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産關系和階級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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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辦發展起來的人最多,尤其是甯波,出現許多買辦資本家,如上海怡和洋行買辦楊坊,彙豐銀行買辦王槐山,都是買辦大商人。

    由于買辦自覺或不自覺的站在民族利益的對立面,為外國侵略勢力服務,無論财富如何增長,在社會上有相應的地位,但始終為中國人民所鄙視。

    買辦階級作為資産階級的一個階層,具有很大不穩定性。

    有的世代充當買辦,依靠外商勢力。

    但也有的在民族利益感召下向其它階層轉化,如唐廷樞、徐潤、鄭觀應等,就是從買辦資産階級轉向民族資産階級的。

     鴉片戰争後,中國的被剝削階級也有了新的變化,其中主要的是,一、農民階級的變化。

    二、工人階級的産生。

     在農民階級中,自耕農與半自耕農占有一定數量,在不同地區和不同時期有所增減。

    在農民中占絕大多數的是佃農。

    由于旗地的私有和轉賣,農奴逐漸減少和消失,各種租佃關系的佃農日漸增加。

    一般來說,租佃關系是南方地主普通采取的經營方式,所以佃農在南方各地普遍存在。

    在北方,由于經營地主的增多,在佃農以外,大量的是雇農。

    江蘇武進大凡地主的田産,完全由佃農耕種,但是在察哈爾的集甯,占有數十頃至數百頃土地的地主,都是雇傭山西、河北的雇農耕種。

    甘肅、直隸等地,地主也多采取雇工經營方式。

    近代佃農與以前佃農相比,人身依附關系有所松弛。

    在租佃關系下,佃農與雇農有些相似,但實質并不相同。

    佃農對地主的依附性較強,而雇農很差,尤其是短工,為地主做工,是以工資形式分取一部分收獲物。

    雇農來去自由,既不受土地束縛,也不受地主束縛,而受地主剝削,僅限雇農本人。

    佃農則不然,他被束縛在土地上,受地主控制,其家人也要受地主奴役。

    中國的工人階級比中國的資産階級更老些。

    “中國無産階級的發生和發展,不但是伴随中國民族資産階級的發生和發展而來,而且是伴随帝國主義在中國直接地經營企業而來”①。

    早在中國民族工業出現以前,外國資本在華企業和清政府的官辦企業中,就已産生了中國的工人階級。

    鴉片戰争以後,外資在上海、甯波、福州等地開辦了大量的近代企業,這樣就造成了産業工人隊伍的壯大。

    随着中國官辦企業和民族工業的産生和發展,中國的工人階級隊伍不斷擴大。

    中國的工人階級,大部分是從破産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轉化而來的。

     在上述的階級外,近代中國社會仍有相當數量的小手工業主,手工業小生産者、手工工人以及小商販等。

    這是封建小生産的生産關系的延續。

    此外,在城市裡有大量依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城市貧民。

    在少數民族地區,加西藏、四川、雲南、貴州、青海等地方,還保持着奴隸制,在另外一些地方還有原始社會的殘餘。

    中國民族的階級結構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

     一九一九年,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五四“運動爆發,中國近代史由前期轉入後期。

    無論前期或後期,都屬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性質,後期的階級結構沒有太大的變動。

    一九二一年,中國共産黨成立,中國的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及其他愛國主義者,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進行了艱苦的鬥争,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改變了幾千年來傳統的階級結構,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時代。

     階級之間和階級内部的矛盾與鬥争社會物質資料的生産,是社會生活和曆史發展的基礎,是人類最基本的實踐活動。

    由于生産活動必須是在一定的生産關系範圍内進行,生産力的發展必然受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的規律所制約,所以體現生産力和生産關系矛盾運動的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便成為社會曆史的基本矛盾。

    馬克思主義認為,自從人類曆史上産生階級以來,“到目前為止的一切社會的曆史都是階級鬥争的曆史”①。

    因此,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是階級社會的重要社會現象,是曆史的主要内容。

     在曆史上,由于人們對生産資料的關系,在生産中的地位和獲得财富的方式的不同,劃分成不同的階級。

    每一階級又由于處于不同的經濟地位,有着不同的政治要求和不同的思想觀點,因而各階級之間必然發生矛盾和利害沖突。

    階級矛盾的發展和激化,便形成為階級鬥争。

    每一種階級鬥争,都是從維護本階級利益出發的鬥争行為,但是由于所處曆史條件的不同,有不同的鬥争形式和不同的鬥争内容。

     ①《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590頁。

    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250頁。

     階級的産生是由于經濟原因引起的。

    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是經濟矛盾的結果,是生産力和生産關系矛盾的反映。

    在曆史上每一階級社會都存在一種階級對抗的生産關系,因而每一種社會都有兩個根本對立的階級。

    在奴隸社會中有奴隸主和奴隸;封建社會中有地主和農民;資本主義社會中有資本家和工人。

    這種對抗的基本階級之間的關系,就形成每一種社會中基本階級之間的矛盾,成為每一特定社會的基本矛盾。

    除此之外,在各種階級社會裡,基本階級之外也存在着非基本階級和階層,他們之間和他們與基本階級之間,也存在着矛盾和沖突,形成社會的次要矛盾,因而造成每一種社會階級矛盾的錯綜複雜的情況。

    在一個社會裡,各種階級矛盾都是互相影響的,但是起決定作用的往往是社會基本矛盾的兩個對抗階級之間的矛盾與鬥争。

    在階級社會裡,體現階級矛盾的階級鬥争有多種多樣的形式,其基本形式有三種,即經濟鬥争、政治鬥争和思想鬥争。

    經濟鬥争是階級鬥争的初級形式,政治鬥争是階級鬥争的最高形式,思想鬥争是經濟鬥争和政治鬥争的反映,但反過來又給經濟鬥争和政治鬥争以影響。

    經濟鬥争是政治鬥争的基礎,但社會矛盾隻有經過政治鬥争才能得到解決。

    這三種鬥争中,政治鬥争是最主要的,經濟鬥争和思想鬥争都服從于政治鬥争。

     在中國曆史上,幾千年的階級社會,充滿着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

    這種階級矛盾和鬥争,有的是階級之間,有的是在一個階級内部不同等級或階層之間的鬥争。

    社會各個階級在進行階級鬥争中,往往形成代表本階級利益和意志的政治集團、各種組織以至于政黨。

    在階級社會裡,各種組織、政治集團和政黨,都是階級鬥争的工具。

    如農民軍政權,以宗教形式組織群衆,以壯大自己的力量。

    在統治階級内部,出現的政治集團,是一個階級内部各集團之間的鬥争工具。

    漢唐的黨锢之争,牛李黨争等,都是地主階級内部的鬥争。

     在中國曆史上,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是極其複雜的。

    其中主要的就是每一個社會中兩個對立階級之間的矛盾和鬥争,貫穿于階級社會的始終。

    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統治階級内部的矛盾和鬥争也可以上升為主要的矛盾和鬥争。

    每一個統治階級,在維護和加強他們的經濟地位和統治秩序采取經濟、政治和思想等各種統治辦法,來實現他們對被統治階級的統治,他們在共同利益上是完全一緻的,這方面是他們實行階級統治的基礎。

    但是,曆史上任何一個統治階級并不是一個單純的階級,而是存在着不同等級和階層,各等級和階層之間,各有不同的經濟、政治地位,有不同的思想意識,因而在政治主張和統治方法上,尤其是在各集團的利益方面,必然存在着矛盾和鬥争。

    統治階級内部的矛盾和鬥争,無論是采取政治鬥争或經濟鬥争任何形式,都會對社會經濟、政治和思想等各方面造成影響。

    統治階級間的鬥争是極為複雜的,也往往影響被統治階級和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與鬥争。

    在中國曆史上,各個階級社會裡,這種鬥争都是經常發生的。

     殷周時期,奴隸對奴隸主進行鬥争的主要形式是怠工、逃亡和暴動。

    文獻所記“喪其童仆”、“臣妾多逃”以及“民潰”等,就說的是這一類事情。

    在這個時期,統治階級内部曾不斷發生尖銳的矛盾和鬥争。

    湯伐桀,武王伐纣,管、蔡與武庚叛亂,周幽王的被殺,都是統治階級内部的鬥争。

    春秋以後,無論是周王與諸侯之間,還是各諸侯之間,以及諸侯與卿大夫間,矛盾重重,鬥争十分激烈。

    這種鬥争,有的是政治上的較量,有的是在經濟上相互争奪,比較激烈的就是訴諸戰争。

    春秋戰國時代大國兼并與争霸的戰争,就是這種統治階級間矛盾的劇烈發展,鬥争的最高形式。

     在封建社會,由于生産關系仍然是一種對抗關系,所以地主與農民兩個對立階級間的矛盾與鬥争,仍然是社會的主要矛盾。

    封建社會裡,農民沒有或很少有土地,他們隻有耕種封建國家或者地主的土地,把自己勞動生産的糧食,作為地租或賦稅交給國家或者地主,同時還要負擔着繁重的力役和兵役,過着極為貧苦的生活,遇着天災和兇年,就要到處流亡或瀕于死亡。

    因此,封建的農民(包括國家佃農、依附農民、佃農)和地主之間存在着尖銳的矛盾,這種矛盾往往在地主階級及其國家的殘酷剝削與壓迫下,激化成為激烈的階級鬥争。

    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之間的矛盾,是由封建生産方式所決定的,它是封建生産方式矛盾運動的形式。

    封建社會,農民和地主間的矛盾,體現了生産力和生産關系的矛盾,這種矛盾是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逐步激化的,因此體現這種矛盾的階級鬥争,有着各種形式。

    一般的說,有怠工、逃亡、抗租、抗稅、民變和暴動等。

    農民反對地主的日常鬥争,為更大規模的反抗準備條件,當階級矛盾激烈發展,使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條件成熟,就會發生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

    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是封建社會對抗矛盾尖銳化的産物,是封建社會階級鬥争的最高形式。

    中國封建社會農民戰争次數之多,規模之大,是世界罕見的。

    從秦末農民戰争起,有西漢綠林、赤眉起義,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隋末農民起義,唐末的黃巢起義,宋代的宋江、方臘起義,元末朱元璋起義,直至明朝李自成的起義和清代的太平天國起義,總計大小有數百次之多,其中一些大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不僅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階級矛盾和階級鬥争的尖銳和激烈,而且也反映出中國農民戰争的特點和規律。

    這種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也是封建社會和封建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标志。

     在中國封建社會,除了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矛盾和鬥争外,還有地主和自耕農、奴隸以及其它勞動者之間的矛盾。

    雖然他們所處的經濟地位不同,受地主的壓迫與剝削也和佃農有所不同,但是他們在地主階級統治和壓迫下,同樣處于“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的境地,他們和地主及其國家之間也存在着尖銳的矛盾。

    随着階級鬥争形勢的發展,他們也往往卷入農民起義和農民戰争的洪流中去。

    秦末農民戰争,元末農民戰争都有大量自耕農、奴隸及各種被壓迫人民參加,這種矛盾和鬥争同樣具有反封建的鬥争性質與特點。

    這種地主和自耕農、奴隸及其它勞動者之間的矛盾與鬥争,往往與地主和佃農間的矛盾交織在一起,因而使封建社會階級矛盾更加錯綜複雜。

    在封建社會中,統治階級内部的矛盾與鬥争,也是很複雜的。

    在地主階級内部,有不同集團和不同勢力的鬥争,它們各代表一定集團的利益。

    有的是屬于一個階級内部不同等級間的鬥争,如門閥地主與其他地主等級間的鬥争。

    還有的是屬于政治派别間的矛盾與鬥争,他們政治主張不同,施政方針各異,但歸根結底,都是代表不同集團的利益,争奪權勢和地位。

    地主階級内部的矛盾與鬥争,不僅形式不同,鬥争的方式和手段也不相同。

    一般來說,政治鬥争是比較普遍的,如利用不同政見,互相攻擊;通過手中權勢,排斥打擊政敵;擴充培植本派勢力、明争暗鬥等。

    但也有通過思想意識方面的鬥争,來發展自己的政治勢力的。

    如西漢經學上的今古文之争,也反映出不同政治派别的矛盾。

    隋唐時期儒釋道之争,也是統治階級内部各種政治勢力間的矛盾的反映。

    地主階級内部鬥争,更為激烈的是以武裝鬥争來進行的。

    如西漢時異姓王和同姓王反對皇朝政權的鬥争,就是激烈的武裝戰争。

    東漢末年的地方割據勢力的混戰,西晉時的八王之亂、唐五代時期的安史之亂和藩鎮割據戰争,明代的藩王之亂,清代的三藩之亂等等、都是各集團在利害沖突下争權奪利的鬥争。

    地主階級内部矛盾激化發展為武裝戰争,是封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