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劉秉忠 趙璧 王文統 張文謙 郝經 姚樞 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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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此姚樞竟不願入觐陛辭,詭稱:“文統新當國,彼将以我為奪其位。

    ”②于是由政見不同開始演變為權位上的矛盾。

    據載,文統與中書左丞張文謙也有不和,“文統素忌克,謀谟之際,屢相可否,積不能平,公(文謙)遂求出,诏以本職行大名等路宣撫司事”③。

    文謙也是老資格的藩府侍臣,對位居文統之下未必服氣,加以意見不盡一緻,難免發生争執。

    但他也是實務派,又與支持文統的劉秉忠為同窗好友,而且文統也接受了他提出的量免災區稅賦的意見,從《中堂事記》的記載看來,他們合作還比較融洽,未見他有不利文統的言論。

     中統二年四月諸臣集開平,文統以政績(尤其理财方面)顯著更受忽必烈器重,幾乎言無不從。

    五月,新拟中書省宰執人選,文統呼聲甚高,而姚、許等都沒有被提名。

    大約就在這時,窦默上書忽必烈,謂“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唇吻小人一時功利之說,必不能定立國基本。

    為子孫久遠之計,其賣利獻勤、乞憐取寵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

    若夫鈎距揣摩,以利害驚動人主之意者,無他,意在擯斥諸賢,獨執政柄耳,此蘇、張之流也,望陛下察之”①。

    很明顯地對文統進行了不指名的猛烈抨擊。

    但忽必烈正倚重文統,仍任為平章政事,并特加慰勉,使行省事于燕京。

    文統于開平私第置宴與諸官話别,姚、窦、許皆應邀出席,然而此時雙方矛盾已十分尖銳。

    六月,窦默與王鹗、姚樞等入朝時,又在忽必烈面前指斥文統,謂“此人學術不正,久居相位,必禍天下”。

    忽必烈問:“然則誰可相者?”窦對:“以臣觀之,無如許衡。

    ”忽必烈頗輕許衡,不悅而罷。

    姚樞、窦默都是忽必烈舊臣,許衡名聲頗大,文統擔心他們屢在帝前進言于己不利,因奏以姚為太子太師,窦為太子太傅,許為太子太保,“陽為尊用之,實不便數侍上也”。

    窦默屢攻文統不中,頗懼,欲依太子以避禍,與姚樞都接受了任命诏書,獨許衡以為不可:尚未正式立太子,豈能先有師保。

    于是三人同辭新命,退還诏書,遂改以姚為大司農,窦仍翰林侍講學士,許授國子祭酒。

    不久,窦默、許衡均辭職歸家②。

    文統赢得了這一回合權力鬥争的勝利。

    中統二年下半年的政事也多有可道者,如罷諸路所役民夫還之州縣,河南、懷孟等處軍馬牧地大部分聽民耕墾,核實新增戶口和措置諸路轉輸法,诏諸王、貴戚不得擅取官物和私自斷決民間詞訟,修築燕京舊城,免民間賦稅等等,其中應有不少出于文統之謀畫。

     李璮之亂與文統之死中統三年二月三日,李璮發動叛亂,使文統陷入了殺身之禍。

    在此之前,濟南路萬戶兼總管(世侯)張宏曾秘密向忽必烈揭發李璮謀逆之迹十條,其中與文統有涉者為:诏命市馬諸路,無論軍民概屬括買,獨不及益都;中統鈔法諸路通行,唯璮用漣州會子,而以所發中統鈔到濟南買物;山東鹽課之額歲以中統鈔計應納三千五百錠,減為二千五百錠,中統元年本應恢複舊額②姚燧:《姚樞神道碑》,《元文類》卷六○。

     ③李謙:《張文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八。

     ①《内翰窦文正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八。

     ②《元史》卷四《世祖紀》一;《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内翰窦文正公》、《左丞許文正公》;《元史》卷一五八《許衡傳》。

     而未複,繼續侵用國家鹽課,又以取宋漣水請功邀賞,留用本境歲賦。

    張宏認為:“平章政事王文統,故璮參佐,倘中外連構,窺伺間隙,以逸待勞,此尤可慮。

    ”并指出免益都市馬一條尤可見文統與李璮交結,因此建議“亟宜罷王文統”,并調李璮從征漠北而擇人代治益都。

    忽必烈以事屬機密,但令勿洩①。

    從張宏所揭諸條看來,文統在中央當政,确有偏袒李璮之處(如許用益都官銀賞其本部軍功,命自領益都鹽課等,皆見《元史·世祖紀》)。

    據《元史》本傳,李璮亂發後,許多人揭發“文統嘗遣子荛與璮通音耗”,忽必烈召文統質問:“汝教璮為逆,積有歲年,舉世皆知之。

    朕今問汝所策雲何,其悉以對。

    ”文統與李璮是翁婿關系,有音信往來是情理中事,說他“教璮為逆”則并無确鑿證據。

    文統寫成書面材料回答忽必烈的質問,具體内容不詳,隻知其中有“蝼蟻之命,苟能保全,保為陛下取江南”之語,看來并沒有承認上述指控。

    本傳接着記載:“會璮遣人持文統三書自洛水(當為漣水)至,以書示之,文統始錯愕駭汗。

    書中有&lsquo期甲子&rsquo語,世祖曰:&lsquo甲子之期雲何?&rsquo文統對曰:&lsquo李璮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發,臣欲告陛下縛璮久矣,第緣陛下加兵北方,猶未靖也。

    比至甲子,猶可數年,臣為是言,姑遲其反期耳。

    &rsquo世祖曰:&lsquo無多言。

    朕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負而為此?&rsquo文統猶枝辭旁說,終不自言&lsquo臣罪當死&rsquo,乃命左右斥去,始出就縛。

    ”這段記載的頭一句頗費索解,柯紹忞僅于其下加“為邏者所獲”(《新元史·王文統傳》),仍未能解釋李璮何以将文統寫給他的三封信送還。

    信的内容未載,隻舉出隐晦的“期甲子”(甲子為中統五年)一語。

    據文統自辯之言判斷,李璮很可能向他透露過反蒙的意圖,文統大概隻是以隐約言辭含糊答之,既沒有明确反對(如果反對則可證明無罪),也沒有表示贊成(如果贊成則無辭以自解)。

    不管出于什麼動機,他事先知李璮有反心而沒有向忽必烈報告,就足以構成有罪。

    但似不至于死罪,故文統雖承服而不肯自言“當死”。

    忽必烈召窦默、姚樞、王鹗、劉秉忠及張柔等,示以上述三封書信,問“文統當得何罪?”諸文臣皆答:“人臣無将,将而必誅。

    ”“無将”語出《春秋公羊傳》,意謂不得企圖叛逆(君親),可見作為主要罪證的三封書信,最多隻能斷為“有反狀”(誅王文統诏書中語),找不出通謀造反的實證。

    隻有張柔大聲說“宜剮”,忽必烈命諸臣“同辭言之”,于是都說“當死”。

    二月二十三日,遂以“同謀”罪誅文統及其子荛。

    文統雖因受李璮叛亂牽連而被處死,但當時人多承認,“元之立國,規模制度,.出于文統之功為多焉”。

     ①張起岩:《張宏行狀》,《元文類》卷五○。

     第四節 張文謙 張文謙(1217&mdash1283),字仲謙,邢州(今河北邢台)人,父英,曾任邢州軍資庫使。

    文謙自少年與劉秉忠同窗,意氣相投。

    年漸長,不願仰衣食于父母,欲習吏事,為其父阻止,乃專志于儒學。

    1238年,參加蒙古國在中原舉行的儒士考試,中選,得免本戶徭役。

     1247年,因劉秉忠推薦,被忽必烈征召到漠北,“擢置侍從之列,命司王府教令、箋奏”①,也就是擔任怯薛中辦理文書事務的必阇赤。

    1251年,他與劉秉忠共同向忽必烈進言,建議選官治理邢州,使之成為中原各地取法的榜樣(參見本書《劉秉忠傳》);又對當時中原政務應當急行改革者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1252年,從忽必烈征大理,與劉秉忠、姚樞同谏止屠城。

    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複以“王者之師,有征無戰,宜一視同仁,不可嗜殺”為谏。

    九月,大軍抵長江北岸,奉命備舟楫濟師渡江,遂進圍鄂州;閏十一月,忽必烈決定撤兵,命文謙傳谕諸将,并命他發降民二萬北歸。

     1260年三月忽必烈即位,立中書省,以文謙為左丞,與平章政事王文統共理政務。

    五月,建年号為中統元年,立十路宣撫司,文謙以中書左丞兼大名、彰德等路宣撫使,诏授虎符。

    這時漢地各路都由世襲地方長官管領,各行其政,當年六月衛州儒士王恽就上書張文謙說:“而今河朔數路,懷、衛兩州,世官有晚唐擅據之強,風俗近天寶塗炭之苦,穢彰鄰邑,政出多門”,盼他能以承宣之權“擿伏破奸”①。

    可見派出十路宣撫使實是推行新政,整饬各路諸侯,加強皇權的重要措施。

    宣撫使權責甚重,故多以潛邸舊臣充任。

    《張文謙神道碑》說他出任宣撫使是因為在與王文統謀議之際,常提了不同意見,為文統所忌,乃求出;臨行,對文統說:“天下生民疲弊日久,歲屬大旱,若不量蠲稅賦,将無以慰來蘇之望。

    ”文統以為“世祖新即大位,國家經費為數不赀,且素無積儲、何所供億。

    ”他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俟時和歲豐,取之未晚也。

    ”于是同意減免常賦十之四,商、酒稅額十之二。

    碑作于王文統被誅之後,所載張、王二相間的矛盾未必是實錄。

    文謙在宣撫河北諸路時,辟儒生尚文為書記,胡祗遹為員外郎,杜瑛為提舉學校官。

    中統二年春入朝,還居中書省。

    四月,他與王文統、廉希憲、張易等宰執官在開平共議選官、差發、驿傳、鈔法等政務,取得一緻意見,制定了各道宣撫司條畫,奏準施行;五月,完善中樞政府機構,設立左、右部分掌庶務,世祖任命了中書省右、左丞相、平章、右、左丞、參政以及尚書等官,并決定了諸宰臣留中(開平中省)和分省燕京人員,文謙仍任中書左丞,與右相史天澤等留中。

    三年,世祖以阿合馬領中書左、右部,總管财賦,阿合馬提出有關事務由他直接奏聞,不必報告中書。

    诏命廷議,文謙指出:專人分管财用,前代是有的,但不報告中書卻沒有這個體例,如果中書省不能查問财賦事,難道要天子親自管嗎?世祖肯定了他的意見。

    皇子真金封燕王,守中書令,但未莅省署事,文謙與劉秉忠等奏言:“燕王既署相銜,宜于省中别置幕位,每月一再至,判署朝政。

    ”于是真金入中書,加強了朝廷的權力①。

    至元元年(1264),诏命文謙以中書左丞行省于西夏中興(今甯夏銀川)。

    ①李謙:《張文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八。

    以下引文未注出處者皆見碑。

    ①王恽:《秋澗集》卷六八。

     ①《元史》卷五《世祖紀》二;卷一一五《裕宗傳》。

     當地文化、民俗與中原不同,政務還沒有上軌道,文謙尋得被俘為奴的四川儒士五六人,釋為良民,教以案牍,使任吏胥,于是地方政府機構的事務漸有頭緒;又命随他來的副河渠使郭守敬疏浚中興府境唐來、漢延二古渠,溉田九萬餘頃②,使農業生産得到恢複和發展。

    三年,回朝廷,複入中書,仍任左丞。

    時有諸權勢之家告稱,有民戶數千應歸屬他們為私奴,朝廷議久不決,文謙說:“奴與良,法當以乙未戶帳為斷,若已籍為奴或奴之而未占籍者,歸勢家可也。

    自餘皆國家良民,必無為奴之理。

    ”議遂定。

    四年,調整中書省宰執官,文謙降為參知政事。

    五年,高唐人吳乞兒、濟南道士胡王反,高唐令郭侃讨平之,逮系百餘人,奏聞,世祖命中書省議處置辦法,文謙認為:“愚民無知,為所诳誘,殺首惡三數人足矣。

    ”得到丞相安童的贊同,派他和斷事官不花到濟南裁決,隻誅為首三人,餘皆釋放。

    六年,奉旨與劉秉忠、許衡同議定官制。

     七年,诏立司農司,專掌功課農桑,以文謙為司農卿。

    遂拟定條畫,奏立四道巡行勸農司,其使、副定期分赴各路州縣督促、檢查農業生産及興辦水利等事;命地方長官皆兼勸農事,歲終由司農司考核,作為其治績優劣的依據之一。

    又令農司諸官搜閱古今農書,删繁撮要,編纂成《農桑輯要》7卷,以指導農業生産。

    在他領導下,農司工作成效甚著,“民間墾辟種藝之業,增前數倍”①。

    又奏請立國子監,薦許衡為祭酒,選蒙古貴族、大臣子弟教之。

    時阿合馬當政,實行官鑄農器,高價配售于民;立行戶部于東平、大名、專司印鈔;立各路轉運司掌課稅,害民幹政。

    文謙在世祖前極論其危害。

    十三年,改任禦史中丞。

    阿合馬忌監察機構礙事,其年十一月,趁省并衙門以汰冗官之機,奏準并罷諸道按察司,借此削弱禦史台。

    已下诏,文謙與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皆奏言不可罷,诏複立之②。

    文謙自知他在禦史台終為權臣所忌,乃求避位,十四年,改授昭文館大學士、領太史院事,主管修曆。

    十九年十二月,授樞密副使,拟議肅兵政,汰冗員,選練兵士而優恤其家,皆未及實施,次年三月病卒。

     文謙早年曾從劉秉忠學習術數,後來則尤善許衡,笃志于義理之學,在朝廷上始終支持許衡進其言、行其道。

    他與劉秉忠同為世祖潛邸親信侍臣,同以薦舉人才和從征大理、南宋時勸勿嗜殺為時人稱道。

    雖然智數不及秉忠,而在推行漢法,奠定世祖初年政局方面起了同樣重要的作用。

    碑稱他為人謙恭笃實,慈祥樂易,自奉若寒士,無他嗜好,唯聚書數萬卷而已。

    子二人,晏,官至禦史中丞;杲,武備寺丞。

     ②此據齊履謙撰《郭守敬墓志銘》(《元文類》卷五○)。

    《張文謙神道碑》作“十萬餘頃”,《元史》本傳又改作“十數萬頃”,皆不取。

     ①王磐:《農桑輯要序》。

     ②《元史》卷八六《百官志》二:“[至元]十三年,以省并衙門,罷按察司。

    十四年複置。

    ”卷九《世祖紀》六載,至元十三年十一月癸醜“并省内外諸司”。

    李謙《王磐墓志》(《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引)載此事于至元十三年冬,謂因王磐奏谏,按察司得以不罷。

    《元史》卷一六八《姚天福傳》則謂玉昔帖本兒以天福之言入奏,世祖诏複立之,唯誤記為至元十二年事。

     第五節 郝經 治學态度和政治思想 郝經(1223&mdash1275),字伯常,祖籍澤州陵川(今山西陵川)。

    生于許州臨穎城臯鎮(今河南許昌)。

    祖上八世均以習儒授課為業,金末大家元好問即出自郝經祖父郝天挺門下。

     郝經幼年适逢蒙古兵鋒南下、中原殘破離亂之際,其父郝思溫攜家避居河南魯山一帶。

    在兵荒馬亂中,他家飽受戰亂之苦。

    郝經九歲那年,其母在一次逃難時藏身于地窖,因亂兵以煙火熏燎洞口而幾至喪生。

    郝經本人在颠沛流離中也幾度“瀕死”①。

     1232年,河南淪陷。

    郝經一家北渡黃河,“先居于保,後徙順天”。

    在保州滿城(今河北保定滿城)時,家境貧寒,賃屋而居。

    十一年間竟搬遷十次。

    為維持生計,其父原打算讓郝經專治家事,單供其弟讀書。

    但其母認為郝經志向遠大,才堪造就,力主其繼續學業、發揚家風,郝經才因此不緻辍學。

     是時,其父借鐵佛寺南堂招童子開館授業。

    郝經則承擔起“負薪汲水”、“舂粟治菽”之類繁重家務,同時在父親指授下發憤苦讀,“日誦二千言為課”,夜則衣不解帶,握管綴錄,如是者五年②。

     初讀書時,郝經喜好詩文。

    1238年,蒙古統治者在中原首次考試儒士。

     郝經曾有心“決科文”應試。

    但父親教導他說,“汝學所以為道非為藝能也,為修身非為祿養也”。

    郝經于是轉而以“道德之理,性命之原、經術之本”為其先務①。

    “上溯洙泗,下迨伊洛諸書,經史子集靡不洞究”,為其一生奠定了堅實的學識基礎,并樹立了“以複興斯文、道濟天下為己任”的遠大抱負。

    他曾自述其志說,“不學無用學,不讀非聖書,不為憂患穢,不為利益拘,不務邊幅事,不作章句儒”②。

     成年後,郝經聲名日著,藩帥豪門交相征辟。

    1234年,他二十一歲時應順天左副元帥賈輔之邀,到其府上的萬卷樓中和堂執教家館,數年後又受聘到順天軍民萬戶張柔家中課讀張氏子弟。

    賈、張二人均為當時較為注重文教的漢人世侯,征戰之餘,搜集了不少圖籍秘錄,藏書不下數萬卷。

    郝經在兩府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恣意搜覽,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學識素養。

     在這些年裡,郝經還北入燕京,尋訪金故都遺迹;南下曲阜,朝拜儒學宗師故裡。

    與流寓中原的一幫名士幕客交流得失、疊相唱和,最終形成了他對時務大政的基本看法。

     像當時一般的漢族士人那樣,郝經從親身經曆中對戰亂帶來的巨大破壞極為痛心。

    在他看來,蒙古的征服使“金源以來紀綱禮義,文物典章皆已墜沒”,“天下之器日益弊而生民日益憊”③。

    但他并不認為事已無可挽回,他相信“天之所以興不在于地而在于人,不在于人而在于道,在于必行力為之①《郝經年譜》,《陵川集》卷首。

     ②《北風亭記》,《陵川集》卷二六。

     ①《鐵佛寺記》,《陵川集》卷二六。

     ②《志箴》,《陵川集》卷二一。

     ③《思治論》,《陵川集》卷十八。

     而已矣”④。

     其次,他也清醒地意識到,蒙古作為當時寰宇之内最強大的力量君臨中原是必須面對的現實。

    他相信蒙古是可以像元魏、遼、金那樣“附會漢法”、“緻治成化”的。

    而蒙古統治者隻要“能用士”、“能行中國之道”便可以為“中國之主”①。

    但問題在于當時蒙古統治者“憑鋒恃銳”,“攻取之計甚切而修完之計弗逮”,對生民百姓盤剝無度、竭澤而漁,緻使中原漢地民不堪命、疲敝已極。

    因此以“羽翼斯文”為終身使命的郝經期待着能“乘幾挈會”,用夏變夷,以儒家的安邦經國之道去影響較為開明的蒙古統治者,借他們之力“挽回元氣,春我諸華”②,逐步使亂世走向治世。

     郝經的治學态度和用世精神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當時漢族士人們的普遍觀念,受到儒林前輩元好問和趙複等人的嘉勉贊許。

     召入藩府,四上國策1252年,“好儒術、喜衣冠”的忽必烈受命統領漢地,開府伊始即着力羅緻延攬人才。

    因其府中幕僚的大力推薦,忽必烈便于1255年秋遣使召見郝經,但第一次郝經并未應召而至,而是草拟了一道名為《河東罪言》的奏議托使者帶回。

    在此奏議中,郝經以其故鄉河東平陽府(時為拔都封地)為例,陳述了漢地因蒙古貴族和地方胥吏“榜掠械系”、“殊求無藝”而失于治理的嚴重狀況。

    提出了“輕斂薄賦以養民力,簡靜不繁以安民心”等項應行改革的對策。

    其用意看來是在喚起忽必烈對下情的重視,同時也想試探忽必烈有無從善舉賢的誠意。

     郝經的奏議顯然觸動了忽必烈。

    初召不至,隔兩月忽必烈又二度遣使征召郝經入見。

    這使郝經深為感激忽必烈的知遇之情,他感到自己的才識有了用武之地,因而不再猶豫,毅然整裝就道,于1256年春上見忽必烈于漠南金蓮川。

     會面後,忽必烈問其“咨以經國安民之道”。

    郝經首先以曆代聖王賢君“仁民愛物”之義赢得了忽必烈的賞識和器重。

    繼而又“上立國規模二十餘條”,力勸忽必烈從長治久安着眼,“以國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參遼金之遺制”,“正紀綱,立法度”,“藻飾王化”,“文緻太平”①,創“萬世規模”。

    當忽必烈問及當務之急,郝經複舉“天下蠹民害政之尤者十一條上之”,無不一一切中時弊。

    對此,忽必烈皆以為然。

    但因忽必烈當時尚未掌握國柄,且礙于對漢法持保守态度的大汗蒙哥,未能即行采納郝經的建策。

    盡管如此,忽必烈對郝經的主張是心領神會的,他對郝經說,“時之一字最當整理。

    ”“可行之時,爾自知之”(《元史·郝經傳》)。

     果然,幾年之後中統建元,“更張制度”,郝經先前的一系列建議大都見之實行,證明了他對忽必烈的重要影響。

     1258年,蒙古大舉征宋,憲宗自領一軍入川蜀親征,命忽必烈統東道兵徑趨江漢荊湖一路。

    忽必烈立召在鄉侍親的郝經随軍從征,以備顧問。

    但郝④《時務》,《陵川集》卷十九。

     ①《與宋國兩淮制置使書》,《陵川集》卷三二。

     ②苟宗道:《郝公行狀》,《陵川集》卷首。

     ①《立政議》,《陵川集》卷三二。

     經對這次貿然攻宋是持有異議的,一路上,他多次相機進谏,表達了他對時局輕重緩急的全盤主張。

     第一次在真定,忽必烈聽了郝經的勸谏後說,“令師之出,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