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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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器,充斥中原。
古之雅樂,幾至絕迹。
隋初時,西域之樂正興,風靡上下,文帝雖欲革之而不能也。
開皇二年,齊黃門侍郎顔之推上言:“禮崩樂壞,其來自久;今太常雅樂,并用胡聲。
請馮梁國舊事,考尋古典。
”高祖不從&hellip&hellip俄而柱國沛公鄭譯奏上,請更修正。
于是诏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國子博士何妥等,議正樂。
然淪謬既久,音律多乖,積年議不定&hellip&hellip周武帝時,有龜茲人曰蘇祇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hellip&hellip譯遂因其所撚琵琶弦柱,相飲為均,推演其聲,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應十二律。
律有七音,音立一調,故成七調十二律,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盡皆和合&hellip&hellip故林鐘一宮,七聲二聲并戾。
其十一宮,七十七音例,皆乖越,莫有通者&hellip&hellip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高祖張樂試之&hellip&hellip妥因陳用黃鐘一宮,不假餘律。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開皇九年平陳,獲宋齊舊樂。
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陳太樂令蔡子元、于普明等複居其職。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牛弘遂因鄭譯之舊,又請依古五聲六律,旋相為宮。
雅樂每宮但一調,唯迎氣奏五調,謂之五音。
缦樂用七調。
祭祀施用,各依聲律尊卑為次。
高祖猶憶妥言,注弘奏下,不許作旋宮之樂,但作黃鐘一宮而已。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以上為隋代國樂之大概。
此外有胡樂。
龜茲者,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
呂氏亡,其樂分散。
後魏平中原複獲之,其聲後多變易。
至隋,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開皇中,其器大盛于闾闬。
時有曹妙達、王長通、李士衡、郭金樂、安進貴等,皆妙絕弦管,新聲奇變,朝改暮易,持其音技,估炫公王之間,舉時争相慕尚。
高祖病之,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變,所奏無複正聲,此不祥之大也&hellip&hellip存亡善惡,莫不系之&hellip&hellip宜奏正聲。
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
”帝雖有此敕,而竟不能救焉。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又有伎樂。
開皇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
又雜有疏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俀國等伎&hellip&hellip大業中,炀帝乃定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疏勒、安國、高麗、禮畢,以為九部,樂器工依創造。
既成,大備于茲矣。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複有散樂。
始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侏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
周時,鄭譯有寵于宣帝,奏征齊散樂人,并會京師&hellip&hellip開皇初,并放遣之。
及大業二年,突厥染幹來朝。
炀帝欲誇之,總追四方散樂,大集東都&hellip&hellip千變萬化,曠古莫俦,染幹大駭之。
自是皆于太常教習。
每歲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
于端門外,建國門内,綿亘八裡,列為戲場&hellip&hellip三年,駕幸榆林,突厥啟民朝于行宮,帝又設以示之。
六年,諸夷大獻方物,突厥啟民以下,皆國主親來朝賀。
乃于天津街盛陳百戲,自海内凡有奇伎,無不總萃&hellip&hellip關西以安德王雄總之,東都以齊王暕總之&hellip&hellip彈弦擫管以上,一萬八千人。
大列炬火,光燭天地,百戲之盛,振古無比。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又樂工之衆,過于前代,樂戶之名,始于是時。
炀帝矜奢,頗玩淫曲。
禦史大夫裴蘊,揣知帝情,奏括周齊梁陳樂工子弟,及人間善聲調者,凡三百餘人,并付太樂。
(《隋書》卷一三《音樂志序》) 自漢至梁、陳樂工,其大數不相逾越。
及周并齊,隋并陳,各得其樂工,多為編戶(樂戶所自始)。
至六年(大業),帝乃大括魏、齊、周、陳樂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關中為坊置之。
其數益多前代。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8.服制 太常少卿裴正奏曰:“&hellip&hellip後魏已來,制度鹹阙。
天興之歲,草創繕修,所造車服,多參胡制&hellip&hellip周氏因襲,将為故事。
大象承統,鹹取用之,輿辇衣冠,甚多迂怪&hellip&hellip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盡令除廢。
然衣冠禮器,尚且兼行&hellip&hellip今請冠及冕,色并用玄。
唯應著帻者,任依漢晉。
”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文帝可其議。
于是采用東齊之法,規定服制。
據《隋書&bull禮儀志》所載,“乘輿”有兖、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帻、白紗帽、白帢之制。
(宋齊之間,天子宴私,著白高帽,士庶以烏,其制不定。
)服有五,若兖服、祭服之類。
“百官”有祭服、朝服(亦名具服)、公服(亦名從省服)、绛褠衣公服。
(褠衣即單衣之不垂胡者也。
袖狹,形直如褠内。
)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去劍佩绶。
“武人”服武弁、绛朝服、平巾帻、紫衫、大口袴。
隋文帝始服黃。
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著黃袍。
高祖朝服亦如之,唯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
凡南北朝以來,所謂胡服,如幞頭、具帶、靴,及紫、绯、綠之衣,自此皆定為章服矣。
炀帝時師旅務殷,車駕多行幸。
百官行從,唯服袴褶,而軍旅間不便。
至六年(大業)後,诏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
貴賤異等,雜用五色,五品已上通著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綠,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笏&hellip&hellip晉宋以來,謂之手闆。
今還謂之笏,以法古名&hellip&hellip五品已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兼用竹木。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複下曰“”,單下曰“履”。
夏葛冬皮&hellip&hellip以木重底。
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烏,履同烏色。
諸非侍臣皆脫而升殿。
凡,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則諸服皆用。
唯褶服以靴。
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服。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二 隋之開邊 1.對外之用兵 甲 突厥 突厥興起,至佗缽可汗,尤稱強盛。
隋初時,佗缽卒,本部發生内亂,分裂為四,勢力為之一挫。
其分立情況如下。
及佗缽卒,國中将立大邏便,以其母賤,衆不服。
庵羅(佗缽子)母貴,突厥素重之。
攝圖最後至,謂國中曰:“若立庵羅者,我當率兄弟以事之;如立大邏便,我必守境,利刃長矛以相待矣。
”攝圖長而且雄,國人皆憚,莫敢拒者,竟立庵羅為嗣。
大邏便不得立,心不服庵羅,每遣人罵辱之,庵羅不能制,因以國讓攝圖。
國中相與議曰:“四可汗之子,攝圖最賢。
”因迎立之,号伊利俱盧設莫何始波羅可汗,一号沙缽略,治都斤山。
庵羅降居獨洛水,稱第二可汗。
大邏便乃請沙缽略曰:“我與爾俱可汗子,各承父後,爾今極尊,我獨無位何也?”沙缽略患之,以為阿波可汗,還領所部。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隋初突厥四可汗簡表 沙缽略勇而得衆,北夷皆歸附之。
及高祖受禅,待之甚薄,北夷大怒。
會營州刺史高寶甯作亂,沙缽略與之合軍,攻陷臨渝鎮。
上敕緣邊修保鄣、峻長城以備之,仍命重将出鎮幽、并。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隋文帝初欲以武力征服突厥,然勞師動衆,不免耗國。
遂采用離間之策。
晟先知攝圖、玷厥、阿波、突利等叔侄兄弟,各統強兵,俱号可汗,分居四面,内懷猜忌,外示和同,難以力征,易可離間。
因上書曰:“&hellip&hellip臣于周末,忝充外使,匈奴倚伏,實所其知。
玷厥之于攝圖,兵強而位下,外名相屬,内隙已彰,鼓動其情,必将自戰。
又處羅侯者,攝圖之弟,奸多而勢弱,曲取于衆心,國人愛之。
因為攝圖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迹示彌縫,實懷疑懼。
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間,頗畏攝圖,受其牽率,唯強是與,未有定心。
今宜遠交而近攻,離強而合弱,通使玷厥,說合阿波,則攝圖回兵,自防右地。
又引處羅遣連奚霫,則攝圖分衆,還備左方。
首尾猜嫌,腹心離阻,十數年後,承釁讨之,必可一舉而空其國矣。
”上省表大悅&hellip&hellip皆納用焉&hellip&hellip反間既行,果相猜貳。
(《隋書》卷五一《長孫晟傳》) 策略既行,然後對于一部為邊患者,大舉用兵以懲之。
沙缽略妻,宇文氏之女,曰千金公主,自傷宗祀絕滅,每懷覆隋之志,日夜言之于沙缽略。
由是悉衆為寇&hellip&hellip自木硖、石門兩道來寇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鹹盡。
天子(文帝)震怒,下诏曰:“往者魏道衰敝,禍難相尋,周濟齊衡,分割諸夏。
突厥之虜,俱通二國。
周人東慮,恐齊好之深。
齊氏西虞,懼周交之厚。
謂虜意輕重,國逐安危,非徒并有大敵之憂,思減一邊之防。
竭生民之力,供其來往;傾府庫之财,棄于沙漠。
華夏之地,實為勞擾。
猶複劫剝烽戍,殺害吏民,無歲月而不有也&hellip&hellip朕受天明命,子育萬方,愍臣庶之勞,除既往之弊,以為厚斂兆庶,多惠豺狼,未嘗感恩,資而為賊,違天地之意,非帝王之道。
節之以禮,不為虛費;省徭薄賦,國用有餘。
因入賊之物,加賜将士;息道路之民,務于耕織。
清邊制勝,成策在心;兇醜愚暗,未知深旨。
将大定之日,比戰國之時,乘昔世之驕,結今時之恨。
近者盡其巢窟,俱犯北邊。
朕分置軍旅,所在邀截&hellip&hellip且彼渠帥,其數凡五,昆季争長,父叔相猜。
外示彌縫,内乖心腹,世行暴虐,家法殘忍。
東夷諸國,盡挾私雠;西戎群長,皆有宿怨&hellip&hellip”于是以河間王弘,上柱國豆盧、窦榮定,左仆射高颎,右仆射虞慶則,并為元帥,出塞擊之。
沙缽略率阿波、貪汗二可汗等來拒戰,皆敗走遁去。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沙缽略以阿波骁悍,忌之。
因其先歸,襲擊其部,大破之&hellip&hellip阿波還無所歸,西奔達頭可汗。
達頭&hellip&hellip舊為西面可汗,既而大怒,遣阿波率兵而東,其部落歸之者将十萬騎,遂與沙缽略相攻。
又有貪汗可汗,素睦于阿波,沙缽略奪其衆而廢之,貪汗亡奔達頭。
沙缽略從弟地勤察,别統部落,與沙缽略有隙,複以衆叛歸阿波,連兵不已。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達頭可汗,舊為西面可汗。
(突厥木杆可汗時,分為東西兩部而治之,其分部酋長亦稱可汗,其主則稱大可汗。
)自分裂後,凡為沙缽略所攻敗者,均依歸達頭,成為兩大勢力,而突厥遂分為東西矣。
其勢既分,隋氏仍用離間手段以削弱之,結果,東西突厥,皆請和稱臣。
沙缽略既為達頭所困,又東畏契丹,遣使告急,請将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内。
有诏許之,诏晉王廣以兵援之&hellip&hellip沙缽略因西擊阿波,破擒之。
而阿拔國部落,乘虛掠其妻子。
官軍為擊阿拔,敗之,所獲悉與沙缽略。
沙缽略大喜,乃立約以碛為界&hellip&hellip其妻可賀敦,周千金公主,賜姓楊氏,編之屬籍,改封大義公主。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都藍為其麾下所殺,達頭自立為步迦可汗,其國大亂。
遣太平公史萬歲出朔州以擊之。
遇達頭于大斤山,虜不戰而遁&hellip&hellip尋遣其弟子俟利伐,從碛東攻啟民。
上又發兵助啟民守要路,俟利伐退走入碛&hellip&hellip仁壽元年&hellip&hellip泥利可汗及葉護俱被鐵勒所敗,步迦尋亦大亂。
奚霫五部内從步迦奔吐谷渾,啟民遂有其衆,歲遣朝貢。
大業三年四月,炀帝幸榆林,啟民及義成公主來朝行宮&hellip&hellip啟民上表曰:“&hellip&hellip乞依大國服飾法用,一同華夏&hellip&hellip”帝以為不可。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啟民&hellip&hellip疾終&hellip&hellip立其子咄吉世,是為始畢可汗。
表請尚公主,诏從其俗。
大業十一年,來朝于東都。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西突厥&hellip&hellip大邏便,為處羅侯所執。
其國立鞅素特勒之子,是為泥利可汗。
卒,子達漫立,号泥撅處羅可汗。
其母向氏,本中國人,生達漫而泥利卒,向氏又嫁其弟婆實特勒。
開皇末,婆實共向氏入朝,遇達頭亂,遂留京師,每舍之鴻胪寺。
處羅可汗居無恒處,然多在烏孫故地&hellip&hellip撫禦無道,其國多叛,與鐵勒屢相攻,大為鐵勒所敗。
時黃門侍郎裴矩在敦煌,引緻西域,聞國亂,複知處羅思其母氏,因奏之。
炀帝遣司朝谒者崔君肅赍書慰谕之&hellip&hellip适會其酋長射匮遣使來求婚。
裴矩因奏曰:“處羅不朝,恃強大耳,臣請以計弱之,分裂其國,即易制也。
射匮者,都六之子,達頭之孫,世為可汗,君臨西面。
今聞其失職,附隸于處羅,故遣使來以結援耳。
願厚禮其使,拜為大可汗,則突厥勢分,兩從我矣。
”帝曰:“公言是也。
”&hellip&hellip召其使者,言處羅不順之意,稱射匮有好心,吾将立為大可汗,令發兵誅處羅,然後當為婚也&hellip&hellip射匮聞而大喜,興兵襲處羅。
處羅大敗,棄妻子,将左右數千騎東走&hellip&hellip遁于高昌&hellip&hellip帝遣裴矩将向氏親要左右,馳至玉門關晉昌城。
矩遣向氏使詣處羅所,論朝廷弘養之義,丁甯曉谕之,遂入朝。
(《隋書》卷八四《西突厥傳》) 自齊周以來,北方崛起之諸族,至是遂為隋氏外交政策所制勝。
然所恃者,唯一離間手段,故隻能收效于一時,不能維持于久遠。
迨隋政稍衰,又複起而為邊患,其勢更強。
大業十一年&hellip&hellip車駕避暑汾陽宮。
八月,始畢率其種落入寇,圍帝于雁門。
诏諸郡發兵赴行在所,援軍方至,始畢引去。
由是朝貢遂絕&hellip&hellip隋末亂離,中國人歸之者無數,遂大強盛,勢陵中夏。
迎蕭皇後,置于定襄。
薛舉、窦建德、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徒,雖僭尊号,皆北面稱臣,受其可汗之号。
使者往來,相望于道也。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乙 吐谷渾 吐谷渾,初起在西晉之末,後臣服于魏。
及魏衰亂,始稱可汗,漸為邊害。
隋初,雖奉表稱藩,仍懷觊觎。
炀帝時,與鐵勒合擊破之,遂郡縣其地。
吐谷渾,本遼西鮮卑徒河涉歸子也。
初,涉歸有二子,庶長曰吐谷渾,少曰若洛廆。
涉歸死,若洛廆代統部落,是為慕容氏。
吐谷渾與若洛廆不協,遂西度隴,止于甘松之南,洮水之西,南極白蘭山數千裡之地,其後遂以吐谷渾為國氏焉。
當魏周之際,始稱可汗,都伏俟城&hellip&hellip其主呂誇,在周數為邊寇。
及開皇初,以兵侵弘州。
高祖以弘州地曠人梗,因而廢之。
遣上柱國元諧率步騎數萬擊之&hellip&hellip諧頻擊破之&hellip&hellip呂誇大懼,率其親兵遠遁。
其名王十三人,各率部落而降&hellip&hellip開皇十一年,呂誇卒,子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表稱藩,并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hellip&hellip十六年,以光化公主妻伏&hellip&hellip明年(十七年),其國大亂,國人殺伏,立其弟伏允為主,使使陳廢立之事,并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
上從之。
自是朝貢歲至,而常訪國家消息,上甚惡之。
炀帝即位,伏允遣其子順來朝。
時鐵勒犯塞,帝遣将軍馮孝慈出敦煌以禦之
古之雅樂,幾至絕迹。
隋初時,西域之樂正興,風靡上下,文帝雖欲革之而不能也。
開皇二年,齊黃門侍郎顔之推上言:“禮崩樂壞,其來自久;今太常雅樂,并用胡聲。
請馮梁國舊事,考尋古典。
”高祖不從&hellip&hellip俄而柱國沛公鄭譯奏上,請更修正。
于是诏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國子博士何妥等,議正樂。
然淪謬既久,音律多乖,積年議不定&hellip&hellip周武帝時,有龜茲人曰蘇祇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hellip&hellip譯遂因其所撚琵琶弦柱,相飲為均,推演其聲,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應十二律。
律有七音,音立一調,故成七調十二律,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盡皆和合&hellip&hellip故林鐘一宮,七聲二聲并戾。
其十一宮,七十七音例,皆乖越,莫有通者&hellip&hellip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高祖張樂試之&hellip&hellip妥因陳用黃鐘一宮,不假餘律。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開皇九年平陳,獲宋齊舊樂。
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陳太樂令蔡子元、于普明等複居其職。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牛弘遂因鄭譯之舊,又請依古五聲六律,旋相為宮。
雅樂每宮但一調,唯迎氣奏五調,謂之五音。
缦樂用七調。
祭祀施用,各依聲律尊卑為次。
高祖猶憶妥言,注弘奏下,不許作旋宮之樂,但作黃鐘一宮而已。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以上為隋代國樂之大概。
此外有胡樂。
龜茲者,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
呂氏亡,其樂分散。
後魏平中原複獲之,其聲後多變易。
至隋,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開皇中,其器大盛于闾闬。
時有曹妙達、王長通、李士衡、郭金樂、安進貴等,皆妙絕弦管,新聲奇變,朝改暮易,持其音技,估炫公王之間,舉時争相慕尚。
高祖病之,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變,所奏無複正聲,此不祥之大也&hellip&hellip存亡善惡,莫不系之&hellip&hellip宜奏正聲。
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
”帝雖有此敕,而竟不能救焉。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又有伎樂。
開皇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
又雜有疏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俀國等伎&hellip&hellip大業中,炀帝乃定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疏勒、安國、高麗、禮畢,以為九部,樂器工依創造。
既成,大備于茲矣。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複有散樂。
始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侏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
周時,鄭譯有寵于宣帝,奏征齊散樂人,并會京師&hellip&hellip開皇初,并放遣之。
及大業二年,突厥染幹來朝。
炀帝欲誇之,總追四方散樂,大集東都&hellip&hellip千變萬化,曠古莫俦,染幹大駭之。
自是皆于太常教習。
每歲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
于端門外,建國門内,綿亘八裡,列為戲場&hellip&hellip三年,駕幸榆林,突厥啟民朝于行宮,帝又設以示之。
六年,諸夷大獻方物,突厥啟民以下,皆國主親來朝賀。
乃于天津街盛陳百戲,自海内凡有奇伎,無不總萃&hellip&hellip關西以安德王雄總之,東都以齊王暕總之&hellip&hellip彈弦擫管以上,一萬八千人。
大列炬火,光燭天地,百戲之盛,振古無比。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又樂工之衆,過于前代,樂戶之名,始于是時。
炀帝矜奢,頗玩淫曲。
禦史大夫裴蘊,揣知帝情,奏括周齊梁陳樂工子弟,及人間善聲調者,凡三百餘人,并付太樂。
(《隋書》卷一三《音樂志序》) 自漢至梁、陳樂工,其大數不相逾越。
及周并齊,隋并陳,各得其樂工,多為編戶(樂戶所自始)。
至六年(大業),帝乃大括魏、齊、周、陳樂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關中為坊置之。
其數益多前代。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8.服制 太常少卿裴正奏曰:“&hellip&hellip後魏已來,制度鹹阙。
天興之歲,草創繕修,所造車服,多參胡制&hellip&hellip周氏因襲,将為故事。
大象承統,鹹取用之,輿辇衣冠,甚多迂怪&hellip&hellip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盡令除廢。
然衣冠禮器,尚且兼行&hellip&hellip今請冠及冕,色并用玄。
唯應著帻者,任依漢晉。
”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文帝可其議。
于是采用東齊之法,規定服制。
據《隋書&bull禮儀志》所載,“乘輿”有兖、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帻、白紗帽、白帢之制。
(宋齊之間,天子宴私,著白高帽,士庶以烏,其制不定。
)服有五,若兖服、祭服之類。
“百官”有祭服、朝服(亦名具服)、公服(亦名從省服)、绛褠衣公服。
(褠衣即單衣之不垂胡者也。
袖狹,形直如褠内。
)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去劍佩绶。
“武人”服武弁、绛朝服、平巾帻、紫衫、大口袴。
隋文帝始服黃。
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著黃袍。
高祖朝服亦如之,唯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
凡南北朝以來,所謂胡服,如幞頭、具帶、靴,及紫、绯、綠之衣,自此皆定為章服矣。
炀帝時師旅務殷,車駕多行幸。
百官行從,唯服袴褶,而軍旅間不便。
至六年(大業)後,诏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
貴賤異等,雜用五色,五品已上通著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綠,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笏&hellip&hellip晉宋以來,謂之手闆。
今還謂之笏,以法古名&hellip&hellip五品已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兼用竹木。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複下曰“”,單下曰“履”。
夏葛冬皮&hellip&hellip以木重底。
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烏,履同烏色。
諸非侍臣皆脫而升殿。
凡,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則諸服皆用。
唯褶服以靴。
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服。
(《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七》) 二 隋之開邊 1.對外之用兵 甲 突厥 突厥興起,至佗缽可汗,尤稱強盛。
隋初時,佗缽卒,本部發生内亂,分裂為四,勢力為之一挫。
其分立情況如下。
及佗缽卒,國中将立大邏便,以其母賤,衆不服。
庵羅(佗缽子)母貴,突厥素重之。
攝圖最後至,謂國中曰:“若立庵羅者,我當率兄弟以事之;如立大邏便,我必守境,利刃長矛以相待矣。
”攝圖長而且雄,國人皆憚,莫敢拒者,竟立庵羅為嗣。
大邏便不得立,心不服庵羅,每遣人罵辱之,庵羅不能制,因以國讓攝圖。
國中相與議曰:“四可汗之子,攝圖最賢。
”因迎立之,号伊利俱盧設莫何始波羅可汗,一号沙缽略,治都斤山。
庵羅降居獨洛水,稱第二可汗。
大邏便乃請沙缽略曰:“我與爾俱可汗子,各承父後,爾今極尊,我獨無位何也?”沙缽略患之,以為阿波可汗,還領所部。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隋初突厥四可汗簡表 沙缽略勇而得衆,北夷皆歸附之。
及高祖受禅,待之甚薄,北夷大怒。
會營州刺史高寶甯作亂,沙缽略與之合軍,攻陷臨渝鎮。
上敕緣邊修保鄣、峻長城以備之,仍命重将出鎮幽、并。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隋文帝初欲以武力征服突厥,然勞師動衆,不免耗國。
遂采用離間之策。
晟先知攝圖、玷厥、阿波、突利等叔侄兄弟,各統強兵,俱号可汗,分居四面,内懷猜忌,外示和同,難以力征,易可離間。
因上書曰:“&hellip&hellip臣于周末,忝充外使,匈奴倚伏,實所其知。
玷厥之于攝圖,兵強而位下,外名相屬,内隙已彰,鼓動其情,必将自戰。
又處羅侯者,攝圖之弟,奸多而勢弱,曲取于衆心,國人愛之。
因為攝圖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迹示彌縫,實懷疑懼。
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間,頗畏攝圖,受其牽率,唯強是與,未有定心。
今宜遠交而近攻,離強而合弱,通使玷厥,說合阿波,則攝圖回兵,自防右地。
又引處羅遣連奚霫,則攝圖分衆,還備左方。
首尾猜嫌,腹心離阻,十數年後,承釁讨之,必可一舉而空其國矣。
”上省表大悅&hellip&hellip皆納用焉&hellip&hellip反間既行,果相猜貳。
(《隋書》卷五一《長孫晟傳》) 策略既行,然後對于一部為邊患者,大舉用兵以懲之。
沙缽略妻,宇文氏之女,曰千金公主,自傷宗祀絕滅,每懷覆隋之志,日夜言之于沙缽略。
由是悉衆為寇&hellip&hellip自木硖、石門兩道來寇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鹹盡。
天子(文帝)震怒,下诏曰:“往者魏道衰敝,禍難相尋,周濟齊衡,分割諸夏。
突厥之虜,俱通二國。
周人東慮,恐齊好之深。
齊氏西虞,懼周交之厚。
謂虜意輕重,國逐安危,非徒并有大敵之憂,思減一邊之防。
竭生民之力,供其來往;傾府庫之财,棄于沙漠。
華夏之地,實為勞擾。
猶複劫剝烽戍,殺害吏民,無歲月而不有也&hellip&hellip朕受天明命,子育萬方,愍臣庶之勞,除既往之弊,以為厚斂兆庶,多惠豺狼,未嘗感恩,資而為賊,違天地之意,非帝王之道。
節之以禮,不為虛費;省徭薄賦,國用有餘。
因入賊之物,加賜将士;息道路之民,務于耕織。
清邊制勝,成策在心;兇醜愚暗,未知深旨。
将大定之日,比戰國之時,乘昔世之驕,結今時之恨。
近者盡其巢窟,俱犯北邊。
朕分置軍旅,所在邀截&hellip&hellip且彼渠帥,其數凡五,昆季争長,父叔相猜。
外示彌縫,内乖心腹,世行暴虐,家法殘忍。
東夷諸國,盡挾私雠;西戎群長,皆有宿怨&hellip&hellip”于是以河間王弘,上柱國豆盧、窦榮定,左仆射高颎,右仆射虞慶則,并為元帥,出塞擊之。
沙缽略率阿波、貪汗二可汗等來拒戰,皆敗走遁去。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沙缽略以阿波骁悍,忌之。
因其先歸,襲擊其部,大破之&hellip&hellip阿波還無所歸,西奔達頭可汗。
達頭&hellip&hellip舊為西面可汗,既而大怒,遣阿波率兵而東,其部落歸之者将十萬騎,遂與沙缽略相攻。
又有貪汗可汗,素睦于阿波,沙缽略奪其衆而廢之,貪汗亡奔達頭。
沙缽略從弟地勤察,别統部落,與沙缽略有隙,複以衆叛歸阿波,連兵不已。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達頭可汗,舊為西面可汗。
(突厥木杆可汗時,分為東西兩部而治之,其分部酋長亦稱可汗,其主則稱大可汗。
)自分裂後,凡為沙缽略所攻敗者,均依歸達頭,成為兩大勢力,而突厥遂分為東西矣。
其勢既分,隋氏仍用離間手段以削弱之,結果,東西突厥,皆請和稱臣。
沙缽略既為達頭所困,又東畏契丹,遣使告急,請将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内。
有诏許之,诏晉王廣以兵援之&hellip&hellip沙缽略因西擊阿波,破擒之。
而阿拔國部落,乘虛掠其妻子。
官軍為擊阿拔,敗之,所獲悉與沙缽略。
沙缽略大喜,乃立約以碛為界&hellip&hellip其妻可賀敦,周千金公主,賜姓楊氏,編之屬籍,改封大義公主。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都藍為其麾下所殺,達頭自立為步迦可汗,其國大亂。
遣太平公史萬歲出朔州以擊之。
遇達頭于大斤山,虜不戰而遁&hellip&hellip尋遣其弟子俟利伐,從碛東攻啟民。
上又發兵助啟民守要路,俟利伐退走入碛&hellip&hellip仁壽元年&hellip&hellip泥利可汗及葉護俱被鐵勒所敗,步迦尋亦大亂。
奚霫五部内從步迦奔吐谷渾,啟民遂有其衆,歲遣朝貢。
大業三年四月,炀帝幸榆林,啟民及義成公主來朝行宮&hellip&hellip啟民上表曰:“&hellip&hellip乞依大國服飾法用,一同華夏&hellip&hellip”帝以為不可。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啟民&hellip&hellip疾終&hellip&hellip立其子咄吉世,是為始畢可汗。
表請尚公主,诏從其俗。
大業十一年,來朝于東都。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西突厥&hellip&hellip大邏便,為處羅侯所執。
其國立鞅素特勒之子,是為泥利可汗。
卒,子達漫立,号泥撅處羅可汗。
其母向氏,本中國人,生達漫而泥利卒,向氏又嫁其弟婆實特勒。
開皇末,婆實共向氏入朝,遇達頭亂,遂留京師,每舍之鴻胪寺。
處羅可汗居無恒處,然多在烏孫故地&hellip&hellip撫禦無道,其國多叛,與鐵勒屢相攻,大為鐵勒所敗。
時黃門侍郎裴矩在敦煌,引緻西域,聞國亂,複知處羅思其母氏,因奏之。
炀帝遣司朝谒者崔君肅赍書慰谕之&hellip&hellip适會其酋長射匮遣使來求婚。
裴矩因奏曰:“處羅不朝,恃強大耳,臣請以計弱之,分裂其國,即易制也。
射匮者,都六之子,達頭之孫,世為可汗,君臨西面。
今聞其失職,附隸于處羅,故遣使來以結援耳。
願厚禮其使,拜為大可汗,則突厥勢分,兩從我矣。
”帝曰:“公言是也。
”&hellip&hellip召其使者,言處羅不順之意,稱射匮有好心,吾将立為大可汗,令發兵誅處羅,然後當為婚也&hellip&hellip射匮聞而大喜,興兵襲處羅。
處羅大敗,棄妻子,将左右數千騎東走&hellip&hellip遁于高昌&hellip&hellip帝遣裴矩将向氏親要左右,馳至玉門關晉昌城。
矩遣向氏使詣處羅所,論朝廷弘養之義,丁甯曉谕之,遂入朝。
(《隋書》卷八四《西突厥傳》) 自齊周以來,北方崛起之諸族,至是遂為隋氏外交政策所制勝。
然所恃者,唯一離間手段,故隻能收效于一時,不能維持于久遠。
迨隋政稍衰,又複起而為邊患,其勢更強。
大業十一年&hellip&hellip車駕避暑汾陽宮。
八月,始畢率其種落入寇,圍帝于雁門。
诏諸郡發兵赴行在所,援軍方至,始畢引去。
由是朝貢遂絕&hellip&hellip隋末亂離,中國人歸之者無數,遂大強盛,勢陵中夏。
迎蕭皇後,置于定襄。
薛舉、窦建德、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徒,雖僭尊号,皆北面稱臣,受其可汗之号。
使者往來,相望于道也。
(《隋書》卷八四《突厥傳》) 乙 吐谷渾 吐谷渾,初起在西晉之末,後臣服于魏。
及魏衰亂,始稱可汗,漸為邊害。
隋初,雖奉表稱藩,仍懷觊觎。
炀帝時,與鐵勒合擊破之,遂郡縣其地。
吐谷渾,本遼西鮮卑徒河涉歸子也。
初,涉歸有二子,庶長曰吐谷渾,少曰若洛廆。
涉歸死,若洛廆代統部落,是為慕容氏。
吐谷渾與若洛廆不協,遂西度隴,止于甘松之南,洮水之西,南極白蘭山數千裡之地,其後遂以吐谷渾為國氏焉。
當魏周之際,始稱可汗,都伏俟城&hellip&hellip其主呂誇,在周數為邊寇。
及開皇初,以兵侵弘州。
高祖以弘州地曠人梗,因而廢之。
遣上柱國元諧率步騎數萬擊之&hellip&hellip諧頻擊破之&hellip&hellip呂誇大懼,率其親兵遠遁。
其名王十三人,各率部落而降&hellip&hellip開皇十一年,呂誇卒,子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表稱藩,并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hellip&hellip十六年,以光化公主妻伏&hellip&hellip明年(十七年),其國大亂,國人殺伏,立其弟伏允為主,使使陳廢立之事,并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
上從之。
自是朝貢歲至,而常訪國家消息,上甚惡之。
炀帝即位,伏允遣其子順來朝。
時鐵勒犯塞,帝遣将軍馮孝慈出敦煌以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