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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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曹丕代漢稱帝(220年),至元帝禅位于司馬炎(265年),凡五主,共四十六年。
文皇帝。
姓曹,名丕、字子桓,魏王操之太子,受漢禅即皇帝位。
改元黃初(七年),在位凡七年。
明皇帝。
名叡,文帝太子,嗣立,改元太和(六年)、青龍(四年)、景初(三年),在位凡十三年。
廢帝。
名芳。
明帝無子,養芳及秦王詢,宮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來者。
青龍三年,立為齊王。
明帝崩,嗣立,改元正始(九年)、嘉平(五年)。
為司馬師所廢,在位凡十四年。
廢帝。
名髦,文帝孫,東海定王霖子。
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鄉公。
齊王廢,公卿迎立之,即位,改元正元(二年)、甘露(四年)。
以讨司馬昭不克,遇弑,在位凡六年。
元帝。
名奂,初名璜,操孫,燕王宇子。
司馬昭既弑高貴鄉公,迎立之,即位,改元景元(四年)、鹹熙(二年)。
司馬炎代魏,封為陳留王,在位凡六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魏志》) 蜀世系 自劉備稱帝(221年),至後主降魏(263年),凡二主,共四十三年。
昭烈皇帝。
姓劉,名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之後。
獻帝建安十九年,領益州牧。
二十四年,進位漢中王。
二十五年(黃初元年),魏文帝稱尊号,或傳漢帝見害,乃發喪制服,即皇帝位,改元章武(二年),在位凡二年。
後主。
名禅,昭烈帝子,嗣立,元建興(十五年)、延熙(二十年)、景耀(五年)、炎興(一年)、降于魏,封安樂縣公,在位凡四十一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蜀志》) 附帝系表 吳世系 自孫權稱王(222年),至晧降晉(280年),凡四主,共五十九年。
大帝。
姓孫,名權、字仲謀,吳郡富春人,長沙太守堅之子,讨逆将軍策之弟。
魏文帝受漢禅,稱吳王,改元黃武(凡七年)。
稱帝,改元黃龍(三年)、嘉禾(六年)、赤烏(十三年)、太元(二年)。
凡在王位七年,帝位二十四年,共三十一年。
廢帝。
名亮,大帝少子。
赤烏十三年,太子和廢,遂立亮為太子。
大帝崩,嗣立,改元建興(一年)、五鳳(二年)、太平(二年)。
權臣孫琳黜之為會稽王,在位凡五年。
景帝。
名休,大帝第六子,初封琅邪王,孫琳廢亮而立之,即位,改元永安(六年),在位凡六年。
晧。
大帝之孫,太子和之子,初封烏程侯,景帝崩,吳人迎立之,即位,改元元興(一年)、甘露(一年)、寶鼎(三年)、建衡(三年)、鳳皇(三年)、天冊(一年)、天玺(一年)、天紀(四年)。
晉鹹甯末,武帝令将軍王濬等率兵伐吳,晧戰敗,詣降。
太康元年,徙晧洛陽,封歸命侯。
在位凡十七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吳志》) 附帝系表 一 三國之分立 曹操迎漢獻帝居許昌,遂挾天子以令諸侯,用兵四征,東破呂布,北滅袁氏,奄有中原河北諸州之地,勢力稱最強。
是時孫氏已據有江東,其勢亦張。
建安五年(200年),策薨,以事授權&hellip&hellip長史張昭&hellip&hellip乃改易權服,扶令上馬,使出巡軍。
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陽、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hellip&hellip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hellip&hellip待張昭以師傅之禮,而周瑜、程普、呂範等為将率,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魯肅、諸葛瑾等,始為賓客。
分部諸将,鎮撫山越,讨不從命。
(《三國&bull吳志》卷二《孫權》) 操因北方底定,遂移師南向荊州,并欲威服江東。
時劉備寄居荊州,乃與孫權結合,共破曹兵于赤壁。
備自領荊州牧,旋入據巴蜀,戡定漢中。
三分形勢,至此遂成。
建安五年(200年),曹公東征先主。
先主敗績&hellip&hellip走青州。
青州刺史袁譚,先主故茂才也,将步騎迎先主&hellip&hellip譚馳使白紹,紹遣将道路奉迎&hellip&hellip駐月餘日,所失亡士卒,稍稍來集。
曹公與袁紹相拒于官渡。
汝南黃巾劉辟等,叛曹公應紹,紹遣先主将兵與辟等略許下&hellip&hellip先主還紹軍,陰欲離紹,乃說紹南連荊州牧劉表。
紹遣先主将本兵複至汝南,與賊龔都等合衆數千人&hellip&hellip曹公既破紹,自南擊先主。
先主遣縻竺、孫乾,與劉表相聞。
表自郊迎,以上賓禮待之,益其兵,使屯新野。
荊州豪傑歸先主者日益多&hellip&hellip十二年(207年)&hellip&hellip曹公南征表,會表卒,子琮代立,遣使請降。
先主屯樊,不知曹公卒至,至宛乃聞之。
遂将其衆去,過襄陽&hellip&hellip曹公以江陵有軍實,恐先主據之,乃&hellip&hellip輕軍到襄陽。
聞先主已過,曹公将精騎五千急追之&hellip&hellip及于當陽之長坂,先主棄妻子,與諸葛亮、張飛、趙雲等&hellip&hellip走&hellip&hellip漢津&hellip&hellip濟沔,遇表長子江夏太守琦,衆萬餘人,與俱到夏口。
先主遣諸葛亮,自結于孫權。
權遣周瑜、程普等水軍數萬,與先主并力,與曹公戰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hellip&hellip曹公引歸。
先主表琦為荊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長沙、桂陽、零陵)&hellip&hellip皆降&hellip&hellip琦病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治公安。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十六年(211年),益州牧劉璋,遙聞曹公将遣鐘繇等向漢中讨張魯,内懷恐懼&hellip&hellip迎先主&hellip&hellip璋增先主兵,使擊張魯&hellip&hellip先主北到葭萌,未即讨魯,厚樹恩德以收衆心。
明年(十七年,212年)&hellip&hellip嫌隙始構&hellip&hellip璋勑關戍諸将,文書勿複關通先主。
先主大怒&hellip&hellip勒兵向璋&hellip&hellip十九年,夏,&hellip&hellip進圍成都,數十日。
璋出降&hellip&hellip先主複領益州牧。
諸葛亮為股肱,法正為謀主,關羽、張飛、馬超為爪牙,許靖、糜竺、簡雍為賓友&hellip&hellip二十年&hellip&hellip張魯已降曹公。
曹公使夏侯淵、張郃屯漢中,數數犯暴巴界&hellip&hellip二十三年,先主率諸将進兵漢中&hellip&hellip二十四年&hellip&hellip夏,曹公&hellip&hellip引軍還。
先主遂有漢中&hellip&hellip群下上先主為漢中王。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曹操位望日尊,權勢益盛。
子丕繼之,乃篡漢室。
西蜀劉備、東吳孫權,相繼稱帝。
太祖武皇帝,沛國谯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hellip&hellip建安元年(196年)九月&hellip&hellip以太祖為大将軍,封武平侯&hellip&hellip十三年(208年)六月,以公為丞相&hellip&hellip十八年(213年)五月&hellip&hellip命公為魏公&hellip&hellip二十一年(216年)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hellip&hellip二十五年(220年)正月&hellip&hellip王崩。
(《三國&bull魏志》卷一《武帝》) 文皇帝,諱丕&hellip&hellip武帝太子也&hellip&hellip太祖崩,嗣位為丞相魏王&hellip&hellip延康元年(220年)十月&hellip&hellip漢帝以衆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hellip&hellip持節奉玺绶禅位。
(《三國&bull魏志》卷二《文帝》)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魏文帝稱尊号&hellip&hellip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hellip&hellip即皇帝位于成都武擔之南。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hellip&hellip魏文帝踐阼&hellip&hellip十一月&hellip&hellip封&hellip&hellip為吳王。
(逾年,敗劉備,複與魏絕,改元黃武元年)&hellip&hellip黃龍元年(229年)四月&hellip&hellip即皇帝位。
(《三國&bull吳志》卷二《孫權》) 二 三國之疆域 東京無複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隸所部如故。
及三國鼎跱,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
(《宋書》卷三五《州郡志序》) 魏氏據中原,有州十三,司隸、荊、豫、兖、青、徐、涼、秦、冀、幽、并、揚、雍,有郡國六十八。
(據《三國郡縣表》,考曹魏實有郡國九十三。
)東自廣陵、壽春、合肥、沔口、西陽、襄陽,重兵以備吳;西自隴西、南安、祁山、漢陽、陳倉,重兵以備蜀。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蜀主全制巴蜀,置益梁二州,有郡二十二,以漢中、興勢、白帝并為重鎮。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吳主北據江,南盡海,置交、廣、荊、郢、揚五州,有郡四十有三,以建平、西陵、樂鄉、南郡、巴邱、夏口、武昌、皖城、牛堵圻、濡須塢并為重鎮。
其後得沔口、邾城、廣陵。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三國疆域簡表 三國之建都地,分述如下。
漢昭烈于沔陽,立為漢中王,即位武擔之南,都成都。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魏武為魏公,都邺。
文帝複都洛陽。
黃初二年(221年),以谯為先人本國,許昌為漢之所居,長安為西京之遺迹,邺為王業之本基,與洛陽号曰五都。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吳大帝屯吳。
建安十三年(208年),初鎮丹徒,築京城。
十六年(211年),徙治秣陵。
十七年(212年),城楚金陵邑,号石頭,改秣陵為建業。
黃武二年(223年)自公安都鄂,改鄂為武昌。
黃龍元年(229年)遷都建業,陸遜輔太子登留武昌。
歸命侯甘露元年(265年),徙武昌,後還都建業。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三 三國之制度 1.官制 甲 中央 (子)上公 魏無太師,初年惟置太傅,以鐘繇為之,後置太保,以鄭沖為之,位在三司上。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先主為漢中王,以許靖為太傅,後無考。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孫亮建興元年(253年),以諸葛恪為太傅。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醜)丞相 建安十三年(208年)正月&hellip&hellip漢罷三公官,置承相、禦史大夫。
六月,以公為丞相。
(《三國魏志》卷一《武帝》) 章武元年(221年),以諸葛亮為之。
建興元年(223年),開府。
六年(228年),自貶三等,以右将軍行丞相事,旋複官。
及薨,遂不複置。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丞相,黃武中置。
寶鼎元年(266年),分置左右丞相,未幾複舊。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寅)太尉 黃初四年(223年)六月&hellip&hellip太尉賈诩薨&hellip&hellip八月,以廷尉鐘繇為太尉。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 章武三年(223年)丞相亮上言,請太尉告宗廟。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建衡三年(271年)置(範慎)。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卯)大司馬 大司馬,漢制以冠大将軍、骠騎、車騎之上,以代太尉之職。
故恒與太尉疊置,不并立。
黃初二年(221年),以曹仁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蜀先主為大司馬,置前後部司馬,及營司馬。
延熙二年(239年),蔣琬由大将軍進大司馬。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黃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馬。
赤烏九年(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馬。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辰)大将軍 建安元年(196年)七月&hellip&hellip洛陽殘破,董昭等勸太祖都許。
九月,車駕出轅而東,以太祖為大将軍。
(《三國魏志》卷一《武帝》) 黃初二年(221年)四月,以車騎将軍曹仁為大将軍。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蜀建興十三年(235年),蔣琬為大将軍。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黃龍元年(229年),以陸遜為上大将軍,諸葛瑾為大将軍,後遂并設。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大将軍&hellip&hellip漢末猶在三公上。
魏黃初中,又有上大将軍,以曹真為之。
明帝青龍三年(235年),晉宣帝(司馬懿)自大将軍為太尉,然則大将軍在三司下矣,其後又在三司上。
自漢東京大将軍不常置,為之者皆擅朝權。
至晉景帝(司馬師)為大将軍,亦受非常之任。
後以叔父孚為太尉,奏改大将軍在太尉後,位次三司下。
後複舊,在三司上。
(《通典》卷二九《職官一一》) 魏黃權以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之名,自此始也。
(《通典》卷三四《職官一六》) (巳)九卿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國初置六卿。
文帝即位,置九卿。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魏九卿,與漢同。
(《通典》卷二五《職官七》) 吳初亦六卿,孫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備九卿。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以上系沿襲漢制設置之官,但自光武委政權于尚書,而三公遂失其職。
魏氏複設中書省,尚書之權為之大減,蓋專制政體日加演進。
執政大臣皆為皇帝之私人,與古制天子副貳之義,迥不相侔。
此中國政治,經千百年而無澄清之望者,而魏實其關鍵也。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令,又置監。
以秘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并掌機密。
中書監始于此也。
及明帝時,中書監令,号為專任,其權重矣。
(《通考》卷五一《職官五》) 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書。
(《通典》卷二二《職官四》) 乙 地方 刺史溫恢&hellip&hellip為揚州刺史。
(《三國魏志》卷一五《溫恢傳》) 太守魏制,太守皆加将軍名号。
(洪饴孫《三國職官表下注》) 何夔&hellip&hellip出為城父令,遷長廣太守。
(《三國魏志》卷一二《何夔傳》) 縣尉尉漢諸縣皆有&hellip&hellip大縣二人,小縣一人&hellip&hellip魏因之。
(《通典》卷三三《職官一五》) 中央官之權,日見剝奪,而地方官之權,轉日見膨漲,适成一反比例。
魏晉為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魏文帝黃初三年(222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
又上軍大将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钺,則總統外内諸軍矣&hellip&hellip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司馬文王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2.兵制 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
魏武為相國,置武衛營,相府以領軍主之。
文帝增置中營,于是合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将軍并五校統之。
是時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帥,又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将軍各一人。
黃初中,複令州郡典兵,州置都督,尋加四征四鎮将軍之号。
又置大将軍都督,中外兵之柄,世在司馬氏,而魏祚移矣。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昭烈初置五軍,其将校略如漢,而兵有突将、無前、賨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别。
諸葛亮卒,蜀兵耗矣。
(《通考》卷一五○《兵考二》) 吳多舟師,而兵有解煩、敢死兩部,又有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及健兒、武射之名。
調度亦無法。
大率強者為兵,羸者補戶,至有二百餘家,辄皆料取,以他郡羸民遷補其處。
其後又以五子分将,而吳遂亡。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3.刑法 蕭何定律&hellip&hellip合為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
又漢時決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餘篇。
又司徒鮑昱,撰嫁娶辭訟,決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hellip&hellip後人生意,各為章句。
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玄、諸儒章句,十有餘家,數十萬言,凡斷罪所當由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餘言。
言數益繁,覽者益難&hellip&hellip其後天子(魏文帝)又下诏,改刑制,命陳群、劉邵等删約舊科,旁采漢律,定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書官令、軍中令合百八十餘篇。
(《通典》卷一六《三刑一》) 4.學校 甲 京師學 黃初五年(224年)四月,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黃初五年(224年),立太學于洛陽。
時慕學者始詣太學為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一經罷遣。
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不通經者,聽須後輩試,試通二經,亦得補掌故。
掌故滿二歲試通三經者,擢高第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後輩複試,試通亦為太子舍人。
舍人滿二歲試通四經者,擢其高第為郎中&hellip&hellip郎中滿二歲能通五經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後輩複試,試通亦叙用。
(《通典》卷五三《禮一三》) 乙 地方學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hellip&hellip柔上疏曰:“&hellip&hellip昔漢末陵遲,禮樂崩壞&hellip&hellip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于撥亂之際,并使郡縣立教學之官。
高祖即位,遂闡其業,興複辟雍,州立課試。
于是天下之士,複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hellip&hellip今博士皆&hellip&hellip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墯也。
&hellip&hellip臣以為博士&hellip&hellip宜随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hellip&hellip以勸學者。
” (《三國魏志》卷二四《高柔傳》) 永安元年(258年)十二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hellip&hellip其案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
科見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
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
”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5.選舉 魏文帝為魏王時,三方鼎立,士流播遷,四人錯雜,詳核無所。
延康元年(220年),吏部尚書陳群,以天朝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
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别人物,第其高下。
又制郡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其有秀異,不拘戶口。
(《通典》卷一四《選舉二》) 按九品之制,初因後漢建安中,天下興兵,衣冠士族,多離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難委悉。
魏氏革命,州郡縣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
有德充才盛者,為之區别所管人物,定為九等。
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
傥或道義虧缺,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
是以吏部不能審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級,憑之授受,謂免乖戾及法弊也,唯能知其閥閱,非複辨其賢愚。
(《通典》卷一四《選舉二注》) 江表傳載,權正月(赤烏二年,239年),诏曰:“郎吏者,宿衛之臣,古之命士也。
間者所用,頗非其人。
自今選三署,皆依四科,不得以虛辭相飾。
”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注》) 蜀諸葛亮秉政,懲惡舉善,量材授任,不計資叙。
(注:時犍為郡守李嚴,以楊洪為功曹。
嚴未去郡,而洪巳為蜀郡守。
洪門下書佐何祇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祇巳為廣漢郡守。
後李嚴、廖立皆得罪,或廢或徙,聞亮卒,垂泣發疾以死。
) (楊晨《三國會要》卷一六《選舉》) 四 三國時代之諸族 1.諸族之内屬 甲 匈奴 獻帝&hellip&hellip自長安東歸。
右賢王去卑,與白波賊帥韓暹等,侍衛天子,拒擊李傕、郭汜。
及帝還洛陽,又從遷許,然後歸國。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單于來朝,魏武因留于邺,而遣去卑歸監其國也&hellip&hellip始分其衆為五部,立其中貴者為帥,選漢人為司馬以監督之。
(《通典》卷一九五《邊防一一》) 魏末,複改帥為都尉,其左部都尉所統可萬餘落,居于太原故泫氏縣;右部都尉可六千餘落,居祁縣;南部都尉可三千餘落,居蒲子縣;北部都尉可四千餘落,居新興縣;中部都尉可六千餘落,居太陵縣。
(《晉書》卷九七四《夷傳匈奴》) 乙 烏桓 烏丸、鮮卑即古所謂東胡也&hellip&hellip漢末,遼西烏丸大人丘力居,衆五千餘落;上谷烏丸大人難樓,衆九千餘落,各稱王。
而遼東屬國烏丸大人蘇仆延,衆千餘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丸大人烏延,衆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皆有計策勇健。
中山太守張純叛,入丘力居衆中,自号彌天安定王,為三郡烏丸元帥,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殺略吏民。
靈帝末,以劉虞為幽州牧,募胡斬純首,北州乃定。
後丘力居死,子樓班年小,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總攝三王部衆,皆從其教令。
袁紹與公孫瓒,連戰不決。
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助紹擊瓒破之。
紹矯制賜蹋頓難峭王汗魯王印绶,皆以為單于。
後樓班大峭王率其部衆,奉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
然蹋頓多畫計策&hellip&hellip袁尚敗奔蹋頓,憑其勢複圖冀州,會太祖平河北&hellip&hellip建安十一年(206年),太祖自征蹋頓于柳城&hellip&hellip乃擊破其衆,臨陣斬蹋頓首&hellip&hellip速附丸樓班烏延等走遼東,遼東悉斬傳送其首。
其餘遺迸皆降,及幽州、并州、柔所統烏丸萬餘落,悉徙其族居中國,帥從其侯王大人種衆與征伐。
由是三郡烏丸為天下名騎。
(《三國魏志》卷三○《烏丸傳》) 丙 鮮卑 鮮卑(注:《魏書》曰&hellip&hellip檀石槐&hellip&hellip死,子和連代立。
和連材力不及父,而貪淫斷法不平,衆叛者半。
靈帝末年,數為寇鈔,攻北地。
北地庶人善弩射者,射中和連,和連即死。
其子骞曼小,兄子魁頭代立。
魁頭既立後,骞曼長大,與魁頭争國,衆遂離散。
魁頭死,弟步度根代立。
自檀石槐死後,諸大人遂世相襲也。
)步度根既立,衆稍衰弱。
中兄扶羅韓,亦别擁衆數萬為大人。
建安中,太祖定幽州。
步度根與轲比能等,因烏丸校尉&hellip&hellip上貢獻&hellip&hellip轲比能&hellip&hellip殺扶羅韓&hellip&hellip步度根由是怨比能&hellip&hellip後數與轲比能更相攻擊,步度根部衆稍寡弱&hellip&hellip至黃初五年(224年),步度根詣阙貢獻&hellip&hellip轲比能本小種鮮卑,以勇健斷法平端,不貪财物,衆推以為大人&hellip&hellip比能衆遂強盛,控弦十餘萬騎&hellip&hellip青龍三年(235年)中,雄(幽州刺史王雄)遣勇士韓龍刺殺比能,更立其弟素利彌加厥機皆為大人。
(《三國魏志》卷三○《鮮卑傳》) 丁 西域及東夷之賓服 書稱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
然荒域之外,重譯而至,非足迹車軌所及,未有知其國俗殊方者也&hellip&hellip魏興,西域雖不能盡至,其大國龜茲、于寘、康居、烏孫、疎勒、月氏、鄯善、車師之屬,無歲不奉朝貢,略如漢氏故事。
而公孫淵仍父祖三世有遼東,天子為其絕域,委以海外之事,遂隔斷東夷,不得通于諸夏。
景初中,大興師旅,誅淵,又潛軍浮海,收樂浪、帶方之郡。
而後海表谧然,東夷屈服。
(《三國魏志》卷三○《東夷傳序》) 2.蜀漢之南進 建興元年(223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
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闿反,流太守&hellip&hellip于吳,據郡不賓。
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hellip&hellip三年(225年)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
改益州郡為建甯郡,分建甯、永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甯、牂牁為興古郡。
(《三國蜀志》卷三《後主》) 建興三年(225年)春,亮率衆南征,其秋悉平。
(注:《漢晉春秋》曰,亮在南中,所在戰捷。
聞孟獲者,為夷漢并所服&hellip&hellip既得&hellip&hellip縱使更戰,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
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複反矣。
”遂至滇池,南中平。
) (《三國蜀志》卷五《諸葛亮傳》) 建興十四年(236年)武都氐王苻健請降&hellip&hellip初越嶲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後,叟夷數反,殺太守&hellip&hellip是後太守不敢之郡&hellip&hellip除嶷為越嶲太守,嶷将所領往之,誘以恩信,蠻夷皆服&hellip&hellip蘇祁邑君冬逄,逄弟隗渠等,已降複反,嶷誅逄&hellip&hellip而渠逃入西徼。
渠剛猛捷悍,為諸種深所畏憚&hellip&hellip為反間&hellip&hellip殺渠,渠死。
諸種皆安。
(《三國蜀志》卷一三《張嶷傳》) 3.吳平山越 建甯二年(169年)&hellip&hellip九月&hellip&hellip丹楊山越圍太守陳夤,夤擾破之。
(注:山越本亦越人,依阻山險,不納王租,故曰山越。
寇擾郡縣,蓋自此始。
其後孫吳悉取其地,以民為兵,遂為王土。
) (《資治通鑒》卷五六《漢紀四八靈帝上之上》) 建安五年(200年),策(孫策)薨,以事授權&hellip&hellip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陽、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hellip&hellip曹公表權為讨虜将軍,領會稽太守,屯吳&hellip&hellip分部諸将,鎮撫山越,讨不從命&hellip&hellip嘉禾三年(234年)&hellip&hellip八月,以諸葛恪為丹陽太守,讨山越。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 慈&hellip&hellip與繇(揚州刺史劉繇,與慈同郡。
)俱奔豫章,而遁于蕪湖,亡入山中,稱丹陽太守。
是時策(孫策)已平定宣城以東,惟泾以西六縣未服。
慈因進住泾縣,立屯府,大為山越所附。
策躬自攻讨,遂見囚執,策即解縛&hellip&hellip署門下督,還吳,授兵,拜折沖中郎将。
後劉繇亡于豫章,士衆萬餘人,未有所附。
策命慈往撫安焉。
(《三國吳志》卷四《太史慈傳》) 術(袁術)表贲(孫策從兄)領豫州刺史,轉丹陽都尉,行征虜将軍,讨平山越。
(《三國吳志》卷六《孫贲傳》) 吳主權徐夫人
文皇帝。
姓曹,名丕、字子桓,魏王操之太子,受漢禅即皇帝位。
改元黃初(七年),在位凡七年。
明皇帝。
名叡,文帝太子,嗣立,改元太和(六年)、青龍(四年)、景初(三年),在位凡十三年。
廢帝。
名芳。
明帝無子,養芳及秦王詢,宮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來者。
青龍三年,立為齊王。
明帝崩,嗣立,改元正始(九年)、嘉平(五年)。
為司馬師所廢,在位凡十四年。
廢帝。
名髦,文帝孫,東海定王霖子。
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鄉公。
齊王廢,公卿迎立之,即位,改元正元(二年)、甘露(四年)。
以讨司馬昭不克,遇弑,在位凡六年。
元帝。
名奂,初名璜,操孫,燕王宇子。
司馬昭既弑高貴鄉公,迎立之,即位,改元景元(四年)、鹹熙(二年)。
司馬炎代魏,封為陳留王,在位凡六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魏志》) 蜀世系 自劉備稱帝(221年),至後主降魏(263年),凡二主,共四十三年。
昭烈皇帝。
姓劉,名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之後。
獻帝建安十九年,領益州牧。
二十四年,進位漢中王。
二十五年(黃初元年),魏文帝稱尊号,或傳漢帝見害,乃發喪制服,即皇帝位,改元章武(二年),在位凡二年。
後主。
名禅,昭烈帝子,嗣立,元建興(十五年)、延熙(二十年)、景耀(五年)、炎興(一年)、降于魏,封安樂縣公,在位凡四十一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蜀志》) 附帝系表 吳世系 自孫權稱王(222年),至晧降晉(280年),凡四主,共五十九年。
大帝。
姓孫,名權、字仲謀,吳郡富春人,長沙太守堅之子,讨逆将軍策之弟。
魏文帝受漢禅,稱吳王,改元黃武(凡七年)。
稱帝,改元黃龍(三年)、嘉禾(六年)、赤烏(十三年)、太元(二年)。
凡在王位七年,帝位二十四年,共三十一年。
廢帝。
名亮,大帝少子。
赤烏十三年,太子和廢,遂立亮為太子。
大帝崩,嗣立,改元建興(一年)、五鳳(二年)、太平(二年)。
權臣孫琳黜之為會稽王,在位凡五年。
景帝。
名休,大帝第六子,初封琅邪王,孫琳廢亮而立之,即位,改元永安(六年),在位凡六年。
晧。
大帝之孫,太子和之子,初封烏程侯,景帝崩,吳人迎立之,即位,改元元興(一年)、甘露(一年)、寶鼎(三年)、建衡(三年)、鳳皇(三年)、天冊(一年)、天玺(一年)、天紀(四年)。
晉鹹甯末,武帝令将軍王濬等率兵伐吳,晧戰敗,詣降。
太康元年,徙晧洛陽,封歸命侯。
在位凡十七年。
(以上據《通考&bull世系考》及《三國&bull吳志》) 附帝系表 一 三國之分立 曹操迎漢獻帝居許昌,遂挾天子以令諸侯,用兵四征,東破呂布,北滅袁氏,奄有中原河北諸州之地,勢力稱最強。
是時孫氏已據有江東,其勢亦張。
建安五年(200年),策薨,以事授權&hellip&hellip長史張昭&hellip&hellip乃改易權服,扶令上馬,使出巡軍。
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陽、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hellip&hellip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hellip&hellip待張昭以師傅之禮,而周瑜、程普、呂範等為将率,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魯肅、諸葛瑾等,始為賓客。
分部諸将,鎮撫山越,讨不從命。
(《三國&bull吳志》卷二《孫權》) 操因北方底定,遂移師南向荊州,并欲威服江東。
時劉備寄居荊州,乃與孫權結合,共破曹兵于赤壁。
備自領荊州牧,旋入據巴蜀,戡定漢中。
三分形勢,至此遂成。
建安五年(200年),曹公東征先主。
先主敗績&hellip&hellip走青州。
青州刺史袁譚,先主故茂才也,将步騎迎先主&hellip&hellip譚馳使白紹,紹遣将道路奉迎&hellip&hellip駐月餘日,所失亡士卒,稍稍來集。
曹公與袁紹相拒于官渡。
汝南黃巾劉辟等,叛曹公應紹,紹遣先主将兵與辟等略許下&hellip&hellip先主還紹軍,陰欲離紹,乃說紹南連荊州牧劉表。
紹遣先主将本兵複至汝南,與賊龔都等合衆數千人&hellip&hellip曹公既破紹,自南擊先主。
先主遣縻竺、孫乾,與劉表相聞。
表自郊迎,以上賓禮待之,益其兵,使屯新野。
荊州豪傑歸先主者日益多&hellip&hellip十二年(207年)&hellip&hellip曹公南征表,會表卒,子琮代立,遣使請降。
先主屯樊,不知曹公卒至,至宛乃聞之。
遂将其衆去,過襄陽&hellip&hellip曹公以江陵有軍實,恐先主據之,乃&hellip&hellip輕軍到襄陽。
聞先主已過,曹公将精騎五千急追之&hellip&hellip及于當陽之長坂,先主棄妻子,與諸葛亮、張飛、趙雲等&hellip&hellip走&hellip&hellip漢津&hellip&hellip濟沔,遇表長子江夏太守琦,衆萬餘人,與俱到夏口。
先主遣諸葛亮,自結于孫權。
權遣周瑜、程普等水軍數萬,與先主并力,與曹公戰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hellip&hellip曹公引歸。
先主表琦為荊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長沙、桂陽、零陵)&hellip&hellip皆降&hellip&hellip琦病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治公安。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十六年(211年),益州牧劉璋,遙聞曹公将遣鐘繇等向漢中讨張魯,内懷恐懼&hellip&hellip迎先主&hellip&hellip璋增先主兵,使擊張魯&hellip&hellip先主北到葭萌,未即讨魯,厚樹恩德以收衆心。
明年(十七年,212年)&hellip&hellip嫌隙始構&hellip&hellip璋勑關戍諸将,文書勿複關通先主。
先主大怒&hellip&hellip勒兵向璋&hellip&hellip十九年,夏,&hellip&hellip進圍成都,數十日。
璋出降&hellip&hellip先主複領益州牧。
諸葛亮為股肱,法正為謀主,關羽、張飛、馬超為爪牙,許靖、糜竺、簡雍為賓友&hellip&hellip二十年&hellip&hellip張魯已降曹公。
曹公使夏侯淵、張郃屯漢中,數數犯暴巴界&hellip&hellip二十三年,先主率諸将進兵漢中&hellip&hellip二十四年&hellip&hellip夏,曹公&hellip&hellip引軍還。
先主遂有漢中&hellip&hellip群下上先主為漢中王。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曹操位望日尊,權勢益盛。
子丕繼之,乃篡漢室。
西蜀劉備、東吳孫權,相繼稱帝。
太祖武皇帝,沛國谯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hellip&hellip建安元年(196年)九月&hellip&hellip以太祖為大将軍,封武平侯&hellip&hellip十三年(208年)六月,以公為丞相&hellip&hellip十八年(213年)五月&hellip&hellip命公為魏公&hellip&hellip二十一年(216年)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hellip&hellip二十五年(220年)正月&hellip&hellip王崩。
(《三國&bull魏志》卷一《武帝》) 文皇帝,諱丕&hellip&hellip武帝太子也&hellip&hellip太祖崩,嗣位為丞相魏王&hellip&hellip延康元年(220年)十月&hellip&hellip漢帝以衆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hellip&hellip持節奉玺绶禅位。
(《三國&bull魏志》卷二《文帝》)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魏文帝稱尊号&hellip&hellip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hellip&hellip即皇帝位于成都武擔之南。
(《三國&bull蜀志》卷二《先主》)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hellip&hellip魏文帝踐阼&hellip&hellip十一月&hellip&hellip封&hellip&hellip為吳王。
(逾年,敗劉備,複與魏絕,改元黃武元年)&hellip&hellip黃龍元年(229年)四月&hellip&hellip即皇帝位。
(《三國&bull吳志》卷二《孫權》) 二 三國之疆域 東京無複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隸所部如故。
及三國鼎跱,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
(《宋書》卷三五《州郡志序》) 魏氏據中原,有州十三,司隸、荊、豫、兖、青、徐、涼、秦、冀、幽、并、揚、雍,有郡國六十八。
(據《三國郡縣表》,考曹魏實有郡國九十三。
)東自廣陵、壽春、合肥、沔口、西陽、襄陽,重兵以備吳;西自隴西、南安、祁山、漢陽、陳倉,重兵以備蜀。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蜀主全制巴蜀,置益梁二州,有郡二十二,以漢中、興勢、白帝并為重鎮。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吳主北據江,南盡海,置交、廣、荊、郢、揚五州,有郡四十有三,以建平、西陵、樂鄉、南郡、巴邱、夏口、武昌、皖城、牛堵圻、濡須塢并為重鎮。
其後得沔口、邾城、廣陵。
(《通考》卷三一五《輿地考一》) 三國疆域簡表 三國之建都地,分述如下。
漢昭烈于沔陽,立為漢中王,即位武擔之南,都成都。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魏武為魏公,都邺。
文帝複都洛陽。
黃初二年(221年),以谯為先人本國,許昌為漢之所居,長安為西京之遺迹,邺為王業之本基,與洛陽号曰五都。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吳大帝屯吳。
建安十三年(208年),初鎮丹徒,築京城。
十六年(211年),徙治秣陵。
十七年(212年),城楚金陵邑,号石頭,改秣陵為建業。
黃武二年(223年)自公安都鄂,改鄂為武昌。
黃龍元年(229年)遷都建業,陸遜輔太子登留武昌。
歸命侯甘露元年(265年),徙武昌,後還都建業。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 三 三國之制度 1.官制 甲 中央 (子)上公 魏無太師,初年惟置太傅,以鐘繇為之,後置太保,以鄭沖為之,位在三司上。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先主為漢中王,以許靖為太傅,後無考。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孫亮建興元年(253年),以諸葛恪為太傅。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醜)丞相 建安十三年(208年)正月&hellip&hellip漢罷三公官,置承相、禦史大夫。
六月,以公為丞相。
(《三國魏志》卷一《武帝》) 章武元年(221年),以諸葛亮為之。
建興元年(223年),開府。
六年(228年),自貶三等,以右将軍行丞相事,旋複官。
及薨,遂不複置。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丞相,黃武中置。
寶鼎元年(266年),分置左右丞相,未幾複舊。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寅)太尉 黃初四年(223年)六月&hellip&hellip太尉賈诩薨&hellip&hellip八月,以廷尉鐘繇為太尉。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 章武三年(223年)丞相亮上言,請太尉告宗廟。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建衡三年(271年)置(範慎)。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卯)大司馬 大司馬,漢制以冠大将軍、骠騎、車騎之上,以代太尉之職。
故恒與太尉疊置,不并立。
黃初二年(221年),以曹仁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蜀先主為大司馬,置前後部司馬,及營司馬。
延熙二年(239年),蔣琬由大将軍進大司馬。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黃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馬。
赤烏九年(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馬。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辰)大将軍 建安元年(196年)七月&hellip&hellip洛陽殘破,董昭等勸太祖都許。
九月,車駕出轅而東,以太祖為大将軍。
(《三國魏志》卷一《武帝》) 黃初二年(221年)四月,以車騎将軍曹仁為大将軍。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蜀建興十三年(235年),蔣琬為大将軍。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吳黃龍元年(229年),以陸遜為上大将軍,諸葛瑾為大将軍,後遂并設。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大将軍&hellip&hellip漢末猶在三公上。
魏黃初中,又有上大将軍,以曹真為之。
明帝青龍三年(235年),晉宣帝(司馬懿)自大将軍為太尉,然則大将軍在三司下矣,其後又在三司上。
自漢東京大将軍不常置,為之者皆擅朝權。
至晉景帝(司馬師)為大将軍,亦受非常之任。
後以叔父孚為太尉,奏改大将軍在太尉後,位次三司下。
後複舊,在三司上。
(《通典》卷二九《職官一一》) 魏黃權以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之名,自此始也。
(《通典》卷三四《職官一六》) (巳)九卿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國初置六卿。
文帝即位,置九卿。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魏九卿,與漢同。
(《通典》卷二五《職官七》) 吳初亦六卿,孫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備九卿。
(楊晨《三國會要》卷九《職官》) 以上系沿襲漢制設置之官,但自光武委政權于尚書,而三公遂失其職。
魏氏複設中書省,尚書之權為之大減,蓋專制政體日加演進。
執政大臣皆為皇帝之私人,與古制天子副貳之義,迥不相侔。
此中國政治,經千百年而無澄清之望者,而魏實其關鍵也。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令,又置監。
以秘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并掌機密。
中書監始于此也。
及明帝時,中書監令,号為專任,其權重矣。
(《通考》卷五一《職官五》) 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書。
(《通典》卷二二《職官四》) 乙 地方 刺史溫恢&hellip&hellip為揚州刺史。
(《三國魏志》卷一五《溫恢傳》) 太守魏制,太守皆加将軍名号。
(洪饴孫《三國職官表下注》) 何夔&hellip&hellip出為城父令,遷長廣太守。
(《三國魏志》卷一二《何夔傳》) 縣尉尉漢諸縣皆有&hellip&hellip大縣二人,小縣一人&hellip&hellip魏因之。
(《通典》卷三三《職官一五》) 中央官之權,日見剝奪,而地方官之權,轉日見膨漲,适成一反比例。
魏晉為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魏文帝黃初三年(222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
又上軍大将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钺,則總統外内諸軍矣&hellip&hellip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司馬文王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2.兵制 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
魏武為相國,置武衛營,相府以領軍主之。
文帝增置中營,于是合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将軍并五校統之。
是時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帥,又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将軍各一人。
黃初中,複令州郡典兵,州置都督,尋加四征四鎮将軍之号。
又置大将軍都督,中外兵之柄,世在司馬氏,而魏祚移矣。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昭烈初置五軍,其将校略如漢,而兵有突将、無前、賨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别。
諸葛亮卒,蜀兵耗矣。
(《通考》卷一五○《兵考二》) 吳多舟師,而兵有解煩、敢死兩部,又有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及健兒、武射之名。
調度亦無法。
大率強者為兵,羸者補戶,至有二百餘家,辄皆料取,以他郡羸民遷補其處。
其後又以五子分将,而吳遂亡。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3.刑法 蕭何定律&hellip&hellip合為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
又漢時決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餘篇。
又司徒鮑昱,撰嫁娶辭訟,決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hellip&hellip後人生意,各為章句。
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玄、諸儒章句,十有餘家,數十萬言,凡斷罪所當由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餘言。
言數益繁,覽者益難&hellip&hellip其後天子(魏文帝)又下诏,改刑制,命陳群、劉邵等删約舊科,旁采漢律,定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書官令、軍中令合百八十餘篇。
(《通典》卷一六《三刑一》) 4.學校 甲 京師學 黃初五年(224年)四月,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
(《三國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黃初五年(224年),立太學于洛陽。
時慕學者始詣太學為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一經罷遣。
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不通經者,聽須後輩試,試通二經,亦得補掌故。
掌故滿二歲試通三經者,擢高第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後輩複試,試通亦為太子舍人。
舍人滿二歲試通四經者,擢其高第為郎中&hellip&hellip郎中滿二歲能通五經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後輩複試,試通亦叙用。
(《通典》卷五三《禮一三》) 乙 地方學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hellip&hellip柔上疏曰:“&hellip&hellip昔漢末陵遲,禮樂崩壞&hellip&hellip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于撥亂之際,并使郡縣立教學之官。
高祖即位,遂闡其業,興複辟雍,州立課試。
于是天下之士,複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hellip&hellip今博士皆&hellip&hellip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墯也。
&hellip&hellip臣以為博士&hellip&hellip宜随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hellip&hellip以勸學者。
” (《三國魏志》卷二四《高柔傳》) 永安元年(258年)十二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hellip&hellip其案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
科見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
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
” (《三國吳志》卷三《孫休》) 5.選舉 魏文帝為魏王時,三方鼎立,士流播遷,四人錯雜,詳核無所。
延康元年(220年),吏部尚書陳群,以天朝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
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别人物,第其高下。
又制郡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其有秀異,不拘戶口。
(《通典》卷一四《選舉二》) 按九品之制,初因後漢建安中,天下興兵,衣冠士族,多離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難委悉。
魏氏革命,州郡縣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
有德充才盛者,為之區别所管人物,定為九等。
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
傥或道義虧缺,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
是以吏部不能審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級,憑之授受,謂免乖戾及法弊也,唯能知其閥閱,非複辨其賢愚。
(《通典》卷一四《選舉二注》) 江表傳載,權正月(赤烏二年,239年),诏曰:“郎吏者,宿衛之臣,古之命士也。
間者所用,頗非其人。
自今選三署,皆依四科,不得以虛辭相飾。
”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注》) 蜀諸葛亮秉政,懲惡舉善,量材授任,不計資叙。
(注:時犍為郡守李嚴,以楊洪為功曹。
嚴未去郡,而洪巳為蜀郡守。
洪門下書佐何祇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祇巳為廣漢郡守。
後李嚴、廖立皆得罪,或廢或徙,聞亮卒,垂泣發疾以死。
) (楊晨《三國會要》卷一六《選舉》) 四 三國時代之諸族 1.諸族之内屬 甲 匈奴 獻帝&hellip&hellip自長安東歸。
右賢王去卑,與白波賊帥韓暹等,侍衛天子,拒擊李傕、郭汜。
及帝還洛陽,又從遷許,然後歸國。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單于來朝,魏武因留于邺,而遣去卑歸監其國也&hellip&hellip始分其衆為五部,立其中貴者為帥,選漢人為司馬以監督之。
(《通典》卷一九五《邊防一一》) 魏末,複改帥為都尉,其左部都尉所統可萬餘落,居于太原故泫氏縣;右部都尉可六千餘落,居祁縣;南部都尉可三千餘落,居蒲子縣;北部都尉可四千餘落,居新興縣;中部都尉可六千餘落,居太陵縣。
(《晉書》卷九七四《夷傳匈奴》) 乙 烏桓 烏丸、鮮卑即古所謂東胡也&hellip&hellip漢末,遼西烏丸大人丘力居,衆五千餘落;上谷烏丸大人難樓,衆九千餘落,各稱王。
而遼東屬國烏丸大人蘇仆延,衆千餘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丸大人烏延,衆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皆有計策勇健。
中山太守張純叛,入丘力居衆中,自号彌天安定王,為三郡烏丸元帥,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殺略吏民。
靈帝末,以劉虞為幽州牧,募胡斬純首,北州乃定。
後丘力居死,子樓班年小,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總攝三王部衆,皆從其教令。
袁紹與公孫瓒,連戰不決。
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助紹擊瓒破之。
紹矯制賜蹋頓難峭王汗魯王印绶,皆以為單于。
後樓班大峭王率其部衆,奉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
然蹋頓多畫計策&hellip&hellip袁尚敗奔蹋頓,憑其勢複圖冀州,會太祖平河北&hellip&hellip建安十一年(206年),太祖自征蹋頓于柳城&hellip&hellip乃擊破其衆,臨陣斬蹋頓首&hellip&hellip速附丸樓班烏延等走遼東,遼東悉斬傳送其首。
其餘遺迸皆降,及幽州、并州、柔所統烏丸萬餘落,悉徙其族居中國,帥從其侯王大人種衆與征伐。
由是三郡烏丸為天下名騎。
(《三國魏志》卷三○《烏丸傳》) 丙 鮮卑 鮮卑(注:《魏書》曰&hellip&hellip檀石槐&hellip&hellip死,子和連代立。
和連材力不及父,而貪淫斷法不平,衆叛者半。
靈帝末年,數為寇鈔,攻北地。
北地庶人善弩射者,射中和連,和連即死。
其子骞曼小,兄子魁頭代立。
魁頭既立後,骞曼長大,與魁頭争國,衆遂離散。
魁頭死,弟步度根代立。
自檀石槐死後,諸大人遂世相襲也。
)步度根既立,衆稍衰弱。
中兄扶羅韓,亦别擁衆數萬為大人。
建安中,太祖定幽州。
步度根與轲比能等,因烏丸校尉&hellip&hellip上貢獻&hellip&hellip轲比能&hellip&hellip殺扶羅韓&hellip&hellip步度根由是怨比能&hellip&hellip後數與轲比能更相攻擊,步度根部衆稍寡弱&hellip&hellip至黃初五年(224年),步度根詣阙貢獻&hellip&hellip轲比能本小種鮮卑,以勇健斷法平端,不貪财物,衆推以為大人&hellip&hellip比能衆遂強盛,控弦十餘萬騎&hellip&hellip青龍三年(235年)中,雄(幽州刺史王雄)遣勇士韓龍刺殺比能,更立其弟素利彌加厥機皆為大人。
(《三國魏志》卷三○《鮮卑傳》) 丁 西域及東夷之賓服 書稱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
然荒域之外,重譯而至,非足迹車軌所及,未有知其國俗殊方者也&hellip&hellip魏興,西域雖不能盡至,其大國龜茲、于寘、康居、烏孫、疎勒、月氏、鄯善、車師之屬,無歲不奉朝貢,略如漢氏故事。
而公孫淵仍父祖三世有遼東,天子為其絕域,委以海外之事,遂隔斷東夷,不得通于諸夏。
景初中,大興師旅,誅淵,又潛軍浮海,收樂浪、帶方之郡。
而後海表谧然,東夷屈服。
(《三國魏志》卷三○《東夷傳序》) 2.蜀漢之南進 建興元年(223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
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闿反,流太守&hellip&hellip于吳,據郡不賓。
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hellip&hellip三年(225年)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
改益州郡為建甯郡,分建甯、永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甯、牂牁為興古郡。
(《三國蜀志》卷三《後主》) 建興三年(225年)春,亮率衆南征,其秋悉平。
(注:《漢晉春秋》曰,亮在南中,所在戰捷。
聞孟獲者,為夷漢并所服&hellip&hellip既得&hellip&hellip縱使更戰,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
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複反矣。
”遂至滇池,南中平。
) (《三國蜀志》卷五《諸葛亮傳》) 建興十四年(236年)武都氐王苻健請降&hellip&hellip初越嶲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後,叟夷數反,殺太守&hellip&hellip是後太守不敢之郡&hellip&hellip除嶷為越嶲太守,嶷将所領往之,誘以恩信,蠻夷皆服&hellip&hellip蘇祁邑君冬逄,逄弟隗渠等,已降複反,嶷誅逄&hellip&hellip而渠逃入西徼。
渠剛猛捷悍,為諸種深所畏憚&hellip&hellip為反間&hellip&hellip殺渠,渠死。
諸種皆安。
(《三國蜀志》卷一三《張嶷傳》) 3.吳平山越 建甯二年(169年)&hellip&hellip九月&hellip&hellip丹楊山越圍太守陳夤,夤擾破之。
(注:山越本亦越人,依阻山險,不納王租,故曰山越。
寇擾郡縣,蓋自此始。
其後孫吳悉取其地,以民為兵,遂為王土。
) (《資治通鑒》卷五六《漢紀四八靈帝上之上》) 建安五年(200年),策(孫策)薨,以事授權&hellip&hellip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陽、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hellip&hellip曹公表權為讨虜将軍,領會稽太守,屯吳&hellip&hellip分部諸将,鎮撫山越,讨不從命&hellip&hellip嘉禾三年(234年)&hellip&hellip八月,以諸葛恪為丹陽太守,讨山越。
(《三國吳志》卷二《孫權》) 慈&hellip&hellip與繇(揚州刺史劉繇,與慈同郡。
)俱奔豫章,而遁于蕪湖,亡入山中,稱丹陽太守。
是時策(孫策)已平定宣城以東,惟泾以西六縣未服。
慈因進住泾縣,立屯府,大為山越所附。
策躬自攻讨,遂見囚執,策即解縛&hellip&hellip署門下督,還吳,授兵,拜折沖中郎将。
後劉繇亡于豫章,士衆萬餘人,未有所附。
策命慈往撫安焉。
(《三國吳志》卷四《太史慈傳》) 術(袁術)表贲(孫策從兄)領豫州刺史,轉丹陽都尉,行征虜将軍,讨平山越。
(《三國吳志》卷六《孫贲傳》) 吳主權徐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