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統一的多民族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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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俄羅斯族,但一般不寫作為蘇聯主要民族的俄羅斯族。

    我們寫朝鮮族,但一般不寫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的朝鮮族。

    這是因為,我們不能把外國人算作中國人,不能把跨國境的血統關系相同而國籍不同的人都包括到我們的曆史範圍内。

    當然,在論述這些民族族源的時候,是不應當受國界限制的。

    有些曆史上的民族,如匈奴,如突厥,曾經煊赫一時,但後來在中國曆史上不見了。

    還有一些民族,見于古老的傳說和記載,但弄不清楚他們跟現在國内民族的關系。

    隻要有适當的材料,對于這些民族也要寫,因為他們都曾在這塊廣大的國土上生存過,活動過。

     在曆史上,有些朝代的版圖超越現在的國境,有些戰争或别的重大的曆史活動超越了現在的國境。

    有時候,有一些外國人進入中國境内從事各種活動,甚至還有外國軍隊來侵略。

    雖然是在國境以外,或是外國人進入我們國境之内,都跟我國曆史的發展有密切的關系,也都要寫在我們的曆史内。

    我們說本國疆域的範圍,并不限制關于中外關系的記載;相反,我們要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我們中國人有到外國去的,有在外國居住好幾代的,隻要他們對人類的進步有貢獻,跟祖國的事業、祖國的威信有聯系,也都要寫在我們的曆史裡。

    關于疆域問題,有一部分曆史工作者,還不能完全擺脫皇朝疆域的圈子。

    他們把殷周史限制在黃河流域,把春秋戰國史基本上限制在黃河、長江兩大流域,把秦漢隋唐的版圖要說得是如何地統一和恢廓,把元的版圖要說成跨歐亞兩洲..等等。

    就殷周史說殷周史,就春秋戰國史說春秋戰國史,就秦漢隋唐的版圖說秦漢隋唐的版圖,這都是對的。

    但如從中國曆史發展的總過程來看,這是不能說明中國各族人民是如何共同創造祖國曆史的。

    很顯然,不能跳出皇朝疆域的圈子,就會掉入大民族主義的泥潭裡,這既不符合曆史的真相,也不利于民族的團結。

     斯大林、日丹諾夫、基洛夫在《對于蘇聯曆史教科書提綱的一些意見》裡,說:“我們需要的蘇聯曆史教科書是,大俄羅斯的曆史不脫離蘇聯其他各族人民的曆史,這是第一,而蘇聯各族人民的曆史不脫離整個歐洲曆史,并且一般的也不脫離世界曆史,這是第二。

    ”①在我們處理曆史上祖國疆域問題的時候,象這樣的指導原則的精神,是很重要的。

    我們既要注意疆域問題同祖國各族人民的密切聯系,也要注意到中華民族和其他民族或國家間的曆史關系。

     曆史的分期曆史分期是研究曆史發展的重要問題。

    在遠古時代是否可以分期,要靠考古學上的材料去解決。

    自有文字記載以後,中原地區已進入上古時代,即奴隸制時代。

    到了春秋戰國,是上古時代向中古時代的過渡,即奴隸制在中原地區向封建制過渡時期。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可以說是封建制在全國占支配地位的标志。

     建國以來,史學界對于中國曆史分期展開了不同意見的争論,至今仍在繼續。

    但對于這個問題的讨論,基本上是關于中原地區奴隸社會跟封建社會的分期問題。

    我們應當放開視野,努力在全國的範圍内考察這個問題,不要局限于中原地區。

    封建社會曆史很長,記載很多,對中國曆史的發展影響也很大。

    我們也應該重視封建社會内部的分期問題。

    近代史距離我們的時代近,跟今天現實關系密切,我們更應該重視近代史的分期。

     曆史上,我國各民族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但不平衡是社會發展的正常現象。

    各民族之間的發展不平衡,一個民族内部的發展也不平衡,我們應當從不平衡的狀态上掌握一個曆史時期的整體性。

     我國封建社會可以分為四個時期。

     秦漢時期,在中原地區,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成長時期。

    封建等級制,在①見《斯大林文選》上冊,第21頁。

    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經濟上和政治上都成長起來。

    皇帝擁有最高的政治權力,也是最高的地主。

    皇帝的下面,是具有世襲特權的皇族、外戚、功臣等不同身分的世家地主,在地主階級中占有支配地位。

    此外,還有豪族地主和高資地主,他們在财産和社會影響上有相當的實力,但在身分上不屬于較高的等級、甚至是等級很低的。

    世家地主的剝削對象是具有國家戶籍的農民,是由封建國家恩賜的。

    這種農民在當時農民階級中占最大的數字,他們有私人經濟,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比奴隸的境遇要好一些,但仍然是受剝削的。

    他們之間也是有等級的。

    他們在國家規定作為世家地主的農戶後,并不改變他們在國家戶籍上的身分。

    他們向世家地主交納的地租也就是國家的賦稅,二者是統一的。

    象上述的生産關系,在秦統治時期已經樹立,而在西漢和東漢時期不斷加以發展。

    奴隸制在秦漢時期沒有消滅,在官私手工業中仍舊存在。

    家内供役使的奴隸,在整個封建時代都是存在的。

    不過,這些都隻是奴隸制的殘餘,在社會生産中是越來越沒有地位的。

     在政治制度上,秦始皇推行單一的郡縣制,但對推行的具體情況,曆史記載缺乏。

    西漢和東漢,都同時施行郡縣制和封國制。

    朝廷的下面有郡和封國,郡和封國的下面有縣,縣的下面還有地方上的基層行政機構。

    這是政治制度上的等級制,每一等級有相對獨立的權力。

    公元三世紀以後,郡縣制逐漸排擠了封國制,而郡縣制本身也不斷地有些變化。

    但總的說來,朝廷的權力越來越集中,地方上各級行政機構的權力受到越來越大的限制。

     秦都鹹陽,西漢都長安,東漢因長安遭到戰争的破壞而東遷洛陽。

    泾渭、伊洛平原和黃河下遊地區是當時最富饒的地區。

    秦漢的統治範圍,大大超越了前代,包括了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廣大地區。

    圍繞中原地區的少數民族,有相當部分登上曆史舞台,而匈奴、羌族特别活躍,有時還給中原皇朝以武力的威脅。

    但當時所有的少數民族,都還處在前封建社會階段。

    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族,是經過有關部落和民族的融合而在秦漢時期形成的。

    漢族的名稱,也是跟這一個偉大朝代的名稱相一緻的。

     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時期。

    在這時期,發生了民族間的長期鬥争,發生了民族的大規模流動和移居。

    本來在兩漢時期就已開始内遷的匈奴人和羌氐人,現在他們深入内地,并且又有鮮卑人、突厥人、回纥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内遷。

    結果是無論在北方和南方,民族雜居的地區都擴大了。

    因而,漢族充實了自己,少數民族提高了生産水平和生活水平。

    久而久之,内遷的少數民族,跟漢人很難區别。

    這就在新的民族關系的局面出現後,有了民族重新組合的出現,而促進了原來地區封建化過程。

    這是封建社會發展時期的一個重要特征。

     前一曆史時期的世家地主階層,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瓦解了,代替它的地位的是新興的門閥地主。

    門閥地主與世家地主一樣,也是有政治身分、世襲特權的地主。

    但門閥地主是依靠家族的傳統地位形成的,這跟世家地主的形成是由于皇家所規定的政治身分是不同的。

    在土地所有權上,門閥比世家具有更多的家族私有性質。

    在勞動力方面,門閥地主掌握的,主要是蔭附農民。

    蔭附農民是脫離了國家戶籍的農民,他們交納的地租不再具有國家賦稅的性質了。

    他們的社會地位比戶籍農民要低些,但對于國家賦稅,其中包括繁重的勞役,是可以擺脫的。

    這種生産關系上的相對變化,是有利于社會生産力的提高的。

    這是封建社會發展時期的又一标志。

     三國時期的魏、西晉和北朝的後魏,都建都洛陽。

    隋唐都建都長安,而以洛陽為東都。

    三國時期的吳、東晉和南朝的宋、齊、梁、陳,都建都南京。

    魏晉以後,北方人民的南遷,在勞動力的增強和生産技術的傳播上,都為東南方農業生産帶來了新的刺激和推動。

    南京得以長期地占有顯著的政治地位,這跟東南經濟的發展是分不開的。

    長江中下遊經濟的發展,在向黃河流域的富饒地區看齊,這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時期的一個特點。

     五代以後,到了元末,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時期。

    在這時期,先有五代十國,繼有遼、西夏、金跟北宋、南宋的分立,後有元的統一。

    廣大的邊區,從東北的部分地區到西北,再到西南,基本上都進入了封建社會,而漢族與各民族間又經曆了一次新的組合。

    這是封建社會進一步發展時期的重要标志。

    東南經濟的發展,超過了北方。

    長江中下遊地區成為全國最富饒的地區,這是封建社會進一步發展時期的又一重要标志。

     前一曆史時期的門閥地主階層,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又瓦解了。

    在北宋和南宋統治下,代替它的是品官地主。

    品官地主也有政治身分和特權,但所擁有的世襲特權是很有限度的,他們的土地大量是由購買和侵占得來的。

    他們占有土地,可以無限地擴大,不會受到法令的限制。

    他們應按照規定向國家繳納賦稅,而他們則向農民征收地租。

    賦稅和地租的區别,是更清楚了。

    品官地主以外,有豪富的地主,有兼營商業的地主。

    農民階級中,也有占有少量土地的,而佃農是大量的,他們在品官地主的土地上勞動,也在其他地主土地上勞動。

    他們比起前一曆史時期的蔭附農民,社會地位較高,人身自由較多。

    他們也有國家的戶籍,除向地主交納地租外,還擔負對封建國家的身丁錢,有時也有一些勞役。

    但他們一般地不會被封建國家指定為某某地主的農戶,這是跟西漢和東漢的戶籍農民的一個很大區别。

    無論地主或農民,封建身分性的印記趨向淡化,财産性的土地剝削關系趨向顯著,這是兩宋時期封建制生産關系的特點。

     元統一全國後,南宋地主階級的勢力基本上保存下來了。

    他們所在的地區是當時封建經濟最有代表性的地方。

    元代有一大批蒙古貴族地主的出現,還規定了形形色色擔負封建義務的民戶,又擴大了奴隸的數量。

    但這基本上是北方的情況。

    在北方出現的這種生産關系,是這一時期局部地區的倒退現象。

    廣大邊區的封建化,是元代社會生産發展的新氣象。

     五代時期的梁、晉、漢、周,都在今河南開封市建都。

    北宋的都城和金的陪都,也在開封。

    遼的南京、金的中都、元的大都,即今北京。

    這裡,自古以來就是軍事上、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一方重鎮,元建為都城後,明清相繼建都,今天又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

    北京的發展,是漢族、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共同創造的。

    宋都開封,元都北京,雖離東南富饒地區較遠,但也都是要利用溝通南北的運河,以便于南糧北運并聚斂東南的财富。

     明朝及清朝大部分的年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衰老時期。

    明代的農民,自耕農外佃農占很大的數量。

    從法的觀點來看,佃農對地主的封建依附關系,又較前代有所減輕,他們可以選擇地主,可以不受地主的非分役使。

    農民中還有雇工的出現,以出售勞動力取得物質報酬。

    清代的稅法,把人頭稅平均分攤在地畝稅内,有田者有稅,無田者無稅,這就使賦稅具有單純的财産稅性質。

    諸如此類的情況,都說明封建束縛有較多的解除。

    這并不是由于統治者的恩賜,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和勞動人民激烈鬥争的結果。

    但這隻是當時社會現象的一個方面。

    還有另外一個方面:地主階級,特别是地主階級統治集團,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進行貪婪殘暴的掠奪和迫害。

    明廷是濫用宦官,清廷是加強軍事的統治,從而企圖保持高度的封建專制統治。

    這兩個方面好象不相協調,但正是一個問題在不同方面的表現。

    第二個方面的表現,并不能顯示封建地主階級的生命力,反而是暴露了它的頹廢和虛弱。

    這兩個似乎矛盾的現象,正是封建社會衰老時期的特點。

    在民族關系上也是這樣。

    一方面,民族間的關系比前一曆史時期要密切了,但屬于民族性質的封建枷鎖卻更加沉重了。

     前一曆史時期的品官地主和他們延續下來的勢力,以及蒙古貴族地主,在農民起義重大打擊下土崩瓦解了。

    代替它們的,是新興的官紳地主。

    這個階層,在官員以外,還包括很多獲得科舉功名的人,其人數是相當多的。

    這一階層中富有資财的人,不隻廣有土地,而且作生意,開當鋪,放高利貸。

    這是商品生産和貨币經濟發展的産物,但它們在依附于封建勢力的情況下反而得不到正常的發展。

     明代朝廷有皇莊,直接占有大量土地。

    這跟它直接派宦官收取商稅礦稅及大量征儲金銀一樣,暴露了末世朝廷對财富的貪婪、追求。

    皇族和勳貴的莊田以及皇族的祿米,也是數量巨大,成為當時社會經濟和國家财政的毒瘤。

    清代朝廷對此有所覺察,想解決這個問題。

    它雖然也有皇莊,而遠比明代要少。

    但在相當長的時期内,清廷以東北為禁區,大大阻礙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明初,資本主義已有萌芽,明中葉後,出現較多。

    清初以後有所發展。

     但這個芽始終不能茁壯成長,沒有足夠的力量把已經衰老的封建制度突破。

    從對外關系上說,隋、唐、宋、元都居于主動的地位,明清時期的對外關系顯然逆轉了。

    明初已有倭寇登陸。

    明廷在沿海設置衛所,進行防禦。

    明中葉以後,倭寇在東南沿海騷擾,為南直、浙、閩各地人民帶來了極大的破壞。

    明清之際,西方資本主義已在興起,而中國的封建制依然老态蹒跚,專政者對于世界形勢一無所知。

    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國家,在十六世紀初已經東來進行殖民活動,并侵及中國領土。

    此後,沙俄、英、美繼來,對中國的野心日益擴大。

    明初鄭和下西洋和清初對沙俄的侵略進行了反擊,這是對外關系上的大事,但從總的形勢來看,中國的處境日益被動。

    鴉片戰争後,中華民族日益陷入沉重的災難。

     自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是中國史上的近代,是由封建時代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時代,也是中國各族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時代。

    在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以前,是這個時代的前期,為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自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之後,是這個時代的後期,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經曆了清朝晚期及民國初年近八十年的時間。

    在這個時期裡,由于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并殘酷地統治了中國,中國社會經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較封建社會時代的情況複雜了。

    社會經濟的主要成份,除封建地主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繼續存在外,出現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經濟。

    資本主義經濟又包括帝國主義資本、官僚買辦資本和民族資本三個部分。

    帝國主義經濟勢力在中國社會生活中起着支配的作用,封建經濟則占有顯著的優勢地位,二者并互相勾結在一起。

    官僚買辦資本是帝國主義經濟的附庸,并跟封建剝削關系緊密相聯結。

    民族資本主義經濟十分微弱,沒有成為一個能獨立的經濟體系,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跟帝國主義封建主義都有這樣那樣的聯系。

    在外國資本主義的侵略下,中國農村中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遭到破壞,商品生産發展了,但農業生産和農民的經濟生活卻越來越陷入于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漩渦。

    這些情況,表現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經濟形态的主要特點。

     伴随着社會經濟的激烈變化,階級關系也發生新的變化。

    外國資産階級侵入中國後,成了中國社會生活裡面一種統治力量,操縱控制中國的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方面。

    他們不僅扶植和支持封建地主階級,使其成為他們統治中國的支柱,而且造成了為其侵略需要服務的買辦階級。

    在封建地主階級内部,新起的軍閥官僚地主在外國資産階級的支持下,代替了原來的官紳地主占支配地位。

    軍閥官僚地主是國際資産階級的附庸,而且一般都還兼有早期官僚資本家的身分,具有濃厚的買辦性。

    他們在地主階級政權中握有實權,成為舉足輕重的勢力。

    這也是地主階級政權買辦化的重要表現。

    農民階級主要包括自耕農、佃農和雇農,約占全國人口百分之七八十。

    在封建主義帝國主義的壓迫剝削下,農民日益貧困破産,出現了自耕農減少、佃農增加的趨勢。

    民族資産階級和無産階級是這個時期新産生的兩個階級。

    民族資産階級為其經濟地位所決定,是一個帶有兩重性的階級,一方面有在一定時期中和一定程度上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革命性,一方面又存在了對革命敵人的妥協性。

    無産階級是最偉大、最先進、最革命的階級。

    在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它還沒有形成獨立的政治力量,還是作為小資産階級和資産階級的追随者參加革命。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經濟形态和階級關系,決定了中國革命的根本任務是推翻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在中國的統治。

    在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各族人民為了反對國内外敵人,争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了不懈的艱苦鬥争,但沒有找到解放的道路,沒有取得最後的勝利。

    自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以後,無産階級力量壯大起來,馬克思列甯主義傳入中國,中國共産黨成立了,中國革命的面目煥然一新。

    中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中國的民主革命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國跨進了社會主義的新時代。

     多民族的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

    多民族國家的形成是經過一個漫長過程的。

    我們的祖國,曾經出現過各種形式的多民族的統一,也曾經有過多次的分裂,但在分裂中也還是有統一。

    我們經曆過的統一,有單一民族内部的統一、多民族内部的統一和多民族的統一,後者又包含區域性的多民族的統一和社會主義的全國性的多民族的統一。

     單一民族的内部統一,主要是由氏族、部落或部落聯盟發展而來。

    有時,一個民族遭到重大的挫折,分散了,後來重新組合,形成這個民族内部新的統一。

    匈奴族原來是一些部落,部落與部落間的關系是不穩定的。

    《史記·匈奴列傳》說它:“自淳維以至頭曼千有餘歲,時大時小,别散分離。

    ”後來頭曼單于和冒頓單于在位的時候,有血緣關系的許多部落連合起來,形成了匈奴内部的統一。

    松贊幹布時的吐蕃、阿保機時的契丹、成吉思汗時的蒙古,都有一個統一民族内部的過程,都是由分散的許多部落統一起來,形成較高發展階段的民族共同體。

    努爾哈赤時的女真,是在金亡後女真各部分散的情況下,把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的各部重新組合起來,形成了女真内部新的統一。

    漢族是一個民族混合體。

    它的祖先也必然經曆過由部落發展起來的過程,但已難于詳考。

    有的學者設想,傳說中的夏禹治水,必須有許多部落參加,可能在這時形成了夏民族,而為漢族來源之一。

    但這畢竟還是設想,尚無從證實。

     多民族的統一,比起單一民族的内部統一,可以說是較高的發展階段。

     說是多民族,當然不限于一個民族,但在多民族中,往往要有一個主體民族。

    戰國七雄都是地區性的多民族的統一體,它們都各有自己的主體民族,而分别與東方諸夷、西方諸戎、北方諸狄、南方諸蠻以及其它民族統一起來。

    三國時期的魏、蜀、吳,也都是地區性的多民族的統一,它們都以漢族為主體,而分别與本地區的少數民族統一起來。

    南北朝時期,南朝和北朝,我們習慣上認為它們是漢人的朝廷和鮮卑人的朝廷,實際上它們都是地區性的統一的多民族朝廷。

    南朝的主體民族是漢族,北朝盡管鮮卑人當權,但這個地區的主體民族仍然是漢族。

    秦漢、隋唐、元、明、清等時期都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全國性的多民族的統一。

    元代的最高統治者是蒙古貴族,清代的最高統治者是滿洲貴族,但漢族人民在這兩個時期仍然是社會生産力的主要承擔者,元、清的政權實質上也是蒙古貴族、滿洲貴族跟漢族地主階級聯合統治的政權。

     社會主義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是曆史上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繼承,而在本質上跟曆史上的統一又有根本的區别。

    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是消滅剝削和壓迫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是隻有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才能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

     從曆史的發展上看,這四種民族統一的形式,是按着程序前進,一步高于一步。

    先是有若幹單一的民族内部統一的出現,如夏、商、周等族的最初形成。

    然後有地區性的多民族的統一,如戰國七雄。

    然後有全國性多民族的統一,如秦、漢、隋、唐、元、明、清。

    然後有社會主義的全國性多民族的統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

    在全國性多民族統一的發展過程中,也出現過分裂。

    秦漢以後,出現了魏、蜀、吳的割據。

    經過西晉暫短的統一,又有五胡十六國之亂及南北朝的分立。

    在唐與元之間,又有遼、夏、金與宋的對峙。

    但每經曆一次曲折,統一的規模就更為盛大,元比隋唐還要恢廓。

    在曲折過程中出現的地方政權,就全國來說,是割據政權。

    從它們本身來說,也自有其曆史性的意義。

    在這些政權的統治範圍内,由于先進生産力的影響和統治者謀生存的需要,往往會出現生産力狀況的改善。

    自三國至南宋時期,中國經濟重心的逐步南移是其顯明的例證。

    地區經濟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善,為後來統一局面再度形成後提供了生産發展的一些條件。

    同時,地方政權往往也能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創造和積累了處理國家事務方面的經驗。

    隋唐的官制、軍制和田制,就有不少是繼承北朝長期實行的制度。

    從曆史的某一片斷來看,确切不止一次地有分裂狀态的存在,但從曆史發展的全貌來看,全國性的多民族統一才是主流。

     漢族和各民族地區幅員之廣大,自然條件的差異,生産狀況的不齊,如果得到适當的協調,則可轉化為發展生産的有利條件。

    但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因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交通運輸很不發達,交換經濟隻起社會經濟的輔助作用,各民族地區間的物資交流基本上停滞于潛在的階段,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從而加強民族間的團結。

    但鹽鐵的販運,茶馬、皮毛、藥材的交易,植棉、紡織的推廣,河防、水利跟工程和道路的興修,還是多民族的統一為社會經濟帶來的進步。

    在經濟制度上,各民族的發展是不平衡的。

    在中原地區,漢民族的形成和封建所有制的形成,基本上可以說是同步前進的。

    在這時候,匈奴還處于奴隸制階段,西南夷還處在氏族社會末期。

    兩千多年過去了,在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我們還有封建所有制,奴隸主所有制、原始共産的殘餘以及民族資本主義和買辦資本主義,所有這些,都是多民族在經濟制度方面的表現。

    但無論如何,各少數民族在社會經濟發展道路上,都以不同的速度向漢族靠攏。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族人民分别通過不同的形式,向社會主義邁進。

     在思想上,統一的想法起源甚早。

    《詩經·小雅·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這所謂“天下”,究竟是指多大的地方,無從稽考,但總是詩人心目中很廣大的地方。

    他這兩句詩,表明了他的天下統一的思想。

    可能由于詩人對王權崇拜至極,難免有相當多的誇大。

    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①。

    南宮适說:“禹稷躬稼,而有天下”②。

    這所謂“天下”,意味着極為廣大的地區的統一。

    戰國時期,變亂日亟,人心思治。

    有人問孟子說:“天下烏乎定?”孟子說:“定于一。

    ”孟子的話比孔子的話要更明白些,他說的是七國的統一。

    在戰國時期以後成書的《禹貢》,描畫了九州山川物産。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稱引鄒衍大九州之說,每一大州有九州,共八十一州。

    中國為赤縣神州,是八十一州之一。

    中國還有九州,即如《禹貢》所說的九州。

    《禹貢》和鄒衍以九州說中國,都是指中國說的,但都還屬于地理概念,與孟子所謂“定于一”者不同。

    到了秦始皇,刻石頌秦功德,把破滅六國的統一,看作空前的大業。

    漢初,公羊學派借助經典,把大一統的學說塗上神聖的光彩。

    此後,曆代皇朝都拿統一的規模作為當時政治成就的最高目标。

     在分裂的年代裡,割據勢力往往把自己說成是皇朝的正統,把統一作為奮鬥的方向。

    三國時期,魏地處中原,把自己說成是漢朝的繼續,要恢複全國的統一。

    蜀以自己姓劉,說自己是漢室宗親,要恢複漢家的舊業。

    南北朝時期,北朝說南朝是“島夷”,南朝說北朝是“索虜”。

    他們都自居為中國,要滅掉對方,統一全國。

    遼、宋、金的相峙時期,這三個朝廷也都自命為中國的主人,都設想由自己統治全中國。

     中原地區的經濟文化水平和長期積累下來的政治威望,對少數民族是有吸引力的。

    這可能在形成傾向統一的新的因素上起一定作用。

    《資治通鑒》卷一零四,晉孝武帝太元七年記載:秦王堅銳意欲取江東,陽平公融谏曰:“&lsquo知足不辱,知止不殆&rsquo,自古窮兵極武,未有不亡者。

    且國家本戎狄也,正朔會不歸人。

    江東雖微弱僅存,然中華正統,天意必不絕之。

    ” 胡三省注:會,要也。

    言天要中國正朔相傳,不歸夷狄也。

     陳垣《通鑒胡注表微》引《通鑒》和胡注,并加按語,說:正朔不歸夷狄,乃當時一般公論,不獨苻融言之。

    劉聰卒時,太子粲即位,靳準執而殺之,謂安定胡嵩曰:“自古無胡人為天子者。

    今以傳國玺付汝,還如晉家。

    ”此一事也。

    姚弋仲有子四十二人,常戒諸子曰:“自古以來,未有戎狄作天子者。

    我死汝便歸晉,竭盡臣節,無為不義。

    ”此又一事也。

    嗚乎!晉澤實淺,何由得此。

    更可以楊盛①見《論語·季氏》。

     ②見《論語·憲問》。

     父子之事觀之。

    《宋書·氐胡傳》:“晉安帝以楊盛為仇池公,永初三年,封武都王,以長子玄為世子。

    武都王雖為蕃臣,猶奉義熙之号,子玄乃改奉元嘉正朔。

    初,盛謂玄曰:吾年已老,當為晉臣,汝善事宋帝。

    ”故玄奉焉。

    然則盛之心無所分晉宋也,特以其為中華正統所在而已。

    如必為晉,則裕之篡,盛當興師讨逆,否亦當抗顔獨立,胡為委順如此,此皆足與苻融之言相印證者。

    ①99900041_0095_0這裡所舉的事例足以說明,在少數民族中,至少有一部分人抱有上述心理,這對于促進統一是有好處的。

     在多民族統一的曆史發展過程中,民族之間有和好,有争吵。

    和好,有聘問、朝貢、封賜、和親、交易、民間的各種往來。

    争吵,有時發展為戰争。

    因此就有人問,民族關系史是以民族友好為主流,還是以民族鬥争為主流?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須作一些分析。

    第一,友好和鬥争都不是絕對的。

    有的時候,鬥争是手段,友好是目的。

    有的時候,友好是手段,鬥争是目的。

    有時,在個别事件、個别地區有争吵,但不一定就破壞民族間的友好。

    第二,在曆史記載中,對于民族友好的記載往往不象記載民族糾紛、特别是民族戰争那樣引人注目。

    民族糾紛,特别是民族戰争,即使是暫時性的、自發性的,也可以改變人們對于長期友好的印象。

    廓清曆史上所籠罩的一些迷霧,揭示出曆史的真實面貌,是須下一些苦功的。

    現在根據我們所接觸的材料看,在中國曆史的長河中,民族關系是曲折的。

    但總的說來,友好關系越來越發展。

    無論在時間的繼續性上,在關系到的地區上,在牽涉到的方面上,都是這樣。

    清代的統治者,對少數民族一手拉,一手打。

    但清代各族人民在反清、反封建鬥争中的聯合,聲勢極為浩大。

    辛亥革命以後,各族人民的聯合更為顯著。

    通過抗日戰争、解放戰争以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大大增強了民族間的親密友好。

    這是中國民族關系史上的主流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的很大的發展。

    在曆史上,民族之間曾發生過這樣那樣不愉快的事情,這基本上是由反動統治階級和曆史條件的局限所造成的。

    我們撫今追昔,應該特别珍重曆史的主流。

     對我國在曆史上的各方面的貢獻,各族人民都有份,但我們研究得很不夠。

    對于漢族是這樣,對于少數民族更是這樣。

    比如,火藥、羅盤、造紙、印刷等四大發明,是應該大書特書的。

    這在有關的曆史書裡也都寫了,但對于它們在中國曆史上所起的作用,對于人類文化發展上所起的作用,卻很少認真地寫。

    至于它們後來在西方各國的發展,為什麼會超過中國,這個問題似乎是還沒有認真地研究。

    又比如,對祖國國土的開發,我國各族人民都有他們各自的功勞,但往往對少數民族在這方面的貢獻,我們注意得不夠。

    範文瀾同志說得好:“依據曆史記載,共同開發中國的各民族,一般說來,漢族最先開發了黃河流域的陝甘及中原地區,東夷族最先開發了沿海地區,苗族、瑤族最先開發了長江、珠江和閩江流域,藏族最先開發了青海、西藏,彜族和西南各族最先開發了西南地區,東胡族最先開發了東北地區,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各族先後開發了蒙古地區,回族和西北各族最先開發了西北各區,黎族最先開發了海南島,高山族最先開發了台灣。

    所以按照漢族今天居住地區看來,似乎中國領土上的極大部分都是漢族所開發的,其實,其中不少地區最先開發者,卻是已經消失了的和現實存在并發展的許多民族。

    事理很顯然,中國之所以成為疆域僅次于蘇聯,人口在全世界各國中居第一位,曆史悠久,延續不絕,在全世界各國中也居第一位的偉大國家,首先必須承認,這是構成中華民族的各族男女勞動人民長期共同創造的成果”①。

     我國少數民族,在曆史上有不少特出的貢獻。

    舉例來說:完善的鐵器的制造和風箱的使用,是開始出現于有關南方民族的記錄上。

    《荀子·議兵篇》說“楚人宛巨鐵鉇,慘如蜂虿”。

    《史記·範睢傳》記秦昭王的話,說:“吾鬥楚,鐵劍利而倡優拙。

    ”這是戰國末年的事,楚就是屬于“荊蠻”的民族系統的。

    《吳越春秋·阖闾内傳》記吳人幹将鑄劍,“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裝炭,金鐵刀濡,逐以成劍,陽曰幹将、陰曰莫邪。

    ”橐就是冶鐵用的風箱,幹将、莫邪是古傳說中很有名的兩把利劍。

    這是春秋末年的事,吳也是屬于“蠻夷”的民族系統的。

    又如棉花和棉布,是我們長期以來的主要的衣服材料。

    棉的種植和織紡,主要從南方海島上和新疆居住的少數民族推廣的。

    《尚書·禹貢》篇說揚州“島夷卉服,厥篚織貝。

    ”揚州是指淮河以南,以至南海之間的廣大地區。

    貝就是吉貝、劫貝、古貝的省稱,這原是印度以至馬來半島、中南半島等地對于棉的共同使用的名稱,後來廣東、福建也使用這個名稱。

    織貝就是用棉作成的織品。

    《禹貢》是一篇後起的書,但寫成的時期總也在戰國末年。

    據此可見南方海島上居住的少數民族用棉之早。

    後來又有新疆産的棉,經過很長的時間才逐漸傳布到全中國,代替了往日以絲麻作主要服裝材料的地位。

    又如中國的建築術,梁思成在《我國偉大的建築傳統與遺産》一文的結尾,盛贊北京城是“世界絕無僅有的建築傑作的一個整體”,“不但在全世界中古時代所沒有,即在現在,用最進步的都市計劃理論配合,仍然是保持着最有利條件的。

    ”應該指出來,最初設計這個偉大傑作的工程師,正是一個回回人,他的名字叫作也黑疊兒丁。

    這是陳垣先生在好多年以前,在《元西域人華化考》裡已經考實了的。

    近年以來,北京市的建設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昔日的北京城在建築史上的成就還是要肯定的。

    民族友好的曆史發展和多民族統一的發展不一定是同步的發展。

    但到了今天,這二者是同步前進的。

     “一”和“多”,是辯證的統一。

    “一”存在于“多”中。

    “多”好了,“一”就會更好。

    反過來說,“多”要團結為“一”,“多”才可以使“一”更有力量。

    曆史上的統治者,對“一”的重視,大大超過了“多”,他們不懂得,也不可能懂得,限制了“多”的發展,也就必然限制了“一”的發展。

    隻有今天,才可能有這樣科學的認識。

    我們知道,每一個指頭都各有用處,但把指頭團結成拳頭,作用就會更大。

     撰寫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曆史,還是要把漢族的曆史寫好,因為漢族是主體民族。

    同時,也要把各民族的曆史适當地作出安排,這是我們必須盡量克服的難點。

    這個工作,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我們現在作這個工作,還隻是初步的嘗試,希望能得到有關方面的支持和教益,使這項工作能得到不斷地完善和提高。

     ①見範文瀾:《中華民族的發展》,《學習》三卷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