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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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
(《後漢書》卷三八《百官志五》) 裡有裡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
本注曰,裡魁長一裡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
民有善惡事,以告監官。
(《後漢書》卷三八《百官志五》) 丙 泛役 三年(前192年)春,發長安六百裡内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hellip&hellip五年(前190年)正月,複發長安六百裡内男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漢書》卷二《惠帝紀》) 元狩三年(前120年)秋&hellip&hellip發谪吏,穿昆明池。
(《漢書》卷六《武帝紀》) 成帝&hellip&hellip河平元年(前28年)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
(注:師古曰&hellip&hellip以卒治河有勞,雖執役日近,皆得比繇戍六月也。
著謂著于簿籍。
)&hellip&hellip後二歲,河複決&hellip&hellip作治六月乃成&hellip&hellip治河卒非受平賈者,為著外繇六月。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建平二年(前5年)六月&hellip&hellip葬(丁太後)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複土。
(《漢書》卷一一《哀帝紀》) 4.貨币 甲 黃金 秦并天下,币為二等。
黃金以溢為名,上币。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古時不以白金為币,專用黃金,而黃金甚多。
尉缭說秦王賂諸侯豪臣,不過三十萬金,而諸侯可盡。
漢高祖以四萬斤與陳平,使為楚反間,不問其出入。
婁敬說帝都關中,田肯說帝當以親子弟封齊,即各賜五百斤。
叔孫通定朝儀,亦賜五百斤。
呂後崩,遺诏賜諸侯王各千斤。
陳平交歡周勃,用五百斤。
文帝即位,以大臣誅諸呂功,賜周勃五千斤,陳平、灌嬰各二千斤,劉章、劉揭各千斤。
吳王濞反,募能斬漢大将者,賜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
梁孝王薨,有四十萬斤。
武帝賜平陽公主千斤,賜蔔式四百斤。
衛青擊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軍受賜二十餘萬斤。
昌邑王賜故臣君卿千斤。
宣帝既立,賜霍光七千斤,廣陵王五千斤,諸王十五人各百斤,賜孔霸二百斤,賜黃霸百斤。
元帝賜段會宗、甘延壽、陳湯各百斤。
成帝賜王根五百斤。
王莽聘史氏女為後,用三萬斤;賜孝單于千斤,順單于五百斤。
莽末年,省中黃金,萬斤者為一匮,尚有六十匮。
黃門鈎盾尚方處,處各有數匮。
(以上見本紀及各本傳)可見古時黃金之多也。
後世黃金日少,金價亦日貴,蓋由中土産金之地已發掘淨盡,而自佛教入中國後,塑像塗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窮鄉僻壤,無不有佛寺,即無不用金塗,以天下計之,無慮幾千萬萬。
此最為耗金之蠹。
加以風俗侈靡,泥金寫經,貼金作榜,積少成多,日消月耗&hellip&hellip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漢多黃金》) 漢時,黃金上下通行,故文帝賜周勃至五千斤。
宣帝賜霍光至七千斤。
而武帝以公主妻栾大,至金萬斤。
衛青出塞,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
梁孝王薨,藏府餘黃金四十餘萬斤。
館陶公主近幸董偃,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
”&hellip&hellip乃白之。
王莽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禦府受直&hellip&hellip後漢光武紀言,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是民間亦未嘗無黃金也。
董卓死,塢中有金二三萬斤&hellip&hellip昭烈得益州,賜諸葛亮、法正、關羽、張飛金各五百斤&hellip&hellip尚書疏,漢魏贖罪,皆用黃金。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黃金》) 史記平準書,一黃金一斤。
(原注:《漢書食貨志》,黃金方寸而重一斤。
)臣瓒曰,秦以一镒為一金。
(原注:孟康曰,二十四兩曰镒。
)漢以一斤為一金,是漢之金,已減于秦矣。
《漢書食貨志》黃金重一斤,直錢萬。
《惠帝紀注》:師古曰,諸賜金不言黃者,一斤與萬錢。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黃金》) 笮融&hellip&hellip乃大起浮圖祠,以銅為人,黃金塗身,衣以錦采,垂銅盤九重。
(《三國吳志》卷四《劉繇傳》) 江表傳曰,晧&hellip&hellip使尚方以金作華燧、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著以相撲,朝成夕敗,辄出更作。
工匠因緣偷盜,府藏為空。
(《三國吳志》卷五《孫和何姬傳注》) 乙 白金,即銀錫也。
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
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複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hellip&hellip鑄官赤仄&hellip&hellip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
歲餘,終廢不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hellip&hellip造白金。
(《漢書》卷六《武帝紀》) 孝武始造白金三品,尋廢不行。
(原注:謝肇淛曰,漢銀八兩,直錢一千。
當時銀賤而錢貴&hellip&hellip閻氏曰,按孝武始造白金三品,乃雜鑄銀錫為之,此即漢書安息國以銀為錢之制。
竟認作銀非&hellip&hellip王莽即真,始直用銀。
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
它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
)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銀》) 丙 白鹿皮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缋,為皮币,直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薦璧,然後得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hellip&hellip造&hellip&hellip皮币。
(《漢書》卷六《武帝紀》) 時張湯用事,帝與湯造白鹿皮币,以問大司農顔異。
對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
而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上不悅。
湯奏異腹诽坐死。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丁 錢币 秦并天下&hellip&hellip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币&hellip&hellip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二年(前186年)七月&hellip&hellip行八铢錢&hellip&hellip六年,六月&hellip&hellip行五分錢。
(注:應劭曰,所謂莢錢者。
) (《漢書》卷三《高後紀》) 自孝文更造四铢錢,至是歲(元狩四年,前119年),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
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益鑄,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
有司言曰&hellip&hellip今半兩錢,法重四铢,而奸或盜,摩錢質而取鉛。
(注:臣瓒曰,許慎雲,鉛銅屑也。
)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币,煩費不省。
乃&hellip&hellip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铢錢,重如其文&hellip&hellip其明年(五年,前118)&hellip&hellip有司言,三铢錢輕,輕錢易作奸詐。
乃更請郡國鑄五铢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磨取鉛。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郡國鑄錢,民多奸鑄,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
(注:應劭曰,所謂子绀錢也。
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
)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元鼎二年,前115年)&hellip&hellip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
于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
輸入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自孝武元狩五年(前183年)官初鑄五铢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雲。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漢承秦半兩,已為莢錢,為四铢,為三铢,為五铢,為赤仄,為三官,為四出,為小錢,凡九變。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錢法之變》)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于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錢五十。
又造契刀、錯刀。
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铢錢凡四品并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铢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小錢。
徑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錢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錢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壯錢四十。
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建武十六年(40年)始行五铢錢,天下賴其便。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桓帝&hellip&hellip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hellip&hellip宜改鑄大錢。
”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學能言之士,陶上議&hellip&hellip帝竟不鑄錢。
(《後漢書》卷八七《劉陶傳》) 靈帝中平三年(186年)鑄四出文錢,錢皆四道。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初平元年(190年)二月&hellip&hellip悉椎破銅入、鐘虡及壞五铢錢,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hellip&hellip自是後,錢貨不行。
(《三國魏志》卷六《董卓傳》) 黃初二年(221年)三月&hellip&hellip初複五铢錢&hellip&hellip十月&hellip&hellip以谷貴,罷五铢錢。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罷五铢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買。
至明帝代,錢廢,谷用既久,人間巧僞漸多,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
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
今若更鑄五铢,于事為便。
帝乃更立五铢錢。
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
(《通典》卷八《食貨八》) 蜀先主劉備攻劉璋,與士衆約,若事定,府庫百姓,孤無取焉。
及拔成都,士衆皆舍幹戈,赴諸庫藏取寶物。
軍用不足,備甚憂之。
西曹掾劉巴曰:“易耳。
但當鑄錢。
一直百錢,平諸物價,令吏為官市。
”備從之。
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文曰直百,亦有勒為五铢者,大小秤兩如一焉,并徑七分,重四铢。
(《通典》卷八《食貨八注》) 嘉禾五年(236年)春,鑄大錢,一當五百&hellip&hellip赤烏元年(238年)春,鑄當千大錢。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 吳孫權&hellip&hellip赤烏元年(238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通典》卷八《食貨八注》) 5.實業 甲 農 趙過&hellip&hellip能為代田,一畝三畎,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
後稷始畎田,以二耜為耦,廣尺深尺曰畎,長終畝。
一畝三畎,一夫三百畎,而播種于三畎中&hellip&hellip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
用耦犁、二牛、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缦田畝一斛以上。
善者倍之。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裡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hellip&hellip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以故田多墾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貸志上》) 董仲舒說上(武帝)曰:“&hellip&hellip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王莽&hellip&hellip纂位&hellip&hellip下令曰:“&hellip&hellip富者質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錯。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hellip&hellip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至死。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天下墾田,多不以實&hellip&hellip建武十五年(39年)诏下州郡檢核。
(《後漢書》卷五二《劉隆傳》) 以上均關乎田制,而當時君主亦甚重農事,以增賦入。
文帝即位&hellip&hellip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
賈誼說上曰:“&hellip&hellip一夫不耕,或受之饑&hellip&hellip今背本而趨末&hellip&hellip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産何得不蹶&hellip&hellip今驅民而歸之農,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
末技遊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hellip&hellip上感誼言&hellip&hellip躬耕以勸百姓。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十二年(前168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務本。
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hellip&hellip吾诏書數下,歲勸民種樹&hellip&hellip力田,為生之本也&hellip&hellip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 (《漢書》卷四《文帝紀》) 上以為勃海太守&hellip&hellip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hellip&hellip勸民務農桑。
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
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hellip&hellip郡中皆有畜積,吏民皆富實。
(《漢書》卷八九《龔遂傳》) 元和二年(85年)二月&hellip&hellip帝耕于定陶。
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
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
”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漢代重農,有勸農之使,尤疏治水利,北方開發進步,與有關焉。
韓&hellip&hellip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
令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并北山東注洛,三百餘裡&hellip&hellip注填阏之水,溉舃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鐘。
于是關中為沃野,無兇年&hellip&hellip名曰鄭國渠。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是時鄭當時為大農,言曰:“異時關中漕粟,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
而漕水道九百餘裡,時有難處引,渭穿渠,起長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餘裡。
徑易漕度,可令三月罷。
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田,此損漕省卒,而益肥關中之地得谷。
”天子以為然,令齊人水工徐伯表,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
通以漕大便利,其後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頗得以溉田矣。
(《史記》卷二九《河渠書》) 元鼎六年(前111年)&hellip&hellip兒寬為左内史,奏請穿鑿六輔渠,以益溉鄭國傍高卬之田。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太始二年(前95年),趙中大夫白公複奏穿渠。
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陽,注渭中,袤二百裡,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河東守番系言:“&hellip&hellip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浦坂下&hellip&hellip”上以為然。
發卒數萬人,作渠田&hellip&hellip久之,河東渠田廢。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其後嚴熊言,臨晉民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故惡地&hellip&hellip于是為發卒萬人穿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顔下。
岸善崩,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以絕商顔&hellip&hellip始穿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
作之十餘歲,渠頗通,猶未得其饒。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召信臣&hellip&hellip遷南陽太守&hellip&hellip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渎,起水門提阏,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hellip&hellip信臣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
(《漢書》卷八九《召信臣傳》) 乙 商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史記》卷三○《平準書》) 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商賈以币之變,多積貨逐利。
于是公卿言,郡國頗被菑害&hellip&hellip異時算轺車,賈人缗錢,皆有差,請算如故。
諸賈人未作贳貸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注:索隐,郭璞雲,占自隐度也,謂各自隐度其财物多少,為文簿送之官也。
)率缗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缗錢四千一算。
(《史記》卷三○《平準書》) 置平準于京師&hellip&hellip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
(《史記》卷三○《平準書》) 當時賤商,多方以剝奪之。
然商人努力貿易,在經濟上,仍占重要位置。
富商大賈或蹛财役貧,轉毂百數,廢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
(《史記》卷三○《平準書》) 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千百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永安二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自頃年以來&hellip&hellip多違此業,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廟記雲,長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凡四裡為一市,緻九州之人。
在突門夾橫橋,大道市樓皆重屋,又曰旗亭。
樓在杜門大道南,又有當市樓,有令署,以察商賈貨财買賣貿易之事,三輔都尉掌之。
直市在富平津西南二十五裡,即秦文公造,物無二價,故以直市為名。
(《三輔黃圖》卷二) 時監軍禦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
(《漢書》卷六七《胡建傳》) 丙 礦 蜀卓氏之先,趙人也,用鐵冶富。
秦破趙,遷卓氏&hellip&hellip緻之臨卭,大喜。
即鐵山鼓鑄,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hellip&hellip拟于人君。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程鄭,山東遷虜也,亦冶鑄,賈椎髻之民,富埒卓氏。
俱居臨卭,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hellip&hellip家緻富數千金&hellip&hellip而曹邴氏尤甚,以鐵冶起,富至巨萬。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邯鄲郭縱,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後卒叛逆。
鄧通以鑄錢,财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丁 物産 總之楚越之地地廣人希,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果随蠃蛤,不待賈而足,地勢饒食,無饑馑之患&hellip&hellip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地小人衆,數被水旱之害&hellip&hellip三河宛陳亦然&hellip&hellip燕代田畜而事蠶&hellip&hellip故曰:“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
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
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萩,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
”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
(《史記》卷三○《平準書》) 6.一代盛衰之總述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
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驷,而将相或乘牛車&hellip&hellip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盡滿。
而府庫餘财,京師之錢,累百钜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仟伯之間成群,乘牸牝者,擯而不得會聚。
守闾閻者食梁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号,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黜媿辱焉。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
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将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hellip&hellip告讦之俗易&hellip&hellip風流笃厚,禁罔疏闊。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 自是之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瓯,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裡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hellip&hellip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hellip&hellip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hellip&hellip财賂衰耗而不贍&hellip&hellip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史記》卷三○《平準書》) 天子(武帝)既下缗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财佐縣官,于是告缗錢縱矣&hellip&hellip楊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
杜周治之,獄少反者。
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缗錢,得民财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帝王世紀曰,&hellip&hellip至于孝平&hellip&hellip民戶又息&hellip&hellip漢之極盛也。
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hellip&hellip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于孝和,民戶滋殖。
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間,兵饑之苦,民人複損。
至于&hellip&hellip靈帝,遭黃巾。
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宮廟,劫禦西遷,京師蕭條,豪傑并争,郭汜、李傕之屬,殘害又甚。
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内兇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hellip&hellip雄雌未定,割剝庶民。
(《後漢書》卷二九《郡國志一注》) 今察洛陽,浮末者,什于農夫;虛僞遊手者,什于浮末。
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類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則民安得不饑寒? (王符《潛夫論》卷三《浮侈篇》) 王侯貴戚豪富,尤多宇之民,舉驕奢以作淫侈,高負千萬,不肯償責。
小民守門,号哭啼呼,曾無怵惕慚怍哀矜之意。
(王符《潛夫論》卷五《斷訟篇》)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hellip&hellip财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後漢書》卷七九《仲長統傳昌言損益篇》) 魏武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衆之損,萬有一存。
(《通考》卷一○《戶口考一》) 青龍中,營治宮室百姓失農時。
群上疏曰:“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hellip&hellip加邊境有事&hellip&hellip宜&hellip&hellip講武勸農&hellip&hellip今舍此急而先宮室,臣懼百姓遂困。
” (《三國魏志》卷二二《陳群傳》) 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稅綿絹。
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
乃上言曰:“&hellip&hellip非觀民設教随時之意&hellip&hellip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hellip&hellip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
比及三年,民安其業&hellip&hellip”太祖從其言。
(《三國魏志》卷一二《何夔傳》) 永安二年(259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差科強羸,課其田畝,務令優均,官私得所。
使家給戶瞻,足相供養,則愛身重命,不犯科法。
”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時倉廩無儲,世俗滋侈。
核上疏曰:“今寇虜充斥,征伐未已&hellip&hellip而徒使百姓消力失時。
到秋收月,督其限入,奪其播殖之時,而責其今年之稅,如有逋懸,則籍沒财物,故家戶貧困,衣食不足。
宜暫息衆役,專心農桑。
古人稱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女不織,或受其寒&hellip&hellip軍興以來,已向百載,農人廢南畝之務,女工停機杼之業。
推此揆之,則蔬食而長饑,薄衣而履冰者,固不少矣。
” (《三國吳志》卷二○《華核傳》) 二 學術思想 (1)秘閣藏書 武帝置太史公,命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開獻書之路,置寫書之官,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閣廣内秘室之府&hellip&hellip至于孝成,秘藏之書,頗有亡散。
乃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命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技。
每一書就,向辄撰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叙而奏之。
向卒後,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業,乃徙溫室中書于天祿閣上。
歆遂總括群篇,撮其指要,著為七略。
一曰集略,二曰六藝略,三曰諸子略,四曰詩賦略,五曰兵書略,六曰術數略,七曰方技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
王莽之末,又被焚燒。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光武中興,笃好文雅。
明章繼軌,尤重經術。
四方鴻生钜儒,負表自遠而至者,不可勝算。
石室蘭台,彌以充積,又于東觀及仁壽閣集新書。
校書郎班固、傅毅等典掌焉。
并依七略而為書部,固又編之以為漢書藝文志。
董卓之亂,獻帝西遷,圖書缣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猶七十餘載。
兩京大亂,掃地皆盡。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
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
秘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
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
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但錄題及言,盛以缥囊,書用缃素。
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
惠懷之亂,京華蕩覆,渠文籍,靡有孑遺。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2.兩漢學術之盛 甲 經學 漢初承秦亂之餘,經籍散逸,而學者各本家法教授,派别遂分。
暴秦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法,行是古
(《後漢書》卷三八《百官志五》) 裡有裡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
本注曰,裡魁長一裡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
民有善惡事,以告監官。
(《後漢書》卷三八《百官志五》) 丙 泛役 三年(前192年)春,發長安六百裡内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hellip&hellip五年(前190年)正月,複發長安六百裡内男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漢書》卷二《惠帝紀》) 元狩三年(前120年)秋&hellip&hellip發谪吏,穿昆明池。
(《漢書》卷六《武帝紀》) 成帝&hellip&hellip河平元年(前28年)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
(注:師古曰&hellip&hellip以卒治河有勞,雖執役日近,皆得比繇戍六月也。
著謂著于簿籍。
)&hellip&hellip後二歲,河複決&hellip&hellip作治六月乃成&hellip&hellip治河卒非受平賈者,為著外繇六月。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建平二年(前5年)六月&hellip&hellip葬(丁太後)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複土。
(《漢書》卷一一《哀帝紀》) 4.貨币 甲 黃金 秦并天下,币為二等。
黃金以溢為名,上币。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古時不以白金為币,專用黃金,而黃金甚多。
尉缭說秦王賂諸侯豪臣,不過三十萬金,而諸侯可盡。
漢高祖以四萬斤與陳平,使為楚反間,不問其出入。
婁敬說帝都關中,田肯說帝當以親子弟封齊,即各賜五百斤。
叔孫通定朝儀,亦賜五百斤。
呂後崩,遺诏賜諸侯王各千斤。
陳平交歡周勃,用五百斤。
文帝即位,以大臣誅諸呂功,賜周勃五千斤,陳平、灌嬰各二千斤,劉章、劉揭各千斤。
吳王濞反,募能斬漢大将者,賜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
梁孝王薨,有四十萬斤。
武帝賜平陽公主千斤,賜蔔式四百斤。
衛青擊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軍受賜二十餘萬斤。
昌邑王賜故臣君卿千斤。
宣帝既立,賜霍光七千斤,廣陵王五千斤,諸王十五人各百斤,賜孔霸二百斤,賜黃霸百斤。
元帝賜段會宗、甘延壽、陳湯各百斤。
成帝賜王根五百斤。
王莽聘史氏女為後,用三萬斤;賜孝單于千斤,順單于五百斤。
莽末年,省中黃金,萬斤者為一匮,尚有六十匮。
黃門鈎盾尚方處,處各有數匮。
(以上見本紀及各本傳)可見古時黃金之多也。
後世黃金日少,金價亦日貴,蓋由中土産金之地已發掘淨盡,而自佛教入中國後,塑像塗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窮鄉僻壤,無不有佛寺,即無不用金塗,以天下計之,無慮幾千萬萬。
此最為耗金之蠹。
加以風俗侈靡,泥金寫經,貼金作榜,積少成多,日消月耗&hellip&hellip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漢多黃金》) 漢時,黃金上下通行,故文帝賜周勃至五千斤。
宣帝賜霍光至七千斤。
而武帝以公主妻栾大,至金萬斤。
衛青出塞,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
梁孝王薨,藏府餘黃金四十餘萬斤。
館陶公主近幸董偃,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
”&hellip&hellip乃白之。
王莽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禦府受直&hellip&hellip後漢光武紀言,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是民間亦未嘗無黃金也。
董卓死,塢中有金二三萬斤&hellip&hellip昭烈得益州,賜諸葛亮、法正、關羽、張飛金各五百斤&hellip&hellip尚書疏,漢魏贖罪,皆用黃金。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黃金》) 史記平準書,一黃金一斤。
(原注:《漢書食貨志》,黃金方寸而重一斤。
)臣瓒曰,秦以一镒為一金。
(原注:孟康曰,二十四兩曰镒。
)漢以一斤為一金,是漢之金,已減于秦矣。
《漢書食貨志》黃金重一斤,直錢萬。
《惠帝紀注》:師古曰,諸賜金不言黃者,一斤與萬錢。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黃金》) 笮融&hellip&hellip乃大起浮圖祠,以銅為人,黃金塗身,衣以錦采,垂銅盤九重。
(《三國吳志》卷四《劉繇傳》) 江表傳曰,晧&hellip&hellip使尚方以金作華燧、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著以相撲,朝成夕敗,辄出更作。
工匠因緣偷盜,府藏為空。
(《三國吳志》卷五《孫和何姬傳注》) 乙 白金,即銀錫也。
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
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複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hellip&hellip鑄官赤仄&hellip&hellip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
歲餘,終廢不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hellip&hellip造白金。
(《漢書》卷六《武帝紀》) 孝武始造白金三品,尋廢不行。
(原注:謝肇淛曰,漢銀八兩,直錢一千。
當時銀賤而錢貴&hellip&hellip閻氏曰,按孝武始造白金三品,乃雜鑄銀錫為之,此即漢書安息國以銀為錢之制。
竟認作銀非&hellip&hellip王莽即真,始直用銀。
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
它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
)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銀》) 丙 白鹿皮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缋,為皮币,直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薦璧,然後得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hellip&hellip造&hellip&hellip皮币。
(《漢書》卷六《武帝紀》) 時張湯用事,帝與湯造白鹿皮币,以問大司農顔異。
對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
而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上不悅。
湯奏異腹诽坐死。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丁 錢币 秦并天下&hellip&hellip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币&hellip&hellip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二年(前186年)七月&hellip&hellip行八铢錢&hellip&hellip六年,六月&hellip&hellip行五分錢。
(注:應劭曰,所謂莢錢者。
) (《漢書》卷三《高後紀》) 自孝文更造四铢錢,至是歲(元狩四年,前119年),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
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益鑄,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
有司言曰&hellip&hellip今半兩錢,法重四铢,而奸或盜,摩錢質而取鉛。
(注:臣瓒曰,許慎雲,鉛銅屑也。
)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币,煩費不省。
乃&hellip&hellip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铢錢,重如其文&hellip&hellip其明年(五年,前118)&hellip&hellip有司言,三铢錢輕,輕錢易作奸詐。
乃更請郡國鑄五铢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磨取鉛。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郡國鑄錢,民多奸鑄,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
(注:應劭曰,所謂子绀錢也。
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
)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元鼎二年,前115年)&hellip&hellip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
于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
輸入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自孝武元狩五年(前183年)官初鑄五铢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雲。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漢承秦半兩,已為莢錢,為四铢,為三铢,為五铢,為赤仄,為三官,為四出,為小錢,凡九變。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一《錢法之變》)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于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錢五十。
又造契刀、錯刀。
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铢錢凡四品并行。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铢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小錢。
徑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錢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錢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壯錢四十。
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建武十六年(40年)始行五铢錢,天下賴其便。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桓帝&hellip&hellip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hellip&hellip宜改鑄大錢。
”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學能言之士,陶上議&hellip&hellip帝竟不鑄錢。
(《後漢書》卷八七《劉陶傳》) 靈帝中平三年(186年)鑄四出文錢,錢皆四道。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初平元年(190年)二月&hellip&hellip悉椎破銅入、鐘虡及壞五铢錢,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hellip&hellip自是後,錢貨不行。
(《三國魏志》卷六《董卓傳》) 黃初二年(221年)三月&hellip&hellip初複五铢錢&hellip&hellip十月&hellip&hellip以谷貴,罷五铢錢。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罷五铢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買。
至明帝代,錢廢,谷用既久,人間巧僞漸多,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
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
今若更鑄五铢,于事為便。
帝乃更立五铢錢。
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
(《通典》卷八《食貨八》) 蜀先主劉備攻劉璋,與士衆約,若事定,府庫百姓,孤無取焉。
及拔成都,士衆皆舍幹戈,赴諸庫藏取寶物。
軍用不足,備甚憂之。
西曹掾劉巴曰:“易耳。
但當鑄錢。
一直百錢,平諸物價,令吏為官市。
”備從之。
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文曰直百,亦有勒為五铢者,大小秤兩如一焉,并徑七分,重四铢。
(《通典》卷八《食貨八注》) 嘉禾五年(236年)春,鑄大錢,一當五百&hellip&hellip赤烏元年(238年)春,鑄當千大錢。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 吳孫權&hellip&hellip赤烏元年(238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通典》卷八《食貨八注》) 5.實業 甲 農 趙過&hellip&hellip能為代田,一畝三畎,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
後稷始畎田,以二耜為耦,廣尺深尺曰畎,長終畝。
一畝三畎,一夫三百畎,而播種于三畎中&hellip&hellip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
用耦犁、二牛、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缦田畝一斛以上。
善者倍之。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裡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hellip&hellip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以故田多墾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貸志上》) 董仲舒說上(武帝)曰:“&hellip&hellip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王莽&hellip&hellip纂位&hellip&hellip下令曰:“&hellip&hellip富者質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錯。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hellip&hellip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至死。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天下墾田,多不以實&hellip&hellip建武十五年(39年)诏下州郡檢核。
(《後漢書》卷五二《劉隆傳》) 以上均關乎田制,而當時君主亦甚重農事,以增賦入。
文帝即位&hellip&hellip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
賈誼說上曰:“&hellip&hellip一夫不耕,或受之饑&hellip&hellip今背本而趨末&hellip&hellip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産何得不蹶&hellip&hellip今驅民而歸之農,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
末技遊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hellip&hellip上感誼言&hellip&hellip躬耕以勸百姓。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十二年(前168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務本。
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hellip&hellip吾诏書數下,歲勸民種樹&hellip&hellip力田,為生之本也&hellip&hellip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 (《漢書》卷四《文帝紀》) 上以為勃海太守&hellip&hellip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hellip&hellip勸民務農桑。
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
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hellip&hellip郡中皆有畜積,吏民皆富實。
(《漢書》卷八九《龔遂傳》) 元和二年(85年)二月&hellip&hellip帝耕于定陶。
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
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
” (《後漢書》卷三《章帝紀》) 漢代重農,有勸農之使,尤疏治水利,北方開發進步,與有關焉。
韓&hellip&hellip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
令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并北山東注洛,三百餘裡&hellip&hellip注填阏之水,溉舃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鐘。
于是關中為沃野,無兇年&hellip&hellip名曰鄭國渠。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是時鄭當時為大農,言曰:“異時關中漕粟,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
而漕水道九百餘裡,時有難處引,渭穿渠,起長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餘裡。
徑易漕度,可令三月罷。
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田,此損漕省卒,而益肥關中之地得谷。
”天子以為然,令齊人水工徐伯表,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
通以漕大便利,其後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頗得以溉田矣。
(《史記》卷二九《河渠書》) 元鼎六年(前111年)&hellip&hellip兒寬為左内史,奏請穿鑿六輔渠,以益溉鄭國傍高卬之田。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太始二年(前95年),趙中大夫白公複奏穿渠。
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陽,注渭中,袤二百裡,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河東守番系言:“&hellip&hellip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浦坂下&hellip&hellip”上以為然。
發卒數萬人,作渠田&hellip&hellip久之,河東渠田廢。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其後嚴熊言,臨晉民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故惡地&hellip&hellip于是為發卒萬人穿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顔下。
岸善崩,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以絕商顔&hellip&hellip始穿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
作之十餘歲,渠頗通,猶未得其饒。
(《漢書》卷二九《溝洫志》) 召信臣&hellip&hellip遷南陽太守&hellip&hellip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渎,起水門提阏,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hellip&hellip信臣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
(《漢書》卷八九《召信臣傳》) 乙 商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史記》卷三○《平準書》) 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商賈以币之變,多積貨逐利。
于是公卿言,郡國頗被菑害&hellip&hellip異時算轺車,賈人缗錢,皆有差,請算如故。
諸賈人未作贳貸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注:索隐,郭璞雲,占自隐度也,謂各自隐度其财物多少,為文簿送之官也。
)率缗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缗錢四千一算。
(《史記》卷三○《平準書》) 置平準于京師&hellip&hellip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
(《史記》卷三○《平準書》) 當時賤商,多方以剝奪之。
然商人努力貿易,在經濟上,仍占重要位置。
富商大賈或蹛财役貧,轉毂百數,廢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
(《史記》卷三○《平準書》) 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千百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永安二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自頃年以來&hellip&hellip多違此業,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廟記雲,長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凡四裡為一市,緻九州之人。
在突門夾橫橋,大道市樓皆重屋,又曰旗亭。
樓在杜門大道南,又有當市樓,有令署,以察商賈貨财買賣貿易之事,三輔都尉掌之。
直市在富平津西南二十五裡,即秦文公造,物無二價,故以直市為名。
(《三輔黃圖》卷二) 時監軍禦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
(《漢書》卷六七《胡建傳》) 丙 礦 蜀卓氏之先,趙人也,用鐵冶富。
秦破趙,遷卓氏&hellip&hellip緻之臨卭,大喜。
即鐵山鼓鑄,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hellip&hellip拟于人君。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程鄭,山東遷虜也,亦冶鑄,賈椎髻之民,富埒卓氏。
俱居臨卭,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hellip&hellip家緻富數千金&hellip&hellip而曹邴氏尤甚,以鐵冶起,富至巨萬。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邯鄲郭縱,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後卒叛逆。
鄧通以鑄錢,财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通考》卷八《錢币考一》) 丁 物産 總之楚越之地地廣人希,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果随蠃蛤,不待賈而足,地勢饒食,無饑馑之患&hellip&hellip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地小人衆,數被水旱之害&hellip&hellip三河宛陳亦然&hellip&hellip燕代田畜而事蠶&hellip&hellip故曰:“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
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
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萩,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
”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
(《史記》卷三○《平準書》) 6.一代盛衰之總述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
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驷,而将相或乘牛車&hellip&hellip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盡滿。
而府庫餘财,京師之錢,累百钜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仟伯之間成群,乘牸牝者,擯而不得會聚。
守闾閻者食梁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号,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黜媿辱焉。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
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将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hellip&hellip告讦之俗易&hellip&hellip風流笃厚,禁罔疏闊。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 自是之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瓯,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裡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hellip&hellip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hellip&hellip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hellip&hellip财賂衰耗而不贍&hellip&hellip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史記》卷三○《平準書》) 天子(武帝)既下缗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财佐縣官,于是告缗錢縱矣&hellip&hellip楊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
杜周治之,獄少反者。
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缗錢,得民财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帝王世紀曰,&hellip&hellip至于孝平&hellip&hellip民戶又息&hellip&hellip漢之極盛也。
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hellip&hellip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于孝和,民戶滋殖。
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間,兵饑之苦,民人複損。
至于&hellip&hellip靈帝,遭黃巾。
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宮廟,劫禦西遷,京師蕭條,豪傑并争,郭汜、李傕之屬,殘害又甚。
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内兇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hellip&hellip雄雌未定,割剝庶民。
(《後漢書》卷二九《郡國志一注》) 今察洛陽,浮末者,什于農夫;虛僞遊手者,什于浮末。
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類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則民安得不饑寒? (王符《潛夫論》卷三《浮侈篇》) 王侯貴戚豪富,尤多宇之民,舉驕奢以作淫侈,高負千萬,不肯償責。
小民守門,号哭啼呼,曾無怵惕慚怍哀矜之意。
(王符《潛夫論》卷五《斷訟篇》)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于州郡,田畝連于方國&hellip&hellip财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
(《後漢書》卷七九《仲長統傳昌言損益篇》) 魏武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衆之損,萬有一存。
(《通考》卷一○《戶口考一》) 青龍中,營治宮室百姓失農時。
群上疏曰:“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hellip&hellip加邊境有事&hellip&hellip宜&hellip&hellip講武勸農&hellip&hellip今舍此急而先宮室,臣懼百姓遂困。
” (《三國魏志》卷二二《陳群傳》) 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稅綿絹。
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
乃上言曰:“&hellip&hellip非觀民設教随時之意&hellip&hellip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hellip&hellip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
比及三年,民安其業&hellip&hellip”太祖從其言。
(《三國魏志》卷一二《何夔傳》) 永安二年(259年)三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差科強羸,課其田畝,務令優均,官私得所。
使家給戶瞻,足相供養,則愛身重命,不犯科法。
”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時倉廩無儲,世俗滋侈。
核上疏曰:“今寇虜充斥,征伐未已&hellip&hellip而徒使百姓消力失時。
到秋收月,督其限入,奪其播殖之時,而責其今年之稅,如有逋懸,則籍沒财物,故家戶貧困,衣食不足。
宜暫息衆役,專心農桑。
古人稱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女不織,或受其寒&hellip&hellip軍興以來,已向百載,農人廢南畝之務,女工停機杼之業。
推此揆之,則蔬食而長饑,薄衣而履冰者,固不少矣。
” (《三國吳志》卷二○《華核傳》) 二 學術思想 (1)秘閣藏書 武帝置太史公,命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開獻書之路,置寫書之官,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閣廣内秘室之府&hellip&hellip至于孝成,秘藏之書,頗有亡散。
乃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命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技。
每一書就,向辄撰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叙而奏之。
向卒後,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業,乃徙溫室中書于天祿閣上。
歆遂總括群篇,撮其指要,著為七略。
一曰集略,二曰六藝略,三曰諸子略,四曰詩賦略,五曰兵書略,六曰術數略,七曰方技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
王莽之末,又被焚燒。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光武中興,笃好文雅。
明章繼軌,尤重經術。
四方鴻生钜儒,負表自遠而至者,不可勝算。
石室蘭台,彌以充積,又于東觀及仁壽閣集新書。
校書郎班固、傅毅等典掌焉。
并依七略而為書部,固又編之以為漢書藝文志。
董卓之亂,獻帝西遷,圖書缣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猶七十餘載。
兩京大亂,掃地皆盡。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
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
秘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
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
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但錄題及言,盛以缥囊,書用缃素。
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
惠懷之亂,京華蕩覆,渠文籍,靡有孑遺。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2.兩漢學術之盛 甲 經學 漢初承秦亂之餘,經籍散逸,而學者各本家法教授,派别遂分。
暴秦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法,行是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