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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鴉片戰争 自海禁開後,英國對華貿易,歲有增加,為各國冠;乾嘉時,屢赴京師,對商務有所請求,實為觇國。

    乾隆五十九年,馬甘尼赴熱河,歸後著書,即有名之《馬甘尼日記》,盛稱征服中國,十萬人足矣,惟人口衆多,治理不易。

    是知英人武力侵略,其謀早定,鴉片戰争之起,所謂商欠及煙價受損,不過借口而已。

     1.清初之中西交通 甲 天主教之盛行及禁止 明末,意大利人利瑪窦來獻方物,遂留居京師。

    其徒續至者益衆,有以薦入曆局者。

    天主教傳播日廣,兩京十三省皆設教堂。

     明萬曆九年(1581)年,有大西洋之意大利國人利瑪窦,泛海&hellip&hellip至粵東,又二十年始至京師,中官馬堂以其方物進獻,内有所貢天主及天主母圖&hellip&hellip帝以利瑪窦慕義遠來,假館授餐,給賜優厚&hellip&hellip而公卿以下,鹹重其人,利亦安之,遂久留不去,卒于京邸。

    自利瑪窦東來,其徒先後至者日益衆。

    時值曆官推日食多舛,乃有五官正周子愚言,大西洋歸化人龐迪我、熊三拔等,深明曆法,其所攜曆書,有中國載籍所未及者,請令仿洪武初設回回曆科之例,許迪我等入局測驗。

    于是西人之入中國者,以推算為名,而陰行其天主教法&hellip&hellip士大夫翕然從之者,徐光啟為之首,李之藻、李天經、馮應京、樊良樞等相與附和,且為之潤色其文詞,故其行日益廣。

    又有西士湯若望者,進天主書像圖說,朝士相與提唱援引,于是自畿輔開堂,蔓延各省。

    京師則宣武門之内,東華門之東,阜成門之西;山東則濟南;江南則淮安、揚州、鎮江、蘇州、江甯、常熟、上海;浙江則杭州、金華、蘭溪;閩則福州、建甯、延平、汀州;江右則南昌、建昌、贛州;東粵則廣州;西粵則桂林;楚則武昌;秦則西安;蜀則重慶、保甯;晉則太原绛州;豫則開封,凡十三省三十處,皆有天主堂&hellip&hellip萬曆以後,國初康熙以前,其教不胫而走矣。

    大秦之名,始見于範蔚宗《後漢書&bull傳》&hellip&hellip自利瑪窦入中土,得與徐光啟交,自謂淵源于東漢,繼以艾儒略,得見景教碑,遂援以證天主。

    乃作《西學》凡一卷,考其時代源流。

    湯若望又述耶稣之神靈異迹,及其受刑十字架上代民贖罪之颠末,圖寫流布,于是耶稣及天主之名,遂大傳于世。

     (夏燮《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清初,湯若望以推曆官欽天監,吳明烜、楊光先相繼攻之,若望旋遭罷斥,且禁其教。

    後複以南懷仁治曆,西人有測繪地圖,有贊助尼布楚條約者,準其自相傳習耶教,不得在各省開堂。

     利瑪窦既卒于京師,其徒皆久留不去。

    時則有陽瑪諾、鄧玉函、畢方濟、艾儒略、龍華民諸人,皆喋喋言新法有驗。

    而湯若望、羅雅谷方自西來,以崇祯二年,用徐光啟薦,令供事曆局。

    于是西人新法日益顯,而明祚旋移,卒不能用也。

    國朝順治二年,湯若望再至京師,上書言新法,得旨令&hellip&hellip入欽天監。

    方依西人法,造時憲書頒行。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通番之始》) 順治十四年&hellip&hellip四月,回回秋官正吳明烜疏言&hellip&hellip湯若望&hellip&hellip所推七政書,水星二、八月皆伏不見,今水星于二月二十九日仍見東方,又八月二十四日夕見&hellip&hellip七月,又言,湯若望推算天象舛謬三事:一漏紫炁,一颠倒觜參,一颠倒羅計&hellip&hellip命内大臣等公同測驗,水星不見,議吳明烜詐妄之罪,援赦得免&hellip&hellip康熙四年,徽州府新安衛官生楊光先&hellip&hellip言湯若望新法十謬,及選擇不用正五行之誤。

    下議政王大臣等集議,将湯若望及所屬各員,罷黜治罪。

    于是廢西洋新法,用大統舊法。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五六《象緯考一》) 康熙三年十二月&hellip&hellip初,楊光先告欽天監正湯若望傳天主教,且其造時憲書有十謬:“一、不用諸科校正之謬,二、一月有三節氣之謬,三、二至二分長短之謬,四、夏至太陽行遲之謬,五、移寅宮箕三度入醜宮之謬,六、删除紫炁之謬,七、颠倒觜參之謬,八、颠倒羅計之謬,九、黃道算節氣之謬,十、曆止二百年之謬。

    ”禮科議駁不準。

    至是又摘本年月日食交會之誤,狀告禮部,曰:“湯若望假修曆之名,陰行邪教之實,散布邪黨于濟南、淮安、揚州、鎮江、江甯、蘇州、常熟、上海、杭州、金華、蘭溪、福州、建甯、延平、汀州、南昌、贛州、廣州、桂林、重慶、保甯、武昌、西安、太原、绛州、開封,并京師共三十堂。

    每堂五十餘會,每會收徒二三十人,各給金牌、繡袋、妖書、會單,以為憑驗。

    請照《大清律》左道、妖言二條治罪。

    ”旨下禮部,會吏部同審,湯若望等及傳教之曆官李祖白,拟大辟,免死;其作序之給事中許之漸罷黜。

     (王之春《中外通商始末記》卷二) 順治元年甲申(1644)六月&hellip&hellip壬午&hellip&hellip修正曆法。

    西洋人湯若望啟言:“臣于明崇祯二年來京,會用西洋新法,厘正舊曆,制有測量日月星晷定時考驗諸器,盡進内廷,用以推測,屢屢密合。

    近聞諸器盡遭賊毀,臣拟另制進呈。

    今先将本年八月初一日日食,照西洋新法推步,京師所有日食限分秒,并起複方位、圖象,與各省所見日食多寡、先後不同諸數,開列呈覽,乞敕該部,屆期共同測驗。

    ”攝政睿親王谕:“舊曆歲久差訛,西洋新法屢屢密合,知道了。

    此本内日食分秒時刻起複方位,并直省見食,有多寡先後不同,具見推算詳審。

    俟先期二日來說,以便遣官公同測驗。

    其窺測諸器,速造進覽&hellip&hellip”秋七月&hellip&hellip甲午&hellip&hellip修政曆法湯若望啟言:“臣制就渾天星球一座,地平日晷、窺遠鏡各一具,并輿地屏圖,恭進呈覽。

    再照臣所修西洋新法,已蒙欽定為時憲寶曆,所有應用諸曆,彼此永依新法推算。

    其頒行民曆式樣,俟完日進呈。

    ”攝政睿親王谕:所進測天儀器,準留覽應用,諸曆一依新法推算。

    其頒行式樣,作速催竣進呈&hellip&hellip”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是日,令大學士馮铨,同湯若望攜窺遠鏡等儀器,率局監官生,齊赴觀象台測驗。

    其初虧、食甚、複圓時刻分秒及方位等項,惟西洋新法一一吻合,大統、回回兩法,俱差時刻雲。

     (《清世祖實錄》卷五) 順治元年甲申(1644)十一月&hellip&hellip己酉,修正曆法湯若望奏:“臣等按新法,推算月食時刻分秒,複定每年進呈曆目,惟民曆、七政經緯躔度,與中曆、相距曆、上吉、壬遁六種,依次虔造進呈。

    内與舊法重複者删去,以免混淆。

    ”得旨、禮部知道,欽天監印信,著湯若望掌管,所屬該監官員,嗣後一切進曆、占候、選擇等項,悉聽掌印官舉行。

     (《清世祖實錄》卷一) 湯若望,初名約翰&bull亞當沙耳,姓方白耳氏,日爾曼國人&hellip&hellip順治元年&hellip&hellip六月,湯若望啟言:“臣于明崇祯二年來京,用西法厘正舊曆,制測量日月星晷定時考驗諸器,近遭賊毀,拟重制進呈&hellip&hellip”世祖定鼎京師。

    十一月,以湯若望掌欽天監事,湯若望疏辭,上不許。

    又疏請别給敕印,而以監印繳部,謂治曆之責,學道之志,庶可并行不悖。

    上亦不許,并谕湯若望,遵旨率屬精修曆法,整頓監規,如有怠玩侵紊,即行參奏。

    加太仆寺卿,尋改太常寺卿。

    十年三月,賜号通玄教師&hellip&hellip旋複加通政使,進秩正一品&hellip&hellip康熙四年,新安衛官生楊光先,叩阍進所著摘謬論選擇議,斥湯若望新法十謬。

    并指選擇榮親王葬期,誤用《洪範》五行。

    下議政王等會同确議。

    議政王等議&hellip&hellip湯若望&hellip&hellip淩遲處死&hellip&hellip得旨:湯若望效力多年,又複衰老&hellip&hellip免死,并令覆議。

    議政王等覆議湯若望流徙&hellip&hellip得旨,湯若望并免流徙&hellip&hellip自是廢新法不用,聖祖既親政,以南懷仁治理曆法&hellip&hellip複用新法,時湯若望已前卒,複通微教師封号,視原品賜恤。

     (《清史稿》列傳五九《湯若望傳》) 南懷仁,初名佛迪南特斯,姓阜泌斯脫氏,比利時國人,康熙初入中國。

    時湯若望方黜,楊光先為監正,吳明烜為監副,以大統術治曆,節氣不應&hellip&hellip乃召南懷仁,命治理曆法。

    南懷仁劾光先、明烜而去之,遂授南懷仁監副&hellip&hellip九年&hellip&hellip十二月&hellip&hellip擢南懷仁監正&hellip&hellip累加至工部侍郎。

    二十七年卒,谥勤敏。

    自是欽天監用西洋人,累進為監正、監副、相繼不絕&hellip&hellip道光間&hellip&hellip時監官已深習西法,不必複用西洋人,奏奉宣宗谕,停西洋人入監。

    方聖祖用南懷仁,許奉天主教,仍其國俗,而禁各省立堂入教。

    是時各省天主堂已三十餘所,雍正間,禁令嚴,盡毀去,但留京師一所,俾西洋人入監者居之。

    入内地傳教,辄繩以法。

    迨停西洋人入監,未幾海禁弛,傳教入條約,新舊教堂遍内地矣。

     (《清史稿》列傳五九《南懷仁傳》) 西洋人湯若望、南懷仁入為欽天監官,乃照西人新法造時憲書,頒行直省&hellip&hellip楊光先者,世習疇人之學,爰具呈禮科,謂憲書面上,不應用依西洋新法五字。

    不報&hellip&hellip旋于康熙三年,狀造禮部&hellip&hellip遂黜湯若望等,授楊光先為監副,尋轉監正。

    光先自以但明推步之理,不明推步之數,凡五請解職,不許。

    六年,以推閏失實,方請更正,則憲書業已頒行。

    遂下光先于獄,拟大辟,秋審緩決。

    乃議遣戍,遇赦歸&hellip&hellip一時士大夫言天學者,無不右湯而左楊,光先自憤其先憂之隐,不白于天下後世,爰著《不得已書》,攻其教法&hellip&hellip自欽天監複用西洋人,遂為定例&hellip&hellip于是西洋人之相繼入中國者,浸浸乎以推步入台,為開堂之捷徑矣&hellip&hellip然其在官之人,則&hellip&hellip有定制。

    凡西洋人原入監當差者,準先赴澳門呈請,然後由督撫咨送到部,部臣查驗得實,留京效用。

    自後即遵用天朝服色,安置京師天主堂内&hellip&hellip不準複還本國。

     (夏燮《中西紀事》卷二《猾華之漸》) 康熙八年&hellip&hellip八月,康親王傑書等議覆:“南懷仁、李光宏等呈告楊光先,依附鳌拜,捏詞陷人,将曆代所用之《洪範》五行稱為“滅蠻經”,緻李祖白等各官正法。

    且推曆候氣,茫然不知;解送儀器,虛糜錢糧;輕改神明将,吉兇颠倒;妄生事端,殃及無辜援引吳明烜謊奏授官,捏造無影之事,誣告湯若望謀叛,情罪重大,應拟斬,妻子流徙甯古塔。

    至供奉天主,系沿伊國舊習,并無為惡實迹。

    湯若望複通微教師之名,照伊原品賜恤,還給建堂基地。

    許缵曾等複職。

    伊等聚會,散給《天學傳概》及銅像等物,仍行禁止。

    西洋人栗安黨等,該督撫驿送來京。

    李祖白等照原官恩恤,流徙子弟取回,有職者複職。

    李光宏、黃昌、司而珪、潘書孝原降革之職,仍行給還。

    ”得旨:“楊光先理應論死,念其年老,姑從寬免,妻子亦免流徙。

    栗安黨等二十五人,不必取來京城。

    其天主教,除南懷仁等照常自行外,恐直隸各省複立堂入教,仍著嚴行曉谕禁止,餘如議。

    ” (《清聖祖實錄》卷三一) 南懷仁等複以造炮、數理等學,為清帝所眷。

     三藩之亂,上召南懷仁于養心殿,命依水法造炮,以備邊用。

    旋因明季以來,曆法疏舛,乃荟萃中西之同異,取其借根方對數,及以量代算之法,禦制為《數理精蘊》、《曆象考成》二書。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通番之始》) 是後,各省以舊設之教堂未毀,私自傳教者衆,屢行嚴禁。

    華人入教者分别治罪有差,官吏失察者議處。

     直省開堂之禁,始于康熙八年。

    是時欽天監複用西洋人,又因南懷仁推閏得實&hellip&hellip特旨,許西洋人在京師者,自行其教,惟不準傳教于中國及直省,開堂者禁之。

    然明季至國初,各省私設之天主教堂,未奉追毀,而西人方以得行其教,恃為護符,互相容匿。

    于是開堂傳教之風,久而愈熾。

     (夏燮《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湯若望、南懷仁等,為欽天監官&hellip&hellip康熙八年&hellip&hellip并許自行其教。

    餘凡直隸各省開堂設教者禁&hellip&hellip五十六年,廣東碣石鎮總兵官陳昂疏言:“天主一教,各省開堂聚衆,在廣州城内外者尤多。

    加以洋舶所彙,同類招引,恐滋事端。

    乞循康熙八年例,再行嚴禁,毋使滋蔓。

    ”從之。

    五十七年,兩廣總督楊琳疏言:“西洋人開堂設教,其風未息,請循康熙五十六年例,再行禁止。

    ”五十九年,西洋人德裡格,以妄行陳奏獲罪,得旨,從寬禁锢。

    雍正元年,恩诏釋德裡格于獄。

    時浙閩總督覺羅滿保疏言:“西洋人于内地行教,聞見漸淆,請除送京效力人員外,俱安置澳門。

    其天主教堂,改為公廨。

    ”奏入,得旨:“西洋遠夷,住居各省年久,今令其遷移,可給予半年之限,并委官照看&hellip&hellip”二年十二月,兩廣總督孔毓珣疏言:“西洋人先後來廣者&hellip&hellip請令暫居廣州城天主堂内;年壯願回者,附洋舶歸國,年老有疾不能歸者聽;惟不許妄自行走,衍倡教說;其外府之天主堂,悉撤為公廨,内地人民入其教者,出之&hellip&hellip”報可&hellip&hellip乾隆五十年十月,奉谕:“前因西洋人吧吔哩咉等,私入内地傳教。

    經湖廣省查拿,究出直隸、山東、山西、陝西、四川等省,俱有私自傳教之犯。

    業據各該省陸續解到,交刑部審拟,定為永遠監禁。

    第思此等犯人,不過意在傳教,當無别項不法情事&hellip&hellip俱著加恩釋放,如有願留京城者,即準其赴堂安分居住;如情願回洋者,著該部派司員押送回粵。

    ”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bull意達裡亞》) 嘉慶十六年&hellip&hellip七月&hellip&hellip谕:“西洋人居住京師,原因其谙習算法,可以推步天文,備欽天監職官之選。

    昨據管理西洋堂務大臣查明,在京者共十一人,除福文高、李拱辰、高守謙三人,見任欽天監監正、監副;南彌德在内閣充當翻譯差使;又畢學源一人,通曉算法,留備叙補;賀清泰、吉德明二人,均年老多病,不能歸國。

    此外學藝未精之高臨淵等四人,俱已饬令回國。

    見在西洋人之留京者,隻有七人。

    此七人中,其有官職差使者,出入往來,俱有在官人役,随地稽查,不能與旗民人等私相交接其老病者,不過聽其終老,不準擅出西洋堂,外人亦不準擅入。

    管理大臣及官員弁兵,巡邏嚴密,諒不至有聽其傳教惑衆之事。

    至外省地方,本無需用西洋人之處,即不應有西洋人在境潛住。

    從前外省拿獲習教人犯,每稱傳播始于京師,今京師已按名稽核,徹底清厘,若外省再有傳習此教者,必系另有西洋人在彼煽惑&hellip&hellip除廣東省向有西洋人來往貿易,其居往之處,應留心管束,勿任私行傳教&hellip&hellip其餘各直省,著該督撫等饬屬通行詳查&hellip&hellip如地方辦理不力,緻令傳教惑衆,照新定條例,嚴參重處。

    若内地民人,私習其教,複影射傳惑者,著地方官一律查拿,按律治罪,将此通谕知之。

    ” (《清仁宗實錄》卷二四六) 嘉慶十六年,陝西道監察禦史甘家斌,奏請定西洋人傳教治罪條例。

    刑部遵旨,議定:“西洋人有在内地傳習天主教,私自刊刻經卷,倡立講會,蠱惑多人,及旗民人等向西洋人轉為傳習,并私立名号,煽惑及衆,确有實據,為首者拟絞立決;其傳教煽惑,而人數不多,亦無名号者,拟絞監候;僅止聽從入教,不知悛改者,發新疆給額魯特為奴,旗人銷除旗檔;如有妄佈邪言,關系重大,或符咒蠱惑,誘污婦女,并诳取病人目睛等情,仍臨時酌量,各從其重者論。

    至被誘入教之人,如能悔悟赴官,首明出教者,概免治罪。

    若被獲到官,始行悔悟者,于遣罪上減一等,杖二百,徒三年。

    并嚴禁西洋人不許在内地置買産業,其失察西洋人潛住境内并傳教惑衆之該管文武各官,交部議處。

    纂入律例通行。

    ” (勞乃宣《各國約章纂要》附錄《西教源流》) 及道光辛醜和約成,始弛教禁,準許華人入教,并禁官吏拘捕。

    鹹豐八年續訂和約,允外人在内地傳教,且得買地建造教堂。

    自是四十餘年間,教案疊出,喪權辱國不可道矣。

     道光二十二年,與英國議和于江甯。

    議内列有傳教一款,言耶稣天主教,原系為善之道,自後有傳教者,來至中國,須一體保護等語,是為開禁之端。

    然但言傳教之人,加意保護,未嘗許華人之習其教者,亦一律寬容也。

    二十五年,法商赴粵,詣總督衙門,呈稱天主教勸人為善,并非邪教,請弛漢人習天主教之禁。

    總督耆英,據以奏聞。

    奉旨交部議,準海口設立天主堂,華人入教者聽之。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前據耆英等奏,學習天主教為善之人,請免治罪,其設立供奉處所,會同禮拜,供十字架圖像,誦經講說,毋庸查禁,均已依議行矣。

    天主教既系勸人為善,與别項邪教迥不相同,業已準免查禁。

    此次所請,亦應一體準行。

    所有康熙年間,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改為廟宇、民居者,毋庸查辦外,其原舊房屋各勘明确實,準其給還。

    該處奉教之人,至各省地方官接奉谕旨後,如将實在習學天主教而并不為匪者,濫行查拿,即予以應得處分。

    其有借教為惡,及招集還鄉之人,勾結煽誘;或别教匪徒,假托天主教之名,借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應得罪名,俱照定例辦理。

    仍照現定章程,外國人概不準赴内地傳教,以示區别。

    将此谕令知之,欽此。

    ”是外國人猶不許赴内地傳教也。

    鹹豐八年,複與英、法、俄、美訂約,法約第十三款有雲:“凡入内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宜厚待保護;凡中國人願信崇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毫無查禁,皆免懲治;向來所有或寫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無論何處,概行寬免。

    ”十年,又定續約,法續約第六款有雲:“應如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上谕,即行頒示天下,任各省軍民人等,傳習天主教,會合講道,建堂禮拜,且将濫行查拿者,予以應得處分。

    又将前充公之天主教堂墳茔田土等件,交還該處奉教之人。

    并任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土,建造自便”等語。

    同治九年,刑部重修律例,将傳教治罪舊例删去,續纂新例曰:“凡奉天主教之人,其會同禮拜誦經等事,概聽其便,皆免查禁。

    所有從前或刻或寫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概行删除。

    ”舊禁乃盡弛矣。

     (勞乃宣《各國約章纂要》附錄《西教源流》) 乙 海外貿易 明嘉靖時,諸國互市于濠鏡。

    葡萄牙人納賄于吏,歲以五百金贳其地。

    荷蘭繼至,不得入澳,乃轉據台灣。

    清初,鄭氏逐之。

    荷蘭藉廣東官吏請貢于清,康熙時,助清滅鄭氏,求開海禁通市。

    許之,是為清代開海禁之始。

     荷蘭 和蘭,明史作“荷蘭”,歐羅巴濱海之國。

    清順治十年,因廣東巡撫請于朝,願備外藩,修職貢。

    十三年,赍表請朝貢,部議五年一貢,诏改八年一貢,以示柔遠&hellip&hellip康熙二年夏六月,和人始由廣東入貢&hellip&hellip二十二年,和蘭以助剿鄭氏功,首請開海禁通市,許之。

     (《清史稿&bull邦交志&bull和蘭》) 康熙二十二年,滅鄭氏,台灣平。

    越二年,疆臣請開海禁,報可。

    于是設榷關四,在于粵東之澳門,福建之漳州府,浙江之甯波府,江南之雲台山。

    時荷蘭以助攻鄭氏有功,首請通市。

    大西洋素稱饒沃,又其人勤于貿易,多操海舶為生涯,自荷蘭得請,則明以前之未通中國者,皆争趨之。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歐洲諸國,自古未通中國,惟東漢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獻方物,載《後漢書》,為見于史冊之始。

    考之西史,即羅馬一統之世,其帝奧利留安敦也。

    至明正德間,法蘭西(明史作佛郎機)使臣,自南洋滿剌加入貢,乃複見焉。

    時法人已奪滿剌加為市埠,駕大舶,通市廣東,建城台于澳門。

    葡萄牙(明史作波爾都瓦)繼之,言者以非制,請驅逐,法去而葡以賄留,挈家居之,遂長子孫。

    荷蘭争澳不得,乃踞台灣,其後意大利、日耳曼諸人踵至,皆以澳門為東道主。

    入本朝,葡人居澳,仍其舊制;荷蘭之在台灣者,已為鄭氏所逐。

    康熙平台之後,荷蘭首請通市,英吉利諸國相繼而至,乃通商于廣東。

    此海口通商之所由始也。

    (勞乃宣《各國約章纂要》附錄《立約緣起》)荷蘭&hellip&hellip不通中國,貿易之舟,僅至南洋而止&hellip&hellip明時,攻佛郎西、西班牙,皆勝之。

    遂由五印度奪葡萄亞市埠,泛舟入南洋。

    又取葛剌巴而據之。

    當佛郎西之市于香山澳也,荷蘭聞而慕之,乃于萬曆二十九年,駕大艦,攜巨炮,直薄呂宋。

    呂宋人力拒之,則轉薄香山澳,求通貢市。

    當事難之,不敢聞于朝,但召其酋入城羁縻之。

    方遣之歸,而澳中人懼其登陸,力為防禦。

    久之無所得,乃去之福建之漳州,直抵澎湖嶼&hellip&hellip遂伐木築舍,為久居計&hellip&hellip乞通澳不已,于是撫按嚴禁,奸民下海者必誅。

    由是接濟路窮,番人無所得食,始稍稍引去。

    而是時佛人方縱橫海上,荷蘭欲與之争雄,複泛舟東攻破美洛居國(即麻六甲),與佛人分地而守。

    尋又至福建之台灣,侵奪其地,築室耕田,久留不去&hellip&hellip遂再至澎湖,以求澳為名,築城而守。

    天啟初,守臣以計毀其城,然其據台灣自若也。

    方守臣之毀城,許以移舟之後,當為代請通澳。

    既而事不行,番人怨,乃掠漁舟六百餘艘,複至澎湖&hellip&hellip将再築城。

    又分兵犯廈門,濱海郡邑無不戒嚴&hellip&hellip四年正月,大發兵與荷蘭戰,屢敗之&hellip&hellip澎湖之警以息&hellip&hellip崇祯中,有鄭芝龍者,泉州人。

    初&hellip&hellip家于台灣&hellip&hellip芝龍以其衆入海為盜,經巡撫沈猶龍招降之,屢以平海寇功,積官至都督同知。

    十年,敗荷蘭之衆,徙沿海饑民數萬,實台灣,荷蘭遂弱,然猶擁紅毛二千踞城中。

    芝龍亦尋去,其子曰成功者&hellip&hellip值明之季,唐王、桂王監國,成功奉之,以抗天兵&hellip&hellip順治十六年,由海道寇鎮江,至江甯,大兵擊敗之&hellip&hellip成功遁歸,則閩中已無寓足地,乃謀逐荷蘭,以取台灣&hellip&hellip荷蘭&hellip&hellip屢敗&hellip&hellip遂棄台灣走。

    先是,荷蘭因廣東巡撫請于朝,願備外藩修職貢。

    十三年,遣使赍表京師,诏優答之。

    部議以五年一貢,貢道由廣東入,诏改八年一貢&hellip&hellip康熙元年,鄭成功卒。

    三年,大兵渡海克廈門,時荷蘭請率舟師助剿&hellip&hellip遂取浯嶼、金門二島&hellip&hellip十八年,福建總督姚啟聖,厚集水師,複檄荷蘭夾闆船為助&hellip&hellip二十年&hellip&hellip大兵乘勝直攻台灣,泊海中&hellip&hellip俟海中盛漲,乃掩其不意,由鹿耳門平行而入。

    鄭氏&hellip&hellip請降&hellip&hellip台灣遂平。

    當大兵至鹿耳門時&hellip&hellip荷蘭已先獻計,請俟潮漲而取之,以報鄭氏也&hellip&hellip然荷蘭始欲争澳門,不得已而去之台灣,遂與佛郎西邊患相尋無已。

    而其窺視澳中,則屢欲取之,而力未暇也。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通番之始》) 嘉靖&hellip&hellip巡撫林富上言: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商稅,番舶不至,則公私皆窘。

    因言許佛郎西互市有四利焉。

    部議從之,自此佛人得入香山澳為市,而其徒又越境商于福建,往來不絕&hellip&hellip濠鏡在香山縣南虎跳門外。

    先是,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

    正德時,移于高州之電白縣。

    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于上官,移之濠鏡,歲輸課二萬金。

    佛郎西遂混入,高棟飛甍,栉比相望,閩粵商人,趨之若鹜&hellip&hellip初,諸番之互市于澳中也&hellip&hellip大西洋人後至,而思壟斷焉&hellip&hellip葡萄亞遂以嘉靖至,荷蘭遂以萬曆年間至,然舟舶往來,歲取其稅&hellip&hellip自濠鏡之徙,則佛郎西首建城台,戍兵列炮,俨若敵國&hellip&hellip萬曆&hellip&hellip何士晉督粵,令悉隳澳中城台,諸番始稍稍有所顧忌,而佛郎西亦因戒心,懷去志矣&hellip&hellip佛以求通貿易,屢窺邊境,中朝疑之。

    故明季增兵戍澳門,專以防佛,佛亦以猜逼,不敢久留,昔時兔窟之營,已為葡萄亞發其笥而剪其绺矣&hellip&hellip葡萄亞&hellip&hellip乃納賄于澳中官吏,請歲以五百金,贳其廛而居之&hellip&hellip佛郎西來去不常。

    又自萬曆、天啟間,中國防之甚,遂不自安。

    而諸番之來者,辄借葡人為東道主,又假其名号以入市,遂得以奇貨居之,為資生之計。

    然紅毛屢以兵船窺香、澳,脅奪市利,葡人懼,乃築炮台&hellip&hellip以禦之,不得,則告急于粵中官吏,請備防兵&hellip&hellip佛郎西終明之世,窺澳不得,而葡萄亞以五百缗,寄居賃屋,遂得盤踞全島&hellip&hellip沿至國朝,定制外洋之貿易于粵者,船貨并稅,惟葡人但限以二十五船之額,止輸船鈔,貨則聽入洋棧中,有買者為出稅。

    又有乾隆定制,歸并粵東,各洋卸貨之後,悉回澳門住冬,向葡人賃屋栖止&hellip&hellip遂啟英吉利窺觊之端矣。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通番之始》) 葡萄牙在歐羅巴極西,明正德年,初至中國舟山、甯波、泉州。

    隆慶初,至廣東香山縣濠鏡,請隙地建房,歲納租銀五百兩,實為歐羅巴通市粵東之始。

     (《清史稿&bull邦交志&bull葡萄牙》) 英吉利 明代外舶麇集澳門,英之來也較後,而勢則淩長諸國,貿易獨盛,不甘追随各國之後,窺伺定海,久欲得之,以為停泊之地。

    乾隆末,遣其專使馬甘尼,以賀萬壽為名,至熱河,有所進獻。

    竟請常川駐使京師,開天津、甯波為商埠,并給舟山及廣州附近地。

    清廷知其難制,故示優假,而實嚴備之,歸時不得再經原道,以免多所窺觇,所請一無所予。

    嘉慶中,複來專使,再申前請,清廷故以跪拜禮難之,不得要領而去,然識者皆知其必将尋釁,以肆侵略矣。

     英吉利者,大西洋之強國也,自明以來,拓地漸廣,開通市埠,及于東南洋。

    當康熙之初,即謀通商于澳門,以海禁未開而止。

    九年,鄭成功之子經,方踞台灣,英商來往于廈門、台灣等處,凡數歲。

    鄭減其稅而羁縻之,借以控制荷蘭。

    未幾,耿、鄭交兵,藩臣内亂,朝廷議先定沿海邊界,防外洋之助鄭為患者。

    于是英人以華商交易不便,複去之。

    及台灣隸入大清版圖,英人又疑新拓之區,稅則必重,乃舍閩赴粵東,又時來往于浙之舟山、甯波等處。

    而其時英吉利之名不著,但知其為紅毛之番族而已。

    五十六年,總兵陳昂始奏稱粵東紅毛,有英圭黎諸國,最為奸宄。

    蓋其時通市于廣州、澳門等處,屢以粵關索費太重,糾洋商合詞争之。

    雍正之初,又議增收禮物銀兩。

    乃于七年,合詞控于大府,得稍稍裁減。

    未幾,官吏又增出口之稅,于是英人始有移市入浙之志矣。

    初,浙之海關,設于甯波,舟山尚未置縣。

    商船出入甯波,往還百數十裡,水急礁多,往往回帆徑去。

    迨定海既設監督,張聖诏始請移海關于定海,部議從之,乃于定海城外道頭街之西特建紅毛館一區,以為番舶來往之逆旅。

    自是浙之定海,商舶日多,英商以粵中不便,數來往舟山,見今昔情形之異,乃定計争之。

    乾隆二十年,英舟泊定海港,有總商喀喇生、通事洪任輝,請于浙之甯紹台道,願在定海納饷,許運貨至甯波府。

    閩粵兩督聞之,以其利浙稅之輕,而緻關課之绌也。

    二十二年,閩粵總督上言,浙關正稅,請視粵關則例,酌加增一倍。

    部議從之,奉旨:“洋船向收廣東口,由粵海關稽察征稅,浙省甯波不過偶一至。

    今奸牙勾結漁利,至甯波者甚多,番舶雲集,日久留住,又成一粵之澳門矣。

    今更定章,視粵稍重,俾洋商無所利而不來,以示限制,意初不在增稅也。

    ”未幾,部臣複議,外洋不準赴浙貿易,定制歸并粵東一港,每年夏秋之交,由虎門入口。

    是時方嚴絲筋綢緞出洋之禁,英吉利雖時時違制,潛赴甯波,無所得,仍遵新制,在粵通市。

    粵中初設洋商通事洋行,據為壟斷之利,誅求不已,串通官吏,規費益增。

    于是英商洪任輝等仍赴浙,請在甯波開港,而浙撫已奉新令,悉毀英商旅廨。

    聞其舟泊舟山,遂發令驅逐,斷其岸上接濟之食物。

    洪任輝憤甚,乃由舟山泛海,直抵天津,仍乞通市甯波,并讦粵關積年規弊。

    奉旨诘責,饬将洪任輝由旱道押赴廣東。

    遂于二十四年七月,奉命著福州将軍以欽差赴粵,按驗苛勒有狀,将監督家人問罪。

    又因洪任輝不應違制,擅赴天津,押往澳門圈禁三年,始釋之。

    自此諸番通市粵中,奉法惟謹。

    乃事越三十年,弊端複起。

    向之裁改歸公者,又增其費而加重焉,各洋商皆以為不便,而懲洪任輝之往事,未敢訟言。

    英國王雅治乃與其臣下謀議,以純廟八旬萬壽,入貢天津,乘間言之。

    五十八年,英國王遣其使臣馬甘尼(一作馬戛爾尼),由海道赴天津入貢,始通中國也。

    時上以遠人向慕,誠款可嘉,特命理藩院導其入觐。

    嗣使臣以其國王表文進,仍請在浙開港,并通市天津,又欲援俄羅斯往例,遣使寄住京師。

    上以甯波、天津無通事洋行,交易未便;且俄羅斯自立恰克圖後,久不在京寄寓;所請給舟山海島并廣東附近省城地,華洋參錯,斷不可行。

    因特頒敕谕前後二道,逐款指駁,示以中外之防,使臣乃不敢言&hellip&hellip馬甘尼回國,國王開讀敕谕,自知所請與中國體制不符,事遂寝。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嘉慶二十一年,英吉利遣使入貢。

    初,英吉利疊修職貢,未如所望,舉兵來澳門,又不得逞,思借貢輸忱,以希恩澤。

     (《皇朝掌故彙編&bull外編》卷八《英吉利國一》) 自公司局之設也,大班來粵者,率寄寓洋行,行人事之惟謹。

    然所以朘削之者,無所不至。

    又與關吏因緣為奸,課稅既增,則規費抽用亦增,有取之十倍、二十倍于前者。

    十五年,英之大班禀控粵撫,謂各洋貿易資本,皆自國帑借領,不堪虧折,請酌量裁減,以利遠人。

    粵撫韓封檄饬布政司核議,久之,竟寝不行。

    當初行用時,每兩奏抽三分,以作洋行辛費。

    繼而軍需出其中,貢價出其中,各商攤還西債亦出其中。

    遂分為内用、外用名目。

    于是各洋利薄怨生,屢思借貢輸忱,以希恩澤。

    (嘉慶)二十一年,英國王複遣使臣分入粵東京師&hellip&hellip是時,英之正貢使羅爾美、副貢使馬禮遜,已乘貢舟達天津。

    夏六月,上遣大臣戶部尚書和世泰等,賜宴使臣于天津。

    有司谕以謝宴時應行跪叩禮,不可。

    将入都,又告以乾隆五十八年該國使臣入觐儀注,不答。

    時上在圓明園,尚書和世泰等先期導使臣自通州起行,一晝夜馳至禦園,車馬困頓,而使臣衣裝辎重皆落後。

    蓋惡其不肯循跪叩儀注,欲以計尼之。

    時使臣表未赍,禮服不備,倉皇失措,遂以病辭。

    而睿廟已诘朝禦殿傳呼,和世泰始以正使病聞;複召見副使,又不至。

    上怒其無禮,命卻其貢不納,即日遣理藩院押回通州。

    瀕行,仍令援乾隆五十八年例,由内地行走,是役也,使臣失禮,實以衣車未至之故。

    上詢之廷臣,始知當日理藩院迓接不如儀,乃遣和世泰酌收貢物數事,仍頒敕谕,賜其國王珍玩,以答遠忱,驿交粵督蔣攸铦,令慰遣之。

    然英使本欲以粵東增規費事入告,竟不得達,怏怏而去。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1816)秋七月&hellip&hellip乙卯,賜英吉利國王敕谕曰:“爾國遠在重洋&hellip&hellip前于乾隆五十八年&hellip&hellip曾遣使航海來庭。

    維時爾國使臣,恪恭成禮,不愆于儀,用能仰承恩寵,瞻觐筵宴,錫赉便蕃。

    本年爾國王複遣使赍奉表章,備進方物,朕&hellip&hellip循考舊典,爰饬百司,俟爾使臣至日,瞻觐宴赉,悉仿先朝之禮舉行。

    爾使臣始達天津,朕饬派官吏,在彼賜宴,讵爾使臣于謝宴時,即不遵禮節。

    朕以遠國小臣&hellip&hellip可從矜恕,特命大臣于爾使臣将次抵京之時,告以乾隆五十八年爾使臣行禮,悉跪叩如儀,此次豈容改異。

    爾使臣面告我大臣,以臨期遵行跪叩,不至愆儀。

    我大臣據以入奏,朕乃降旨:于七月初七日,令爾使臣瞻觐;初八日,于正大光明殿賜宴頒賞,再于同樂園賜食;初九日陛辭,并于是日賜遊萬壽山;十一日,在太和門頒賞,再赴禮部筵宴;十三日遣行。

    其行禮日期儀節,我大臣俱已告知爾使臣矣。

    初七日瞻觐之期,爾使臣已至宮門,朕将禦殿,爾正使忽稱急病,不能動履。

    朕以正使猝病,事或有之,因止令副使入見。

    乃副使二人亦同稱患病。

    其為無禮,莫此之甚。

    朕不加深責,即日遣令歸國&hellip&hellip但念爾國數萬裡外,奉表納赆&hellip&hellip爾國王恭順之心,朕實鑒之,特将貢物内地理圖、畫像、山水人像收納&hellip&hellip即同全收,并賜爾國王白玉如意一柄,翡翠玉朝珠一盤&hellip&hellip以示懷柔&hellip&hellip嗣後毋庸遣使遠來。

    ” (《清仁宗實錄》卷三二0) 2.禁煙始末 乾嘉以後數十年間,英對華貿易,以煙為首。

    初歲僅二百箱,漸增至二千箱以至二萬箱。

    每年入超銀六百萬兩,未入口時先售于私販者不與焉。

    舊例,通商僅廣州一口,康熙時,漸往沿海私售。

    中國以沿海甯波等處,時有糧荒,許其運米千石者免稅。

    由是夾帶無忌,鴉片行銷内地,遠逾粵關之額。

    道光時,幾于無人不吸煙,而洋貨充斥,衣服、用具皆仰給焉。

    十八年,遂加重嘉慶禁煙條款,販者斬,吸者流,官吏内監同科。

    時惡錢充斥,銀價陡漲,論者歸咎于進口鴉片太多之故。

    鹹主嚴禁,鴻胪卿黃爵滋一疏,即可代表當時輿論。

    林則徐亦力主禁煙,與宣宗意合,故派則徐赴粵,思絕鴉片之源。

    則徐诇知英與各國商人不甚睦,遽申煙禁。

    各國或贊成,或觀望,而英則初允繳煙,嗣複桀骜索償。

     甲 林則徐之焚煙 乾隆二十年,英吉利滅東印度之孟加剌,遂以侵并東中南三印度之地。

    東南兩印度,皆産鴉片煙土&hellip&hellip英人初踞其地,但以為藥材之産,而歲收其稅。

    其後流行入中國,吸食漸多,銷數日暢&hellip&hellip其初至關口,亦照藥材上稅,每箱納稅銀三兩。

    自沿海居民,争傳其法,展轉效尤,不數十年,遂流行于各省。

    乾隆之末,粵督始聞于朝。

    嘉慶初,奉诏申立嚴禁,裁其稅額,自此入口之鴉片,率暗中偷售。

     (夏燮《中西紀事》卷四《漏卮本末》) 初,鴉片煙在康熙初,以藥材納稅。

    乾隆三十年以前,每年多不過二百箱。

    及嘉慶元年,因嗜者日衆,始禁其入口。

    嘉慶末,每年私鬻至三四千箱。

    始積澳門,繼移黃埔,道光嚴禁,複移于零丁洋之趸船。

    零丁洋者,在老萬山内,水路四達,為中外商船出入所必由。

    洋艘至,皆先以鴉片寄趸船,而後以貨入口。

    凡閩、浙、江蘇商船,即從外洋販運,其粵商,則皆在口内議價,而從口外運入。

    始趸船尚不過五艘,其煙至多不過四五千箱,而督阮元密奏,請暫事羁縻,徐圖驅逐。

    于是因循日甚。

    其突增至總二十五艘、煙二萬箱者,則在道光六年兩廣總督李鴻賓設巡船之後,巡船每月受規銀三萬六千兩,放私入口&hellip&hellip道光十二年,總督盧坤始裁巡船,而水師積習已不可挽。

    道光十七年,總督鄧廷桢複設巡船,而水師副将韓肇慶專以護私漁利,與洋船約,每萬箱許送數百箱,與水師報功,甚或以師船代運進口。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洋藥,道光初,英吉利大舶終歲停泊零丁洋大嶼山等處,名曰趸船。

    凡販鴉片煙至粵者,先剝赴趸船,然後入口。

    省城包買戶,謂之窯口,議定價值,同至夷船。

    兌價給單,即雇快艇至趸船,憑單取土。

    其快艇名“快蟹”,械炮畢具,行駛如飛,兵船追捕不及。

    灌輸内地,愈禁愈多,各項貨物,亦多從趸船私售,紋銀之出洋,關稅之偷漏,率由于此。

    疊經谕饬驅逐嚴拿,而趸船停泊,快蟹遞私如故。

    十八年,鴻胪卿黃爵滋言:“自煙土入中國,粵奸商勾通巡海弁兵,運銀出洋,運土入口。

    查道光初年,歲漏銀數百萬;十四年以前,歲漏二千餘萬;近年歲漏三千餘萬。

    此外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年複一年,伊于胡底。

    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食煙之衆。

    實力查禁,宜加重罪名。

    ”上韪其言,特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粵查辦。

    明年,截獲趸船煙土二萬八百八十餘箱,焚之。

    時定禁煙章程,凡開設窯口及煙館,與興販吸食,無論華、洋,均拟極刑。

     (《清史稿&bull食貨志六》) 近日十餘載間,紋銀每兩由千錢至千有五六百錢,洋錢每圓由八百錢而至千有三百錢,人始知鴉片内灌透銀出洋之故,而其驟長尤在道光七年至十三年。

    此數年中,海疆節度之人,潰防決藩之故,粵人能言之,外人能言之,無俟谫谫之刍言矣。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林則徐,福建侯官人,嘉慶十六年進士&hellip&hellip道光&hellip&hellip十七年正月,擢湖廣總督&hellip&hellip十八年&hellip&hellip九月&hellip&hellip先是,鴻胪寺卿黃爵滋疏請嚴禁鴉片,以塞漏卮,吸食者治以死罪。

    命下中外各大臣議奏,則徐奏言鴉片流毒已甚,非難于革瘾,而難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

    況行法在一年以後,議法在一年以前,轉移之機,正系諸此。

    必直省諸臣共矢一心,極力挽回,以期永絕澆風,此法乃不為贅設。

    遂拟章程六條:一收繳煙具以絕饞根;一各省于定議後出示,分一年為四限,遞加罪名,以免觀望;一加重開館興販及制造煙具罪名,勒限自首,以截其流;一失察處分,先嚴于所近;一著令地保甲長查起煙土、煙膏、煙具,庇匿者罪同正犯;一預講審斷之法,以杜流弊。

    因繕呈戒煙經驗藥方數種&hellip&hellip十一月,入觐,賜紫禁城騎馬。

    命頒欽差大臣關防,馳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水師鹹歸節制。

     (《清史稿&bull列傳》卷三八《林則徐傳》) 臣竊思&hellip&hellip吸鴉片煙者,每日除衣食外,至少亦須另費銀一錢。

    是每人每年,即另費銀三十六兩。

    以戶部曆年所奏各直省民數計之,總不止四萬萬人,若一百分之中,僅有一分之人吸食鴉片,則一年之漏卮,即不止于萬萬兩&hellip&hellip鴻胪寺卿黃爵滋原奏所雲,歲漏銀數千萬兩,尚系舉其極少之數而言耳。

    内地膏脂,年年如此剝喪,豈堪設想&hellip&hellip是不得不嚴其法于吸食之人也&hellip&hellip吸食者果論死,則開館與興販,即加至斬決枭示,亦不為過&hellip&hellip當鴉片未盛行之時,吸食者不過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

    迨流毒于天下,則為害甚钜,法當從嚴。

    若猶洩洩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饷之銀。

    興思及此,能無股慄? (王延熙《皇朝道鹹同光奏議》卷三《林則徐錢票無甚關礙宜重禁吃煙以杜弊源片》) 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中外貿易簡表 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林則徐馳驿抵粵,傳洋商伍怡和,索曆年販煙之洋商查頓、颠地。

    時查頓已聞風先竄,惟颠地随英吉利公司領事義律,由澳門至省城洋館。

    林則徐派兵役監守之,并于省河之獵德炮台,筏斷來往,谕令将零丁洋二十五艘之煙土,勒限呈繳,免其治罪,否即斷薪水,停貿易&hellip&hellip義律&hellip&hellip既被圍省館,不能回澳。

    始于二月十二日,具印禀遵繳,并将駛往東洋之煙船,盡駛回粵,共繳鴉片煙二萬二百八十三箱;計每船大者千箱,次者數百箱,每箱百有二十斤,共二百三十七萬六千餘。

    林則徐會兩廣總督鄧廷桢,親駐虎門驗收,以四月六日收畢,每箱約賞茶葉三斤,其煙土請解京師。

    诏即在海口銷毀,毋庸解京,俾沿海民人共見共聞,鹹知震詟。

    林則徐會同督撫,于虎門監視銷毀&hellip&hellip共燒毀赀本銀五六百萬圓,并利銀共千餘萬圓。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計上》) 經義律&hellip&hellip呈明共二萬二百八十三箱。

    查向來拿獲鴉片,如系外夷原來之箱,每一箱計裝整土四十個,每個約重三斤,每箱應重百二十斤&hellip&hellip以現在報繳箱數核之,不下百數十萬斤,誠恐所報尚有不實不盡。

    訪之在洋水師及商買人等,佥稱外夷高大趸船,每隻所貯亦不越千箱之數,是趸船二十二隻,核與所報箱數。

    不甚相懸&hellip&hellip (《鴉片奏案&bull會奏夷人趸船盡數呈繳煙土折》) &hellip&hellip于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

    其池平鋪石底,縱橫各十五丈餘尺,四旁欄樁釘闆,不令少有滲漏。

    前面設一涵洞,後面通一水溝,池岸周圍,廣樹栅欄。

    中設棚廠數座,為文武員弁查視之所。

    其浸化之法,先由溝道車水入池,撒鹽成鹵,所有箱内煙土,逐個切成四瓣,投入鹵中,泡浸半日。

    再将整塊燒透石灰,紛紛抛下,頃刻便如湯沸,不爨自燃。

    複雇人夫多名,各執鐵鋤木爬,立于跳闆之上,往來翻截,務使顆粒悉化。

    俟至退潮時候,啟放涵洞,随浪送入大洋,并用清水刷滌池底,不任涓滴留餘。

    若甲日第一池尚未刷清,乙日便用第二池&hellip&hellip如此輪流替換&hellip&hellip至向晦停工,即将池岸四圍栅欄全行封鎖,派令文武員弁周曆巡緝。

    粵東天氣炎熱,所用人夫僅穿短袴,上身下腳,向俱赤露。

    又于停工放出時,與執事工役一同搜檢,不許稍有夾帶。

    試行之初,每日才化三四百箱,數日後,手法漸熟,現在日可八九百箱至千箱不等&hellip&hellip (《林文忠公政書》) 乙 煙價之 凡夷人名下,繳出鴉片一箱者,酌賞茶葉五斤&hellip&hellip所需茶葉十餘萬斤,應由臣等捐辦,不敢開銷。

     (《鴉片奏議&bull會奏夷人趸船盡數呈繳煙土折》) 鴉片&hellip&hellip其類有三,一曰公班&hellip&hellip一曰白皮&hellip&hellip一曰紅皮&hellip&hellip近年每歲來二萬餘箱,公班約八千箱,每箱約八百圓;白皮約一萬三千箱,每箱約六百圓;紅皮約二千箱,每箱約四百圓,計歲耗銀一千五百萬圓。

     (《蓉城閑話》) 時英酋伯麥及義律,以五船赴天津投書,乃其國巴裡滿衙門寄大清國宰相之詞。

    一、索貨價(初次夷書尚不敢顯言煙價,以貨價為名,後乃顯言索煙價)。

     (《番禺志》) 義律&hellip&hellip不受所賞茶葉&hellip&hellip七月&hellip&hellip伯麥及義律以五艘駛赴天津投書&hellip&hellip索貨價&hellip&hellip十月,琦善至廣東&hellip&hellip償洋商煙價銀七百萬圓&hellip&hellip及逆黨攻陷炮台,上震怒,于是有煙價一毫不許&hellip&hellip之旨&hellip&hellip四月,敵船環攻城東西南三面&hellip&hellip諸師&hellip&hellip使廣州餘保純出城講款。

    義律立索軍饷銀六百萬圓,煙價在外。

    香港再議,限五日交銀。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丙 外商之禁運 林則徐下令&hellip&hellip進口之船,均應具結,有夾帶鴉片者,船貨沒官,人即正法&hellip&hellip時西洋彌利堅諸國,皆遵具結。

    于是義律由省下澳,禀言趸船販煙之弊,極須設法早除,如委員來澳會議章程,可冀常遠除絕。

    并禀請準本國貨船,泊卸澳門&hellip&hellip林則徐以澳門向例惟準設西洋額船二十有五艘,若英人援此例,不入黃浦,則海關虛設,而私煙夾帶何從稽察,嚴駁不許。

    義律言:“不準泊澳,便無章程可議。

    ”因不受所賞茶葉,不肯具結,言必俟奉國王命定章程,方許貨船入口。

    時義律已寄信附貨船回國&hellip&hellip而五月内,複有尖沙嘴洋船水手毆死村民林維喜之事,谕義律交出人犯抵罪。

    義律拘訊黑夷五人,未獲正犯,懸賞購告犯之人&hellip&hellip七月,林則徐與鄧廷桢遵例禁絕薪蔬食物入澳,并以澳門寓居洋人,原為經理貿易,今既不進口貿易,即不應逗留澳門。

    義律率其眷屬及在澳英人五十七家,同遷出澳,寄居尖沙嘴貨船&hellip&hellip暗招洋埠兵船二艘來粵。

    又擇三大貨船,配以炮械,赴九龍山,假索食為名,突開炮攻我水師營&hellip&hellip八月,義律遂托澳門西人,代為轉圜,願将趸船奸商,盡遣回國;其貨船亦願具結,如有夾私者,船貨充公,惟不肯具人即正法四字&hellip&hellip林則徐以與各國結不畫一,必令書人即正法之語,且責繳兇犯。

    旋有英國二貨船遵式具結,于九月晦入口。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hellip&hellip先于收繳煙土之時,即經饬取生死甘結,該夷堅不肯具。

    蓋以繳煙系一時之舉,尚可借以求生,而具結乃長遠之事,适恐自陷于死也&hellip&hellip相持數月以來,直至逐出澳門,斷其接濟,且值炮擊火燒之後,該夷始願具結。

    惟結内但雲,如有鴉片,将貨物盡行沒官,而于人即正法字樣,仍不肯寫。

    所以臣等前折奏明,另頒結式,饬令遵照繕繳。

    當即令印委各員,率同洋商通事傳谕去後,不但義律多方退縮,而且各船船主并為一談,以為性命攸關,倘以水手私帶些微,恐遭連累。

    抑或兵役栽贓誣指,難以辯冤,臣等複谕以水手等系夷商應管之人,本宜先自查搜,豈能容其私帶。

    至查船有官作主,兵役焉敢栽贓?萬一意外遭誣,定予訊明反坐,何庸過慮?總之,不帶鴉片,則難具結,不至加刑;若帶鴉片,即不具結,亦必處死。

    多方開導,近日始有該國之彎喇啷噹等船,陸續遵式具結。

     (《鴉片奏案&bull林則徐鄧廷桢英國趸船現已驅逐并饬取切結情形折》) 具甘結人彎喇,乃擔麻土葛船之船主,今到天朝大憲台前具結。

    遠商之船,帶棉花、紗藤、胡椒貨物,來廣東貿易。

    遠商同船上之夥長水手,俱凜遵天朝新例,遠商等并不敢夾帶鴉片。

    若察驗出有一點小鴉片在遠商船上,遠商即甘願交出夾帶之犯,必依天朝正法治死,連遠商之船貨亦皆充公。

    但若查驗無鴉片在遠商之船,即求大憲恩準遠商之船進黃埔,如常貿易。

    如此良歹分明,遠商甘願誠服大憲,此結是實。

    天朝道光十九年九月初八日,船主彎喇,船名擔麻土葛,夥長占土希爾墨,雇傭一百人。

     (《信及錄》) 3.戰事之起 甲 閩粵之守備 林則徐雖以英未必敢于開釁,然力修戰備不已,而兵勇多勾結洋商,受賄蒙蔽不可用,籌劃尤具苦心。

    幸閩浙總督鄧廷桢與之一氣,故主戰初期,尚得有備無患。

     林則徐自去歲至粵,日日使人刺探夷事,翻譯夷書。

    又購其新聞紙,具知夷人極藐水師,而最畏沿海枭徒及漁艇疍戶。

    乃募漁船戶壯丁五千,各給月費銀六圓,贍家銀六圓,其費則洋商、鹽商及潮州客商分捐。

    又于虎門之橫檔嶼,設鐵鍊木筏,橫亘中流,購西洋各國夷炮二百餘位,增排兩岸。

    并購舊洋艘為式,令水師演習攻首尾躍中艙之法。

    又雇同安米艇、紅單船、柁尾船,共備戰艦六十。

    又備火舟二十,小舟百餘,以備攻剿,令必俟晦潮乘上風,為萬全計,必勝計。

    林則徐親赴獅子洋校閱水師,号令嚴明,聲勢壯盛。

    至是又下令:每殺一白夷者賞銀百圓,黑夷半之。

    斬首逆義律者,賞銀二萬圓,其下領事夷目,以次遞降。

    獲兵舟者,除火藥器械繳官外,餘盡充賞。

    于是夷船之漢奸,皆為英夷所疑忌,不敢留,盡遣去。

    其近珠江之内河,在澳門西虎門東者,盡以重兵嚴守。

    (蓋粵洋中路要口,以虎門為最,澳門次之,尖沙嘴又次之。

    )其餘海口,多淺水暗礁,非洋船所能入。

     (《夷艘入寇記》) 入粵,即會同廣督鄧廷桢,嚴劾曆年庇私之督标副将韓某以徇。

    前督李鴻賓設巡船,專查煙土,委任韓弁,乃得重賄縱庇之,洋煙之橫實出此。

    公特首糾之,籍其家累巨萬,官民大服。

     (金安清《林文忠公傳》) 道光十七年,鄧廷桢覆奏廣東積弊十條:一、兇盜充斥,一、營務廢弛,一、諱盜作竊,一、紋銀出洋不下千萬,一、衙役小縣數百,大縣千餘,一、差役濫押無辜,一、海濱沙灘開墾,有疑水道,一、奸徒放火,一、盜發墳墓,一、習尚侈靡,有業經懲辦者,有見在查拏者&hellip&hellip十九年正月,廷桢奏請于虎門海口,創造木排鐵鍊,添置炮台炮位&hellip&hellip調閩浙總督,即購洋炮十四門,由海道運赴閩省&hellip&hellip以閩省所建炮台,大不過十餘丈,所安炮四五位,重不過千斤,難資捍禦。

    且閩洋無内港可守,炮台必須建于海灘,沙性浮松,根基不固。

    爰易炮台為炮墩,用麻布袋,實以沙土,層層堆積。

    沙墩外側,豎舊小漁船,牢固拴縛,以為保護。

     (《清史》列傳卷三八《鄧廷桢傳》) 有英國二貨船,遵式具結,于九月晦入口,而義律遣二兵船阻之,且禀請毋攻毀尖沙嘴之船,以俟國王之信,水師提督關天培以兇犯未繳,擲還其禀。

    時我師船五艘,在洋彈壓,彼見前禀不收,且我師船挂紅旗,即發炮來攻&hellip&hellip關天培開炮應之,擊斷洋船頭鼻,西兵多落海死。

    十月初,又回攻我尖沙嘴迤北之官湧山炮台,不克。

    恐我乘夜火攻,又水泉皆下毒,無可汲飲,遂宵遁外洋&hellip&hellip自封港以後,英商貨船先後至者二三十艘,皆不得入口,人人怼怨。

    于是義律于十一月,複遣人禀言&hellip&hellip自後請遵照大清律辦理,而無違國王之法,乞仍許英人回居澳門,俟國王谕至,即開貿易&hellip&hellip其國貨船先後起碇揚帆,駛出老萬山者十餘艘,并續至之艘,多觀望流連,寄泊外洋不肯去。

    而粵洋漁船疍艇亡命之徒,貪薪蔬之厚值,并以鴉片與之交易,趨者如鹜。

    時&hellip&hellip義律已回國請兵,時女王令國人會議,其文武官皆主戰,其貿易商民皆不欲戰,連日議不決。

    最後&hellip&hellip始決計,國王命其外戚伯麥為統師,率兵船十餘,加以印度駐防兵艦二三十艘。

    二十四年四月,林則徐奏聞&hellip&hellip五月&hellip&hellip英國大小兵船十二,并車輪火船三,先後至粵,泊金星門,其餘盡泊老萬山外。

    林則徐又以火船十艘,每二艘組以鐵索,乘風潮攻之,洋船皆急駛避,僅焚其杉闆小船二,而英人自是不敢駛近海口&hellip&hellip于虎門之橫檔嶼,設鐵鍊木筏,橫亘中流,購西洋各國洋炮二百餘位,增排兩岸。

    又雇同安米艇、紅單船、拖風船共六十,備戰船,又備火舟二十,小舟百餘,以備攻剿&hellip&hellip其近珠江之内河,在澳門西虎門東者,盡以重兵嚴守。

    其餘海口,多礁淺,非船艘所能入。

    洋船至粵旬月,無隙可乘,遂乘風竄赴各省。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夷艘征撫記上》) 乙 琦善之議和 戰端既開,宣宗以兵饷兩難,主戰之意漸搖,林、鄧遂獲咎,改任主和之琦善。

    琦善一反則徐所為,撤防弛兵,水師提督關天培請增兵,不許。

    英窺其無備,突陷虎門炮台,天培死之。

    琦善亟許償銀六百萬圓,并割香港,謂海外彈丸之地,無關緊要也。

    奏聞,宣宗怒,褫琦善職。

     七月,琦善赴天津,籌辦防堵。

    八月,英船駛至天津海口,投遞呈詞,琦善為乞恩通商,并以聽受曉谕,全行起碇回粵奏聞。

    得旨:“嘉悅之至。

    ”即命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九月,署兩廣總督&hellip&hellip二十一年正月,英人犯虎門,連陷沙角、大角炮台。

    奏入,谕曰:“英人到粵以來,日肆猖獗,疊經嚴谕,慎密周防,相機剿辦,宜如何妥為布置。

    本日據奏,英人占奪炮台,并有戕傷将弁,搶奪師船之事,可見該署督于堵禦事宜,全未預行籌備,著交部嚴加議處。

    ”尋以英人願獻炮台,并繳還浙江定海縣城,奏懇準其所請&hellip&hellip初,英人圖在省城外香港寄居貿易,琦善奏稱此地傥給與英人,勢必屯兵聚糧,建台設炮,觊觎廣東,流弊不可勝言。

    至是轉申請,英人遂乘機竊據。

     (《清史&bull列傳》卷四○《琦善傳》) 道光二十年(1840)&hellip&hellip六月,英船至廈門,為閩浙總督鄧廷桢所拒。

    其犯浙者,陷定海,掠甯波,林則徐上疏自請治罪,密陳兵事不可中止,略曰:“英夷所憾在粵,而滋擾于浙,雖變動出于意外,其窮蹙實在意中。

    惟其虛性成,愈窮蹙時,愈欲顯其桀骜,試其恫喝,甚且别生秘計,冀售其奸。

    一切不得行,仍必帖耳俛伏,第恐議者以為内地船炮,非外夷之敵,與其曠日持久,不如設法羁縻。

    抑知夷情無厭,得步進步,威不能克,患無已時,他國紛紛效尤,不可不慮。

    因請戴罪赴浙,随營自效。

    ”七月,義律至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廣東燒煙之釁,起自林則徐、鄧廷桢二人,索價不與,又遭诟逐,故越境呈訴。

    琦善據以上聞,上意始動&hellip&hellip九月,诏曰:“鴉片流毒内地,特遣林則徐,會同鄧廷桢查辦&hellip&hellip乃自查辦以來&hellip&hellip沿海各省,紛紛征調,糜饷勞師,皆林則徐等辦理不善之所緻。

    下則徐等嚴議,饬即來京,以琦善代之。

    ”尋議革職,命仍回廣東備查問。

    差委琦善至,義律要求賠償煙價,廈門、福州開埠通商。

    上怒,複命備戰。

    二十一年(1841)春,予則徐四品卿銜,赴浙江鎮海協防。

    時琦善雖以擅與香港逮治,和戰仍無定局。

    五月,诏斥則徐在粵,不能德威并用,褫卿銜,遣戍伊犁。

     (《清史稿&bull列傳》一五六《林則徐傳》) 二十年五月,洋船三十一艘,赴浙江,先以五艘攻福建廈門&hellip&hellip六月,全艘赴浙江,攻定海,陷之&hellip&hellip自定海失守後,浙江巡撫烏爾恭阿、提督祝廷彪束手無策。

    朝廷以定海孤懸海中,非海道舟師,不能恢複,而水戰又洋艘所長,且承平日久,沿海恐其沖突。

    已有蜚語上聞,言上年廣東繳煙,先許價買,而後負約,以緻激變者。

    又有言鄧廷桢廈門軍報不實者。

    七月,命兩江總督伊裡布為欽差大臣,赴浙江甯波視師&hellip&hellip洋酋伯麥及義律,以五艘駛赴天津投書,乃其國巴厘滿衙門寄大清國宰相之詞,多所要索:一、索貨價;二、索廣州、廈門、福州、定海、上海為市埠;三、欲共敵體平行;四、索犒軍費;五、不得以外洋販煙之船贻累岸商;六、欲盡裁洋商浮費。

    直隸總督琦善收書奏聞&hellip&hellip而任事者&hellip&hellip于複書中,即言上年廣東繳煙,其中必有多少曲折,将來欽差大臣前往查實,不難重治林則徐之罪。

    诏以琦善為欽差大臣,赴粵查辦,革林則徐、鄧廷桢之職,留粵聽勘。

    并敕沿海各省,不得開炮。

    八月,洋船自天津起碇,以中國無決允之語,不肯歸我定海,惟撤兵船之半赴廣東&hellip&hellip九月,義律回浙,入見伊裡布于鎮海城,索俘酋安突德&hellip&hellip伊裡布遣其奴張喜,赴洋船饋牛酒&hellip&hellip十月,琦善至廣東&hellip&hellip一切力反前任所為,謂可得外洋歡心,而敵人則日夜增造&hellip&hellip攻具&hellip&hellip水師提督關天培密請增兵,琦善惟恐其妨和議,固拒不許。

    償洋商煙價銀七百萬圓,而其心必欲索埠地,琦善前以廈門及香港二地商之&hellip&hellip既據以奏聞,至是不能自背前奏,又無以拒義律之求,筆舌往反,終無成議。

    義律遂乘其無備,于十二月五日突攻沙角、大角炮台&hellip&hellip時提督關天培、總兵李廷钰、遊擊馬辰等,尚分守鎮遠、威遠、靖遠各炮台&hellip&hellip琦善&hellip&hellip惟連夜作書,令鮑鵬持送義律,再申和議,于煙價外,複以香港許之;并歸浙江俘人,以易定海城。

    琦善與立契約,遂于二十一年正月赴虎門,宴義律于師子洋。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丙 三元裡之殺敵 英人進擾沿海,且求定海,宣宗不許,複主戰,命奕山為靖逆将軍,楊芳、隆文為參贊,意在以戰求和。

    奕山不知兵,戰不利,英兵進攻廣州,奕山與之私合,立償六百萬圓,英兵肆淫掠。

    三元裡居民大憤,聚衆數萬,圍英兵千餘,遭擊斃者甚衆。

    廣東省團練士民殲夷公檄,錢江所草也,江竟以此得罪,發遣新疆。

    時義律亦被困,奕山亟遣吏翼之出。

    自是英人知粵民不可侮,不敢複窺廣州。

     既而(二十一年)正月杪,批折回,不允,于是事複中變&hellip&hellip及逆黨攻陷炮台,大肆猖獗,上震怒。

    于是有煙價一毫不許,土地一寸不給之旨,并調四川、貴州、湖南、江西兵赴剿,命林則徐、鄧廷桢随同辦理洋務&hellip&hellip二十一年正月七日,下诏暴逆人罪惡,特命宗室奕山為靖逆将軍,湖南提督楊芳、戶部尚書隆文為參贊大臣,聲罪緻讨。

    命刑部尚書祁,赴江西總理兵饷,楊芳&hellip&hellip二月十三日,馳至廣東。

    而英人已于二月五日,乘風潮連破橫檔炮台、虎門炮台,提督關天培死之矣。

    虎門各隘&hellip&hellip皆為敵有&hellip&hellip時琦善已革去大學士&hellip&hellip籍琦善家産,鎖逮來京。

    英人見朝廷赫怒,局勢大變,恐和議永絕,且洋船兵費浩大,急欲通商以濟饷,各國商船罷市久,亦皆咎之。

    乃于二十六日,托彌利堅頭目與洋商伍和調停,遞書言如欲承平,不讨别情,但求照舊通商&hellip&hellip是時定海之洋船,亦至廣東,共五十大艘,半泊香港,半入虎門,舳舻相接,遍樹出賣鴉片之幟&hellip&hellip三月二十三日,奕山、隆文及新任總督祁,并抵廣州&hellip&hellip是時英人方據省河咽喉&hellip&hellip楊芳不欲浪戰,奕山初至,亦然之。

    既而惑于翼長随員等之言,以不戰則軍饷無可開銷,功賞無由保奏,急欲僥幸一試。

    遂不謀于楊芳,即以四月朔夜半,三路突攻洋船&hellip&hellip其洋館中貨,為四川、湖南兵虜掠一空,并誤傷彌利堅數人。

    甫黎明,而洋兵大集,反乘順風,我兵退走&hellip&hellip越三日&hellip&hellip敵船環攻城東西南三面&hellip&hellip于是天字炮台及泥城及四方炮台,一日皆失守&hellip&hellip第七日,洋兵遂并力專攻城東南隅&hellip&hellip諸師避入巡撫署&hellip&hellip議使廣州餘保純出城講款。

    義律立索軍饷銀六百萬圓,煙價在外,香港再議。

    限五日内交銀,且約将軍及外省兵先出省城,洋船始退出虎門。

    将軍等一切允之,城上改樹白旗,先令洋商出二百萬元,餘于藩庫、運庫、海關庫發給,會奏請罪,而煙價及香港亦未入奏雲。

    十三日,四方炮台洋兵下山回船,義律即促将軍參贊離城。

    十六日,奕山、隆文退兵屯金山,離省河數十裡&hellip&hellip及講和次日,洋兵千餘自四方炮台回,至泥城淫掠。

    于時三元裡民憤起,倡義報複,四面設伏,截其歸路,洋兵終日突圍不出&hellip&hellip義律馳赴三元裡救應,複被重圍&hellip&hellip義律告急于知府餘保純&hellip&hellip諸師&hellip&hellip遣餘保純馳往,解勸竟日,始翼義律出圍回船。

    十七日,洋船漸次退出&hellip&hellip是時南海、番禺二縣團勇三萬六千,晝夜演練,義律偵知内河已有備,竟不敢報複。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上》) 當義律之請撫也,一索煙價,一欲得香港碼頭,琦相以事關割地,佯許之而未敢入奏。

    然英人自謀奪濠鏡不得,屢思于附近粵東省城,乞一島一地,以為定居,蓋早有窺香港矣。

    迨聞相國許其入奏,始則稱兵以要之,繼則請繳還浙之定海,及獻出二角炮台以易之。

    相國方欲請旨定奪,而英人已在香港出示,起造房屋碼頭,視為己有。

    未幾,将軍、參贊至粵,遂以六百萬及香港一島,為城下之盟。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方議款時,夷兵以船泊泥城,登岸肆擾&hellip&hellip其據守耆定台者,兵千餘,款成,尚遷延不遽退。

    伯麥&hellip&hellip率領餘衆,自台下闖至泥城、西村、蕭岡諸村落,大肆淫掠,奸及老婦,村民大嘩。

    舉人何玉成,即柬傳東北、南海、番禺、增城,連路諸村,各備丁壯出護。

    附郭西北之三元裡,九十餘鄉,率先齊出拒堵,對岸之三山等村,亦聞聲而起,老弱饋食,壯丁赴戰,一時義憤同赴,不呼而集者數萬人。

    夷目畢霞領其兵與村民戰,村民稍卻,被追,深入牛欄崗。

    所至居民大至,轉瞬民多夷少,急匿叢薄間,放槍自衛。

    村民但遙圍之,入夜則脫衣懸樹杪,迎風搖飏,作疑兵,民不敢前。

    及天明,入林内搜殺幾盡,逃者不識途迳,亦多被截擊,有叩首流血得免者。

    伯麥、畢霞同時殒命,收其調兵符券、防身鐵劍、小槍之屬。

    夷兵方舍命突圍出,無奈人如山積,圍開複合,各棄其鳥槍,徒手延頸待戮&hellip&hellip其留耆定台餘夷尚衆,一人不敢下,村民但環立山麓,相約聽其餓斃&hellip&hellip越日,義律馳至,亦被圍,密遣人間道求救于餘保純,聞報請于(祁)&hellip&hellip令南海令梁星源、番禺令張熙宇随保純出,步向三元裡紳民揖勸,代夷乞免。

    越數時許,紳士潛避,民以官故,不複誰何。

    遂親翼義律下,群夷繼之&hellip&hellip夷自是始知粵人之不可犯。

     (梁廷柟《夷氛聞記》卷三) 夷出泥城,遇三元裡民,鳴金号召,一百三村男婦數萬人,執梃而集,圍之數裡。

    夷兵千餘,突圍奔潰,死者八九十,又殺死夷官二人,擊傷者無數。

    時我兵皆立城堞,作壁上觀。

    義律聞信,責大帥,大帥責廣守,百姓懼罪解體,夷亦狼狽回船。

     (黃鈞宰《金壺七墨》附《羊城日報》七則《廣勇》) 丁 浙蘇之戰事 英人既受創于三元裡,奕山複不敢以私款上聞,于是英人不厭所欲,乃以璞鼎查為統帥,侵沿海各省。

    陷廈門、定海,總兵王錫朋、鄭國鴻、葛雲飛戰死;進攻鎮海,督師裕謙自殺;陷甯波、慈溪、餘姚,浙西大震。

    九月,清派奕經為揚威将軍,文蔚、特依順佐之,牛鑒為兩江總督。

    奕經瞢于兵,欲複甯波,戰不利。

    英陷乍浦,都統長喜死之;進攻吳淞口,提督陳化成死之;陷鎮江府,副都統海齡死之,江甯大震。

     道光二十一年四月,英人之受款于廣東也,在我師則以救一時之危,在敵亦急欲得銀以濟兵饷,故通商章程,彼此皆未暇議。

    及洋兵大困于三元裡,自知已結粵民之怨&hellip&hellip不敢複入内河貿易,欲洋商赴香港,而香港隔海風浪,洋商無肯往者,遂欲以香港易尖沙嘴及九龍山。

    将軍、總督以香港尚未奏允,何況二地,約其仍來黃浦,敵遂不許我修複虎門炮台&hellip&hellip彼此相持,雖有通商之名,無通商之實。

    又餘保純與義律議,先送軍饷六百萬圓,其煙價在外,将軍止以軍饷改稱商欠奏聞,其餘情未上達也。

    及洋船退出内河後,填塞要害,增修炮台,守備日固,不能如向日之闖突。

    敵衆皆咎義律議款時,不别索他埠,遂揚言英吉利國王譴義律無能,改命璞鼎查為兵帥,欲複往沿海各省,必如上年在天津所索各款&hellip&hellip六月&hellip&hellip洋船數十艘,已全赴福建,攻廈門&hellip&hellip七月&hellip&hellip廈門遂為敵據,然洋人得廈門,亦不守,不數日,全隊駛赴浙江,惟留數艘泊據鼓浪嶼&hellip&hellip初,裕謙自正月赴浙江,代伊裡布為欽差大臣,時洋船已去定海,總兵王錫朋,鄭國鴻、葛雲飛,以兵五千駐定海&hellip&hellip八月初,洋船先犯石浦,以礁險不利而退&hellip&hellip進攻定海&hellip&hellip乘我守兵力疲,遂分五奎山、東港浦、曉峰嶺三路進攻&hellip&hellip冒死登山入城,三總兵相繼戰死&hellip&hellip定海複陷&hellip&hellip其鎮海防兵四千,裕謙以千餘兵守城内外,餘步雲(提督)率千餘守招寶山,總兵謝朝恩率千餘守隔江之金雞嶺&hellip&hellip二十六日,洋船攻鎮海,分犯金雞山及招寶山&hellip&hellip而餘步雲不許士卒開炮,且兩次上城,請退守甯波,裕謙不許。

    敵甫由招寶山麓,攀援登岸,餘步雲即率兵西走。

    敵踞招寶山,俯攻鎮海,其隔江之金雞山亦潰。

    裕謙知事不可為&hellip&hellip自沈泮池,死之&hellip&hellip二十九日,洋兵船&hellip&hellip進至甯波,餘步雲複棄城走上虞&hellip&hellip敵小船駛至慈溪、餘姚,于是二城亦逃走一空。

    土匪四起,僞言傳播,浙西大震&hellip&hellip九月&hellip&hellip命宗室大學士奕經為揚威将軍,侍郎文蔚、副都統特依順為參贊,以河南巡撫牛鑒總督兩江,授怡良欽差大臣,馳赴福建&hellip&hellip十月,奕經至蘇,幕下&hellip&hellip所至索供應&hellip&hellip攬威福,流言四起,遠播京師。

    于是奕經移營嘉興,十二月&hellip&hellip有洋人運械上船之信,于是将軍參贊銳意進兵。

    明年(道光廿二年)元旦赴杭,留參贊特依順守杭州,而奕經、文蔚渡江&hellip&hellip抵紹興,&hellip&hellip進兵恢複三城&hellip&hellip約城中漢奸内應&hellip&hellip于是奕經以兵勇三千,營紹興之東關,使文蔚以兵勇四千,半屯慈溪&hellip&hellip長溪嶺,半屯&hellip&hellip大寶山,以圖鎮海。

    提督段永福以兵勇四千,半伏甯波城外,屯大隐山,以圖甯波。

    而副将謝天貴率兵千餘,屯駱駝橋,以扼鎮海、甯波途中之路。

    及期,官兵&hellip&hellip進至城&hellip&hellip前後受敵,&hellip&hellip且戰且走&hellip&hellip段永福督後隊至,聞風反走&hellip&hellip餘步雲駐甯波之奉化,中途聞敗,折竄&hellip&hellip此甯波之師也。

    其慈溪大寶山之兵&hellip&hellip鎮海之師&hellip&hellip亦&hellip&hellip敗&hellip&hellip潰&hellip&hellip奕經即與文蔚棄紹興,走西興。

    奕經旋渡江回杭州&hellip&hellip三月&hellip&hellip劉韻珂&hellip&hellip以奏請伊裡布來浙主款。

    上複令宗室尚書耆英為欽差大臣,署杭州将軍,與參贊齊慎赴浙&hellip&hellip英人是月遂棄浙北,窺松江,窺長江&hellip&hellip四月&hellip&hellip犯乍浦&hellip&hellip小船登岸攻東門&hellip&hellip轉攻南門。

    駐防旗兵平日淩辱漢人,至是動斥為漢奸,由是福建水勇積憤,縱火内應。

    敵遂逾南城入,盡焚滿營,都統長喜&hellip&hellip死之&hellip&hellip杭州、嘉興俱戒嚴。

    原任大學士伊裡布,至乍浦洋船議款,英邀挾甚侈,不能成議&hellip&hellip洋船棄乍浦而北。

    五月初三日,洋船至吳淞口&hellip&hellip寶山城在吳淞口外&hellip&hellip總兵王志元率徐州兵&hellip&hellip望風西走,提督陳化成中炮死&hellip&hellip牛鑒走嘉定&hellip&hellip敵遂陷寶山&hellip&hellip上海大震。

    參将繼倫,率兵先棄城走松江,上海兵備道巫宜禊&hellip&hellip從之&hellip&hellip洋船七八艘,駛入上海,城中已空無人。

    洋人&hellip&hellip駛入松江&hellip&hellip壽春鎮總兵尤漱&hellip&hellip守之&hellip&hellip故松江得無恙&hellip&hellip二十日,洋艘退出吳淞口,圖入長江&hellip&hellip探&hellip&hellip諸要險皆無備,始連樯深入,六月八日,薄瓜州&hellip&hellip城已空,遂窺鎮江&hellip&hellip駐防副都統海齡&hellip&hellip相持二三日。

    英佯攻北門,而潛師梯西南入城&hellip&hellip守兵皆潰&hellip&hellip海齡為亂兵所殺,鎮江陷&hellip&hellip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下》) 4.江甯議和 英陷鎮江,進逼江甯,宣宗不得已,命伊裡布、耆英便宜從事。

    英索償銀二千一百萬圓(合銀一千四百七十萬兩),開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五口互市,割香港,用敵國禮,皆許之。

    是役,清以和戰不定、武器不精、戰備不充而敗。

    約中許不懲漢奸,開外人幹涉内政之端,是後田興恕案、天津教案、馬嘉理案,劉秉璋案、李秉衡案,以及庚子和約,新貴大臣,或誅或竄,皆此約階之。

    且于附約令條改律例,弛煙禁,綜其損失,逾于賠款者多矣。

     甲 英艦之逼南京 (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遂逼江甯,東南大震。

    朝廷廑念漕運重地,敕耆英便宜從事&hellip&hellip至是伊裡布遣張喜等,至洋船。

    洋酋言,一索洋銀二千一百萬圓,分三年分付;一索香港為市埠,并往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貿易;一洋官欲與中國官員敵體,與上年同。

    而諸大吏不速覆,張喜往返傳語。

    越二日,張喜還,則敵聽漢奸言,聞增調壽春兵之信,謂我借款緩敵,如今日不定議者,诘朝交戰&hellip&hellip而諸帥已膽裂,即夜覆書,一切惟命,其禁約鴉片章程,一語不及。

    英喜出望外。

    諸帥會奏,言敵設炮鐘山之頂,全城命在呼吸&hellip&hellip其實絕無其事&hellip&hellip七月初九日,款議成,耆英、伊裡布、牛鑒親赴敵人璞鼎查之舟。

    越二日,璞鼎查、馬禮遜亦入城,會于正覺寺。

    連日分提江甯、蘇州、安徽藩庫揚州運庫,銀數百萬,饋之&hellip&hellip九月初旬,洋艘盡回定海。

    诏以不守江口,逮總督牛鑒治罪,以耆英代之。

    而伊裡布以欽差大臣,由浙至廣東,議互市章程,褫逮領兵之奕山、奕經、文蔚、餘步雲,交刑部治罪。

    惟餘步雲于是冬伏法,其沿海失守城池之道、府、縣,及領兵将官失事者,以次懲處,分别豁免沿海被寇州縣錢糧。

     (魏源《聖武記》卷十《道光洋艘征撫記下》) 時巡撫劉韻珂意在羁縻,奏請仍命伊裡布至浙主款,勿殺零夷,違者罪之&hellip&hellip伊裡布詣乍浦夷舟,晤商受款退兵事&hellip&hellip議不成而返。

    韻珂意夷重得前俘,還之,仇當立解,從此可與銷兵矣。

    随奏出所獲白黑夷于獄,載乍浦以歸之夷,&hellip&hellip鎮江既陷&hellip&hellip馬理遜&hellip&hellip言燕京漕運,以江甯為咽喉,今但盤踞江面,阻絕南北,即可要挾,所求當無不如志&hellip&hellip六月二十八日,集船八十五,直逼江甯城,勢益兇暴。

    先既奉有設法招撫,許便宜行事之谕,伊裡布已遣武舉張振龍、家仆張喜等,冒險赴夷船,以候款開導。

    夷果停不複攻,而責複款議殊亟。

    (七月)初六日,耆英至丹徒,複遣佐領塔芬布,陳志剛等與喜再詣夷船,切實議論,&hellip&hellip先索三千萬圓,稍減為二千一百萬,中以六百萬為補償煙價,三百萬為續還舊商欠,千二百萬為軍費&hellip&hellip複求賞香港,為彼來商僑居地;聽在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四省五地通商貿易&hellip&hellip于是鑒、伊裡布、耆英會奏&hellip&hellip興立和約十三條,善後事宜八款&hellip&hellip (梁廷柟《夷氛聞記》卷四) 乙 江甯和約 第二條&hellip&hellip準大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

    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

     第三條&hellip&hellip準将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君主暨嗣後世襲王位者,長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第四條&hellip&hellip準以洋銀六百萬圓,償補原(鴉片)價。

     第五條&hellip&hellip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hellip&hellip嗣後不必仍照向例&hellip&hellip額設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還作為商欠之數&hellip&hellip 第六條&hellip&hellip軍費銀一千二百萬圓,大皇帝準為償補。

     第九條&hellip&hellip凡俘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其居民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随及伺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禦旨,謄錄天下,恩準全然免罪。

    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第十三條第八類,一耶稣聖教暨天主教,原系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後凡有傳授習學者,一體保護。

     方五口之通商也,外洋出入之貨,多定以稅則,載入條議中,惟鴉片以新例初頒,釁端遂啟,因之三帥(兩江總督牛鑒、欽差大臣耆英、前兩江總督伊裡布)掩耳盜鈴,既不敢申明前禁,又未便擅定稅章,遂置此款于不議。

    于是各洋曆年進口之貨,反以此不入稅者為大宗,而吸販之徒,不禁張膽明目,以趨慕膻之市。

    舊例,洋商以貨易貨,不準交易紋銀&hellip&hellip自五口通商,外洋獨專鴉片之利,乃有易貨不敷,補給外洋紋銀者。

    近則洋商定議,專收元寶,帶回本國,更易番洋,漏卮之弊,莫此為甚。

    英人自五口通市以來,印度鴉片之稅,歲增至八千餘萬(見西人新聞紙中),則中國進口之銷數可想也。

     (夏燮《中西紀事》卷四《漏卮本末》) 5.廣州入城交涉 和約既訂,英人欲援上海、福州例,入廣州居住。

    民情不可,總督耆英不得已,姑期以兩年。

    及期,英人責如約,徐廣缙督粵,登英舟反覆辯論,執不可。

    粵民十數萬人,聚省河兩岸,呼聲震天。

    英人氣沮,乃罷入城之議。

    葉名琛繼任,屢令洋商與英人推宕,以為英決不能戰。

    鹹豐六年,以往英船緝捕,英領事藉口用兵,遂陷黃埔炮台,名琛自若,時人謂為“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

    英竟進陷廣州,執名琛以去,自是廣州被占者三年。

     甲 粵民之拒英入城 道光二十二年,與英吉利議和&hellip&hellip原定和約五年而一易&hellip&hellip二十七年,英吉利照會兩廣總督耆英易約,既列款要求,且請援福建、上海成事,入城來往。

    此議興,粵民大嘩,振臂一呼,洶洶聚數萬人。

    時&hellip&hellip甫達入城之議,船已薄虎門,進泊十三行,盡逐沿海炮台守兵,毀炮以去。

    總督耆英&hellip&hellip懼激民變,不敢許;懼啟邊釁,不敢不許&hellip&hellip次日,耆英複出城,則凡所要求事悉許之,而緩入城之約。

    二十九年,英吉利以照會來,責兩年後入城之約。

    巡撫徐廣缙方任兩廣總督,夷酋延總督至虎門,面議入城事。

    總督&hellip&hellip登夷舟&hellip&hellip夷酋敦迫再三,總督執不可,夷酋無如何,議亦不決&hellip&hellip粵民已忿,激發大衆,紳士許祥光等約城内外居民,家出一丁,或二三丁,附城村坊同之,号召不下十餘萬人&hellip&hellip夷酋既以官不受脅,且衆怒難犯,因罷入城之議,則遍張告示,言不必再議入城,兩國永遠和好。

     (《英吉利廣東入城始末》) 壬寅道光二十二年之役&hellip&hellip所議通商各款,内有省城設立棧房,及外洋領事入城之約。

    于是甯波、上海等處,出入自便&hellip&hellip福州為通商碼頭&hellip&hellip大府與之修往來晉接之儀。

    粵人聞之,謂洋人向不準入城&hellip&hellip爰合詞訴于大府,請申洋人入城之禁。

    不省,乃大集南海、番禺之紳士、耆老,傳遞義民公檄,議令富者助饷,貧者出力,舉行團練&hellip&hellip自是衆議洶洶&hellip&hellip骎骎乎與官為仇矣&hellip&hellip二十五年&hellip&hellip維時廣州人益自得,遇洋人登岸,辄多方辱之。

    洋人不堪,反以為大吏之發縱指示也&hellip&hellip伊相在廣州以尤死。

    耆相旋密謀于首揆,得旨内召&hellip&hellip二十六年&hellip&hellip及相國内召,洋人以其管轄五口,又為原議撫事之大臣,固請定入城之約而後去。

    于是相國謾語英官,期以二年之後,當踐前約。

    英官複要以據情入告,許之&hellip&hellip二十九年&hellip&hellip英舟至粵,複請入城,與制府(徐廣缙)議事。

    制府辭之,即乘舟出虎門外,親諸洋舟。

    洋官&hellip&hellip申二年入城之約,制府不答&hellip&hellip越二日,洋舟闖入省河,連樯相接&hellip&hellip制府複單舸前往,谕以衆怒不可犯。

    洋官謀質制府,以要入城之請,俄而省河兩岸,義勇呼聲震天。

    洋官大懼,乃以罷兵修好請,自此不言入城事。

    制府&hellip&hellip複溫言撫之,遂開艙互市如初&hellip&hellip英人在粵者,稍稍斂戢。

    相與休息者數年。

     (夏燮《中西紀事》卷十三《粵民義師》)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1847年)三月&hellip&hellip丙戌,耆英等奏:“英人藉詞被華民欺淩嫌怨,辄帶領兵船,突入省河,在十三行灣泊。

    并令洋兵潛上炮台,釘塞炮眼。

    先經委員探詢,複前往面見,據稱欲往佛山,與華民較論,并堅請即行進城。

    見在嚴防酌辦。

    ”&hellip&hellip己醜,耆英奏:“此次英人突入省河,其堅求不已者,尤在究辦佛山毆逐洋人之華民,及準伊等進城二事。

    見已委員馳往佛山,将當日在場哄鬧之匪徒關亞言等,拿獲懲辦,釋其嫌怨。

    其進城一節,亦經委員反複開導,寬其日期。

    其餘所請租地、建房等事,均經按照條約,次第妥辦,見在洋船陸續退出。

    ” (《清宣宗實錄》卷四四○) 道光二十九年己酉(1894年)夏四月&hellip&hellip丁未,徐廣缙、葉名琛奏:“英人因省城防衛森嚴,并經紳士公函勸導,深知衆怒難犯,又因洋商停止貿易,大受牽制,不敢進城,其計已決。

    ”得旨:“所辦可嘉之至&hellip&hellip”又奏呈廣東紳士緻文翰信稿,批“遠勝十萬之師,皆卿胸中之錦繡,幹國之良謀。

    ” (《清宣宗實錄》卷四六六) 越數年,番禺許星台太守(應)同官江右。

    詢之,則當日主持其間者,實太守之老阮也。

    越日,持其世父廉訪公行狀示予,則此事之颠末,悉具焉。

    其略雲:先是,耆相國(耆英)因英酋固請入城,曾有二年之約。

    未幾,相國内召,中丞徐公(廣缙)膺制阃,方伯葉公(名琛)晉撫軍。

    己酉春,英酋文翰申前議請如約。

    公力言夷情貪得無厭,不宜曲徇所請,粵省雖五方難處,然民知向義,可以鼓舞振興,使之互為保衛。

    制府然之,公乃親詣各鄉,申行團練,嚴定章程,不閱月而得十萬之衆。

    又倡捐集赀數十萬,軍聲大振。

    方欲乘此為先發之制,禁其互市,羁其沙文,而公以為未可,乃倡率諸紳,先馳尺一之書,布告夷酋,導以大義。

    其略曰:“&hellip&hellip前年貴國德公使,堅請入城之議,耆相國定約兩年之期,此安知非相國深知其難,而姑緩其期,以為一時權宜之計乎?又安知非德公使明知回國,預存卸責之見,而欲诿其過于後來受代之人乎?不然,則入城之事,無待再計而決,何難即日舉行,而必待至兩年之後耶?或謂粵省通商二百餘年,各國遠人,皆在十三行居住,城外既無間華夷,則入城又何分畛域?不知省會之地,民居稠密,良莠不齊,往往倚主陵客,遇事興波&hellip&hellip民情習俗,均非上海、福建之可比,此貴國人所共知也。

    今貴使膠執前約,而不深思遠慮者,不過欲以貴國體面,誇耀于人,以為入城則榮,不入城則辱耳。

    不知無端而招衆怨,舉足而蹈危機,是慕虛名而賈實禍,求榮反辱,智者必有所不為也。

    或又謂不許貴公使入城者,乃素不安分之徒,借以盅惑衆心,賴官紳有以彈壓而開導之。

    抑知民情之真僞,非可徒托空言也。

    即如貴國所與交易之匹頭、棉花等行戶,皆安分營生之良民。

    彼以钜萬之血本而謀利,若歇一日之業,即虧一日之資。

    何以一聞入城之議,遽停貿易,不約而同,誰使之然耶?今城廂内外,家家團勇,戶戶出丁,合計不下十餘萬人。

    而且按鋪捐資,儲備經費,合計不下數十萬金&hellip&hellip此皆民惟一心,衆怒難犯之明證,固非官吏所能強而齊之,又豈刑法所能禁而止之也。

    乃外洋紛紛傳說,有謂貴使如不能入城,必将興兵構怨,以圖一逞。

    此尤不可信,何者?&hellip&hellip今為此小節,輕動幹戈,若隻以現在香港二三千之衆,而抗全城數百萬之人,則衆寡不敵。

    若遽調各港之兵,且科衆商之饷,則因小失大,愚者亦不屑為&hellip&hellip萬一釀成焚燒洋樓之事,殃及各國遠人,玉石不可分,咎将誰诿?黃竹歧、赤柱之事,其前車也(原狀前段有黃竹歧殺斃夷人六命之事)。

    若以為他處滋擾,可以挾制廣東,俾罷入城之禁,不知省會之區,衆流所彙,設有緩急,彼此相援,此又同仇敵忾之可信者&hellip&hellip總之,作事貴循天理,尤貴順人心&hellip&hellip且貴國來粵通商&hellip&hellip全靠地利人和,方能獲利。

    近年生意冷淡,亦由民遭兵燹,财窮力竭使然,亟宜培養元氣,充裕财源。

    貴使為國幹城,各國航海而來,無不同深仰望,正當圖遠大之計,為外洋各商興利于無窮。

    更不宜以此無益有損之舉,而蕲蕲于榮辱計也,若能體察民情,相安無事,則我粵賢士大夫必将敬禮有加。

    即鄉曲愚民,亦必頌揚無已,榮莫大焉,固遠勝于入城萬萬矣&hellip&hellip我等紳士,世居省城,因見停貿易者不樂其業,謀捍衛者不安其居,民情洶洶,勢将激變,于貴國既為不利,于粵民亦不聊生,兩敗俱傷,隐憂殊切。

    特将實在情形,明白布告,貴使如翻然省悟,中止不行,我等紳士,必當開誠布公,勤谕各行戶,照舊貿易,務使中外商民,共敦和好&hellip&hellip若仍固執己見,不聽良言,必将專恃威力,妄啟釁端,是不願禮義,不講情理,則非我等紳士所敢知者耳。

    ” (夏燮《中西紀事》卷十三《粵民義師》) 乙 廣州之陷落 壬寅(道光二十二年)撫事之局,法、彌(美)皆不與。

    後卒援英人例,同在五口通商。

    而俄羅斯亦以二十八年附英、彌船舶來粵&hellip&hellip鹹豐六年&hellip&hellip九月,英人稱兵犯粵,其起釁起于來粵之劃艇&hellip&hellip是月初十日,有自外洋來粵之劃艇,張英國旗幟,泊于粵河。

    粵之水師武弁,見舟中所載皆華民,将治以通番之罪,遂執舟子十二人,械擊入省。

    船主英人以訴領事巴夏裡&hellip&hellip巴乃照會粵督,以武弁應移取,不應擅執,且明舟子無罪,請釋之。

    時葉相國名琛任兩廣總督,不許。

    又因在粵之包公使以請,許之。

    英有水師提督某者,聞其事,欲起釁端。

    相國遣送舟子于領事廨中,而領事以事關水師,弗受也。

    二十六日,西水師興兵,攻我黃埔炮台。

    相國遣知府蔣某&hellip&hellip诘其起釁之由&hellip&hellip答曰:“&hellip&hellip當入城而議之。

    ”蓋水師領事意不在舟子,欲借面議為入城地也&hellip&hellip二十九,日英人興師攻粵城,粵人率團練入保,不克。

    英人複請釋甲入見,相國不許&hellip&hellip十月洋之水師,移兵攻我虎門、橫檔等處炮台。

    越日,又毀我大角頭炮台,及亞西娘二炮台。

    維時沿河炮台,皆有官兵義勇協力防守,凡英師經其側,即開炮擊之。

    英之師船,亦放炮,相持遂無虛日。

    十七日,有花旗船隻自澳門來,經沿河炮台。

    兵勇不辨,誤擊其貨船二。

    花之領事緻書粵督,不省,遂與彌人有隙。

    十一月,英師進攻近城炮台,克之。

    是月中旬,英行之在粵者凡六,同時毀于火,民火之也。

    英人之在粵者,不勝其憤,馳告本國主&hellip&hellip于是簡其二等伯爵額羅金至粵,由粵入都。

    一面調派火輪兵船,分泊澳門、香港,以俟進止。

    又遣人告法蘭西,約以連兵合從,法人聽命。

    額羅金入粵,和議不成,而粵民反唇,大吏充耳&hellip&hellip七年冬十二月,洋艘在粵&hellip&hellip糾合法蘭西、彌利堅、俄羅斯三國之人,合從稱兵。

    适法國兵船已先赴約來粵,遂與英師合攻粵省,陷焉。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二《四國合縱》) 葉名琛&hellip&hellip素性沈毅剛強,待外人不好挑釁,亦少恩撫。

    每遇諸國照會,或略覆數語,或竟不答&hellip&hellip九月,水師營千總梁國定在撶艇上獲逃匪十三名&hellip&hellip英人滋不悅,照會總督&hellip&hellip索還所獲。

    葉相即令将審明未認案之五人先行送回,告以其餘七人實是真匪。

    乃該酋不受,堅索并還,葉相亦如其請&hellip&hellip該酋仍不受,并不啟閱照會,謂須梁國定親往伊船,由彼訊明定案&hellip&hellip葉相置之不理,犯仍收回。

    二十三日,通事來,述該酋言,謂以明日午刻為限,如逾期不允所請,即進兵攻誠。

    葉相亦置之。

    二十五日&hellip&hellip敵船駛入,将獵德及中流沙各炮台兵丁驅散,槍斃二名&hellip&hellip二十六日,炮聲大震,轟擊河南鳳凰岡炮台&hellip&hellip二十七日&hellip&hellip踞海珠炮台&hellip&hellip十月初一日,入新城&hellip&hellip七年十月十三日&hellip&hellip連珠炮聲,如千萬爆竹接續不斷&hellip&hellip敵炮五六處齊發,一面轟擊督署,一面驅兵由東邊上岸直撲&hellip&hellip十四日&hellip&hellip城破&hellip&hellip二十一日,敵人分數隊&hellip&hellip尋覓。

    初至将軍署,強将軍同至撫署。

    柏撫憲(貴)出與相見,即挾令同往觀音山&hellip&hellip葉相家。

    有勸令他避者,葉相堅不肯避。

    轉瞬敵人複至,擁之而去&hellip&hellip九年&hellip&hellip勞崇光調補廣東巡撫&hellip&hellip六月十二日,抵省接印視事,外人甚悅服。

    于是文武官弁、紳商士庶始陸續旋省,人煙輻辏,貨幣翔集,不似從前之蕭條矣&hellip&hellip同治元年九月,和議成,洋人乃退出省垣。

    英國留一領事官踞将軍署,法國留一領事官踞藩署,以為辦公之所。

     (華廷傑《觸藩始末》) 6.英法聯軍 英陷廣州,聯俄、美、法諸國,緻書清廷議和,以進迫天津相挾,遂率艦陷大沽。

    京師戒嚴,派桂良、花沙納赴津,與定和約。

    許外人赴内地遊曆傳教,增開牛莊、登州、台灣、潮州、瓊州五口通商,外船得駛内河,案件由英官自理。

     鹹豐八年戊午(1858年)正月&hellip&hellip己卯&hellip&hellip谕軍機大臣等:“穆克德納等奏,續陳夷務情形各折片。

    此次英夷顯背成約,稱兵犯順,陷我省會,劫我大臣。

    以情理而論,即當絕其貿易,調兵剿辦,方足伸天讨而快人心&hellip&hellip今據奏稱,該夷欲俟議定章程,方肯退出省城&hellip&hellip日内傳聞,該夷欲于河南地方建立夷館,又欲于海口抽厘,柏貴等均欲應允。

    朕意柏貴久在粵東,熟悉夷情,未必如此遷就&hellip&hellip豈因葉名琛在彼,敵存投鼠忌器之心耶。

    葉名琛辱國殃民,生不如死,況已革職,有何顧忌&hellip&hellip前英夷欲入省城,因粵民公憤禁止,柏貴豈不知之?今省城失守,而粵民并不糾衆援救,諒亦葉名琛剛愎自用,以緻人心渙散。

    今柏貴等既不能抽身出城,帶兵決戰,尚不思激勵紳團,助威緻讨,自取坐困&hellip&hellip其畏葸無能,殊出意外。

    此次該夷背約,奪我省城,并非中國先行開釁,傥粵東紳民,激于義憤,集團讨罪,柏貴等毋許禁止&hellip&hellip至該夷欲來天津,自有辦法,毋庸過慮。

    ” (《清文宗實錄》卷二四三) 鹹豐八年戊午(1858年)三月&hellip&hellip庚辰,署直隸總督譚廷襄奏:“探聞俄船抵入天津海口。

    ”得旨:“已有旨令汝赴津矣。

    惟現調京兵二千,不日亦可抵津,統率無人,著全數歸汝調遣。

    俟國瑞等抵營,将此硃批,谕伊等知悉。

    ” (《清文宗實錄》卷二四七) 鹹豐八年(1858年)春,英、法、彌、俄四國在粵,各遣其屬官一員,前至江蘇,投遞書信。

    即求江蘇制、撫轉寄都中相臣。

    尋準照覆,令其分别前往粵東及黑龍江,聽候欽使查辦&hellip&hellip時四國人等,已至滬中,而英公使額羅金,及水師提督,并法郎西兵船,先後踵至,阻之不可。

    遂駛駕火輪兵船,由海道往窺天津。

    三月,四國舟泊海口,遣人前赴大沽港口投書,照會直隸總督譚廷襄,請轉達都中相臣。

    直督據以奏聞,奉旨命戶部侍郎宗倫、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烏爾棍泰馳驿赴天津,與直隸總督譚廷襄商辦洋務&hellip&hellip制使以方議款,弗之禁,亦不設備&hellip&hellip夏四月,彌、俄講款船泊口内,英、法不俟命,遂于初八日,二國同駕小火輪船及杉闆數十号,闖入大沽口内。

    官兵開炮,相持不克,前路炮台陷,守台之遊擊以下死者八人&hellip&hellip守後路之炮台,猝聞前軍失利,兵勇騾潰。

    所有京營炮位,全行遺失,亦相繼陷焉&hellip&hellip奉旨授托明阿為直隸提督,尋頒給欽差大臣關防,著僧王格林沁馳驿督兵赴天津,京師戒嚴&hellip&hellip英人挾兵要撫,既踞炮台,旋欲修好。

    而花、俄二國居其間,仍以款議請。

    當宗、烏二侍郎之至津也,英人謂其非相臣,不足以當全權之任&hellip&hellip奉上谕:“著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等,馳驿赴天津查辦事件&hellip&hellip直隸總督已行文照會花、俄二國使臣,同至天津商辦一切。

    ”是月二十六日,西使至津,與桂相、花尚書相見,定撫議。

    桂相罷兵議撫之奏至,并呈送天津新議五十六款。

    上謂稅則事宜,必須親曆海口,相度地宜。

    爰降旨,饬令洋艘起碇回上海,一面派遣欽使馳驿至江蘇,商定稅則事宜。

    六月初六日,奉上谕:“著派桂良、花沙納、基溥、明善,攜帶欽差大臣關防,馳驿前往江蘇。

    會同何桂清妥議通商稅則事宜。

    ”&hellip&hellip時四國聞撫事已成,于五月二十五日自天津海口起碇去矣。

    秋八月二十六日,欽差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等,抵江蘇之上海,時何桂清任兩江總督,亦至焉&hellip&hellip法、彌、俄三國使臣,及英之參贊領事人等,皆先後來滬&hellip&hellip稅則更定之大略,已具天津新議各款中,此但載明出口、進口之貨,及洋藥一款,不在此額,亦不準十年一修改。

    約凡十條,四國所定大略相同。

    名曰《通商稅則善後條約》。

    額羅金至滬,遂于十月日,欽差大臣與該四國使臣,彼此畫押。

    由該使臣赍回守候國書,前至天津呈請換約。

    桂相等據以奏聞,奉旨依議。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四《大沽前後之役》) 甲 換約之波折 鹹豐九年,各國遣使赴津換約。

    清以大沽設防,使由北塘入,英人諾之。

    既而突入大沽,禁之不可,遂開炮,沉其舟數艘。

    直隸提督史榮椿亦殉焉。

     鹹豐九年夏,各國人等駛赴天津換約,尋桂相滬中原議。

    告以天津大沽港口現在設防,令四國換約之舟,改由北塘海口行走,各洋人唯唯。

    是時四國分幫入都,英舟先抵天津,俄羅斯繼之,突背前約,闖入大沽口。

    直隸總督恒福聞之,遣員持約前往,趣令改道,不省。

    五月二十四日,英人駕舟駛至灘心,将截港之鐵鎖用炮炸裂。

    時僧邸已饬官兵嚴防,俟其進口擊之。

    越日,有小火輪、杉闆等共十三艘,皆豎紅旗挑戰。

    遂将港口鐵槍拉倒十餘架,逼近炮台,開炮轟擊。

    我軍亦放炮相持,沉毀其船隻數号。

    餘亦被炮擊損,不能行走,逃出攔江沙外者一艘而已。

    英人見舟師失利,複以步隊接戰,經官軍轟斃數百名&hellip&hellip直隸提督及大沽協副将亦受傷陣亡&hellip&hellip适彌利堅之舟後至,恪遵滬約,改道行走,呈遞國書,由天津總督具奏。

    上亦優答之。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四《大沽前後之役》) 鹹豐九年己未(1859年)五月&hellip&hellip辛卯&hellip&hellip谕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夷船陸續駛進海口,遵旨曉谕情形&hellip&hellip此次該夷等為換約而來,雖陸續駛進海口,經派員曉谕後,尚未闖進鐵戗&hellip&hellip惟當加意嚴防,不值與之用武,緻令借口挑釁&hellip&hellip僧格林沁等,當告以桂良等回京消息,令移泊北塘口外,靜待經手人到,互換和約。

    如堅執不聽,著妥為開導,專令伊國換約之官員,由北塘到津靜候。

    并著恒福、文煜,與其約明,不準随帶多人,執持軍械,驚擾人民,方合和好之意&hellip&hellip所有該國提督,及帶來兵船,均不可登岸。

    彼此均可信心&hellip&hellip僧格林沁仍饬弁兵,嚴守大沽海口,勿遽開槍炮,以顧大局&hellip&hellip”丙申,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查明接仗各情形一折,英夷船隻,不遵理谕,闖入内河,于本月二十五日,先行開炮。

    官軍亦開炮回擊。

    該夷船隻受傷,仍未肯退出,并以步隊搦戰。

    經官軍擊斃數百名,生擒二名,餘俱逃竄回船。

    入内河者共十三隻,惟一船逃出攔江沙外,餘悉被炮擊傷,不能駕駛。

    該夷兵頭赫姓,亦被炮傷腿,不能轉動。

    英人狂妄無理,經此次痛加懲創,自應知中國兵威,未容幹犯。

    該将弁等協力齊心,大獲勝仗,實屬異常奮勇。

    所有在事出力将弁兵勇,著僧格林沁即行查明保奏&hellip&hellip予直隸天津陣亡提督史榮椿、副将龍汝元、都司奇車布、護軍校塔克慎、千總王世揚、把總張文炳,祭葬世職。

    ” (《清文宗實錄》卷二八四) 乙 北京之陷落 翌年,英法聯軍來犯,由北塘登岸。

    炮台陷,提督樂善中炮死。

    清命桂良赴津議和,不成,聯軍陷津,入通州,敗僧格林沁、瑞麒、勝保諸軍。

    文宗遂自圓明園奔熱河,恭王留守。

    英人焚圓明園、暢春園及三山。

    既而在禮部定約,以鄰俄館,可備緩急也。

    約中增口岸及賠款,割九龍南端于英。

     鹹豐十年(1860年)六月,英、法、俄、美四國兵百餘艘複來犯。

    知大沽防禦嚴固,别于北塘登岸,我軍失利。

    敵以馬步萬人,分撲新河、軍糧城,進陷唐兒沽,僧格林沁力扼大沽兩岸。

    文宗手谕曰:“天下根本在京師,當迅守津郡,萬不可寄身命于炮台。

    若不念大局,隻了一身之計,有負朕心。

    ”蓋知其忠憤,慮以身殉也。

    尋于右岸迎戰失利,炮台被陷,提督樂善死之。

    僧格林沁退守通州&hellip&hellip疊命大臣議和,不就。

    敵兵日進,迎擊,獲英人巴夏禮送京師。

    戰于通州八裡橋,敗績。

    瑞麒又敗于安定門外,聯軍遂入京。

    文宗先幸熱河,圓明園被毀。

    诏褫僧格林沁爵職,仍留欽差大臣。

     (《清史稿&bull列傳》一九一《僧格林沁傳》) 鹹豐十年庚申夏六月,英吉利、法蘭西連兵由海道至天津,修上年換約之怨也。

    方上年洋人之敗于天津也,泛洋回粵東,招募潮勇數千人&hellip&hellip是月,英、法二國以火輪兵船再泊天津海口。

    時上方命僧王嚴防大沽口,凡南北岸炮台,皆設重兵守之&hellip&hellip二十六日,洋舟&hellip&hellip闖入大沽口内,旋分兵自北塘後路襲我&hellip&hellip洋兵自北塘進,官兵拒戰,不利,全營陷焉。

    于是洋人進占新河。

    二十八日,進占唐兒沽,時王督師守大沽之北炮台。

    上聞津事日棘,爰命大學士瑞麒調帶京兵一萬,前赴通州,相為犄角。

    七月五日,洋兵自後路襲我大沽之北岸炮台,提督樂善拒戰,不克,中炮死。

    時僧邸堅守南炮台未動。

    尋奉旨,饬令退守通州。

    于是鄭親王瑞華、宗室尚書肅順等,奏請罷兵議撫。

    并請召回僧邸,以戢洋兵&hellip&hellip王不得已退師,次于距通州廿裡之張家灣。

    天津不守,洋兵長驅而入。

    初七日,陷焉。

    初,上命侍郎文俊、前粵海關監督恒祺,入津議撫。

    洋人以其官卑,不足當全權之任,弗見也。

    尋奉旨,改命大學士桂良往。

    是月十五日,桂相抵津,行文照會該洋商定和約。

    英之全權公使曰額羅金,其參贊之官曰巴夏裡,以書照覆,請增軍費,準在天津通商。

    并請各國公使酌帶散洋人數十人入京換約&hellip&hellip桂相據以奏聞。

    上大怒,嚴旨拒絕。

    一面仍饬僧邸、瑞相,堅守通州,以防内犯,于是京師戒嚴。

    二十一、二等日,英、法聞和議不就,遂自津門派兵北上,擾及河西務,畿輔大震&hellip&hellip八月初一日,夷兵自河西務,徑薄張家灣,遂逼通州。

    時上命怡親王載垣續赴通州議款,桂相及軍機大臣穆蔭,皆在焉。

    英酋額羅金既得照會,乃遣其參贊巴夏裡督帶散夷數十人,入城議和。

    初二日,怡王等與巴夏裡相見,曲意開導。

    巴請仍循天津原議,并須邀法國使臣同來會商。

    初三日,怡邸宴英、法使臣于通州之東嶽廟&hellip&hellip酒數巡,巴夏裡攘袂而起,曰:“今日之約,須面見大皇帝,以昭誠信&hellip&hellip且賓主之禮不可無,以肅觀瞻,請以軍容入。

    ”穆蔭問人數幾何,答曰:“每國須二千人。

    ”&hellip&hellip穆以告王,王見其語不遜,姑答以此事須請旨定奪,未敢專許也。

    巴艴然,久之,語恒祺曰:“我倦矣。

    ”&hellip&hellip恒不得已,為之設榻&hellip&hellip黎明,有馳告王者曰:“夷人有異志,難将作矣。

    ”&hellip&hellip王亟遣恒祺偵視額羅金,則衷甲将襲我。

    王知事已決裂,密知會僧邸,設法捦巴夏裡,解送京師&hellip&hellip兵端自此起矣&hellip&hellip密谕勝保等:“謂據怡親王載垣奏稱,逆夷猖獗&hellip&hellip朕意與之決戰。

    該副都統即日簡練精兵,帶赴通州以西駐紮。

    ”&hellip&hellip英、法兵已入通州,僧、瑞二軍拒戰,失利&hellip&hellip于八裡橋&hellip&hellip夷人槍炮&hellip&hellip中勝保而颠&hellip&hellip時僧、瑞二軍退守齊化門。

    上在圓明園,聞寇薄都城&hellip&hellip遂定北狩之計。

    初八日寅、卯間,乘輿啟跸,六宮及諸王從焉。

    于是鄭親王端華,宗室尚書肅順,軍機大臣穆蔭、匡源、杜翰,皆奉傳旨扈跸。

    時夷人偵知翠華在外,徑率番兵潮勇,繞城三匝。

    禁城内外隔絕凡半日,不知上之所之,京師大震。

    有間,始奉到巡幸灤陽之旨,人心稍定。

    尋奉硃谕:“著恭親王奕留守,仍督僧、瑞二軍駐師海澱。

    ”越日,又頒給全權大臣官銜,從洋志也。

    于是撫議複起&hellip&hellip是時恭王、桂相皆駐城外,城中無主。

    英人聲言攻城,又索巴夏裡甚急。

    恒祺請釋之,以平洋人怒&hellip&hellip二十日,洋人聲言攻海澱。

    僧邸自朝陽門移師北守,恭王、桂相皆在園中&hellip&hellip二日,洋兵自朝陽門移師過德勝門,北攻海澱。

    禁兵不戰而潰,僧、瑞二軍亦潰焉&hellip&hellip巴既出,洋人益無顧忌。

    時海澱民房先後被焚,火光燭天。

    巴怒未已,請毀禦園宮殿,洋兵潮勇縱掠園中,回師駐安定門外。

    上駐跸灤陽,留京之王大臣等合詞奏請,饬恭王入城速定撫議。

    王既奉欽差全權大臣之命,洋官照會趣之入城&hellip&hellip英人既入,巴夏裡首定條約,除八年五十六款照行外,續增九條。

    法人之約,除八年四十二條照行外,續增十條。

    大意在加索賂款,多占碼頭,及天津通商、京師寄住之事。

    王不能難,許其奏請聖裁,俟奉到批回,即行訂期換約。

    洋人唯唯聽從&hellip&hellip十一日,與英人交換和約。

    恭王率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趙光、陳孚恩,侍郞潘曾瑩、宋晉等,各帶護衛入城&hellip&hellip宴洋官于禮部大堂&hellip&hellip禮成,換約而去。

    十二日,王大臣等與法人換約,法使噶啰随帶通事散衆入城&hellip&hellip宴于禮部大堂。

    禮成,換約如英官相見之儀。

    和議既成,英、法使臣請将前後條約頒行各省大吏,按照辦理。

    王據以奏聞,奉上谕:“恭親王奕等奏互換和約一折,本月十一、十二等日,業經恭親王将八年所定和約及本年續約,與英、法兩國互約,所有和約内所定條款,均著逐款允準。

    行諸久遠,從此永息幹戈,共敦和好,彼此相安以信,各無猜疑。

    其約内應行各事宜,即著通行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

    欽此。

    ” (夏燮《中西紀事》卷一五《庚申換約之役》) 辛醜、庚申兩次和約,中國喪失權利極多。

    而東北對俄界約,失地亦不少。

     鹹豐五年(1855年),俄帝尼哥拉斯一世,始命木喇福嶽福等來畫界。

    先是木喇福嶽福&hellip&hellip以為欲開西伯利亞富源,必利用黑龍江航路欲得黑龍江航路,則江口及附近海岸,必使為俄領&hellip&hellip俄帝遂遣海軍中将尼伯爾斯克,為貝加爾号艦長,使視察堪察加、鄂霍次克海,兼黑龍江探險之任,與木喇福嶽福乘船入黑龍江,由松花江下駛,即請在松花江會議。

    八月開議,以三款要求,既指地圖語我,謂格爾畢齊河起,至興安嶺陽面各河止,俱屬俄界。

    而請将黑龍江、松花江左岸,及海口,分給俄。

    又以防備英、法為辭,且登岸設炮,逼遷屯戶。

    疊由奕山、景淳與之争議。

    迄不能決。

    &hellip&hellip七年(1857年)&hellip&hellip英法聯軍與中國開釁,俄人乘英國請求,遣布恬廷為公使,來議國境&hellip&hellip中國拒之&hellip&hellip尋遣使告黑龍江将軍江奕山,在愛珲議界。

    奕山遂迎木喇福嶽福至愛珲會議。

    木喇福嶽福要求,以黑龍江為兩國國境,提出條件。

    明年(1858年)四月,遂定《愛珲條約》。

    先劃分中俄東界,将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讷河至松花江海口,為俄界右岸順江流至烏蘇裡河,為中國界;由烏蘇裡河至海之地,有接連兩國界者,兩國共管之。

    于是繪圖作記,以滿、漢、俄三體字刊立界碑。

     (《清史稿&bull邦交志一》) 鹹豐九年(1859年),俄遣伊格那提業福為駐北京公使。

    十年(1860年)秋,中國與英法再開戰,聯軍陷北京&hellip&hellip命恭親王議和。

    伊格那格業福出任調停。

    恭親王乃與英、法訂《北京和約》。

    伊格那提業福要中政府,将兩國共管之烏蘇裡河以東至海之地域讓與俄,以為報。

    十月,與訂《北京續約》。

    其重要者,一,兩國沿烏蘇裡河、松阿察河、興凱湖、白琳河、湖布圖河、珲春河、圖門江為界,以東為俄領,以西為中國領。

     (《清史稿&bull邦交志一》) 九 太平天國 1.軍事 甲 金田起義 鴉片戰争後,國人憤于屈辱,亟思雪恥,太平軍即因之而起。

    洪秀全、馮雲山與楊秀清、蕭朝貴、韋昌輝、石達開等,結上帝會。

    道光三十年六月,遂起兵于廣西桂平金田村,客民、礦丁及三元裡曾抗英者,多從之。

    清先後命林則徐、李星沅赴粵督兵,相繼病殁。

    鹹豐元年閏八月,太平軍遂破永安,建國号為太平天國。

    洪秀全封楊、蕭、馮、韋、石等為東、西、南、北、翼五王,以下授丞相、軍師等職有差,自稱天王。

    時清命賽尚阿率軍至,相持數月,所部烏蘭泰戰死。

    太平軍勢益盛。

     我主天王&hellip&hellip十二三歲,經史、經文,無不博覽&hellip&hellip所到結交,以誠以信。

    坐立行止肅然,以身正大人,戒盡煙花酒僻等事&hellip&hellip癸卯、甲辰、戊申、己酉等年,與南王往返粵西數次,俱有樹立。

    至庚戌年,因來人溫姓富豪欺人,與土人争鬥&hellip&hellip而拜上帝之人,俱不準其幫助,隻令凡拜上帝者團聚一處,同食同穿。

    有不遵者即依例逐出。

    故該搶食賊匪,被官兵逐散一股,即來投一股,惟恐天王不準,故嚴守天條規律,不敢秋毫有犯。

    天王勞心,即将博白、貴縣、象州、金田、花州如來扶主等隊,俱立首領,編以軍帥、師帥、旅帥以下等爵,男女有别,雖夫婦不許相見,故所至無不勝捷。

    且有東、西、南、北、翼五王為謀猷,有李開芳、李開明、林鳳祥、羅大綱、陳承瑢、秦日光等為統兵之将,一時風雲會合,非人力所能為也。

     (《洪仁玕自述》) &hellip&hellip天王是廣東花縣人氏。

    花縣上到廣西浔州、桂平、武宣、象州、藤縣、陸川、博白,俱星羅數千裡。

    天王常在深山内藏密,敎世人敬拜上帝&hellip&hellip是以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千傳萬&hellip&hellip從者俱是農夫之家,寒苦之家,積多結成聚衆。

    東王楊秀清,住在桂平縣平隘山,在家種山燒炭為業,并不知機,自拜上帝之後,件件可悉&hellip&hellip天王頂而信用,一國之事,概交與他,軍令嚴整,賞罰分明。

    西王蕭朝貴,是武宣縣盧陸峝人氏,在家種田、種山為業。

    天王妹子嫁其為妻,故亦重用,勇敢剛強,沖鋒第一。

    南王馮雲山,在家讀書,其人才幹明白&hellip&hellip謀立創國者出南王之謀,做事者皆南王也。

    北王韋昌輝,桂平金田人氏。

    此人在家出入衙門辦事,是監生出身,見機靈變之急才足有。

    翼王石達開,亦是桂平縣白沙人氏,家富讀書,文武備足。

    天官丞相秦日昌,亦是桂平白沙人氏,在家與人做工,并無才情,忠勇信義可有,故天王重信。

    起事敎人拜上帝者,皆六人勸化&hellip&hellip (《李秀成自述》) 自敎人拜上帝之時,數年未見動靜。

    自道光二十七、八年上下,廣西賊盜四起,擾亂城鎮,各居戶多有團練。

    團練與拜上帝之人兩有分别&hellip&hellip各自争氣,各自逞強,因而逼起&hellip&hellip道光三十年六月,金田、花洲、陸川、博白、白沙同日起義&hellip&hellip起義之時,天王在花洲山人村胡以晄家内密藏,并無一人得悉。

    那時東王、北王、翼王、天官丞相俱在金田&hellip&hellip東王發人馬來花洲,接天王到金田會集矣&hellip&hellip天王到金田之後,移營上武宣&hellip&hellip自武宣移營上象州&hellip&hellip屯紮數月,當被清朝之兵四圍。

    後偷由山小路而出隘關&hellip&hellip到思旺思回&hellip&hellip由八筒水而到大旺墟,分水旱向永安州&hellip&hellip打破永安,即在和池屯紮數月。

     (《李秀成自述》) 洪賊之父名觀揚,母曰李四妹,本花縣光祿農也。

    有兄某、嫂某。

    觐揚以賊幼黠多詐,使讀書,應小試不售,年二十五矣。

    歲丁酉道光十七年忽病疢,夢人敎以習天主敎。

    粵東瀕海,外蕃之所會也,故習聞天主敎,遂以行敎名。

    而連州馮雲山,亦敎之著名者,因連來會,結為死黨,同授徒,斂财自肥。

    會官禁甚嚴,而二人行迹詭秘,為查拿所首及。

    遂偕其徒,遁至藤縣,依其中表黃某。

    黃家故貧,馮不能居,乃之紫荊山&hellip&hellip适馮賊自紫荊來探,因邀同遊澳門&hellip&hellip受業于米利堅人羅姓者,始得見《創世傳》、《出麥西國傳》及《七克》等書&hellip&hellip官制皆仿《周禮》。

    而奔走、疏附、禦侮、先後四官,又及于詩,大抵所學者《詩》及《周禮》二經也,習見優人禮儀冠服,故仿之以為古。

    至其蓄發一事,乃凡逆匪所同也(林清及川楚敎匪亦多蓄發也)。

    二賊既歸,鄉人不之齒。

    洪乃決計西行,而苦無資。

    有商某不知其匪徒也,憐之,使附船尾以達藤縣。

    遂益煽徒衆。

    有某廟者,香火甚盛。

    洪率其徒,當衆毀其神,人稍稍畏之,謂神亦斂避。

    象州有九仙廟,雲乃某某之神,故有母尚存&hellip&hellip洪作詩責神,謂其不孝,而毀其廟。

    人益畏之,以洪為神人矣(此上乃洪賊自叙曰《新诏書》)。

    故賊所至,必焚廟宇以示威。

    六賊中,洪、馮廣東人,楊賊亦嘉應州人,韋賊、蕭賊、石賊皆廣西人。

    洪、馮、楊、韋、石不以武名,惟蕭&hellip&hellip善戰。

    其羽黨秦日綱、胡春、羅大綱、劉滿等,皆在粵西為盜。

    蓋其省遍地皆盜,未起事時,行者一箱納錢二百,賊授以僞示,乃能行。

    否則十步之内,有流血濺衣之患矣。

     (汪悔翁《乙丙日記》卷二) 道光二十有二年&hellip&hellip上帝敎匪洪秀全,以英夷要撫後,益窺營務廢弛,陰以兵法部勒敎衆,倚楊秀清為統轄&hellip&hellip二十有三年,廣西浔、梧間,盜會諸匪益肆,各屬團練守禦&hellip&hellip洪秀全等蓄謀觀釁,獨不欲早發。

    其黨頗衆,一時與團練并稱,曰團黨、敎黨。

    而有司若無聞也&hellip&hellip二十有七年&hellip&hellip楊秀清謀襲桂林&hellip&hellip事洩&hellip&hellip巡撫鄭祖琛不欲究叛,懼窮治激變,饬以盜具獄&hellip&hellip三十年&hellip&hellip五月&hellip&hellip廣西匪股肆擾各府之最著者,慶遠則有張家福、鐘亞春,柳州則有陳亞潰、陳東、山豬羊,武宣則有劉官方、梁亞九,象州則有區振徂,浔州則有謝江殿。

    其他南甯、思恩、太平等匪黨亦衆,其黨分廣馬、土馬,大股數千,小股數百。

    六月&hellip&hellip洪秀全等會于桂平金田村,起叛。

    楊秀清總号令,稱其衆曰聖兵。

    武宣、象州、藤縣、博白、陸川等處黨目,同時蜂起。

     (李濱《中興别記》卷一) 乙 天京之奠定 鹹豐二年,太平軍佯攻桂林。

    四月,破全州,乘勝入湖南。

    馮雲山中炮,卒于蓑衣渡。

    五月,自道州、桂陽州、郴州,徑趨長沙,蕭朝貴中炮卒。

    太平軍遂渡湘,克益陽,泛洞庭,入嶽州,獲清攻吳三桂時所遺軍械,軍容益壯。

    十二月,進克漢陽、武昌,加入兩湖哥老會,衆至三十餘萬。

    清命兩江總督陸建瀛防堵江、皖,河南巡撫琦善扼河南,向榮尾追,并授為欽差大臣。

    三年正月,太平軍自武昌順流東下,破黃、靳,取九江,入安慶,進圍江甯,破儀鳳門而入。

    陸建瀛死,遂以江甯為天京。

     打破永安,即在和池屯紮數月。

    後賽中堂烏、向大軍四方圍困&hellip&hellip後由姑蘇沖一條小路而過昭平。

    姑蘇沖是清朝壽春兵把守,經羅大綱&hellip&hellip打破,方得小路出關&hellip&hellip移過仙回,被烏帥大軍追趕,殺死天朝官兵男女二千餘人&hellip&hellip次日,齊心與烏軍死戰,得殺死烏軍四五千,烏帥被傷,在六塘墟身故&hellip&hellip自殺勝之後,東王傳命&hellip&hellip由小路過牛角猺山,出馬嶺,上六塘高田,圍困桂林。

    一月有餘,攻打未下。

    退兵,由象鼻山渡河,由興安縣到全州。

    攻破全州之後,南王在全州陣亡。

    計議即下道州,打永明,破江華縣。

    招得湖南道州、江華、永明之衆,足有二萬之數&hellip&hellip後移師到郴州,入郴州亦招二三萬衆,茶陵州亦得數千&hellip&hellip西王蕭朝貴,帶李開芳、林鳳祥等來打長沙&hellip&hellip西王在長沙南門外中炮身死後,李開芳具禀回郴。

    天王同東王移營而來長沙,實力攻打,數十日未成功&hellip&hellip計及移營,欲由益陽縣靠洞庭湖邊而到常德,欲取湖南為家。

    到益陽,忽搶得民舟數千,後而改作順流而下,過臨資口而出洞庭,到嶽州,分水旱而下湖北。

    破嶽州,得吳三桂之器械,搬運下舟,直下湖北。

    一攻破漢陽,得漢口,困武昌&hellip&hellip攻打二十餘日而破武昌,後而未守,直到陽邏,破黃州,取蕲水、蕲州、九江,破安省&hellip&hellip克複安慶未守,趕下江南,将南京四面圍困。

    七日破儀鳳門,開道破城而進&hellip&hellip移天王駕入南京,後改為天京。

     (《李秀成自述》) 鹹豐二年四月,賊自全州竄入楚界,攻湖南永州府,不克&hellip&hellip湖南綏靖鎮總兵和春,統領向營兵進剿&hellip&hellip二十五日,賊竄道州,陷之&hellip&hellip六月初八日,賊竄江華縣。

    十三日,又竄永明縣,皆陷之&hellip&hellip賊自道州竄出&hellip&hellip入桂陽州之嘉禾縣,陷之。

    七月初一日,陷桂陽。

    初三日,陷郴州&hellip&hellip于是一月之間,連陷藍山、安仁、攸縣、醴陵等處。

    遂由醴陵小路,繞越衡州,直撲省城。

    時則郴州、永興之賊,牽制官軍,踞而不退,燎原之勢,不可撲滅,自此始也&hellip&hellip賊已于七月二十八日抵城下&hellip&hellip時署楚撫者為駱秉章,上饬新任張亮基,由常德馳赴省垣。

    又饬賽相賽尚阿自衡赴長沙,會同夾擊&hellip&hellip而和春、常祿等仍在郴州、永興,分路圍攻&hellip&hellip候補府江忠源亦追賊抵省&hellip&hellip九月初二日,官軍會剿南門外之賊,大敗之&hellip&hellip十月&hellip&hellip賊兩次穴地攻長,不克。

    遂&hellip&hellip偷渡西岸&hellip&hellip于是甯鄉、益陽、湘陰等縣,以次被陷&hellip&hellip十一月&hellip&hellip竄入嶽州府。

    賊已由嶽州,擄洞庭湖船隻,水陸東下,則烽火及于楚北矣&hellip&hellip賊陷蒲圻縣,陷漢陽府&hellip&h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