少數黨人,不惜貶損個人名譽,借以鼓動民心。

    如龍鳴劍、李朝甫、陳孔伯、方朝桢、陳子玉、王世傑諸人,皆外以同志會之名,内行革命之事,極言國有巨弊,政府惡劣,使人人知清之不可恃,非改革不可。

    故八月鄂省革命事起,四川省城未克,而各屬州縣已恢複數十處矣。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二編) 九月己巳,又谕:“資政院奏&hellip&hellip稱,&lsquo禍亂之源,皆郵傳大臣盛宣懷欺蒙朝廷,違法斂怨,有以緻之&hellip&hellip此次川亂之起,大半原因,即以該部奏定僅給實用工料之款,以國家保利股票,不能與鄂路商股一律照本發還。

    又将施典章等所虧倒數百萬,棄置不顧,怨苦郁結,上下争持。

    川亂既作,人心浮動,革黨叛軍乘機竊發。

    該大臣實為誤國首惡&rsquo等語&hellip&hellip盛宣懷著即行革職,永不叙用。

    ” (《宣統政紀》卷六二) 又谕:“&hellip&hellip查得川中罷市罷課,不戕官吏,不劫倉庫,絕非逆黨勾結為亂。

    其七月十五日民居失火,僅系南打金街民人自行失慎。

    人民因蒲殿俊、羅綸等被拘,赴轅請釋,統領田征葵擅行槍斃街正商民數十人。

    附近居民聞知,遂首裹白巾,奔赴城下求情,又為槍斃數十人,以緻衆情憤激。

    其所傳告之自保商榷書,并無獨立字樣,亦無保路同志會及股東會圖記,其中且有&lsquo皇基萬世&rsquo等語,并非出自蒲、羅等之手。

    又有搜獲之木牌血書,皆匪徒假托,非士人所為。

    川中官吏周善培、王掞、饒鳳璪等,複挾咨議局糾舉之嫌,構成冤獄。

    不納捐糧一說,系官紳聯合會内提倡,有&lsquo緩辦捐輸,以請息扣糧之議,并非股東實行征收國家租稅等語&rsquo。

    此次川事糜爛,既據端方查明,實由官民交哄而成,所有辦理不善之地方官,自應分别懲治&hellip&hellip王人文、趙爾豐均著交内閣議處。

    署松潘鎮總兵營務處總辦候補道田征葵,貪功妄舉,擅斃平民,著即行革職,發往巴藏,責令戴罪圖功。

    署提法使勸業道周善培,輕躁喜事,變詐無常;候補道王掞、王梓,結怨紳商,聲名素劣,均著即行革職。

    候補道饒鳳璪,資輕望淺,輿論不孚,著以同知候補,以昭炯戒。

    四川咨議局議長法部主事蒲殿俊,副議長舉人羅綸,度支部主事鄧孝可,翰林院編修顔楷,貢生張瀾,民政部主事胡嵘,舉人江三乘、葉秉誠、王銘新,對于匪事絕無幹涉,均著即行釋放。

    法部主事蕭湘,前被拘留,著一并免其置議。

    ” (《宣統政紀》卷六二) 3.革命之成功 甲 武昌起義 武漢居全國之中,唐才常亟欲據之,以号召四方,惜其事敗。

    自後謀革命者,無不以漢口租界為策源地。

    張之洞時,得告密之書,立即焚之,亦幸無事。

    瑞澂恃妻舅載澤用事,數年之間,由九江道而總督兩湖。

    時總督多加宮保,瑞澂亦欲得之,商于載澤,載澤告以惟捕革命黨,可以論功升賞。

    故瑞澂偵察革命黨最嚴,欲借以立功。

    時謀革命者多立會名,一二人倡之,數人和之,會名無定,人之數亦無定。

    會與會之間,亦不甚關照,知有孫中山、黃興而已,未嘗有約。

    然各省學堂、軍隊中,此類結合,多至不可紀極。

     光緒甲辰(1904年)春,武漢志士劉靜庵、呂槐廷、朱元成、時功璧、劉熙卿、時功玖、何季達、胡瑛、歐陽瑞骅等,常會集于武昌多寶寺街時宅,讨論革命進行方略。

    夏五月(六月)&hellip&hellip組科學補習所于武昌多寶寺街&hellip&hellip十月(十一月)&hellip&hellip張之洞派軍警圍搜&hellip&hellip科學補習所遭受破壞。

    未幾,黨人曹亞伯歸自日本,商之劉靜庵,圖再舉。

    以聖公會之日知會為革命機關,藉避耳目,而從事鼓吹革命,湖北軍學界參加者甚衆&hellip&hellip日知會自乙巳春組成以來,兩易寒暑,成績昭著。

    至丙午&hellip&hellip有沔陽郭瑤階者,因留日識胡瑛,偵知秘密,勒款不遂,乃報巡警道馮啟鈞。

    馮與外人交涉,封日知會,捕黨人胡瑛&hellip&hellip張難先、&hellip&hellip劉靜庵,均下武昌獄中&hellip&hellip戊申冬十月&hellip&hellip楊王鵬邀唐義友、郭撫宸、鄒毓琳、鐘畸、章裕昆,讨論團體名義。

    磋商至再,始定名為群治學社,外避目标,内策自治&hellip&hellip金台茶館&hellip&hellip在武昌小東門外三裡許&hellip&hellip地較僻靜,行人稀少&hellip&hellip十一月二十日(12月13日),于此開成立大會&hellip&hellip各發起人即盡力聯絡。

    未幾,四十一标姚鈞、廖湘芸、王守愚、蔡大輔、陸國其;三十一标李鑫、謝鹄臣諸同志,均先後加入&hellip&hellip嗣後派鄒潤猷往安徽,鄧剛往奉天,楊王異往上海,社内同志漸分布他處矣。

    四十二标祝制六&hellip&hellip與黃景賢等,秘密聯絡同志,鼓動革命&hellip&hellip章裕昆亦以群治學社組織情形相告,祝聞之喜。

    章即白衆意,拟以四十二标事相屬,祝諾&hellip&hellip先後加入者踵相接,群治學社勢力日見雄厚&hellip&hellip庚戌(1910年)湘饑。

    四月(5月),黨人鼓動饑民,以閉粜事,縱火焚撫署&hellip&hellip黃紳芗在鄂,聯合群治學社,發動響應&hellip&hellip風聲所播,群治學社之名于焉益著。

    鄂督瑞澂遂饬軍中嚴密搜檢&hellip&hellip工作進行,大感困難&hellip&hellip不能沿用群治學社名義&hellip&hellip決議易名為振武學社,擴大組織,各營标均設代表&hellip&hellip八月秋節(9月18日)在黃土坡開一天酒館,舉行成立大會&hellip&hellip由楊王鵬主席宣讀簡章,共推楊為社長,李六如任庶務兼文書&hellip&hellip施化龍到差&hellip&hellip即将楊王鵬撤差,李六如&hellip&hellip開除&hellip&hellip楊王鵬、李六如出營後&hellip&hellip将社務交蔣翊武主持&hellip&hellip振武學社經施化龍破壞,停頓兩月餘,風潮略靜。

    各标同志力促恢複。

    時已季冬,蔣翊武約詹大悲、劉複基、章裕昆等,開會于閱馬廠集賢酒館,讨論名稱及進行策略。

    詹主改為文學社,從之&hellip&hellip辛亥年元旦(1911年1月30日),開文學社成立大會于黃鶴樓之風度樓&hellip&hellip遂推蔣翊武為文學社正社長,詹大悲為文書部長,劉複基為評議部長,蔡大輔、王守愚為文書員,鄒毓琳為會計兼庶務&hellip&hellip均以擴大範圍為要,号召同志盡力介紹新同志入社&hellip&hellip時胡瑛在獄,蔣翊武辄往問策,故文學社之成功,胡贊襄之力實多。

    文學社成立僅月餘,而聲勢幾達湖北全軍&hellip&hellip決議在小朝街八十五号設立機關,推劉複基住社辦公。

    并增設總務部,推張廷輔任部長。

    時辛亥四月十二日(1911年5月10日)也。

     (章裕昆《文學社武昌首義紀實》) 共進會發起于日本東京。

    先是,中國同盟會于丁未新設十部,中有聯絡部,專以聯絡各省秘密會黨為職志&hellip&hellip一部分同盟會會員,組織共進會,專司此項聯絡任務&hellip&hellip此事進行異常秘密。

    其編制三等九級,一如同盟會&hellip&hellip鄂人居正、孫武、楊時傑、彭漢遺、劉英、劉鐵、向壽蔭等皆與焉。

    己酉三月,乃設總機關于漢口法租界長清裡&hellip&hellip辛亥正月&hellip&hellip會務進展極速&hellip&hellip而武昌軍學界同志,接談集會非常便利,愈見活躍&hellip&hellip文學社更和衷共濟,等于仲昆。

    乃于八月初三日,在胭脂巷機關開聯合大會,出席者有孫武、劉堯澂、胡祖舜、蔡大輔、鄧玉麟、李濟臣、蔡漢卿、彭楚藩、熊秉坤、馬榮、楊宏勝、蔡濟民、杜武庫、林翼友等。

    時蔣翊武赴嶽未返,公推孫武主席。

    主席報告共進會、文學社聯合經過後,即讨論首義方略及日期。

    決議乘八月十五中秋節日起事。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共進會始末》) 各營既先後出發(入川)。

    文學社與共進會&hellip&hellip拟定辛亥八月二十日(1911年10月11日)舉事&hellip&hellip辛亥八月三日(9月24日),炮隊盛發城等為入川同志餞行。

    至晚酒酣,忽拖炮出,謀舉事,管帶江明經制止,開除數人。

    外間風聲益緊。

    清吏慮中秋有變,特令各标營于十四日(10月5日)提前舉行中秋節,在營休息,不準外出,不準過量飲酒。

    十五日(10月6日)特别戒嚴,派軍隊逡巡,如臨大敵。

     (章裕昆《文學社武昌首義紀實》) 八月十九日,武昌起義之初,軍隊參與者不過一二百人,而喧傳張彪所部第九鎮全軍皆變,故瑞澂倉皇逃于兵輪。

    張彪所部一二千人尚與義師相持一二日,始退歸漢口。

     八月甲寅,谕:“&hellip&hellip電寄瑞澂。

    據電奏,&lsquo探知革黨潛匿武昌,定期十九日夜間起事,正饬防拿。

    &rsquo旋據齊耀珊電稱,&lsquo于漢口拿獲要匪劉耀璋一名,起獲僞印、僞示、僞照會多件。

    遂與統制張彪等督派弁兵,在省城内先後拿獲匪目匪黨三十二名,并起獲軍火炸彈多件。

    内有劉汝夔開槍拒捕,楊宏勝私藏軍械,彭楚藩語尤狂悖,當将該三犯訊明正法&rsquo等語。

    該革匪在鄂創亂,意圖大舉,實屬目無法紀&hellip&hellip即著嚴行研鞫,盡法懲治&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六一) 是晚(8月19日)七時,工程營後隊排長陶啟勝,查有該排兵士程正瀛槍内裝有子彈。

    又查有該排副目金兆龍,亦擦槍裝彈。

    遂傳谕金兆龍為何如此&hellip&hellip程正瀛&hellip&hellip即用槍柄向陶啟勝頭腦猛力一擊&hellip&hellip立時倒地。

    同時該營左隊兵士方興潛在營外,向營房擲一炸彈,響聲大震&hellip&hellip後隊正目熊炳坤借此一轟,群起嘩變。

    該營督隊官阮榮發及右隊隊官黃坤榮、司務長張文濤拔刀阻止,均為兵士所殺&hellip&hellip衆兵士即将營内子彈,搬取一空&hellip&hellip左隊司書生周定原謂:“爾輩&hellip&hellip當速到楚王台集合。

    ”衆兵士聞之&hellip&hellip一哄而出&hellip&hellip少頃即至&hellip&hellip他營尚無動靜&hellip&hellip共計工程第八營不到三百人。

    又慮瑞澂來襲,危險萬狀&hellip&hellip于是衆兵士舉左隊隊官吳兆麟為總指揮。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bull辛亥八月十九日武昌起義》) 當是時,駐紮武勝門外之第二十一混成協工程辎重等隊士兵李鵬升等,于自動發難後&hellip&hellip率領七十餘人繞道通湘門,以集中楚望台。

    中和門内步隊第二十九标二營排長蔡濟民,亦于發難後率領士兵二十餘人,與方興所領測繪學生八十人,先後向楚望台集合。

     (胡鄂公《辛亥革命北方實錄》) 城内工程第八營起義後,響應者僅炮隊第八标城外辎重、工程兩隊,測繪學堂學生及步隊二十九标約一排,共約二千餘人。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bull辛亥八月十九日武昌起義》) 是晚(8月19日)十二時,天微雨。

    各處電線均已割斷&hellip&hellip革命軍之炮隊迷于方向,礙難瞄準。

    各路進攻督署之隊伍,亦因督署教練隊在牆内鑿有槍眼,防禦極嚴,甚難前進&hellip&hellip吳兆麟&hellip&hellip傳令,各隊伍均在原地準備進攻&hellip&hellip将在楚王台之預備隊,挑選勇敢者百人,派周定原、曹飛龍、黃楚楠各帶兵一排,親自督率前進。

    楚王台之軍械局,暫令方興、李鵬升嚴守。

    吳兆麟行至工程營後街&hellip&hellip經王府口,到督署後側,即命衆兵士縱火&hellip&hellip猛烈射擊&hellip&hellip令炮隊向火光附近射擊&hellip&hellip吳兆麟因巷戰傷人太多&hellip&hellip專令炮隊猛烈向督署火光施放。

    又命炮隊分班向未響應之各營射擊。

    少頃,風益猛,火益烈,革命士氣愈久愈振&hellip&hellip捕獲督署折差馬某&hellip&hellip據稱,瑞制台一聞炮隊全體變了,即由督署後牆穿洞逃走&hellip&hellip出文昌門,到兵船上躲避&hellip&hellip吳兆麟&hellip&hellip即将瑞澂潛逃出城之事,傳知各隊&hellip&hellip前進将督署占領。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bull辛亥八月十九日武昌起義》) 八月二十日拂曉,革命軍遂将督署占領。

    革命軍占領督署之後,中和門外陸軍中學堂陸軍學生約千名,遂自動整隊荷槍進城,到楚望台集合,城内外各協标營留守士兵。

    亦先後齊集楚望台。

    步隊二十九标一、二兩營亦同時來歸,但所來隊伍均無長官,鹹由其目兵率領,集合楚望台,聽候指揮者。

    兆麟乃将全城各門劃定區域,命各部隊分區防守。

     (《辛亥革命北方實錄》) 先是,各省咨議局屢請開國會,湖北咨議局議長湯化龍為衆人所注目。

    至是群推化龍為都督,化龍以不習兵事,推協統黎元洪,成立湖北都督府。

    各省先後獨立者,皆稱都督,無所統一,久乃議先統一外交。

     馬榮、程正瀛等,帶隊至黃土坡劉吉文家&hellip&hellip請黎協統&hellip&hellip直至卧室搜查。

    斯時黎元洪&hellip&hellip問何事,馬榮曰:“特請統領到楚王台。

    奉總指揮吳兆麟命令,即有要事相商。

    ”黎無可如何,随帶其執事官王案瀾,同馬榮等向楚王台&hellip&hellip與吳兆麟晤面時,即謂兆麟曰:“你為什麼要革命?這是要全家誅戮的事。

    你學問很好,資格很深,你萬不該與革命黨共同革命。

    你若不革命,你在軍隊進級很易。

    請你快叫大衆各回各營。

    事情太鬧大了,更不得了。

    ”馬榮&hellip&hellip即拔刀向黎元洪來斫。

    吳兆麟喝止之&hellip&hellip吳當向&hellip&hellip黎雲:“&hellip&hellip今聞瑞澂與張統制等均已出走,僅統領一人在武昌城内。

    統領素愛軍人,甚得軍心,事已至此,實屬天意。

    隻好請統領出來維持大計&hellip&hellip”黎亦無語&hellip&hellip少頃,吳兆麟即請黎元洪到咨議局會議&hellip&hellip派人敦請之同志父老&hellip&hellip有湯化龍、胡瑞霖、張振武、李作棟、陳磊、陳宏诰、邢伯謙、李翊東、趙學魁、楊玉如、蘇成章、畢鐘、向籲谟、劉公、蔡濟民、徐達明、王文錦、吳醒漢、鄧玉麟、高尚志、周定原、高振霄、方定國、李國镛等,齊到咨議局會議廳,公推湯化龍主席&hellip&hellip于是大衆在咨議局商議進行各事宜&hellip&hellip一,以咨議局為軍政府。

    二,稱中國為中華民國。

    三,改政體為五族共和。

    四,規定國旗為五色,以紅、黃、藍、白、黑代表漢、滿、蒙、回、藏為一家。

    五,稱中華年号為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

    六,當以黎元洪為都督,布告地方。

    七,移檄各省,并照會各國領事,宣布滿清罪狀。

    八,布告全國國民并軍民長官。

    九,布告湖北各府州縣。

    十,軍政府緊要谕令。

    十一,緻書滿清政府。

    十二,布告漢族同胞之為滿洲将士者,促其覺悟。

    十三,軍政府暫設四部:(甲)參謀部;(乙)軍務部;(丙)政務部;(丁)外交部。

    十四,設立招賢館。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bull辛亥八月十九日武昌起義》) 乙 漢陽戰事 八月十九起義之事,為清廷所知。

    時軍機大臣載濤方在灤州,舉辦秋操,聞報倉卒停操,遽命陸軍大臣蔭昌率馮國璋之師,編為第一軍,南下平亂,而将士不甚用命。

    乃起用袁世凱為湖廣總督督師,命海軍提督薩鎮冰率海軍助之。

    鎮冰遂舉義。

     八月乙卯,谕:“&hellip&hellip瑞澂電奏,十八夜革匪創亂&hellip&hellip正在提訊核辦,革匪餘黨勾結工程營、辎重營,突于十九夜八鐘響應。

    瑞澂退登楚預兵輪,移往漢口&hellip&hellip瑞澂&hellip&hellip著即行革職,帶罪圖功&hellip&hellip并著軍咨府陸軍部迅派陸軍兩鎮,陸續開拔,赴鄂剿辦。

    一面由海軍部加派兵輪,饬薩鎮冰督率前進,并饬程允和率長江水師即日赴援。

    陸軍大臣蔭昌著督兵迅速前往,所有湖北各軍及赴援軍隊,均歸節制調遣。

    并著瑞澂會同妥速籌辦。

    ” (《宣統政紀》卷六一) 丁巳&hellip&hellip谕:“湖廣總督著袁世凱補授,并督辦剿撫事宜。

    ”&hellip&hellip又谕:“袁世凱現簡授湖廣總督,所有該省軍隊暨各路援軍,均歸該督節制調遣。

    蔭昌、薩鎮冰所帶水陸各軍,并著袁世凱會同調遣,迅赴事機,以期早日戡定。

    ” (《宣統政紀》卷六一) 九月庚午,谕:“湖廣總督袁世凱著授為欽差大臣&hellip&hellip凡關于該省剿撫事宜,由袁世凱相機因應,妥速辦理。

    軍情瞬息萬變,此次湖北軍務,軍咨府陸軍部不為遙制,以一事權,而期迅奏成功。

    ” (《宣統政紀》卷六二) 黃興自日本馳歸,被推為總司令,與清軍相持。

    馮國璋亦一戰而克漢陽。

    幸江蘇第八鎮舉義,會聯軍攻克南京,得失相抵。

    黃興被推為大元帥,往上海組織北伐軍。

     八月二十一日正午,漢口光複&hellip&hellip命何錫藩繼任防禦漢口&hellip&hellip張彪、張錫元&hellip&hellip在劉家廟以南占領陣地防禦民軍&hellip&hellip二十五日&hellip&hellip我軍步炮隊齊向敵還擊&hellip&hellip齊喊殺敵,聲震如雷。

    清軍潰退,我軍追殺益猛&hellip&hellip敵軍大敗,我軍追蹑至三道橋停止。

    清軍退至滠口&hellip&hellip二十七日,張景良奉命為漢口指揮官,所有軍隊悉歸節制&hellip&hellip司令部設劉家廟車站&hellip&hellip二十九日拂曉,第二協令謝元恺之一标,潛由三道橋陸續赴滠口。

    滿軍步哨已發覺,鳴槍,謝标隊伍猛進&hellip&hellip敵用機槍掃射&hellip&hellip死傷甚重&hellip&hellip仍退回原地。

    兩軍在三道橋兩端,各用炮射擊&hellip&hellip(九月)初五日,陽邏海軍乘拂曉天黑,偷入谌家矶,徑抵造紙廠江岸,向我軍防禦陣地側面猛擊,将我散兵壕内及附近之兵擊死五百餘名。

    劉家廟亦無端起火,彈械糧秣盡遭焚如,軍心由是搖動退卻。

    而滠口敵軍&hellip&hellip複用機槍掃射,水陸夾攻,我軍無力抵禦,造紙廠遂為敵軍占領&hellip&hellip我軍不得已退至大智門,始占領陣地。

    劉家廟亦為敵有&hellip&hellip是日正午,我軍誓圖報複&hellip&hellip于午後一時開始進攻&hellip&hellip齊向劉家廟攻擊,士氣極盛。

    清軍在劉家廟用機關槍及步炮隊頑強抵抗,彈如雨注。

    我軍冒彈猛進&hellip&hellip與敵肉搏&hellip&hellip奪回劉家廟,複向造紙廠追擊&hellip&hellip初六日拂曉,清軍乘我軍未前進時,一由造紙廠,一由姑嫂樹,分兩路&hellip&hellip攻擊我軍&hellip&hellip兩軍相持一日,戰至天晚,我軍終向大智門新停車場附近退卻,清軍複占領劉家廟一帶。

    時軍政分府得同志報告,謂指揮張景良已通敵&hellip&hellip旋奉命将張景良、劉錫祺、羅家炎三人正法。

    景良誅後,都督即委派姜明經為漢口指揮官&hellip&hellip初七日&hellip&hellip我軍在大智門新停車場一帶防禦清軍&hellip&hellip敵軍進&hellip&hellip我軍猛撲追殺&hellip&hellip其時黃興&hellip&hellip自滬抵漢&hellip&hellip乃公推黃興為總司令&hellip&hellip至漢則以歆生路滿春茶園為總司令部&hellip&hellip正部署間,敵酋王占元、陳光遠、鮑貴卿等,已帶隊侵至六渡橋&hellip&hellip初十日&hellip&hellip兩軍仍在歆生路附近,以炮火戰鬥,皆未前進&hellip&hellip十一日午前十時,敵借歆生路附近房屋掩護,用機關槍猛射&hellip&hellip敵乘機放火,燒歆生路房屋,使我軍失所依托,複用重炮猛擊&hellip&hellip午後二時&hellip&hellip下令各部隊退防玉帶門。

    敵即節節縱火燒市街商店,燒一段即占據一段&hellip&hellip十二日,漢口被敵軍縱火延燒,市民遷徙淨盡,糧秣給養極其困難,我軍因陸續向漢陽退卻。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漢口戰事始末》) 九月十三日下午,總司令黃興赴漢陽,組織總司令部&hellip&hellip李書城&hellip&hellip為參謀長&hellip&hellip二十四日午前九時,總司令集合各部隊長官,在司令部開軍事會議,規定攻擊計劃&hellip&hellip二十六日&hellip&hellip我炮隊及兵工廠附近一帶之步兵,并武昌鳳凰山炮隊,俱開始射擊漢口。

    滿軍炮隊亦向我炮隊還擊。

    五時,橋梁架設完竣&hellip&hellip午後十時,部隊陸續前進&hellip&hellip渡河&hellip&hellip滿軍聞我軍渡河,射擊甚烈&hellip&hellip我軍各部隊死傷甚衆,仍勇往直前&hellip&hellip二十七日午前三時&hellip&hellip我軍前進占領玉帶門一帶&hellip&hellip午後二時&hellip&hellip滿軍&hellip&hellip複占玉帶門&hellip&hellip我軍死傷頗衆&hellip&hellip是日,決定固守漢陽&hellip&hellip(十月)初二日午前七時,滿軍在三眼橋附近,與我軍戰鬥甚烈&hellip&hellip午後六時&hellip&hellip滿軍則進據仙女山&hellip&hellip山地勢高,一可瞰制漢陽,一能側擊大别山。

    漢陽極形危險,非速驅逐,漢陽難保&hellip&hellip初三日午前五時,我步隊第七标由花園開始進攻&hellip&hellip午後二時,滿軍逐漸增加,火力益猛&hellip&hellip我軍因火力不支,退占大吳灣西北高地及扁擔山、湯家山之線&hellip&hellip于是敵軍将出全力以攻漢陽&hellip&hellip初四日&hellip&hellip午前六時三十分,滿軍機關槍向我軍開始射擊&hellip&hellip是夜&hellip&hellip滿軍已進扁擔山花園之線&hellip&hellip初五日,我軍在十裡鋪一帶防禦&hellip&hellip同時,滿軍在漢口炮隊亦向十裡鋪注射,我軍傷亡甚重&hellip&hellip目下軍無鬥志&hellip&hellip漢陽更形危迫&hellip&hellip是日兩軍在十裡鋪相持,彼此無進展&hellip&hellip初六日午前六時,滿軍在漢陽兵力逐漸增加,由花園以北向我十裡鋪繞攻&hellip&hellip彈下如雨&hellip&hellip(我)軍心渙散。

    午前十一時,滿軍漸漸前進,火力益猛&hellip&hellip初七日晨,總司令亦退回昭忠祠,十裡鋪遂失&hellip&hellip午前十時,總司令已渡江,滿軍節節搜索前進,漢陽城被敵軍占領。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漢陽戰事始末》) 丙 各省獨立 自武昌起義後,浃月之間,各省先後起義,惟山東起義旋複取消。

    東三省改稱保安。

    吳祿貞舉義于石家莊,張紹曾舉義于灤州,皆不成。

    清廷所擁為直隸、東三省、山東、山西、河南之地而已。

    南方則湖南、貴州、四川都督皆有更易;江浙兩省,府縣亦有稱都督者;而上海一隅則有吳淞、上海兩都督焉。

     各省獨立表 丁 各國中立 八月二十一日民軍光複漢口後,即通告各領事,承認中外條約及外債賠款。

    旋各領事覆文,認民軍為交戰團體,各國保守中立。

     布告嚴守中立事。

    現值中國政府與中國民國軍互起戰争,查國際公法,無論何國政府與其國民開戰,該國之内治管轄之事,其駐在該國之外國人,無幹涉權,并應嚴守中立,不得藏匿兩有關系之職守者,亦不得有輔助何方面之狀态。

    據此,本領事等自應嚴守中立,并照租界規則,不準攜帶軍械之武裝人在租界發現,及在租界内儲匿各式軍械及炸藥等事。

    此系本領事遵守公法敦結交誼上應盡之天職。

    為此剀切布告,希望中國無論何項官民,輔助本領事等遵守達其目的,則本領事等幸甚,中國幸甚。

    謹此布告。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一編《漢口領事團布告中立文》) 頃準貴各領事布告,嚴守中立,一遵國際公法辦理,具見貴領事深明法理,笃愛友邦,本軍政府不勝感戴。

    本軍政府此次起義之由,全系民族奮興,改革立憲假面,建立中華民國,維持世界和平。

    凡有欲限制本軍政府之意思不能獨立自由者,本軍政府縱恣意如何損壞之手段,亦是我民族應有之天職。

    貴各領事既經嚴守中立,本軍政府凡有能盡保護之責,本軍政府必竭盡義務,以表敬愛友邦之微忱。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一編《鄂軍政府緻漢口領事團照會》) 為照會事。

    我軍政府自廣州之役團體潰後,乃轉而向西,遂得志于四川。

    在昔各友邦未遽認我為與國者,以惟有人民主權而無土地故耳。

    今既取得四川屬之土地,國家之三要于是乎備矣。

    軍政府複祖國之情切,憤滿奴之無狀,複命本都督起兵武昌,共圖讨賊,推倒滿洲政府,建立民國。

    同時對于各友邦益敦睦誼,以期維持世界之和平,增進人類之幸福。

    所有國民軍對外之行動,特先知照,免緻誤會。

    一,所有清國前此與各國締結之條約,皆繼續有效。

    一,賠款外債照舊擔任,仍由各省按期如數攤還。

    一,居留軍政府占領地域内之各國人民财産,均一律保護。

    一,所有各國之既得權利,亦一體保護。

    一,清政府與各國所立條約所許之權利所供之國債,其事件成立于此次知照後者,軍政府概不承認。

    一,各國如有助清政府以妨害軍政府者,概以敵人視之。

    一,各國如有接濟清政府以可為戰事用之物品者,搜獲一概收沒。

    以上七條,特行通告各友邦,俾知師以義動,并無絲毫排外之性質參雜于其間也。

    相應照會貴領事轉呈貴國政府查照,須至照會者。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一編《鄂軍政府照會各領事文》) 4.清之亡 甲 南北議和 武昌革命之始,首先承認對外條約,保護外人權利,是為革命不徹底之原因。

    不數日,漢口英美諸國領事即承認革命軍為交戰團體,是為南北議和之張本。

    自是以後,英人一手操縱時局,袁世凱之督師至為内閣總理大臣,南北之議和,南京政府之成立,皆由英人直接、間接參預其事。

     九月乙亥,谕:“&hellip&hellip袁世凱著授為内閣總理大臣。

    該大臣現已前赴湖北督師,著将應辦各事略為布置,即行來京,組織完全内閣,迅即籌劃改良政治一切事宜&hellip&hellip”又谕:“&hellip&hellip所有派赴湖北陸海各軍及長江水師,仍歸袁世凱節制調遣。

    ” (《宣統政紀》卷六三) 辛亥,江蘇獨立時,作者正從程都督于南京。

    一日,某國領事來谒程,屏左右言。

    是夕,都督密語餘,明日将往滬,請黃大元帥。

    餘曰:“何也?”答曰:“今日某國領事以某公使密電示餘,謂南方非另立政府,不能推倒滿清。

    故餘必自往,促克強來滬。

    ”次日,都督即行,以劉君之潔為參謀長。

    劉君語餘:“近日北方軍官某來言北軍要求以項城為大總統,南方先立政府而後讓與項城。

    ”暨餘次年入京,聞某使以清廷親貴不足與謀,故勸項城自為之。

    合前後所聞,則民國成立,由南京政府讓與項城為元首,則某國全權公使某為之也。

     (張一麐心《太平室集》卷一《五十年來國事叢談》) 袁世凱遣蔡廷幹,先與黎元洪通音訊。

    元洪等利于革命速成,隻要求清廷退位而已,蔡即奔走朱爾典之門者也。

     二十日,袁世凱複派蔡廷幹、劉承恩,因漢口英國領事葛福來武昌,奉書都督,開列四條:(一)下罪己之诏;(二)實行立憲;(三)赦開黨禁;(四)皇族不問國政,與我軍議和。

    據稱如能承認君主立憲,兩軍即息戰。

    都督召集居正、湯化龍、胡瑛、胡瑞霖等商議。

    一面招待蔡、劉二使,一面通知各機關高級職員,齊集都督府,開歡迎會,并請宣布來意&hellip&hellip兩人演說畢,群推湯化龍緻答詞&hellip&hellip胡瑛、胡瑞霖等亦相繼演說,大意俱勸蔡、劉二使轉達項城,犧牲君主立憲,贊助共和。

    蔡等當答以“諸君之意,二人已領教矣。

    一俟返漢,即當轉達,能否收效,則不敢必。

    因我們所受意旨,是君主立憲,如項城能犧牲己見,免除戰禍,亦屬幸事。

    ”演說畢,都督在府歡宴二使,并為書交二使返漢,轉達袁氏。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漢陽戰事始末》) 南北和議開于上海,清廷代表唐紹儀,革命軍代表伍廷芳,建議停戰。

    餘尚未決,世凱遽撤紹儀,自與南軍以電報商議。

     十月初十日,駐漢英領事葛福出為介紹,兩方商議停戰。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中華民國政府成立》) 十月辛亥,又谕:“現在南北停戰,應派員讨論大局。

    著袁世凱為全權大臣,由該大臣委托代表人馳赴南方,切實讨論以定大局。

    ” (《宣統政紀》卷六六) 英公使續議停戰事。

    三日停戰期滿,續停十五日,北軍不遣兵向南,南軍亦不遣兵向北。

    總理大臣派北方居留各省代表人前往,與南軍各代表讨論大局。

    唐紹怡(儀)充總理大臣之代表,與黎元洪或其代表人讨論大局。

     (《宣統政紀》卷六五附錄) 至十五日,清内閣電開停戰條件至漢口,有“停戰三日期滿,續停戰十五日,及唐紹儀充袁代表,與黎都督或其代表讨論大局”等語。

    是日代表會讨論議和綱要:一,推倒滿清政府;二,主張共和政體;三,禮遇舊皇室;四,以人道主義待滿人。

    并決議,以漢口為議和地點,黎大都督代表為伍廷芳,與唐紹儀對待。

    十月二十一日,唐紹儀抵漢口。

    伍廷芳在滬任外交,不能遽之漢,唐允赴滬就伍,于是改以上海為議和地點。

    唐于十月二十七至上海。

    伍之參贊為溫宗堯、王寵惠、鈕永建、胡瑛、王正廷。

    唐之參贊為楊士琦。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中華民國政府成立》) 十一月壬申,谕内閣:“&hellip&hellip代遞唐紹怡(儀)電奏,&lsquo民軍代表伍廷芳,堅稱人民志願以改建共和政體為目的&rsquo等語。

    此次武昌變起,朝廷俯從資政院之請,頒布憲法信條十九條,告廟宣誓,原冀早息幹戈,與國民同享和平之福,徒以大信未孚,政争疊起。

    予惟我國今日,于君主立憲、共和立憲二者以何為宜,此為對内對外實際利害問題,固非一部分人民所得而私,亦非朝廷一方面所能專決,自應召集臨時國會,付之公決。

    茲據國務大臣等奏,請召集近支王公會議,面加詢問,皆無異詞。

    著内閣即以此意電令唐紹怡(儀)轉告民軍代表,預為宣示:一,面由内閣迅将選舉法妥拟協定施行,剋期召集國會。

    并妥商伍廷芳,彼此先行罷兵,以奠群生而弭大難&hellip&hellip” (《宣統政紀》卷六七) 1912年1月1日,革命軍成立政府于南京。

    十七省代表推孫文為大總統,于南京組織政府。

    黃興為陸軍參謀兩總長,事多決于興。

    定議南北成和,清室退位,推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赴南京就職。

    當孫中山就任之初,采美國總統制,及和議之成,乃草定約法,改行内閣制。

    2月12日,隆裕遜位诏下,故以是日為南北統一紀念日。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正月一日,總理就臨時大總統職,行宣誓禮。

    詞曰:“傾覆滿清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

    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于國,為衆服務。

    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内無變亂,民國卓立于世界,為列邦公認,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

    謹以此誓于國民。

    ”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中華民國政府成立》) 此次變亂,各省擾攘。

    本政府不忍生靈塗炭,特備文委托唐代表赴滬,作為總理大臣全權代表,專為讨論大局之利害,其權限所在,隻以切實讨論為範圍。

    乃疊接唐代表電開與貴代表會議各條,均未先與本大臣商明,遽行簽定。

    本大臣以其中有必須聲明及礙難實行各節,電請唐代表轉緻。

    嗣據唐代表一再來電,請辭代表之任,未可強留,現經請旨準其辭任。

    至另委代表接議,一時尚難其人,且南行需時,嗣後應商事件,先由本大臣與貴代表直接往返電商,以期簡捷,冀可早日和平解決。

    特此電達。

    謹聞。

    内閣鹽一。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三編《袁世凱緻伍廷芳電》) 北京袁總理鑒:文前日抵滬,諸同志皆以組織臨時政府之責任相屬。

    問其理由,蓋以東南諸省久缺統一之機關,行動非常困難,故以組織臨時政府為生存之必要條件。

    文既審艱虞,義不容辭,隻得暫時擔任。

    公方以旋轉乾坤自任,即知億兆屬望,而目前之地位,尚不能不引嫌自避。

    故文雖暫時承乏,而虛位以待之心,終可大白于将來。

    望早定大計,以慰四萬萬人之渴望。

    孫文。

    蒸。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三編) 孫逸仙君鑒:蒸電悉。

    君主共和問題,現方付之國民公決。

    所決如何,無從預揣。

    臨時政府之說,未敢與聞。

    謬承獎誘,慚悚至不敢當,惟希諒鑒為幸。

    凱。

    鹽。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三編) 袁慰亭君鑒:鹽電悉。

    文不忍南北戰争,生靈塗炭,故于議和之舉,并不反對。

    雖民主、君主,不待再計,而君之苦心,自有人諒之。

    倘由君之力,不勞戰争,達國民之志願,保民族之調和,清室亦得安樂,一舉數善,推功讓能,自是公論。

    文承各省推舉,誓詞具在,區區此心,天日鑒之。

    若以文為有誘緻之意,則誤會矣。

    孫文叩。

     (郭孝成《中國革命紀事本末》第三編) 乙 清室退位 袁世凱既為内閣總理大臣,廢除監國攝政王,先收回禁衛軍,以保護為名,遍布守軍于邸第。

    然後遣胡惟德、趙秉鈞、梁士诒入宮,力說隆裕退位。

    訂優待條件,清室王公及蒙古王公仍保舊時爵位,與清室歲費四百萬元。

    而愛新覺羅入主中國二百六十八年之局,遂以遜位告終。

     九月庚寅,二十一日谕:“&hellip&hellip袁世凱面奏組織内閣,推舉國務大臣。

    著命梁敦彥為外務大臣,趙秉鈞為民政大臣,嚴修為度支大臣,唐景崇為學務大臣,王士珍為陸軍大臣,薩鎮冰為海軍大臣,沈家本為司法大臣,張謇為農工商大臣,楊士琦署郵傳大臣,達壽為理藩大臣。

    梁敦彥、嚴修、王士珍、薩鎮冰、張謇未到任以前,外務大臣著胡惟德暫行署理,度支大臣著紹英暫時署理,陸軍大臣著壽勳暫行署理,海軍大臣著譚學衡暫行兼署,農工商大臣著熙彥暫行署理。

    ” (《宣統政紀》卷六四) (1912年1月16日)上午十一時三刻頃,(袁)世凱乘雙馬車,擁大隊騎兵于前後,出東華門,以過東華門大街。

    (張)先培自三義茶葉店樓下,擲下一彈&hellip&hellip彈發車覆&hellip&hellip世凱出覆車後&hellip&hellip遂于馬上下令還擊搜捕。

    适先培追襲至,世凱衛弁槍擊先培頭,先培踣地&hellip&hellip被捕。

     (《辛亥革命北方實錄》) 1月22日(辛亥十二月初四日)我大總統始提出最後協議五條,交由民國政府伍廷芳轉告清内閣總理大臣袁世凱。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知照駐京各國公使,請轉知民國政府,現在清帝已經退位。

    或轉饬旅滬領事轉達亦可。

    二,同時,袁須布政見,絕對贊成共和主義。

    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退位布告後,即行辭職。

    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總統。

    五,袁被舉為臨時總統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乃能授受事權。

     (《辛亥革命北方實錄》) (1月26日)彭家珍假得崇恭名刺,谒良弼于北京紅蘿廠。

    适良弼由外歸,甫下車,家珍投以彈。

    彈發,爆下馬石。

    良弼應聲騰空而起,斷一足。

    家珍當被碎石裂腦以殉,良弼亦以重傷繼家珍而死。

     (《辛亥革命北方實錄》) 十二月己酉,谕:“&hellip&hellip前據岑春煊、袁樹勳等,暨出使大臣陸征祥等,統兵大員段祺瑞等,電請&lsquo速定共和國禮,以免生靈塗炭&rsquo等語,現在時局阽危,四民失業,朝廷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贻萬民以實禍。

    惟是宗廟陵寝,關系重要,以及皇室之優禮,皇族之安全,八旗之生計,蒙古回藏之待遇,均應預為籌劃。

    著授袁世凱以全權,研究一切辦法,先行迅速與民軍商酌條件,奏明請旨。

    ” (《宣統政紀》卷七○) 乙巳,太後複召集王公,特開禦前會議。

    各王公仍唯諾無決詞。

    太後曰:“爾等反複推求,遷延不定,疑義繁生,将來必演出同室操戈塗炭生靈之慘劇。

    此後茲事由我一人擔承耳。

    ”辭色甚厲。

    罷會,召袁内閣,撰拟宣布共和诏旨。

     (尚秉和《辛壬春秋》第二六《清室禅政記》) 參議院乃于2月12日(辛亥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議決,如三日内不依約退位,即收回優待條件。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中華民國政府成立》) 戊午(二月十二日)&hellip&hellip谕:“&hellip&hellip欽奉隆裕皇太後懿旨。

    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

    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讨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

    兩月以來,尚無确當辦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持,商辍于塗,士露于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于前,北方諸将亦主張于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

    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

    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将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立憲共和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

    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蒙、漢、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欤。

    ” (《宣統政紀》卷七○) 又奉懿旨:“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閣與民軍商酌優待皇室各條件,以期和平解決。

    茲據覆奏,民軍所開優禮條件,于宗廟陵寝永遠奉祀,先皇陵制如舊妥修各節,均已一律擔承。

    皇帝但卸政權,不廢尊号,并議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覽奏尚為周至。

    特行宣示皇族暨滿、蒙、回、藏人等,此後務當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有厚望焉。

    附錄優待條件。

    甲,關于大清皇帝宣布贊成共和國禮,中華民國于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如下:第一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号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第二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四百萬兩,俟改鑄新币後,改為四百萬圓。

    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第三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

    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宗廟陵寝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妥慎保護。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

    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均由中華民國支出。

    第六款,以前宮内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第七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原有之私産,由中華民國特别保護。

    第八款,原有之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饷仍如其舊。

    乙,關于清族待遇之條件: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二,清皇族對于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及私權,與國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産一體保護。

    四,清皇族免當兵之義務。

    丙,關于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今因滿、蒙、回、藏各民族贊同共和,中華民國所以待遇者如下:一,與漢人平等。

    二,保護其原有之私産。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四,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設法代籌生計。

    五,先籌八旗生計,于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舊支放。

    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以上條件,列于正式公文,由兩方代表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轉達各該政府。

     (《宣統政紀》卷七○) 清廷因即日退位。

    袁世凱亦電臨時政府,宣布政見,絕對贊成共和主義。

    總理乃按各省代表會之原議,于2月13日提出辭職書于參議院。

    14日,可決。

    15日,參議院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袁世凱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20日,參議院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黎元洪當選為臨時副總統。

    自袁世凱當選臨時大總統後,臨時政府即派教育總長蔡元培,外交次長魏宸組,海軍顧問劉冠雄,參謀次長鈕永建,法制局總裁宋教仁,及汪精衛、戴傳賢、萬廷獻等為專使,迎袁世凱來南京就職。

    2月26日,抵北京。

    袁從之不願,拒之不可,乃嗾第三鎮統制曹锟所部兵變。

    29日晚八時,東安門外及前門外一帶,火光燭天。

    土匪乘之,搶掠達旦,商民被害者數千家。

    蔡等住政法學堂,亂兵持槍闖入。

    魏宸組越牆走,蔡元培、汪精衛匿于隐室,扃戶息燈,僅免于難。

    袁複故作謠言,謂系反對于彼,等等風說,以淆視聽。

    蔡等為所欺。

    3月2日,電臨時政府及參議院,略謂&lsquo北京兵變,外人極為激昂。

    日本已派兵入京,設使再有此等事發生,外人自由行動,恐不可免。

    培等睹此情形,集議以為速建統一政府,為今日最要問題,餘盡可遷就,以定大局&rsquo。

    于是3月初6日,參議院議決辦法六條,允袁世凱在北京就職,惟須電參議院宣誓。

    袁世凱乃在北京就臨時大總統職,并電傳誓詞于參議院&hellip&hellip袁世凱就職後,拟派唐紹儀為國務總理,經參議院通過任命。

    3月25日,唐來甯組織新内閣,增為十一部,提出參議院通過:陸軍總長段祺瑞,海軍總長劉冠雄,外交總長陸征祥,司法總長王寵惠,财政總長熊希齡,内務總長趙秉鈞,教育總長蔡元培,實業總長張謇,交通總長施肇基,農林總長宋教仁,工商總長陳其美。

    大總統就職,國務員議定《臨時約法》。

    參議院于2月初6日起,開至3月初8日,全案告終,即日宣布。

    3月11日,臨時大總統公布之。

    中華民國之雛形,可謂完全告成矣。

     (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bull中華民國政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