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系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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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石,并力攻打。

    預寘石炮牆外,臨時發走藥線。

    每守夜台垛,各輪一人,敲梆傳籌。

    遇警,以所備柴薪預積牆外,燃火通明。

    城上不露虛實,凡起止号令,俱聽千把百總約束。

     (劉效祖《四鎮三關志》卷六《經略考》) 據大疏,謂一台須五十人守之,則千台當五萬人矣。

    不知此五萬人者,即以擺守者聚而守之乎,抑别有增益乎?聚則乘垣者無人,增則見兵止有此數,不知又當何處也。

    又四面周廣,才一丈二尺,雖是收頂之式,度其根腳,當亦不過倍此數耳。

    以五十人周旋于内,一切守禦之具,與士卒衣糧薪水之類,充牣其中,無乃太狹乎? (《張太嶽文集》卷二一《與譚二華書》) 築台守險,可以遠哨望,運矢石,勢有建瓴之便,士無露宿之虞。

    以逸待勞,為不可勝,乃策之最得者。

     (《張太嶽文集》卷二一《答譚二華書》) 台工之議,始終以為可行,确然而不搖者,惟區區一人而已。

     (《張太嶽文集》卷二二《答薊鎮督撫書》) 薊遼空心敵台表 遼鎮之設備,較少于薊鎮;而李成梁之戰功,則較戚繼光為多。

     萬曆初,李成梁議移孤山堡于張其哈佃,移險山五堡于寬佃、長佃、雙墩、長嶺、散等(即寬、長、永、大、新五甸),皆據膏腴,扼要害&hellip&hellip斥地二百餘裡。

    于是撫順以北,清河以南,皆遵約束。

     (《明史》卷二二二《張學顔傳》) 建州都指揮王杲,故與撫順通馬市。

    及是(萬曆元年),誘殺備禦裴承祖。

    成梁謀讨之。

    明年(二年)十月,杲複大舉入&hellip&hellip成梁用火器攻之&hellip&hellip杲走南關,都督王台執以獻。

    斬之&hellip&hellip迤東都督王兀堂故通市寬奠。

    後參将徐國輔弟國臣,強抑市價,兀堂乃與趙鎖羅骨,數遣零騎侵邊。

    明年(八年)三月,以六百騎犯叆陽及黃岡嶺&hellip&hellip成梁擊走之&hellip&hellip其秋,兀堂複犯寬奠,副将姚大節擊破之。

    兀堂由是不振。

     (《明史》卷二三八《李成梁傳》) 關于積弊之掃除,吏治之整肅,則有下列數事。

     張居正當國,政尚嚴。

    州縣取士,不得過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官,雖公事,毋許乘驿馬;大辟之刑,歲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率;有司不及格者罰;又數重譴言事者。

     (《明史》卷二三○《趙世卿傳》) 近來驿遞,困敝至極。

    主上赫然,思以厘振之。

    明旨屢饬,不啻三令五申矣,而猶不信。

    承教謂外而方面,内而部屬以上,凡得遣牌行者,有司不敢不一一應付。

    若如近旨,但無勘合者,皆不應付,則可盡複祖宗之舊,更生罷困之民。

     (《張太嶽文集》卷二九人《答李漸庵書》) 居正定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内閣,一送六科。

    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隐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隐蔽,則内閣糾之。

     (《明史》卷二二九《劉台傳》) 居正天資刻薄,好申韓法,以智數馭下。

    而士大夫之黠者,争欲投其意。

    張瀚以久任之說進,然僅能行之藩、臬、守、令,而不能行之給事、禦史、吏部屬。

     (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卷七) 先皇帝(穆宗)時,專務資格,人莫得竟其才,官職至耗亂也。

    今上(神宗)诏行久一簡衆職。

    尊禮公卿大臣,郡國守相,有治行異等者,皆進于廷陛,上親慰勞之,賜玺書、金绮、羊酒。

    六曹尚書郎,積有功能,得拜卿寺,不得更相除調。

    外臣有所調選,悉就近其地,察繁簡通塞,并用三途。

    督府部使者論薦所部吏,與簡台谏,皆以四分之一。

    待孝廉、明經、茂才,有舉不及格者罰。

    小吏如楊果、趙騰蛟等,得為令長。

    行太仆寺、苑馬寺,得行觀察使事,與都轉運。

    公卿子弟,有行能者,待以高爵,不以左遷困人。

    尤寓意遠方人材,不以衰老往遠方;有缺員,不複虛其官。

     (《張太嶽文集》卷四七《行實》) 居正之經濟政策,在整理賦稅,尤注意鋤抑東南豪強。

     至謂今之财賦,不窘于國用之繁,而虧于士大夫之侈縱,誠膏肓之藥石也。

     (《張太嶽文集》卷二九《答李漸庵書》) 自嘉靖以來,當國者政以賄成,吏朘民膏,以媚權門。

    而繼秉國者,又務一切姑息之政,為逋負淵薮,以成兼并之私。

    私家日富,公室日貧,國匮民窮,病實在此&hellip&hellip即如公言,豪家田至七萬頃,糧至二萬,又不以時納&hellip&hellip故仆今約己敦素,杜絕賄門,痛懲貪墨,所以救賄政之弊也。

    查刷宿弊,清理逋欠,嚴治侵漁攬納之奸,所以砭姑息管政也。

    上損則下益,私門閉則公室強,故懲貪吏者,所以足民也。

    理逋負者,所以足國也。

    官民兩足,上下俱益,所以壯根本之圖,建安攘之策,倡節儉之風,興禮義之教。

     (《張太嶽文集》卷二六《答宋陽山書》) 蓋吳中财賦之區,一向苦于賦役不均。

    豪左撓法,緻使官民兩困。

    仆甚患之。

    往屬陽山公稍為經理,而人心玩愒日久,一旦驟繩以法,人遂不堪,謗議四起。

    然仆終不為動,任之愈力。

     (《張太嶽文集》卷二九《答胡雅齋書》) 海剛峰之在吳,其施為雖若過當,而心則出于為民。

    霜雪之後,稍加和煦,人即懷眷,亦不必盡變其法以徇人也。

     (《張太嶽文集》卷三四《答朱東園書》) 同時複注意蠲免逋賦,且減徭役一百餘萬,以恤民困;複行一條鞭法,以示不再加派,而賦入有增無減。

     是年(萬曆四年),太師偕呂公(調陽)、張公(四維)請蠲賦二百三十四萬有奇。

    今年(十年),太師偕張公、申公時行請蠲賦一百三萬有奇,本色米六十五萬五千二百有奇,絹布一百四十二萬七千二百有奇,顔料蠟茶三十三萬七千一百有奇。

    其他如己卯(七年)所減泗州、寶應、鹽城等郡邑賦錢,一十三萬二千七百有奇,河南賦錢一十三萬一百有奇,所在有之,多甚不記。

    且上在位十年,而赈貸蘇松等郡凡七,減漕七十餘萬,赈貸淮揚等郡凡十三,減漕九十三萬,不可謂非省憂鳏寡孤獨窮困矣。

    況外繇如馬船料價、糧料、馬價、班糧、工價、名糧、均徭、公費、驿遞、稅契等,皆歲有寬政。

     (《張太嶽文集》卷四七《行實》) 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于官。

    一歲之役,官為佥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贈耗。

    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并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故謂之一條鞭。

    立法頗為簡便。

    嘉靖間,數行數止,至萬曆九年,乃盡行之。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二》) 條編之法,有極言其便者,有極言其不便者,有言利害半者。

    仆思政以人舉,法貴宜民&hellip&hellip若如公言,徒利于士大夫,而害于小民,是豈上所以恤下厚民者乎?公既灼知其不便,自宜告于撫按當事者,遵奉近旨罷之。

    若仆之于天下事,則不敢有一毫成心,可否興革,一順天下之公而已。

     (《張太嶽文集》卷二九《答楊二山書》) 遴言:“陛下曆十年之儲積,僅三百餘萬。

    今因一載蠲除,即收補于庫,計十餘年之積,不足償二年取補之資。

    矧金花額進,歲當百萬。

    自六年以後,增進二十萬,今合六年計之,不啻百萬矣。

    庫積非源泉,歲進不已,後将何繼?因言京通二倉,糧積八百萬石,足供九年之需。

    請量改折百五十萬石,三年而止。

    ”诏許一年。

     (《明史》卷二二○《王遴傳》) 汰冗員什二三,用一事權,絕人觀望之私,歲省稍食若幹。

    計郡國吏,以賦入多寡為殿最,不煩加賦,得民宿逋歲若幹。

    郡縣負邑,入皆銘校其數,奸人無所逃罪,得吏胥所乾沒若幹。

    其較著者,則決策款虜,減客兵,清糧糗,有宿飽之士,無脫巾之憂。

    歲所省,凡得數十百萬。

    即如薊昌,每歲所犒虜,不過二萬七千六百。

    而所省保定忠順軍,及固原入衛兵馬,與山東、保河、灤、薊、甯夏兵饷,已至數十餘萬,即大較可知。

    以故嘉靖之季,太倉所儲,無一年之蓄;今公府庾廪,委粟紅貫朽,足支九年,猶得以其赢餘數十百钜萬,征伐四夷、治漕,可謂至饒給矣。

     (《張太嶽文集》卷四七《行實》) 居正丈量天下民田,竟以三年蒇事。

     萬曆六年,帝用大學士張居正議,天下田畝,通行丈量,限三載竣事。

    用開方法,以徑圍乘除,畸零截補。

    于是豪猾不得欺隐,裡甲免賠累,而小民無虛糧。

    總計田數,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視弘治時赢三百萬頃。

    然居正尚綜核,頗以溢額為功。

    有司争改小弓,以求田多,或掊克見田,以充虛額。

    北直隸、湖廣、大同、宣府,遂先後按溢額田增賦雲。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一》) 張居正當國,議天下田畝,通行丈量&hellip&hellip因下戶部,條為八款:一明清丈之例,謂額失者,丈全則免;一議應委之官,以各右布政使總領之,分守、兵備分領之,府州縣官則專管本境;一複坐派之額,謂田有官民屯數等,糧有上中下數則,宜逐一查勘,使不得詭混;一複本征之糧,如民種屯地者,即納屯糧,軍種民地者,即納民糧;一嚴欺隐之律,有自陳詭占,及開墾未報者,免罪,首報不實者,連坐,豪右隐占者,發遣重處;一定清丈之則;一行丈量磨算之法;一處紙劄供億之費。

     (夏燮《明通鑒》卷六七) 萬曆八年庚辰&hellip&hellip十一月,上有诏,度民田。

    先是高皇帝時,天下土田八百五十萬頃。

    歲久僞滋,編戶末民,無所得衣食。

    其勢必易常産,令豪民得以為奸。

    以故田賦之弊孔百出,而其大者,曰飛詭、曰影射、曰養号、曰挂虛、曰過都、曰受獻,久久相沿,引為故業。

    于是豪民有田無糧,而窮民特以力薄,莫可如何,始受其病矣。

    及縣官責收什一,貧民鬻妻子不能輸納,則其勢不得不行攤派。

    蓋自浮糧所在多有,而天下盡受其病矣。

    然民愁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則其勢又不得不請減額。

    今讀《大明會典所載,弘治十五年,天下土田,視高皇帝時,已減二十七萬。

    蓋自所減額,日以益多,而國家又受其病矣。

    太師日夜憂勞,念欲為君國子民計,非清丈不可。

    然其意懷未發也。

    會禦史中丞勞公(堪)奉诏度閩荒田,閩人以為便。

    太師遂與張公(四維)申公(時行)大司徒張公(學顔)議,請以其意诏行諸路,所在強宗豪民,敢有撓法若潞城饒陽公族等者,皆請下明诏切責。

    以故天下奉行惟謹。

    凡莊田、屯田、民田、職田、養廉田、蕩地、牧地,皆就疆理,無有隐奸。

    蓋既不減額,亦不溢賦,貧民不至獨困,豪民不能并兼。

    又民間新所墾治,皆賦其貢稅,以新賦均舊額中。

    則國初故額,得以減科,民賦幸益以輕,而天下吏民,皆冀幸有田,以為世業。

     (《張太嶽文集》卷四七《行實》) 丈量而外,複清理莊田及荒蕪之地。

     時張居正當國,以學顔精心計,深倚任之。

    學顔撰會計錄,以勾稽出納;又奏列清丈條例,厘兩京、山東、陝西勳戚莊田,清溢額、脫漏、詭借諸弊;又通行天下,得官民屯,收湖陂八十餘萬頃,民困賠累者,以其賦抵之。

    自正、嘉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學顔有力焉。

     (《明史》卷二二二《張學顔傳》) 居正留心水利建設,如修吳中水利,如欲複海運而修膠河故道。

    其最著者,則為任潘季馴以治河。

     萬曆四年&hellip&hellip是時河決崔鎮,黃水北流,清河口淤澱,全淮南徙,高堰湖堤大壞,淮陽、高郵、寶應間,皆為巨浸。

    大學士張居正,深以為憂。

    河漕尚書吳桂芳&hellip&hellip卒。

    六年夏,命季馴以右都禦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之&hellip&hellip議築崔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hellip&hellip築高堰,束淮入清口&hellip&hellip明年(七年)冬,兩河工成&hellip&hellip季馴之再起也,以張居正援。

     (《明史》卷二二三《潘季馴傳》) 萬曆七年己卯二月,河工成。

    先是淮安故有水患,然或所及僅一二縣道邑,揚固無恙也。

    至嘉靖中,河決崔鎮、呂泗、沖龍窩、周營等處,往往奪淮流入海。

    淮勢不敵,則或決高家堰,或決黃浦,或決八淺,淮揚諸郡,悉為巨浸。

    河高出民屋上,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數萬。

    瀕河十郡,治堤歲費且萬萬,及其大決,所殘無算。

    又其從小河口、白洋河,挾永堌諸水,越歸仁集,直逼泗州,則其患不獨在民,且憂在陵寝矣。

    異日者,漕臣吳公(桂芳)請開草灣。

    夫水以海為壑,開草灣誠是矣。

    然金城等處,不足以分殺水怒。

    以數千裡巨津,而獨令雲梯關當水沖,此勢所不得為者也。

    當是時,有請漕海者,有請開膠萊河者,有請開泇河者,或請開衛河者,有謂新集故道當棄者,有謂朱家口等處決口當勿塞者,有請鑿範堤者,有請開新興場牛團浦、導射陽諸水入海者,紛紛籍籍,迄無定論。

    大要以為天子日有事河,而河且不可為矣。

    上一日以問執政,太師與張公(四維)、申公(時行)因進言,故河道都禦史潘季馴可使。

    上乃降玺書,即其家拜禦史大夫,使持節行治河,一切假以便宜。

    久任責成,出帑藏及留所折科漕粟八十餘萬金,不問潘公出入;又令諸臣得條上所見,治其諸方命不及事事者,下诏獄鞫治之。

    于是當事者人人惴恐,建官舍河上,胼胝沾塗,日夜焦勞。

    蓋逾年而告成事,為土堤若幹,石堤若幹,塞決口若幹,建減水閘若幹,計費不過五十餘萬,省羨金二十四萬以歸水衡。

    今徐淮之間,延袤八百餘裡,兩堤相望,蜿蜒綿亘,殆如長山夾峙,而河流其中。

    且黃河以歸仁堤,勢不得南決。

    其勢既不能及陵寝,又高家堰既塞,淮不能奔黃浦,皆盡趨清口,會黃河,由安東雲梯關入海。

    田廬皆盡已出,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河上萬艘,得捷于灌輸入大司農矣。

     (《張太嶽文集》卷四七《行實》) 追憶庀事之初,言者蜂起,妬功幸敗者,旁搖陰煽,蓋不啻築室道謀而已。

    仰賴聖明英斷,俯納瞽言。

    一舉而裁河道,使事權不分;再舉而逮王楊,使冥頑褫魄;三舉而诎林道之妄言,仆異議之赤幟。

    使無稽之徒,無所關其說,然後公得以展其鴻猷,底于成績。

     (《張太嶽文集》卷三一《答潘印川書》) 居正所以為世所毀,乃由廢書院一事。

     萬曆七年正月,诏毀天下書院。

    先是原任常州知府施觀民,以科斂民财,私創書院,坐罪褫職。

    而是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

    凡先後毀應天等府書院六十四處。

     (夏燮《明通鑒》卷六七) 但書院流弊,在嘉靖十七年,已一度遭廢矣。

     嘉靖十七年五月,申毀天下書院。

    吏部尚書許贊上言:“近來撫按兩司及知府等官,多将朝廷學校廢壞不修,别起書院,動費萬金,征取各屬師儒,赴院會講。

    初發則一邑治裝,及舍則群邑供億,科擾尤甚。

    日者南畿各處,已經禦史遊居敬奏行撤毀,人心稱快。

    而諸路未及,宜盡查革。

    如有仍建立者,許撫按官據實參劾。

    ”帝以其悉心民隐,即命内外嚴加禁約,毀其書院。

     (《皇明大政紀》卷二三) 是時講學之風極盛。

    王學曾遭禁革,然推奉之者仍衆。

    末流之弊,山陰、泰州兩派,不止流于釋,而且流于俠,流于盜。

    如顔山農、何心隐,其著者也。

     嘉靖八年二月&hellip&hellip奪新建伯王守仁世爵恤典,及禁其學術&hellip&hellip令都察院通行禁約,不許踵襲邪說,以壞人心。

     (《皇明大政紀》卷二二) 嘉、隆之際,講學者盛行于海内。

    而至其弊也,借講學而為豪俠之具,複借豪俠而恣貪橫之私。

    其術本不足動人,而失志不逞之徒,相與鼓吹羽翼,聚散閃倏,幾令人有黃巾五鬥之憂。

    蓋自東越之變為泰州,猶未至大壞,而泰州之變為顔山農,則魚餒肉爛,不可得支。

    顔山農者,其别号也,楚人,讀經書不能句讀,亦不多識字,而好意見,穿鑿文義,為奇衺之談,間得一二語合,亦自灑然可聽。

    所至必先使其徒預往,張大炫耀其術;至則無識淺中之人,亦有趨而附者。

    每言人之好貪财色,皆自性生。

    其一時之所為,實天機之發,不可壅阏之。

    第過而不留,勿成固我而已&hellip&hellip最後至南京,挾詐人财事發,捕之官,笞臀五十,不哀祈,亦不轉側,坐罪至戍&hellip&hellip何心隐者,其材高于山農,而幻勝之&hellip&hellip每言天地一殺機而已,堯不能殺舜,舜不能殺禹,故以天下讓。

    湯武能殺桀纣,故得天下&hellip&hellip善禦史耿定向,遊京師與處。

    而故相張江陵來訪,偶坐,各不及深語。

    既去,忽謂定向曰:“此人能操天下柄。

    ”定向不以為然。

    又曰:“分宜欲滅道學而不能,華亭欲興道學而亦不能。

    興滅者,此子也。

    ”謂定向:“子識之,此人當殺我。

    ”久之,益縱遊江湖間,放浪大言,以非久可以得志于世。

    而所至聚徒,若鄉貢大學諸生,以至惡少年,無所不心服。

     (王世貞《弇州史料後集》卷三五) 心隐亦江陵所深嫉,因示意楚撫王之垣、按臣郭思極,寘之法&hellip&hellip江陵最憎講學,言之切齒。

    即華亭其所嚴事,獨至聚講,即艴然見色。

     (沈德符《野獲編》卷八《内閣》) 夫昔之為同志者,仆亦嘗周旋其間,聽其議論矣。

    然窺其微處,則皆以聚黨賈譽,行徑捷舉,所稱道德之說,虛而無當&hellip&hellip而其徒侶衆盛,異趨為事。

    大者搖撼朝廷,爽亂名實;小者匿蔽醜穢,趨利逃名。

    嘉、隆之間,深被其禍,今猶未殄。

    此主持世教者所深憂也&hellip&hellip今世談學者,皆言遵孔氏,乃不務孔氏之所以治世立教者,而甘蹈于反古之罪,是尚謂能學孔矣乎?明興二百餘年,名卿碩輔勳業烜赫者,大抵皆直躬勁節,寡言慎行,奉公守法之人。

    而講學者每诋之曰:“彼雖有所建立,然不知學,皆氣質用事耳。

    ”而近時所謂知學,為世所宗仰者,考其所樹立,又遠出于所诋之下。

    将令後生小子,何所師法耶?此仆所未解也。

    仆願今之學者,以足踏實地為功,以崇尚本質為行,以遵守成憲為準,以誠心順上為忠。

    兔魚未獲,無舍筌蹄;家當未完,毋撤藩衛。

    毋以前輩為不足學,而輕事诋毀;毋相與造為虛談,逞其胸臆,以撓上之法也。

     (《張太嶽文集》卷二九《答屠平石書》) 今人妄謂孤不喜講學者,實為大誣。

    孤今所以上佐明主者,何有一語一事背于堯舜周孔之道?但孤所為,皆欲身體力行,以是虛談者無容耳。

     (《張太嶽文集》卷三○《答周友山書》) 丙 崇祯屢易閣臣 明代閣臣,多久任者。

     自永樂以後,閣臣始專為輔弼。

    而在事久者,如胡吉水(廣)在閣十七年,楊建安(榮)在閣三十九年,楊太和(士奇)在閣四十三年,金新建(幼孜)在閣三十年,此輔政之最久者。

    次則楊石首(溥)兩任實在閣十六年。

    正統以來,則陳太和(循)十四年,而不免于戍。

    彭安福(時)兩任實在閣十八年,高興化(谷)十三年,商淳安(辂)兩任實在閣十九年,李南陽(賢)十年,萬眉州(安)十九年,劉壽光(珝)十一年,劉博野(吉)十八年,徐宜興(溥)十二年,劉洛陽(健)二十年,李茶陵(東陽)十八年,楊新都(廷和)兩任實在閣十六年,費鉛山(宏)三任實在閣十二年。

    謝餘姚(遷)十二年,再出,止半年。

    梁南海(儲)十二年,翟諸城(銮)兩任實在閣十三年,張永嘉(孚敬)三任實在閣十年,夏貴溪(言)兩任實在閣十一年,嚴分宜(嵩)二十一年,徐華亭(階)十七年,張江陵(居正)十六年。

     (沈德符《野獲編》補遺卷二《内閣》) 至崇祯時,其勢頓異,由會推之制,改為枚蔔。

    所以防臣下之黨同,威福自操;閣臣隻備顧問,首輔密對。

    則司禮太監同立殿上,實以宦豎當耳目股肱之寄。

    君臣猜忌,馴至明亡。

    自永樂以後,閣臣凡一百六十三人。

    而崇祯一十七年,則有五十人焉,自古所無也。

     以宰相言之,神宗四十八年,隻十九人;烈皇帝十七年,則五十九人矣。

    十九人,五十九人,相去遠;四十八年,十七年,又相去遠;治與不治,相去又絕遠。

    或謂神宗四十八年,宰相惟隻十九人,故治;烈皇帝十七年,宰相惟五十九人,故不治。

    是不然。

    十九人,張居正當之前,太平之始基立矣,若五十九人皆何如?或謂帝用之不專,且不久,且又殺戮,故卒不能收大臣之效。

    是又不然。

    溫體仁其在位,不久乎?不專乎?又最專者,周延儒矣,其恩禮極矣。

    帝常曰:“還是他好。

    ”一日,皇極殿大朝罷,召延儒上殿。

    帝降禦座,竟衮冕執圭,揖延儒曰:“自古帝王,莫不有師。

    ”竟欲太師延儒。

    及破大司馬陳新甲邊謀,帝覺之,瑕疵畢起,寵衰。

    外出督師,又罔軍旅事。

    又且罔帝。

    帝曰:“饷将盡,南解望不至,今得不用兵,即先生功也。

    ”帝此時猶曲意保全,延儒卒不悟。

    其加誅也奚不宜&hellip&hellip他若魏藻德,三年進士,即首輔&hellip&hellip南都再創,有為範景文請恩蔭者。

    兵部謂:“諸臣多閣部大臣,謀國無能,緻茲颠覆。

    烈皇帝不祀,諸臣延世加恩,臣誼何安?”乃不行。

    而帝之升遐,宮中禦案上有遺诏雲:“朕自登極十七年,上邀天罪,緻東陷地三次。

    “逆賊”直逼京師,諸臣誤朕也。

    朕無顔見先皇帝于地下,将鬓掩面,任&lsquo賊&rsquo分裂朕屍,可将朝廷官盡皆殺死,無壞我陵寝,無傷我百姓一人也。

    嗚呼!”帝蓋恨之矣。

     (李長祥《天問閣集》卷上) 以十七年之帝祚,而相者至五十人&hellip&hellip徒歸咎于人主,以為求治太急,輕于用人,始見失之不明,繼且失之不慎。

    破格而終于痼,推誠而伏以奸&hellip&hellip迨炀竈燎原之後,國破家亡,同歸于盡。

     (曹溶《崇祯宰相年表序》) 崇祯五十宰相表 2.有明一代之吏治 有明一代吏治,中葉以前,頗稱修舉。

    其初地方之長,為布政司,次則按察。

    各道府及州縣,以次相屬,知府之任特重。

    郎官出守,每賜敕行事,俱得專奏。

    迨後以巡按禦史查吏,以巡撫治民。

    地方之寄,上托于撫按,下則州縣之權漸重。

    由于考選之法既興,縣令得行取科道,上官不敢以法相繩,吏治頓廢。

    而巡按亦遂以屬官淩踞巡撫之上,前後輕重頓異矣。

     明太祖懲元季吏治縱弛,民生凋敝,重繩貪吏,置之嚴典。

    府州縣吏來朝,陛辭,谕曰:“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鳥初飛,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

    然惟廉者能約己而愛人,貪者必朘人以肥己,爾等戒之。

    ”洪武五年,下诏有司考課,首學校農桑諸實政&hellip&hellip下逮仁、宣,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

    英、武之際,内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鮮貪殘,故禍亂易弭也。

    嘉、隆以後,資格既重,甲科縣令,多以廉卓被征,梯取台省。

    而龔、黃之治,或未之觏焉。

     (《明史》卷二八一《循吏傳序》) 甲 明初之吏治 “薦舉” 正統元年十月&hellip&hellip勅谕吏部,選舉禦史縣令。

    勅曰:“&hellip&hellip凡親民之官,縣令最切,必得其人,庶民乃安。

    自今各處知縣有缺,令在京各衙門四品官,及國子監、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員外郎,六科掌科給事中,各道掌道禦史,各舉一員。

    爾吏部亦精加體訪,必得廉潔公平、寬厚愛民者,具奏除授。

    如授官之後,但犯貪淫暴刻,及罷軟不勝任者,并罪舉者。

    ” (雷禮《皇明大政紀》卷一一) 宣德四年四月&hellip&hellip是時二楊用事,政歸内閣,自布政使至知府阙,聽京官三呂以上薦舉。

    既又命禦史知縣,皆聽京官五品以上薦舉。

    凡要職遷擢,皆不關吏部。

     (夏燮《明通鑒》卷二○) 宣德五年五月&hellip&hellip擢郎中況锺等九人為知府,賜勅遣之。

    上以郡守多不稱職,會蘇州等九府缺,皆雄劇地,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

    于是尚書蹇義、胡濙,大學士楊士奇等,首薦儀制司郎中靖安況鐘,诏以為蘇州知府。

    一時與鐘同薦者,戶部郎中羅以禮知西安,兵部郎中趙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戶部員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員外郎馬儀知杭州,陳本深知吉安,陳鼎知建昌,何文淵知溫州。

    九人者皆有治績,而鐘最著雲。

     (夏燮《明通鑒》卷二○) “久任” 史誠祖,解州人,洪武末&hellip&hellip授汶上知縣。

    為治廉平寬簡&hellip&hellip屢當遷職,辄為民奏留。

    閱二十九年,竟卒于任&hellip&hellip是時縣令多久任。

    蠡縣吳祥,永樂時知嵩縣,至宣德中,閱三十二年,卒于任。

    臨汾李信,永樂時,由國子生授遵化知縣,至宣德中,閱二十七年,始擢無為知州,以年老不欲赴,遂乞歸。

    涓縣房岩,宣德間,為鄒縣知縣,至正統中,閱二十餘年,卒于任。

     (《明史》卷二八一《史誠祖傳》) “部民奏留” 自明興至洪、宣、正統間,民淳俗富,吏易為治。

    而其時長吏,亦多勵長者行,以循良見稱。

    其秩滿奏留者,不可勝紀&hellip&hellip時帝方重循良,而吏部尚書蹇義,尤慎擇守令,考察明恕。

    沿及英宗,吏治淳厚,部民奏留,率報可。

     (《明史》卷二八一《李信圭傳》) 乙 嘉靖以後之州縣 至憲宗,始重親民之任,乃以第三甲進士為之&hellip&hellip自考選興,台省二地,非評博中行及外知推不得入。

    于是外吏驟重,而就中邑令,尤為人所樂就。

    蓋宦橐之入,可以結交要路,取譽上官。

    又近年乙酉科以後,令君悉充本省同考,門牆桃李,各樹強援。

    三年奏最,上台即以兩衙門待之,降顔屈體,反祈他日之陶鑄。

     (沈德符《野獲編》卷二二《府縣》) 洪武十三年&hellip&hellip作到任須知:首祀神,以時修饬,緻其誠慎;次恤孤,親為存恤,無令失所;次獄囚,平允折衷,毋緻冤抑;次田土,款分開揭,上備國用;次制書,講讀通曉,一一施行;次吏典,時驗勤怠,以為勸懲;次倉庫,檢查支用,毋緻幹厮沒;次會計,量入為出,毋使折閱;次公廨,補治修葺,毋重勞民;次學校,以時考試,勸勵成才。

    而重舉耆宿,旌揚德能,除去奸慝,簡饬衙役,凡諸條目,俾除授者既至官,畫一遵守。

    毋具文,爰頒責任條例。

    凡布政司于所屬,必歲月以須知内事目稽其動惰。

    有頑慢者,驗實奏聞,遺者按察司清之。

    府臨州治如藩課,遺者布政司清之;州臨縣治如府課,遺者本府清之;縣臨裡甲如所課,遺者本州縣清之。

    苟藩不能清府,府不能清州,州不能清縣,縣不能去惡安善,遺者按察司清之。

    按察司遺者,巡按禦史清之。

    諸司置立文簿,書其所行事迹,季上所司查考。

    司考府,府考州,州考縣,而布政司歲同本司事迹,赍京通考焉。

     (朱健《古今治平略》卷一七) 至萬曆中&hellip&hellip孫丕揚年疏曰:“&hellip&hellip臣請以民隐責吏治&hellip&hellip一曰,責守令以實兆民之戶口;二曰,責守令以辟兆民之荒蕪;三曰,責守令以供兆民之額賦;四曰,責守令以興兆民之禮教;五曰,責守令以備兆民之荒歉。

    大率以五事胥修者為上等,五事方修者次之&hellip&hellip五事舉半廢半者又次之,五事盡廢者為下等。

    ” (朱健《古今治平略》卷一七) 丙 鄉紳 縣令之權雖重,足以撓之者,則唯鄉紳。

    蓋明初迴避之法興,又因科舉之籍有定,唐宋以來流寓之風漸息,士皆歸于本籍。

    大臣子弟及官吏坐廢者,皆豪橫裡中,以劣衿供奔走,家奴為爪牙,其弊遂不可問。

     “鄉紳之為患” 鄉紳為患,竟至役使鄉人,包庇盜匪,侵占人民田廬。

     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主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缙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親細民為弱肉,上下相撲,民無所控訴也&hellip&hellip焦芳傳,芳治第宏麗,治作勞數郡,是數郡之民,皆為所役。

    又姬文允傳,文允宰滕縣,白蓮“賊反”,民皆從亂。

    文允問故,鹹曰:“禍由董二。

    ”董二者,故延綏巡撫董國光子,居鄉暴橫,民不聊生。

    故被虐者,至甘心從“賊”,則其肆毒,更可知也。

    又《瑯玡漫抄》載,松江錢尚書治第,多役鄉人,磚瓦亦取給于役者。

    有老傭後至,錢責之,對曰:“某擔自黃瀚墳,路遠,故遲耳。

    ”錢益怒。

    答曰:“黃家墳亦吾所築,其磚亦取自舊塜,勿怪也。

    ”此又鄉官役民故事也&hellip&hellip溫體仁當國,唐世濟為都禦史,皆烏程人。

    其鄉人盜太湖者,以兩家為奧主。

    兵備馮元飏捕得其魁,則世濟族子也。

    (元飏傅)是鄉官之族,且庇盜矣。

    又有投獻田産者,為奸民籍而獻諸勢要,則悉為勢家所有。

    天順中,曾翚為山東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閑田,獻諸戚畹。

    翚斷遠民。

    (見李棠傳)&hellip&hellip其他小民被豪占而不得直者,正不知凡幾矣。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四《明鄉官虐民之害》) “鄉紳之遭禍” 鄉紳為惡之甚者,往往為人民所戕,其釁多起于奴。

     徐汝圭,以按察副使罷歸裡,好張大。

    每語人以某某訪察,皆我為之,而實不必爾。

    頗善占候。

    一日,謂己當有非常禍,避之莊舍中。

    所從僅二僮,而又疑之,锒铛其足于柱。

    夜不寐,有逾垣入者,汝圭覺而逃于廁。

    賊刦銀铛者,便迹汝圭所,指示之,至廁而斧之為十餘段。

    竟不得賊。

    莊壬春,以知府歸,欲侵海上之塗田,挾守巡勢臨之。

    田主度不能勝,則僞為伏者,邀莊至塗所成券。

    飲之酒極醉,以小舟載莊,所幸僮從。

    至深處而裸之,刃刲其肉,而以鹽醢,寸割莊與僮之勢,使相啖,而後剖其腹。

    事發,論死者數十人&hellip&hellip楊維平,以禦史歸。

    有一中表之疏貧者,鬻其子為僮幹,以不任也,出而凍餒之緻死。

    一日,中表來,俟維平之出而無他仆也,且揖且前。

    維平方報揖,為所扼,縛手于柱,而刃刺腹,立死。

    其人亦自刭。

    栾大約,以禦史丁憂歸,夜為人所殺,并其妻子家人老弱皆死。

    以為大盜也。

    半歲始得賊,乃其僮奴與其妾通,約其二弟,以夜刦殺之。

    俱磔于市&hellip&hellip蔚鐘,以河南按察佥事歸。

    有少年來叩頭者,貌美而儇利,武捷便騎射,識書數,雲故河南部人,家有官事,願得托為奴。

    鐘甚嬖之。

    居兩月,而委寄出諸幹上,凡财賄出入,悉以寄之。

    一日,與之莊,所從者及莊客,皆令出責賦及子錢。

    至暮而歸,則鐘已橫屍地上,失其首。

    及廄中駿馬,與少年偕逸矣。

    蓋河南部中怨者,募使殺之也,竟不得主名&hellip&hellip董傳策,以南京禮部右侍郎歸,禦其家僮暴酷甚,死者前後數十。

    迫則謀欲殺傳策。

    傳策亦自覺之,欲避徙不果,竟為奴所縛,斧之。

    凡數創,腸胃皆出。

    事發,奴十餘人皆磔于市。

     (王世貞《弇州史料後集》卷三五) “宰相之魚肉鄉裡” 正統中,楊文貞公士奇在首揆。

    其子稷,為鄉人奏其貪橫不法數十事,逮至法司究治&hellip&hellip稷竟論斬,瘐死于獄。

    正德中,南海縣民譚觀海者坐法誅,家有田百餘頃,為富人楊端等侵占。

    觀海之子振,遂以獻大學士梁儲子錦衣百戶次摅,故罷職尚書戴缙子仲明、及豪民歐陽元、李閏成為業&hellip&hellip自是譚、楊相雠,攻無已。

    而他受獻者,謀盡殺諸楊,以快其忿,且絕後患。

    請于次摅&hellip&hellip于是率諸佃徭,夜厲刃縱火攻楊氏,悉殺之,并殺其鄰居異姓男女二百餘人&hellip&hellip于是南北科道,交章劾梁&hellip&hellip覆勘&hellip&hellip疏上,下三法司,坐元、閏成等,淩遲情罪。

    而别為次摅等請上裁。

    有旨,仲明發南樂府編管,次摅發邊衛立功,五年完日,帶俸差操。

     (王世貞《弇州史料後集》卷三六) 張孚敬還居裡中,病廢,手足不仁。

    有從子郡者,竊勢自弄,噬敚人田廬婦女。

    裡中苦之。

    巡按禦史張汝員上言,孚敬痿痹昏眊,無複知識。

    從子郡,志窮荒度,謀肆吞噬,誅求盡于锱铢,剝削入于骨髓,流毒一郡,積害十年。

     (《皇明大政紀》卷二三) 獻夫家居,引體自尊。

    臨司谒見,辄稱疾不報。

    家人姻黨,橫于郡中,鄉人屢讦告。

     (《明史》卷一九六《方獻夫傳》) 有嚴壽二,則陰養刺客,而昏夜殺人。

    壽二與胡龍之妻何香兒稔奸,遂令勇士刺其夫而拐其妻,此則分宜縣訪獲成招監候可證也。

    或奪人妻女而緻其孤寡者,則有嚴艮一占周龍一之妻,嚴艮二占易通秀之妻,嚴思一占易江之妻,嚴來童占鄢艮六之婦。

    或受人投獻而毆傷人命者,則有嚴和鳴之傷鄒均重,嚴鳴鳳之傷黃質練,嚴樊之傷任良谏,嚴瑞朋之傷鄒公顯。

    或奪人田地而負累陪糧者,則有嚴富之騙陳寶也,有嚴景八之騙孔源也,有嚴臻富之騙彭柏也,有嚴進壽之騙鐘發聲也,有嚴琴之騙楊口義也,有嚴珍之騙郭寓也,有嚴七之騙鄧承也,有嚴積之騙彭槐也。

    或奪人之房基而掯價不與者,則有被嚴保之害者李元三也,被嚴思之害者崔元二也,被嚴勤之害者王铠也,被嚴珍之害者黃袞也,被嚴二漢之害者林紹新也,被嚴仲一之害者彭述古也,被嚴富二之害者蕭珠也,被嚴艮之害者張文耀也,被嚴志之害者朱寶、王銮也,被嚴珍二之害者楊允積、陳子良也。

    凡此皆世蕃之黨令,彭孔之主謀。

     (《皇明奏疏類鈔&bull林潤請申逆罪正典刑疏》) (崇祯)二年,昆山民積怨秉謙,聚衆焚掠其家。

    秉謙年八十,倉皇竄漁舟得免,乃獻窖藏銀四萬于朝,寄居他縣以死。

     (《明史》卷三○六《顧秉謙傳》) 故隆慶初,海瑞撫吳,痛繩之以法。

     (隆慶)三年夏,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應天十府&hellip&hellip素疾大戶兼并,力摧豪強,撫窮弱。

    貧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奪還之。

    徐階罷相裡居,按問其家無少貸&hellip&hellip已而給事中戴鳳翔劾瑞庇奸民,魚肉搢紳,沽名亂政。

     (《明史》卷二二六《海瑞傳》) 王弇州(世貞)為華亭(徐階)畫計,草匿名詞狀,稱柳跖告讦夷齊二人,估奪首陽薇田。

    海悟,為之稍止。

     (沈德符《野獲編》卷二二《督撫》) 3.内難之頻起 内難有宗室稱兵,為攘奪政權;而人民舉義,則為誅暴亂,二者殊不同科。

    今分述之如下。

     甲 宗室稱兵 明成祖起靖難之師,以遵祖訓、讨奸臣為名,其後高煦、寘鐇、宸濠,皆效之以稱兵。

     “高煦” 漢王高煦,成祖第二子&hellip&hellip徙封樂安州&hellip&hellip宣德元年八月,遂反&hellip&hellip大學士楊榮等,勸帝親征&hellip&hellip于是車駕發京師&hellip&hellip帝移跸樂安城南。

    高煦将出城,王斌等力止曰:“甯一戰死,無為人擒。

    ”高煦绐斌複入宮,遂潛從間道出見帝&hellip&hellip帝令高煦為書召諸子,餘黨悉就擒&hellip&hellip樂安改曰武定州&hellip&hellip天津、青州、滄州、山西諸都督指揮,約舉城應者,事覺相繼誅,凡六百四十餘人。

    其故縱與藏匿坐死戍邊者,一千五百餘人。

    編邊氓者,七百二十人。

    帝制《東征記》以示群臣。

    高煦及諸子相繼皆死。

     (《明史》卷一一八《漢王高煦傳》) 煦遣百戶陳剛進疏言,仁宗違洪武、永樂舊制,與文臣诰敕封贈。

    今上(宣宗)修理南巡席殿等事,為朝廷過。

    斥二三大臣夏原吉等為奸佞,并索誅之。

    又書與公侯大臣,驕言巧诋,污蔑乘輿。

     (朱國桢《皇明大事記》卷一六) (宣德)五年,官田減租額一事,聖恩已下玺書。

    戶部格而不行,至今仍舊額追征,小民含寃不已。

    上怒曰:“戶部可罪也。

    ”(士奇)對曰:“此循習之弊,永樂末年多如此。

    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為奸臣之首,正指此事為說。

    ” (雷禮《皇明大政紀》卷一○) “寘鐇” 庶人寘鐇,祖秩炵&hellip&hellip封安化王&hellip&hellip寘鐇襲王爵&hellip&hellip甯夏指揮周昂,千戶何錦、丁廣,衛諸學生孫景文、孟彬、史連輩,皆往來寘鐇所。

    正德五年&hellip&hellip四月五日,寘鐇設宴,邀撫鎮官飲于第&hellip&hellip錦、昂率牙兵直入,殺姜漢,及太監李增、鄧廣于坐&hellip&hellip令孫景文作檄,以讨劉瑾為名&hellip&hellip(參将仇)钺,刺昂死,令親兵馳寘鐇第,擊殺景文、連等十餘人。

    遂擒寘鐇,迎(副總兵楊)英衆入。

    寘鐇反十有八日而擒。

     (《明史》卷一一七《慶王附寘鐇傳》) 安化王寘鐇反,诏起一清總制軍務,與總兵官神英西讨,中官張永監其軍。

    未至,一清故部将仇钺,已捕執之。

     (《明史》卷一八九《楊一清傳》) (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及都指揮何錦、周昂,指揮丁廣反。

    钺時駐城外玉泉營,聞變,欲遁去。

    顧念妻子在城中,恐為所屠滅,遂引兵入城,解甲觀寘鐇,歸卧家稱病,以所将兵,分隸賊營。

    錦等信之,時時就問計。

    钺亦謬輸心腹,而陰結壯士,遣人潛出城,令還報官軍旦夕至。

    钺因绐錦、廣,宜急出兵守渡口,遏東岸兵,勿使渡河。

    錦、廣果傾營出,而昂獨守城。

    寘鐇以祃牙召钺,钺稱病亟。

    昂來視,钺方堅卧呻吟,伏卒猝起,捶殺昂。

    钺乃被甲橫刀,提其首,躍馬大呼,壯士皆集,徑馳詣寘鐇第,縛之。

    傅寘鐇令,召錦等還,而密谕其部曲以禽寘鐇狀,衆遂大潰。

    錦、廣單騎走賀蘭山,為邏卒所獲。

    舉事凡十八日而敗。

     (《明史》卷一七五《仇钺傳》) “宸濠” (正德)十四年&hellip&hellip宸濠&hellip&hellip以己生辰日(六月十三日)宴諸守土官,诘旦皆入謝。

    宸濠命甲士環之,稱奉太後密旨,令起兵入朝&hellip&hellip以李士實、劉養正為左右丞相,王綸為兵部尚書,集兵号十萬&hellip&hellip略九江、南康,破之。

    馳檄指斥朝廷。

    七月壬辰朔&hellip&hellip攻安慶。

    汀贛巡撫佥都禦史王守仁聞變&hellip&hellip戊申,直攻南昌。

    辛亥,城破&hellip&hellip宸濠方攻安慶不克,聞南昌破,大恐,解圍還。

    守仁逆擊之&hellip&hellip宸濠大敗。

    諸妃嫔皆赴水死,将士焚溺死者三萬餘人。

    宸濠及其世子郡王儀賓,并李士實、劉養正、塗欽、王綸等俱就擒。

    宸濠自舉事至敗,蓋四十有三日。

     (《明史》卷一一七《甯王權附宸濠傳》) 王守仁,字伯安,餘姚人&hellip&hellip(正德)十四年六月,命勘福建叛軍。

    行至豐城,而甯王宸濠反&hellip&hellip因集衆議曰:“賊若出長江,順流東下,則南都不可保。

    吾欲以計撓之。

    ”&hellip&hellip乃多遣間諜檄府縣,言&hellip&hellip南贛王守仁、湖廣秦金、兩廣楊旦,各率所部,合十六萬,直搗南昌&hellip&hellip又為蠟書遺僞相李士實、劉養正&hellip&hellip而縱諜洩之。

    宸濠果疑,與士實、養正謀,則皆勸之疾趨南京即大位。

    宸濠益大疑&hellip&hellip守仁聞南昌兵少,則大喜&hellip&hellip或請救安慶,守仁曰:“不然。

    今九江南康,已為賊守&hellip&hellip不如直搗南昌&hellip&hellip賊聞南昌破,必解圍自救。

    逆擊之湖中,蔑不勝矣。

    ”&hellip&hellip凡三十五日而賊平&hellip&hellip已論功,封特進光祿大夫柱國,新建伯世襲,歲祿一千石。

    然不予鐵券,歲祿亦不給。

     (《明史》卷一九五《王守仁傳》) 移咨府部,傳檄遠近,指斥朝廷。

    謂武宗以莒滅鄫,高皇帝不血食,凡十四年。

    建寺禁内,雜處妓女、胡僧,玩弄邊兵,身衣異服。

    至于市井屠販,下流賤品之事,靡不樂為。

    棄置宗社陵寝,而造行宮于宣府,稱為家裡。

    黩貨無厭,荒遊無度,東至永年諸處,西遊山陝三邊,所過掠民婦女,索取贖錢。

    常佩都太監牙牌,稱威武大将軍,既奪馬指揮妻,稱馬皇後,複納山西娼婦,稱劉娘娘。

    原其為心,不能禦女,又将假此婦人,以欺天下,抱養異姓之子,如前所為也。

     (朱國桢《皇明大事記》卷二四) 乙 人民舉義 “荊襄流民” &hellip&hellip成化元年,荊襄“賊”劉千斤等“作亂”。

    敕撫甯伯朱永為總兵官,都督喜信、鮑政為左右參将,中官唐慎、林貴奉監之,而以圭提督軍務,發京軍及諸道兵會讨。

    千斤名通,河南西華人。

    縣門石狻猊重千斤,通隻手舉之,因以為号。

    正統中,流民聚荊襄間,通竄入,為妖言,潛謀倡亂。

    石龍者,号石和尚,聚衆剽掠。

    通與共起兵,“僞”稱漢王,建元德勝,流民從者四萬人。

    圭等至南漳,“賊”迎戰。

    敗之,乘勝逼其巢。

    通奔壽陽,謀走陝西。

    圭遣兵扼其道,通乃退保大市,與苗龍合。

    官軍又破之雁坪,斬通子聰及其黨苗虎等。

    “賊”退保後岩山,據險下木石如雨。

    諸軍四面攻,圭往來督戰士,皆蟻附登。

    “賊”大敗,擒通及其衆三千五百餘人,獲“賊”子女萬一千有奇,焚其廬舍,夷險阻而還。

    石龍與其黨劉長子等逸去,轉“掠”四川,連陷巫山、大昌。

    圭等分兵蹙之。

    長子縛龍以降,餘“寇”悉平&hellip&hellip (《明史》卷一七二《白圭傳》) &hellip&hellip白圭既平劉通,荊襄間流民屯結如故。

    通黨李胡子者名原,“僞”稱平王,與小王洪王彪等“掠”南漳、房、内鄉、渭南諸縣。

    流民附“賊”者至百萬。

    六年冬,诏忠總督軍務,與湖廣總兵官李震讨之。

    忠乃奏調永順保靖士兵而先分軍列要害,多設旗幟钲鼓,遣人入山招谕流民歸者四十餘萬。

    彪亦就擒&hellip&hellip(即)合(土兵)二十五萬分八道逼之,流民歸者又數萬。

    “賊”潛伏山砦,伺間出“劫”,忠命副使餘洵、都指揮李振擊之。

    遇于竹山,乘溪漲半渡截擊,擒李原、小王洪等,“賊”多溺死。

    忠移軍竹山捕“餘孽”,複招流民五十萬&hellip&hellip (《明史》卷一七八《項忠傳》) “鄧茂七” 正統中,鄧茂七以佃夫倡義,縱橫浙江、福建、江西三省。

    慶元人葉宗留,麗水人陳鑒湖,遂昌人蘇牙、俞伯通,皆與之相應。

     沙縣佃人鄧茂七&hellip&hellip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鄉民。

    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饋田主。

    茂七倡其黨令母饋,而田主自往受粟。

    田主訴于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

    茂七殺弓兵數人。

    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盡,巡檢及知縣并遇害。

    茂七遂&hellip&hellip稱鏟平王,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

    都指揮範真、指揮彭玺等,先後被殺。

    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新,賄王振得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亂。

    東南騷動,(正統)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

    刷卷禦史張海,登城撫谕。

    “賊”訴乞贳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民。

    海以聞,命瑄往招讨,以都督劉聚、佥都禦史張楷大軍繼其後。

    瑄既至,先令人敕往撫。

    茂七不肯降,瑄馳赴沙縣圖之。

    “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立砦。

    瑄令通判倪冕等,率衆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岩。

    明年(十四年)二月,瑄誘“賊”複攻延平,督衆軍分道沖擊。

    “賊”大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複業。

    未幾,複禽其黨林子得等。

    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延平。

    瑄偕埜等邀擊禽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讨“賊”也,至建甯,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樂。

    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

    瑄被脅,依違具奏。

    福不能平,愬之。

    诏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

    瑄有功不問,功亦竟不錄。

    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複熾。

    朝廷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讨。

     (《明史》卷一六五《丁瑄傳》) “劉六劉七” 正德中,劉瑾弄權。

    人民迫而舉兵者,在江西撫州,則有王钰五、徐仰三、傅傑一、楊端三等,南昌則有桃源汪澄三、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則有華林羅光權、陳福一等,贛州則有大帽山何積欽等,先後為陳金、俞谏等所破。

    在四川保甯,則有順天王藍廷瑞、刮地王鄢本恕、掃地王廖惠及廖麻子,與眉州劉烈等,其衆十餘萬,分據陝西、湖廣之境。

    自正德四年七月起,至九年五月止,始為洪鐘、林俊、彭澤所破。

    劉六、劉七、楊虎、齊彥名,起于文安,與劉惠、趙鐩聯合,馳逐畿輔、山東、山西、湖廣、江西,至江陰狼山,始為陸完、彭澤所破。

    為時先後凡二年。

     明年(正德六年),霸州“賊”劉六、劉七等起,奉楊虎為首。

    惠安伯張偉,右都禦史馬中錫,師出無功,逮系論死。

    八月,诏完兼右佥都禦史,提督軍務,統京營、宣府、延綏軍讨之。

    行及涿州,忽傳“賊”且逼京師,命還軍入衛。

    會副總兵許泰、遊擊卻永等,敗楊虎等于霸州。

    “賊”南走,京師始解嚴。

    指揮賀勇等,再敗“賊”信安。

    副總兵馮桢複大敗之阜城。

    分兵追擊,“賊”東圍滄州。

    會劉六、七中流矢,乃解而南,陷山東縣二十。

    楊虎兵亦北殘威縣、新河。

    于是完頻請濟師,益發遼東、山西諸鎮兵逐“賊”。

    “賊”益南,圍濟甯,焚運舟,轉寇曹州。

    桢、泰、永擊斬二千餘人,獲其魁朱諒。

    錄功,進完右都禦史,諸将皆增秩。

    中官谷大用、張忠,意“賊”旦暮平,乃自請督師。

    诏以大用總督軍務,伏羌伯毛銳,充總兵官,忠監神槍,統京軍五千人,會完讨“賊”。

    時劉六等縱橫沂、莒間。

    而楊虎陷宿遷,執淮安知府劉祥,靈璧知縣陳伯安,連陷虹、永城、虞城、夏邑。

    及歸德州,邊兵追及。

    “賊”退至小黃河渡口,百戶夏時,設伏蹙之,虎溺死。

    餘“賊”奔河南,推劉惠為首,大敗副總兵白玉軍,攻陷沈邱,殺都指揮王保,執都指揮潘翀,北陷鹿邑。

    有陳翰者,與甯龍謀,奉惠為奉天征讨大元帥,趙鐩副之。

    翰自為侍謀軍國重務元帥府長史,與龍立東西二廠治事,分其軍為二十八營,以應列宿。

    營各置都督,聚衆至十三萬,欲牽制官軍。

    于是惠、鐩擾河南,劉六及齊彥名等擾山東,黨分為二。

    已而六複轉而北,永敗之濰縣,還趨霸州。

    帝将出郊省牲,聞之懼,急召完赴援。

    完擊破之文安。

    “賊”南至湯陰,完又督諸将追敗之,先後俘斬千人。

    當是時,六等衆号數萬,然多脅從,精銳不過千餘人。

    自兵部下首功令,官軍追“賊”,“賊”辄驅良民前行,急則棄所掠逸去。

    官軍所殺皆良民,以故捷書屢奏,而“賊”勢不衰。

    明年(七年)正月,六等複突霸州。

    京師戒嚴,诏完及大用、銳,還禦近畿。

    “賊”乃西掠博野,攻蠡縣、臨城。

    大用、銳與遇于長垣,大敗。

    廷議召二人還,别命都禦史彭澤,同鹹甯伯仇钺,辦河南“賊”。

    以畿輔山東“賊”委完。

    完遣永追敗劉六于宋家莊,“賊”南犯滕縣,副總兵劉晖大敗之。

    “賊”遂奔登萊海套。

    完師次平度,檄永、玉與遊擊溫恭,三道進攻;命副總兵張俊、李鋐及泰、晖,分軍邀其奔逸。

    “賊”走,連戰皆大敗之。

    “賊”乃變服易馬而遁,先後禽斬二千六百餘人。

    “賊”止三百人北走,沿途招聚,勢複張,剽香河、寶坻、玉田,轉攻武清。

    遊擊王杲敗沒,巡撫甯杲兵亦敗。

    畿輔複震動。

    而“賊”轉南,至冠縣,晖襲敗之。

    指揮張勳又敗之平原。

    “賊”南奔邳州,渡河,抵固始。

    會河南“賊”已平,劉六等勢益衰,遂走湖廣,奪舟至夏口,遇都禦史馬炳然,殺之,複登陸,焚漢口。

    為指揮滿弼等追及,劉六中流矢,與子仲淮赴水死。

    劉七、齊彥名,率五百人舟行,自黃州順流抵鎮江。

    南京告急,完疾趨而南。

    帝命彭澤、仇钺,會完軍進剿。

    大兵盡集江南北,“賊”猶乘潮,上下肆掠。

    操江武靖伯趙弘澤、都禦史陳世良遇之,敗績,死者無算。

    七月,“賊”治舟孟渎。

    完等至鎮江,留钺防守,令恭以騎駐江北,晖、永以舟趨江陰。

    完率都指揮孫文、傅铠趨福山港。

    “賊”懼,抵通州,飓風大作,棄舟,走保狼山。

    完命同知羅玮,夜導軍登山南蹙之。

    彥名中槍死,七中矢,亦赴水死,餘“賊”盡平。

     (《明史》卷一八七《陸完傳》) 劉惠、趙鐆等“亂”河南,命澤與鹹甯伯仇钺,提督軍務讨之。

    陳便宜十一事,厚賞峻罰,以激勸将吏&hellip&hellip薄“賊”,大小數十戰,連破之。

    甫四月,“賊”盡平。

     (《明史》卷一九八《彭澤傳》) (正德)七年二月,拜平“賊”将軍,偕都禦史彭澤,讨河南“盜”劉惠、趙鐆&hellip&hellip餘黨刑本道、劉資及楊寡婦等,先後皆被禽。

    凡出師四月,而河南“賊”悉平。

    趙鐆,一名風子,文安諸生也&hellip&hellip稍有智計,定為部伍,勸其黨無妄殺;移檄府縣,約官吏師儒毋走避,迎者安堵。

    由是橫行中原,勢出劉六等上&hellip&hellip有司遣人招撫榜至,鐆具疏附奏言:“今群奸在朝,舞弄神器,濁亂海内,誅戮谏臣,屏棄元老,舉動若此,未有不亡國者。

    乞陛下睿謀獨斷,枭群奸之首以謝天下,即枭臣之首以謝群奸。

    ” (《明史》卷一七五《仇钺傳》) 丙 白蓮教徒 “唐賽兒” 唐賽兒,乃白蓮教之餘波。

    至嘉、萬以後,其教演為聞香、無為、龍天數派,有經典,有儀式,蔓延北方,為一種秘密宗教。

    繼賽兒而興兵者,則有徐鴻儒。

     永樂十八年二月,蒲台&hellip&hellip林三妻唐賽兒&hellip&hellip自言得石函中寶書神劍,役鬼神,剪紙作人馬相戰鬥,徒衆數千,據益都卸石栅寨。

    指揮高鳳敗殁,勢遂熾。

    其黨董彥昇等,攻下莒、即墨,圍安邱。

    總兵官安遠侯柳升,帥都指揮劉忠,圍賽兒寨。

    賽兒夜刦官軍,軍亂,忠戰死,賽兒遁去。

    比明,升始覺,追不及,獲“賊”黨劉俊等,及男女百餘人。

    而“賊”攻安邱益急,知縣張旟、丞馬死戰,“賊”不能下。

    合莒、即墨衆萬餘人以攻。

    青方屯海上,聞之,帥千騎,晝夜馳至城下。

    再戰,大敗之。

    城中亦鼓噪出,殺“賊”二千,生擒四千,餘悉斬之。

    時城中旦夕不能支,青救稍遲,城必陷。

    此“賊”敗,升始至,青迎谒,升怒其不待已,捽之出。

    是日,鳌山衛指揮王真,亦以兵百五十人殲“賊”諸城。

    “賊”遂平,而賽兒卒不獲。

     (《明史》卷一七五《衛青傳》) 山東唐賽兒反,事平,俘脅從者三千餘人至。

    原吉請于帝,悉原之。

     (《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傳》) “徐鴻儒” 先是薊州人王森得妖狐異香,倡白蓮教,自稱聞香教主。

    其徒有大小傳頭,及會主諸号,蔓延畿輔、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

    森居灤州石佛莊。

    徒黨輸金錢,稱朝貢,飛竹籌報機事,一旦數百裡。

    萬曆二十三年,有司捕系森,論死,用賄得釋。

    乃入京師,結外戚中官,行教自如。

    後森徒李國用,别立教,用符呪召鬼。

    兩教相仇,事盡露。

    四十二年,森複為有司所攝,越五歲,斃于獄。

    其子好賢,及钜野徐鴻儒,武邑于弘志輩,踵其教,徒黨益衆。

    至是(天啟二年),好賢見遼東盡失,&hellip&hellip與鴻儒等約是年中秋,并起兵。

    會謀洩,鴻儒遂先期反。

    自号中興福烈帝,稱大成興勝元年,用紅巾為識。

    五月戊申,陷郓城,俄陷鄒、滕、峄,衆至數萬。

    時承平久,郡縣無守備,山東故不置重兵。

    彥(山東巡撫)任都司楊國棟、廖棟,而檄所部練民兵,增諸要地守卒,請留京操班軍及廣東援遼軍,以備征調,薦起故大同總兵官楊肇基為山東總兵官讨“賊”&hellip&hellip時“賊”精銳聚鄒滕中道&hellip&hellip彥乃與肇基,令遊兵綴“賊”鄒城,而以大軍擊“賊”精銳于黃陰紀王城。

    大敗“賊”,蹙而殪之峄山,遂圍鄒&hellip&hellip鴻儒抗守三月,食盡,“賊”黨盡出降。

    鴻儒單騎走,被擒。

    撫其衆四萬七千餘人。

    彥乃紀績告廟獻俘,磔鴻儒于市。

    鴻儒躏山東二十年,徒黨不下二百萬&hellip&hellip于弘志亦于是年六月,據武邑白家屯,将取景州應鴻儒。

    (天津佥事來)斯行方赴援山東,還軍讨之。

    弘志突圍走,為諸生葉廷珍所獲。

    凡舉事七日而滅,好賢亦捕得。

     (《明史》卷二五七《趙彥傳》) 天啟二年,“妖賊”徐鴻儒反山東,連陷郓、钜野、鄒、滕、峄,衆至數萬。

    巡撫趙彥,任都司楊國棟、廖棟,檄所部練民兵,增諸要地守卒。

    時肇基方家居,彥因即家薦起之,為山東總兵官讨“賊”。

     (《明史》卷二七○《馬世龍附楊肇基傳》) 天啟二年&hellip&hellip八月初二日,保定撫張鳳翔奏曰:“鄒、滕、兗、郓,首發大難,而武邑、衡水、棗強繼之。

    傳頭大主,則于弘志。

    景州李隐、馬習之,白晝“抄掠”。

    白蓮、聞香、無為、龍天等教,遍傳域中,如深州、束鹿、饒陽、武強、獻縣、清河、故城、冀州、南宮、清河、藁城、晉州、安陽,氣候相通,共數十萬。

    ” (方孔炤《全邊略記》卷一一) 朱國桢《湧幢小品》所載白蓮教經典如下。

     成化中,山西崞縣民王良學佛法于彌陀寺僧李金華,見人辄為好言勸谕之。

    忻州民李钺聞而悅之,願為弟子&hellip&hellip良即撰表,欲上迤北小王子,請犯邊,當為内應&hellip&hellip事敗&hellip&hellip所追妖書圖本&hellip&hellip有《番天揭地搜神紀經》,《金龍八寶混天機神經》,《安天定世繡瑩關九龍戰江神圖》,《天宮知賢變遷神圖經》,《鎮天降妖鐵闆達通天混海圖》,《定天定國水晶珠經》,《金鎖洪陽大策金鋒都天玉鏡六甲明天九關夜海金船經》,《九關七返纂天經》,《八寶擎天白玉柱夫子金地曆》,《劉太保洩漏天機伍公經》,《奪天冊收門纂經》,《佛手記三煞截鬼經》,《金鎖攔天記緊關周天烈火圖玉盆經》,《換天圖飛曆》,《神工九轉玉甕金燈記天形圖天髓靈經》,《定世混天神珠通玄濟世鴛鴦經》,《錦珊瑚通天立世滾雲裘銀城論顯明曆》,《金璋紫绶經》,《玉賢鏡四門記收燕破國經》,《通天無價錦包袱三聖争功聚寶經》,《金曆地經》,《奪天策海底金經》,《九曜飛光曆》,《土傘金華蓋水鑒書照賢金靈鏡經》,《朱砂符式坐壇記普濟定天經》,《周天烈火圖六甲天書三災救苦金輪經》,《智鎖天關書惑天迷化經變化經》,《鎮國定三世陽曆》,《玄元寶玉鏡傘錦華蓋換海圖轉天圖》,《推背書九曜飛天曆》,《彌勒頌通天玩海珠照天鏡玄天寶鏡經上天梯等經》,《龍女引道經》,《穿珠偈天形圖應刦經天圖形首妙經》,《玉賢鏡透天關盡天曆》,《玄娘聖母親書太上玄元寶鏡降妖斷怪伍家經》,《金光妙品奪日金燈紅塵三略照天鏡九關番天揭地神圖》,《金鋒都天玉鏡玉樹金蟬經》,《玄娘聖母經》,《七返無價紫金船銀城圖樣龍鳳勘合》。

     (朱國桢《湧幢小品》卷三二) 黃育楩《破邪詳辯》載無為教經卷四十六種。

    知清道光時,其教猶盛行北方,唯顯與白蓮教為難。

     癸巳冬初,調任钜鹿,又為邪教出沒之薮。

    餘即嚴密稽查&hellip&hellip旋于民間抄出邪教經卷,并前任所貯庫者,共二十種。

    系刊闆大字,印造成帙,經皮卷套,錦緞裝飾,經之首尾,繪就佛像,一切款式,亦與真正佛經相似。

    查其年限,系在萬曆崇祯等年;閱其文詞,則妖妄悖謬,煩冗雜錯,總不離乎真空家鄉,無生父母之語。

     (黃育楩《破邪詳辯序》) 邪教有《古佛天真考證龍華寶經》,分二十四品&hellip&hellip《天真收圓品》,有雲:“&hellip&hellip紅陽教飄高祖,淨空教淨空僧,無為教四維祖,西大乘呂菩薩,黃天教普靜祖,龍天教米菩薩,南無教孫祖師,南陽教南陽母,悟明教悟明祖,金山教悲相祖,頓悟教頓悟祖,金禅教金禅祖,還源教還源祖,大乘教石佛祖,圓頓教菩善祖,收源教收源祖。

    ”&hellip&hellip查邪經,飄高為萬曆時人,而居邪教之首。

    可知淨空等衆,同為明末妖人。

    而刊印邪經,又系明末太監。

     (黃育楩《破邪詳辯》卷上) 邪教有《古佛天真考證龍華寶經》&hellip&hellip《銷釋悟性還源寶卷》&hellip&hellip《開心結果寶卷》&hellip&hellip《下生歎世寶卷》&hellip&hellip《明證地獄寶卷》&hellip&hellip《科意正宗寶卷》&hellip&hellip《歸家報恩寶卷》&hellip&hellip《護國佑民伏魔寶卷》&hellip&hellip《混元紅陽顯性結果經》&hellip&hellip《混元紅陽大法祖明經》&hellip&hellip《混元紅陽血湖寶忏》&hellip&hellip《混元無上大道元妙真經》&hellip&hellip《苦功悟道卷》&hellip&hellip《正信除疑無修證自在卷》&hellip&hellip《巍巍不動太山深根結果卷》&hellip&hellip《歎世無為卷》&hellip&hellip《破邪顯證鑰匙卷》&hellip&hellip《姚秦三藏西天取清解論》&hellip&hellip《普靜如來鑰匙通天寶卷》&hellip&hellip《普明如來無為了義寶卷》&hellip&hellip餘辯邪經,共二十種,皆刊自明萬曆、崇祯年間,實為近世邪教之祖。

     (黃育楩《破邪詳辯》卷上) 已亥春初,升任滄州,旋即查得城内有無生廟碑一座。

    廟已無存,碑猶如故。

    捷地有無生廟一座,舊州有無生廟一座。

    又查得城内外及四鄉各廟,收藏邪經,共有三十一種之多&hellip&hellip有與钜鹿相同者,僅止五種。

    其餘一十六種,則為钜鹿所未有&hellip&hellip邪教有《三義護國佑民伏魔功案寶卷》&hellip&hellip《泰山東嶽十王寶卷》&hellip&hellip《地藏菩薩執掌幽冥寶卷》&hellip&hellip《靈應泰山娘娘寶卷》&hellip&hellip《護國威靈西王母寶卷》&hellip&hellip《佛說離山老母寶卷》《千手千眼菩薩報恩寶卷》&hellip&hellip《銷釋白衣觀音菩薩送嬰兒下生寶卷》&hellip&hellip《佛說彌陀寶卷》&hellip&hellip《救苦忠教藥王寶卷》&hellip&hellip《紳說梁皇寶卷》&hellip&hellip《銷釋孟姜忠烈貞節賢良寶卷》&hellip&hellip《佛說如來老祖寶卷》&hellip&hellip《佛說無為金丹揀要科儀寶卷》&hellip&hellip《佛說明宗顯性科儀》&hellip&hellip《佛說通元收源寶卷》&hellip&hellip《普渡新聲救苦寶卷》&hellip&hellip《銷釋授記無相寶卷》&hellip&hellip《銷釋大宏覺通寶卷》&hellip&hellip《銷釋印空實際寶卷》&hellip&hellip《銷釋金剛科儀》&hellip&hellip《佛說大方廣圓覺多羅了義寶卷》&hellip&hellip《佛說三迴九轉下生漕溪寶卷》&hellip&hellip《佛說黃氏女看經寶卷》&hellip&hellip《佛祖轉燈心印寶卷》&hellip&hellip《皇極金丹九蓮正信皈真還鄉寶卷》。

     (黃育楩《破邪詳辯》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