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廉希憲 賽典赤·贍思丁安童不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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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更厚其酬答。

    由是遠近翕然俱來”②。

    他通過與民衆接觸了解到當時政出多門、主多役繁是造成人民痛苦的主要原因,因此迅速完善行省機構、統一号令是當務之急。

    行省建立後,他命信苴日(段實)為大理總督,收回段氏統轄萬戶以下官吏的權力,使之權力範圍僅限于大理地區。

    十二年,他奏請忽必烈批準,由宣慰司兼行元帥府事,并聽行省節制,使行省成為全省最高軍政機關;又使宗王權力得到限制,使之行使對行省監督、建議及重大軍事行動之指揮權。

     在建置行省的同時,贍思丁對雲南全省的地方政權進行了改革。

    至元十二年,他上奏忽必烈:“哈剌章、雲南壤地均也,而州縣皆以萬戶、千戶主之,宜改置令長。

    ”得到批準。

    于是改萬戶、千戶、百戶為路、府、州、縣,①李京:《雲南志略》雲南總叙條。

     ①趙子元:《賽平章德政碑》。

    《新纂雲南通志》卷九二《金石考》。

     ②張洪:《南夷書》。

     路設總管,府設知府,州設知州,縣設縣戶。

    雲南全省“為路二十七,府二,屬府三,屬州五十四,屬縣四十七,其餘甸寨軍民等府不在此數”(《元史·地理志四》)。

    從此,雲南地區的行政建置與全國統一起來,置于元廷的直接控制之下,結束了南诏、大理五百餘年的地方割據狀态。

     第二、正确處理與少數民族和鄰邦的關系。

     雲南地方居住着衆多少數民族,他們叛服無常,曆代統治者實際上都未能對他們實行有效統治。

    贍思丁采取了“力攻不如德降”①的政策,逐步平定了雲南各地少數民族的反抗。

     羅槃甸位于今紅河一帶,以元江為中心的阿棘諸部蠻曾參加過舍利畏領導的反蒙、段大起義,至元七年後諸部又築城反抗。

    至元十三年,贍思丁率軍親征,師次羅槃城,諸蠻三日不降,諸将請攻之,贍思丁以為不可,遣使以理谕之,羅槃酋長雖表示降服但過了三日仍不降,諸将奮勇請兵,贍思丁又不可,有将卒違令進攻,贍思丁大怒,急令鳴金止之,召萬戶叱責之曰:“天子命我安撫雲南,未嘗命以殺戮也。

    無主将命而擅攻,于軍法當誅。

    ”羅槃酋長聞之曰:“平章寬仁如此,吾拒命不祥。

    ”乃舉部出降。

    違令的将卒亦釋而不誅。

    贍思丁的這一做法收到了積極的效果,“由是西南諸吏翕然款附”。

    如至元十三年,廣南溪洞侬士貴及左江李維屏、右江岑從威等2000人歸附;十五年,招降臨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109所,威楚、金齒、落落分地城寨軍民32200,秃老蠻、高州、筠連州等城寨19所;十六年,今貴州境内的八番、羅氏鬼國等歸附,計洞寨1626,戶101168。

    對于堅持武裝反抗諸部,則發兵平定。

     贍思丁十分注意團結和使用雲南少數民族上層人物。

    剛到雲南不久,有士吏數人怨恨贍思丁,便到京師誣告贍思丁“專僭數事”,被忽必烈識破,“即命械送賽典赤處治之”。

    既至,贍思丁不僅不予治罪,反而脫其械,委之以官,士吏皆叩頭拜謝曰:“某有死罪,平章既生之而又官之,誓以死報。

    ”上述羅槃甸土酋叛亂平定後,“夷酋每來見,例有所獻納,賽典赤悉分賜從官,或以給貧民,秋毫無所私;為酒食勞酋長,制衣冠襪履,易其卉服草履。

    酋皆感悅”。

     雲南行省的各級官吏中,雲南當地的少數民族上層人物占有很大比重。

     大理國主後人更為優待。

    段實(信苴日)曾任大理路總管、大理蒙化等處宣撫使,後又任大理、威楚、金齒等處宣慰使、都元帥,雲南行省參知政事等職。

    以後段氏子孫世襲大理總管,迄至明初,曆11代。

    雲南行省所設路、府、州、縣,基本上因襲大理國時期各土酋的統治範圍,各級官吏大都由本地土官、土酋充任。

    這些措施到明代就形成了完整的土司制度。

     贍思丁還妥善處理了與鄰邦的關系。

    兀良合台征服交趾(今越南北方) 後,交趾“叛服不常”,贍思丁遣使“谕以逆順禍福”,并與交趾結為兄弟,交趾王大喜,親至雲南,贍思丁至昆明城郊迎之,待以賓禮,“遂乞永為藩臣”。

    至元十六年賽典赤·贍思丁去世時,交趾王遣使者十二人來雲南吊喪并為之緻祭,祭文中有“生我育我,慈父慈母”等語,使者号泣震野。

    對于侵犯雲南的鄰邦則堅決打擊。

    至元十四年,緬國蒲甘遣其将釋多羅伯剽掠金齒(今雲南德宏一帶),贍思丁命萬戶忽都、總管段實出兵擊退蒲甘軍隊,“自後蒲甘不敢犯金齒”。

     ①趙子元:《賽本章德政碑》。

     第三、恢複和發展雲南社會生産。

     賽典赤·贍思丁到雲南前,農業生産不甚發達,“無秔稻桑麻”。

    為此,贍思丁主要抓了屯田、水利和推廣中原先進生産技術三件事。

     至元十一年(1274)當他到達雲南後不久,即命愛魯“閱中慶版籍,得隐戶萬餘,以四千戶即其地屯田”。

    後來置民屯于威楚、大理、金齒、永昌、鶴慶、中慶、曲靖、澂江、仁德、臨安、建昌、會川、德昌等地,僅中慶一地即有民屯八處。

    行省專設機構統轄,官貸種子耕牛,租賦約為原賦的五分之一,并可根據各地具體情況折合金銀、馬牛繳納。

    軍屯在贍思丁去世後也逐步開展。

    據《元史·兵志》記載,雲南屯田達67567雙又1250頃,其中民屯約占三分之二,軍屯約占三分之一。

     在興修水利方面以治理滇池的工程最大、效益最為明顯。

    滇池位于昆明城南,方圓五百餘裡,上流水源來自盤龍江、寶象河、海源河、銀汁河、金汁河、馬料河六河,由于大理國後期戰亂失修,河道淤塞泛濫,淹沒農田。

    贍思丁親身對地區進行調查,制定治池方案。

    工程于至元十三年動工,曆時三年完工。

    工程分上、下兩段進行,上段對六河進行疏、蓄,下段對海口擴、導。

    滇池修浚成功後,為滇池地區的農業生産創造了有利條件,“得壤地萬餘頃,皆為良田”(《元史·張立道傳》)。

     贍思丁十分重視對雲南地區推廣中原地區的先進生産技術。

    他設義倉以貸優良種子,教民耕作方法;大理巡行勸農使張立道也教爨、僰等少數民族飼養蠶桑方法,使之收利十倍于過去,“雲南之人由于益富庶。

    羅羅諸山蠻禀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元史·張立道傳》)。

     在這期間,雲南的商業、手工業和交通事業也有了明顯的發展。

    贍思丁采取“薄征稅”、“興市井”等措施,發展商業,并尊重雲南使用■(即貝)的舊俗,經朝廷批準,暫緩使用紙鈔。

    定期的集市&mdash&mdash亍子遍及城鄉。

    手工業、采礦業發展甚快,馬可波羅到昆明時,見到這座城市為商人和工匠雜居之地。

    元政府在雲南開采金、銀、鐵、銅等礦,設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專營金制品。

    雲南遍設驿站,以中慶為中心,可通黔、川、緬甸、安南、烏蒙、金齒、蒲、骠等皆通驿道。

     第四、傳播封建文化,改變民間習俗。

     為改變雲南文化落後狀況,賽典赤·贍思丁從傳播中原封建文化着手,做了大量工作。

    他首先于昆明、大理兩地設儒學提舉,于昆明五華山右建文廟,撥田五頃,以供祭祀,并于城外建社學。

    當時雲南不少地方“俗無禮儀,男女往往自相配偶,親死則火之,不為喪祭”,贍思丁按中原習俗,“教之拜跪之節,婚姻行媒,死者為之棺奠祭”,又“嚴鄉師約以風俗,正三綱,明五倫”①。

    這些措施使雲南的文化水平和民間習俗逐漸與内地趨向一緻,中原的儒學文化、生活風尚在雲南廣為傳播。

     贍思丁是虔誠的穆斯林,在他治滇期間,伊斯蘭教在雲南也廣為傳播。

     雲南昆明的南城清真寺、永甯清真寺就是贍思丁建立的。

     至元十六年(1279)賽典赤·贍思丁病卒,“百姓巷哭”,下葬昆明北門。

    忽必烈“思賽典赤之功,诏雲南省臣盡守賽典赤成規,不得辄改”。

    大德元年(1297)贈守仁佐運安遠濟美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鹹陽王,谥忠惠。

     ①《鹹陽王撫滇功績節略》。

     後世的昌盛瞻思丁有子五人:納速剌丁、哈散、忽辛、苫速丁兀默裡、馬速忽。

     長子納速剌丁随父去雲南,累官雲南諸路宣慰使都元帥。

    至元十六年,遷帥大理,招安金齒、蒲、曲蠟、緬國300寨,籍戶120200,定租稅,置郵傳,立衛兵。

    父卒後,于十七年遷雲南行省左丞,升右丞。

    二十一年,進平章政事。

    在滇期間,繼承其父治滇政策,罷除舊政,定屯田課稅,設專官掌管,裁行省地方機構,削冗官,定雲南土官子弟入質京師制,改善民族關系,政績卓著。

    二十八年,進拜陝西行省平章政事。

    二十九年卒,封延安王。

    子十二人,長伯顔,原名阿不别克兒,世祖賜以伯顔平章之号,故名。

    至元二十九年官泉州,旋為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世祖頗欣賞其理财才能,擢為中書平章,位為衆平章之上,世祖呼之為賽典赤。

    此後,即與梁德圭(梁暗都剌)秉政達11年之久。

    大德十一年(1303)成宗卒後,因支持安西王阿難答奪取帝位失敗,被殺。

    次子烏馬兒,累官福建行省平章政事。

    至治元年(1321)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領江淮等處财賦都總管府事,時京師歲饑,于明年春運糧55萬石至京,官民相慶,卒于官。

    四子劄法兒,曾任荊湖宣慰使。

    五子忽先,曾任雲南行省平章政事。

    六子哈辛,曾任宣慰司副使,後請旨赴長安守父墓。

    七子沙加,曾任雲南行省左丞。

    八子阿容,曾任太常禮儀院使。

    九子伯顔察兒,泰定間累官太保、中書平章政事。

    緻和元年(1328)留守大都,時泰定帝卒于上都,金書樞密院事燕鐵木兒在大都發動兵變,擁立武宗次子圖帖睦爾為帝,他因不從,被籍沒流竄死。

    順帝時追封奉元王。

    納速剌丁後裔散居全國各地,以雲南、陝甘為多,多改姓為納、速、剌、丁。

     次子哈散,曆平安路同知、中奉大夫、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

     三子忽辛,至元初入宿衛,後授兵部郎中,曆河南宣慰司同知、雲南諸路轉運使、兩浙鹽運使等。

    大德元年(1297)後,進江東道宣慰使,改陝西行台禦史中丞,再改雲南行省右丞。

    在滇期間,革除病民之政,重建廟學,保護農田,改善與緬國關系,說服諸蠻繳納租賦,使雲南社會再次安定。

    八年,改四川行省左丞,累官至江西行省平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