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五代十國宋遼金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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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諸峒财力養官軍,以民丁備招集驅使。

    ”[288]但是,由于漢人之往戍嶺南和遷往壯族地區者日益加多,漢族的先進文化和先進生産技術得以更多地傳播到壯族地區,漢壯兩族在經濟上和文化上的聯系也都得以進一步加強。

     三 大理及其與宋朝的關系 9世紀晚期,建都在雲南大和城的南诏,改國名為大禮。

    從此以後,它在廣西和四川等地與唐朝交兵不已,使得唐朝感到極難招架。

    到後來,唐朝派駐桂林的軍隊,久戍思歸,便在龐勳的領導下自動撤離防地北歸。

    以這一批戍卒為核心,終至形成了一次亘時一年之久的反抗唐統治者的武裝鬥争。

     10世紀初,大禮國的政權轉入鄭姓手中,改名大長和國[289]。

    30年代末,政權又轉入段氏手中,改名為大理國。

     北宋政權建立之後,“宋太祖鑒于唐之禍基于南诏,乃棄越巂諸郡,以大渡河為界”,使大理國既不能借臣屬的名義随時對宋朝有所邀求,也不能對宋的西南邊境随時進行侵擾[290]。

    但到太宗即位初年,其首領白萬請求内附,宋廷冊為雲南八國都王。

    然此後仍“不通朝貢”[291]。

    到1076年(宋神宗熙甯九年)大理曾派遣使臣向宋廷貢獻方物。

    1116年(宋徽宗政和六年)又曾派人向宋廷貢馬及麝香等。

    直到宋朝南渡之後,雙方統治者之間仍然隻是偶爾地發生類似這樣的一些接觸。

     大理境内盛産馬匹。

    北宋雖主要是向西北的回鹘、黨項地區購買戰馬,但從神宗元豐年間起,就已在廣西邕州設置了專管購買大理馬的官吏。

    到南宋時候,西北買馬之路不能通,宋政府便在邕州的橫山寨和宜州兩地都設置了專管買馬的機構和吏員,以金、銀、彩帛及諸色錢購買大理的馬,每年定額為3500匹[292]。

     随着大理馬而一同來至橫山寨等博易場貿易的,還有雲南地區所産的麝香、胡羊、長鳴雞、披氈、雲南刀及諸藥物,漢族商人大都是用錦、缯、豹皮、文書及諸奇巧的手工藝品與之交易[293]。

     第五節 元朝的統治和元末農民起義 一 元朝的建立 元朝的建立及其鞏固統一的措施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9年(1271年)定國号為元,建立了元朝。

    至元九年,将在金中都東北修建的新城定名大都(即汗八裡),作為元朝的都城。

     元朝建立之前,蒙古已将勢力伸入吐蕃地區。

    忽必烈在蒙哥汗即位的第三年(1253年)攻占大理,壓服了雲南其他地區各部落。

    元朝建立之後,忽必烈又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攻占臨安,至元十六年(1279年)滅南宋,統一了全中國。

     元朝的疆域,“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唐所謂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賦役之,比于内地”[294],較之漢唐盛世,領土更加廣闊。

    元朝政府除以今河北、山東、山西等地為“腹裡”外,還設置了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江西、湖廣等“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 元朝政府的組織大都“遵用漢法”。

    在中央設中書省統領全國行政,樞密院管理軍事,禦史台負責監察。

    又設宣政院掌佛教,通政院掌驿站,此外還有翰林院、集賢院、太常禮儀院、太史院、太醫院、将作院等機構。

    中書省設有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右、左丞,參知政事;樞密院設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禦史台設禦史大夫、禦史中丞等官職[295]。

    在地方設行中書省,行中書省以丞相或平章政事為長官,凡地方軍政大事無不統領。

    行中書省下為路,路下為府,府下為州縣。

    路、府、州、縣皆設達魯花赤(“監臨官”),掌管并督察轄區的行政。

     元朝政府為了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在全國遍駐軍隊。

    “以蒙古軍屯河、洛、山東,據天下腹心,漢軍、探馬赤軍戍淮、江之南,以盡南海,而新附軍(原南宋的軍隊)亦間廁焉”[296]。

    此外,又有遼東的乣軍、女真軍、契丹軍、高麗軍、福建的畲軍、雲南的寸白軍等,皆不出戍,稱“鄉兵”。

    為了加強對邊遠地區的統治,元世祖又封諸子為王,分别鎮戍和林、雲南、回回、畏吾、河西、遼東等地。

    各地駐軍都設有屯田,據《經世大典&bull序錄》統計,全國北至嶺北、和林,南至海南、八番,共設屯田軍122879戶又56800人,所墾田土達177880頃。

     元朝政府在全國設置驿站。

    驿站分陸站、水站,陸站用馬、牛、車,水站用船。

    “漢地”由兵部統領,“北地”由通政院統領,并于各郡縣沖要處所設脫脫禾孫之官,以監察驿政。

    據《元史&bull兵志》統計,全國共有站赤1383處[297]。

    與驿站相輔而行的有急遞鋪。

    元制:每10裡、15裡或20裡設一急遞鋪,鋪設鋪兵5人,傳遞緊急的文書。

    驿站和急遞鋪的設置,不僅便于“通達邊情,布宣号令”,還有利于全國的交通。

    史載當時“梯航畢達,海宇會同,元之天下,視前代所以為極盛”[298]。

     元朝政府在青藏地區設立了烏思、藏、納裡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其下又各設若幹萬戶府,并在該地設置驿站,調查戶口,征收賦稅,屯戍軍隊。

    當時西藏地區的喇嘛教已經流行。

    蒙哥汗三年(1253年),喇嘛教薩迦派法王八思巴在開平會見忽必烈,忽必烈即位後尊八思巴為“國師”,至元七年又升号“帝師、大寶法王”。

    元朝政府所設的宣政院,其主要職責之一即是兼管青藏的政務,“遇吐蕃有事,則為分院往鎮”[299]。

    這都說明青藏地區在元朝已正式成為我國行政區劃的一部分,其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都是由元朝政府規定的。

     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朝政府在雲南設置行省,雲南地區從南北朝以來的長期割據局面至此結束了。

    雲南行省之下還設置了路、府、州、縣,又設置若幹軍民總管府。

    元世祖派回回人賽典赤贍思丁統治雲南,賽典赤贍思丁在雲南開辟水田,“教民播種,為陂池以備水旱”[300],還把内地種桑、養蠶的經驗介紹過去,對雲南地區的開發起了一些組織的作用[301]。

     至正二十年(1360年),元朝政府又在澎湖設置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

     元朝的對外關系 元世祖時曾多次用兵侵入鄰近國家,至元十一年(1274年)、十八年兩次出兵日本,至元二十二年、二十五年兩次出兵安南,至元二十年、二十四年兩次出兵緬甸,至元十九年出兵占城,至元二十九年出兵爪哇。

    還與馬八兒、馬蘭丹和蘇木都剌等國保持了政治的聯系。

     元朝建立時,成吉思汗時期所奠定的橫跨歐亞的蒙古國,除元以外,已逐漸分裂為欽察、察合台、窩闊台、伊利等獨立的汗國,但元朝的皇帝在名義上仍是各汗國的大汗,彼此間還有一定的聯系,忽必烈弟旭烈兀統治的伊利汗國,與元朝的關系更為密切。

    元朝與伊利汗國之間從未發生過戰争,使臣長期往來不絕,伊利汗國的政治、經濟制度和文化各方面都深受元朝的影響。

     在元朝統治時期,中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最富庶的國家,它的聲譽遠及于歐、亞、非三洲。

    西方各國的使節、商人、旅行家、傳教士來中國的絡繹于途。

    元世祖時,威尼斯人馬可&bull波羅曾經遍遊中國各大城市,并且在元朝做官。

    在他所留下的遊記中,對元朝的幅員廣闊和工商業的繁盛作了生動、具體的描繪,激起西歐人對中國文明的向往。

    由于中外交通的頻繁,中國人發明的羅盤、火藥、印刷術經阿拉伯傳入西歐,阿拉伯人的天文學、醫學、算學知識也陸續傳來中國。

    也裡可溫教(基督教的一支)開始在中國内地傳布[302],伊斯蘭教的信徒和清真寺院更加增多了。

    當時還有不少中國人到達中亞、西亞和南洋等地,中國所造的巨大海舶已聞名于世。

     二 元朝的社會經濟 農業生産和土地占有關系 在忽必烈統治時期,原來蒙古較落後的遊牧經濟,對北方地區仍有一定的影響。

    當時一部分農田曾繼續被占為牧場。

    趙天麟上疏指出:“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頃,不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孳畜。

    ”[303]在山東的一些蒙古軍官,也“據民田為牧地”,“畋遊無度,害稼病民”[304]。

    蒙古統治者屢次向民間括馬,僅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二十五年兩次括馬即達22萬匹之多,還在一些地區下令不得把馬和車用于拽碾耕作。

     在元朝,有些農民再度淪于奴隸或農奴的命運。

    元朝的“驅口”或“驅丁”是主人的私産,主人對他可以任意買賣,實際上就是奴隸。

    元朝法律規定:主人殺死無罪驅口杖87,良人打殺他人驅口杖107,和私宰牛馬的刑罰幾乎相等。

    驅口除供家庭勞役外,有的從事農業,有的還自有土地。

    世祖、成宗時,池州路達魯花赤别的因在大名、陳州等地買田二萬畝,又買有馬、牛、農具,督課奴隸二百餘人為其耕作[305]。

    叙州安撫使張庭瑞,家有“奴婢千指”,共種“上田五千畝”[306]。

    世祖攻占江南,元将阿裡海牙把降民三千八百餘家沒為家奴,“歲責其租賦”,這些人雖然還是耕種自己的土地,實際上已成為阿裡海牙的農奴[307]。

     蒙古統治者進入中原後,曾把所轄的地區分封給諸王貴族領有,作為他們的食邑。

    諸王在其食邑内自置官吏,向所屬民戶橫征貢役。

    後來蒙古統治者規定,由政府直接向諸王封區的民戶征收絲綿等物,再轉撥諸王位下,每五戶征絲一斤,叫做“五戶絲”,諸王除五戶絲外不得濫征。

    但這種規定對王公貴族并沒有什麼約束力。

    這種落後的分封食邑的辦法,使北方人民的負擔更加沉重。

     元朝統一前後,蒙古統治者在中原和江南地區高度發展的農業經濟影響下,不得不放棄落後的遊牧經濟和剝削方式,開始重視農業,進行一些恢複農業生産的措施。

     元世祖曾多次頒布諸王貴族不得因田獵踐踏田畝和不得改田畝為牧場的禁令。

    他在給南宋降将高達的诏書中指出要“使百姓安業力農”[308]。

    為了鞏固統治,恢複農業生産,元世祖在中統二年(1261年)設立勸農司,至元七年(1270年)設立司農司(不久更名大司農司),大力提倡墾殖。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元朝政府向所屬各州縣頒行《農桑輯要》一書,在這部書中,“蠶桑之術,畜孳之方,天時地利之所宜,莫不畢具”。

    《農桑輯要》頒行後,号稱為“利布四方,灼有明效”[309]。

     元朝初年,北方農民成立了一種“鋤社”。

    “先鋤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飲食,其餘次之,旬日之間,各家田皆鋤治”。

    “間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往往“苗無荒穢,歲皆豐熟”[310]。

    至元七年(1270年),元朝政府也下令在漢地立社。

    規定50家為一社,以“年高通曉農事有兼丁者”為社長。

    社長組織本社居民墾荒耕作,修治河渠,經營副業。

    元朝政府也通過村社組織監視農民,禁止農民集會結社,向農民宣傳要服從蒙古的統治[311]。

    這種“村社”制度,以後遍行南北各地,與裡甲制度并行,成為元朝統治和剝削農民的農村基層組織,但在鼓勵農業生産方面也起了一些作用。

     元朝政府又設都水監和河渠司掌管水利。

    世祖至元九年(1272年)、二十五年(1288年)、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先後修治了黃河,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鑿山東會通河,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鑿北京通惠河,又治澱山湖“以興三吳之利”,修泾渠“以溉關中之田”,在興修水利上也取得一定的成績[312]。

     在蒙古貴族的征服戰争中,受到嚴重破壞的是北方的農業,江南的農業一直沒有遭受大的破壞。

    元世祖時,北方的農業也日益恢複,“民間墾辟種藝之業,增前數倍”[313],其他如嶺北、雲南等地的屯田也有顯著的推廣。

    據《元史&bull食貨志》所載墾田數,江浙省官、民田995081頃,河南省官、民田已達1180769頃。

    全國戶口除邊遠和“山澤溪洞之民”外,共有民戶11633281戶,53654337人[314]。

    這都說明當時的社會比較安定,農業生産比以前也有了相對的恢複和發展。

     元朝的土地分為官田和私田兩種。

    私田是蒙古貴族、漢族地主和一部分自耕農民私人占有的土地。

    官田是政府掌有的土地,在北方主要是金朝屯田軍遺留的田土,南方則包括南宋的入官田、内府莊田和賈似道當權時掠奪民田而設置的公田。

    元朝統一後,把這些官田的一部分作為軍事屯田,一部分作為官吏的職田,一部分賞賜寺院的僧侶,一部分賜給蒙古王公貴族,剩餘的由政府直接招人耕種。

    這些官、民田地的絕大部分都以佃耕的方式出租給農民。

    從驅使較大量的驅丁為其耕作到采取佃耕辦法以剝削農民的地租,從早期的領受食邑到獲得大批賞賜的官田,是蒙古貴族在剝削方式上的重大改變。

     土地集中的現象非常突出。

    蒙古貴族都廣占田土,“諸賜田者”往往在各地“馳驿征租”[315]。

    在北方,占地四頃以上的地主有很大數量,“其軍、站戶富者,至有田畝連阡陌,家資累巨萬,丁隊列什伍”[316]。

    在江南,“富戶每有田地,其餘的百姓每無田地”,富戶之中,“一年有收三二十萬租子的,占着三二千戶佃戶”。

    《元史&bull武宗紀》也記載:“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動辄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而江浙寺院所占佃戶竟達50萬家。

    元朝滅宋時,許多漢族的官僚地主乘勢侵占農民的土地,範文虎在湖州、南浔一帶強占了大量膏腴的田土,以海運起家的張瑄、朱清更是“田園宅館遍天下,庫藏倉庾相望”[317],一般在職的官吏也紛紛奪占百姓的田産。

     廣大的佃戶在地主奴役下長期過着貧困的生活。

    苛重的地租使得元朝政府也不得不屢次下诏囑地主減免。

    在某些地區,南宋以來曾經發生過的地主幹預佃戶婚姻、任意奴役佃戶子女,甚至把佃戶随田轉賣的現象仍然嚴重存在[318]。

    元律規定,主人打死佃戶隻杖一百七,可見當時佃戶地位的低下,他們對田主的人身依附是很強烈的。

     自耕農民的生活也很痛苦。

    元朝政府把所屬人戶分為民戶、站戶、軍戶、鐵冶戶、打捕戶等等,他們都各自負擔特殊的差役。

    很多人一被簽發為軍戶或站戶,在繁重的差役之下,往往破家流亡,成為佃戶或流民。

     一般民戶的賦稅和差役南北不同,但都很沉重。

    在北方,有“稅糧”和“科差”,稅糧又有丁稅和地稅的分别,其中主要是丁稅,又叫“丁石”。

    世祖時,“淮北内地,惟輸丁稅”[319]。

    科差又分為“絲料”和“包銀”兩種,最初“絲料”是規定每兩戶科絲一斤,“輸于官”,每五戶科絲一斤,“輸于本位下”。

    又規定每戶交納“包銀”四兩,以後征收的數額又因時因地而有所變化。

    在南方,賦稅制度沿用南宋的兩稅法,主要是“稅随地出”,秋稅征糧,夏稅征木綿、布、絹、絲綿等物。

    元代稅糧總數為1200餘萬石,約有1/3出于江南。

     手工業和商業 随着農業生産的恢複和發展,元朝的手工業也在前代的基礎上有一定的發展。

    元朝的江南地區已盛種棉花,北方陝甘一帶從西域傳來了新的棉種。

    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朝政府設置了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等省木綿提舉司,年征木綿十萬匹[320],成宗元貞二年(1296年),始定江南夏稅折征木綿等物,這都反映了棉織業在江南已有普遍的推廣。

     成宗大德時,松江人黃道婆從黎族地區帶來了先進的棉紡技術和工具,從此松江有了軋車和彈弓。

    松江烏泥泾的婦女以棉織業為副業的有一千餘家,所織棉布,已成為名揚遠近的商品[321]。

     江南地區的絲織業主要是農民的家庭副業,也有專門以機織為生的機戶。

    杭州城内,已經出現了擁有四五架織機、雇工十餘人的絲織業手工作坊。

    作坊内的雇工除領取工資外還要“衣食于主人”[322]。

     窩闊台統治時,在弘州(今河北陽原)、荨麻林(今河北萬全西北)兩地有三千三百餘戶西域的回回工匠,他們帶來了織造“納失失”的技術[323]。

    納失失是一種金绮,由金線織成,上貼大小明珠。

    這些回回工匠在傳播新的絲織技術方面作出了貢獻。

     元朝政府很重視手工業,為了滿足蒙古貴族的消費和供應官府的急需,在大都及其附近設置了各種管理手工業和官營的手工業作坊的機構,如諸色人匠總管府、提舉司和各種局院,其中有氈局、銀局、染局、繡局、納失失局、毛緞局、羅局、镔鐵局、瑪瑙玉局等等,以後又分别在大都、上都、涿州、建康、平江、杭州等地設立織造局。

    在這些局院内勞作的官工匠叫做“匠戶”,匠戶系從民間搜括而來。

    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籍江南民為工匠凡三十萬,選有藝業者僅十餘萬戶,餘悉奏還為民”[324]。

    至元十六年(1279年),在北方括匠達42萬人,立局院70餘所[325]。

    匠戶皆掌握專門的手工藝技術,子孫世襲,由政府給予一定的口糧,被長期“鸠聚”在官營手工作坊或工場内工作,經常受到官吏的鞭笞和奴役,晝夜不得休息,又不能自由離開或改業。

    這種情況不僅阻礙了當時私營手工業的發展,使官營手工業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元朝的商業極為繁榮。

    這與全國的統一、農業和手工業的恢複和發展、海運和漕運的溝通、紙币交鈔的發行都有緊密的關系。

    元世祖時用桑皮紙印造“中統元寶交鈔”,交鈔的使用已通行于全國各地。

    當時的大都、杭州、泉州都是聞名于世的大商業都市。

    大都城内經常流通的商品有糧食、茶、鹽、酒、綢緞和珠寶。

    在這裡有米市、鐵市、皮帽市、馬牛市、駱駝市、珠子市和沙剌(珊瑚)市等。

    泉州是對外貿易的商港,金、銀、瓷器、絲綢等出口的商品,和丁香、豆蔻、胡椒、鑽石、珠寶等進口的商品都在這裡集散或起運。

    當時指示航行的燈塔&mdash&mdash六勝塔,至今還在泉州完整保存下來。

     在國内外各地經營商業或舉放高利貸的大多是回回商人,他們在“斡脫”名義下,持有元朝皇家頒給的制書和驿券,不服差役,不納商稅,不受河閘關稅的限制,橫行無忌。

    另一部分蒙古貴族、寺院僧侶和漢族官僚地主也都“開張店鋪作大買賣”,或專鹽酒之利[326],還有人“以下蕃買賣緻巨富”。

    如泉州巨商佛蓮有海船80艘、珍珠130石,張瑄和朱清更是“巨艘大舶交番夷中”。

     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朝政府以鈔二萬錠赴和林貿易,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以新鈔11.06萬錠,銀1593錠、金百兩付給江南各省“與民互市”。

    元朝政府還在泉州、杭州設市舶都轉運司,“官自具船給本,選人入番貿易諸貨”[327]。

    這樣較大規模的從事貿易活動,在曆史上是很少見的。

    在當時,商稅也成為政府一項重要的收入,元朝商稅的名目多至三十餘種,而且随着鈔價的下跌而日日上升。

    從世祖至元至文宗天曆之間,政府所增的商稅不啻百倍,官僚地主和富商大賈有免稅的特權,受害的都是小商民。

     三 元代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 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 元世祖至元時,把居住在當時中國境内的人分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來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國的一部分歐洲人;第三等是漢人,包括原來金統治下的漢人、女真人、契丹人以及四川、雲南地區的居民;第四等是南人,指最後被元朝征服的南宋統治區居民。

    元統治者把色目人列為第二等,是要使他們成為蒙古貴族統治的助手。

    把漢族分為漢人和南人,則是為了要分化漢族人民,削弱他們的反抗力。

     元朝政府采取各種方法來固定這些民族的等級。

    在統治機構中:長官和掌權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漢人,而南人很少擔任高官。

    地方的監臨官達魯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擔任,并規定色目人作同知,漢人作總管,同知、總管彼此互相牽制,都要服從達魯花赤的指揮[328]。

    在軍隊組織上:有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和新附軍的區别。

    出兵時各軍參差調用,而以蒙古軍為主力,軍權都掌握在蒙古軍帥的手中。

    在刑法上:規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分屬不同的機關審理,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蒙古人打死漢人隻流放北邊充軍。

    又規定漢人、南人不得聚衆畋獵和迎神賽會,不得執弓矢,甚至連養狗、養鵲鳥都不許可[329]。

    在征斂方面:如括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1/3,漢人、南人則全取。

    此外,在《元典章》中記錄的很多法令,都是針對漢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這些法令的約束。

     但是這種民族歧視的政策對于某些投靠蒙古統治者的漢族大地主是不适用的。

    元朝的法令禁止漢人執弓矢,元世祖卻對漢官汪惟和說:“汝家不與它漢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執之。

    ”[330]有些很早就投靠蒙古統治者的漢族地主,如大興史氏、易州張氏、真定董氏等,在元朝的地位和待遇都與蒙古貴族相差無幾。

    相反的,許多蒙古族的下層人民也沒有享受到所謂統治民族的特權。

    草原上的蒙古牧民,在繁重的軍役和租賦剝削之下日趨貧困,甚至破産流亡。

    到了元朝中葉,常有大批蒙古族貧民流亡到大都、通州、漷州等地,有的被賣到漢、回之家作奴婢[331]。

     對漢族地主的籠絡 元世祖在即位之前,即在開平金蓮川設立幕府,籠絡原來金朝的地主士大夫。

    當時著名的學者劉秉忠、趙璧、姚樞、許衡等人,都向他介紹了一套儒家治國平天下的經驗和理論。

    到世祖即位後,更積極标榜文治,學習漢法,任用劉秉忠、姚樞、許衡、郭守敬等定朝儀、治禮樂、設學校、建官制、獎勵農桑、興修水利,又命令一批蒙古國子生跟從許衡等學習程朱的理學。

    元世祖的這些政策,曾經遭受到一部分蒙古王公貴族的反對,認為他違背了蒙古的“舊俗”[332]。

    但是既要統治漢地,就不能不任用漢人,接受漢法,這是當時某些蒙古貴族所不能理解的。

     元世祖也籠絡了一批漢人和女真将領,如張弘範、李庭、劉國傑等人,幫助他進攻南宋和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蒙古貴族乃顔的叛亂就是在漢将領導下,用漢人組成的步軍平定的[333]。

    在出征南宋的過程中,他又先後招降了南宋的将領劉整、呂文煥、範文虎等人,使他們成為蒙古軍作戰的前鋒。

    為了進一步得到漢族地主的支持和擁護,元世祖更采用了招撫和“安業力農”的政策,使更多的漢族官僚地主歸附了元朝。

     元朝的統治機構雖然也用漢人,但政權主要掌握在蒙古貴族的手中。

    蒙古貴族信任回回人,派他們經商理财,又信任上層的喇嘛僧,這些人與蒙古貴族和漢族地主,共同加強了對各族人民的統治。

    在元朝,蒙漢統治階級之間的民族隔閡始終是存在的,但他們在階級的利害上取得了一緻性。

    有些漢族地主在蒙古貴族的保護之下,“廣占農地,驅役佃戶,無爵邑而有封君之貴,無印節而有官府之權:恣縱妄為,靡所不至”[334]。

    有的人投充在蒙古王公帳下,成為王府的幫閑,有的人更搖身為佐貳雜職或蒙古官吏的幕僚。

    在元朝官僚地主呂師孟等人的墓葬中,有大量精巧的金玉飾物出土,呂墓中還埋有金條7根、金器3件、金帶12條,這些豪華的随葬品,反映了他們生前的奢侈生活和對人民殘酷的剝削。

     各地人民反抗蒙古統治者的鬥争 在元朝的統治下,各族人民受到民族和階級的雙重壓迫,不斷起來反抗。

     在北方,蒙古的統治比較鞏固,漢人以秘密組織形式進行反抗活動。

    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大都人民在千戶王著和高和尚的領導下,錘死殘酷害民的回回官僚阿合馬,并聲稱要殺蒙古人和回回人。

    這次事件就是在秘密結社的組織下發動起來的[335]。

     元朝政府曾一度把一些秘密結社改變為公開的組織,使他們的活動符合統治者的利益。

    成宗大德時,平陰女子劉金蓮宣傳所謂“妖術”,“所至官為建立神堂”[336]。

    但不久元朝政府又對農民結社采取鎮壓的辦法。

    武宗至大時,趙萬兒在黃州、南陽、歸德、汝州、汴州各地以“妖言”聚衆,元朝政府派人嚴行搜捕,萬兒被害。

    史載萬兒的基本群衆都是農民和小商人[337]。

    武宗以後,元朝政府對秘密會社更加強了鎮壓,但農民始終利用秘密結社的組織在各地堅持反元的鬥争。

     在南方,反元的武裝起義更是前仆後繼。

    從至元十七年(1280年)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之間,漳州陳吊眼、許夫人,福州林天成,南康杜可用,廉州霍公明、鄭仲龍以及福建的黃華,四川的趙和尚都先後起兵,建号稱王。

    起義的主力最初聚集在福建,以後蔓延到各行省,以至“荊湖閩廣之間,兵興無甯歲”[338]。

     起義的首領大都是南宋抗戰将領張世傑的舊部,有的與文天祥有過聯系,他們多以恢複南宋為号召。

    起義的群衆除農民外,還有一部分“豪富”以及被元朝改編的新附軍,除漢族外,還有畲族和其他各民族,他們主要是在民族壓迫下舉起反抗旗幟的。

     元朝政府一面派兵鎮壓各支起義軍,一面更加強了對江南人民的搜括。

    為了發動對日本、安南、爪哇的戰争,先後在江南括馬、造船、拘水手,而回回官吏的暴斂,蒙古駐軍的劫掠,更引起人民的憤恨。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起義的地區共達四百餘處,湖廣、雲貴等地的彜、壯、瑤、苗各族都起來反抗。

    其中福建循州鐘明亮的起義軍,較之過去黃華的聲勢更為壯大[339]。

     由于這些起義軍過于分散,彼此缺乏聯系,又沒有有力的領導,所以,終于被元統治者分别鎮壓下去。

    但是他們使元朝在南方的統治極不穩定,同時也牽掣了元朝政府的兵力,使得元統治者奴役安南、日本人民的願望不能得逞。

     四 元末農民大起義 元朝後期民族和階級矛盾的日益激化 元朝後期,土地高度集中,許多蒙古貴族已成為大地主,各自占有大量的田土。

    泰定帝也孫鐵木兒在其即位以前,曾獻給政府7000頃土地。

    順帝時,公主奴倫陪嫁的土地由政府轉撥給大臣伯顔的也有5000頃。

    獻納和撥給的土地尚如此之多,占田的實際數量當然更多。

    元朝皇帝為了籠絡蒙古王公,一登帝位,就把金銀和田土分賜給他們。

    元世祖時,政府賜給大臣田一次不過百頃,以後增至千頃、萬頃。

    以前賜田多在北方,後來更轉向江南蘇州等膏腴之區了。

     大部分蒙古貴族把從農民那裡收奪來的土地,再以苛刻的條件租給農民,用租佃的方法進行剝削。

    武宗時,“近幸”為人請田1230頃,每年收租50萬石,平均每畝要收4石[340],這樣苛重的剝削,必然要陷農民于死地。

    淮南王的家人也在揚州廣占田土,時常派人縱騎至各鄉“索債征租,驅迫農民,剽掠麥禾”[341]。

    文宗時,大臣燕帖木兒請求皇帝把蘇州一帶的官田包租給他的兄弟和女婿,再由他們轉租給農民。

     漢族地主兼并之風與日俱增。

    福建崇安縣有田稅人戶共450家,納糧6000石,其中50大家即納糧5000石,占全縣納稅戶1/9的地主大戶,竟占有5/6的土地[342]。

    在江南地區,田主除向佃戶征租外,還随意向佃戶征收絲料,勒派附加糧,甚至迫使佃戶代服差徭。

    有的地主還用飛灑、詭寄等辦法躲避差役,賦役不均的現象非常嚴重,其結果是“大家收谷歲至數百萬斛,而小民皆無蓋藏”[343]。

    在北方地區,由于賦役不均,也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344]。

     元朝初年,政府曾屢次命令地主減租,以後這種禁令也廢止了。

    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又下令在兩淮、江南“核實田畝”,但地主買通官府,隐匿田産,而官吏又欲借此以“多括為功”,結果把兩淮地區由農民耕作的沙堿土地,也作熟地充數。

    “苛急煩擾”,民不堪命,激起了江西等地農民反對括田增租的鬥争。

     武宗(1308&mdash1311年)以後,曆仁宗(1312&mdash1320年)、英宗(1321&mdash1323年)以至泰定帝(1324&mdash1328年),元朝的政治日趨腐朽。

    從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至順帝元統元年(1333年)二十五年間,換了八個皇帝。

    由于争奪帝位,蒙古貴族之間長期相互傾軋,往往演成内戰。

    這時,國家軍政大權已經轉移到握有實力的蒙古、色目大臣之手。

     在最高統治集團中,奢侈腐化成為風氣。

    蒙古皇室和元朝政府把每年搜括來的民脂民膏,大部分用于無節制的歲賜和“作佛事”。

    武宗時,政府年入鈔280萬錠,但他即位不到一年就用掉820餘萬錠。

    仁宗即位後支出更達2000萬錠,其中大部分用于賞賜蒙古貴族[345]。

    武宗時,用在敬神、修寺等宗教活動上的開支,一度高達政府全部收入的2/3。

    據仁宗延祐四年(1317年)宣徽院統計,僅供佛飲食一項,該年共用面43.95萬斤,油7.9萬斤,蜜2.73萬斤,每日宰羊至萬頭。

    英宗以後諸帝更是貪财好貨,掠奪無厭。

    在這種情況下,财政經常支绌,以緻“朝廷未嘗有一日之儲”。

    元朝統治者要彌補虧空,隻有加重稅收,濫發紙币,而人民所受的剝削也愈重。

     元朝末期,貪污剝削愈來愈嚴重。

    政府賣官鬻爵,賄賂公行。

    官吏斂括的花樣無奇不有。

    “所屬始參曰拜見錢,無事白要曰撒花錢,逢節曰追節錢,生辰曰生日錢,管事而索曰常例錢,送迎曰人情錢,勾追曰赍發錢,論訴曰公事錢。

    覓得錢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補得職近曰好窠窟”[346],甚至連肅政廉訪官吏也是“所至州縣,各帶庫子檢鈔秤銀,殆同市道”[347]。

     到了順帝時,一切腐敗現象達到極點,蒙古貴族和喇嘛僧的跋扈,官吏的貪污,地主豪強的專橫,與日俱增。

    以順帝為首的蒙古王室,也是“醜聲穢行,著聞于外”。

    元朝的統治已經走上了崩潰的道路。

     和殘酷的貪污剝削平行,又接連出現嚴重的天災。

    元統元年(1333年)京畿大雨,饑民達40餘萬。

    二年江浙被災,饑民多至59萬,至元三年(1337年)[348],江浙又災,饑民40餘萬。

    至正四年(1344年)黃河連決3次,饑民遍野。

    在天災人禍的迫害下,農民成群地離開土地,武裝起義相挺而起。

     早在泰定二年(1325年),河南息州趙醜厮、郭菩薩的起義,提出了“彌勒佛當有天下”的口号,揭開了元末農民起義的序幕。

    順帝至元三年(1337年),又有廣東朱光卿、聶秀卿的起義,稱“定光佛出世”。

    同年又有河南棒胡的起義,棒胡燒香聚衆,起義者“舉彌勒小旗”。

    至元四年,彭和尚、周子旺在袁州起義,起義農民五千餘人,“背心皆書佛字”。

    到了至正初,小規模起義已遍及全國,僅京南一帶的起義即達三百餘起[349]。

     舉行起義的農民多是漢人、南人,因此蒙古統治者對漢人、南人更加仇視。

    伯顔等人曾提出了要殺絕漢人張、王、劉、李、趙五姓的主張,同時又重申漢人不得執兵器,不得執寸鐵,并且下今北人毆打南人不許還報等。

    這些禁令的實施,更激發了反抗的火焰。

     反抗蒙古統治者的各種各樣的民謠到處傳播。

    劉福通以“貧極江南,富誇塞北”為号召。

    當時有人說:“塔兒白,北人是主南是客。

    塔兒紅,南人來做主人翁。

    ”又說:“天雨線,民起怨,中原地,事必變。

    ”[350]這些民謠都強烈地反映了當時日益激化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元末紅巾軍大起義正是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的總爆發,而更主要是階級矛盾。

     “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這是至正十年(1350年)普遍流行于黃河災區的一個民謠[351]。

    到順帝至正十一年,果然因為挑動黃河,天下反了。

    這一年,元朝政府命工部尚書賈魯發汴梁、大名等13路農民共15萬人修治黃河,同時又派兵沿黃河鎮壓。

    就是這些黃河工地上服役的農民,點燃了紅巾軍起義的導火線。

    紅巾起義爆發以後,一時“貧者從亂如歸”,不出數月,黃河長江兩淮之間,到處揭起起義的旗幟。

     紅巾軍大起義 至正十一年(1351年)爆發的紅巾軍大起義,主要分為兩支,一支起于颍州,領導人是劉福通,一支起于蕲、黃,領導人是徐壽輝、彭瑩玉(即彭和尚)。

     同年五月,劉福通率領農民軍攻下颍州。

    劉福通長期以來即以白蓮教組織農民進行反元鬥争。

    他最初在永年推韓山童為首,稱韓為宋徽宗八世孫,“河、淮、襄、陝之民,翕然從之”。

    不料事機洩露,韓山童被捕,其子韓林兒逃至武安,劉福通即來颍州,攻下朱臯,在朱臯開倉赈濟貧民,“從者數十萬”。

    以後又相繼占領羅山、真陽、确山、汝甯、息州、光州等地。

     八月,徐壽輝、彭瑩玉攻下蕲州。

    彭瑩玉是袁州“莊民家子”,自幼出家,以清泉為人治病,袁民“事之如神”。

    他長期利用白蓮教組織農民起義。

    至元四年(1338年)起義失敗,逃匿淮西,淮民“争庇之”[352]。

    至此彭瑩玉又推布販徐壽輝為首,在蕲、黃起義,建元治平,國号天完,很快便占領了武昌、安陸、沔陽、江州、饒州各地。

     這兩支農民軍頭裹紅巾,稱為紅巾軍或紅軍,他們都信奉彌勒佛,燒香聚衆,又稱“香軍”。

    此外,以紅軍為号的還有蕭縣芝麻李,南陽布王三,荊、樊孟海馬,濠州郭子興,“兩淮、豐、沛、許、汝、荊、漢”的農民都起來響應。

     紅巾軍的基本群衆都是貧苦的農民。

    葉子奇說當時“人物貧富不均,多樂從亂”[353]。

    朱元璋也說濠州地區,“民棄農業執刃器趨兇者萬餘人”[354]。

    農民起兵抗元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元末社會的貧富不均,但也由于蒙古統治者的民族壓迫所造成。

     與紅巾軍起義同時,又有至正八年(1348年)浙東方國珍和至正十三年(1353年)泰州張士誠的起義。

    方國珍出身佃農,傳說他因殺收租的地主而逃命海上[355]。

    張士誠以操舟運鹽為業,因賣鹽于富家,“富家不給值”,遂率衆起兵。

    他們所領導的反元鬥争,都牽制了元朝的軍力,壯大了紅巾軍的聲勢。

     當紅巾軍以燎原之勢向四面八方發展之時,元朝政府派遣禦史大夫也先不花前往鎮壓。

    也先不花率軍30萬進駐沙河,企圖一舉撲滅劉福通領導的紅巾軍,但懾于紅巾軍的聲威,元軍夜驚,盡棄軍資器械逃走。

    元朝政府又派丞相脫脫率軍攻徐州芝麻李,元軍會集徐州,這就使紅巾軍的兩支主力得到發展的機會。

     至正十二年(1352年),徐壽輝、彭瑩玉領導的紅巾軍攻占了杭州。

    他們在杭州等地,紀律嚴明,不淫不殺,隻把歸附的人登名于戶籍[356],得到人民的擁護,隊伍很快便增加到百萬人。

     劉福通領導的紅巾軍也在戰鬥中壯大起來。

    至正十四年(1354年),元順帝把脫脫解職,脫脫統率的“大軍百萬,一時四散”,很多人都投入紅巾軍,劉福通的聲勢日盛[357]。

    至正十五年(1355年)劉福通奉韓林兒在亳州稱帝,改元龍鳳,國号大宋,中原各地的紅巾軍都接受了大宋的領導。

     至正十七年(1357年),劉福通分兵三路伐元。

    東路由毛貴率領,掃蕩了山東、河北等地的元軍,直抵柳林、棗莊,離大都不過百餘裡。

    在大都的蒙古貴族都紛紛建議北逃。

    但紅巾軍在河北中部遇到元朝援軍的阻擊,又撤回山東。

    中路由關先生、破頭潘等率領,攻绛州,入保定路,折經大同,直趨塞北。

    至正十八年(1358年)十二月,這支起義軍攻占了上都,燒毀了“富誇塞北”的蒙古宮阙,旋即轉戰遼東各地。

    西路由李喜喜、白不信等率領,由荊、樊出武關,進攻長安。

    李喜喜入四川,餘部又攻占了甘肅、甯夏等地。

    與三路進軍同時,劉福通也攻占汴梁,并以汴梁為都,于是“造宮阙,易正朔,巴蜀、荊楚、江淮、齊魯、遼海,西至甘肅,所在兵起,勢相連結”[358]。

    正如紅巾軍檄文所說:“慨念生民,久陷于胡,倡義舉兵,恢複中原,東逾齊魯,西出函秦,南過閩廣,北抵幽燕,悉皆款附,如饑者之得膏粱,病者之遇藥石”[359],紅巾軍的反元鬥争至此已達到高潮。

     以毛貴為首的紅巾軍在山東等地,甚得民心,有的人把得到的衣糧分與貧民,凡無罪而被掠者一律放還。

    “又于萊州立三百六十屯田,每屯相去三十裡:造大車百輛以挽運糧儲,官、民田隻十取其二分。

    ”[360]又立“賓興院”羅緻人才。

     為了解除紅巾軍的威脅,元朝政府宣告免除南人、北人的界限,凡起兵鎮壓紅巾軍的人都給以萬戶、千戶、百戶的爵賞。

    元朝政府還賜方國珍、張士誠龍衣、禦酒,給以官号,收買他們為蒙古統治者效力。

    方國珍、張士誠接受了元朝的官号,轉而與紅巾軍為敵。

    至正十二年(1352年),察罕帖木兒、李思齊等起兵進攻紅巾軍,“所在義士俱将兵來會”。

    同年,答失八都魯也“招募襄陽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北上襲擊亳州[361]。

    答失八都魯的軍隊于至正十六年(1356年)被劉福通殲滅,但察罕帖木兒得到元朝統治者的大力支持,軍容日盛。

    至正十八年(1358年),察罕帖木兒以兵分鎮關陝、荊州、河洛、江淮四地,又以重兵屯太行,成為紅巾軍最兇惡的敵人。

     漢族地主階級在農民起義的過程中,一部分人始終對元效忠,堅決與農民為敵。

    他們要“竭忠以報國家”[362]。

    另一部分人則不願向元效忠,結寨自保,觀變待機。

    但這些人實際上與元統治者也是站在一起的。

    也有一小部分人參加了農民軍,這是由于漢族地主與蒙古統治者之間還存在着民族的矛盾,有的人則是迫于農民軍的威力。

     徐壽輝領導的紅巾軍經過多次血戰,許多地區得而複失,彭瑩玉也在戰鬥中犧牲[363]。

    以後徐壽輝又派部将明玉珍攻取四川,四川和雲南一部分地區也被紅巾軍控制。

    至正二十年(1360年),徐壽輝為其部将陳友諒所殺,陳友諒作了皇帝,國号大漢。

    明玉珍不服陳友諒的領導,不久也在四川自立,國号大夏。

     劉福通領導的紅巾軍逐漸處于不利的形勢。

    北伐的三路大軍在事前并無精密的布置,軍令既不統一,彼此間也缺乏聯系。

    關先生、破頭潘和李喜喜的軍隊始終在各地流動作戰,沒有鞏固的根據地,前方勝利,後方又遭到敵人的攻擊。

    至正十九年(1359年),察罕帖木兒攻占汴梁,韓林兒、劉福通撤兵走安豐。

    這時,駐守山東的毛貴被部屬趙君用所殺,察罕帖木兒乘機進迫山東,山東各城亦被察罕占領。

    山東一失,安豐的屏藩就被撤除了。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張士誠圍安豐,城破,劉福通遇難。

     劉福通、韓林兒領導的紅巾軍雖然失敗,但是在反元鬥争中,前後13年,“大小數百戰”[364],給予蒙古貴族和漢族官僚地主緻命的打擊,已從根本上摧毀了蒙古的統治。

     朱元璋的起義和元朝的滅亡 當紅巾軍正在和元軍主力進行艱苦鬥争的時候,朱元璋開始獨樹一幟,逐漸發展了自己的勢力。

     朱元璋,濠州鐘離人,出身于一個貧農家庭,小時候作過和尚,至正十二年(1352年)參加濠州郭子興領導的紅巾軍。

    至正十四年(1354年),他奉命南略定遠,招降驢牌寨壯丁3000人,又夜襲元軍于橫澗山,收精兵2萬,随即進占滁州。

    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進兵和陽,渡江攻下太平、溧水、溧陽等地。

    這時,韓林兒在亳稱帝,他接受了韓林兒的官職、封号,軍隊皆以紅巾裹頭,亦稱香軍[365]。

    朱元璋軍紀嚴明,又知人善任,文士如馮國勝、李善長等都為他出謀劃策,勇猛善戰的常遇春、胡大海也都來投奔他。

    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占領建康,成為紅巾軍内部一支強大的武裝力量。

     從至正十六年至十九年間(1356&mdash1359年),朱元璋以建康為根據地,不斷向外擴充勢力。

    這時,在他北面是韓林兒、劉福通,西面是徐壽輝,東面是張士誠,唯有皖南、浙東一部分地區駐守的元兵勢力較弱。

    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派徐達、常遇春、胡大海分别攻占甯國、徽州、池州等地,次年又親自率兵攻克婺州。

    至正十九年(1359年)繼續攻占衢州、處州,皖南以及浙東的東南部地區。

     至正二十年(1360年),朱元璋羅緻了浙東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劉基、宋濂、葉琛、章溢等人,特别是劉基、宋濂在朱元璋的開創事業中起了顯著的作用。

    從此朱元璋進一步取得東南地主階級的支持,鞏固了他對這一地區的統治。

    朱元璋也注意恢複農業生産的工作。

    至正十八年(1358年),他以康茂才為都水營田使,在各地興築堤防,興修水利,預防旱澇,經營農田。

    又設管理民兵萬戶府,仿古代寓兵于農之意,選拔強壯農民,使其“農時則耕,閑則練習”,還屢次蠲免田賦[366]。

    這些措施收到一定的成效,在他統治的地區,農民生活比較安定,軍糧也有充足的供應。

     在朱元璋占領浙東等地時,韓林兒、劉福通所領導的紅巾軍正遭遇到察罕帖木兒等地主武裝的襲擊,徐壽輝又為部将陳友諒所殺。

    陳友諒力量雖強,但“将士離心”,“政令不一”,明玉珍也隻是割據四川,偏安一隅。

    占據蘇州的張士誠和浙東慶元的方國珍,早已歸附了元朝。

    他們在所轄地區之内隻知霸占田産,奴役佃戶,腐化享樂,不關心人民疾苦,因而得不到人民的支持。

    這種形勢極有利于朱元璋的發展。

     至正二十年(1360年),陳友諒率軍攻占太平,直人建康,在江東橋為朱元璋所敗。

    朱元璋複率軍反攻,先後攻克饒州、安慶、洪都等地。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陳友諒與朱元璋會戰于鄱陽湖,友諒中矢死,全軍大敗。

    第二年,其子陳理投降,至此,朱元璋解除了西方最大的威脅。

     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朱元璋把兵鋒轉向蘇州張士誠。

    他采取了“翦其肘翼”的軍事部署,派将攻占久被張士誠控制的高郵、淮安等地,一面又東向湖州、嘉興和杭州,殲滅張士誠軍的主力,然後進圍蘇州。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九月,蘇州城破,張土誠被俘自缢而死,三吳平定。

    據守慶元、溫、台一帶的方國珍也遣使歸降。

    同年,又分别派将攻取廣東、福建,朱元璋已奄有東南半壁。

     進攻張士誠時,朱元璋在檄文中已公開罵白蓮教是“妖術”,誣蔑紅巾軍“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冬,他派人在瓜步殺了韓林兒。

     朱元璋既打敗江南的各個割據勢力,更積極準備北上伐元。

    此時,蒙古統治者更加腐化堕落,元順帝信任喇嘛僧,朝夕逸樂,宮廷的政變不斷發生,軍力也一蹶不振,隻有倚靠擴廓帖木兒和孛羅帖木兒等人的地主武裝支持殘局。

    擴廓帖木兒守河南,孛羅帖木兒守大同,李思齊、張良弼等守關中,他們彼此連年交兵,到處掠奪屠殺,給人民帶來深重的苦難。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決意北伐。

    在宋濂等人草拟的一篇聲讨元朝的檄文中,提出了“驅逐胡虜,恢複中華”和“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口号[367]。

    檄文中責備擴廓、李思齊等“假元号以濟私,持有衆以要君”,指出這些人相互吞并是人民的巨害。

    同時更指出蒙古、色目雖不是漢族,隻要“願為臣民者”,皆與漢人同等對待。

     由徐達、常遇春等人率領的北伐軍先後在山東、汴梁、潼關等地打敗擴廓、李思齊、張思道的軍隊。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七月,徐達會諸将于臨清,連下德州、通州等城,元順帝率後妃、太子和一部分蒙古大臣從大都北逃。

    八月,北伐軍進占大都,結束了元朝的統治。

    這一年,朱元璋已建立了明朝,改元洪武,是為明太祖。

     第六節 五代十國宋遼金元的文化 一 兩宋文化的高度發展 刻版印刷和造紙技術的廣泛流行和日漸提高,為社會上各階層人群文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條件;而中小地主、富裕農民人家為提高其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對于當時政府所實行的,向着所有讀書士子開放的科舉制度,更都趨之若鹜。

    三年舉行一次的進士和諸科的考試,平均雖僅錄取三四百人,隻占應試舉子們的極少數,但為求應舉而被吸引到各類學塾中去的,卻不隻百倍千倍于此數的青少年,這對于當時社會人群文化水平的提高,當然是一種積極的推動力量。

    而從北宋到南宋,不論在各路的“漕試”或朝廷上的省試與殿試各層次,其命題的範圍和答卷的文義,全都沒有死闆的規定,不像明清兩代的八股文那樣,命題必須出之于四書(即《論語》、《孟子》、《大學》、《中庸》),答卷必遵照朱熹的注釋。

    盡管在某些短暫期内,科場的文風曾發生過某些傾斜,但總的說來,基本上并沒有在舉子的思想上和行文體式上給予一道道的緊箍咒。

    所以,科舉制度在兩宋期内之繼續施行,雖然也遭到當時人這樣那樣的評議,大緻說來,卻還是利多于弊,對于中國文化的發展,還是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周世宗在位期内,又曾嚴厲地推行過一次毀滅佛法的政令,但他那時所統轄的地區隻限于黃河和淮水流域,此外各地全沒有受其影響。

    北宋政權建立以後,對于佛教和道教,均不再采用禁制政策,而且還先後由地方或中央政府刻印了佛教和道教的許多書籍。

    在當時一般儒生的意識當中,唐代佛道兩教的昌盛超過了儒家的情況,還保留着很深的印象,他們都要改變這種情況,要把儒家學說的聲勢和地位重新振興起來。

    其中的少數人,隻想固守着儒家舊有的思想陣地而對佛、老進行抵排;而絕大多數儒生的取向,則皆或明或暗地對佛、老兩家所講說的義理盡可能予以吸取,以充實儒家的學說,以求與佛、老相抗衡。

     從唐代後期以來的儒家學者,如李翺等人,已開始趨重于對儒學義理的發揮,而擯棄了從漢到唐儒生們煩瑣累贅的章句訓诂箋注。

    宋代的儒家,則如被《宋元學案》列作首位的胡瑗,當其在湖州講學時便已把學舍分為“經義齋”和“治事齋”兩個部分;他講說“五經”,也都重在講說其大義。

    及至廣大儒生都因立意要與佛老抗衡而大量攝取佛老以充實儒家學說之後,對先儒傳注一切廢棄不用的便不限于王安石一人,而且也并不開始于王安石其人。

    于是一個與前代大不相同的新儒家學派,至晚在北宋中葉便已形成。

     新儒學家們一方面着重于儒家經典著作中義理的充實和闡明,另一方面也極注意于經世緻用,要求真正達到《中庸》所說“緻廣大而盡精微”,《莊子》所說“内聖外王”的境地。

    因此,宋代新儒學家們所涉足的領域,既包括了孔門所謂“四科”,而又因為時代的不同而突破了那“四科”。

    例如,既有因長期從事于政治實踐而著名的政治家範仲淹、王安石等人;也有以長期從事于史書編撰而著名的曆史學家司馬光、範祖禹、李焘、李心傳等人;也有以豐富的文章、詩、詞創作而著名的文學家歐陽修、蘇轼、陸遊等人;也有以富有自然科學知識或以制作了天文儀器而著名的沈括、蘇頌等人;也有專緻力于曆代和當代典章制度研究,如兩浙東路的呂祖謙、薛季宣、陳傅良等人;更有專緻力于闡發儒家學說中的義理,務使其達于精微玄妙極緻的,如北宋的程颢、程頤和張載,南宋的朱熹、陸九淵等被稱為理學家者,他們的言論和思想,自南宋後期直到明清兩代,在中國的學術界和思想界,曾經發生過巨大的影響。

     以上所表述的,雖還并非兩宋文化的全部情況,然而已經足可證明,在中國封建社會曆史時期之内,兩宋文化所達到的高度,不但超越了它以前的隋、唐,也是它以後的元、明、清諸代之所不能及的。

     二 兩宋的兩個主要學派 宋代的理學 這一學派是從宋代新儒家學派中衍生出來的一個支派。

    對于兩宋的理學家們,大體說來,可以分作兩派,即以張載、程颢、程頤、朱熹諸人為代表的客觀唯心主義者和以陸九淵為代表的主觀唯心主義者。

    這兩派理學家對于哲學上的基本問題如宇宙起源問題,理和氣即精神和物質的依存關系問題,都有不同的意見。

     張載(1020&mdash1077年),關中郿縣橫渠鎮人,他的主要哲學著作是《正蒙》。

     張載認為,一切存在都是由氣構成的,“氣”是萬物的本體,太虛(即天空)也是物質性的,它是“氣”之散而未聚的一種狀态。

    無限的物質世界,是由太虛與萬物共同構成的。

    張載又認為氣是變化不已運動不止的,而氣的變化運動,則是由于對立面的鬥争。

    他把氣的變化規律(亦即物質的變化規律)稱之為道。

     張載雖認為人類知識的來源在于感官有所接受,但他又認為“性者萬物之一源”,“至靜無感,性之淵源”。

    他還說:要“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這些說法又暴露出來唯心主義在張載的哲學中仍然占主要地位。

     程颢(1032&mdash1085年)及其弟程頤(1033&mdash1107年),洛陽人,他們共同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有系統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體系。

    二程的哲學著作被後人編輯在一起,稱為《二程全書》。

     程颢承認事物對立的普遍性,并且承認對立的相互作用是事物變化的原因。

    這表明他對于客觀辯證規律是有一些認識的。

    但他把天、理、心都等同起來,不把天和心作為物質性的實體,而認為二者的最本質的東西卻是一個“理”。

     程頤的哲學的中心命題為“性即理也”,他認為“天下更無性外之物”。

    理和性是一切事物的基礎,而性或理又是先于物質而存在,并且是離開物質而獨立存在的。

     朱熹(1130&mdash1200年),生于閩之延平,祖籍是徽州婺源。

    他是南宋時期最大的理學家。

    他繼承并發展了北宋理學家的學說。

    二程的客觀唯心主義思想體系,到朱熹就更加完整和具有系統了。

     朱熹是一個很淵博的學者,對于儒家經典著作中的《論語》、《孟子》、《大學》、《中庸》都作了注解闡釋的工作。

    他通過對于這些經典著作的注釋來闡明自己的哲學思想。

    所以,他所作的《大學》、《中庸》章句和《論語》、《孟子》集注以及《太極圖說解》、《通書解》等,事實上就是他的重要哲學著作。

    他平時對學生的一些談話,被記錄下來,後來輯為《朱子語類》,也是朱熹的一種重要哲學著作。

     對于物質和精神二者的關系,朱熹以為:“理在先,氣在後”,以為“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以為“理是本”,“理終為主”。

    而這個理的極緻,即其最高境界,則為“太極”。

    但他又說天下沒有無氣之理,說氣不聚結則理亦無所附着。

    因而,朱熹的學說常不免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陸九淵(1139&mdash1192年),江西金溪人,是一個主觀唯心主義者。

    他所提出的一些哲學命題,和朱熹一派的客觀唯心主義大都是針鋒相對的。

    朱熹着重讀書明理,着重觀察事物以窮其理,陸九淵則以為這都是“支離事業”。

    陸九淵提出“心即理也”的命題,以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因而主張所謂“緻知格物”多應當采用“易簡工夫”,即“發明人之本心”,也就是隻在内省和反求諸己方面多下工夫。

    他既反對博覽群書,也反對著書立說。

    [368] 以上這些思想家的哲學見解雖然不盡相同,但對于從孔孟以來曆代儒家所倡導的綱常名教,則是一緻強調和維護的。

    張載以為周禮必可行于後世,還特别強調譜系、世族和宗法,實即要把“族權”更加提高。

    程頤主張寡婦不應再嫁,即使貧窮無依,也應為亡夫守節。

    他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這樣一些名教思想和行為軌範,經宋儒們大力宣揚之後,政權、族權、夫權這幾條繩索對人們的束縛便較前更緊了。

     浙東學派和功利主義思想家陳亮 與朱熹、陸九淵同時,在浙江東路還有一些學者同時并起。

    其中較為重要的,有呂祖謙、薛季宣、陳傅良、陳亮以及稍晚的葉适等人。

    這些人的鄉裡都壤地相接,聲氣易于相通,他們在研究學問的途徑上,趨向也大緻相同:從經史百家、禮樂兵刑、典章制度以至輿地邊疆、水利農田等等,他們都要“通其委曲,以求見諸事功”。

    他們最着重的,是一些能夠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見之實用的學科。

    他們不但不像前面所舉述的周、張、程、朱、陸等人那樣,隻是談論一些關于道德性命理氣等類的抽象的問題,而且還反對從事于這些空談。

    其中的陳亮,是反對理學家們空談道德性命最力的一人。

     陳亮(1143&mdash1194年)以為,處在民族矛盾那樣尖銳的情況之下,學者們的首要任務是要講求兵刑錢谷等等可以富國強兵、複仇雪恥的實用學問,舍此不講,卻天天低頭拱手、徐行緩語地去談道德性命,并自以為是得到了古聖先哲關于正心誠意的不傳之絕學,這般人實際上都是一些“風痹不知痛癢”的人。

    他以為,天下“千途萬轍,因事作則”,無物非道,因而學者都應“各務其實,而極其所至”。

    他對于研究學問的對象和目的性都提得很明确:凡是足以“開物成務、治國家平天下”的,都要兼蓄并包,不應隻把修真養性等内省工夫當作真學問,把此外的一切反都視為粗疏的東西而不屑去注意。

    他要做的是一個“成人”,而不是一個“醇儒”。

    他要做一個“推倒一世之智勇,開拓萬古之心胸”的人物,而不肯去“窮究義理之精微”,做一個“枯木死灰”般的人物。

     關于王霸義利之辨,陳亮曾和朱熹進行過長時期的争論。

    他反對朱熹隻把三代說成合于王道、合于義,把漢唐以來千五百年的曆史則一律認為是昏暗無道。

    他以為“功到成處,便是有德;事到濟處,便是有理”;否則對漢唐的昌盛之局是無法加以解釋的。

     三 古文、詩、詞、小說、戲曲 北宋的古文運動 古文運動和恢複儒家道統的運動,一直是北宋文壇上的一個主流。

     當時政治上一部分當權的人物,範仲淹、富弼、韓琦等人,對于古文運動都是大力支持的。

    歐陽修且是這一運動的主将。

    到王安石、曾鞏、蘇洵、蘇轼等人相繼而起,使古文運動獲得全勝,而北宋的文壇也呈現了一個繁榮健實的局面。

     歐陽修力革當時浮靡詭怪的文風,他的文章纡徐委備,“條達疏暢”[369],“引物連類”[370],而能“豐約中度”[371],不論叙事、說理或抒情,都能婉轉透辟,曲盡其意。

    王安石一方面主張寫文章應當“務為有補于世”,同時又說,文章應當“以适用為本,以刻镂繪畫為之容”[372]。

    這就是說,寫文章主要是為政治服務,但也應當注意文章的藝術性。

    他的文章的特點是“簡勁精潔”,深刻峻峭。

    有些篇章雖着語不多,卻同樣富有波瀾起伏。

    蘇轼是北宋文人中最富才華的人。

    他反對五代以來的“浮巧輕媚,叢錯采繡之文”[373],也反對用“艱深之辭以文淺易之說”,主張寫作文章當“如行雲流水,常行于所當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文理自然,姿态橫生”[374]。

    他駕馭文字的藝術修養是很高的。

     宋代的詩 在兩宋的三百多年中,詩的風格和趨向曾有好幾次較大的變化。

    在北宋初年,楊億、劉筠等人崇尚李商隐的詩,過于重視雕琢字句,堆砌典故,并把他們互相唱和的詩合為一集,取名為《西昆酬唱集》,遂緻形成了所謂“西昆體”。

    這一派詩人的作品,既缺乏生動的内容,真摯的情感,也沒有鮮明的思想性。

    實際上無論在藝術性方面或意境方面,與李商隐的詩全都相去甚遠。

    然而這種風氣支配了宋初的詩壇數十年之久。

    到北宋中葉,歐陽修、梅堯臣等人力排西昆體,以優遊平淡之辭矯而正之,風氣為之一變。

    梅堯臣的詩旨趣清淡,當時人以為“有晉宋遺風”。

    繼起的蘇轼,才華富贍,無施不宜,他的詩也兼備衆格。

    蘇詩的最突出的特點是灑脫豪放,但有許多也傷于率易,華而不實。

    江西的黃庭堅(号山谷道人)力矯率易之弊,倡導作詩作文都要“無一字無來處”,主張“陶冶萬物”,镕鑄故實,通過錘煉,創造出一些奇峭堅實的作品。

     南宋的詩人,最著名的有尤袤、範成大、楊萬裡、陸遊等人。

    其中最傑出的是陸遊。

    陸遊是一個愛國詩人。

    他的才情繁富,能夠觸手成吟。

    他的詩氣派大,波瀾壯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許多篇章,都是抒寫他愛國家愛民族的思想感情的,激昂感慨、沉郁跌宕的胸懷躍然紙上。

    南宋政府對金采取屈辱政策所造成的惡果,呻吟于女真貴族壓榨下的北方人民的願望,南宋統治者對人民的殘酷剝削,在陸遊的詩中都有深切的反映。

     西蜀、南唐和兩宋的詞 詞是由五七言近體詩發展變化而來的。

    為求配合管弦,便于歌唱,唐代中期以後的一些詩人,首先是一些無名的民間詩人,便開始把近體詩的整齊句子加以改變,依照民間流行的一些曲調的節拍和韻律而裁定其字句,這就是所謂倚聲填詞。

    一首詞中的前後各句長短不一,所以詞也叫做長短句。

     在五代十國期内,以善于填詞出名的人已為數不少。

    在西蜀,有韋莊和歐陽炯等人,他們的作品後來被編選在《花間集》中。

    在南唐,則有馮延己和中主李璟、後主李煜等人。

    “花間”派作品的共同風格是绮麗靡軟,而南唐諸人的作品則較為清新俊逸。

    李後主的詞,前期所反映的是封建貴族思想感情,被宋俘虜到開封以後的作品則反映了對宮廷生活的懷念,有很重的感傷頹廢情緒。

    但他用語清新、樸素,自然而無斧鑿痕迹,在藝術技巧上達到了高度水平。

     到宋代,地主經濟進一步發展,城市經濟也比唐代更繁榮。

    當時不但宮廷内設有“教坊”,大城市中都有歌樓伎館,貴族官僚豪紳家中也多有歌伎舞女。

    這都促使歌詞更加普遍發展。

     北宋的文學家大都是把散文用作明道、載道的工具,不大用它去抒寫悲歡離合之情;近體詩則因字句的拘束而與音樂相去日遠;隻有詞的體裁能夠“長短其句以就曲拍”,能夠配合管弦的音階和舞蹈的節奏,所以它便成為表現哀樂怨悱時最經常采用的一種文體。

    北宋的許多政治家和文學家,例如寇準、範仲淹、晏殊、歐陽修等人,都填寫過多少不等的詞。

    他們的詞的風格,一般說來都是承襲南唐二主和馮延己等人的。

     歐陽修、晏殊等人所寫作的詞都是一些短調小令,而與他們同時的柳永則開始創作慢曲長調。

    柳永是一個落魄文人,“好為冶淫讴歌之曲”。

    教坊的樂工每次得到新的曲調,必去求柳永填寫新詞,因此他的聲名便和他的作品一同傳播,以緻“凡有井水飲處,即能歌柳詞”[375]。

    這樣他就成為北宋詞壇上影響最大的一人。

     正當柳永一派的歌詞風靡北宋詞壇的時候,具有高才逸氣的詩人蘇轼,也以其寫作詩文的餘力,“溢而作詞曲”。

    他對于從《花間集》直至柳永等人的作品風格都不滿意。

    他寫的許多首詞,意境豪放雄壯,滌除了當時詞壇上的那種“绮羅香澤之态”,擺脫了那種“綢缪宛轉之度”[376]。

     李清照是北宋末年、南宋初年的傑出詞人。

    她的詞婉約清新,隻把一些尋常習用語言随手拈來,度入音律,煉句既很精巧,又極平淡自然,表情達意都能曲盡其妙[377]。

    就内容來說,她的詞對南渡前後社會現實的反映比較微弱,在她颠沛流離的晚年作品中,還多有意興闌珊的消極情緒和感傷調子。

    但是從她的詩句“南渡衣冠少王導,北來消息欠劉琨”來看,她也不是不關心國家命運的。

     創始于北宋蘇轼的爽朗英發的風格,在南宋中葉詞人辛棄疾的作品中,得到了高度的發展。

    辛棄疾是一個愛國志士,他既有文才,又有武略。

    他的歌詞慷慨豪放,唱出了處在民族危難當中的一個英雄豪傑人物奮發激越的情懷,表達了當時人民反抗女真入侵者的願望。

    辛詞“用經,用史,牽雅頌入鄭衛”[378],而且用以抒情、寫景、記事、說理,“橫豎爛缦”,無往不宜。

     宋金的話本小說和說話人 唐代的俗講和變文,到宋代,便發展演變而成為“說話人”的話本。

    話本的内容,有的是演說佛經中的故事,有的是講說曆史故事,如說三分和說五代史等。

    有的講說一些煙粉、靈怪、傳奇、公案以及某個人物發迹變泰的故事。

    當時把最後一類稱做“小說”,把講說長篇曆史故事的則稱為“平話”。

    宋代的話本流傳到今天的還有《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五代史平話》、《大宋宣和遺事》以及《京本通俗小說》等。

    話本的出現,在中國文學史上開辟了一個新紀元。

    明代以來的一些章回小說,很多都是從宋代話本逐漸發展和改變而成的。

     宋代說話人有的專說三國史事,有的專講小說,每個人都以專門名家。

    宋仁宗和高宗,都喜歡聽人講說故事或自己閱讀話本[379]。

    當時不但城市中較熱鬧的場所有固定的說話人,在鄉村中也常有說話人講說小說或曆史故事。

    蘇轼在《東坡志林》中有“塗巷小兒”從家中持錢、出外聚坐、聽說話人講說三國故事的記載。

    陸遊有一首詩說:“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

    身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

    ”可見說話人不但在城市中講說,也經常地走向鄉村裡去了。

     金軍攻破開封後,向北宋政府索取樂工伎藝諸色人,也指名索取雜劇、說話、小說、嘌唱、弄影戲、弄傀儡等類的藝人一百五十餘家[380]。

    金人把這些藝人一齊押送到金國去。

    在金國,不但漢族人民是說話人的聽衆,女真貴族也喜歡聽說話人講說故事,完顔亮的哥哥完顔充就是其中的一人[381]。

    在完顔亮統治期内,金的西京大同府有一個名叫劉敏的,就是專門講說五代史的說話人[382]。

     宋金的戲曲 在宋代,傀儡戲、影戲和雜劇都已十分流行,從較大的城市到一般的鄉村之中,無不如此。

    凡當時的說話人所常講說的煙粉靈怪故事、鐵騎、公案和曆代君臣将相故事等,也都是傀儡戲和影戲所經常表演的。

    雜劇是從唐代的參軍戲發展演變來的。

    北宋雜劇基本上還隻是“因題設事,雜以諧谑”,情節一般都比較簡短,有時隻是夾雜在其他伎藝中演出一段或兩段[383]。

    這樣的雜劇,“大抵全以故事世務為滑稽,本是鑒戒,或隐為谏淨”[384]。

    但在北宋開封的勾欄(劇場)當中,也已經有了以故事情節為主的長篇雜劇。

    每年從七夕到中元節,勾欄中每晚都要扮演目蓮救母雜劇[385]。

    這類雜劇不但情節複雜一些,演員也已發展到四五人了。

     宋代還有一種以歌舞講唱為主的戲曲,這種戲曲是由曲詞連綴而成的。

    從北宋中葉以來,有些詞人已經開始試用一個詞調而填寫數首歌詞,接連鋪叙一個故事。

    例如有人用《商調蝶戀花》一調填寫十二首歌詞,詠述《會真記》中張生與莺莺的戀愛故事。

    這種用許多首曲詞前後連貫合叙一事的歌舞劇曲,已經具有了後代戲劇的雛形,它也就是金元時期套數雜劇的鼻祖。

     南宋末年的周密,在其所著《武林舊事》中載有《官本雜劇》段數二百八十本,其中有歌舞劇,也有民間遊藝的曲藝。

    由此可見,其時上自貴族宮廷,下至一般村鎮市集,戲曲都已十分流行了。

     在金的統治地區内流行以講唱為主的一種戲曲,名叫諸宮調。

    諸宮調是把不同的曲調編綴在一起,用以鋪叙一個長篇故事。

    樂譜的音節既多變化,文字也以韻文和散文相間使用。

    這比宋朝流行的《官本雜劇》,顯然又有了發展。

    金代人所寫的諸宮調,流傳到今天的,有《劉知遠傳》和董解元的《西廂記》二種。

    前者是寫劉知遠“發迹變泰”的故事,後者是把《會真記》加以改編而成的。

    《會真記》僅有幾千字,到《西廂記》諸宮調便成為好幾萬字的劇本了。

     解放後,在山西侯馬的金代墳墓裡,發現了一座戲台模型,上邊有五個角色正在作場。

    這說明諸宮調的演唱在金國是普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