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廉希憲 賽典赤·贍思丁安童不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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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四子苫速丁兀默裡,曆官建昌路總管、淮東道宣慰使。
五子馬速忽,曆官雲南宣慰使、雲南行省平章政事。
第三節 安童 元勳後裔,青年丞相 安童(1248&mdash1293),蒙古劄剌亦兒部人,木華黎三世孫。
祖孛魯,父霸突魯①;母弘吉剌氏,世祖察必皇後之姊。
1259年,霸突魯率蒙古軍從忽必烈攻宋。
憲宗死,忽必烈得報阿裡不哥謀奪汗位,急從鄂州前線北還,留霸突魯總軍務,與從雲南北上的兀良合台軍會合後,這支軍隊遂成為忽必烈與阿裡不哥争位的基本力量。
在此之前,忽必烈曾與霸突魯讨論形勢之地,霸突魯建議選擇燕京為國都,可見他早就有立國中原漢地的見識。
不久死于軍中。
安童既是勳臣之後,又與世祖有椒房之親,中統初就擔任了怯薛長(第三怯薛由木華黎家世襲),時僅13歲。
其母入宮見皇後時,曾在世祖面前稱贊他雖然年少而有輔國之才,因為他常與大人讨論國事。
中統四年(1263),世祖戰勝阿裡不哥,獲其黨千餘人,欲盡殺之,以問安童,對曰:“兩主争國,彼安知有陛下?且甫定神器,不推曠蕩之恩,顧奮私憾殺無罪人,何以安反恻?”當時世祖與阿裡不哥争位,都是拖雷嫡子、憲宗親弟,本無所謂正統、叛逆之分,對方将卒在法理上并無罪過,而且阿裡不哥尚未歸降,正需要以寬待政策招撫其支持者。
因此世祖很贊賞他的意見,對他才16歲就有如此老成的見識感到驚異。
至元二年(1265),安童出任中書右丞相。
當時史天澤從中統二年起一直任右相,但在李璮叛亂後,世祖對漢人世侯權重當有疑忌。
這一年他巡幸上都時,召安童推薦的謀士崔斌征詢“為治大體,今當何先”,斌答以“任相”,并舉安童、史天澤可為相。
世祖默思間,崔斌又奏:“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與?今近臣鹹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
”遂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元史·崔斌傳》)衆歡呼萬歲。
這時安童才18歲,推辭道:宋朝尚據江南,如以臣為宰相,恐贻笑各方,使宋人輕視我們。
世祖曰:“朕思之熟矣,無以逾卿,其勿辭。
”遂拜相。
這段插曲說明,世祖以親信怯薛長安童出任首相是經過周密考慮的,史天澤雖仍任右相,但地位在安童下。
安童拜相後,即奏請燕王真金領中書省事,又奏召許衡入朝,親自至旅舍拜訪請教,十分佩服。
于是世祖命許衡入省議事,特召見面谕:“安童尚幼,苦未更事,汝謹輔導。
汝有嘉谟,先告安童,以達于我,我将擇焉。
”①顯然意在培養練達中原政務的蒙古大臣來主掌行政,以免權力旁落。
當時右、左丞相有五人(安童、史天澤、忽都察兒、耶律鑄、伯顔),至元四年,安童奏:“今丞相五人,素無此例,臣等議拟設二丞相,①《元朝名臣事略》及《元史》本傳皆以安童為木華黎四世孫,元明善《丞相東平忠憲王(安童)碑》(《元文類》卷二四)載其世系為木華黎&mdash孛魯&mdash塔思&mdash霸突魯&mdash安童,謂系本《東平王世家》,與《事略》、本傳一緻。
但錢大昕稱其所見《東平王世家》所述世系與此異,霸突魯為孛魯第三子,與《元史·木華黎傳》及黃溍《拜住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同(《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三)。
同一《世家》而元明善所本者與錢大昕所見者有異,同是元人而元明善、蘇天爵與黃溍所載不同,何者為是,因《世家》已佚,難以考核。
今按塔思出卒年(1212&mdash1239),若霸突魯為其第三子,則當生于1230年前後,小世祖約15歲,而娶世祖長後察必之姊,年歲相差頗大,情理不合,似以《木華黎傳》、《拜住碑》所載者為是。
①《考歲略》,《魯齋遺書》卷十三。
臣等蒙古人三員惟陛下所命。
”诏以安童為長,史天澤次之,其餘蒙古、漢人參用,員數勿過多。
于是忽都察兒、耶律鑄降為平章政事,伯顔降為右丞②。
安童又奏宜用老成人如姚樞等同議中書省事,诏許之。
姚、許等漢族儒臣原是世祖即位前就已征聘的人物,和世侯勢力也沒有關系,他們都主張實行儒家治國方針,安童在他們的幫助下繼續奉行采用漢法的政策。
與阿合馬的矛盾但世祖急于财用,自王文統被誅,即委阿合馬掌管财賦,後超拜中書平章政事,兼領制國用使司。
至元五年,阿合馬等密議立尚書省,乃先奏安童宜升太師,進為三公。
诏命諸儒臣議,商挺倡言:“安童國之柱石,一日不可出中書,若進三公,是崇以虛名,奪其實權也。
”衆皆和之,事遂不行。
至元七年,立尚書省,以阿合馬為尚書平章,言無不從。
阿合馬恃世祖信任,凡事直接奏聞,不通過安童,又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書。
安童向世祖迸言:“臣近言尚書省、樞密院宣奏并如常制,其宏綱大務,從臣等議定,然後上聞,已有旨愈允。
今尚書衆務,一切徑奏,似違前旨。
”①又奏:許衡認為阿合馬所用部官多不當。
诏命尚書省遵前旨行事,并責阿合馬用人事,阿合馬辯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
”安童隻得讓步,奏請“自今唯重刑及遷上都總管,始屬之臣,餘事并付阿合馬,庶事體明白。
”(《元史·阿合馬傳》)世祖對兩人所奏均予許可,明顯偏袒阿合馬。
九年,尚書省并入中書省,阿合馬仍任平章政事,繼續專擅朝政;十年,安童見阿合馬擅權日甚,忍無可忍,乃奏其所任各部官和大都路總管府官多不稱職,請别加選擇;其營作宮殿,夤緣為奸,亦宜诘問;又奏:“阿合馬、張惠(中書右丞)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無所訴。
”世祖命進行審查,阿合馬抗辯說:“誰為此言,臣等當與廷辯。
”(《元史·阿合馬傳》)安童舉出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狀明白,诏黜之。
次年,安童奏以董文用為工部侍郎,取代阿合馬所任命的私黨纥石裡,阿合馬之黨益恨安童,屢進讒言。
于是世祖将安童遣往西北邊境,行中書省、樞密院事,輔佐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守邊。
由于世祖倚信善于“理财”的阿合馬,安童與阿合馬的這場鬥争失敗了,被調離了相位,從此阿合馬“獨當國柄”,更大樹私黨。
安童至西北邊後,發兵讨伐窩闊台後王大名王禾忽,又因分配給養不公,引起諸王不滿。
至元十三年,從那木罕戍邊的憲宗子昔裡吉發動叛亂,劫持了那木罕和安童,将安童送到海都處拘禁。
海都對拖雷家族的内争采取觀望态度,頗優待安童,授以官職,直到至元二十年才遣還,二十一年,回到元廷。
安童回朝時,和禮霍孫任右相。
自阿合馬被殺,“朝廷之臣諱言财利事”,不符合世祖力圖增加财政收入的要求。
總制院使桑哥推薦盧世榮有才術,能裕國而不損民。
二十一年十一月,诏命和禮霍孫等中書省官與世榮廷辯,世榮論所當行之事頭頭是道,辯勝,于是世祖罷和禮霍孫等,複任安童為中書右丞相,以盧世榮為右丞。
②《元史》卷六《世祖紀》三。
①《丞相東平忠憲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一。
歸朝再相安童對世榮的諸項改革措施最初持贊成态度,如整治鈔法,聽民間從便買賣金銀;罷各處竹課,從民貨賣收稅;聽民采江湖之魚;改革由各站戶供給使司飲食之弊,除驿馬外,由官支給;又起用阿合馬所用官員中有才而無罪者。
但不久便有許多蒙、漢廷臣彈劾盧世榮“苛刻誅求,為國斂怨”,安童亦覺盧世榮有擅權行為,且遭到許多人反對,乃改變态度,指責“世榮昔奏,能不取于民歲辦鈔三百萬錠,..數月即有成效。
今已四閱月,所行不符所言,錢谷出者多于所入,引用人,紊亂選法”(《元史·盧世榮傳》)。
世祖令捕世榮下獄,命安童與諸臣議其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
安童再相後,仍親近儒士,奏請起用老臣徐世隆、李昶。
時宋儒葉李歸隐富春江,南台禦史大夫相威奉旨求遺逸之士,以其名奏上,世祖大喜,即授浙西道儒學提舉,葉李不欲受,安童特緻書懇請,謂“先生在宋,以忠言谠論著稱,簡在帝心。
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隐見随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元史·葉李傳》)。
葉李見丞相來書勸駕,始就職。
這時發生了南台禦史上章請禅位太子的風波,世祖甚怒,安童雖自承罪責,但君臣間嫌隙已生。
世祖欲倚近侍為耳目以監視群臣,近侍輩遂恃勢援引奸人,擅署某人某官、某人某職,徑自奏聞,付中書施行。
安童将其中尤不合體例者擱置不行,但顧慮有人借此告發他不奉旨,二十三年四月,他故意将中書所拟漕司等官姓名上奏。
世祖說:“平章、右丞(等職)固當取朕裁決,其餘皆卿事,若一一相煩,有失寄托之意。
”安童乃乘機将近侍擅署官職事奏明,世祖命今後若此者勿行①。
二十四年,世祖決意立尚書省總理财政,以桑哥、鐵木兒為平章政事。
朝臣多有異議,安童乃上奏道:“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
”世祖不聽。
不久又升桑哥為尚書省右丞相,總領政務,中書六部也改屬尚書,緻使中書省名存實亡。
桑哥一派顧忌安童有威望,力圖将他排擠出中樞政府,于是陰進讒言,構陷其罪。
其一,乃顔叛亂平定後,世祖命安童按問從叛諸王,多所平反,諸免罪者俟安童退朝,争相迎謝,至有執辔扶其上馬者,安童不理睬,有人就告發安童:“宗室雖有罪,皆太祖子孫,陛下族弟,丞相雖尊,人臣也,奈何悖慢如此!”其二,謂北安王(那木罕)以皇子僭祭嶽渎,安童知而不奏(後經證明安童其實不知情)。
其三,安童在海都處時,曾接受海都所授官職。
世祖對這一點很惱怒,幸石天麟為之辯解說,安童不拒絕海都所授官職,是意在“釋其疑心,導其臣順”(《元史·石天麟傳》),這才使世祖稍稍息怒。
二十五年,安童見國家大政盡歸尚書省,中書職權全被剝奪,遂屢次将中書省印上交,世祖不許。
二十六年,被罷去右丞相職,隻掌怯薛。
二十八年,桑哥被誅,世祖欲更換政府大臣,燕公楠奏薦伯顔、不忽木等十人,世祖又問誰可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童。
”又問其次,曰“完澤可”(《元史·燕公楠傳》),遂拜完澤為相而
四子苫速丁兀默裡,曆官建昌路總管、淮東道宣慰使。
五子馬速忽,曆官雲南宣慰使、雲南行省平章政事。
第三節 安童 元勳後裔,青年丞相 安童(1248&mdash1293),蒙古劄剌亦兒部人,木華黎三世孫。
祖孛魯,父霸突魯①;母弘吉剌氏,世祖察必皇後之姊。
1259年,霸突魯率蒙古軍從忽必烈攻宋。
憲宗死,忽必烈得報阿裡不哥謀奪汗位,急從鄂州前線北還,留霸突魯總軍務,與從雲南北上的兀良合台軍會合後,這支軍隊遂成為忽必烈與阿裡不哥争位的基本力量。
在此之前,忽必烈曾與霸突魯讨論形勢之地,霸突魯建議選擇燕京為國都,可見他早就有立國中原漢地的見識。
不久死于軍中。
安童既是勳臣之後,又與世祖有椒房之親,中統初就擔任了怯薛長(第三怯薛由木華黎家世襲),時僅13歲。
其母入宮見皇後時,曾在世祖面前稱贊他雖然年少而有輔國之才,因為他常與大人讨論國事。
中統四年(1263),世祖戰勝阿裡不哥,獲其黨千餘人,欲盡殺之,以問安童,對曰:“兩主争國,彼安知有陛下?且甫定神器,不推曠蕩之恩,顧奮私憾殺無罪人,何以安反恻?”當時世祖與阿裡不哥争位,都是拖雷嫡子、憲宗親弟,本無所謂正統、叛逆之分,對方将卒在法理上并無罪過,而且阿裡不哥尚未歸降,正需要以寬待政策招撫其支持者。
因此世祖很贊賞他的意見,對他才16歲就有如此老成的見識感到驚異。
至元二年(1265),安童出任中書右丞相。
當時史天澤從中統二年起一直任右相,但在李璮叛亂後,世祖對漢人世侯權重當有疑忌。
這一年他巡幸上都時,召安童推薦的謀士崔斌征詢“為治大體,今當何先”,斌答以“任相”,并舉安童、史天澤可為相。
世祖默思間,崔斌又奏:“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與?今近臣鹹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
”遂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元史·崔斌傳》)衆歡呼萬歲。
這時安童才18歲,推辭道:宋朝尚據江南,如以臣為宰相,恐贻笑各方,使宋人輕視我們。
世祖曰:“朕思之熟矣,無以逾卿,其勿辭。
”遂拜相。
這段插曲說明,世祖以親信怯薛長安童出任首相是經過周密考慮的,史天澤雖仍任右相,但地位在安童下。
安童拜相後,即奏請燕王真金領中書省事,又奏召許衡入朝,親自至旅舍拜訪請教,十分佩服。
于是世祖命許衡入省議事,特召見面谕:“安童尚幼,苦未更事,汝謹輔導。
汝有嘉谟,先告安童,以達于我,我将擇焉。
”①顯然意在培養練達中原政務的蒙古大臣來主掌行政,以免權力旁落。
當時右、左丞相有五人(安童、史天澤、忽都察兒、耶律鑄、伯顔),至元四年,安童奏:“今丞相五人,素無此例,臣等議拟設二丞相,①《元朝名臣事略》及《元史》本傳皆以安童為木華黎四世孫,元明善《丞相東平忠憲王(安童)碑》(《元文類》卷二四)載其世系為木華黎&mdash孛魯&mdash塔思&mdash霸突魯&mdash安童,謂系本《東平王世家》,與《事略》、本傳一緻。
但錢大昕稱其所見《東平王世家》所述世系與此異,霸突魯為孛魯第三子,與《元史·木華黎傳》及黃溍《拜住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同(《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三)。
同一《世家》而元明善所本者與錢大昕所見者有異,同是元人而元明善、蘇天爵與黃溍所載不同,何者為是,因《世家》已佚,難以考核。
今按塔思出卒年(1212&mdash1239),若霸突魯為其第三子,則當生于1230年前後,小世祖約15歲,而娶世祖長後察必之姊,年歲相差頗大,情理不合,似以《木華黎傳》、《拜住碑》所載者為是。
①《考歲略》,《魯齋遺書》卷十三。
臣等蒙古人三員惟陛下所命。
”诏以安童為長,史天澤次之,其餘蒙古、漢人參用,員數勿過多。
于是忽都察兒、耶律鑄降為平章政事,伯顔降為右丞②。
安童又奏宜用老成人如姚樞等同議中書省事,诏許之。
姚、許等漢族儒臣原是世祖即位前就已征聘的人物,和世侯勢力也沒有關系,他們都主張實行儒家治國方針,安童在他們的幫助下繼續奉行采用漢法的政策。
與阿合馬的矛盾但世祖急于财用,自王文統被誅,即委阿合馬掌管财賦,後超拜中書平章政事,兼領制國用使司。
至元五年,阿合馬等密議立尚書省,乃先奏安童宜升太師,進為三公。
诏命諸儒臣議,商挺倡言:“安童國之柱石,一日不可出中書,若進三公,是崇以虛名,奪其實權也。
”衆皆和之,事遂不行。
至元七年,立尚書省,以阿合馬為尚書平章,言無不從。
阿合馬恃世祖信任,凡事直接奏聞,不通過安童,又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書。
安童向世祖迸言:“臣近言尚書省、樞密院宣奏并如常制,其宏綱大務,從臣等議定,然後上聞,已有旨愈允。
今尚書衆務,一切徑奏,似違前旨。
”①又奏:許衡認為阿合馬所用部官多不當。
诏命尚書省遵前旨行事,并責阿合馬用人事,阿合馬辯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
”安童隻得讓步,奏請“自今唯重刑及遷上都總管,始屬之臣,餘事并付阿合馬,庶事體明白。
”(《元史·阿合馬傳》)世祖對兩人所奏均予許可,明顯偏袒阿合馬。
九年,尚書省并入中書省,阿合馬仍任平章政事,繼續專擅朝政;十年,安童見阿合馬擅權日甚,忍無可忍,乃奏其所任各部官和大都路總管府官多不稱職,請别加選擇;其營作宮殿,夤緣為奸,亦宜诘問;又奏:“阿合馬、張惠(中書右丞)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無所訴。
”世祖命進行審查,阿合馬抗辯說:“誰為此言,臣等當與廷辯。
”(《元史·阿合馬傳》)安童舉出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狀明白,诏黜之。
次年,安童奏以董文用為工部侍郎,取代阿合馬所任命的私黨纥石裡,阿合馬之黨益恨安童,屢進讒言。
于是世祖将安童遣往西北邊境,行中書省、樞密院事,輔佐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守邊。
由于世祖倚信善于“理财”的阿合馬,安童與阿合馬的這場鬥争失敗了,被調離了相位,從此阿合馬“獨當國柄”,更大樹私黨。
安童至西北邊後,發兵讨伐窩闊台後王大名王禾忽,又因分配給養不公,引起諸王不滿。
至元十三年,從那木罕戍邊的憲宗子昔裡吉發動叛亂,劫持了那木罕和安童,将安童送到海都處拘禁。
海都對拖雷家族的内争采取觀望态度,頗優待安童,授以官職,直到至元二十年才遣還,二十一年,回到元廷。
安童回朝時,和禮霍孫任右相。
自阿合馬被殺,“朝廷之臣諱言财利事”,不符合世祖力圖增加财政收入的要求。
總制院使桑哥推薦盧世榮有才術,能裕國而不損民。
二十一年十一月,诏命和禮霍孫等中書省官與世榮廷辯,世榮論所當行之事頭頭是道,辯勝,于是世祖罷和禮霍孫等,複任安童為中書右丞相,以盧世榮為右丞。
②《元史》卷六《世祖紀》三。
①《丞相東平忠憲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一。
歸朝再相安童對世榮的諸項改革措施最初持贊成态度,如整治鈔法,聽民間從便買賣金銀;罷各處竹課,從民貨賣收稅;聽民采江湖之魚;改革由各站戶供給使司飲食之弊,除驿馬外,由官支給;又起用阿合馬所用官員中有才而無罪者。
但不久便有許多蒙、漢廷臣彈劾盧世榮“苛刻誅求,為國斂怨”,安童亦覺盧世榮有擅權行為,且遭到許多人反對,乃改變态度,指責“世榮昔奏,能不取于民歲辦鈔三百萬錠,..數月即有成效。
今已四閱月,所行不符所言,錢谷出者多于所入,引用人,紊亂選法”(《元史·盧世榮傳》)。
世祖令捕世榮下獄,命安童與諸臣議其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
安童再相後,仍親近儒士,奏請起用老臣徐世隆、李昶。
時宋儒葉李歸隐富春江,南台禦史大夫相威奉旨求遺逸之士,以其名奏上,世祖大喜,即授浙西道儒學提舉,葉李不欲受,安童特緻書懇請,謂“先生在宋,以忠言谠論著稱,簡在帝心。
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隐見随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元史·葉李傳》)。
葉李見丞相來書勸駕,始就職。
這時發生了南台禦史上章請禅位太子的風波,世祖甚怒,安童雖自承罪責,但君臣間嫌隙已生。
世祖欲倚近侍為耳目以監視群臣,近侍輩遂恃勢援引奸人,擅署某人某官、某人某職,徑自奏聞,付中書施行。
安童将其中尤不合體例者擱置不行,但顧慮有人借此告發他不奉旨,二十三年四月,他故意将中書所拟漕司等官姓名上奏。
世祖說:“平章、右丞(等職)固當取朕裁決,其餘皆卿事,若一一相煩,有失寄托之意。
”安童乃乘機将近侍擅署官職事奏明,世祖命今後若此者勿行①。
二十四年,世祖決意立尚書省總理财政,以桑哥、鐵木兒為平章政事。
朝臣多有異議,安童乃上奏道:“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
”世祖不聽。
不久又升桑哥為尚書省右丞相,總領政務,中書六部也改屬尚書,緻使中書省名存實亡。
桑哥一派顧忌安童有威望,力圖将他排擠出中樞政府,于是陰進讒言,構陷其罪。
其一,乃顔叛亂平定後,世祖命安童按問從叛諸王,多所平反,諸免罪者俟安童退朝,争相迎謝,至有執辔扶其上馬者,安童不理睬,有人就告發安童:“宗室雖有罪,皆太祖子孫,陛下族弟,丞相雖尊,人臣也,奈何悖慢如此!”其二,謂北安王(那木罕)以皇子僭祭嶽渎,安童知而不奏(後經證明安童其實不知情)。
其三,安童在海都處時,曾接受海都所授官職。
世祖對這一點很惱怒,幸石天麟為之辯解說,安童不拒絕海都所授官職,是意在“釋其疑心,導其臣順”(《元史·石天麟傳》),這才使世祖稍稍息怒。
二十五年,安童見國家大政盡歸尚書省,中書職權全被剝奪,遂屢次将中書省印上交,世祖不許。
二十六年,被罷去右丞相職,隻掌怯薛。
二十八年,桑哥被誅,世祖欲更換政府大臣,燕公楠奏薦伯顔、不忽木等十人,世祖又問誰可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童。
”又問其次,曰“完澤可”(《元史·燕公楠傳》),遂拜完澤為相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