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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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兵衆強,即幸勝之,後來益多,滅國乃止。
今殺王以謝天子,天子罷兵,固國完。
不聽乃力戰,不勝即亡入海。
”皆曰善。
即縱殺王,使使奉其頭,緻大行&hellip&hellip天子诏罷兩将軍兵曰:“郢等首惡,獨無諸孫繇君醜,不與謀。
”乃使中郎将立醜為粵繇王&hellip&hellip餘善以殺郢,威行國中,民多屬,竊自立為王。
繇王不能制。
上聞之,為餘善不足複興師曰,“餘善首誅郢,師得不勞”。
因立餘善為東粵王,與繇王并處。
至元鼎五年(前112年),南粵反。
餘善上書請以卒八千,從樓船擊呂嘉等。
兵至揭陽&hellip&hellip持兩端&hellip&hellip及漢破番禺,樓船将軍仆上書願請引兵擊東粵&hellip&hellip令諸校留屯豫章梅領待命。
明年(六年)秋,餘善&hellip&hellip發兵距漢道,号将軍驺力等為吞漢将軍&hellip&hellip上遣橫海将軍韓說出句章,浮海從東方往;樓船将軍仆出武林;中尉王溫舒出梅嶺;粵侯為戈船下濑将軍出如邪白沙。
元封元年(前110年)冬,鹹入東粵&hellip&hellip故粵建成侯敖與繇王居股謀,俱殺餘善,以其衆降&hellip&hellip天子曰,“東粵峽多阻,閩粵悍數反覆”,诏軍吏皆将其民徙處江淮之間,東粵地遂虛。
(《漢書》卷九五《閩粵王傳》) 7.西南夷 甲 諸夷之情況 南夷君長以十數,夜郎(貴州桐梓縣)最大。
其西靡莫之屬以十數,滇(雲南昆明縣)最大。
自滇以北,君長以十數,邛都(西康西昌縣)最大。
此皆椎結,耕田,有邑聚。
其外西自桐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嶲、昆明(雲南大理縣)。
編發,随畜移徙,亡常處,亡君長,地方可數千裡。
自嶲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徙(西康天全縣)、莋都(西康漢源縣)最大。
自莋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冉駹(四川茂縣)最大。
其俗或土著,或移徙。
在蜀之西,自駹以東北,君長以十數,白馬最大。
皆氐類也。
此皆巴蜀西南外蠻夷也。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盤瓠種&hellip&hellip号曰蠻夷,有邑君長,名渠帥曰精夫,相呼為姎徒。
所居皆深山重阻,人迹罕至。
長沙、黔中、五溪蠻皆是也。
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蠻夷,始置黔中郡。
漢興,改為武陵郡,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
雖時為寇盜,而郡國讨平之。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廪君種,不知何代。
初巴氏、樊氏、瞫(音審)氏、相氏、鄭氏五姓,皆出于武落鐘離山。
其上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共立巴氏子務相,是為廪君。
從夷水下至鹽陽,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巴梁間諸巴皆是也。
戰國時,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為蠻夷君長。
其人歲出賦二千一十六錢,三歲一出義賦千八百錢。
其人戶出幏布丈二尺,雞羽三十。
漢興,南郡太守靳強,奏請一依秦時故事。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闆楯蠻。
秦照襄王時,有一白虎,于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
昭王乃募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
時有巴郡阆中夷廖仲等,射殺白虎,昭王以其夷人不欲加封。
乃刻石盟要複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殺人得以赕錢贖死。
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二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鐘。
”夷人安之。
至漢高帝為漢王,發夷人還三秦。
秦地既定,乃遣還巴中,複其渠帥,羅、樸、督、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餘戶乃歲入口錢四十。
巴人呼賦為,謂之人焉,代号為闆楯蠻夷。
阆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陣。
俗喜歌舞,高帝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
遂代代服從。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滇者,漢時在夜郎之西&hellip&hellip始楚頃襄王使将軍莊,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以西。
至滇池&hellip&hellip以兵威定,屬楚。
欲歸報,會秦擊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而以其衆王滇,變服從其俗以長之。
至武帝時,滇王有衆數萬人。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邛都&hellip&hellip自夜郎、滇、邛都,人皆椎髻左袵,邑聚而居,知耕田。
其外西曰桐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嶲、昆明&hellip&hellip無君長,辮發,随畜遷徙無常&hellip&hellip其土地平原,有稻田。
俗多遊蕩而喜讴歌,略與牂牁相類,豪帥放縱,難得制禦。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莋都&hellip&hellip其人被發左袵,言語多好譬類,居處略與汶山夷同。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冉駹&hellip&hellip其俗土著,或随畜遷徙&hellip&hellip其山(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
其王侯頗知文書。
土氣多寒,雖在盛夏,冰猶不釋。
皆依山居止,累石為室,高者至十餘丈,為邛籠。
又土地剛鹵,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麥為資,而宜畜牧,有牦牛,無角。
一名犝牛,肉重千斤,毛可為眊。
出名馬,有羚羊,可療毒。
又有食藥鹿,鹿麑有有胎者,其腸中有糞,亦療毒疾。
又有五角羊。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乙 漢之平定諸夷 漢初有事于西南夷,因唐蒙見“枸醬”,而建制粵之策。
建元六年(前135年),大行王恢擊東粵,東粵殺王郢以報。
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粵。
南粵食蒙蜀枸醬,蒙問所從來。
曰:“道西北牂牁江(今北盤江),江廣數裡,出番禺城下”。
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
夜郎者,臨牂牁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
南粵以财物役屬夜郎,西至桐師,然亦不能臣使也。
蒙乃上書說上曰:“南粵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裡,名為外臣,實一州主。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
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萬。
浮船牂牁,出不意,此制粵一奇也。
誠以漢之疆,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甚易。
”上許之。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乃拜蒙以中郎将,将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莋關(西康漢源縣)入。
遂見夜郎侯多同,厚賜,谕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
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缯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
乃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牁江。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是時巴蜀西郡通西南夷道,載轉相饷,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暑濕死者甚衆。
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耗費亡功。
上患之,使公孫弘往視問焉。
還報,言其不便。
及弘為禦史大夫,時方築朔方,據河逐胡。
弘等因言西南夷為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
上許之。
罷西夷。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漢之再事西南夷,則由于張骞之見蜀布邛竹杖,欲通印度也。
元狩元年(前122年),博望侯張骞言,使大夏時,見蜀布邛竹杖,問所從來。
曰:“從東南身毒國,可數千裡,得蜀賈人市。
或聞邛西可二千裡,有身毒國。
”骞因盛言大夏在漢西南,慕中國,患匈奴隔其道,誠通蜀,身毒國道便近,又亡害。
于是天子乃令王然于、柏始昌、呂越人等十餘輩,間出西南夷,指求身毒國。
至滇,滇王當羌,乃留為求道。
四歲餘,皆閉昆明,莫能通&hellip&hellip使者還,因盛言滇大國,足事親附。
天子注意焉。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及至南粵反,上使馳義侯,因犍為發南兵。
且蘭(貴州平越縣)君恐遠行,旁國虜其老弱,乃與其衆反,殺使者及犍為太守。
漢乃發巴蜀罪人,嘗擊南粵者八校尉擊之。
會越已破,漢八校尉不下,中郎将郭昌、衛廣引兵還行,誅隔滇道者且蘭,斬首數萬。
遂平南夷為“牂牁郡”。
夜郎侯始倚南粵,南粵已滅,還誅反者,夜郎遂入朝。
上以為夜郎王。
南粵破後,及漢誅且蘭邛君,并殺莋侯,冉駹皆震恐,請臣置吏。
以邛都為“粵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為“文山郡”,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hellip&hellip元封二年(前109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
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
滇王離西夷,滇國降,請置吏入朝,于是以為“益州郡”。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五 漢代之政治 1.文景黃老之治 文景治術,多尚無為,故稱之為黃老之治。
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
(《史記》卷九《呂太後紀贊》) 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元年,前179年,至後元七年,前157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
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
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産也。
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
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因其山,不起墳。
” (《漢書》卷四《文帝紀贊》) 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
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
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将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hellip&hellip風流笃厚,禁罔疏闊。
選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于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 文帝遵漢家基業初定,重承軍旅之後,百姓新免于幹戈之難,故文帝宜因修秦餘政教,輕刑事,少與之休息,以儉約節欲自持。
初開耕田,躬勸農耕桑,務民之本。
即位十餘年,時五谷豐熟,百姓足,倉廪實,蓄積有餘。
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hellip&hellip其治尚清淨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所謂治安之國也。
(應劭《風俗通義卷》二《正失篇》) 窦太後好黃帝老子言,帝(文帝)及太子、諸窦,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
(《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 當時君後尚黃老之術,而輔臣亦多用黃老之術為治者。
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
(《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贊》) 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币請之。
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
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hellip&hellip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诎于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
欲務聲名者,辄斥去之。
(《史記》卷五四《曹相國世家》) 景帝即位,以刑名之法繼之,政尚嚴核。
2.武帝之改革 武帝始事改革政治,所創諸制,多與後世有關,為列七事如下。
甲 建年号 帝初即位,稱建元元年(前140年),其後屢改之。
帝王有年号,始于此。
建元元年。
(注:師古曰,自古帝王,未有年号,始起于此。
) (《漢書》卷六《武帝紀》)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數。
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效得一角獸曰狩雲。
(《漢書》卷二五上《郊祀志上》) 元封元年(前110年)四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登封泰山。
”至于梁父,然後升肅然。
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
(《漢書》卷六《武帝紀》) 乙 策賢良 文帝時曾一度行之,武帝一再行之。
後世科舉之興,始于此。
十五年(前165年)九月,诏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
(《漢書》卷四《文帝紀》) 元光元年(前134年)五月,诏賢良曰:“&hellip&hellip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hellip&hellip朕親覽焉。
”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漢書》卷六《武帝紀》) 自孝文策晁錯之後,賢良方正皆承親策,上親覽而第其優劣。
至孝昭年幼,未即政,故無親策之事。
乃诏有司,問以民所疾苦。
然所問者鹽鐵、均輸、榷酤,皆當時大事。
令建議之臣,與之反複诘難,講究罷行之宜,卒從其說,為之罷榷酤。
(《通考》卷三三《選舉考六》) 丙 黜百家 凡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之。
學術思想之蔽锢,始于此。
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漢書》卷六《武帝紀贊》) 仲舒複對曰:“&hellip&hellip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
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
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hellip&hellip勿使并進。
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
” (《漢書》卷五六《董仲舒傳》) 建元元年(前140)十月&hellip&hellip丞相绾(衛绾)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奏可。
(《漢書》卷六《武帝紀》) 丁 用儒吏 凡吏通一藝以上者,皆選擇以補右職。
以儒術為利祿之途,始于此。
武安君田蚡為丞相,黜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以百數。
而公孫弘以治《春秋》為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矣。
(《漢書》卷八八《儒林傳序》) 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漢書》卷八八《儒林傳贊》) 戊 賣官爵 武帝用兵四方,國用不繼,令民納資為吏。
後世捐納之例,始于此。
武帝&hellip&hellip即位&hellip&hellip幹戈日滋&hellip&hellip财賂衰耗而不澹。
入物者補官&hellip&hellip選舉陵夷,廉恥相冒&hellip&hellip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hellip&hellip府庫并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
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于此。
此後四年(元朔六年,前123年)&hellip&hellip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免臧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
(注: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
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
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hellip&hellip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耗廢&hellip&hellip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矣&hellip&hellip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
(注:師古曰,吏更遷補高官,郎又就增其秩,得至六百石)&hellip&hellip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
(注:師古曰,所姓也,忠名也,武帝之近臣。
)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補郎。
郎選衰矣&hellip&hellip弘羊(桑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按文帝時,晁錯言令民入粟輸邊,得拜爵贖罪,似捐納之例,始于彼時。
然爵者虛名,雖多無弊。
漢時國有大慶,往往賜民爵一級,且以輸粟得之,仍與獎勵力田之旨無異。
此則以金錢入官,而除為吏,真為賣官矣。
己 用夏正 漢初承秦制,以亥月為歲首,武帝改用夏正。
自後建寅之制,無能改者矣。
漢興,方綱紀大基,庶事草創,襲秦正朔&hellip&hellip至武帝元封七年,即太初元年(前104年,十月至十二月),漢興百二歲矣。
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hellip&hellip元封七年,複得阏逢攝提格(徐廣曰:歲陰在寅左行,歲星在醜右行。
)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歲在子巳,得太初本星度&hellip&hellip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太初曆。
(《漢書》卷二一上《律曆志上》) 太初元年(前104年)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
(注:師古曰,謂以建寅之月為正也。
未正曆之前,謂建亥之月為正。
)色上黃,數用五。
(《漢書》卷六《武帝紀》) 庚 尚文詞 文章則司馬遷、相如,滑稽則東方朔、枚臯。
(《漢書》卷五八《傳贊》) 司馬長卿賦,時人皆稱典而麗,雖詩人之作不能加也。
揚子雲曰,“長卿賦似不從人間來,其神化所至邪。
”(《西京雜記》卷三) 至武帝&hellip&hellip乃立樂府&hellip&hellip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
(《漢書》卷二二《禮樂志》) 3.宣元之治功及宦官外戚之禍 宣帝勵精圖治,信賞必罰,而慎選守相,尤得安民之要。
又北服匈奴,西降羌衆,文治武功,皆有可述,故稱中興。
霍光,字子孟,票騎将軍去病弟也&hellip&hellip去病死後,光為奉車都尉光祿大夫,出則奉車,入侍左右。
出入禁闼二十餘年,小心謹慎,未嘗有過&hellip&hellip征和二年(前91年)&hellip&hellip上年老,寵姬鈎弋趙倢伃有男,上心欲以為嗣,命大臣輔之。
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屬社稷&hellip&hellip後元二年(前89年)春,上&hellip&hellip病笃&hellip&hellip以光為大司馬、大将軍&hellip&hellip武帝崩,太子襲尊号,是為孝昭皇帝。
帝年八歲,政事壹決于光&hellip&hellip昭帝崩,亡嗣&hellip&hellip迎昌邑王賀&hellip&hellip既至即位,行淫亂&hellip&hellip光即與群臣俱見白太後,具陳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廟狀&hellip&hellip徙王賀漢中房陵縣&hellip&hellip光遂複與丞相敞(楊敞)等上奏&hellip&hellip太宗亡嗣,擇支子孫賢者為嗣。
孝武皇帝曾孫病已,武帝時,有诏掖庭養視,至今年十八&hellip&hellip可以嗣孝昭皇帝後&hellip&hellip太後诏曰可&hellip&hellip已而光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廟,是為孝宣皇帝。
(《漢書》卷六八《霍光傳》) 孝昭幼沖,霍光秉政。
承奢侈師旅之後,海内虛耗,光因循守職,亡所改作。
至于始元元鳳之間,匈奴鄉化,百姓益富,舉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于是罷酒榷而議鹽鐵矣。
及至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興于闾閻,知民事之囏難。
自霍光薨後,始躬萬機,厲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已下,各奉職而進。
及拜刺史守相,辄親見問,觀其所繇,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
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也。
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
”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内侯。
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
是故漢世良吏于是為盛,稱中興焉。
若趙廣漢、韓延壽、尹翁歸、嚴延年、張敞之屬,皆稱其位。
然任刑罰,或抵罪誅。
(《漢書》卷八九《循吏傳序》) 孝宣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
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
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漢書》卷八《宣帝紀贊》) 自景武二朝,削弱宗藩,集權中央,遂成為“内重”之局。
而腹心之任,寄于近臣,若尚書、中書之屬,實操政柄。
中書多任奄人,外戚宦官,交相用事,而宣帝實階其厲。
宣帝始立,微時,許妃為皇後。
顯(霍光妻)愛小女成君,欲貴之,私使乳醫淳于衍,行毒藥殺許後,因勸光内成君,代立為後&hellip&hellip許後暴崩,吏捕諸醫,劾衍侍疾亡狀,不道,下獄。
&hellip&hellip顯恐事敗,即具以實語光。
光大驚,欲自發舉不忍,猶與,會奏上,因署衍勿論。
光薨後,語稍洩,于是上始聞之而未察。
乃徙光女壻&hellip&hellip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禹(霍光子)為大司馬,稱病。
禹故長史任宣候問,禹曰:“我何病?縣官非我家将軍,不得至是。
今将軍墳墓未幹,盡外我家,反任許、史,奪我印绶,令人不省死&hellip&hellip顯恐急,即具以實告山(光兄孫)、雲(光兄孫)、禹。
山、雲、禹驚曰:“如是,何不早告&hellip&hellip此大事,誅罰不小,奈何?”于是始有邪謀矣&hellip&hellip會事發覺。
雲、山&hellip&hellip自殺&hellip&hellip捕得禹,要斬。
顯及女昆弟皆棄市,唯獨霍後廢處昭台宮。
(《漢書》卷六八《霍光傳》) 元帝初年,蕭望之等進用,尚稱治理。
後帝以疾,外戚許氏、史氏,與中官弘恭、石顯交結亂政,漢業始衰。
元帝初即位(前48年),太傅蕭望之為前将軍,少傅周堪為諸吏光祿大夫,皆領尚書事,甚見尊任。
更生(向本名)年少于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薦更生&hellip&hellip為散騎宗正給事中。
與侍中金敞,拾遺于左右,四人同心輔政。
患苦外戚、許、史在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
望之、堪、更生議,欲白罷退之。
未白而語洩,遂為許、史及恭、顯所谮愬。
堪、更生下獄,及望之皆免官。
(《漢書》卷三六《劉向傳》) 初,宣帝&hellip&hellip任用法律,而中書宦官用事。
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亦與車騎将軍高(史高)為表裡。
(《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 石顯,字君房,濟南人。
弘恭沛人也。
皆少坐法腐刑為中黃門,以選為中尚書,宣帝時任中書官。
恭明習法令,故事,善為請奏,能稱其職。
恭為令,顯為仆射。
元帝即位數年,恭死,顯代為中書令。
是時元帝被疾,不親政事,方隆好于音樂,以顯久典事。
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
事無小大,因顯白決。
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hellip&hellip貴傾公卿,外交諸侯&hellip&hellip不奉法度。
(《漢書》卷九三《石顯傳》) 成帝時,帝舅王鳳輔政,諸弟皆封侯。
而王氏代漢之勢,由此以成。
元帝崩(前33年),太子立。
是為孝成帝,尊皇後(王後)為皇太後,以鳳(王後弟)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hellip&hellip王氏之興自鳳始。
又封太後同母弟崇為安成侯&hellip&hellip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内侯&hellip&hellip河平二年(前27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
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哀帝黜王氏而任丁、傅。
平帝繼立,王莽複當國,卒移漢祚。
哀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侯根&hellip&hellip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
于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忘恩義。
”&hellip&hellip遣就國,免況為庶人&hellip&hellip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後二歲,傅太後、帝母丁姬,皆稱尊号。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後以莽(元後之弟子)為大司馬,與共征立中山王。
奉哀帝後,是為平帝。
帝九歲,常年被疾。
太後臨朝,委政于莽。
莽颛威福&hellip&hellip明年(元始四年,公元4年),莽風群臣,奏立莽女為皇後,又奏尊莽為宰衡&hellip&hellip莽既外壹群臣,令稱己功德,又内媚事旁側長禦以下。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平帝崩(公元5年),亡子。
莽征宣帝玄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托以蔔相為最吉。
乃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令宰衡安漢公莽踐阼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
太後不以為可,力不能禁,于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hellip&hellip其後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漢兵衆強,即幸勝之,後來益多,滅國乃止。
今殺王以謝天子,天子罷兵,固國完。
不聽乃力戰,不勝即亡入海。
”皆曰善。
即縱殺王,使使奉其頭,緻大行&hellip&hellip天子诏罷兩将軍兵曰:“郢等首惡,獨無諸孫繇君醜,不與謀。
”乃使中郎将立醜為粵繇王&hellip&hellip餘善以殺郢,威行國中,民多屬,竊自立為王。
繇王不能制。
上聞之,為餘善不足複興師曰,“餘善首誅郢,師得不勞”。
因立餘善為東粵王,與繇王并處。
至元鼎五年(前112年),南粵反。
餘善上書請以卒八千,從樓船擊呂嘉等。
兵至揭陽&hellip&hellip持兩端&hellip&hellip及漢破番禺,樓船将軍仆上書願請引兵擊東粵&hellip&hellip令諸校留屯豫章梅領待命。
明年(六年)秋,餘善&hellip&hellip發兵距漢道,号将軍驺力等為吞漢将軍&hellip&hellip上遣橫海将軍韓說出句章,浮海從東方往;樓船将軍仆出武林;中尉王溫舒出梅嶺;粵侯為戈船下濑将軍出如邪白沙。
元封元年(前110年)冬,鹹入東粵&hellip&hellip故粵建成侯敖與繇王居股謀,俱殺餘善,以其衆降&hellip&hellip天子曰,“東粵峽多阻,閩粵悍數反覆”,诏軍吏皆将其民徙處江淮之間,東粵地遂虛。
(《漢書》卷九五《閩粵王傳》) 7.西南夷 甲 諸夷之情況 南夷君長以十數,夜郎(貴州桐梓縣)最大。
其西靡莫之屬以十數,滇(雲南昆明縣)最大。
自滇以北,君長以十數,邛都(西康西昌縣)最大。
此皆椎結,耕田,有邑聚。
其外西自桐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嶲、昆明(雲南大理縣)。
編發,随畜移徙,亡常處,亡君長,地方可數千裡。
自嶲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徙(西康天全縣)、莋都(西康漢源縣)最大。
自莋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冉駹(四川茂縣)最大。
其俗或土著,或移徙。
在蜀之西,自駹以東北,君長以十數,白馬最大。
皆氐類也。
此皆巴蜀西南外蠻夷也。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盤瓠種&hellip&hellip号曰蠻夷,有邑君長,名渠帥曰精夫,相呼為姎徒。
所居皆深山重阻,人迹罕至。
長沙、黔中、五溪蠻皆是也。
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蠻夷,始置黔中郡。
漢興,改為武陵郡,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
雖時為寇盜,而郡國讨平之。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廪君種,不知何代。
初巴氏、樊氏、瞫(音審)氏、相氏、鄭氏五姓,皆出于武落鐘離山。
其上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共立巴氏子務相,是為廪君。
從夷水下至鹽陽,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巴梁間諸巴皆是也。
戰國時,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為蠻夷君長。
其人歲出賦二千一十六錢,三歲一出義賦千八百錢。
其人戶出幏布丈二尺,雞羽三十。
漢興,南郡太守靳強,奏請一依秦時故事。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闆楯蠻。
秦照襄王時,有一白虎,于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
昭王乃募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
時有巴郡阆中夷廖仲等,射殺白虎,昭王以其夷人不欲加封。
乃刻石盟要複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殺人得以赕錢贖死。
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二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鐘。
”夷人安之。
至漢高帝為漢王,發夷人還三秦。
秦地既定,乃遣還巴中,複其渠帥,羅、樸、督、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餘戶乃歲入口錢四十。
巴人呼賦為,謂之人焉,代号為闆楯蠻夷。
阆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陣。
俗喜歌舞,高帝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
遂代代服從。
(《通考》卷三二八四《裔考五》) 滇者,漢時在夜郎之西&hellip&hellip始楚頃襄王使将軍莊,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以西。
至滇池&hellip&hellip以兵威定,屬楚。
欲歸報,會秦擊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而以其衆王滇,變服從其俗以長之。
至武帝時,滇王有衆數萬人。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邛都&hellip&hellip自夜郎、滇、邛都,人皆椎髻左袵,邑聚而居,知耕田。
其外西曰桐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嶲、昆明&hellip&hellip無君長,辮發,随畜遷徙無常&hellip&hellip其土地平原,有稻田。
俗多遊蕩而喜讴歌,略與牂牁相類,豪帥放縱,難得制禦。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莋都&hellip&hellip其人被發左袵,言語多好譬類,居處略與汶山夷同。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冉駹&hellip&hellip其俗土著,或随畜遷徙&hellip&hellip其山(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
其王侯頗知文書。
土氣多寒,雖在盛夏,冰猶不釋。
皆依山居止,累石為室,高者至十餘丈,為邛籠。
又土地剛鹵,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麥為資,而宜畜牧,有牦牛,無角。
一名犝牛,肉重千斤,毛可為眊。
出名馬,有羚羊,可療毒。
又有食藥鹿,鹿麑有有胎者,其腸中有糞,亦療毒疾。
又有五角羊。
(《通考》卷三二九四《裔考六》) 乙 漢之平定諸夷 漢初有事于西南夷,因唐蒙見“枸醬”,而建制粵之策。
建元六年(前135年),大行王恢擊東粵,東粵殺王郢以報。
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粵。
南粵食蒙蜀枸醬,蒙問所從來。
曰:“道西北牂牁江(今北盤江),江廣數裡,出番禺城下”。
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
夜郎者,臨牂牁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
南粵以财物役屬夜郎,西至桐師,然亦不能臣使也。
蒙乃上書說上曰:“南粵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裡,名為外臣,實一州主。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
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萬。
浮船牂牁,出不意,此制粵一奇也。
誠以漢之疆,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甚易。
”上許之。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乃拜蒙以中郎将,将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莋關(西康漢源縣)入。
遂見夜郎侯多同,厚賜,谕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
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缯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
乃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牁江。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是時巴蜀西郡通西南夷道,載轉相饷,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暑濕死者甚衆。
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耗費亡功。
上患之,使公孫弘往視問焉。
還報,言其不便。
及弘為禦史大夫,時方築朔方,據河逐胡。
弘等因言西南夷為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
上許之。
罷西夷。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漢之再事西南夷,則由于張骞之見蜀布邛竹杖,欲通印度也。
元狩元年(前122年),博望侯張骞言,使大夏時,見蜀布邛竹杖,問所從來。
曰:“從東南身毒國,可數千裡,得蜀賈人市。
或聞邛西可二千裡,有身毒國。
”骞因盛言大夏在漢西南,慕中國,患匈奴隔其道,誠通蜀,身毒國道便近,又亡害。
于是天子乃令王然于、柏始昌、呂越人等十餘輩,間出西南夷,指求身毒國。
至滇,滇王當羌,乃留為求道。
四歲餘,皆閉昆明,莫能通&hellip&hellip使者還,因盛言滇大國,足事親附。
天子注意焉。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及至南粵反,上使馳義侯,因犍為發南兵。
且蘭(貴州平越縣)君恐遠行,旁國虜其老弱,乃與其衆反,殺使者及犍為太守。
漢乃發巴蜀罪人,嘗擊南粵者八校尉擊之。
會越已破,漢八校尉不下,中郎将郭昌、衛廣引兵還行,誅隔滇道者且蘭,斬首數萬。
遂平南夷為“牂牁郡”。
夜郎侯始倚南粵,南粵已滅,還誅反者,夜郎遂入朝。
上以為夜郎王。
南粵破後,及漢誅且蘭邛君,并殺莋侯,冉駹皆震恐,請臣置吏。
以邛都為“粵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為“文山郡”,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hellip&hellip元封二年(前109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
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
滇王離西夷,滇國降,請置吏入朝,于是以為“益州郡”。
(《漢書》卷九五《西南夷傳》) 五 漢代之政治 1.文景黃老之治 文景治術,多尚無為,故稱之為黃老之治。
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
(《史記》卷九《呂太後紀贊》) 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元年,前179年,至後元七年,前157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
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
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産也。
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
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因其山,不起墳。
” (《漢書》卷四《文帝紀贊》) 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
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
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将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hellip&hellip風流笃厚,禁罔疏闊。
選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于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 文帝遵漢家基業初定,重承軍旅之後,百姓新免于幹戈之難,故文帝宜因修秦餘政教,輕刑事,少與之休息,以儉約節欲自持。
初開耕田,躬勸農耕桑,務民之本。
即位十餘年,時五谷豐熟,百姓足,倉廪實,蓄積有餘。
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hellip&hellip其治尚清淨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所謂治安之國也。
(應劭《風俗通義卷》二《正失篇》) 窦太後好黃帝老子言,帝(文帝)及太子、諸窦,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
(《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 當時君後尚黃老之術,而輔臣亦多用黃老之術為治者。
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
(《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贊》) 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币請之。
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
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hellip&hellip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诎于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
欲務聲名者,辄斥去之。
(《史記》卷五四《曹相國世家》) 景帝即位,以刑名之法繼之,政尚嚴核。
2.武帝之改革 武帝始事改革政治,所創諸制,多與後世有關,為列七事如下。
甲 建年号 帝初即位,稱建元元年(前140年),其後屢改之。
帝王有年号,始于此。
建元元年。
(注:師古曰,自古帝王,未有年号,始起于此。
) (《漢書》卷六《武帝紀》)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數。
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效得一角獸曰狩雲。
(《漢書》卷二五上《郊祀志上》) 元封元年(前110年)四月,&hellip&hellip诏曰:“&hellip&hellip登封泰山。
”至于梁父,然後升肅然。
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
(《漢書》卷六《武帝紀》) 乙 策賢良 文帝時曾一度行之,武帝一再行之。
後世科舉之興,始于此。
十五年(前165年)九月,诏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
(《漢書》卷四《文帝紀》) 元光元年(前134年)五月,诏賢良曰:“&hellip&hellip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hellip&hellip朕親覽焉。
”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漢書》卷六《武帝紀》) 自孝文策晁錯之後,賢良方正皆承親策,上親覽而第其優劣。
至孝昭年幼,未即政,故無親策之事。
乃诏有司,問以民所疾苦。
然所問者鹽鐵、均輸、榷酤,皆當時大事。
令建議之臣,與之反複诘難,講究罷行之宜,卒從其說,為之罷榷酤。
(《通考》卷三三《選舉考六》) 丙 黜百家 凡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之。
學術思想之蔽锢,始于此。
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
(《漢書》卷六《武帝紀贊》) 仲舒複對曰:“&hellip&hellip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
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
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hellip&hellip勿使并進。
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
” (《漢書》卷五六《董仲舒傳》) 建元元年(前140)十月&hellip&hellip丞相绾(衛绾)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奏可。
(《漢書》卷六《武帝紀》) 丁 用儒吏 凡吏通一藝以上者,皆選擇以補右職。
以儒術為利祿之途,始于此。
武安君田蚡為丞相,黜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以百數。
而公孫弘以治《春秋》為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矣。
(《漢書》卷八八《儒林傳序》) 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漢書》卷八八《儒林傳贊》) 戊 賣官爵 武帝用兵四方,國用不繼,令民納資為吏。
後世捐納之例,始于此。
武帝&hellip&hellip即位&hellip&hellip幹戈日滋&hellip&hellip财賂衰耗而不澹。
入物者補官&hellip&hellip選舉陵夷,廉恥相冒&hellip&hellip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hellip&hellip府庫并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
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于此。
此後四年(元朔六年,前123年)&hellip&hellip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免臧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
(注: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
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
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hellip&hellip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耗廢&hellip&hellip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矣&hellip&hellip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
(注:師古曰,吏更遷補高官,郎又就增其秩,得至六百石)&hellip&hellip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
(注:師古曰,所姓也,忠名也,武帝之近臣。
)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補郎。
郎選衰矣&hellip&hellip弘羊(桑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
(《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下》) 按文帝時,晁錯言令民入粟輸邊,得拜爵贖罪,似捐納之例,始于彼時。
然爵者虛名,雖多無弊。
漢時國有大慶,往往賜民爵一級,且以輸粟得之,仍與獎勵力田之旨無異。
此則以金錢入官,而除為吏,真為賣官矣。
己 用夏正 漢初承秦制,以亥月為歲首,武帝改用夏正。
自後建寅之制,無能改者矣。
漢興,方綱紀大基,庶事草創,襲秦正朔&hellip&hellip至武帝元封七年,即太初元年(前104年,十月至十二月),漢興百二歲矣。
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hellip&hellip元封七年,複得阏逢攝提格(徐廣曰:歲陰在寅左行,歲星在醜右行。
)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歲在子巳,得太初本星度&hellip&hellip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太初曆。
(《漢書》卷二一上《律曆志上》) 太初元年(前104年)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
(注:師古曰,謂以建寅之月為正也。
未正曆之前,謂建亥之月為正。
)色上黃,數用五。
(《漢書》卷六《武帝紀》) 庚 尚文詞 文章則司馬遷、相如,滑稽則東方朔、枚臯。
(《漢書》卷五八《傳贊》) 司馬長卿賦,時人皆稱典而麗,雖詩人之作不能加也。
揚子雲曰,“長卿賦似不從人間來,其神化所至邪。
”(《西京雜記》卷三) 至武帝&hellip&hellip乃立樂府&hellip&hellip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
(《漢書》卷二二《禮樂志》) 3.宣元之治功及宦官外戚之禍 宣帝勵精圖治,信賞必罰,而慎選守相,尤得安民之要。
又北服匈奴,西降羌衆,文治武功,皆有可述,故稱中興。
霍光,字子孟,票騎将軍去病弟也&hellip&hellip去病死後,光為奉車都尉光祿大夫,出則奉車,入侍左右。
出入禁闼二十餘年,小心謹慎,未嘗有過&hellip&hellip征和二年(前91年)&hellip&hellip上年老,寵姬鈎弋趙倢伃有男,上心欲以為嗣,命大臣輔之。
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屬社稷&hellip&hellip後元二年(前89年)春,上&hellip&hellip病笃&hellip&hellip以光為大司馬、大将軍&hellip&hellip武帝崩,太子襲尊号,是為孝昭皇帝。
帝年八歲,政事壹決于光&hellip&hellip昭帝崩,亡嗣&hellip&hellip迎昌邑王賀&hellip&hellip既至即位,行淫亂&hellip&hellip光即與群臣俱見白太後,具陳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廟狀&hellip&hellip徙王賀漢中房陵縣&hellip&hellip光遂複與丞相敞(楊敞)等上奏&hellip&hellip太宗亡嗣,擇支子孫賢者為嗣。
孝武皇帝曾孫病已,武帝時,有诏掖庭養視,至今年十八&hellip&hellip可以嗣孝昭皇帝後&hellip&hellip太後诏曰可&hellip&hellip已而光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廟,是為孝宣皇帝。
(《漢書》卷六八《霍光傳》) 孝昭幼沖,霍光秉政。
承奢侈師旅之後,海内虛耗,光因循守職,亡所改作。
至于始元元鳳之間,匈奴鄉化,百姓益富,舉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于是罷酒榷而議鹽鐵矣。
及至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興于闾閻,知民事之囏難。
自霍光薨後,始躬萬機,厲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已下,各奉職而進。
及拜刺史守相,辄親見問,觀其所繇,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
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也。
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
”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内侯。
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
是故漢世良吏于是為盛,稱中興焉。
若趙廣漢、韓延壽、尹翁歸、嚴延年、張敞之屬,皆稱其位。
然任刑罰,或抵罪誅。
(《漢書》卷八九《循吏傳序》) 孝宣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
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
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漢書》卷八《宣帝紀贊》) 自景武二朝,削弱宗藩,集權中央,遂成為“内重”之局。
而腹心之任,寄于近臣,若尚書、中書之屬,實操政柄。
中書多任奄人,外戚宦官,交相用事,而宣帝實階其厲。
宣帝始立,微時,許妃為皇後。
顯(霍光妻)愛小女成君,欲貴之,私使乳醫淳于衍,行毒藥殺許後,因勸光内成君,代立為後&hellip&hellip許後暴崩,吏捕諸醫,劾衍侍疾亡狀,不道,下獄。
&hellip&hellip顯恐事敗,即具以實語光。
光大驚,欲自發舉不忍,猶與,會奏上,因署衍勿論。
光薨後,語稍洩,于是上始聞之而未察。
乃徙光女壻&hellip&hellip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禹(霍光子)為大司馬,稱病。
禹故長史任宣候問,禹曰:“我何病?縣官非我家将軍,不得至是。
今将軍墳墓未幹,盡外我家,反任許、史,奪我印绶,令人不省死&hellip&hellip顯恐急,即具以實告山(光兄孫)、雲(光兄孫)、禹。
山、雲、禹驚曰:“如是,何不早告&hellip&hellip此大事,誅罰不小,奈何?”于是始有邪謀矣&hellip&hellip會事發覺。
雲、山&hellip&hellip自殺&hellip&hellip捕得禹,要斬。
顯及女昆弟皆棄市,唯獨霍後廢處昭台宮。
(《漢書》卷六八《霍光傳》) 元帝初年,蕭望之等進用,尚稱治理。
後帝以疾,外戚許氏、史氏,與中官弘恭、石顯交結亂政,漢業始衰。
元帝初即位(前48年),太傅蕭望之為前将軍,少傅周堪為諸吏光祿大夫,皆領尚書事,甚見尊任。
更生(向本名)年少于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薦更生&hellip&hellip為散騎宗正給事中。
與侍中金敞,拾遺于左右,四人同心輔政。
患苦外戚、許、史在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
望之、堪、更生議,欲白罷退之。
未白而語洩,遂為許、史及恭、顯所谮愬。
堪、更生下獄,及望之皆免官。
(《漢書》卷三六《劉向傳》) 初,宣帝&hellip&hellip任用法律,而中書宦官用事。
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亦與車騎将軍高(史高)為表裡。
(《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 石顯,字君房,濟南人。
弘恭沛人也。
皆少坐法腐刑為中黃門,以選為中尚書,宣帝時任中書官。
恭明習法令,故事,善為請奏,能稱其職。
恭為令,顯為仆射。
元帝即位數年,恭死,顯代為中書令。
是時元帝被疾,不親政事,方隆好于音樂,以顯久典事。
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
事無小大,因顯白決。
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hellip&hellip貴傾公卿,外交諸侯&hellip&hellip不奉法度。
(《漢書》卷九三《石顯傳》) 成帝時,帝舅王鳳輔政,諸弟皆封侯。
而王氏代漢之勢,由此以成。
元帝崩(前33年),太子立。
是為孝成帝,尊皇後(王後)為皇太後,以鳳(王後弟)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hellip&hellip王氏之興自鳳始。
又封太後同母弟崇為安成侯&hellip&hellip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内侯&hellip&hellip河平二年(前27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
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哀帝黜王氏而任丁、傅。
平帝繼立,王莽複當國,卒移漢祚。
哀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侯根&hellip&hellip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
于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忘恩義。
”&hellip&hellip遣就國,免況為庶人&hellip&hellip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後二歲,傅太後、帝母丁姬,皆稱尊号。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後以莽(元後之弟子)為大司馬,與共征立中山王。
奉哀帝後,是為平帝。
帝九歲,常年被疾。
太後臨朝,委政于莽。
莽颛威福&hellip&hellip明年(元始四年,公元4年),莽風群臣,奏立莽女為皇後,又奏尊莽為宰衡&hellip&hellip莽既外壹群臣,令稱己功德,又内媚事旁側長禦以下。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 平帝崩(公元5年),亡子。
莽征宣帝玄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托以蔔相為最吉。
乃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令宰衡安漢公莽踐阼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
太後不以為可,力不能禁,于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hellip&hellip其後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
(《漢書》卷九八《元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