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阿合馬 桑哥 盧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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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即“會通河”),将此段原陸運夫放罷為民,征其賦入以給開河之費。

    皆诏準施行。

    桑哥還提出了另兩項增收節支的措施。

    至元二十五年四月,他奏言:“扈從之臣,種地極多,宜依軍、站例,除四頃之外,驗畝征租。

    ”準行之。

    “扈從之臣”系指怯薛,占有大量土地而不納地稅,現在令他們按軍、站戶體例,占地超過四頃的都要交地稅。

    《漢藏史集》記載桑哥“對怯薛們實行限制”,引起他們的忌恨,當包括這件事。

    其年十二月,他又提出:“有分地之臣,例以貧乏為辭,希觊賜與。

    财非天墜地出,皆取于民,苟不慎其出入,恐國用不足。

    ”世祖令:“自今不當給者,汝即劃之,當給者宜覆奏,朕自處之。

    ”(《元史·世祖紀十二》)賞賜諸王貴戚(即“有分地之臣”)是當時一項巨大的财政支出,在國用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桑哥不得不予以裁抑。

    按照桑哥的建議,還收繳了安西王相府印。

    皇子忙哥刺之子阿難答嗣封安西王,另一子封秦王,桑哥認為一藩二王不妥,遂诏罷秦王之封,收還其印;東道諸王勝納哈兒用“皇侄貴宗之寶”,桑哥謂“寶”非人臣所宜用,奏改授“濟南王印”。

    以上幾條都觸及蒙古貴族以至皇室成員的權益,桑哥也敢于提出,并被采納,可見世祖對他的寵信程度。

     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大都人史吉等請為桑哥立“德政碑”,诏準之,命翰林學士閻複撰文,題為《王公輔政之碑》;次年閏十月,碑成,樹于省前。

    又敕以秃魯花(怯薛散班)及侍衛兵百人為桑哥導從,并許其乘小輿而行。

    其寵榮為出身“大根腳”的蒙古大臣所不及。

    當時桑哥已掌握了铨調中央和地方官員的人事權,但宣敕還由中書省頒給,桑哥奏言不便,世祖命“自①《元史》卷一七三《崔彧傳》;姚燧:《徹裡神道碑》,《牧庵集》卷十四。

    有關鈎考之害的記載,還見于阿魯渾薩裡、烏古孫譯、程钜夫、趙孟頫等人碑傳。

     今宣敕并付尚書省”,因此權勢益盛。

    據《元史》本傳載,他“由是以刑、爵為貨而販之”,犯法、求官之人“鹹走其門,入貴價以買所欲。

    貴價入,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環,人心駭愕”。

    但由于世祖正信任桑哥,反對他的人都畏懼而不敢言。

     至元二十八年正月,世祖在大都東南的柳林(漷州北)狩獵,随從怯薛也裡審班(不忽木弟)、徹裡(利用監卿)、也先帖木兒(禦史中丞)等首先控告了桑哥奸貪誤國害民諸罪。

    徹裡尤為激烈,“言色俱厲”,世祖怒責他“醜诋大臣,失幾谏體”,命左右批其頰,“血湧口鼻,委頓地上”,徹裡仍辯不止,聲明自己與桑哥無仇,隻是為國家着想①。

    世祖召不忽木問,不忽木也揭露桑哥蒙蔽皇帝,紊亂政事,誣殺言者等罪。

    怯薛長(宣徽院使)月赤察兒根據時任尚書平章的怯薛也速答兒的密報,也奏劾了桑哥②。

    正月二十三日,桑哥被罷去相位,交付審訊。

    指控他的一條罪狀是“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禦史”。

    他上台不久就以诽謗尚書省和非議時政罪殺台吏王良弼和前江甯達魯花赤吳德,以壓制群言。

    至元二十六年,他奏告監察禦史稽照尚書省左右司文簿多有遺漏,提出應令監察禦史到省部稽照,署名于卷末,若有遺漏則易于歸罪。

    于是笞監察禦史四人。

    此後禦史到省部,司吏持文簿置于桌上而去,使禦史陷于遍閱案卷,一有疏忽即獲罪,糾彈之職盡廢。

    南台侍禦史程钜夫入朝,上疏指摘宰相“惟以殖貨為心”,“立尚書省鈎考錢谷,以割剝生民為務,所委任者率皆貪饕邀利之人。

    江南盜賊竊發,良以此也”(《元史·程钜夫傳》)。

    桑哥大怒,将他羁留京師,并以禦史台都事王約與程呼應,奏請并誅二人,因世祖不許而止。

    治書侍禦史陳天祥奉命理算湖廣錢糧,上疏劾平章要束木兇暴不法,要束木是桑哥的姻親、黨羽,于是桑哥摘天祥疏中語,誣以不道,奏遣使逮捕入獄,欲緻之死,直到桑哥事敗才獲釋,系獄達400天。

    監察禦史周祚彈劾江淮行省官忙兀台等奸贓,被反誣以他罪,流放到漠北憨答孫之地,妻子财産沒官。

    這些事實說明桑哥确曾沮抑禦史台。

    世祖令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審辯其事,桑哥持禦史已刷文卷來為自己辯解,經反複勘驗辯論,終于辭屈。

    另一條罪狀是他實行的鈎考和變更鈔法、鹽酒課以及铨選制度。

    鈎考本來是清查和追征各官府倉庫侵盜、逋欠的錢糧,主要是針對官吏貪污、失職的,由于以多征為主旨,層層嚴責,實際上負擔往往轉嫁給到百姓身上,成為害民弊政。

    課稅增額自然是加重人民的負擔,但似乎并沒有受到深究,桑哥下台後,課額也沒有減少。

    最緻命的罪狀是他結黨營私,貪贓受賄,“以刑、爵為貨”。

    中書平章麥術丁和右丞崔彧奏劾他“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

    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元史·崔彧傳》)。

    其妻族湖廣行省平章要束木在他的庇護下,貪暴不法,莫敢誰何;其妻弟八吉由授為燕南宣慰使,也受賂積贓;他還把鞏昌總帥府改為宣慰司,以弟答麻刺答思為宣慰使;江淮行省一批長官都是他的黨羽,利用鈎考搜括民财,受賄肆虐尤為嚴重。

    被揭發出來的桑哥黨羽還有其他一些人。

    這些所謂“黨羽”大多是以賄賂桑哥①姚燧:《徹裡神道碑》;《元史·趙孟頫傳》。

    《漢藏文集》載,世祖聽了怯薛們控告丞相貪污的話,說:“對怯薛如何壓制,朕知之,與桑哥何幹?你們受人賄賂,跟在别人後面,僅聽說桑哥有财寶,就找他的罪名,這怎麼行!”拒絕了他們的控告。

     ②元明善:《太師洪陽忠武王(月赤察兒)碑》,《元文類》卷二三。

    《漢藏史集》也記載,怯薛們控告桑哥,得到了怯薛長的支持。

     相結納的。

    河間鹽運使張庸納官婢于桑哥,成為他的親信,得以久居其位,獨盜官庫錢達三千餘錠。

    斡羅思、呂國瑞因入賄于桑哥、要束木,得授八番羅甸宣慰使。

    麥術丁、崔彧還指控了一條:“大都高資戶多為桑哥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

    ”這些富戶所以能受到他的庇護得免徭役,自然是納賄所緻。

    關于桑哥受賄事,也見于拉施都丁《史集》的記載。

    據載,由于一些回回商人拒食蒙古人宰殺的羊肉,世祖大怒,下诏禁回回人抹殺羊(以斷喉法宰羊),違者處死,家産抄沒以賞告者。

    這使回回人受到沉重的打擊。

    其後,回回達官貴人别哈丁、沙的左丞、烏馬兒、納速刺丁、忻都左丞等以大筆金錢奉獻給桑哥,桑哥遂為之奏稱:回回商人都走光了,而且不再來,關稅收入不足,珍奇貨物也不能運來,都是由于禁抹殺羊所緻,應該開禁。

    于是這條禁令得以廢止。

    《史集》記載的這些向桑哥納賄的回回達官貴人,就是漢文史料所載肆虐江淮的桑哥黨羽。

    二月二十五日,世祖命徹裡率怯薛三百餘人抄籍桑哥家資,“得金寶衍溢棟宇,他物可資計者,将半内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