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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從民欲,忠以藩王室,信以保邦圻。
惟天難谌,惟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爾其勉哉,勿忽朕命!”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二) 劉豫不惜以漢人攻漢人,為金人前驅,乃與宋構兵。
天會十一年(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劉豫陷鄧、随等州。
李成本群盜,降僞齊,既得鄧州,知襄陽李橫、知随州李道聞之,皆棄城而去。
于是宋、郢、唐、信陽軍相繼陷沒&hellip&hellip粘罕遣李永壽等使南宋,取回齊國之俘,及西北士民之在南者。
且欲畫江以益劉豫&hellip&hellip天會十二年(紹興四年)春,宋遣章誼來軍前,充奉表通問使。
時國中所議事,南宋皆不從&hellip&hellip劉豫得随、郢、襄陽等州,宋嶽飛複取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劉豫用兵不利,乞助于金,合兵攻宋。
天會十二年&hellip&hellip劉豫遣人請于國主乞師。
主命諸将議之。
粘罕、兀室以為難,窩裡嗢以為可。
于是窩裡嗢,撻懶權左右副元帥,調渤海漢兒軍五萬人以應豫。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乞師于金人。
僞奉議郎羅誘上南征策,豫大喜。
奪民舟五百載戰具,以徐文為前軍,聲言攻定海&hellip&hellip遣子麟入寇,及誘金人宗輔、撻辣、兀術分道南侵。
步兵自楚承進,騎兵由泗趨徐&hellip&hellip金主&hellip&hellip以兀術嘗渡江,習知險易,俾将前軍。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至是,宋始亟為戰備。
蓋豫與金不同,對金始終不敢抗,對豫則下诏讨之。
一戰而捷于大儀,再戰而捷于鴉口,宋之士氣,至是始振,寖有恢複之望矣。
朝廷震恐,或勸帝他幸。
趙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
”張浚曰:“避将安之?”遂決意親征。
豫兵與金人分道渡淮,楚州守臣樊序棄城走。
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hellip&hellip诏張浚援世忠,劉光世移軍建康,世忠複還揚州&hellip&hellip世忠戰于大儀,解元戰于承州,皆捷。
豫露榜有窺江之言,帝發臨安&hellip&hellip下诏讨豫,始暴豫罪惡,士氣大振。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人與劉豫合兵,分道入侵&hellip&hellip世忠&hellip&hellip遂自鎮江濟師,俾統制解元守高郵,候金步卒,親提騎兵駐大儀,當敵騎,伐木為栅,自斷歸路。
會遣魏良臣使金,世忠撤炊爨,給良臣。
有诏移屯守江,良臣疾馳去。
世忠度良臣已出境,即上馬令軍中曰:“視吾鞭所向。
”于是引軍次大儀,勒五陣,設伏二十餘所,約聞鼓即起擊。
良臣至金軍中,金人問王師動息,具以所見對。
聶兒孛堇聞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儀五裡。
别将撻孛也,擁鐵騎過五陣東。
世忠傳小麾鳴鼓,伏兵四起,旗色與金人旗雜出。
金軍亂,我軍疊進,背嵬軍各持長斧,上揕人胸,下砍馬足,敵被甲陷泥淖。
世忠麾勁騎四面蹂躏,人馬俱斃,遂擒撻孛也等&hellip&hellip所遣董旼,亦擊金人于天長縣之鴉口&hellip&hellip解元于高郵遇敵,設水軍夾河陣,日合戰十三,相拒未決。
世忠遣成闵将騎士往援,複大戰。
世忠複親追至淮,金人驚潰,相蹈藉溺死甚衆&hellip&hellip時撻辣屯泗州,兀術屯竹塾鎮,為世忠所扼。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是時雨雪乏糧,殺馬而食,死亡日多,兵皆嗟怨&hellip&hellip又聞宋主親征,國主病笃,韓常勸兀術曰:“士卒勞苦,俱無鬥志,強驅過江,恐自常之餘無不叛者。
況今吾君病笃,内或有變,惟速歸為善。
”兀術然之,夜引還。
大軍既去,乃遣人谕麟、猊,于是麟、猊等棄辎重亦遁,晝夜兼行三百餘裡,至宿州方小憩。
西北大恐。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金兵既退,張浚屯盱眙,韓世忠屯楚州,劉光世屯合肥,嶽飛屯襄陽。
戰儲已備,知劉豫不足為患,高宗始诏谕三軍,親征劉豫。
豫聞帝親征,告急于金主亶(熙宗)。
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
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休息無期。
”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實受弊,奈何許之。
金主報豫自行,姑遣兀術提兵黎陽,以觀釁。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知豫無能為,初則坐視不救,繼遂廢之。
蓋知中原不難治,勿須假手于人,而僞齊之國運終矣。
豫于是籍民兵三十萬,分三道入寇:麟由壽春犯盧州,猊出渦口犯定遠,孔彥舟趨光州,寇六安&hellip&hellip猊兵阻韓世忠不得前,還順昌。
麟兵從淮西擊三淨橋以濟,次濠壽間。
江東安撫使張浚拒戰,命湯沂中至泗州與張俊合。
劉光世亦還廬州,與沂中相應。
統制王德、郦瓊出安豐,遇麟,皆敗之。
猊衆數萬,欲趨宣化,犯建康。
沂中破之于越家城;又遇于藕塘,大破之,猊遁。
麟聞,亦拔砦走。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劉豫傳》) 天會十五年(宋高宗紹興七年)&hellip&hellip劉豫乞兵侵江,且言宋将郦瓊全軍新降&hellip&hellip乞兵南征。
主以廢之議已定,陽許其行&hellip&hellip先是,主已定議廢豫。
會豫乞師不已,乃建元帥府于太原,及屯兵河間,令齊國兵權聽元帥府節制,遂分戍于陳、蔡、汝、亳、許、颍之間。
于是尚書省檄豫治國無狀,金主下诏數之,略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尚勤兵戍,安用國為?”遂令撻懶等以侵江南為名,伐汴京。
先約劉麟單騎渡河計事,麟以二百騎至武城,與兀術遇,為所擒。
二将同葛王褒馳至汴京,入東華門,逼豫出見。
兀術以鞭麾命羸馬載之而去,廢為蜀王,是冬十一月也。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九《熙宗紀一》) 自此以後,高宗奠都臨安,南宋立國之基始固。
丁 宋之平定内地 自宣和之末,民軍蜂起,據有州郡。
在南宋初,其最稱強勁者有: 李成 紹興元年,帝至會稽。
時金人殘亂之餘,孔彥舟據武陵;張用據襄漢;李成尤悍強,據江淮湘十餘州,連兵數萬,有席卷東南意。
多造符谶,蠱惑中外,圍江州&hellip&hellip久未解,時方患之。
範宗尹請遣将緻讨,俊慨然請行&hellip&hellip成黨馬進在筠州,俊用楊沂中計&hellip&hellip擊&hellip&hellip賊駭亂,退走大敗。
既複筠州&hellip&hellip俊引兵渡江,至黃梅縣,親與成戰。
成&hellip&hellip憑山,以木石投人。
俊先遣遊卒進退若争險狀,以诳賊。
俊親冒矢石,帥衆攻險,賊衆數萬俱潰。
馬進為追兵所殺,成北走降劉豫,諸郡悉平。
(《宋史》卷三六九《張俊傳》) 張用 張用寇江西。
用亦相人,飛以書谕之曰:“吾與汝同裡。
南薰門鐵路步之戰,皆汝所悉。
今吾在此,欲戰則出,不戰則降。
”用得書&hellip&hellip遂降。
江淮平。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孔彥舟 孔彥舟,初名彥威,為東平府钤轄。
與一宗女私通,知州權邦彥欲按之,彥舟率衆走,至南京,衆漸盛。
鐘相反于武陵,鼎州地守孤危,軍民迎彥舟入城&hellip&hellip因而襲之,相敗&hellip&hellip率衆移潭州&hellip&hellip劉豫僭位&hellip&hellip彥舟&hellip&hellip畔附。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孔彥舟傳》) 曹成 曹成擁衆十餘萬,由江西曆湖湘,據道賀二州。
命飛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hellip&hellip招成。
成聞飛将至&hellip&hellip即分道而遁。
飛至茶陵,奉诏招之,成不從。
飛奏:“比年多命招安,故盜力強則肆暴,力屈則就招。
苟不略加剿除,蜂起之衆,未可遽殄。
”許之。
飛入賀州境,得成諜者,縛之帳下。
飛出帳調兵食,吏曰:“糧盡矣,奈何?”飛陽曰:“姑反茶陵。
”已而顧諜,若失意狀,頓足而入,陰令逸之。
諜歸告成,成大喜,期翌日來追。
飛命士蓐食,潛趨繞嶺,未明已至太平場,破其砦。
成據險拒飛,飛揮兵掩擊,賊大潰。
成走據北藏嶺,上梧關,遣将迎戰。
飛不陣而鼓,士争奮,奪二隘據之&hellip&hellip登嶺,破其衆。
成奔連州,張憲&hellip&hellip與飛會連州,進兵追成。
成走宣撫司降&hellip&hellip嶺表平。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劉忠 時劉忠有衆數萬,據白面山,營栅相望。
世忠始至,欲急擊,宣撫使孟庾不可。
世忠&hellip&hellip遂與賊對壘&hellip&hellip世忠先得賊軍号&hellip&hellip夜伏精兵二千于白面山,與諸将拔營而進。
賊兵方迎戰,所遣兵已馳入中軍,奪望樓,植旗蓋,傳呼如雷,賊回顧驚潰。
麾将士夾擊,大破之,斬忠首,湖南遂平。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劉忠據白面山,憑險築壘。
世忠讨之,距賊營三十裡而陣。
元獨跨馬涉水薄賊砦,四顧周覽。
賊因山設望樓,從高瞰下,以兵守之,屯壯銳于四山,視其指呼而出戰。
元既得其形勢,歸告世忠曰:“易與爾。
若奪據其望樓,則技窮矣。
”世忠然之,遣元率兵五百,長戟居中,翼以弓矢,自下趨高,賊衆莫支。
乃據望樓立赤幟,四面并進,賊遂平。
(《宋史》卷三六九《解元傳》) 範汝為 建安範汝為反,辛企宗等讨捕未克,賊勢愈熾。
以世忠為福建江西荊湖宣撫副使,世忠曰:“建居閩嶺上流,賊沿流而下,七郡皆血肉矣。
”亟領步卒三萬,水陸并進,次劍潭。
賊焚橋,世忠策馬先渡,師遂濟。
賊盡塞要路,拒王師。
世忠命諸軍偃旗仆鼓,徑抵鳳凰山,俯瞰城邑,設雲梯、火樓,連日夜并攻,賊震怖叵測。
五日城破,汝為竄身自焚。
斬其弟嶽吉以徇,擒其謀主&hellip&hellip及裨将&hellip&hellip等五百餘人。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楊麼 湖寇楊幺,亦與僞齊通,欲順流而下&hellip&hellip帝命飛為之備。
紹興四年,除兼荊南鄂嶽州制置使&hellip&hellip命招捕楊幺&hellip&hellip幺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辄碎。
飛伐君山木為巨筏,塞諸港。
又以腐木乳草浮上流,而下擇水淺處,遣善罵者挑之,且行且罵。
賊怒來追,則草木壅積,舟輪礙不行。
飛亟遣兵擊之,賊奔港中,為筏所拒。
官軍乘筏,張牛革以蔽矢石,舉巨木撞其舟盡壞。
幺投水,牛臯擒斬之。
飛入賊壘,餘酋驚曰:“何神也!”俱降。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江湖南北閩,既已鹹定,張浚與諸将始請進兵,為規複中原之計。
張浚至江上,會諸大帥,獨稱飛與韓世忠可倚大事。
命飛屯襄陽,以窺中原。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飛奏襄陽等六郡,為恢複中原基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與帝論恢複之略,因疏金人立劉豫,蓋以中國攻中國,粘罕休息觀釁耳。
願假臣日月,提兵向洛,據潼關,号召五路叛将。
彼将棄汴而走,京畿可以盡複。
然後經略兩河,則豫成擒,金人可滅。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五《嶽飛傳》) 時金熙宗新立,權臣觊觎大位,未遑南牧。
在宋則秦桧執政,素主議和,不允張浚等恢複之請,兵争稍息。
太宗以武元(太祖)之弟升居儲位,繼登大寶。
然一時将相如粘罕、兀術、兀室皆開國大功臣,桀黠難制。
太宗居位,拱默而已。
太宗病時,大兵相距江上,既崩,不敢發喪。
至軍回,于次年春,方告諸路。
方武元之立太宗也,元約互傳于子孫。
太宗既立,即舍己之子宋王宋磐(本名蒲盧虎),而以武元之長孫梁王亶為谙版孛極烈(官之尊貴者),仍領都元帥之職。
太宗既崩,宋王宗磐與武元之子涼王碖,及左副元帥粘罕皆争立。
而亶為嫡,遂立之。
蓋粘罕為窩裡嗢(宗輔)所代,已失兵柄,故不得立。
時窩裡嗢、撻辣諸帥自江上回,至燕山,悉赴太宗之喪&hellip&hellip亶即皇帝位(熙宗)。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粘罕有争立之心。
金熙宗即位,即削其兵權,代以宗輔。
初,金主&hellip&hellip召尼瑪哈(粘罕)為相,以鄂爾多(宗輔)代守雲中&hellip&hellip遂失兵柄。
富勒呼(即宗磐,亦作蒲盧虎)欲挫尼瑪哈,因其所善高慶裔以贓敗,下獄。
尼瑪哈乞免官為庶人,以贖其罪。
金主不許。
慶裔臨刑,尼瑪哈哭與之别,慶裔曰:“公早聽我言,豈有今日。
”蓋慶裔嘗教之反,凡尼瑪哈之黨,連坐者甚衆。
尼瑪哈恚悶絕食,縱飲而死。
(《續通鑒綱目》卷一三) 未幾,宗輔卒,老成唯餘兀術與撻懶二人。
撻懶行輩最尊,獨得柄用,與左相宗雋(本名訛魯觀)、太師領三省事宗磐,各懷異志。
會劉豫之廢,宋遣王倫使金,求河南故地。
撻懶欲結宋為外援而許之。
乃廢劉豫。
撻懶以左副元帥守汴京,于是倫适至。
撻懶,太祖從父兄弟,于熙宗為祖行。
太宗長子宗磐,以太師領三省事,位在宗幹(太宗子,本名斡本)上。
宗翰(粘罕)薨已久,宗翰不能與宗磐獨抗。
明年,天眷元年,撻懶與東京留守宗雋俱入朝,熙宗以宗雋為左丞相。
宗雋,太祖子也。
撻懶、宗磐、宗雋三人皆跋扈嗜利,陰有異圖。
遂合議,以齊地與宋。
自宗幹以下争之,不能得。
(《金史》卷七九《王倫傳》) 豫為帝數年,無尺寸功,遂降豫為蜀王。
撻懶與右副元帥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倫求河南、陝西地于撻懶。
明年,撻懶朝京師,倡議以廢齊舊地與宋。
熙宗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來朝,與撻懶合力,宗幹等争之,不能得。
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
”宗憲(本名阿懶)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
若複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
勿與便&hellip&hellip”是時,太宗長子宗磐為宰相,位在宗幹上,撻懶、宗雋附之,竟執議以河南、陝西地與宋。
張通古為诏谕江南使。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天眷二年(宋高宗紹興九年)&hellip&hellip宋王倫來使,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
金主下诏于河南,以陝西、河南故地,歸于南宋。
略曰:“頃立劉豫以守南夏,累年于茲&hellip&hellip倘能偃兵息民,我國家豈貪尺寸之地&hellip&hellip所以去冬特廢劉豫,今自河之南,複以賜宋氏。
”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宋不煩兵力,而得河南、陝西失地。
會撻懶謀反被誅,兀術執政,竟反前議。
宋使王倫被囚于金,南北戰端再啟。
以倫為東京留守,兼開封尹。
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兀術,交割地界。
兀術還燕&hellip&hellip初,兀術還,密言于金主曰:“河南地,本撻懶、宗磐主謀,割之與宋,二人必陰結彼國。
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
”&hellip&hellip遂命中山府拘倫。
(《宋史》卷三七一《王倫傳》) 天眷二年秋,郎君吳矢反。
既而擒獲,下大理獄,事連宋國王宗磐,兖國王宗雋,虞國王宗英,滕國王宗偉,前左副點檢渾睹。
時主與右相陳王兀室,謀誅諸父,因朝旦伏兵于内。
宗磐入見,擒送大理獄,悉夷其族&hellip&hellip除兀術都元帥。
兀術既平宗磐之難,馳至燕山,以圖撻懶。
下祁州府獄,伏誅。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宗磐跋扈尤甚,宗雋亦為丞相,撻懶持兵柄,謀反有狀。
宗磐、宗雋皆伏誅,诏以撻懶屬尊,有大功,因釋不問,出為行台尚書左丞相,手诏慰遣。
撻懶至燕京,愈驕肆不法,複與翼王鹘懶謀反。
而朝議漸知其初與宋交通,而倡議割河南、陝西之地,宗弼請複取河南、陝西。
會有上變告撻懶者,熙宗乃下诏誅之。
撻懶自燕京南走,追而殺之于祁州。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宗弼自軍中入朝,進拜都元帥。
宗弼察撻懶與宋人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奏請誅撻懶,複舊疆。
是時宗磐已誅,撻懶在行台,複與鹘懶謀反。
會置行台于燕京,诏宗弼為太子,領行台尚書省,都元帥如故,往燕京誅撻懶&hellip&hellip追至祁州殺之。
诏諸州郡軍旅之事,決于帥府;民訟錢谷,行台尚書省治之。
宗弼兼總其事,遂議南伐。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兀術既得政,乃舉兵南下,時宋高宗紹興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年)也。
天眷三年&hellip&hellip撻懶誅,兀術始得政。
以歸地非其本計,決欲渝盟。
乃舉國中之兵,集于祁州元帥府大閱。
遂分四道南征:命聶黎孛堇出山東,撤離曷侵陝右,李成侵河南,兀術自将精兵十餘萬,與孔彥舟、郦瓊、趙榮抵汴。
至是,攻宋東京。
孟庾率官吏迎拜,兀術入城&hellip&hellip诏谕州縣,以撻懶擅割河南,且言宋朝不肯徇其所欲。
诏詞略曰:“非予一人有食言。
恩威弛張之間,蓋不得已。
”遂命使持诏,遍詣諸郡,又分兵随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宗弼由黎陽趨汴,右監軍撤離喝出河中,趨陝西。
宋嶽飛、韓世忠分據河南州郡要害。
複出兵涉河,東駐岚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
宗弼遣孔彥舟下汴鄭兩州,王伯龍取陳州,李成取洛陽,自率衆取亳州,及順昌府嵩、汝等州,相次皆下。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北師遊騎,先至順昌城下。
既而葛王褒及龍虎大王軍并至城下,凡三萬餘人,為宋劉锜所敗&hellip&hellip兀術至&hellip&hellip見其城陋,謂諸将曰:“此可以靴尖趯倒耳。
”即下令&hellip&hellip平旦并力攻城&hellip&hellip大敗&hellip&hellip而去&hellip&hellip至陳州,數諸将之罪,自将軍韓常以下皆鞭之。
于是複以葛王褒守歸德府,韓常守許州,兀術自擁其衆還汴京。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大軍在颍昌,諸将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
兀術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
欲誘緻其師,并力一戰&hellip&hellip兀術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hellip&hellip官軍奮擊,遂大敗之&hellip&hellip兀術遁還汴京。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其入陝金兵,初戰尚利,後示挫敗。
紹興十年,金人敗盟,诏璘節制陝西諸路軍馬。
撤離喝渡河,入長安,趨鳳翔。
陝右諸軍,隔在敵後,遠近震恐&hellip&hellip璘以書遺金将約戰,金鹘眼郎君以三千騎沖璘軍。
璘使李師顔以骁騎擊走之,鹘眼入扶風,複攻拔之&hellip&hellip撤離喝怒甚,自戰百通坊,列陣二十裡。
璘遣姚仲力戰破之&hellip&hellip十一年,與金統軍胡盞戰剡家灣,敗之,複秦州及陝右諸郡。
(《宋史》卷三六六《吳璘傳》) 撤離曷自河中渡河,疾馳二百五十裡,趨永興軍,宋權知軍事郝遠即開門納之。
長安既克,陝西州縣,所至迎降。
既而撤離曷至鳳翔西城外下寨,為李師顔姚仲所敗。
又悉兵攻泾州,宋田晟因其壁壘未定擊之,金師敗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兩路金兵均不利,乃謀再舉。
皇統元年(宋高宗紹興十一年)春,兀術自順昌失利,遂保汴京,留屯宋亳州,出入許鄭之間,簽兩河軍與番部凡十餘萬,以謀再舉。
至是,果南侵,克壽春府、滁州、亳州、廬州、和州。
至柘臯(安徽巢縣西北),與劉锜相遇,隔河相拒。
锜會張俊、楊沂中軍迎敵,兀術敗退,屯于紫金山。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紹興十一年,兀術複簽兩河兵,謀再舉。
帝亦測知敵情,必不一挫遂已,乃诏大合兵于淮西以待之。
金人攻廬、和二州,锜自太平渡江&hellip&hellip與張俊、楊沂中會,而敵已大入。
锜據東關之險,以遏其沖,引兵出清溪,兩戰皆勝。
行至柘臯,與金人夾石梁河而陣。
(《宋史》卷三六六《劉锜傳》) 兀術&hellip&hellip至柘臯。
其地坦平,金人自以為騎兵之利也,隔河相拒。
會夜大雨,锜遣人會合張俊及沂中之軍&hellip&hellip锜&hellip&hellip率先迎敵,沂中軍繼至。
兀術鐵騎十餘萬,分為兩隅,夾道而陣。
王德與田師中揮兵先薄其右隅,金陣動,乃以拐子馬兩翼而進。
沂中令萬兵各持斧如堵而前,锜與諸軍合擊之。
金兵&hellip&hellip即退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金師第四次南侵,勝利雖屬于宋,然順昌、郾城之役,乃兀術輕敵緻敗。
至于陝西,亦不過成相持之局。
2.宋金之媾和 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言:“金人為患,今已五年。
陛下以萬乘之尊,而怅然未知稅駕之所者,由将帥無人,而禦之未得其術也。
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王之徒,身為大将,論其官,則兼兩鎮之重,視執政之班,有韓琦、文彥博所不敢當者;論其家,則金帛充盈,錦衣肉食,輿台厮養,皆以功賞補官。
至一軍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
平時飛揚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驅虜,甚于夷狄,陛下不得而問,正以防秋之時,責其死力耳。
張俊明州,僅能少抗,奈何敵未退數裡間,而引兵先遁?是殺明州一城生靈,而陛下再有館頭之行者,張俊使之也。
陛下&hellip&hellip以&hellip&hellip杜充守建康,韓世忠守京口,劉光世守九江,而以王隸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
而世忠八九月間,已掃鎮江所儲之資,盡裝海舶,焚其城郭,為逃遁之計。
洎杜充力戰于前,世忠、王卒不為用;光世亦晏然坐視,不出一兵,方與韓朝夕飲宴,賊至數十裡間而不知。
則朝廷失建康,虜犯兩浙,乘輿震驚者,韓世忠、王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宮流離者,劉光世使之也。
嗚呼,諸将以負國家罪惡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溫,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
世忠逗遛秀州,放軍四掠,至執縛縣宰,以取錢糧。
雖陛下親禦宸翰,召之三四而不來,元夕取民間子女,張镫高會&hellip&hellip自信入閩,所過要索千計,公然移文曰:&lsquo無使枉害生靈。
&rsquo其意果安在哉?臣觀今日諸将,用古法皆當誅。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hellip&hellip今之賞功,全陣轉授,未聞有以不用命被戮者&hellip&hellip自長行以上,皆以真官賞之,人挾券曆請厚俸。
至于以官名隊&hellip&hellip煮海榷酤之入,遇軍之所至,則奄而有之。
阛阓什一之利,半為軍人所取。
至于衣糧,則日仰于大農。
器械則必取之武庫,賞設則盡出于縣官&hellip&hellip總兵者,以兵為家,若不複肯舍者。
曹操曰:&lsquo欲孤釋兵,則不可也。
&rsquo無乃類此乎?&hellip&hellip諸軍近者四五年,遠者八九年,未嘗落死損逃亡之數,豈皆不死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葉适&hellip&hellip又論四屯駐大兵曰:“&hellip&hellip諸将自誇雄豪。
劉光世、張俊、吳玠兄弟、韓世忠、嶽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内&hellip&hellip廩饩惟其所賦,功勳惟其所奏。
将版之祿,多于兵卒之數。
朝廷以轉運使主饋饷,随意誅剝,無複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按建炎中興之後,兵弱敵強,動辄敗北。
以緻王業偏安者,将驕卒惰,軍政不肅所緻&hellip&hellip張、韓、劉、嶽之徒&hellip&hellip究其勳庸,亦多是削平内寇,撫定東南耳。
一遇女真,非敗則遁,縱有小勝,不能補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嘗論諸大将擁重兵,寖成外重之勢。
且陳所以待将帥者三事,後十年,卒如其策。
(《宋史》卷四四五《汪藻傳》) 郦瓊&hellip&hellip康王以為楚州安撫使,淮南東路兵馬钤轄&hellip&hellip未幾,率所領步騎十餘萬附于齊&hellip&hellip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
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
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麾三軍,意氣自若&hellip&hellip親冒鋒镝,進不避難,将士視之,孰敢愛死乎?&hellip&hellip江南諸帥,才能不及中人,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裡外,謂之持重。
或督召軍旅,易置将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谕之,謂之調發。
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
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将士。
縱或親臨,亦必先遁。
而又國政不綱,才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
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 (《金史》卷七九《郦瓊傳》) 主和最力者秦桧,而為桧主持者則宋高宗。
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hellip&hellip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後,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
故秦桧未登用之先,有識者固早已計及于和&hellip&hellip紹興五年,将遣使至金通問二帝。
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理。
張浚謂“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于和,未可遽絕”。
是浚未嘗不有意于和也。
陳與義雲:“和議成,豈不賢于用兵。
不成,則用兵必不免。
”是與義亦未嘗不有意于和也。
高宗謂趙鼎曰:“今梓宮、太後、淵聖(欽宗)皆在彼,若不與和,則無可還之理。
”此正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于此者&hellip&hellip自胡铨一疏,以屈己求和為大辱,其議論既恺切動人,其文字又憤激作氣,天下之談義理者,遂群相附和,萬口一詞,牢不可破矣&hellip&hellip故知身在局外者易為空言,身在局中者難措實事。
秦桧謂“諸君争取大名以去,如桧但欲了國家事耳”。
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廢言也。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二六《和議》) 和議成,特所訂條件,無不屈辱,其大要如下: (1)宋稱臣奉表于金,金冊宋主為皇帝。
(2)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
(3)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緻賀。
(4)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
(5)割唐、鄧二州,及商秦之半以畀金。
至高宗奉表之詞曰: 臣構言:“今來畫疆,以淮水中流為界。
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
自鄧州西四十裡,并南四十裡為界屬鄧。
四十裡外并西南,盡屬光化軍,為敝邑沿邊州城。
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
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
今臣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诏,庶使敝邑永為憑焉。
”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七二) 金亦遣使冊高宗為帝。
皇統二年(宋高宗紹興十二年)三月&hellip&hellip遣左宣徽使劉筈,以衮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
(《金史》卷四《熙宗紀》) 和議既成,秦桧于同時收回諸将兵柄。
桧再主和議,患諸将難制,同獻計于桧,請皆除樞府,罷其兵權。
桧喜,乃密奏以柘臯之捷,召三大将赴行在,論功行賞&hellip&hellip帝命&hellip&hellip分草三制,世忠、俊樞密使,飛副使,并宣押赴樞府治事。
張俊與桧意合,且覺朝廷欲罷兵權,即首納所統兵。
(《宋史》卷三八○《範同傳》) 秦桧之既主和,懼諸将不從命,于是诏三大将入觐&hellip&hellip于是三樞密拜矣,三人累表辭謝。
桧與上約,答诏視常時,率遲留一二日,凡諸禮例恩賜,各自倍多。
桧别下诏,三大屯皆改隸禦前矣。
始,諸将苦鬥積職&hellip&hellip然皆起卒伍,父事大将,常不得舉首,或溷其家室。
嶽師律尤嚴,将校有犯,大則誅殺,小亦鞭撻&hellip&hellip命既下,諸校新免所隸,可自結和,人人便寬善,共命報應。
已略定,三人擾擾未暇問也。
稍從容見桧,始以置銜漏挂兵權為請。
桧笑曰:“諸君知宣撫制置使乎?此邊官爾,諸公今為樞廷官,顧不役屬耶?”三人者怅怅而退,始悟失兵柄焉。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三) 當時諸大将極力主戰,力攻和議之非,形類久據兵柄,愈中君相之忌。
桧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
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辎重,疾走渡河,豪傑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
桧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hellip&hellip時和議既決,桧患飛異己,乃密奏召三大将論功行賞。
韓世忠、張俊已至,飛獨後。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金人廢劉豫,中原震動。
世忠謂機不可失,請全師北讨,招納歸附為恢複計。
會秦桧主和議,命世忠徙屯鎮江。
世忠言金人詭詐,恐以計緩我師,乞留此軍蔽遮江淮。
又力陳和議之非,願效死節,率先迎敵,若不勝,從之未晚。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諸将複不能和衷共濟,自成嫌隙,尤予主和者以可乘之機。
初,飛在諸将中,年最少,以列校起拔,累立顯功。
世忠、俊不能平。
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教飛勿苦降意。
金人攻淮西&hellip&hellip飛&hellip&hellip解廬州圍&hellip&hellip俊反忌之&hellip&hellip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饷為辭。
至視世忠軍,俊知世忠忤桧,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義不肯,俊大不悅。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斯際四大屯兵,在江淮之間,張、韓、嶽實為主要之人,而不相能如此。
飛在諸将中,尤堅意主戰,故桧必欲殺之。
桧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桧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桧大異,必欲殺之。
(《宋史》卷四七三《秦桧傳》) 葉适&hellip&hellip論四屯駐大兵曰:“&hellip&hellip秦桧慮不及遠,急于求和,以屈辱為安者,蓋憂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贅,則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
故約諸軍支遣之數,分天下之财,特命朝臣以總領之,以為喉舌出納之要。
諸将之兵盡隸禦前,将帥雖出于軍中,而易置皆由于人主,以示臂指相使之勢。
向之大将,或殺或廢,惕息俟命,而後江左得以少安。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桧之甘心屈辱,不過假借和議,以固權位,與金約無故不得易宰相,此所以遭百世之唾罵。
葉适所言,未必确論也。
3.南宋初年之兵費 宋為籌兵費,加重人民擔負,江南一隅,歲計七千萬缗,人民困苦可知。
其稅收可記者如下: 甲 川陝 茶引 建炎元年四月,成都路運判趙開言:“榷茶買馬五害&hellip&hellip”朝廷遂擢開同主管川陝茶馬。
二年十一月,開至成都,大更茶法,仿蔡京都茶場法,印給茶引,使商人即園戶市茶。
百斤為一大引,除其十勿算,置合同場以譏其出入,重私商之禁,為茶市以通交易。
每斤引錢,春七十,夏五十,市利頭子在外。
所過征一錢五分,引與茶随,違者抵罪。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
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于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随。
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并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
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并依舊。
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
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幹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比及建炎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缗。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榷酤 高宗建炎三年,張浚用趙開總領四川财賦,開言蜀民已困,惟榷酤尚有赢餘。
遂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帑賣供給酒,即舊撲賣坊場所。
置隔釀,設官主之,民以米赴官自釀,每斛輸錢三十,頭子錢二十二。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錢引 于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
官買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
凡民錢當入官者,并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
民私用引為市,于一千并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
法既流通,民以為便。
初,錢引兩科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鹽引 又變鹽法。
其法&hellip&hellip置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
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産稅及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
所過每斤征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
若以錢引折納,别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川陝稅收額,幾占江南之半。
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
費用不赀,盡取辦于開。
開悉知慮于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赢資若有餘。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乙 江淮 經制錢 宣和末,陳亨伯以發運兼經制使,因以為名。
建炎二年,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以期至。
戶部尚書呂頤浩,翰林學士葉夢得等言,亨伯以東南用兵,嘗設經制司,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稅錢、頭子、賣契等錢&hellip&hellip于是以添酒錢,添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稅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兩浙江東西、荊湖南北、福建、二廣收充經制錢,以憲臣領之,通判斂之,季終輸送。
紹興五年,參政孟庾提領措置财用,請以總制司為名。
又因經制之額,增析而為總制錢,而總制錢自此始矣&hellip&hellip諸路州縣出納系省錢,所收頭子錢,貫收錢二十三文&hellip&hellip一十文&hellip&hellip上供,餘一十三文,充本路郡縣并漕司用&hellip&hellip諸路州縣雜稅,出納錢貫,收頭子錢&hellip&hellip增作二十三文&hellip&hellip漕司及州舊,合得一十三文,省餘盡入經制&hellip&hellip常平錢物舊法,貫收頭子錢五文&hellip&hellip增作二十三文。
足除五文,依舊法支用。
餘增到錢與經制司。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月樁錢 所謂月樁錢者,始于紹興之二年。
時韓世忠駐軍建康,宰相呂頤浩、朱勝非議今江東漕臣,月樁發大軍錢十萬缗,以朝廷上供經制及漕司移用等錢供億。
當時漕司不量州軍之力,一例均科&hellip&hellip于是郡縣橫斂,铢積絲累,江東西之害尤甚。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闆帳錢 所謂闆帳錢者&hellip&hellip如輸米則增收耗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赇而課其人,索盜贓則不償失主,檢财産則不及卑幼,亡僧絕戶,不俟核實而入官,逃産廢田,不與消除而抑納。
他如此類,不可遍舉。
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闆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橫取于民,不可得已。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按和議成後,高宗雖漸免諸苛斂,據《宋史&bull高宗紀》所載者,如紹興十二年二月,蠲廣南東西路駱科殘擾州縣今年租。
七月,蠲廣南湖北沿邊州軍免行錢。
十三年二月,蠲雷化等十州免行錢。
閏月,蠲諸路無名月樁錢。
七月,蠲浙西貧民逋負丁鹽錢。
九月,蠲淮南逋欠坊場錢及上供帛。
十四年三月,蠲江浙京湖積欠上供錢米,蠲汀漳泉建四州經賊殘蹂民戶賦役一年。
十五年七月,蠲廬光二州上供錢米一年,免汀漳二州秋稅,及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絹、鄂州舊額絹,各一年;蠲四川轉運司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缗。
八月,蠲京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場務稅錢二年。
十月,蠲安豐軍上供錢米二年。
十六年四月,禁州縣預借民稅及和買錢。
十一月,罷州縣新創稅場。
十七年七月,減放四川重斂。
九月,減四川科率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缗,蠲江南東西道諸州月樁錢,減江浙諸州折帛錢。
然人民負擔,仍較前代為重。
而南方開發,卻為從古未有之盛,此可注目者也。
惟天難谌,惟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爾其勉哉,勿忽朕命!”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二) 劉豫不惜以漢人攻漢人,為金人前驅,乃與宋構兵。
天會十一年(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劉豫陷鄧、随等州。
李成本群盜,降僞齊,既得鄧州,知襄陽李橫、知随州李道聞之,皆棄城而去。
于是宋、郢、唐、信陽軍相繼陷沒&hellip&hellip粘罕遣李永壽等使南宋,取回齊國之俘,及西北士民之在南者。
且欲畫江以益劉豫&hellip&hellip天會十二年(紹興四年)春,宋遣章誼來軍前,充奉表通問使。
時國中所議事,南宋皆不從&hellip&hellip劉豫得随、郢、襄陽等州,宋嶽飛複取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劉豫用兵不利,乞助于金,合兵攻宋。
天會十二年&hellip&hellip劉豫遣人請于國主乞師。
主命諸将議之。
粘罕、兀室以為難,窩裡嗢以為可。
于是窩裡嗢,撻懶權左右副元帥,調渤海漢兒軍五萬人以應豫。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乞師于金人。
僞奉議郎羅誘上南征策,豫大喜。
奪民舟五百載戰具,以徐文為前軍,聲言攻定海&hellip&hellip遣子麟入寇,及誘金人宗輔、撻辣、兀術分道南侵。
步兵自楚承進,騎兵由泗趨徐&hellip&hellip金主&hellip&hellip以兀術嘗渡江,習知險易,俾将前軍。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至是,宋始亟為戰備。
蓋豫與金不同,對金始終不敢抗,對豫則下诏讨之。
一戰而捷于大儀,再戰而捷于鴉口,宋之士氣,至是始振,寖有恢複之望矣。
朝廷震恐,或勸帝他幸。
趙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
”張浚曰:“避将安之?”遂決意親征。
豫兵與金人分道渡淮,楚州守臣樊序棄城走。
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hellip&hellip诏張浚援世忠,劉光世移軍建康,世忠複還揚州&hellip&hellip世忠戰于大儀,解元戰于承州,皆捷。
豫露榜有窺江之言,帝發臨安&hellip&hellip下诏讨豫,始暴豫罪惡,士氣大振。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人與劉豫合兵,分道入侵&hellip&hellip世忠&hellip&hellip遂自鎮江濟師,俾統制解元守高郵,候金步卒,親提騎兵駐大儀,當敵騎,伐木為栅,自斷歸路。
會遣魏良臣使金,世忠撤炊爨,給良臣。
有诏移屯守江,良臣疾馳去。
世忠度良臣已出境,即上馬令軍中曰:“視吾鞭所向。
”于是引軍次大儀,勒五陣,設伏二十餘所,約聞鼓即起擊。
良臣至金軍中,金人問王師動息,具以所見對。
聶兒孛堇聞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儀五裡。
别将撻孛也,擁鐵騎過五陣東。
世忠傳小麾鳴鼓,伏兵四起,旗色與金人旗雜出。
金軍亂,我軍疊進,背嵬軍各持長斧,上揕人胸,下砍馬足,敵被甲陷泥淖。
世忠麾勁騎四面蹂躏,人馬俱斃,遂擒撻孛也等&hellip&hellip所遣董旼,亦擊金人于天長縣之鴉口&hellip&hellip解元于高郵遇敵,設水軍夾河陣,日合戰十三,相拒未決。
世忠遣成闵将騎士往援,複大戰。
世忠複親追至淮,金人驚潰,相蹈藉溺死甚衆&hellip&hellip時撻辣屯泗州,兀術屯竹塾鎮,為世忠所扼。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是時雨雪乏糧,殺馬而食,死亡日多,兵皆嗟怨&hellip&hellip又聞宋主親征,國主病笃,韓常勸兀術曰:“士卒勞苦,俱無鬥志,強驅過江,恐自常之餘無不叛者。
況今吾君病笃,内或有變,惟速歸為善。
”兀術然之,夜引還。
大軍既去,乃遣人谕麟、猊,于是麟、猊等棄辎重亦遁,晝夜兼行三百餘裡,至宿州方小憩。
西北大恐。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金兵既退,張浚屯盱眙,韓世忠屯楚州,劉光世屯合肥,嶽飛屯襄陽。
戰儲已備,知劉豫不足為患,高宗始诏谕三軍,親征劉豫。
豫聞帝親征,告急于金主亶(熙宗)。
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
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休息無期。
”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實受弊,奈何許之。
金主報豫自行,姑遣兀術提兵黎陽,以觀釁。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知豫無能為,初則坐視不救,繼遂廢之。
蓋知中原不難治,勿須假手于人,而僞齊之國運終矣。
豫于是籍民兵三十萬,分三道入寇:麟由壽春犯盧州,猊出渦口犯定遠,孔彥舟趨光州,寇六安&hellip&hellip猊兵阻韓世忠不得前,還順昌。
麟兵從淮西擊三淨橋以濟,次濠壽間。
江東安撫使張浚拒戰,命湯沂中至泗州與張俊合。
劉光世亦還廬州,與沂中相應。
統制王德、郦瓊出安豐,遇麟,皆敗之。
猊衆數萬,欲趨宣化,犯建康。
沂中破之于越家城;又遇于藕塘,大破之,猊遁。
麟聞,亦拔砦走。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劉豫傳》) 天會十五年(宋高宗紹興七年)&hellip&hellip劉豫乞兵侵江,且言宋将郦瓊全軍新降&hellip&hellip乞兵南征。
主以廢之議已定,陽許其行&hellip&hellip先是,主已定議廢豫。
會豫乞師不已,乃建元帥府于太原,及屯兵河間,令齊國兵權聽元帥府節制,遂分戍于陳、蔡、汝、亳、許、颍之間。
于是尚書省檄豫治國無狀,金主下诏數之,略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尚勤兵戍,安用國為?”遂令撻懶等以侵江南為名,伐汴京。
先約劉麟單騎渡河計事,麟以二百騎至武城,與兀術遇,為所擒。
二将同葛王褒馳至汴京,入東華門,逼豫出見。
兀術以鞭麾命羸馬載之而去,廢為蜀王,是冬十一月也。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九《熙宗紀一》) 自此以後,高宗奠都臨安,南宋立國之基始固。
丁 宋之平定内地 自宣和之末,民軍蜂起,據有州郡。
在南宋初,其最稱強勁者有: 李成 紹興元年,帝至會稽。
時金人殘亂之餘,孔彥舟據武陵;張用據襄漢;李成尤悍強,據江淮湘十餘州,連兵數萬,有席卷東南意。
多造符谶,蠱惑中外,圍江州&hellip&hellip久未解,時方患之。
範宗尹請遣将緻讨,俊慨然請行&hellip&hellip成黨馬進在筠州,俊用楊沂中計&hellip&hellip擊&hellip&hellip賊駭亂,退走大敗。
既複筠州&hellip&hellip俊引兵渡江,至黃梅縣,親與成戰。
成&hellip&hellip憑山,以木石投人。
俊先遣遊卒進退若争險狀,以诳賊。
俊親冒矢石,帥衆攻險,賊衆數萬俱潰。
馬進為追兵所殺,成北走降劉豫,諸郡悉平。
(《宋史》卷三六九《張俊傳》) 張用 張用寇江西。
用亦相人,飛以書谕之曰:“吾與汝同裡。
南薰門鐵路步之戰,皆汝所悉。
今吾在此,欲戰則出,不戰則降。
”用得書&hellip&hellip遂降。
江淮平。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孔彥舟 孔彥舟,初名彥威,為東平府钤轄。
與一宗女私通,知州權邦彥欲按之,彥舟率衆走,至南京,衆漸盛。
鐘相反于武陵,鼎州地守孤危,軍民迎彥舟入城&hellip&hellip因而襲之,相敗&hellip&hellip率衆移潭州&hellip&hellip劉豫僭位&hellip&hellip彥舟&hellip&hellip畔附。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孔彥舟傳》) 曹成 曹成擁衆十餘萬,由江西曆湖湘,據道賀二州。
命飛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hellip&hellip招成。
成聞飛将至&hellip&hellip即分道而遁。
飛至茶陵,奉诏招之,成不從。
飛奏:“比年多命招安,故盜力強則肆暴,力屈則就招。
苟不略加剿除,蜂起之衆,未可遽殄。
”許之。
飛入賀州境,得成諜者,縛之帳下。
飛出帳調兵食,吏曰:“糧盡矣,奈何?”飛陽曰:“姑反茶陵。
”已而顧諜,若失意狀,頓足而入,陰令逸之。
諜歸告成,成大喜,期翌日來追。
飛命士蓐食,潛趨繞嶺,未明已至太平場,破其砦。
成據險拒飛,飛揮兵掩擊,賊大潰。
成走據北藏嶺,上梧關,遣将迎戰。
飛不陣而鼓,士争奮,奪二隘據之&hellip&hellip登嶺,破其衆。
成奔連州,張憲&hellip&hellip與飛會連州,進兵追成。
成走宣撫司降&hellip&hellip嶺表平。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劉忠 時劉忠有衆數萬,據白面山,營栅相望。
世忠始至,欲急擊,宣撫使孟庾不可。
世忠&hellip&hellip遂與賊對壘&hellip&hellip世忠先得賊軍号&hellip&hellip夜伏精兵二千于白面山,與諸将拔營而進。
賊兵方迎戰,所遣兵已馳入中軍,奪望樓,植旗蓋,傳呼如雷,賊回顧驚潰。
麾将士夾擊,大破之,斬忠首,湖南遂平。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劉忠據白面山,憑險築壘。
世忠讨之,距賊營三十裡而陣。
元獨跨馬涉水薄賊砦,四顧周覽。
賊因山設望樓,從高瞰下,以兵守之,屯壯銳于四山,視其指呼而出戰。
元既得其形勢,歸告世忠曰:“易與爾。
若奪據其望樓,則技窮矣。
”世忠然之,遣元率兵五百,長戟居中,翼以弓矢,自下趨高,賊衆莫支。
乃據望樓立赤幟,四面并進,賊遂平。
(《宋史》卷三六九《解元傳》) 範汝為 建安範汝為反,辛企宗等讨捕未克,賊勢愈熾。
以世忠為福建江西荊湖宣撫副使,世忠曰:“建居閩嶺上流,賊沿流而下,七郡皆血肉矣。
”亟領步卒三萬,水陸并進,次劍潭。
賊焚橋,世忠策馬先渡,師遂濟。
賊盡塞要路,拒王師。
世忠命諸軍偃旗仆鼓,徑抵鳳凰山,俯瞰城邑,設雲梯、火樓,連日夜并攻,賊震怖叵測。
五日城破,汝為竄身自焚。
斬其弟嶽吉以徇,擒其謀主&hellip&hellip及裨将&hellip&hellip等五百餘人。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楊麼 湖寇楊幺,亦與僞齊通,欲順流而下&hellip&hellip帝命飛為之備。
紹興四年,除兼荊南鄂嶽州制置使&hellip&hellip命招捕楊幺&hellip&hellip幺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辄碎。
飛伐君山木為巨筏,塞諸港。
又以腐木乳草浮上流,而下擇水淺處,遣善罵者挑之,且行且罵。
賊怒來追,則草木壅積,舟輪礙不行。
飛亟遣兵擊之,賊奔港中,為筏所拒。
官軍乘筏,張牛革以蔽矢石,舉巨木撞其舟盡壞。
幺投水,牛臯擒斬之。
飛入賊壘,餘酋驚曰:“何神也!”俱降。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江湖南北閩,既已鹹定,張浚與諸将始請進兵,為規複中原之計。
張浚至江上,會諸大帥,獨稱飛與韓世忠可倚大事。
命飛屯襄陽,以窺中原。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飛奏襄陽等六郡,為恢複中原基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與帝論恢複之略,因疏金人立劉豫,蓋以中國攻中國,粘罕休息觀釁耳。
願假臣日月,提兵向洛,據潼關,号召五路叛将。
彼将棄汴而走,京畿可以盡複。
然後經略兩河,則豫成擒,金人可滅。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五《嶽飛傳》) 時金熙宗新立,權臣觊觎大位,未遑南牧。
在宋則秦桧執政,素主議和,不允張浚等恢複之請,兵争稍息。
太宗以武元(太祖)之弟升居儲位,繼登大寶。
然一時将相如粘罕、兀術、兀室皆開國大功臣,桀黠難制。
太宗居位,拱默而已。
太宗病時,大兵相距江上,既崩,不敢發喪。
至軍回,于次年春,方告諸路。
方武元之立太宗也,元約互傳于子孫。
太宗既立,即舍己之子宋王宋磐(本名蒲盧虎),而以武元之長孫梁王亶為谙版孛極烈(官之尊貴者),仍領都元帥之職。
太宗既崩,宋王宗磐與武元之子涼王碖,及左副元帥粘罕皆争立。
而亶為嫡,遂立之。
蓋粘罕為窩裡嗢(宗輔)所代,已失兵柄,故不得立。
時窩裡嗢、撻辣諸帥自江上回,至燕山,悉赴太宗之喪&hellip&hellip亶即皇帝位(熙宗)。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粘罕有争立之心。
金熙宗即位,即削其兵權,代以宗輔。
初,金主&hellip&hellip召尼瑪哈(粘罕)為相,以鄂爾多(宗輔)代守雲中&hellip&hellip遂失兵柄。
富勒呼(即宗磐,亦作蒲盧虎)欲挫尼瑪哈,因其所善高慶裔以贓敗,下獄。
尼瑪哈乞免官為庶人,以贖其罪。
金主不許。
慶裔臨刑,尼瑪哈哭與之别,慶裔曰:“公早聽我言,豈有今日。
”蓋慶裔嘗教之反,凡尼瑪哈之黨,連坐者甚衆。
尼瑪哈恚悶絕食,縱飲而死。
(《續通鑒綱目》卷一三) 未幾,宗輔卒,老成唯餘兀術與撻懶二人。
撻懶行輩最尊,獨得柄用,與左相宗雋(本名訛魯觀)、太師領三省事宗磐,各懷異志。
會劉豫之廢,宋遣王倫使金,求河南故地。
撻懶欲結宋為外援而許之。
乃廢劉豫。
撻懶以左副元帥守汴京,于是倫适至。
撻懶,太祖從父兄弟,于熙宗為祖行。
太宗長子宗磐,以太師領三省事,位在宗幹(太宗子,本名斡本)上。
宗翰(粘罕)薨已久,宗翰不能與宗磐獨抗。
明年,天眷元年,撻懶與東京留守宗雋俱入朝,熙宗以宗雋為左丞相。
宗雋,太祖子也。
撻懶、宗磐、宗雋三人皆跋扈嗜利,陰有異圖。
遂合議,以齊地與宋。
自宗幹以下争之,不能得。
(《金史》卷七九《王倫傳》) 豫為帝數年,無尺寸功,遂降豫為蜀王。
撻懶與右副元帥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倫求河南、陝西地于撻懶。
明年,撻懶朝京師,倡議以廢齊舊地與宋。
熙宗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來朝,與撻懶合力,宗幹等争之,不能得。
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
”宗憲(本名阿懶)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
若複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
勿與便&hellip&hellip”是時,太宗長子宗磐為宰相,位在宗幹上,撻懶、宗雋附之,竟執議以河南、陝西地與宋。
張通古為诏谕江南使。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天眷二年(宋高宗紹興九年)&hellip&hellip宋王倫來使,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
金主下诏于河南,以陝西、河南故地,歸于南宋。
略曰:“頃立劉豫以守南夏,累年于茲&hellip&hellip倘能偃兵息民,我國家豈貪尺寸之地&hellip&hellip所以去冬特廢劉豫,今自河之南,複以賜宋氏。
”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宋不煩兵力,而得河南、陝西失地。
會撻懶謀反被誅,兀術執政,竟反前議。
宋使王倫被囚于金,南北戰端再啟。
以倫為東京留守,兼開封尹。
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兀術,交割地界。
兀術還燕&hellip&hellip初,兀術還,密言于金主曰:“河南地,本撻懶、宗磐主謀,割之與宋,二人必陰結彼國。
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
”&hellip&hellip遂命中山府拘倫。
(《宋史》卷三七一《王倫傳》) 天眷二年秋,郎君吳矢反。
既而擒獲,下大理獄,事連宋國王宗磐,兖國王宗雋,虞國王宗英,滕國王宗偉,前左副點檢渾睹。
時主與右相陳王兀室,謀誅諸父,因朝旦伏兵于内。
宗磐入見,擒送大理獄,悉夷其族&hellip&hellip除兀術都元帥。
兀術既平宗磐之難,馳至燕山,以圖撻懶。
下祁州府獄,伏誅。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宗磐跋扈尤甚,宗雋亦為丞相,撻懶持兵柄,謀反有狀。
宗磐、宗雋皆伏誅,诏以撻懶屬尊,有大功,因釋不問,出為行台尚書左丞相,手诏慰遣。
撻懶至燕京,愈驕肆不法,複與翼王鹘懶謀反。
而朝議漸知其初與宋交通,而倡議割河南、陝西之地,宗弼請複取河南、陝西。
會有上變告撻懶者,熙宗乃下诏誅之。
撻懶自燕京南走,追而殺之于祁州。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宗弼自軍中入朝,進拜都元帥。
宗弼察撻懶與宋人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奏請誅撻懶,複舊疆。
是時宗磐已誅,撻懶在行台,複與鹘懶謀反。
會置行台于燕京,诏宗弼為太子,領行台尚書省,都元帥如故,往燕京誅撻懶&hellip&hellip追至祁州殺之。
诏諸州郡軍旅之事,決于帥府;民訟錢谷,行台尚書省治之。
宗弼兼總其事,遂議南伐。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兀術既得政,乃舉兵南下,時宋高宗紹興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年)也。
天眷三年&hellip&hellip撻懶誅,兀術始得政。
以歸地非其本計,決欲渝盟。
乃舉國中之兵,集于祁州元帥府大閱。
遂分四道南征:命聶黎孛堇出山東,撤離曷侵陝右,李成侵河南,兀術自将精兵十餘萬,與孔彥舟、郦瓊、趙榮抵汴。
至是,攻宋東京。
孟庾率官吏迎拜,兀術入城&hellip&hellip诏谕州縣,以撻懶擅割河南,且言宋朝不肯徇其所欲。
诏詞略曰:“非予一人有食言。
恩威弛張之間,蓋不得已。
”遂命使持诏,遍詣諸郡,又分兵随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宗弼由黎陽趨汴,右監軍撤離喝出河中,趨陝西。
宋嶽飛、韓世忠分據河南州郡要害。
複出兵涉河,東駐岚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
宗弼遣孔彥舟下汴鄭兩州,王伯龍取陳州,李成取洛陽,自率衆取亳州,及順昌府嵩、汝等州,相次皆下。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北師遊騎,先至順昌城下。
既而葛王褒及龍虎大王軍并至城下,凡三萬餘人,為宋劉锜所敗&hellip&hellip兀術至&hellip&hellip見其城陋,謂諸将曰:“此可以靴尖趯倒耳。
”即下令&hellip&hellip平旦并力攻城&hellip&hellip大敗&hellip&hellip而去&hellip&hellip至陳州,數諸将之罪,自将軍韓常以下皆鞭之。
于是複以葛王褒守歸德府,韓常守許州,兀術自擁其衆還汴京。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大軍在颍昌,諸将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
兀術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
欲誘緻其師,并力一戰&hellip&hellip兀術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hellip&hellip官軍奮擊,遂大敗之&hellip&hellip兀術遁還汴京。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其入陝金兵,初戰尚利,後示挫敗。
紹興十年,金人敗盟,诏璘節制陝西諸路軍馬。
撤離喝渡河,入長安,趨鳳翔。
陝右諸軍,隔在敵後,遠近震恐&hellip&hellip璘以書遺金将約戰,金鹘眼郎君以三千騎沖璘軍。
璘使李師顔以骁騎擊走之,鹘眼入扶風,複攻拔之&hellip&hellip撤離喝怒甚,自戰百通坊,列陣二十裡。
璘遣姚仲力戰破之&hellip&hellip十一年,與金統軍胡盞戰剡家灣,敗之,複秦州及陝右諸郡。
(《宋史》卷三六六《吳璘傳》) 撤離曷自河中渡河,疾馳二百五十裡,趨永興軍,宋權知軍事郝遠即開門納之。
長安既克,陝西州縣,所至迎降。
既而撤離曷至鳳翔西城外下寨,為李師顔姚仲所敗。
又悉兵攻泾州,宋田晟因其壁壘未定擊之,金師敗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兩路金兵均不利,乃謀再舉。
皇統元年(宋高宗紹興十一年)春,兀術自順昌失利,遂保汴京,留屯宋亳州,出入許鄭之間,簽兩河軍與番部凡十餘萬,以謀再舉。
至是,果南侵,克壽春府、滁州、亳州、廬州、和州。
至柘臯(安徽巢縣西北),與劉锜相遇,隔河相拒。
锜會張俊、楊沂中軍迎敵,兀術敗退,屯于紫金山。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紹興十一年,兀術複簽兩河兵,謀再舉。
帝亦測知敵情,必不一挫遂已,乃诏大合兵于淮西以待之。
金人攻廬、和二州,锜自太平渡江&hellip&hellip與張俊、楊沂中會,而敵已大入。
锜據東關之險,以遏其沖,引兵出清溪,兩戰皆勝。
行至柘臯,與金人夾石梁河而陣。
(《宋史》卷三六六《劉锜傳》) 兀術&hellip&hellip至柘臯。
其地坦平,金人自以為騎兵之利也,隔河相拒。
會夜大雨,锜遣人會合張俊及沂中之軍&hellip&hellip锜&hellip&hellip率先迎敵,沂中軍繼至。
兀術鐵騎十餘萬,分為兩隅,夾道而陣。
王德與田師中揮兵先薄其右隅,金陣動,乃以拐子馬兩翼而進。
沂中令萬兵各持斧如堵而前,锜與諸軍合擊之。
金兵&hellip&hellip即退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金師第四次南侵,勝利雖屬于宋,然順昌、郾城之役,乃兀術輕敵緻敗。
至于陝西,亦不過成相持之局。
2.宋金之媾和 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言:“金人為患,今已五年。
陛下以萬乘之尊,而怅然未知稅駕之所者,由将帥無人,而禦之未得其術也。
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王之徒,身為大将,論其官,則兼兩鎮之重,視執政之班,有韓琦、文彥博所不敢當者;論其家,則金帛充盈,錦衣肉食,輿台厮養,皆以功賞補官。
至一軍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
平時飛揚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驅虜,甚于夷狄,陛下不得而問,正以防秋之時,責其死力耳。
張俊明州,僅能少抗,奈何敵未退數裡間,而引兵先遁?是殺明州一城生靈,而陛下再有館頭之行者,張俊使之也。
陛下&hellip&hellip以&hellip&hellip杜充守建康,韓世忠守京口,劉光世守九江,而以王隸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
而世忠八九月間,已掃鎮江所儲之資,盡裝海舶,焚其城郭,為逃遁之計。
洎杜充力戰于前,世忠、王卒不為用;光世亦晏然坐視,不出一兵,方與韓朝夕飲宴,賊至數十裡間而不知。
則朝廷失建康,虜犯兩浙,乘輿震驚者,韓世忠、王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宮流離者,劉光世使之也。
嗚呼,諸将以負國家罪惡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溫,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
世忠逗遛秀州,放軍四掠,至執縛縣宰,以取錢糧。
雖陛下親禦宸翰,召之三四而不來,元夕取民間子女,張镫高會&hellip&hellip自信入閩,所過要索千計,公然移文曰:&lsquo無使枉害生靈。
&rsquo其意果安在哉?臣觀今日諸将,用古法皆當誅。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hellip&hellip今之賞功,全陣轉授,未聞有以不用命被戮者&hellip&hellip自長行以上,皆以真官賞之,人挾券曆請厚俸。
至于以官名隊&hellip&hellip煮海榷酤之入,遇軍之所至,則奄而有之。
阛阓什一之利,半為軍人所取。
至于衣糧,則日仰于大農。
器械則必取之武庫,賞設則盡出于縣官&hellip&hellip總兵者,以兵為家,若不複肯舍者。
曹操曰:&lsquo欲孤釋兵,則不可也。
&rsquo無乃類此乎?&hellip&hellip諸軍近者四五年,遠者八九年,未嘗落死損逃亡之數,豈皆不死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葉适&hellip&hellip又論四屯駐大兵曰:“&hellip&hellip諸将自誇雄豪。
劉光世、張俊、吳玠兄弟、韓世忠、嶽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内&hellip&hellip廩饩惟其所賦,功勳惟其所奏。
将版之祿,多于兵卒之數。
朝廷以轉運使主饋饷,随意誅剝,無複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按建炎中興之後,兵弱敵強,動辄敗北。
以緻王業偏安者,将驕卒惰,軍政不肅所緻&hellip&hellip張、韓、劉、嶽之徒&hellip&hellip究其勳庸,亦多是削平内寇,撫定東南耳。
一遇女真,非敗則遁,縱有小勝,不能補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嘗論諸大将擁重兵,寖成外重之勢。
且陳所以待将帥者三事,後十年,卒如其策。
(《宋史》卷四四五《汪藻傳》) 郦瓊&hellip&hellip康王以為楚州安撫使,淮南東路兵馬钤轄&hellip&hellip未幾,率所領步騎十餘萬附于齊&hellip&hellip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
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
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麾三軍,意氣自若&hellip&hellip親冒鋒镝,進不避難,将士視之,孰敢愛死乎?&hellip&hellip江南諸帥,才能不及中人,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裡外,謂之持重。
或督召軍旅,易置将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谕之,謂之調發。
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
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将士。
縱或親臨,亦必先遁。
而又國政不綱,才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
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 (《金史》卷七九《郦瓊傳》) 主和最力者秦桧,而為桧主持者則宋高宗。
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hellip&hellip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後,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
故秦桧未登用之先,有識者固早已計及于和&hellip&hellip紹興五年,将遣使至金通問二帝。
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理。
張浚謂“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于和,未可遽絕”。
是浚未嘗不有意于和也。
陳與義雲:“和議成,豈不賢于用兵。
不成,則用兵必不免。
”是與義亦未嘗不有意于和也。
高宗謂趙鼎曰:“今梓宮、太後、淵聖(欽宗)皆在彼,若不與和,則無可還之理。
”此正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于此者&hellip&hellip自胡铨一疏,以屈己求和為大辱,其議論既恺切動人,其文字又憤激作氣,天下之談義理者,遂群相附和,萬口一詞,牢不可破矣&hellip&hellip故知身在局外者易為空言,身在局中者難措實事。
秦桧謂“諸君争取大名以去,如桧但欲了國家事耳”。
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廢言也。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二六《和議》) 和議成,特所訂條件,無不屈辱,其大要如下: (1)宋稱臣奉表于金,金冊宋主為皇帝。
(2)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
(3)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緻賀。
(4)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
(5)割唐、鄧二州,及商秦之半以畀金。
至高宗奉表之詞曰: 臣構言:“今來畫疆,以淮水中流為界。
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
自鄧州西四十裡,并南四十裡為界屬鄧。
四十裡外并西南,盡屬光化軍,為敝邑沿邊州城。
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
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
今臣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诏,庶使敝邑永為憑焉。
”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七二) 金亦遣使冊高宗為帝。
皇統二年(宋高宗紹興十二年)三月&hellip&hellip遣左宣徽使劉筈,以衮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
(《金史》卷四《熙宗紀》) 和議既成,秦桧于同時收回諸将兵柄。
桧再主和議,患諸将難制,同獻計于桧,請皆除樞府,罷其兵權。
桧喜,乃密奏以柘臯之捷,召三大将赴行在,論功行賞&hellip&hellip帝命&hellip&hellip分草三制,世忠、俊樞密使,飛副使,并宣押赴樞府治事。
張俊與桧意合,且覺朝廷欲罷兵權,即首納所統兵。
(《宋史》卷三八○《範同傳》) 秦桧之既主和,懼諸将不從命,于是诏三大将入觐&hellip&hellip于是三樞密拜矣,三人累表辭謝。
桧與上約,答诏視常時,率遲留一二日,凡諸禮例恩賜,各自倍多。
桧别下诏,三大屯皆改隸禦前矣。
始,諸将苦鬥積職&hellip&hellip然皆起卒伍,父事大将,常不得舉首,或溷其家室。
嶽師律尤嚴,将校有犯,大則誅殺,小亦鞭撻&hellip&hellip命既下,諸校新免所隸,可自結和,人人便寬善,共命報應。
已略定,三人擾擾未暇問也。
稍從容見桧,始以置銜漏挂兵權為請。
桧笑曰:“諸君知宣撫制置使乎?此邊官爾,諸公今為樞廷官,顧不役屬耶?”三人者怅怅而退,始悟失兵柄焉。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三) 當時諸大将極力主戰,力攻和議之非,形類久據兵柄,愈中君相之忌。
桧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
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辎重,疾走渡河,豪傑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
桧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hellip&hellip時和議既決,桧患飛異己,乃密奏召三大将論功行賞。
韓世忠、張俊已至,飛獨後。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金人廢劉豫,中原震動。
世忠謂機不可失,請全師北讨,招納歸附為恢複計。
會秦桧主和議,命世忠徙屯鎮江。
世忠言金人詭詐,恐以計緩我師,乞留此軍蔽遮江淮。
又力陳和議之非,願效死節,率先迎敵,若不勝,從之未晚。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諸将複不能和衷共濟,自成嫌隙,尤予主和者以可乘之機。
初,飛在諸将中,年最少,以列校起拔,累立顯功。
世忠、俊不能平。
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教飛勿苦降意。
金人攻淮西&hellip&hellip飛&hellip&hellip解廬州圍&hellip&hellip俊反忌之&hellip&hellip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饷為辭。
至視世忠軍,俊知世忠忤桧,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義不肯,俊大不悅。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斯際四大屯兵,在江淮之間,張、韓、嶽實為主要之人,而不相能如此。
飛在諸将中,尤堅意主戰,故桧必欲殺之。
桧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桧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桧大異,必欲殺之。
(《宋史》卷四七三《秦桧傳》) 葉适&hellip&hellip論四屯駐大兵曰:“&hellip&hellip秦桧慮不及遠,急于求和,以屈辱為安者,蓋憂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贅,則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
故約諸軍支遣之數,分天下之财,特命朝臣以總領之,以為喉舌出納之要。
諸将之兵盡隸禦前,将帥雖出于軍中,而易置皆由于人主,以示臂指相使之勢。
向之大将,或殺或廢,惕息俟命,而後江左得以少安。
”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桧之甘心屈辱,不過假借和議,以固權位,與金約無故不得易宰相,此所以遭百世之唾罵。
葉适所言,未必确論也。
3.南宋初年之兵費 宋為籌兵費,加重人民擔負,江南一隅,歲計七千萬缗,人民困苦可知。
其稅收可記者如下: 甲 川陝 茶引 建炎元年四月,成都路運判趙開言:“榷茶買馬五害&hellip&hellip”朝廷遂擢開同主管川陝茶馬。
二年十一月,開至成都,大更茶法,仿蔡京都茶場法,印給茶引,使商人即園戶市茶。
百斤為一大引,除其十勿算,置合同場以譏其出入,重私商之禁,為茶市以通交易。
每斤引錢,春七十,夏五十,市利頭子在外。
所過征一錢五分,引與茶随,違者抵罪。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
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于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随。
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并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
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并依舊。
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
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幹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比及建炎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缗。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榷酤 高宗建炎三年,張浚用趙開總領四川财賦,開言蜀民已困,惟榷酤尚有赢餘。
遂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帑賣供給酒,即舊撲賣坊場所。
置隔釀,設官主之,民以米赴官自釀,每斛輸錢三十,頭子錢二十二。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錢引 于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
官買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
凡民錢當入官者,并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
民私用引為市,于一千并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
法既流通,民以為便。
初,錢引兩科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鹽引 又變鹽法。
其法&hellip&hellip置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
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産稅及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
所過每斤征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
若以錢引折納,别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川陝稅收額,幾占江南之半。
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
費用不赀,盡取辦于開。
開悉知慮于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赢資若有餘。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乙 江淮 經制錢 宣和末,陳亨伯以發運兼經制使,因以為名。
建炎二年,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以期至。
戶部尚書呂頤浩,翰林學士葉夢得等言,亨伯以東南用兵,嘗設經制司,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稅錢、頭子、賣契等錢&hellip&hellip于是以添酒錢,添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稅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兩浙江東西、荊湖南北、福建、二廣收充經制錢,以憲臣領之,通判斂之,季終輸送。
紹興五年,參政孟庾提領措置财用,請以總制司為名。
又因經制之額,增析而為總制錢,而總制錢自此始矣&hellip&hellip諸路州縣出納系省錢,所收頭子錢,貫收錢二十三文&hellip&hellip一十文&hellip&hellip上供,餘一十三文,充本路郡縣并漕司用&hellip&hellip諸路州縣雜稅,出納錢貫,收頭子錢&hellip&hellip增作二十三文&hellip&hellip漕司及州舊,合得一十三文,省餘盡入經制&hellip&hellip常平錢物舊法,貫收頭子錢五文&hellip&hellip增作二十三文。
足除五文,依舊法支用。
餘增到錢與經制司。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月樁錢 所謂月樁錢者,始于紹興之二年。
時韓世忠駐軍建康,宰相呂頤浩、朱勝非議今江東漕臣,月樁發大軍錢十萬缗,以朝廷上供經制及漕司移用等錢供億。
當時漕司不量州軍之力,一例均科&hellip&hellip于是郡縣橫斂,铢積絲累,江東西之害尤甚。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闆帳錢 所謂闆帳錢者&hellip&hellip如輸米則增收耗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赇而課其人,索盜贓則不償失主,檢财産則不及卑幼,亡僧絕戶,不俟核實而入官,逃産廢田,不與消除而抑納。
他如此類,不可遍舉。
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闆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橫取于民,不可得已。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按和議成後,高宗雖漸免諸苛斂,據《宋史&bull高宗紀》所載者,如紹興十二年二月,蠲廣南東西路駱科殘擾州縣今年租。
七月,蠲廣南湖北沿邊州軍免行錢。
十三年二月,蠲雷化等十州免行錢。
閏月,蠲諸路無名月樁錢。
七月,蠲浙西貧民逋負丁鹽錢。
九月,蠲淮南逋欠坊場錢及上供帛。
十四年三月,蠲江浙京湖積欠上供錢米,蠲汀漳泉建四州經賊殘蹂民戶賦役一年。
十五年七月,蠲廬光二州上供錢米一年,免汀漳二州秋稅,及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絹、鄂州舊額絹,各一年;蠲四川轉運司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缗。
八月,蠲京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場務稅錢二年。
十月,蠲安豐軍上供錢米二年。
十六年四月,禁州縣預借民稅及和買錢。
十一月,罷州縣新創稅場。
十七年七月,減放四川重斂。
九月,減四川科率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缗,蠲江南東西道諸州月樁錢,減江浙諸州折帛錢。
然人民負擔,仍較前代為重。
而南方開發,卻為從古未有之盛,此可注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