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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王莽代漢(公元9年),至漢兵入關被殺(公元23年),凡十五年。
王莽,字巨君,漢孝元皇後弟之子,代漢而有天下,國号曰新,改元始建國(五年)、天鳳(六年)、地皇(四年),在位凡十五年。
一 王莽之改制 1.延攬文士 莽父曼,蚤死不侯。
莽群兄弟皆将軍五侯子,乘時侈靡&hellip&hellip莽獨孤貧,因折節為恭儉,受禮經師&hellip&hellip勤身博學&hellip&hellip事母及寡嫂,養孤兄子,行甚敕備。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莽既拔出同列,繼四父而輔政,欲令名譽過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諸賢良以為掾史,賞賜邑錢悉以享士,愈為儉約。
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僮使。
問知其夫人,皆驚。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爵位益尊,節操愈謙。
散輿馬衣裘,振施賓客,家無所餘,收贍名士,交結将相卿大夫甚衆。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 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hellip&hellip制度甚盛。
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hellip&hellip天文、圖谶、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
綱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将令正乖缪,壹異說。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2.井田與奴婢 漢時已有貧富不均之弊,而奴婢之蓄甚盛,故王莽及光武帝皆思革除之,以緩民怒。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畮。
百畮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此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
又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hellip&hellip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
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hellip&hellip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hellip&hellip去奴婢,除專殺之威。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古者什一而稅,以為天下之中正也。
今漢氏或百一而稅,可謂鮮矣。
然豪強人占田逾侈,輸其賦大半,官家之惠,優于三代,豪強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強也&hellip&hellip不正其本,而務除租稅,适足以資豪強也。
(《通考》卷一《田賦考一》) 哀帝時,議名田而未行。
哀帝即位(前6年),師丹輔政,建言:“&hellip&hellip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而貧弱俞困。
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
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
”天子下其議。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hellip&hellip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hellip&hellip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
诏書且須後,遂寝不行。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至莽遂毅然行井田之制,名曰王田。
然不過限田之稍進者耳。
莽&hellip&hellip下令曰:“(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
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
富者質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錯。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馀田與九族鄉黨。
犯令,法至死。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但相沿已久,
王莽,字巨君,漢孝元皇後弟之子,代漢而有天下,國号曰新,改元始建國(五年)、天鳳(六年)、地皇(四年),在位凡十五年。
一 王莽之改制 1.延攬文士 莽父曼,蚤死不侯。
莽群兄弟皆将軍五侯子,乘時侈靡&hellip&hellip莽獨孤貧,因折節為恭儉,受禮經師&hellip&hellip勤身博學&hellip&hellip事母及寡嫂,養孤兄子,行甚敕備。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莽既拔出同列,繼四父而輔政,欲令名譽過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諸賢良以為掾史,賞賜邑錢悉以享士,愈為儉約。
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僮使。
問知其夫人,皆驚。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爵位益尊,節操愈謙。
散輿馬衣裘,振施賓客,家無所餘,收贍名士,交結将相卿大夫甚衆。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 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hellip&hellip制度甚盛。
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hellip&hellip天文、圖谶、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
綱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将令正乖缪,壹異說。
(《漢書》卷九九上《王莽傳上》) 2.井田與奴婢 漢時已有貧富不均之弊,而奴婢之蓄甚盛,故王莽及光武帝皆思革除之,以緩民怒。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畮。
百畮之收,不過百石。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
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此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
又颛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hellip&hellip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
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hellip&hellip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hellip&hellip去奴婢,除專殺之威。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古者什一而稅,以為天下之中正也。
今漢氏或百一而稅,可謂鮮矣。
然豪強人占田逾侈,輸其賦大半,官家之惠,優于三代,豪強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強也&hellip&hellip不正其本,而務除租稅,适足以資豪強也。
(《通考》卷一《田賦考一》) 哀帝時,議名田而未行。
哀帝即位(前6年),師丹輔政,建言:“&hellip&hellip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而貧弱俞困。
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
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
”天子下其議。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hellip&hellip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hellip&hellip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
诏書且須後,遂寝不行。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至莽遂毅然行井田之制,名曰王田。
然不過限田之稍進者耳。
莽&hellip&hellip下令曰:“(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
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
富者質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錯。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馀田與九族鄉黨。
犯令,法至死。
” (《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 但相沿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