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世系
關燈
小
中
大
自始皇稱帝(前221年),至子嬰降漢(前207年),凡三傳,共十五年。
始皇帝,莊襄王之子,姓赢氏,名政,嗣立為秦王。
立二十六年盡滅六國,稱始皇帝,在帝位凡十二年。
二世皇帝,名胡亥,始皇少子。
嗣立,為趙高所弑,在位凡三年。
子嬰,二世兄扶蘇之子,被立後,誅趙高。
漢高祖入關,遂降。
在位凡四十六日。
(以上據《通考&bull帝系考》,參以《史記&bull秦始皇紀》。
) 附帝系表 秦先世世系,别著之如下。
秦仲(在位二十三年)。
莊公(在位四十四年)。
襄公(在位十二年)。
文公(在位五十年)。
甯(在位十二年)。
出公(在位六年)。
武公(在位二十年)。
德公(在位二年)。
宣公(在位十二年)。
成公(在位四年)。
穆公(在位三十九年)。
康公(在位十二年)。
共公(在位五年)。
桓公(在位二十七年)。
景公(在位四十年)。
哀公(在位三十六年)。
惠公(在位十年)。
悼公(在位十四年)。
(以上據《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 厲公(在位三十四年)。
躁公(在位十四年)。
懷公(在位四年)。
靈公(在位十年)。
簡公(在位十五年)。
惠公(在位十三年)。
出子(在位二年)。
獻公(在位二十三年)。
孝公(在位二十四年)。
惠文王(在位二十七年)。
武王(在位四年)。
昭王(在位五十六年)。
孝文王(在位一年)。
莊襄王(在位三年)以及于始皇。
(以上據《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 一 秦之統一 中國史局,以秦為鴻溝。
秦以前由衆建諸侯各私其疆土,确立中央集權之制,則自秦始皇始。
然專制政體遂曆二千年之久,不能改秦之舊。
則秦之所以統一,與統一之成績,當然有回顧之價值也。
秦滅六國次第簡表 年時滅國備考始皇十七年韓《史記&bull秦始皇紀》:内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
十九年趙同上。
王翦、羌瘣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
注:索隐,趙王遷也。
二十二年魏同上。
王贲攻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注:索隐,魏王假也),盡取其地。
二十四年楚同上。
二十三年,王翦擊荊,虜荊王。
荊将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于淮南。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二十五年燕同上。
使王贲将,攻燕遼東,得燕王喜。
二十六年齊同上。
使将軍王贲,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
始皇攻滅六國,其措施分叙如下。
1.建皇帝之号 二十六年(前221年)&hellip&hellip秦初并天下。
令丞相禦史曰&hellip&hellip“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
賴宗廟之靈,六王鹹服其辜,天下大定。
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
其議帝号。
”丞相绾(王绾)、禦史大夫劫(馮劫)、廷尉斯(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裡,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内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
”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
臣等昧死上尊号,王為泰皇。
命為制,令為诏,天子自稱曰朕。
”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
他如議。
”制曰可&hellip&hellip制曰:“朕聞太古有号毋谥。
中古有号,死而以行為谥。
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也。
自今已來,除谥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
” (《史記》卷六《秦始皇紀》) 2.置郡縣 縣始于春秋之末。
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
故傳雲:“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左傳》:哀公二年,趙簡子誓語。
)&hellip&hellip至于戰國,則郡大而縣小矣。
(《通典》卷三三《職官》一五) 秦郡多沿燕趙之舊。
(見《日知錄》卷二二)而言郡縣始于秦者,言其成功,且為漢以後所沿襲也。
二十六年(前221年)&hellip&hellip丞相绾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
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始皇下其議于群臣。
群臣皆以為便。
延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雠,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今海内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
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甯之術也。
置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
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甯息,豈不難哉?”延尉議是。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史記》卷六《秦始皇紀》) 其後略定閩越,又置四郡。
秦已并天下&hellip&hellip以其地為閩中郡。
(《史記》卷一一四《東越傳》) 秦時已并天下,略定揚越,置桂林、南海、象郡。
(《史記》卷一一三《南越尉佗傳》) 始皇初并天下,懲戰國,削罷列侯,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于是興師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閩中、南海、桂林、象郡。
凡四十郡。
(《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 秦郡簡表 3.改官制 秦之設官,多不沿襲于古,分其職掌,使互箝制,所以防專擅也。
甲 中央 秦以丞相總庶政,太尉掌兵事,别設禦史大夫,司糾察之任,取分權制。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職,不師古&hellip&hellip太尉主五兵,丞相總百揆。
又置禦史大夫,以貳于相。
(《通典》卷一九《職官一》) 禦史之名,周官有之,蓋掌贊書而授法令&hellip&hellip戰國時,亦有禦史,秦趙渑池之會,各命書其事。
又淳于髠謂齊王曰“禦史在前”。
則皆記事之職也,至秦漢為糾察之任。
(《通典》卷二四《職官六》) 以上舉其首要,其詳已不可考。
以漢襲秦制,見于《漢書&bull百官公卿表》而為秦官者,表之如下: 秦中央官制簡表 其散見于《史記》中者,列舉于下: 庶長。
《秦本紀》:懷公四年,庶長晁。
《白起傳》:白起為左庶長。
大良造。
《秦本紀》: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
客卿。
《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三,客卿胡傷攻魏卷。
左更。
《秦本紀》:昭襄王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于伊阙。
中更。
《秦本紀》: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傷攻趙阏與。
始皇帝,莊襄王之子,姓赢氏,名政,嗣立為秦王。
立二十六年盡滅六國,稱始皇帝,在帝位凡十二年。
二世皇帝,名胡亥,始皇少子。
嗣立,為趙高所弑,在位凡三年。
子嬰,二世兄扶蘇之子,被立後,誅趙高。
漢高祖入關,遂降。
在位凡四十六日。
(以上據《通考&bull帝系考》,參以《史記&bull秦始皇紀》。
) 附帝系表 秦先世世系,别著之如下。
秦仲(在位二十三年)。
莊公(在位四十四年)。
襄公(在位十二年)。
文公(在位五十年)。
甯(在位十二年)。
出公(在位六年)。
武公(在位二十年)。
德公(在位二年)。
宣公(在位十二年)。
成公(在位四年)。
穆公(在位三十九年)。
康公(在位十二年)。
共公(在位五年)。
桓公(在位二十七年)。
景公(在位四十年)。
哀公(在位三十六年)。
惠公(在位十年)。
悼公(在位十四年)。
(以上據《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 厲公(在位三十四年)。
躁公(在位十四年)。
懷公(在位四年)。
靈公(在位十年)。
簡公(在位十五年)。
惠公(在位十三年)。
出子(在位二年)。
獻公(在位二十三年)。
孝公(在位二十四年)。
惠文王(在位二十七年)。
武王(在位四年)。
昭王(在位五十六年)。
孝文王(在位一年)。
莊襄王(在位三年)以及于始皇。
(以上據《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 一 秦之統一 中國史局,以秦為鴻溝。
秦以前由衆建諸侯各私其疆土,确立中央集權之制,則自秦始皇始。
然專制政體遂曆二千年之久,不能改秦之舊。
則秦之所以統一,與統一之成績,當然有回顧之價值也。
秦滅六國次第簡表 年時滅國備考始皇十七年韓《史記&bull秦始皇紀》:内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
十九年趙同上。
王翦、羌瘣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
注:索隐,趙王遷也。
二十二年魏同上。
王贲攻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注:索隐,魏王假也),盡取其地。
二十四年楚同上。
二十三年,王翦擊荊,虜荊王。
荊将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于淮南。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二十五年燕同上。
使王贲将,攻燕遼東,得燕王喜。
二十六年齊同上。
使将軍王贲,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
始皇攻滅六國,其措施分叙如下。
1.建皇帝之号 二十六年(前221年)&hellip&hellip秦初并天下。
令丞相禦史曰&hellip&hellip“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
賴宗廟之靈,六王鹹服其辜,天下大定。
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
其議帝号。
”丞相绾(王绾)、禦史大夫劫(馮劫)、廷尉斯(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裡,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内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
”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
臣等昧死上尊号,王為泰皇。
命為制,令為诏,天子自稱曰朕。
”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
他如議。
”制曰可&hellip&hellip制曰:“朕聞太古有号毋谥。
中古有号,死而以行為谥。
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也。
自今已來,除谥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
” (《史記》卷六《秦始皇紀》) 2.置郡縣 縣始于春秋之末。
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
故傳雲:“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左傳》:哀公二年,趙簡子誓語。
)&hellip&hellip至于戰國,則郡大而縣小矣。
(《通典》卷三三《職官》一五) 秦郡多沿燕趙之舊。
(見《日知錄》卷二二)而言郡縣始于秦者,言其成功,且為漢以後所沿襲也。
二十六年(前221年)&hellip&hellip丞相绾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
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始皇下其議于群臣。
群臣皆以為便。
延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雠,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今海内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
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甯之術也。
置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
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甯息,豈不難哉?”延尉議是。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史記》卷六《秦始皇紀》) 其後略定閩越,又置四郡。
秦已并天下&hellip&hellip以其地為閩中郡。
(《史記》卷一一四《東越傳》) 秦時已并天下,略定揚越,置桂林、南海、象郡。
(《史記》卷一一三《南越尉佗傳》) 始皇初并天下,懲戰國,削罷列侯,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于是興師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閩中、南海、桂林、象郡。
凡四十郡。
(《晉書》卷一四《地理志上》) 秦郡簡表 3.改官制 秦之設官,多不沿襲于古,分其職掌,使互箝制,所以防專擅也。
甲 中央 秦以丞相總庶政,太尉掌兵事,别設禦史大夫,司糾察之任,取分權制。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職,不師古&hellip&hellip太尉主五兵,丞相總百揆。
又置禦史大夫,以貳于相。
(《通典》卷一九《職官一》) 禦史之名,周官有之,蓋掌贊書而授法令&hellip&hellip戰國時,亦有禦史,秦趙渑池之會,各命書其事。
又淳于髠謂齊王曰“禦史在前”。
則皆記事之職也,至秦漢為糾察之任。
(《通典》卷二四《職官六》) 以上舉其首要,其詳已不可考。
以漢襲秦制,見于《漢書&bull百官公卿表》而為秦官者,表之如下: 秦中央官制簡表 其散見于《史記》中者,列舉于下: 庶長。
《秦本紀》:懷公四年,庶長晁。
《白起傳》:白起為左庶長。
大良造。
《秦本紀》: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
客卿。
《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三,客卿胡傷攻魏卷。
左更。
《秦本紀》:昭襄王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于伊阙。
中更。
《秦本紀》: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傷攻趙阏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