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遼金元之社會
關燈
小
中
大
一床者,或五或七也,小者二三寸,大者尺餘&hellip&hellip予家舊藏一對卧者,有小字雲:“鄜畤田玘制。
”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 阿爾尼格,尼博啰國人也&hellip&hellip善畫塑及鑄金為像&hellip&hellip凡兩京寺觀之像,多出其手&hellip&hellip有劉元者,嘗從阿爾尼格學西天梵相,亦稱絕藝。
元字秉元,薊之寶坻人,始為黃冠,師事青州杞道錄,傳其藝非一。
至元中,凡兩都名刹塑土範金,抟換為佛像,出元手者,神思妙合,天下稱之。
其上都三皇尤古粹&hellip&hellip後大都南城作東獄廟,元為造仁聖帝像&hellip&hellip其所為西番佛像多秘,人罕得見者&hellip&hellip抟換者,漫帛土偶上而髹之,已而去其上髹帛,俨然成像雲。
(《元史》卷二〇三《阿爾尼格傳》) 5.建築 營舍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
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
凡梁長幾何,則配極幾何以為榱等。
如梁長八尺,配極三尺五寸,則廳法堂也。
此謂之上分。
楹若幹尺,則配堂基若幹尺以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配基階四尺五寸之類,以至承栱榱桷,皆有定法,謂之中分。
階級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禦辇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盡臂,後竿展盡臂為峻道;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
此之為下分。
其書三卷,近歲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用,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八) 6.器用 甲 文具 筆 筆蓋出于宣州,自唐惟諸葛一姓,世傳其業。
治平、嘉祐前,有得諸葛筆者,率以為珍玩,雲一枝可敵它筆數枝。
熙甯後,世始用“無心散卓筆”,其風一變。
(葉夢得《石林避署錄話》卷上) 紙 宋顔方叔,嘗創制諸色箋,有杏紅、露桃紅、天水碧,俱砑花竹鱗羽、山林人物,精妙如畫。
亦有金縷五色描成者,士夫甚珍之。
(陳繼儒《妮古錄》卷二) “百硾紙”出高麗,以楮造,搗練極工,拟于繭。
“凝霜紙”出黟歙。
複有長紙,一幅可五十尺。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三七引《事物绀珠》) 天下皆以木質為紙,而蜀中乃盡用蔡倫法。
牋紙有“玉闆”,有“貢餘”,有“經屑”,有“表光”,玉闆、貢餘,雜以舊布、破履、亂麻為之。
惟經屑、表光,非亂麻不用。
(費著《蜀牋譜》) 川紙取布頭機餘經不受緯者治作之,故名“布頭牋”。
此紙冠天下。
(蘇轼《東坡志林》卷一一) 宋有&hellip&hellip藤白紙、研光小本紙、蠟黃藏經箋(有金粟山、轉輪藏二種)、白經箋、鵲白紙、白玉版匹紙、蠢繭紙。
元有黃麻紙、鉛山紙、常山紙、英山紙、上虞紙。
皆可傳之百世。
(董其昌《筠軒清錄》卷中) 墨 宋熙豐間,張遇供禦墨,用油煙入腦麝金箔,謂之“龍香劑”。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三七引《窗間紀聞》) 東坡先生在儋耳,令潘衡所造,銘曰“海南松煤”。
東坡法墨者是也。
其法或雲,每笏用金花胭脂數餅,故墨色豔發,勝用丹砂也。
(何薳《春渚紀聞》卷八) 潭州胡景純,專取桐油燒煙,名“桐花煙”。
其制甚堅薄,不為外飾以眩俗眼&hellip&hellip每磨研間,其光可鑒。
畫工寶之,以點目瞳子,如點漆雲。
(何薳《春渚紀聞》卷八) 陶九成載墨&hellip&hellip宋張遇、潘衡、蒲大韶(款曰:書窗輕煤、佛帳餘韻)、葉世英(嘗造德壽宮墨)、朱知常(朱知常香劑)、梁果、李世英(款曰“叢桂堂李世英”)、胡友直、潘秉彜(衡孫)、徐知常、葉邦憲(嘗造複古殿墨)、雪齋(款曰“雪齋寶墨”)、周朝式、李克恭(世英子)、樂溫(亦世英子)、蒲彥輝、劉文通、郭忠厚、鏡湖方氏、黃表之、齊峰、劉士先(嘗造緝熙殿墨)、寓庵、俞林、邱攽、謝東、徐禧、葉茂實(三衢)、翁彥卿。
元潘雲谷(清江)、胡文忠(長沙)、林松泉(錢塘)、于材仲(宜興)、杜清碧(武夷)、衛學古(松江)、黃修之(天台)、朱萬初(豫章)、邱可行(金溪)、邱世英、邱南傑(并可行子)、可謂詳矣。
然&hellip&hellip宋不載常和、沈珪、陳相、張孜、沈晏、徐铉、張谷、潘谷、葉谷、常遇、潘遇、陳瞻、王迪、蘇澥、陳昱、關珪、關瑱、郭遇明、江通、朱觐、胡景純、梅瞻、耿德真,何也。
士大夫如蘇子瞻、晁季一、賀方回、張秉道、康為章,皆能制墨,見何薳《春渚紀聞》。
(董其昌《筠軒清錄》卷下) 硯 宋歐陽文忠公硯譜雲:“端石&hellip&hellip以子石為上。
子石者,在大石中生,蓋精石也。
” (曹昭《格古要論》卷七) 作澄泥硯法,以墐泥令入于水中挼之,貯于甕器内。
然後别以一甕貯清水,以夾布囊盛其泥,而擺之。
俟其至細,去清水,令其幹。
入黃丹團和,溲如面。
作二模,如造茶者,以物擊之令至堅,以竹刀刻作硯之狀,大小随意。
微蔭幹,然後以利刀手刻削如法。
曝過,間空垜于地厚,以稻穅并黃牛糞攪之,而燒一伏時。
然後入墨蠟貯米醋而蒸之,五七度,含津益墨,亦足亞于石者。
(蘇易簡《文房四譜》卷三) 魏銅雀台遺址,人多發其古瓦,琢之為硯甚工,而貯水數日不澡。
世傳&hellip&hellip其瓦,俾陶人澄泥,以濾過,碎胡桃油,方埏埴之,故與衆瓦有異焉。
(蘇易簡《文房四譜》卷三) 硯品中端石,人皆貴重之,載于譜記凡數家,取予各異。
或佳其有眼為端,或以無眼為貴,然石之青脈者必有眼,嫩則多眼,堅則少眼。
石嫩則細潤而發墨,所以貴有眼,不特為石之驗也。
眼之品類不一:曰鹦哥眼、曰鹆眼、曰丫哥眼、曰雀眼、曰雞翁眼、曰貓眼、曰綠豆眼、各以形似名之。
翠綠為上,黃赤為下,諺謂“火黯為佳”,然亦石之病。
乾道癸巳,高廟嘗書翰墨數說,以賜曹勳,其一雲:“端璞出下嵓,色紫如豬肝,密理堅緻,潴水發墨,呵之即澤。
研試則如磨玉而無聲,此上品也。
中下品則皆砂壤相雜,不惟肌理既粗,複燥而色赤,如後曆新,皆不可用。
制作既俗,又滑不留墨。
” (張世南《遊宦紀聞》卷五) 乙 舟車 仁宗天聖五年,内侍廬道隆上“記裡鼓車”之制,獨轅雙輪,箱上為兩重,各刻木為人,執木槌&hellip&hellip車行一裡,下一層木人掣鼓&hellip&hellip車行十裡,上一層木人擊镯。
(《宋史》卷一四九《輿服志一》) “龍肩輿”一名檐子,一名龍檐子。
舁以二竿,故名檐子,南渡後所制也。
(《宋史》卷一五〇《輿服志二》) 成都諸名族,婦女出入,皆乘犢車。
惟城北郭氏車最鮮華,為一城之冠,謂之郭家車子。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二) 今之民間锱車,重大椎樸,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裡。
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俗謂之“太平車”。
(邵博《河南邵氏聞見後錄》卷二二) 所乘車,置龍首鸱尾,飾以黃金。
又造“九龍辂”、“諸子車”,以白金為浮圖,各有巧思。
(《遼史》卷七一《聖宗仁德皇後蕭氏傳》) 召入商議中書省事,知樞密院事。
大理國進象牙金飾轎,即以賜之。
(《元史》卷一二八《床兀兒傳》) 建議選銳兵于乾甯軍,挽“刀魚船”,自界河直趨平州境,以牽西面之勢。
(《宋史》卷二七三《何承矩傳》) 上海總管羅璧、朱清、張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hellip&hellip從海道至京師。
(《宋史》卷九三《食貨志一海運》) 叙州守将,橫截江津,軍不得渡。
按隻聚軍中牛皮作渾脫及“皮船”,乘之與戰,破其軍。
(《元史》卷一五四石《抹按隻傳》) 丙 軍器 熙甯七年&hellip&hellip是歲,始造箭,曰:“狼牙”、曰“鴨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鐅子”,凡四種,推行之。
(《宋史》卷一九七《兵志一一》) 熙甯中,李定獻偏架弩,似弓而施幹镫。
以镫距地而張之,射三百步,能洞重劄,謂之“神臂弓”。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九) 鄭華原&hellip&hellip薦和銑于徽祖&hellip&hellip銑因上制勝強遠弓式,诏施行之。
弓制實弩,極輕利,能破堅于三百步外,即邊人所謂“鳳凰弓”者。
紹興中,韓蕲王世忠因之,稍加損益,而為之新名曰“克敵”。
亦诏起部通制,至今便焉。
洪文敏《容齋三筆》謂,祖熙甯神臂之規,實不然也。
(嶽珂《桯史》卷五) 度宗鹹淳九年六月&hellip&hellip沿邊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炮”。
有觸類巧思,别置炮遠出其上。
(《續通考》卷一三四《兵考一四》) 火槍&hellip&hellip制以勅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末、硫黃、砒霜之屬,以繩系槍端。
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餘,藥盡而筒不損。
(《金史》卷一一六《蒲察官奴傳》) 其攻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
鐵罐盛藥,以火點之,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裡外。
所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
大兵又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為龛,間可容人,則城上不可奈何矣。
人有獻策者,以鐵繩懸震天雷者,順城而下,至掘處火發,人與牛皮皆碎迸無迹。
又飛火槍注藥,以火發之,輙前燒十餘步,人亦不敢近。
(《金史》卷一一三《赤盞合喜傳》) 嘗制甲&hellip&hellip以獻。
至元十一年,别制“疊盾”。
其制,張則為盾,斂則合而易持,世祖以為古所未有。
(《元史》卷二〇三《孫威傳》) 阿喇蔔丹,回回氏,西域茂薩裡人也。
至元八年,世祖遣使征炮匠于宗王額将布格。
王以阿喇蔔丹、伊斯瑪音應诏&hellip&hellip二十二年,樞密院奉旨,改元帥府為回回炮手軍匠上萬戶府,以阿喇蔔丹為副萬戶。
(《元史》卷二〇三《阿喇蔔丹傳》) 伊斯瑪音&hellip&hellip善造炮。
至元十年,從國兵攻襄陽&hellip&hellip置炮于城東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機發聲震天地,所擊無不摧陷,入地七尺&hellip&hellip十八年&hellip&hellip加鎮國上将軍,回回炮手都元帥。
明年(十九年),改軍匠萬戶府萬戶。
(《元史》卷二〇三《伊斯瑪音傳》) 丁 指南針 方家以磁石磨針鋒,則能指南。
然常微偏東,不全南也。
水浮多蕩搖,指爪及碗唇上,皆可為之,轉運尤速,但堅滑易墜,不若縷懸為最善。
其法,取新纩中獨玺縷,以芥子許蠟綴于針腰,無風處懸之,則針常指南。
其中有磨而指北者,予家指南北者皆有之。
磁石之指南,猶柏之指西,莫可原其理。
(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四) 舟師識地理,夜則觀星,晝則觀日,晦陰觀指南針。
(朱彧《萍洲可談》卷二) 四 風俗 1.飲食 甲 宋 馔 舊京工伎,固多奇妙,即烹煮盤案,亦複擅名。
如王樓梅花包子、曹婆肉餅、薛家羊飯、梅家鵝鴨、曹家從食、徐家瓠羹、鄭家油餅、王家乳酪、段家熝物、石逢巴子南食之類,皆聲稱于時。
若南遷湖上,魚羹宋五嫂、羊肉李七兒、奶房王家、血肚羹宋小巴之類,皆當行不數者。
(百歲寓翁《楓窗小牍》卷上) 集英殿宴金國人使九盞:第一肉鹹豉,第二爆肉雙下角子,第三蓮花肉油餅骨頭,第四白肉胡餅,第五群仙太平畢羅,第六假圓魚,第七柰花索粉,第八假沙魚,第九水飯鹹豉旋鲊瓜姜。
看食:棗锢子、膸餅、白胡餅、餅。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一) 紹興二十一年十月,高廟幸清河郡王張浚第,進奉筵宴目,繡花高飣果壘八色:香圓、真柑、石榴、枨子、鵝梨、乳梨、榠楂、花木瓜。
樂仙幹果叉袋兒十二色:荔枝、圓眼、香蓮、榧子、榛子、松子、銀杏、梨肉、棗圓、蓮子肉、林檎旋、大蒸棗。
縷金香藥十色:腦子花兒、甘草花兒、朱砂圓子、木香丁香、水龍腦、史君子、縮砂花兒、官桂花兒、白術人參、橄榄花兒。
雕花蜜煎十色:梅球兒、紅消花、筍、蜜冬瓜魚、紅團花、木瓜大段、金橘、青梅、荷葉姜、蜜筍花兒、枨子、木瓜方花兒。
砌香酸鹽十二色:香藥木瓜、椒梅、香藥籐花、櫻桃、紫蘇奈香、菊花、柳兒葡萄、甘草花兒、姜絲梅、梅肉餅兒、水紅姜、雜絲梅餅兒。
脯腸十色:肉線條子、皂角铤子、雲夢羓兒、蝦臘、肉臘、妳房、旋鲊、金山鹽豉、酒醋肉、肉瓜虀。
垂手盤子八色:陳蜂兒、番葡萄、香蓮事件、巴榄子、大金橘、新椰子、小橄榄、榆柑子。
再坐進四時果八色:春藕、鵝梨餅子、甘蔗、乳梨肉兒、紅柿子、切枨子、切綠橘、生藕铤兒。
時新果十色:金橘、楊梅、新羅葛、切靈蕈、切脆枨、榆柑子、新椰子、切宜母子、藕铤子、甘蔗奈香、新柑子、梨五花兒。
珑纏果子十二色:荔枝甘露餅、荔枝葵花、荔枝好郎君、珑纏桃條、酥胡桃、纏棗圈、纏梨肉、香蓮事件、香藥葡萄、纏松子、糖霜玉蜂兒、白纏桃條。
下酒三十味:花炊鹌子、荔枝白腰子、妳房簽、三脆羹、羊舌簽、萌芽肚胘、肫掌簽、鹌子羹、肚胘脍、鴛鴦煠肚、炒沙魚襯湯、鳝血炒鲎、鵝肫掌湯虀、螃蟹釀枨、妳房玉蕊羹、鮮蝦蹄脍、南炒鳝、洗手蟹、鲫魚假蛤蜊、五珍脍、螃蟹清羹、鹌子水晶脍、豬肚假江、蝦枨脍、蝦魚湯虀、水母脍、二色兒羹、蛤蜊生、血粉羹。
插食八色:炙肚胘、炒白腰子、炙鹌子脯、潤雞、潤兔、炙炊餅、脔骨。
勸酒果子庫十番:砌香果子、調花蜜煎、時新果子、獨裝巴榄子、鹹酸蜜煎、裝大金橘、小橄榄、獨裝新椰子。
四時果四色:對裝揀松番葡萄、對裝春藕陳公梨。
廚勸酒十味。
江煠肚、江生、蝤蛑簽、姜醋香螺、香螺煠肚、姜醋假公權、煨牡蛎、牡蛎煠肚、假公權煠肚、蟑蚷煠肚。
(案元阙名《馔史》亦載此條,此下有對食十盞二十分:蓮花鴨簽、繭兒羹、三珍脍、南炒鳣、水母羹脍、鹌子羹、鲫魚脍、三脆羹、洗手蟹、煠肚胘。
對展每分時果五盤,晚食五十分,名件二色:繭兒小頭羹飯、肚子羹、笑靥兒脯、臘雞、脯鴨。
) (徐大焯《燼餘錄&bull甲編》) 茶 茶之品,莫貴于龍鳳,謂之“團茶”&hellip&hellip慶曆中,蔡君谟為福建路轉運使,始造小片龍茶以進,其品絕精,謂之小團。
(歐陽修《歸田錄》卷二) 茶芽,古人謂之雀舌、麥顆,言其至嫩也。
今茶之美者,其質素良,而所植之土又美,則新芽一發,便長寸餘,其細如針。
惟芽長為上品,以其質幹、土力皆有餘故也。
如“雀舌”、“麥顆”者,極下材耳。
(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四) 子由煎茶詩雲:“煎茶舊法西出蜀,水聲火态猶能谙。
相傳煎茶隻煎水,茶性仍存偏有味&hellip&hellip”又雲:“北方俚人茗飲無不有,鹽酪椒姜誇滿口。
”茶出南方,北人罕得佳品,以味不佳,故仍以他物煎之。
陳後山《茶詩》雲:“愧無一縷破雙團,慣下姜鹽枉肺肝。
”東坡《和寄茶詩》亦雲:“老妻稚子不知愛,一手已入姜鹽煎。
”若茶品自佳,雜以他物,适敗其味爾。
茶性冷,鹽道入下經,非養生所宜。
山谷謂:“寒中瘠氣,莫甚于茶。
或濟以鹽,勾賊破家。
”薛能《鳥嘴茶》詩,亦有“鹽損添當戒,姜宜著更誇”之句。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七) 太學生每路有茶會,輪日于講堂集茶,無不畢至者,因以詢問鄉裡消息。
(朱彧《萍洲可談》卷一) 茶見于唐時,味苦而轉甘,晚采者為茗。
今世俗客至則啜茶,去則啜湯。
湯取藥材甘香者屑之,或溫或涼,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
先公使遼,遼人相見,其俗先點湯,後點茶。
至飲會,亦先水飲,然後品味以進。
(朱彧《萍洲可談》卷一) 酒 安定郡王,以黃柑釀酒,曰“洞庭春色”。
(邵博《河南邵氏聞見後錄》卷一九) 東坡性喜飲,而飲亦不多。
在黃州嘗以蜜為釀,又作蜜酒歌。
(張邦基《墨莊漫錄》卷五) 舊得釀法,極簡易,盛夏三日辄成,色如湩醴,不減玉友。
仆夫為作之。
每晚涼,即相與飲三杯而散,亦複盎然。
(葉夢得《石林避暑錄話》卷上) 壽皇時,禁中供禦酒,名“薔薇露”。
賜大臣酒,謂之“流香酒”。
分數旋取旨,蓋酒戶大小已盡察矣。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七) 壽皇忽問王丞相淮及執政:“近日曾得李彥穎信否?”臣等方得李彥颕書,紹興新造“蓬萊春酒”甚佳,各廳送三十樽。
(張端義《貴耳集》卷上) 郫人刳竹之大者,傾春釀于筒,苞以藕絲,蔽以蕉葉。
信宿馨達于外,然後斷之以獻,俗号“郫筒酒”。
(趙樸《成都古今記》) 乙 遼 契丹主達魯河釣牛魚,以其得否,為歲占好惡&hellip&hellip牛魚,雲生東海,頭如牛&hellip&hellip馮道使虜詩曰:“曾叨臘月牛頭賜。
” (程大昌《演繁露》卷一三) 《渑水燕談》載:契丹國産大鼠,曰“毗狸”。
形類大鼠而足短,極肥,其國以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國王之膳,自公相以下,皆不得嘗。
常以羊乳飼之&hellip&hellip近世乃不聞有此。
扣之北客,亦多不知何耶。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六) 遼于南京置栗園司,蕭韓家奴為右通造,典南京栗園是也。
(朱彜尊《日下舊聞》卷三八引《析津日記》) 丙 金 飲食甚鄙陋,以豆為漿。
又嗜半生米飯,漬以生狗血及蒜之屬,和而食之。
嗜酒好殺,釀米為酒,醉則縛之俟其醒,不爾殺人。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茶酒三行,虜法先湯後茶&hellip&hellip旋供晚食,果饤如南方齋筵。
先設茶筵,一般若七夕乞巧。
其瓦垅、桂皮、雞腸、銀铤、金剛镯、西施舌,取其形,密和面,油煎之。
虜甚珍此。
(茶食謂未行酒,先設此品,進茶一盞。
又謂之茶筵。
)次供饅頭、血羹、畢羅、肚羹、蕩羊、餅子、解粥、肉虀羹、索面、骨頭盤子。
自後大同小異,酒味甚漓&hellip&hellip洗漱冠栉畢,點心已至:灌肺、油餅棗糕、面粥,有供糕糜處&hellip&hellip燕山酒固佳,是日所饷,極為醇厚,名金。
蓋用金水以釀之也。
(周輝《北轅錄》) 丁 元 今以早飯前及飯後,午前午後晡前小食,為點心。
(陶宗儀《辍耕錄》卷一七) 迤北八珍:醍醐、麆吭、野駝蹄、鹿唇、駝乳糜、天鵝炙、紫玉漿、玄玉漿(即馬妳子)。
(元阙名《馔史》) 國朝日進禦膳,例用五羊。
而上自即位以來,日減一羊。
(陶宗儀《辍耕錄》卷二) 宮中以玉闆筍及白兔胎作羹,極佳,名“換舌羹”。
備載尤良《名馔錄》。
(陶宗儀《元氏掖庭記》) 酒有翠濤飲、露囊飲、瓊華汁、玉團春、石涼春、葡萄春、鳳子腦、薔薇露、綠膏漿。
醋有杏花酸、脆棗酸、潤腸酸、苦蘇漿。
鹽有水晶鹽、荟霜鹽、五色鹽。
醬有蟻子醬、鶴頂醬、提蘇醬。
油有蘇合油、片腦油、腽肭臍油、猛火油。
(陶宗儀《元氏掖庭記》) 2.衣飾 甲 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诏以士庶車服,頗有逾,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
昉奏:“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襕,下皆服紫色,請禁之。
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
舊制,庶人服白。
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
”從之。
“帽衫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東都士大夫交際常服之。
“紫衫”本軍校之服,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高宗紹興二十六年,禁以戎服臨民,自是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
涼衫制如紫衫,亦曰“白衫”。
孝宗乾道初以其似兇服,禁之。
便服仍許用紫衫。
深衣用白細布,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大帶,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襕衫”,亦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襕為裳,腰間有襞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續通典》卷五九《禮一五》) 端拱二年,诏:“&hellip&hellip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隻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
”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政和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競侈靡。
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麗相誇。
珠玑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hellip&hellip”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緩。
今闾閻之卑,娼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
尚多僣侈,未合古制&hellip&hellip”又诏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鈎墩”之類者,以違禦筆論。
鈎墩,今亦謂之襪袴,婦人之服也。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婦人假髻,并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
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并禁&hellip&hellip仁宗天聖三年,诏:“&hellip&hellip婦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
”&hellip&hellip皇祐元年,诏:“婦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
”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謂之内樣。
冠名曰垂肩等,至有長三尺者。
梳長亦逾尺,議者以為服妖,遂禁止之。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淳化三年,京師裡巷婦人競剪黑光紙團靥。
又裝縷魚腮中骨,号“魚媚子”,以飾面。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司馬公&hellip&hellip又說:“婦人不服寬袴與襜。
制旋裙必前後開勝,以便乘驢。
其風始于都下妓女,而士大夫家反慕之。
” (江休複《醴泉筆錄》卷上) 崇甯、大觀間,衣服相尚短窄。
宣靖之際,内及閨閣,外及鄉僻,上衣逼窄稱其體,襞開四縫而扣之,曰“密四門”。
小衣逼管開縫而扣之,曰“便裆”,亦曰“任人便”。
發髻大而扁,曰“盤福龍”,亦曰“便眠覺”。
紹興以後,此風稍息。
景定以後,複若宣靖,識者知為服妖。
(徐大焯《燼餘錄&bull乙編》) 宣和末,婦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三) 汴京閨閣粧抹凡數變。
崇甯間,少嘗記憶,作大鬓方額。
政宣之際,又尚急紮垂肩。
宣和已後,多梳雲尖巧額,鬓橕金鳳。
小家至為剪紙襯發,膏沐芳香,花靴弓履,窮極金翠,一襪一領,費至千錢。
今聞虜中閨飾複爾,如瘦金蓮方、瑩面丸、遍體香,皆自北傳南者。
(百歲寓翁《楓窗小牍》卷上) 理宗朝,宮妃系前後掩裙而長窣地,名“趕上裙”。
梳高髻于頂,曰“不走落”。
束足纖直,名“快上馬”。
粉點眼角,名“淚妝”。
剃削童發,必留大錢許于頂左,名“偏頂”。
或留之頂前,束以彩缯,宛若博焦之狀,或曰“鹁角”。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乙 遼 國母與番官,皆番服。
國主與漢官,則漢服。
番官戴氈冠,上以金華為飾,或加珠玉、翠毛。
蓋漢魏時,遼人步搖冠之遺象也。
額後垂金花織成夾帶,中貯發一總。
服紫窄袍,加義襕,紫鞢帶以黃紅色縧裹革為之,用金玉、水晶、碧石綴飾。
又有紗冠,制如烏紗帽,無檐,不掩雙耳,額前綴金花,上結紫帶,帶末綴珠。
或紫皂幅巾,紫窄袍,束帶。
丈夫或綠巾,綠花窄袍,中單多紅綠色,貴者被貂裘。
貂以紫黑色為貴,青色為次。
又有銀鼠,尤潔白。
賤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二三) 丙 金 金俗好衣白,辮發垂肩,與契丹異。
垂金環,留顱後發,系以色絲,富人用珠金飾。
婦人辮發盤髻,亦無冠。
自滅遼侵宋,漸有文飾。
婦人或裹逍遙巾,或裹頭巾,随其所好。
至于衣服,尚如舊俗。
土産無桑蠶,惟多織布,貴賤以布之粗細為别&hellip&hellip富人春夏多以纻絲、綿為衫裳,亦間用細布。
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皮或羔皮為裘,或作纻絲四袖。
貧者春夏并用布為衫裳,秋冬亦衣牛馬、豬羊、貓犬、魚蛇之皮,或獐鹿皮,為衫、袴、襪皆以皮。
至婦人衣白大襖子,下如男子道服。
裳曰“錦裙”,去左右各阙二尺許,以鐵條為圈,裹以繡帛。
上以單裙籠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男子衣皆小窄,婦女衫皆極寬大。
有位者便服立,止用皂纻絲,或番羅,系版縧,與皂隸略無分别。
縧反插垂頭于腰,謂之有禮。
無貴賤皆著尖頭靴。
所頂之巾,謂之“蹋鸱”。
(周輝《北轅錄》) 燕地&hellip&hellip其良家土族女子皆髡首,許嫁方留發。
冬月以括蒌塗面,謂之“佛妝”。
但加傅而不洗,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
(莊綽《雞肋編》卷上) 丁 元 “質孫”,漢言一色服也。
(《元史》卷七八《輿服志一》) 隻孫宴服者,貴臣見飨于天子則服之,今所賜绛衣是也。
貫大珠以飾其肩背間,膺首服亦如之。
(陶宗儀《辍耕錄》卷三〇) 《永樂大典》服字韻載蒙古冠服,引《析津志》雲:“罟罟”以大紅羅幔之胎,以竹涼胎者輕,上等大,次中,次小。
用大珠穿結龍鳳樓台之屬,飾于其前後。
複以珠綴長條,褖飾方弦,掩絡其縫。
又以小小花朵插帶,又以金累事件裝嵌極貴寶石塔形在其上。
頂有金十字,用安翎筒,以帶雞冠尾。
出五台山,今真定人家養此雞,以取其尾甚貴。
罟罟後,上插朵朵翎兒,染以五色,如飛扇樣,先帶上紫羅“脫木華”。
(胡敬南《薰殿圖像考》卷下) 元朝後妃&hellip&hellip皆帶姑姑&hellip&hellip高圓二尺許,用紅色羅。
(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下) 劄腳自五代以來方為之。
如熙甯、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
近年則人人(漢人也)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
(陶宗儀《辍耕錄》卷一〇) 3.嫁娶 甲 宋 公主下降,初被選尚者,即拜驸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諸王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敵門。
(注:即古之納采)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諸王納妃&hellip&hellip定禮&hellip&hellip果盤、花粉、花冪、眠羊、臥鹿、花餅、銀勝、小色金銀錢等物。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世俗好于襁褓童幼之時,輕許為婚,亦有指腹為婚者。
及其既長,或不肖無賴,或身有惡疾,或家貧凍餒,或喪服相仍,或從宦遠方,遂至棄信負約,速獄緻訟者多矣。
(司馬光《司馬氏書儀》卷三注) 元祐大婚,呂正獻公當國,執議不用樂。
宣仁雲:“尋常人家娶個新婦,尚點幾個樂人,如何官家卻不得用?” (周輝《清波雜志》卷一) 北俗,男女年當嫁娶未婚姻而死者,兩家命媒互求之,謂之鬼媒人。
通家狀細貼,各以父母命禱而蔔之,得吉,即制冥衣&hellip&hellip媒就男墓備酒果,祭以合婚,設二座相并,各立小幡&hellip&hellip奠畢&hellip&hellip其相喜者,則二幡微動,以緻相合。
若一不喜者,幡不為動&hellip&hellip兩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hellip&hellip資以養生焉。
(康譽之《昨夢錄》) 婚娶之法,先憑媒氏,以“草貼子”通于男家。
男家以草貼問蔔,或禱簽,得吉無克,方回草貼。
亦蔔吉,媒氏通音,然後過“細貼”,又謂“定貼”。
貼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書主婚何位尊長。
或入贅,明開将帶金銀、田土、财産、宅舍、房廊、山園,俱列貼子内。
女家回定貼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奁、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随嫁田土、屋業、山園等。
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貼,各以色彩襯盤。
安定貼送過,方為定論。
然後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内,兩親相見,謂之“相親”。
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雙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
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
若不如意,則送彩緞二匹,謂之“壓驚”,則姻事不諧矣。
既已插钗,則伐柯人通好議定禮,往女家報定。
若豐富之家,以珠翠首飾、金器、銷金裙褶及段匹、茶餅,加以雙羊牽送。
以金瓶酒四罇或八罇,裝以大花銀方勝,紅彩銷金酒衣簇蓋酒上,或以羅帛貼套花為酒衣,酒擔以紅彩繳之。
男家用銷金色紙四幅,為三啟。
一禮物狀,共兩封,名為雙緘,仍以紅綠銷金書袋盛之。
或以羅帛貼套,五男二女綠盛禮書為頭合,共湊十合,或八合,用彩袱蓋上送往。
女家接定禮合,于宅堂中備香燭酒果,告盟三界。
然後請女親家夫婦雙全者開合。
其女氏,即于當日備回定禮物,以紫羅及顔色段匹、珠翠掠、皂羅巾段、金玉帕镮、七寶巾環、箧帕鞋襪女工答之。
更以元送茶餅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辨以一半回之。
更以空酒罇雙投入清水,盛四金魚,以筯一雙、蔥兩株安于罇内,謂之“回魚筯”。
若以富家官戶,多用金銀打造魚筯各一雙,并以彩帛造像生蔥雙株,挂于魚水罇外答之。
自送定之後,全憑媒氏往來,朔望傳語。
遇節序,亦以冠花彩段合物酒果遺送,謂之“追節”。
女家以巧作女工、金寶帕環答之。
次下則“送聘”,預令媒氏以鵝酒,重則羊酒,導日方行送聘之禮。
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钏、金、金帔墜者是也。
若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
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
更言士宦,亦送銷金大袖黃羅銷金裙段、紅長裙或紅素羅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團冠、四時冠花珠翠排環等首飾,及上細雜色彩段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
又送官會銀铤,謂之“下财禮”,亦用雙緘聘啟禮狀。
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會一二封,加以鵝酒茶餅而已。
若下财禮,則女氏得以助其虛費耳。
又有一等貧窮父母、兄嫂所倚者,雖色可取,而奁具茫然。
在議親者,以首飾衣帛加以諸物送往,謂之“兜裹”。
今富家女氏,既受聘送,亦以禮物答回,以綠紫羅雙匹、彩色段匹、金玉文房玩具、珠翠、掠女工等,如前禮物。
更有媒氏媒箱,段匹盤盞、官楮花缸禮合惠之。
自聘送之後,節序不送,擇禮成吉日再行。
導日禮報女氏。
親迎日分先三日,男家送催妝花髻、銷金蓋頭、五男二女花扇、花粉洗項畫彩線果之類,女家答以金銀雙勝、禦羅花幞頭、綠袍靴笏等物。
前一日,女家先往男家鋪房挂帳幔,鋪設房奁器具、珠寶首飾動用等物,以至親壓鋪房,備禮前來暖房。
又以親信婦人與從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
須待新人,方敢縱步往來。
至迎親日,男家刻定時辰,預令行郎,各以執色,如花瓶、花燭、香毬、沙羅、洗漱、妝盒、照台、裙箱、衣匣、百結、青涼傘、交椅,授事街司等人,及雇借官私妓女乘馬,及和倩樂官鼓吹,引迎花擔子,或椶檐花藤轎,前往女家迎娶新人。
其女家以酒禮款待行郎,散花紅銀楪、利市錢會訖,然後樂官作樂催妝,克擇官報時辰,追催促登車,茶酒司互念詩詞,催請新人出閣登車。
既已登車,擎擔從人未肯起步。
仍念詩詞,求利市錢酒畢,方行起擔作樂,迎至男家門首。
時辰将正,樂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詩詞,攔門求利市錢紅。
克擇官執花鬥,盛五谷豆錢彩果,望門而撒,小兒争拾之,謂之“撒谷豆”,以壓青陽煞耳。
方請新人下車,一妓女倒朝行車捧鏡,又以數妓女執蓮炬花燭導前迎引。
遂以二親信女使左右扶侍而行,踏青錦褥,或青氈花席上行。
先跨馬鞍,蓦背平秤,過入中門,至一室中少歇。
當中懸帳,謂之“坐虛帳”。
或徑迎入房室内,坐于床上,謂之“坐床”。
富貴之家委親戚接待女家親家及親送客,會湯次拂備酒四盞款待。
若論浙東以親送客急三杯或五盞而回,名曰“走送”。
向者迎新郎禮,其婿服綠裳花幞頭,于中堂升一高座,先以媒氏或親戚互斟酒,請下高座歸房。
至外姑緻請,方下坐回房“坐富貴”。
今此禮久不用矣,止用妓樂花燭迎引入房。
房門前先以彩帛一段橫挂于楣上,碎裂其下。
婿入門,衆手争扯而去,謂之利市繳門,争求利市也。
婿登床右首坐,新婦坐左首,正坐富貴禮也。
其禮官請兩新人出房,詣中堂參堂。
男執槐簡,挂紅綠彩,绾雙同心結,倒行。
女挂于手面,相看而行,謂之“牽巾”,并立堂前。
遂請男家雙全女親,以秤或用機杼挑蓋頭,方露花容,參拜堂次諸家神及家廟。
行參諸親之禮畢,女複倒行,執同心結牽新郎回房,講“交拜禮”,再坐床。
禮官以金銀盤盛金銀錢、彩錢、雜果“撒帳”。
次命妓女執雙杯,以紅綠同心結绾盞底,行“交巹禮”畢,以盞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次男左女右結發,名曰“合髻”。
又男以手摘女之花,女以手解郎綠抛紐,次擲花髻于床下,然後請掩帳。
新人換妝畢,禮官迎請兩新人詣中堂,行參謝之禮。
次親朋講慶賀,及參谒外舅姑已畢,則兩親家行新親之好,然後入禮筵。
行前筵五盞禮畢,别室歇坐,數杯勸色,以叙親義。
仍行上賀賞花,節次仍複再入公筵,飲後筵四盞,以終其儀。
三日,女家送冠花、彩段、鵝蛋,以金銀缸兒盛油蜜,頓于盤中,四圍撒貼套丁膠于上,并以茶餅、鵝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謂之“送三朝禮”也。
其兩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門禮”。
女家廣設花筵,款待新婿,名曰“會郎”,亦以上賀禮物與其婿。
禮畢,女家備鼓吹迎送婿回宅第。
女家或于九朝内移廚往婿家緻酒,謂之“暖女會”。
自後迎女回家,以冠花、段匹、合食之類送歸婿家,謂之“洗頭”。
至一月,女家送彌月禮合,婿家開筵延款親家及親眷,謂之“賀滿月會親”。
自此禮儀可簡。
遇節序,兩親互送節儀。
若士庶百姓之家,貧富不等,亦宜随家豐儉,卻不拘此禮。
若果無所措,則已之。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〇) 乙 遼 遼太宗會同三年十二月,诏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
(《續通典》卷五八《禮一四》) 統和十二年九月&hellip&hellip行“拜奧禮”。
(國語解:凡納後,即族中選尊者一人,當奧而坐,以主其禮。
送後者,拜而緻敬,故雲拜奧禮。
) (《遼史》卷一三《聖宗紀四》) 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
皇後車至便殿東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請降車,負銀罂,捧縢履黃道行,後一人張羔裘若襲之,前一婦人捧鏡卻行。
置鞍于道,後過其上,乃詣神主室三拜。
(《遼史》卷五二《禮志五》) 選皇族諸婦宜子孫者,再拜之,授以罂縢。
(《遼史》卷五二《禮志五》) 丙 金 金人舊俗,多指腹為婚姻。
既長,雖貴賤殊隔,亦不可逾。
婿納币,皆先期拜門,親屬偕行,以酒馔往,少者十餘車,多至十倍。
飲客,佳酒則以金銀斻貯之,其次以瓦斻列于前,以百數,賓退則分饷焉。
先以烏金銀杯酌飲,貧者以木。
酒三行,進大軟指、小軟指,如中國寒具(即餅也)&hellip&hellip婦家無大小皆坐炕上,婿黨羅拜其下,謂之男下女。
禮畢,婿牽馬百匹,少者十匹,陳其前。
婦翁選子姓之别馬者視之,好則留,不好則退。
留者不過什二三,或皆不中選,雖婿所乘,亦以充數。
大抵以留馬少為恥。
女家亦視其數而厚薄之,一馬則報衣一襲。
婿皆親迎,既成婚,留于婦家執仆隸役,雖行酒進食,皆躬親之。
三年然後以婦歸,婦用奴婢數十戶,牛馬數十群,每群九牝一牡,以資遣之。
夫謂妻為“薩那”,妻謂夫為“愛根”。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一雲,婚家富者以牛馬為币,貧者以女年及笄,行歌于途。
其歌也,乃自叙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
聽者有逑娶欲納之,則攜而歸。
後方具禮偕來女家,經告父母。
死則群母,兄死則其嫂;叔伯死,則姪亦如之。
無論貴賤,人有數妻。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4.喪葬 甲 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命翰林學士李昉等重定士庶喪葬制度。
昉等奏準後唐長興二年诏:“五品六品常參官,喪辇舁者二十人,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
七品常參官,舁者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
六品以下京官及檢校試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事,置五床。
并許設紗籠二。
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事,置兩床。
悉用香輿魂車。
”從之。
(《續通志》卷一一八《禮略八》) 今之士大夫居喪,食肉飲酒,無異平日。
又相從宴集,靦然無愧,人亦恬不為怪&hellip&hellip乃至鄙野之人,或初喪未斂,親賓則齑馔酒往勞之。
主人亦自備酒馔,相與飲啜,醉飽連日。
及葬,亦如之。
甚者初喪作樂以娛屍,及殡葬則以樂道轜車,而号哭随之。
亦有乘喪即嫁娶者。
(司馬光《司馬氏書儀》卷六注) 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範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hellip&hellip燔而棄捐之&hellip&hellip甚者焚而置之水中&hellip&hellip”二十八年,戶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禁火葬,令州郡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
臣聞吳越之俗,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
至于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hellip&hellip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并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
” (《宋史》卷一二五《禮志二八》) 董成二郎&hellip&hellip殂既斂,家人用俚俗法,篩細灰于竈前,覆以甑,欲驗死者所趨。
旦而舉之,二鵝足迹俨立于灰上,皆疑董堕畜類。
(洪邁《夷堅志&bull乙集上》) 乙 遼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旺,但以其屍置于山樹上。
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以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陽食,夏月時向陰食。
我若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
”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二三) 丙 金 其疾病無醫藥,尚巫祝,病者殺豬狗以禳之,或用車載病者入深山大谷以避之。
其親友死,則以刀剺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
死者埋之,而無棺槨。
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
其祀祭,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5.令節 甲 宋 三元觀燈&hellip&hellip自唐以後,常于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然燈。
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
大内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路台,教坊陳百戲。
(《宋史》卷一一三《禮志一六》) 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
擲銀瓯于波間,令人泅波取之。
因禦船奏教坊樂,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
(《宋史》卷一一三《禮志一六》) 中元節先數日,市井賣冥器&hellip&hellip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
挂搭服衣冥錢在上焚之。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八) 正月,“元旦”,天子受朝賀,俗謂之排正仗&hellip&hellip三日,放士庶賭博&hellip&hellip“人日”,正月初七日也,造面繭,以肉或素餡&hellip&hellip“立春”&hellip&hellip自郎官、禦史、寺監長貳以上,皆賜春幡勝,以羅為之,近臣皆加賜銀勝&hellip&hellip“上元”,自月初開東華門為燈市&hellip&hellip婦人又為燈毬、燈籠,大如棗栗,加珠翠之飾,合城婦女競戴之&hellip&hellip十八日,謂之收燈&hellip&hellip二月,一日,名“中和節”&hellip&hellip“社日”&hellip&hellip學生皆給假,幼女辍工夫&hellip&hellip父母取已嫁女歸家,名曰歸甯&hellip&hellip“寒食節”&hellip&hellip今雲斷火三日者,冬至後一百四日、一百五日、一百六日也&hellip&hellip三月&hellip&hellip國朝故事,唯自“清明日”,開集禧殿太乙宮三日&hellip&hellip“上巳”,上開金明池、金水河、瓊林苑&hellip&hellip西重京多重此日&hellip&hellip每于此月,當牡丹盛開之際,各出其花于門首及廊庑間,名曰“鬥花會”。
(金盈之《醉翁談錄》卷三) 四月八日&hellip&hellip“浴佛”之日&hellip&hellip鼓扇百索市,在潘樓下,麗景門外、阊阖門、朱雀門内外,相國寺東廊,睦親廣親宅前,皆賣此等物&hellip&hellip六月,京師“三伏”,唯史官賜冰麨,百司休務而已,士大夫家不以為節。
特吏人、醫家、富商、大賈,聚會宴飲。
其所尚者,食羊頭簽而已。
七月,“七夕”,潘樓前賣乞巧物&hellip&hellip其夜,婦女以七孔針,于月下穿之&hellip&hellip八月,“中秋”,京師賞月之會,異于他郡。
傾城人家子女,不以貧富,自能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服服飾之,登樓或于中庭,焚香拜月&hellip&hellip九月,“重陽”,以酒果糕等送諸女家,或遺親識。
其上插菊花,散石榴子、栗黃,或插小紅旗,長二三尺&hellip&hellip十月,舊俗十月朔,開爐向火,乃沃酒及炙脔肉于爐中,圍坐飲啗,謂之暖爐。
至今民家送親黨薪炭、酒肉、缣綿,新嫁女并送火爐。
十一月,“冬至”前一日,雲冬至既号亞寒,俗人遂以冬至前之夜為“夜除”,大率多仿歲除故事,而差異焉。
鄙人自冬至之次日數九,凡九九八十一日&hellip&hellip都城以寒食、冬至、元旦為三大節&hellip&hellip冬至人多饋遺&hellip&hellip人家是日多食馄炖,故有“冬馄炖、年饦之語&hellip&hellip天子受朝賀,俗謂之排冬仗&hellip&hellip十二月,“除夜”&hellip&hellip人家圖鐘馗形,貼于門壁&hellip&hellip京師民庶之家,癡兒呆女多達旦不寐,俗諺雲:“守冬爺長命,守歲娘長命。
” (金盈之《醉翁談錄》卷四) 乙 遼 歲時雜儀:正旦,國俗以糯飯和白羊髓為餅,丸之若拳,每帳賜四十九枚。
戊夜,各于帳内窗中擲丸于外。
數偶,動樂飲宴;數奇,令巫十有二人鳴鈴執箭,繞帳歌呼。
帳内爆鹽垆中,燒地拍鼠,謂之“驚鬼”。
居七日乃出。
國語謂正旦為乃揑咿唲。
乃,正也。
揑咿唲,旦也。
立春,婦人進春書,刻青缯為幟,像龍禦之。
或為蟾蜍,書幟曰宜春。
人日,凡正月之日:一雞、二狗、三豕、四羊、五馬、六牛、七日為人。
其占晴為祥,陰為災。
俗煎餅食于庭中,謂之“薰天”。
二月一日,為“中和節”。
國舅族蕭氏設宴以延國族耶律氏,歲以為常。
國語是日為裡尀。
裡,請也;尀,時也。
讀若狎,尀讀若頗。
二月八日,為悉達太子生辰,京府及諸州雕木為像,儀仗百戲導從,循城為樂。
悉達太子者,西域淨梵王子,姓瞿昙氏,名釋迦牟尼。
以其覺性,稱之曰佛。
三月三日,為“上巳”,國俗刻木為兔,分朋走馬射之。
先中者勝,負朋下馬列跪進酒,勝朋馬上飲之。
國語謂是日為陶裡桦。
陶裡,兔也;桦,射也。
五月重五日,午時采艾葉和綿著衣七事,以奉天子。
北南臣僚各賜三事,君臣宴樂,渤海膳夫進艾糕。
以五彩絲為索纏臂,謂之“合歡結”。
又以彩絲宛轉為人形簮之,謂之“長命縷”。
國語謂是日為讨賽咿唲。
讨,五;賽咿唲,月也。
夏至之日,俗謂之“朝節”,婦人進彩扇,以粉脂囊相贈遺。
六月十有八日,國俗耶律氏設宴,以延國舅族蕭氏。
亦謂之裡尀。
七月十三日夜,天子于宮西三十裡卓帳宿焉。
前期備酒馔,翼日,諸軍部落從者皆動蕃樂飲宴,至暮乃歸行宮,謂之“迎節”。
十五日中元,動漢樂大宴。
十六日昧爽,複往西方。
随行諸軍部落大噪三,謂之“送節”。
國語謂之賽咿唲奢。
奢,好也。
八月八日,國俗屠白犬于寝帳前七步瘗之,露其喙。
後七日中秋,移寝帳于其上。
國語謂之揑褐耐。
揑褐,大也;耐,首也。
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為負,罰重九宴。
射畢,擇高地卓帳,賜蕃漢臣僚飲菊花酒,兔肝為臡,鹿舌為醬。
又研茱萸酒,灑門戶以禳。
國語謂是日為必裡遲離,九月九日也。
歲十月,五京進紙,造小衣甲、槍刀、器械萬副。
十五日,天子與群臣望祭木葉山,用國字書狀并焚之。
國語謂之戴辣。
戴,燒也;辣,甲也。
冬至日,國俗屠白羊、白馬、白雁,各取血和酒,天子望拜黑山。
黑山在境北,俗謂國人魂魄,其神司之,猶中國之岱宗雲。
每歲是日,五京進紙造人馬萬餘事,祭山而焚之。
俗甚嚴畏,非祭不敢近山。
臘辰日,天子率北南臣僚,并戎服,戊夜坐朝,作樂飲酒,等第賜甲仗羊馬。
國語謂是日為炒伍侕尀。
炒伍侕,戰也。
(《遼史》卷五三《禮志六》) 丙 金 其節序,元旦則拜日相慶,重五則射柳祭天。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金因遼舊俗,以重五、中元、重九日行拜天之禮,重五于鞠場,中元于内殿,重九于都城外。
(《金史》卷三五《禮志八》) 6.戲玩 甲 弈棋 太宗當天下無事,留意藝文,而琴棋亦皆造極品。
(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 孝宗萬機餘暇,留神局,诏國手趙鄂供奉。
由是遭際,官至武功大夫。
(張端義《貴耳集》卷上) 乙 葉子 今之葉子戲《消夜圖》,相傳始于宋太祖,令後宮人習之以消夜。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農田餘話》) 錢制圓而孔方,取象于天,反數于空,故尊空沒文。
空者所以貯也,當其無,有貯之用,屬波斯獻焉。
次稱客,者,獸食之餘,井上有李是也,裡人目為枝花。
枝花者,花未成果。
故自一至九,鹹呼為“果”,本枝花而得名。
而文錢為最初之義,其數十一葉,而極于九索。
以貫錢百文為“索”,極于一而尊于九,九者數之盈,十索則名貫矣,故去十為“萬”始焉。
葉凡九,萬者,索之累十而得名者也。
極一而尊九,不居其十,以十者有所總也。
葉數亦如索,十舉成數,一不必紀,而二首焉。
以偶對百,百而千,千而萬,示極而不孤,處尊而不汰,數之成也,葉得十一。
野史贊曰:“履其成無忘其空,空以基之,成以息之,是四十張之所由作也。
”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潘之恒《葉子譜》) 宋宣和二年,有臣上疏:“設牙牌三十二扇,共計二百二十七點,以按星辰布列之位。
譬天牌二扇二十四點,象天之二十四氣;地牌二扇四點,象地之東西南北;人牌二扇十六點,象人之仁義禮智,發而為恻隐、羞惡、辭讓、是非;和牌二扇八點,象太和元氣流行于八節之間。
其他牌名,類皆合倫理庶務器用。
”表上,貯于禦庫,疑繁未行。
至宋高宗時,始诏如式頒行天下。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諸事音考》) 丙 彩選格 彩選格(即陸官圖)起于唐李邰。
本朝踵之者,有趙明遠、尹師魯。
元豐官制行,有宋保國,皆取一時官制為之。
至劉貢父,獨因其法,取西漢官秩升黜次第為之。
(徐度《卻掃篇》卷下) 丁 象棋 顯仁&hellip&hellip後未知上(高宗)即位,嘗用象戲局子,裹以黃羅,書“康王”字貼于将上,焚香禱曰:“今三十二子俱擲于局,若&lsquo康王&rsquo字入九宮者,必得天位。
”一擲,其将子果入九宮。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二) 局縱橫路十一,棋三十二為兩軍。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晁無咎序》) 戊 打馬 長行、葉子、博塞、彈棋,世無傳者;藏酒、摴蒱、雙蹙融,今漸廢絕。
大小象戲弈棋,亦止可容二人。
獨采選打馬,特為閨房雜戲。
嘗恨采選叢繁,勞于檢閱,能通者少,難遇勍敵。
打馬簡要,又若無文。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李易安《打馬序》) 打馬,用銅或牙角為錢樣,共五十四枚,上刻良馬名。
布圖四面,以投子擲打之。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事物绀珠》) 已 鞬子 今時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鞬子,三四成群走踢。
有裡外廉、拖、聳膝、突肚、佛頂珠、剪刀拐之名色,亦蹴踘之遺事也。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事物原始》) 庚 雙陸 雙陸之制,初不用棋,俱以黑白小棒槌。
每邊各十二枚,主客各一色,以骰子兩隻擲之,依點數行。
因有客主相系之法,故趙抟《雙陸詩》雲:“紫牙镂合方如鬥,二十四星銜月口。
貴人迷此華筵中,運木手交如陣鬥。
”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七) 燕京茶肆,設雙陸局,或五或六,多至十。
博者蹴局,如南人茶肆中置棋具也。
(洪皓《松漠紀聞續》) 辛 百戲 百戲踢弄家,每于明堂郊祀年分,麗正門宣赦時,用此等人,立金雞竿,承應上竿搶金雞,兼之百戲。
能打筋鬥、踢人、踏跷、上索打交輥脫索、索上擔水、索上走裝神鬼、舞判官、斫刀蠻牌、過刀門、過圈子等。
理廟時,有路岐人名十将、宋喜常旺兩家。
有踢弄人,如謝恩、張旺、宋寶哥、沈家強、自來強、宋達、楊家會、宋賽歌、宋國昌、沈喜、張寶哥、常家喜小娘兒、李顯、沈喜、湯家會、湯鐵柱、莊德、劉家會、小來強、鮑老兒、宋定哥、李成、莊寶、潘貴、宋慶哥、湯家俊等。
遇朝家大朝會聖節,宣押殿庭承應,則官府公筵、府第筵會,點喚供筵,俱有大犒。
又有村落百戲之人,拖兒帶女,就街坊橋巷,呈百戲使藝,求覓鋪席宅舍錢酒之赀。
且雜手藝,即使藝也,如踢瓶、弄碗、踢磬、踢缸、踢鐘、弄花錢花鼓槌、踢筆墨、壁上睡、虛空挂香爐、弄花毬兒、拶築毬、弄鬥打硬、教蟲蟻、弄熊、藏人、燒火、藏劍、吃針、射弩、端親、背攢壺瓶等、線包兒、撮米酒、撮放生等藝。
淳祐以後,藝術高者,有包喜、陸壽、施半仙、金寶、金時好、宋德、徐彥、沈興、趙安、陸勝、包壽、範春、吳順、金勝等。
此藝施呈,委是奇特。
藏去之術,則手法疾而已。
凡傀儡,敷演煙粉靈怪鐵騎、公案史書、曆代君臣将相故事話本,或講史,或作雜戲,或如崖詞,如懸線傀儡者,起于陳平六奇解圍故事也。
今有金線盧大夫、陳中喜等,弄得如真無二,兼之走線者尤佳。
更有枚頭傀儡,最是劉小仆射家數果奇。
大底弄此多虛少實,如巨靈神姬大仙等也。
其水傀儡者,有姚遇仙、賽寶哥、王吉、金時好等,弄得百憐百悼。
兼之水百戲往來出入之勢,規模舞走魚龍,變化奪真,功藝如神。
更有弄影戲者,元汴京初以素紙雕簇,自後人巧工精,以羊皮雕形,用以彩色妝飾,不緻損壞。
杭城有賈四郎、王升、王閏卿等,熟于擺布,立講無差。
其話本與講史書者頗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刻以醜形,蓋亦寓褒貶于其間耳。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〇)
”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 阿爾尼格,尼博啰國人也&hellip&hellip善畫塑及鑄金為像&hellip&hellip凡兩京寺觀之像,多出其手&hellip&hellip有劉元者,嘗從阿爾尼格學西天梵相,亦稱絕藝。
元字秉元,薊之寶坻人,始為黃冠,師事青州杞道錄,傳其藝非一。
至元中,凡兩都名刹塑土範金,抟換為佛像,出元手者,神思妙合,天下稱之。
其上都三皇尤古粹&hellip&hellip後大都南城作東獄廟,元為造仁聖帝像&hellip&hellip其所為西番佛像多秘,人罕得見者&hellip&hellip抟換者,漫帛土偶上而髹之,已而去其上髹帛,俨然成像雲。
(《元史》卷二〇三《阿爾尼格傳》) 5.建築 營舍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
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
凡梁長幾何,則配極幾何以為榱等。
如梁長八尺,配極三尺五寸,則廳法堂也。
此謂之上分。
楹若幹尺,則配堂基若幹尺以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配基階四尺五寸之類,以至承栱榱桷,皆有定法,謂之中分。
階級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禦辇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盡臂,後竿展盡臂為峻道;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
此之為下分。
其書三卷,近歲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用,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八) 6.器用 甲 文具 筆 筆蓋出于宣州,自唐惟諸葛一姓,世傳其業。
治平、嘉祐前,有得諸葛筆者,率以為珍玩,雲一枝可敵它筆數枝。
熙甯後,世始用“無心散卓筆”,其風一變。
(葉夢得《石林避署錄話》卷上) 紙 宋顔方叔,嘗創制諸色箋,有杏紅、露桃紅、天水碧,俱砑花竹鱗羽、山林人物,精妙如畫。
亦有金縷五色描成者,士夫甚珍之。
(陳繼儒《妮古錄》卷二) “百硾紙”出高麗,以楮造,搗練極工,拟于繭。
“凝霜紙”出黟歙。
複有長紙,一幅可五十尺。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三七引《事物绀珠》) 天下皆以木質為紙,而蜀中乃盡用蔡倫法。
牋紙有“玉闆”,有“貢餘”,有“經屑”,有“表光”,玉闆、貢餘,雜以舊布、破履、亂麻為之。
惟經屑、表光,非亂麻不用。
(費著《蜀牋譜》) 川紙取布頭機餘經不受緯者治作之,故名“布頭牋”。
此紙冠天下。
(蘇轼《東坡志林》卷一一) 宋有&hellip&hellip藤白紙、研光小本紙、蠟黃藏經箋(有金粟山、轉輪藏二種)、白經箋、鵲白紙、白玉版匹紙、蠢繭紙。
元有黃麻紙、鉛山紙、常山紙、英山紙、上虞紙。
皆可傳之百世。
(董其昌《筠軒清錄》卷中) 墨 宋熙豐間,張遇供禦墨,用油煙入腦麝金箔,謂之“龍香劑”。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三七引《窗間紀聞》) 東坡先生在儋耳,令潘衡所造,銘曰“海南松煤”。
東坡法墨者是也。
其法或雲,每笏用金花胭脂數餅,故墨色豔發,勝用丹砂也。
(何薳《春渚紀聞》卷八) 潭州胡景純,專取桐油燒煙,名“桐花煙”。
其制甚堅薄,不為外飾以眩俗眼&hellip&hellip每磨研間,其光可鑒。
畫工寶之,以點目瞳子,如點漆雲。
(何薳《春渚紀聞》卷八) 陶九成載墨&hellip&hellip宋張遇、潘衡、蒲大韶(款曰:書窗輕煤、佛帳餘韻)、葉世英(嘗造德壽宮墨)、朱知常(朱知常香劑)、梁果、李世英(款曰“叢桂堂李世英”)、胡友直、潘秉彜(衡孫)、徐知常、葉邦憲(嘗造複古殿墨)、雪齋(款曰“雪齋寶墨”)、周朝式、李克恭(世英子)、樂溫(亦世英子)、蒲彥輝、劉文通、郭忠厚、鏡湖方氏、黃表之、齊峰、劉士先(嘗造緝熙殿墨)、寓庵、俞林、邱攽、謝東、徐禧、葉茂實(三衢)、翁彥卿。
元潘雲谷(清江)、胡文忠(長沙)、林松泉(錢塘)、于材仲(宜興)、杜清碧(武夷)、衛學古(松江)、黃修之(天台)、朱萬初(豫章)、邱可行(金溪)、邱世英、邱南傑(并可行子)、可謂詳矣。
然&hellip&hellip宋不載常和、沈珪、陳相、張孜、沈晏、徐铉、張谷、潘谷、葉谷、常遇、潘遇、陳瞻、王迪、蘇澥、陳昱、關珪、關瑱、郭遇明、江通、朱觐、胡景純、梅瞻、耿德真,何也。
士大夫如蘇子瞻、晁季一、賀方回、張秉道、康為章,皆能制墨,見何薳《春渚紀聞》。
(董其昌《筠軒清錄》卷下) 硯 宋歐陽文忠公硯譜雲:“端石&hellip&hellip以子石為上。
子石者,在大石中生,蓋精石也。
” (曹昭《格古要論》卷七) 作澄泥硯法,以墐泥令入于水中挼之,貯于甕器内。
然後别以一甕貯清水,以夾布囊盛其泥,而擺之。
俟其至細,去清水,令其幹。
入黃丹團和,溲如面。
作二模,如造茶者,以物擊之令至堅,以竹刀刻作硯之狀,大小随意。
微蔭幹,然後以利刀手刻削如法。
曝過,間空垜于地厚,以稻穅并黃牛糞攪之,而燒一伏時。
然後入墨蠟貯米醋而蒸之,五七度,含津益墨,亦足亞于石者。
(蘇易簡《文房四譜》卷三) 魏銅雀台遺址,人多發其古瓦,琢之為硯甚工,而貯水數日不澡。
世傳&hellip&hellip其瓦,俾陶人澄泥,以濾過,碎胡桃油,方埏埴之,故與衆瓦有異焉。
(蘇易簡《文房四譜》卷三) 硯品中端石,人皆貴重之,載于譜記凡數家,取予各異。
或佳其有眼為端,或以無眼為貴,然石之青脈者必有眼,嫩則多眼,堅則少眼。
石嫩則細潤而發墨,所以貴有眼,不特為石之驗也。
眼之品類不一:曰鹦哥眼、曰鹆眼、曰丫哥眼、曰雀眼、曰雞翁眼、曰貓眼、曰綠豆眼、各以形似名之。
翠綠為上,黃赤為下,諺謂“火黯為佳”,然亦石之病。
乾道癸巳,高廟嘗書翰墨數說,以賜曹勳,其一雲:“端璞出下嵓,色紫如豬肝,密理堅緻,潴水發墨,呵之即澤。
研試則如磨玉而無聲,此上品也。
中下品則皆砂壤相雜,不惟肌理既粗,複燥而色赤,如後曆新,皆不可用。
制作既俗,又滑不留墨。
” (張世南《遊宦紀聞》卷五) 乙 舟車 仁宗天聖五年,内侍廬道隆上“記裡鼓車”之制,獨轅雙輪,箱上為兩重,各刻木為人,執木槌&hellip&hellip車行一裡,下一層木人掣鼓&hellip&hellip車行十裡,上一層木人擊镯。
(《宋史》卷一四九《輿服志一》) “龍肩輿”一名檐子,一名龍檐子。
舁以二竿,故名檐子,南渡後所制也。
(《宋史》卷一五〇《輿服志二》) 成都諸名族,婦女出入,皆乘犢車。
惟城北郭氏車最鮮華,為一城之冠,謂之郭家車子。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二) 今之民間锱車,重大椎樸,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裡。
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俗謂之“太平車”。
(邵博《河南邵氏聞見後錄》卷二二) 所乘車,置龍首鸱尾,飾以黃金。
又造“九龍辂”、“諸子車”,以白金為浮圖,各有巧思。
(《遼史》卷七一《聖宗仁德皇後蕭氏傳》) 召入商議中書省事,知樞密院事。
大理國進象牙金飾轎,即以賜之。
(《元史》卷一二八《床兀兒傳》) 建議選銳兵于乾甯軍,挽“刀魚船”,自界河直趨平州境,以牽西面之勢。
(《宋史》卷二七三《何承矩傳》) 上海總管羅璧、朱清、張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hellip&hellip從海道至京師。
(《宋史》卷九三《食貨志一海運》) 叙州守将,橫截江津,軍不得渡。
按隻聚軍中牛皮作渾脫及“皮船”,乘之與戰,破其軍。
(《元史》卷一五四石《抹按隻傳》) 丙 軍器 熙甯七年&hellip&hellip是歲,始造箭,曰:“狼牙”、曰“鴨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鐅子”,凡四種,推行之。
(《宋史》卷一九七《兵志一一》) 熙甯中,李定獻偏架弩,似弓而施幹镫。
以镫距地而張之,射三百步,能洞重劄,謂之“神臂弓”。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九) 鄭華原&hellip&hellip薦和銑于徽祖&hellip&hellip銑因上制勝強遠弓式,诏施行之。
弓制實弩,極輕利,能破堅于三百步外,即邊人所謂“鳳凰弓”者。
紹興中,韓蕲王世忠因之,稍加損益,而為之新名曰“克敵”。
亦诏起部通制,至今便焉。
洪文敏《容齋三筆》謂,祖熙甯神臂之規,實不然也。
(嶽珂《桯史》卷五) 度宗鹹淳九年六月&hellip&hellip沿邊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炮”。
有觸類巧思,别置炮遠出其上。
(《續通考》卷一三四《兵考一四》) 火槍&hellip&hellip制以勅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末、硫黃、砒霜之屬,以繩系槍端。
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餘,藥盡而筒不損。
(《金史》卷一一六《蒲察官奴傳》) 其攻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
鐵罐盛藥,以火點之,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裡外。
所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
大兵又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為龛,間可容人,則城上不可奈何矣。
人有獻策者,以鐵繩懸震天雷者,順城而下,至掘處火發,人與牛皮皆碎迸無迹。
又飛火槍注藥,以火發之,輙前燒十餘步,人亦不敢近。
(《金史》卷一一三《赤盞合喜傳》) 嘗制甲&hellip&hellip以獻。
至元十一年,别制“疊盾”。
其制,張則為盾,斂則合而易持,世祖以為古所未有。
(《元史》卷二〇三《孫威傳》) 阿喇蔔丹,回回氏,西域茂薩裡人也。
至元八年,世祖遣使征炮匠于宗王額将布格。
王以阿喇蔔丹、伊斯瑪音應诏&hellip&hellip二十二年,樞密院奉旨,改元帥府為回回炮手軍匠上萬戶府,以阿喇蔔丹為副萬戶。
(《元史》卷二〇三《阿喇蔔丹傳》) 伊斯瑪音&hellip&hellip善造炮。
至元十年,從國兵攻襄陽&hellip&hellip置炮于城東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機發聲震天地,所擊無不摧陷,入地七尺&hellip&hellip十八年&hellip&hellip加鎮國上将軍,回回炮手都元帥。
明年(十九年),改軍匠萬戶府萬戶。
(《元史》卷二〇三《伊斯瑪音傳》) 丁 指南針 方家以磁石磨針鋒,則能指南。
然常微偏東,不全南也。
水浮多蕩搖,指爪及碗唇上,皆可為之,轉運尤速,但堅滑易墜,不若縷懸為最善。
其法,取新纩中獨玺縷,以芥子許蠟綴于針腰,無風處懸之,則針常指南。
其中有磨而指北者,予家指南北者皆有之。
磁石之指南,猶柏之指西,莫可原其理。
(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四) 舟師識地理,夜則觀星,晝則觀日,晦陰觀指南針。
(朱彧《萍洲可談》卷二) 四 風俗 1.飲食 甲 宋 馔 舊京工伎,固多奇妙,即烹煮盤案,亦複擅名。
如王樓梅花包子、曹婆肉餅、薛家羊飯、梅家鵝鴨、曹家從食、徐家瓠羹、鄭家油餅、王家乳酪、段家熝物、石逢巴子南食之類,皆聲稱于時。
若南遷湖上,魚羹宋五嫂、羊肉李七兒、奶房王家、血肚羹宋小巴之類,皆當行不數者。
(百歲寓翁《楓窗小牍》卷上) 集英殿宴金國人使九盞:第一肉鹹豉,第二爆肉雙下角子,第三蓮花肉油餅骨頭,第四白肉胡餅,第五群仙太平畢羅,第六假圓魚,第七柰花索粉,第八假沙魚,第九水飯鹹豉旋鲊瓜姜。
看食:棗锢子、膸餅、白胡餅、餅。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一) 紹興二十一年十月,高廟幸清河郡王張浚第,進奉筵宴目,繡花高飣果壘八色:香圓、真柑、石榴、枨子、鵝梨、乳梨、榠楂、花木瓜。
樂仙幹果叉袋兒十二色:荔枝、圓眼、香蓮、榧子、榛子、松子、銀杏、梨肉、棗圓、蓮子肉、林檎旋、大蒸棗。
縷金香藥十色:腦子花兒、甘草花兒、朱砂圓子、木香丁香、水龍腦、史君子、縮砂花兒、官桂花兒、白術人參、橄榄花兒。
雕花蜜煎十色:梅球兒、紅消花、筍、蜜冬瓜魚、紅團花、木瓜大段、金橘、青梅、荷葉姜、蜜筍花兒、枨子、木瓜方花兒。
砌香酸鹽十二色:香藥木瓜、椒梅、香藥籐花、櫻桃、紫蘇奈香、菊花、柳兒葡萄、甘草花兒、姜絲梅、梅肉餅兒、水紅姜、雜絲梅餅兒。
脯腸十色:肉線條子、皂角铤子、雲夢羓兒、蝦臘、肉臘、妳房、旋鲊、金山鹽豉、酒醋肉、肉瓜虀。
垂手盤子八色:陳蜂兒、番葡萄、香蓮事件、巴榄子、大金橘、新椰子、小橄榄、榆柑子。
再坐進四時果八色:春藕、鵝梨餅子、甘蔗、乳梨肉兒、紅柿子、切枨子、切綠橘、生藕铤兒。
時新果十色:金橘、楊梅、新羅葛、切靈蕈、切脆枨、榆柑子、新椰子、切宜母子、藕铤子、甘蔗奈香、新柑子、梨五花兒。
珑纏果子十二色:荔枝甘露餅、荔枝葵花、荔枝好郎君、珑纏桃條、酥胡桃、纏棗圈、纏梨肉、香蓮事件、香藥葡萄、纏松子、糖霜玉蜂兒、白纏桃條。
下酒三十味:花炊鹌子、荔枝白腰子、妳房簽、三脆羹、羊舌簽、萌芽肚胘、肫掌簽、鹌子羹、肚胘脍、鴛鴦煠肚、炒沙魚襯湯、鳝血炒鲎、鵝肫掌湯虀、螃蟹釀枨、妳房玉蕊羹、鮮蝦蹄脍、南炒鳝、洗手蟹、鲫魚假蛤蜊、五珍脍、螃蟹清羹、鹌子水晶脍、豬肚假江、蝦枨脍、蝦魚湯虀、水母脍、二色兒羹、蛤蜊生、血粉羹。
插食八色:炙肚胘、炒白腰子、炙鹌子脯、潤雞、潤兔、炙炊餅、脔骨。
勸酒果子庫十番:砌香果子、調花蜜煎、時新果子、獨裝巴榄子、鹹酸蜜煎、裝大金橘、小橄榄、獨裝新椰子。
四時果四色:對裝揀松番葡萄、對裝春藕陳公梨。
廚勸酒十味。
江煠肚、江生、蝤蛑簽、姜醋香螺、香螺煠肚、姜醋假公權、煨牡蛎、牡蛎煠肚、假公權煠肚、蟑蚷煠肚。
(案元阙名《馔史》亦載此條,此下有對食十盞二十分:蓮花鴨簽、繭兒羹、三珍脍、南炒鳣、水母羹脍、鹌子羹、鲫魚脍、三脆羹、洗手蟹、煠肚胘。
對展每分時果五盤,晚食五十分,名件二色:繭兒小頭羹飯、肚子羹、笑靥兒脯、臘雞、脯鴨。
) (徐大焯《燼餘錄&bull甲編》) 茶 茶之品,莫貴于龍鳳,謂之“團茶”&hellip&hellip慶曆中,蔡君谟為福建路轉運使,始造小片龍茶以進,其品絕精,謂之小團。
(歐陽修《歸田錄》卷二) 茶芽,古人謂之雀舌、麥顆,言其至嫩也。
今茶之美者,其質素良,而所植之土又美,則新芽一發,便長寸餘,其細如針。
惟芽長為上品,以其質幹、土力皆有餘故也。
如“雀舌”、“麥顆”者,極下材耳。
(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四) 子由煎茶詩雲:“煎茶舊法西出蜀,水聲火态猶能谙。
相傳煎茶隻煎水,茶性仍存偏有味&hellip&hellip”又雲:“北方俚人茗飲無不有,鹽酪椒姜誇滿口。
”茶出南方,北人罕得佳品,以味不佳,故仍以他物煎之。
陳後山《茶詩》雲:“愧無一縷破雙團,慣下姜鹽枉肺肝。
”東坡《和寄茶詩》亦雲:“老妻稚子不知愛,一手已入姜鹽煎。
”若茶品自佳,雜以他物,适敗其味爾。
茶性冷,鹽道入下經,非養生所宜。
山谷謂:“寒中瘠氣,莫甚于茶。
或濟以鹽,勾賊破家。
”薛能《鳥嘴茶》詩,亦有“鹽損添當戒,姜宜著更誇”之句。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七) 太學生每路有茶會,輪日于講堂集茶,無不畢至者,因以詢問鄉裡消息。
(朱彧《萍洲可談》卷一) 茶見于唐時,味苦而轉甘,晚采者為茗。
今世俗客至則啜茶,去則啜湯。
湯取藥材甘香者屑之,或溫或涼,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
先公使遼,遼人相見,其俗先點湯,後點茶。
至飲會,亦先水飲,然後品味以進。
(朱彧《萍洲可談》卷一) 酒 安定郡王,以黃柑釀酒,曰“洞庭春色”。
(邵博《河南邵氏聞見後錄》卷一九) 東坡性喜飲,而飲亦不多。
在黃州嘗以蜜為釀,又作蜜酒歌。
(張邦基《墨莊漫錄》卷五) 舊得釀法,極簡易,盛夏三日辄成,色如湩醴,不減玉友。
仆夫為作之。
每晚涼,即相與飲三杯而散,亦複盎然。
(葉夢得《石林避暑錄話》卷上) 壽皇時,禁中供禦酒,名“薔薇露”。
賜大臣酒,謂之“流香酒”。
分數旋取旨,蓋酒戶大小已盡察矣。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七) 壽皇忽問王丞相淮及執政:“近日曾得李彥穎信否?”臣等方得李彥颕書,紹興新造“蓬萊春酒”甚佳,各廳送三十樽。
(張端義《貴耳集》卷上) 郫人刳竹之大者,傾春釀于筒,苞以藕絲,蔽以蕉葉。
信宿馨達于外,然後斷之以獻,俗号“郫筒酒”。
(趙樸《成都古今記》) 乙 遼 契丹主達魯河釣牛魚,以其得否,為歲占好惡&hellip&hellip牛魚,雲生東海,頭如牛&hellip&hellip馮道使虜詩曰:“曾叨臘月牛頭賜。
” (程大昌《演繁露》卷一三) 《渑水燕談》載:契丹國産大鼠,曰“毗狸”。
形類大鼠而足短,極肥,其國以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國王之膳,自公相以下,皆不得嘗。
常以羊乳飼之&hellip&hellip近世乃不聞有此。
扣之北客,亦多不知何耶。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六) 遼于南京置栗園司,蕭韓家奴為右通造,典南京栗園是也。
(朱彜尊《日下舊聞》卷三八引《析津日記》) 丙 金 飲食甚鄙陋,以豆為漿。
又嗜半生米飯,漬以生狗血及蒜之屬,和而食之。
嗜酒好殺,釀米為酒,醉則縛之俟其醒,不爾殺人。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茶酒三行,虜法先湯後茶&hellip&hellip旋供晚食,果饤如南方齋筵。
先設茶筵,一般若七夕乞巧。
其瓦垅、桂皮、雞腸、銀铤、金剛镯、西施舌,取其形,密和面,油煎之。
虜甚珍此。
(茶食謂未行酒,先設此品,進茶一盞。
又謂之茶筵。
)次供饅頭、血羹、畢羅、肚羹、蕩羊、餅子、解粥、肉虀羹、索面、骨頭盤子。
自後大同小異,酒味甚漓&hellip&hellip洗漱冠栉畢,點心已至:灌肺、油餅棗糕、面粥,有供糕糜處&hellip&hellip燕山酒固佳,是日所饷,極為醇厚,名金。
蓋用金水以釀之也。
(周輝《北轅錄》) 丁 元 今以早飯前及飯後,午前午後晡前小食,為點心。
(陶宗儀《辍耕錄》卷一七) 迤北八珍:醍醐、麆吭、野駝蹄、鹿唇、駝乳糜、天鵝炙、紫玉漿、玄玉漿(即馬妳子)。
(元阙名《馔史》) 國朝日進禦膳,例用五羊。
而上自即位以來,日減一羊。
(陶宗儀《辍耕錄》卷二) 宮中以玉闆筍及白兔胎作羹,極佳,名“換舌羹”。
備載尤良《名馔錄》。
(陶宗儀《元氏掖庭記》) 酒有翠濤飲、露囊飲、瓊華汁、玉團春、石涼春、葡萄春、鳳子腦、薔薇露、綠膏漿。
醋有杏花酸、脆棗酸、潤腸酸、苦蘇漿。
鹽有水晶鹽、荟霜鹽、五色鹽。
醬有蟻子醬、鶴頂醬、提蘇醬。
油有蘇合油、片腦油、腽肭臍油、猛火油。
(陶宗儀《元氏掖庭記》) 2.衣飾 甲 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诏以士庶車服,頗有逾,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
昉奏:“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襕,下皆服紫色,請禁之。
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
舊制,庶人服白。
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
”從之。
“帽衫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東都士大夫交際常服之。
“紫衫”本軍校之服,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高宗紹興二十六年,禁以戎服臨民,自是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
涼衫制如紫衫,亦曰“白衫”。
孝宗乾道初以其似兇服,禁之。
便服仍許用紫衫。
深衣用白細布,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大帶,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襕衫”,亦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襕為裳,腰間有襞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續通典》卷五九《禮一五》) 端拱二年,诏:“&hellip&hellip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隻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
”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政和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競侈靡。
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麗相誇。
珠玑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hellip&hellip”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緩。
今闾閻之卑,娼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
尚多僣侈,未合古制&hellip&hellip”又诏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鈎墩”之類者,以違禦筆論。
鈎墩,今亦謂之襪袴,婦人之服也。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婦人假髻,并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
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并禁&hellip&hellip仁宗天聖三年,诏:“&hellip&hellip婦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
”&hellip&hellip皇祐元年,诏:“婦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
”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謂之内樣。
冠名曰垂肩等,至有長三尺者。
梳長亦逾尺,議者以為服妖,遂禁止之。
(《宋史》卷一五三《輿服志五》) 淳化三年,京師裡巷婦人競剪黑光紙團靥。
又裝縷魚腮中骨,号“魚媚子”,以飾面。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司馬公&hellip&hellip又說:“婦人不服寬袴與襜。
制旋裙必前後開勝,以便乘驢。
其風始于都下妓女,而士大夫家反慕之。
” (江休複《醴泉筆錄》卷上) 崇甯、大觀間,衣服相尚短窄。
宣靖之際,内及閨閣,外及鄉僻,上衣逼窄稱其體,襞開四縫而扣之,曰“密四門”。
小衣逼管開縫而扣之,曰“便裆”,亦曰“任人便”。
發髻大而扁,曰“盤福龍”,亦曰“便眠覺”。
紹興以後,此風稍息。
景定以後,複若宣靖,識者知為服妖。
(徐大焯《燼餘錄&bull乙編》) 宣和末,婦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
(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三) 汴京閨閣粧抹凡數變。
崇甯間,少嘗記憶,作大鬓方額。
政宣之際,又尚急紮垂肩。
宣和已後,多梳雲尖巧額,鬓橕金鳳。
小家至為剪紙襯發,膏沐芳香,花靴弓履,窮極金翠,一襪一領,費至千錢。
今聞虜中閨飾複爾,如瘦金蓮方、瑩面丸、遍體香,皆自北傳南者。
(百歲寓翁《楓窗小牍》卷上) 理宗朝,宮妃系前後掩裙而長窣地,名“趕上裙”。
梳高髻于頂,曰“不走落”。
束足纖直,名“快上馬”。
粉點眼角,名“淚妝”。
剃削童發,必留大錢許于頂左,名“偏頂”。
或留之頂前,束以彩缯,宛若博焦之狀,或曰“鹁角”。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乙 遼 國母與番官,皆番服。
國主與漢官,則漢服。
番官戴氈冠,上以金華為飾,或加珠玉、翠毛。
蓋漢魏時,遼人步搖冠之遺象也。
額後垂金花織成夾帶,中貯發一總。
服紫窄袍,加義襕,紫鞢帶以黃紅色縧裹革為之,用金玉、水晶、碧石綴飾。
又有紗冠,制如烏紗帽,無檐,不掩雙耳,額前綴金花,上結紫帶,帶末綴珠。
或紫皂幅巾,紫窄袍,束帶。
丈夫或綠巾,綠花窄袍,中單多紅綠色,貴者被貂裘。
貂以紫黑色為貴,青色為次。
又有銀鼠,尤潔白。
賤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二三) 丙 金 金俗好衣白,辮發垂肩,與契丹異。
垂金環,留顱後發,系以色絲,富人用珠金飾。
婦人辮發盤髻,亦無冠。
自滅遼侵宋,漸有文飾。
婦人或裹逍遙巾,或裹頭巾,随其所好。
至于衣服,尚如舊俗。
土産無桑蠶,惟多織布,貴賤以布之粗細為别&hellip&hellip富人春夏多以纻絲、綿為衫裳,亦間用細布。
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皮或羔皮為裘,或作纻絲四袖。
貧者春夏并用布為衫裳,秋冬亦衣牛馬、豬羊、貓犬、魚蛇之皮,或獐鹿皮,為衫、袴、襪皆以皮。
至婦人衣白大襖子,下如男子道服。
裳曰“錦裙”,去左右各阙二尺許,以鐵條為圈,裹以繡帛。
上以單裙籠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男子衣皆小窄,婦女衫皆極寬大。
有位者便服立,止用皂纻絲,或番羅,系版縧,與皂隸略無分别。
縧反插垂頭于腰,謂之有禮。
無貴賤皆著尖頭靴。
所頂之巾,謂之“蹋鸱”。
(周輝《北轅錄》) 燕地&hellip&hellip其良家土族女子皆髡首,許嫁方留發。
冬月以括蒌塗面,謂之“佛妝”。
但加傅而不洗,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
(莊綽《雞肋編》卷上) 丁 元 “質孫”,漢言一色服也。
(《元史》卷七八《輿服志一》) 隻孫宴服者,貴臣見飨于天子則服之,今所賜绛衣是也。
貫大珠以飾其肩背間,膺首服亦如之。
(陶宗儀《辍耕錄》卷三〇) 《永樂大典》服字韻載蒙古冠服,引《析津志》雲:“罟罟”以大紅羅幔之胎,以竹涼胎者輕,上等大,次中,次小。
用大珠穿結龍鳳樓台之屬,飾于其前後。
複以珠綴長條,褖飾方弦,掩絡其縫。
又以小小花朵插帶,又以金累事件裝嵌極貴寶石塔形在其上。
頂有金十字,用安翎筒,以帶雞冠尾。
出五台山,今真定人家養此雞,以取其尾甚貴。
罟罟後,上插朵朵翎兒,染以五色,如飛扇樣,先帶上紫羅“脫木華”。
(胡敬南《薰殿圖像考》卷下) 元朝後妃&hellip&hellip皆帶姑姑&hellip&hellip高圓二尺許,用紅色羅。
(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下) 劄腳自五代以來方為之。
如熙甯、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
近年則人人(漢人也)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
(陶宗儀《辍耕錄》卷一〇) 3.嫁娶 甲 宋 公主下降,初被選尚者,即拜驸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諸王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敵門。
(注:即古之納采)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諸王納妃&hellip&hellip定禮&hellip&hellip果盤、花粉、花冪、眠羊、臥鹿、花餅、銀勝、小色金銀錢等物。
(《宋史》卷一一五《禮志一八》) 世俗好于襁褓童幼之時,輕許為婚,亦有指腹為婚者。
及其既長,或不肖無賴,或身有惡疾,或家貧凍餒,或喪服相仍,或從宦遠方,遂至棄信負約,速獄緻訟者多矣。
(司馬光《司馬氏書儀》卷三注) 元祐大婚,呂正獻公當國,執議不用樂。
宣仁雲:“尋常人家娶個新婦,尚點幾個樂人,如何官家卻不得用?” (周輝《清波雜志》卷一) 北俗,男女年當嫁娶未婚姻而死者,兩家命媒互求之,謂之鬼媒人。
通家狀細貼,各以父母命禱而蔔之,得吉,即制冥衣&hellip&hellip媒就男墓備酒果,祭以合婚,設二座相并,各立小幡&hellip&hellip奠畢&hellip&hellip其相喜者,則二幡微動,以緻相合。
若一不喜者,幡不為動&hellip&hellip兩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hellip&hellip資以養生焉。
(康譽之《昨夢錄》) 婚娶之法,先憑媒氏,以“草貼子”通于男家。
男家以草貼問蔔,或禱簽,得吉無克,方回草貼。
亦蔔吉,媒氏通音,然後過“細貼”,又謂“定貼”。
貼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書主婚何位尊長。
或入贅,明開将帶金銀、田土、财産、宅舍、房廊、山園,俱列貼子内。
女家回定貼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奁、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随嫁田土、屋業、山園等。
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貼,各以色彩襯盤。
安定貼送過,方為定論。
然後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内,兩親相見,謂之“相親”。
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雙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
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
若不如意,則送彩緞二匹,謂之“壓驚”,則姻事不諧矣。
既已插钗,則伐柯人通好議定禮,往女家報定。
若豐富之家,以珠翠首飾、金器、銷金裙褶及段匹、茶餅,加以雙羊牽送。
以金瓶酒四罇或八罇,裝以大花銀方勝,紅彩銷金酒衣簇蓋酒上,或以羅帛貼套花為酒衣,酒擔以紅彩繳之。
男家用銷金色紙四幅,為三啟。
一禮物狀,共兩封,名為雙緘,仍以紅綠銷金書袋盛之。
或以羅帛貼套,五男二女綠盛禮書為頭合,共湊十合,或八合,用彩袱蓋上送往。
女家接定禮合,于宅堂中備香燭酒果,告盟三界。
然後請女親家夫婦雙全者開合。
其女氏,即于當日備回定禮物,以紫羅及顔色段匹、珠翠掠、皂羅巾段、金玉帕镮、七寶巾環、箧帕鞋襪女工答之。
更以元送茶餅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辨以一半回之。
更以空酒罇雙投入清水,盛四金魚,以筯一雙、蔥兩株安于罇内,謂之“回魚筯”。
若以富家官戶,多用金銀打造魚筯各一雙,并以彩帛造像生蔥雙株,挂于魚水罇外答之。
自送定之後,全憑媒氏往來,朔望傳語。
遇節序,亦以冠花彩段合物酒果遺送,謂之“追節”。
女家以巧作女工、金寶帕環答之。
次下則“送聘”,預令媒氏以鵝酒,重則羊酒,導日方行送聘之禮。
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钏、金、金帔墜者是也。
若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
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
更言士宦,亦送銷金大袖黃羅銷金裙段、紅長裙或紅素羅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團冠、四時冠花珠翠排環等首飾,及上細雜色彩段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
又送官會銀铤,謂之“下财禮”,亦用雙緘聘啟禮狀。
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會一二封,加以鵝酒茶餅而已。
若下财禮,則女氏得以助其虛費耳。
又有一等貧窮父母、兄嫂所倚者,雖色可取,而奁具茫然。
在議親者,以首飾衣帛加以諸物送往,謂之“兜裹”。
今富家女氏,既受聘送,亦以禮物答回,以綠紫羅雙匹、彩色段匹、金玉文房玩具、珠翠、掠女工等,如前禮物。
更有媒氏媒箱,段匹盤盞、官楮花缸禮合惠之。
自聘送之後,節序不送,擇禮成吉日再行。
導日禮報女氏。
親迎日分先三日,男家送催妝花髻、銷金蓋頭、五男二女花扇、花粉洗項畫彩線果之類,女家答以金銀雙勝、禦羅花幞頭、綠袍靴笏等物。
前一日,女家先往男家鋪房挂帳幔,鋪設房奁器具、珠寶首飾動用等物,以至親壓鋪房,備禮前來暖房。
又以親信婦人與從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
須待新人,方敢縱步往來。
至迎親日,男家刻定時辰,預令行郎,各以執色,如花瓶、花燭、香毬、沙羅、洗漱、妝盒、照台、裙箱、衣匣、百結、青涼傘、交椅,授事街司等人,及雇借官私妓女乘馬,及和倩樂官鼓吹,引迎花擔子,或椶檐花藤轎,前往女家迎娶新人。
其女家以酒禮款待行郎,散花紅銀楪、利市錢會訖,然後樂官作樂催妝,克擇官報時辰,追催促登車,茶酒司互念詩詞,催請新人出閣登車。
既已登車,擎擔從人未肯起步。
仍念詩詞,求利市錢酒畢,方行起擔作樂,迎至男家門首。
時辰将正,樂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詩詞,攔門求利市錢紅。
克擇官執花鬥,盛五谷豆錢彩果,望門而撒,小兒争拾之,謂之“撒谷豆”,以壓青陽煞耳。
方請新人下車,一妓女倒朝行車捧鏡,又以數妓女執蓮炬花燭導前迎引。
遂以二親信女使左右扶侍而行,踏青錦褥,或青氈花席上行。
先跨馬鞍,蓦背平秤,過入中門,至一室中少歇。
當中懸帳,謂之“坐虛帳”。
或徑迎入房室内,坐于床上,謂之“坐床”。
富貴之家委親戚接待女家親家及親送客,會湯次拂備酒四盞款待。
若論浙東以親送客急三杯或五盞而回,名曰“走送”。
向者迎新郎禮,其婿服綠裳花幞頭,于中堂升一高座,先以媒氏或親戚互斟酒,請下高座歸房。
至外姑緻請,方下坐回房“坐富貴”。
今此禮久不用矣,止用妓樂花燭迎引入房。
房門前先以彩帛一段橫挂于楣上,碎裂其下。
婿入門,衆手争扯而去,謂之利市繳門,争求利市也。
婿登床右首坐,新婦坐左首,正坐富貴禮也。
其禮官請兩新人出房,詣中堂參堂。
男執槐簡,挂紅綠彩,绾雙同心結,倒行。
女挂于手面,相看而行,謂之“牽巾”,并立堂前。
遂請男家雙全女親,以秤或用機杼挑蓋頭,方露花容,參拜堂次諸家神及家廟。
行參諸親之禮畢,女複倒行,執同心結牽新郎回房,講“交拜禮”,再坐床。
禮官以金銀盤盛金銀錢、彩錢、雜果“撒帳”。
次命妓女執雙杯,以紅綠同心結绾盞底,行“交巹禮”畢,以盞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次男左女右結發,名曰“合髻”。
又男以手摘女之花,女以手解郎綠抛紐,次擲花髻于床下,然後請掩帳。
新人換妝畢,禮官迎請兩新人詣中堂,行參謝之禮。
次親朋講慶賀,及參谒外舅姑已畢,則兩親家行新親之好,然後入禮筵。
行前筵五盞禮畢,别室歇坐,數杯勸色,以叙親義。
仍行上賀賞花,節次仍複再入公筵,飲後筵四盞,以終其儀。
三日,女家送冠花、彩段、鵝蛋,以金銀缸兒盛油蜜,頓于盤中,四圍撒貼套丁膠于上,并以茶餅、鵝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謂之“送三朝禮”也。
其兩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門禮”。
女家廣設花筵,款待新婿,名曰“會郎”,亦以上賀禮物與其婿。
禮畢,女家備鼓吹迎送婿回宅第。
女家或于九朝内移廚往婿家緻酒,謂之“暖女會”。
自後迎女回家,以冠花、段匹、合食之類送歸婿家,謂之“洗頭”。
至一月,女家送彌月禮合,婿家開筵延款親家及親眷,謂之“賀滿月會親”。
自此禮儀可簡。
遇節序,兩親互送節儀。
若士庶百姓之家,貧富不等,亦宜随家豐儉,卻不拘此禮。
若果無所措,則已之。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〇) 乙 遼 遼太宗會同三年十二月,诏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
(《續通典》卷五八《禮一四》) 統和十二年九月&hellip&hellip行“拜奧禮”。
(國語解:凡納後,即族中選尊者一人,當奧而坐,以主其禮。
送後者,拜而緻敬,故雲拜奧禮。
) (《遼史》卷一三《聖宗紀四》) 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
皇後車至便殿東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請降車,負銀罂,捧縢履黃道行,後一人張羔裘若襲之,前一婦人捧鏡卻行。
置鞍于道,後過其上,乃詣神主室三拜。
(《遼史》卷五二《禮志五》) 選皇族諸婦宜子孫者,再拜之,授以罂縢。
(《遼史》卷五二《禮志五》) 丙 金 金人舊俗,多指腹為婚姻。
既長,雖貴賤殊隔,亦不可逾。
婿納币,皆先期拜門,親屬偕行,以酒馔往,少者十餘車,多至十倍。
飲客,佳酒則以金銀斻貯之,其次以瓦斻列于前,以百數,賓退則分饷焉。
先以烏金銀杯酌飲,貧者以木。
酒三行,進大軟指、小軟指,如中國寒具(即餅也)&hellip&hellip婦家無大小皆坐炕上,婿黨羅拜其下,謂之男下女。
禮畢,婿牽馬百匹,少者十匹,陳其前。
婦翁選子姓之别馬者視之,好則留,不好則退。
留者不過什二三,或皆不中選,雖婿所乘,亦以充數。
大抵以留馬少為恥。
女家亦視其數而厚薄之,一馬則報衣一襲。
婿皆親迎,既成婚,留于婦家執仆隸役,雖行酒進食,皆躬親之。
三年然後以婦歸,婦用奴婢數十戶,牛馬數十群,每群九牝一牡,以資遣之。
夫謂妻為“薩那”,妻謂夫為“愛根”。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一雲,婚家富者以牛馬為币,貧者以女年及笄,行歌于途。
其歌也,乃自叙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
聽者有逑娶欲納之,則攜而歸。
後方具禮偕來女家,經告父母。
死則群母,兄死則其嫂;叔伯死,則姪亦如之。
無論貴賤,人有數妻。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4.喪葬 甲 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命翰林學士李昉等重定士庶喪葬制度。
昉等奏準後唐長興二年诏:“五品六品常參官,喪辇舁者二十人,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
七品常參官,舁者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
六品以下京官及檢校試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事,置五床。
并許設紗籠二。
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事,置兩床。
悉用香輿魂車。
”從之。
(《續通志》卷一一八《禮略八》) 今之士大夫居喪,食肉飲酒,無異平日。
又相從宴集,靦然無愧,人亦恬不為怪&hellip&hellip乃至鄙野之人,或初喪未斂,親賓則齑馔酒往勞之。
主人亦自備酒馔,相與飲啜,醉飽連日。
及葬,亦如之。
甚者初喪作樂以娛屍,及殡葬則以樂道轜車,而号哭随之。
亦有乘喪即嫁娶者。
(司馬光《司馬氏書儀》卷六注) 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範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hellip&hellip燔而棄捐之&hellip&hellip甚者焚而置之水中&hellip&hellip”二十八年,戶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禁火葬,令州郡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
臣聞吳越之俗,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
至于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hellip&hellip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并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
” (《宋史》卷一二五《禮志二八》) 董成二郎&hellip&hellip殂既斂,家人用俚俗法,篩細灰于竈前,覆以甑,欲驗死者所趨。
旦而舉之,二鵝足迹俨立于灰上,皆疑董堕畜類。
(洪邁《夷堅志&bull乙集上》) 乙 遼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旺,但以其屍置于山樹上。
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以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陽食,夏月時向陰食。
我若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
”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二三) 丙 金 其疾病無醫藥,尚巫祝,病者殺豬狗以禳之,或用車載病者入深山大谷以避之。
其親友死,則以刀剺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
死者埋之,而無棺槨。
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
其祀祭,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5.令節 甲 宋 三元觀燈&hellip&hellip自唐以後,常于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然燈。
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
大内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路台,教坊陳百戲。
(《宋史》卷一一三《禮志一六》) 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
擲銀瓯于波間,令人泅波取之。
因禦船奏教坊樂,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
(《宋史》卷一一三《禮志一六》) 中元節先數日,市井賣冥器&hellip&hellip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
挂搭服衣冥錢在上焚之。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八) 正月,“元旦”,天子受朝賀,俗謂之排正仗&hellip&hellip三日,放士庶賭博&hellip&hellip“人日”,正月初七日也,造面繭,以肉或素餡&hellip&hellip“立春”&hellip&hellip自郎官、禦史、寺監長貳以上,皆賜春幡勝,以羅為之,近臣皆加賜銀勝&hellip&hellip“上元”,自月初開東華門為燈市&hellip&hellip婦人又為燈毬、燈籠,大如棗栗,加珠翠之飾,合城婦女競戴之&hellip&hellip十八日,謂之收燈&hellip&hellip二月,一日,名“中和節”&hellip&hellip“社日”&hellip&hellip學生皆給假,幼女辍工夫&hellip&hellip父母取已嫁女歸家,名曰歸甯&hellip&hellip“寒食節”&hellip&hellip今雲斷火三日者,冬至後一百四日、一百五日、一百六日也&hellip&hellip三月&hellip&hellip國朝故事,唯自“清明日”,開集禧殿太乙宮三日&hellip&hellip“上巳”,上開金明池、金水河、瓊林苑&hellip&hellip西重京多重此日&hellip&hellip每于此月,當牡丹盛開之際,各出其花于門首及廊庑間,名曰“鬥花會”。
(金盈之《醉翁談錄》卷三) 四月八日&hellip&hellip“浴佛”之日&hellip&hellip鼓扇百索市,在潘樓下,麗景門外、阊阖門、朱雀門内外,相國寺東廊,睦親廣親宅前,皆賣此等物&hellip&hellip六月,京師“三伏”,唯史官賜冰麨,百司休務而已,士大夫家不以為節。
特吏人、醫家、富商、大賈,聚會宴飲。
其所尚者,食羊頭簽而已。
七月,“七夕”,潘樓前賣乞巧物&hellip&hellip其夜,婦女以七孔針,于月下穿之&hellip&hellip八月,“中秋”,京師賞月之會,異于他郡。
傾城人家子女,不以貧富,自能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服服飾之,登樓或于中庭,焚香拜月&hellip&hellip九月,“重陽”,以酒果糕等送諸女家,或遺親識。
其上插菊花,散石榴子、栗黃,或插小紅旗,長二三尺&hellip&hellip十月,舊俗十月朔,開爐向火,乃沃酒及炙脔肉于爐中,圍坐飲啗,謂之暖爐。
至今民家送親黨薪炭、酒肉、缣綿,新嫁女并送火爐。
十一月,“冬至”前一日,雲冬至既号亞寒,俗人遂以冬至前之夜為“夜除”,大率多仿歲除故事,而差異焉。
鄙人自冬至之次日數九,凡九九八十一日&hellip&hellip都城以寒食、冬至、元旦為三大節&hellip&hellip冬至人多饋遺&hellip&hellip人家是日多食馄炖,故有“冬馄炖、年饦之語&hellip&hellip天子受朝賀,俗謂之排冬仗&hellip&hellip十二月,“除夜”&hellip&hellip人家圖鐘馗形,貼于門壁&hellip&hellip京師民庶之家,癡兒呆女多達旦不寐,俗諺雲:“守冬爺長命,守歲娘長命。
” (金盈之《醉翁談錄》卷四) 乙 遼 歲時雜儀:正旦,國俗以糯飯和白羊髓為餅,丸之若拳,每帳賜四十九枚。
戊夜,各于帳内窗中擲丸于外。
數偶,動樂飲宴;數奇,令巫十有二人鳴鈴執箭,繞帳歌呼。
帳内爆鹽垆中,燒地拍鼠,謂之“驚鬼”。
居七日乃出。
國語謂正旦為乃揑咿唲。
乃,正也。
揑咿唲,旦也。
立春,婦人進春書,刻青缯為幟,像龍禦之。
或為蟾蜍,書幟曰宜春。
人日,凡正月之日:一雞、二狗、三豕、四羊、五馬、六牛、七日為人。
其占晴為祥,陰為災。
俗煎餅食于庭中,謂之“薰天”。
二月一日,為“中和節”。
國舅族蕭氏設宴以延國族耶律氏,歲以為常。
國語是日為裡尀。
裡,請也;尀,時也。
讀若狎,尀讀若頗。
二月八日,為悉達太子生辰,京府及諸州雕木為像,儀仗百戲導從,循城為樂。
悉達太子者,西域淨梵王子,姓瞿昙氏,名釋迦牟尼。
以其覺性,稱之曰佛。
三月三日,為“上巳”,國俗刻木為兔,分朋走馬射之。
先中者勝,負朋下馬列跪進酒,勝朋馬上飲之。
國語謂是日為陶裡桦。
陶裡,兔也;桦,射也。
五月重五日,午時采艾葉和綿著衣七事,以奉天子。
北南臣僚各賜三事,君臣宴樂,渤海膳夫進艾糕。
以五彩絲為索纏臂,謂之“合歡結”。
又以彩絲宛轉為人形簮之,謂之“長命縷”。
國語謂是日為讨賽咿唲。
讨,五;賽咿唲,月也。
夏至之日,俗謂之“朝節”,婦人進彩扇,以粉脂囊相贈遺。
六月十有八日,國俗耶律氏設宴,以延國舅族蕭氏。
亦謂之裡尀。
七月十三日夜,天子于宮西三十裡卓帳宿焉。
前期備酒馔,翼日,諸軍部落從者皆動蕃樂飲宴,至暮乃歸行宮,謂之“迎節”。
十五日中元,動漢樂大宴。
十六日昧爽,複往西方。
随行諸軍部落大噪三,謂之“送節”。
國語謂之賽咿唲奢。
奢,好也。
八月八日,國俗屠白犬于寝帳前七步瘗之,露其喙。
後七日中秋,移寝帳于其上。
國語謂之揑褐耐。
揑褐,大也;耐,首也。
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為負,罰重九宴。
射畢,擇高地卓帳,賜蕃漢臣僚飲菊花酒,兔肝為臡,鹿舌為醬。
又研茱萸酒,灑門戶以禳。
國語謂是日為必裡遲離,九月九日也。
歲十月,五京進紙,造小衣甲、槍刀、器械萬副。
十五日,天子與群臣望祭木葉山,用國字書狀并焚之。
國語謂之戴辣。
戴,燒也;辣,甲也。
冬至日,國俗屠白羊、白馬、白雁,各取血和酒,天子望拜黑山。
黑山在境北,俗謂國人魂魄,其神司之,猶中國之岱宗雲。
每歲是日,五京進紙造人馬萬餘事,祭山而焚之。
俗甚嚴畏,非祭不敢近山。
臘辰日,天子率北南臣僚,并戎服,戊夜坐朝,作樂飲酒,等第賜甲仗羊馬。
國語謂是日為炒伍侕尀。
炒伍侕,戰也。
(《遼史》卷五三《禮志六》) 丙 金 其節序,元旦則拜日相慶,重五則射柳祭天。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九) 金因遼舊俗,以重五、中元、重九日行拜天之禮,重五于鞠場,中元于内殿,重九于都城外。
(《金史》卷三五《禮志八》) 6.戲玩 甲 弈棋 太宗當天下無事,留意藝文,而琴棋亦皆造極品。
(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 孝宗萬機餘暇,留神局,诏國手趙鄂供奉。
由是遭際,官至武功大夫。
(張端義《貴耳集》卷上) 乙 葉子 今之葉子戲《消夜圖》,相傳始于宋太祖,令後宮人習之以消夜。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農田餘話》) 錢制圓而孔方,取象于天,反數于空,故尊空沒文。
空者所以貯也,當其無,有貯之用,屬波斯獻焉。
次稱客,者,獸食之餘,井上有李是也,裡人目為枝花。
枝花者,花未成果。
故自一至九,鹹呼為“果”,本枝花而得名。
而文錢為最初之義,其數十一葉,而極于九索。
以貫錢百文為“索”,極于一而尊于九,九者數之盈,十索則名貫矣,故去十為“萬”始焉。
葉凡九,萬者,索之累十而得名者也。
極一而尊九,不居其十,以十者有所總也。
葉數亦如索,十舉成數,一不必紀,而二首焉。
以偶對百,百而千,千而萬,示極而不孤,處尊而不汰,數之成也,葉得十一。
野史贊曰:“履其成無忘其空,空以基之,成以息之,是四十張之所由作也。
”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潘之恒《葉子譜》) 宋宣和二年,有臣上疏:“設牙牌三十二扇,共計二百二十七點,以按星辰布列之位。
譬天牌二扇二十四點,象天之二十四氣;地牌二扇四點,象地之東西南北;人牌二扇十六點,象人之仁義禮智,發而為恻隐、羞惡、辭讓、是非;和牌二扇八點,象太和元氣流行于八節之間。
其他牌名,類皆合倫理庶務器用。
”表上,貯于禦庫,疑繁未行。
至宋高宗時,始诏如式頒行天下。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諸事音考》) 丙 彩選格 彩選格(即陸官圖)起于唐李邰。
本朝踵之者,有趙明遠、尹師魯。
元豐官制行,有宋保國,皆取一時官制為之。
至劉貢父,獨因其法,取西漢官秩升黜次第為之。
(徐度《卻掃篇》卷下) 丁 象棋 顯仁&hellip&hellip後未知上(高宗)即位,嘗用象戲局子,裹以黃羅,書“康王”字貼于将上,焚香禱曰:“今三十二子俱擲于局,若&lsquo康王&rsquo字入九宮者,必得天位。
”一擲,其将子果入九宮。
(王明清《揮麈後錄》卷二) 局縱橫路十一,棋三十二為兩軍。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晁無咎序》) 戊 打馬 長行、葉子、博塞、彈棋,世無傳者;藏酒、摴蒱、雙蹙融,今漸廢絕。
大小象戲弈棋,亦止可容二人。
獨采選打馬,特為閨房雜戲。
嘗恨采選叢繁,勞于檢閱,能通者少,難遇勍敵。
打馬簡要,又若無文。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李易安《打馬序》) 打馬,用銅或牙角為錢樣,共五十四枚,上刻良馬名。
布圖四面,以投子擲打之。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五九引《事物绀珠》) 已 鞬子 今時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鞬子,三四成群走踢。
有裡外廉、拖、聳膝、突肚、佛頂珠、剪刀拐之名色,亦蹴踘之遺事也。
(陳元龍《格緻鏡原》卷六〇引《事物原始》) 庚 雙陸 雙陸之制,初不用棋,俱以黑白小棒槌。
每邊各十二枚,主客各一色,以骰子兩隻擲之,依點數行。
因有客主相系之法,故趙抟《雙陸詩》雲:“紫牙镂合方如鬥,二十四星銜月口。
貴人迷此華筵中,運木手交如陣鬥。
”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七) 燕京茶肆,設雙陸局,或五或六,多至十。
博者蹴局,如南人茶肆中置棋具也。
(洪皓《松漠紀聞續》) 辛 百戲 百戲踢弄家,每于明堂郊祀年分,麗正門宣赦時,用此等人,立金雞竿,承應上竿搶金雞,兼之百戲。
能打筋鬥、踢人、踏跷、上索打交輥脫索、索上擔水、索上走裝神鬼、舞判官、斫刀蠻牌、過刀門、過圈子等。
理廟時,有路岐人名十将、宋喜常旺兩家。
有踢弄人,如謝恩、張旺、宋寶哥、沈家強、自來強、宋達、楊家會、宋賽歌、宋國昌、沈喜、張寶哥、常家喜小娘兒、李顯、沈喜、湯家會、湯鐵柱、莊德、劉家會、小來強、鮑老兒、宋定哥、李成、莊寶、潘貴、宋慶哥、湯家俊等。
遇朝家大朝會聖節,宣押殿庭承應,則官府公筵、府第筵會,點喚供筵,俱有大犒。
又有村落百戲之人,拖兒帶女,就街坊橋巷,呈百戲使藝,求覓鋪席宅舍錢酒之赀。
且雜手藝,即使藝也,如踢瓶、弄碗、踢磬、踢缸、踢鐘、弄花錢花鼓槌、踢筆墨、壁上睡、虛空挂香爐、弄花毬兒、拶築毬、弄鬥打硬、教蟲蟻、弄熊、藏人、燒火、藏劍、吃針、射弩、端親、背攢壺瓶等、線包兒、撮米酒、撮放生等藝。
淳祐以後,藝術高者,有包喜、陸壽、施半仙、金寶、金時好、宋德、徐彥、沈興、趙安、陸勝、包壽、範春、吳順、金勝等。
此藝施呈,委是奇特。
藏去之術,則手法疾而已。
凡傀儡,敷演煙粉靈怪鐵騎、公案史書、曆代君臣将相故事話本,或講史,或作雜戲,或如崖詞,如懸線傀儡者,起于陳平六奇解圍故事也。
今有金線盧大夫、陳中喜等,弄得如真無二,兼之走線者尤佳。
更有枚頭傀儡,最是劉小仆射家數果奇。
大底弄此多虛少實,如巨靈神姬大仙等也。
其水傀儡者,有姚遇仙、賽寶哥、王吉、金時好等,弄得百憐百悼。
兼之水百戲往來出入之勢,規模舞走魚龍,變化奪真,功藝如神。
更有弄影戲者,元汴京初以素紙雕簇,自後人巧工精,以羊皮雕形,用以彩色妝飾,不緻損壞。
杭城有賈四郎、王升、王閏卿等,熟于擺布,立講無差。
其話本與講史書者頗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刻以醜形,蓋亦寓褒貶于其間耳。
(吳自牧《夢粱錄》卷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