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劉秉忠 趙璧 王文統 張文謙 郝經 姚樞 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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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劉秉忠
忽必烈藩府謀臣
劉秉忠(1216&mdash1274),原名侃,僧名子聰,字仲晦,号藏春,至元元年(1264)還俗時改今名。
先世瑞州(今遼甯綏中西南)人,曾祖仕金為邢州(今河北邢台)節度副使,祖澤遂定居邢州。
父潤,1220年邢州歸降蒙古後,木華黎命官守之,許便宜立都元帥府,被推為副都統,尋升都統。
武仙亂定,州帥署潤為錄事①,以秉忠入質于帥府,時年13歲。
秉忠自8歲入學,元帥以其知書,命僚屬教之文藝,學業日進。
17歲,被辟為邢台節度使府令史。
久之,不願困于為吏,謂丈夫不得志于世間,當求出世間事,1238年初,隐居武安山中,學全真道;不久又入天甯寺為僧,師命掌書記。
同年秋,因蝗災乏食,随師就食雲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習天文、陰陽、術數諸書。
1242年,禅宗高僧海雲(印簡)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①,路過雲中,攜秉忠同行。
忽必烈向海雲“問佛法大意”,秉忠侍側,應對稱旨,“論天下事如指諸掌”,顯示出博學多能,得到這位蒙古王子的賞識。
海雲南還,他被留在王府為書記,随時顧問,成為忽必烈最早的漢人謀士。
張文謙說他“顧問之際,遂辟用人之路”②,此後忽必烈“好訪問前代帝王事迹”,慕“唐太宗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緻太平”③,于是屢次遣使到漢地征聘名士,這與劉秉忠的參謀和推薦大有關系。
1246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贈金,遣使送他回鄉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年冬十二月奉召還王府,秉忠此行可能還負有征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況的使命,1247年經他推薦被忽必烈征聘到王府的就有張文謙、窦默、李德輝等人。
據《王恂墓志》載:“歲己酉(1249),太保劉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時之俊,召公(王恂)與語,賢其才,欲為大就之”④,可見為忽必烈搜訪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務。
1250年夏,他根據回中原兩年所了解的情況向忽必烈呈上萬言治國策,首先闡明“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道理,接着報告了中原政治的許多弊端,并提出改革措施。
一是戶口逃亡問題,“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秃忽)斷事之後,差徭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
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者複業,再行定奪”。
一是官吏問題,“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可“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于民,設條定罪”。
“今百官自行威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藏春詩集》卷六《附錄》)載:“事定之後,署為本郡錄事。
”按:1225年,降蒙後任河北西路副都元帥的武仙複叛,據邢州,何實率兵攻取之,孛魯命實鎮守邢州(《元史》卷一五○《何實傳》)。
“事定”應即指此。
①釋念常:《佛祖曆代通載》卷二一海雲傳。
②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③《内翰王文康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④《元朝名臣事略》卷九《太史王文肅公》引。
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一是課稅問題,“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鹽鐵諸産、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
奧魯合蠻(奧都剌合蠻)奏請于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民無所措手足。
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
一是刑法問題,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
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不緻刑及無辜”。
“禁私置牢獄”。
一是當時很嚴重的高利貸問題,“宜打算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
凡陪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并行赦免”。
此外,還提出百姓納糧就遠倉,所費大大超過應納之數,“宜從近倉以輸為便”,“倉庫加耗甚重,宜令權量度為一法”;關西、河南宜設官撫治,招民墾辟;以及設學校、養賢士、開言路、勸農桑、立朝省等多項建議①。
當時他的故鄉邢州情況特别嚴重,從1236年邢州被分封給巴歹、啟昔禮兩功臣千戶為食邑之後,每年更疊派人(達魯花赤)監領,多不懂治理,加上地當驿路,使臣往來頻繁,征斂需索,民不堪命。
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訴苦,他與張文謙為之引見,并進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弊日甚。
”建議派賢能官員治理,“或可完複”(按李謙撰《張文謙神道碑》載秉總、文謙之言為:“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緩。
盍擇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諸侯效法于我,則天下均受賜矣”)。
乃推薦張耕、劉肅等人可用。
時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統領漠南漢地,采納他們的意見,承制以近臣脫兀脫(斷事官)、張耕為邢州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李簡、趙良弼佐之,整頓吏治、财政,招集逃亡,恢複生産,成為忽必烈實行漢法的第一個成功試點①。
1252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從征,參與謀議,“決機制勝,多與上(忽必烈)合”②;并勸請戒殺戮,減少了對雲南的戰争破壞。
如在攻下大理城時,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與張文謙、姚樞同谏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
”(《元史·張文謙傳》)于是大理得免受屠城。
從大理班師北還後,忽必烈駐金蓮川之地(今灤河上遊閃電河地區),1256年,命秉忠選擇地點興建城郭宮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蘭旗西北)東、灤水北的龍崗,占蔔得吉,經三年營建而成,名為開平城。
由于開平是忽必烈的“龍飛之地”,劉秉忠又以精于占蔔、術數,學術能“通神明”著稱,故元代流傳着他“借地于龍”(其地原有水池)、立鐵幡竿以鎮之的傳說③。
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潛贊神機,孜孜匪懈”。
在圍攻鄂州時,宋相賈似道“以木栅環城,一夕而辦”,忽必烈對侍從諸臣說:“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與張易遂推薦王文統是才智之士④。
忽必烈即位後即用為中書平章政事。
①《元史》卷一五七《劉秉忠傳》。
①劉秉忠、張文謙碑傳都把言邢州事記在憲宗即位之前,據《元史·世祖紀》,應在1251年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領漢地後,但所載言邢州事者為“答剌罕”。
關于邢州之治,并見《元史》劉肅、趙良弼傳。
②徒單公履:《劉秉忠墓志銘》,《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③參見陳高華、史衛民:《元上都》頁23&mdash24。
④《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輔助世祖立法定制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與諸儒議定各項制度。
他居漠北多年,又一直追随忽必烈,熟悉蒙古的“祖宗舊典”,于是糅合蒙古制度與中原傳統制度,初步制訂了元朝的新制。
凡立中書省,改元中統,置十道宣撫司,頒布條畫,選用官員,他都起了重要作用。
忽必烈曾命官府于開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勝地為他營建庵堂為靜修之所①,中統二年(1261),又賜懷孟、邢州田各50頃。
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議樞密院事。
自入忽必烈王府以來二十多年,他一直以僧人身份為謀主,人稱“聰書記”,這時,翰林承旨王鹗上疏,謂其“效忠藩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榮”,建議“還其衣冠,崇以顯秩”。
世祖欣然嘉納,即日命有司備禮冊,授為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诏命還俗,改名秉忠,聘窦默女為其妻②。
自中統二年在燕京設中書分省,燕京實際上就成為第二個都城,開平升号上都後,燕京也于中統五年(至元元年)“正名”為中都。
但舊城破壞較甚,于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以張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負責建城工程。
秉忠選定舊城東北曠地為新城址,按中國傳統的都城宮阙制度作了全面規劃,次年動工,城垣、宗廟、衙署、坊市相繼興建。
九年,按照他的建議,改中都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為避免繁瑣事務,辭去參領中書省事,诏仍位太保。
六年,奉旨與許衡等議定官制,其後就以此為準,又主持制朝儀,訪知禮儀者練習,征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許衡、徐世隆(太常卿)指導下,“稽諸古典,參以時宜”,主要參照唐《開元禮》斟酌損益,定為新制,并按他的建議搜訪樂師,配備了音樂,又選怯薛士習為執禮員。
朝儀既定,世祖觀禮後十分滿意,秉忠又奏立侍儀司掌之,從至元八年天壽節(世祖生日)開始舉行,此後凡即位、元旦、天壽節、諸王及外國使臣朝見、封冊、上尊号、祭祀及群臣朝賀等典禮,一律行朝會儀禮。
以前太宗即位時耶律楚材曾初行朝儀,但不完善,未能改變蒙古舊俗,至此始為定制。
這是對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
至元八年,劉秉忠等奏請建國号。
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用“大蒙古國”國号,世祖即位後,統治中心轉移到了漢地,随着中原皇朝體制的逐步建立,需要有相應的“美名”國号以表示其為“紹百王而繼統”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議,以為前代皇朝如秦、如漢以興起之地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為名,都不足以表示本朝之偉大無比,于是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建國号為“大元”(《建國号诏》)。
早在1250年所上萬言策中,秉忠就提出當時行用的《大明曆》“日月交食頗差”,應頒行新曆。
後來又建議修曆,但未及實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于上都南屏山庵堂。
十二年,诏追贈太傅、儀同三司,谥文貞。
成宗時,贈太師,谥文正。
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據王恽《中堂事記》(《秋澗集》卷八二),中統二年劉秉忠已居于南屏山庵堂,其建造當在中統元年或以前。
②王磐:《劉秉忠神道碑》,《藏春詩集》卷六《附錄》;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學精術數,道冠儒釋秉忠侍從世祖30多年,不管是遠征或兩都巡幸,他都随行,受到特殊的信任。
《元史·後妃傳》載,怯薛官曾奏請割京師外近地牧馬,已批準,察必皇後想谏止,先故意責備秉忠:“汝漢人聰明者,言則帝聽,汝何為不谏。
”連皇後進谏都要借重于他,可見世祖對他确實到了言聽計從的程度。
秉忠兼備釋、道、儒之學,“通曉音律,精算數,仰觀占候、六壬遁甲、《易經》象數、邵氏《皇極》之書靡不周知”①,據稱“時之知數(術數)者,無出劉秉忠”(《元史·李俊民傳》)。
據王磐撰《神道碑》載,他死後,世祖嗟悼不已,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險難,事有可否,言無隐情。
又其陰陽術數,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與聞也。
”(張文謙撰《行狀》作“其天文蔔筮之精,朕未嘗求于他人也,此朕之所自知,人皆莫得與聞。
”)蒙古崇拜長生天,“事必稱天”,以占蔔辨吉兇,“天棄天予,一決于此”②。
精于術數、占蔔,又深明治國之術,兩者相輔而行,這正是劉秉忠比當時的其他僧侶和儒士更受蒙古皇帝親信的重要原因。
姚樞贊他“學際天人,道冠儒釋”,學術上是“鑿開三室,混為一家”,與世祖的關系是“情好日密,話必夜闌,如魚得水,如虎在山”③,比之為三國諸葛,西晉道安,南朝(宋)“黑衣宰相”慧琳,北宋象數祖師邵雍(據說能預言禍福)。
王磐稱譽他說:“輔佐聖天子開文明之治,立太平之基,光守成之業者,實惟太傅劉公為稱首。
”他在元朝建國立制中的确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先後推薦的人才很多,尤其受到時人的稱頌。
元人還盛傳他通秘術、行師用兵之際,役使鬼神、多著奇效①。
秉忠詩、樂、書、畫俱善,有《藏春集》傳世。
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為繼嗣。
①王磐《劉秉忠神道碑》。
②《蒙鞑備錄》;《黑鞑事略》。
卡爾平尼和盧勃魯克行記對蒙古人崇信上天和以占蔔決事的情況,也有詳細記載。
③姚樞:《祭文》,《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①危素:《送郭真人還王笥山序》,《危太樸集》卷八。
第二節 趙璧 從藩邸舊侍到中樞重臣 趙璧(1220&mdash1276),字寶臣,金大同府(治雲中,即元大同)懷仁人。
璧祖上曆世不顯,母李氏嘗自誓:“我若有子,必令讀書。
”璧兄年長後學佛。
璧稍知事,李氏即使之從名師九山李微、金城蘭光庭研習儒術,“朝誦暮課”,學業長進很快②。
1242年,二十三歲的趙璧被藩王忽必烈召至駐牧之處。
當時渡漠北去的儒人不多,趙璧以接對精敏受到忽必烈厚遇,命王妃親制衣服以賜,見面時但呼“秀才”而不名之。
他曾奉忽必烈教令驿馳中原,征聘流落在各地的舊金名士至藩邸輔政;姚樞、王鹗等人就是由他羅緻的。
他還在漠北為蒙古生十人講授儒書。
這個時期,他的蒙古語逐漸精熟,曾奉命為忽必烈譯講《大學衍義》。
忽必烈後來一直對他身為漢人而“能為國語深細若此”贊歎不已③。
金末喪亂,雲代地接朔方,趙璧居于此間,或即有感于時勢,漸習北語,稍後遂能因蒙古統治者與漢文化相溝通的需要而跻身新貴的行列。
他的際遇,并不完全是出于偶然。
1251年,忽必烈兄長蒙哥即大汗位,召趙璧問治。
璧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
蒙哥聞之不悅。
事後忽必烈對他說:“秀才,汝渾身是膽邪!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元史·趙璧傳》)。
是年,他受命“總六部于燕”,即擔任負責主管漢地财賦行政的燕京大斷事官行署(燕京行尚書省)的必阇赤。
“總六部于燕”即行尚書六部于燕,這是當時用來翻譯燕京大劄魯忽赤助手大必阇赤的漢語官号。
與他同時擔任此職的,還有回回人賽典赤、匿昝馬丁等人①。
1252年,忽必烈以燕京大劄魯忽赤昧于政事,漢地不治,乃因朝觐請分河南一地而試治之,蒙哥許之。
忽必烈遂命璧與“朝貴莽噶拉”②、漢人世侯史天澤為使,經略河南。
時河南甫罹兵亂,民不聊生。
有劉萬戶者,貪淫暴虐。
郡中婚嫁,必先賂之,得所請而後敢行;百姓多呼之為翁。
璧至,即按問恃勢為虐的劉萬戶黨羽董主簿,立斬之。
劉萬戶受驚吓,卧病而卒。
它若屏盜賊、造楮币、均賦稅、立屯田。
不二三年,河南“以最治稱”。
1257年,蒙哥因忽必烈得漢地民心而忌之,遣阿蘭答兒鈎考河南、陝西等忽必烈钤轄地區諸官府金谷。
鈎考官在河南百計羅織,汴府官屬無所逃禍。
時莽噶拉以國族得免;史天澤是先朝勳舊,也難以加罪。
三名“河南經略使”中,趙璧的處境最為險惡,人為之懼。
但他仍然鎮定自若。
每詣鈎考官辯析文案,都據理力争。
鈎考官怒,則“端立拱竢;怒已,複辨如初”。
鈎考結果,謂璧勒扣“賞物”。
忽必烈不得不出面相保,代他歸還所謂被克扣的财物;又把他調離河南,去做忽必烈湯沫邑懷孟路(治今河南沁陽)的總管。
1258年,忽必烈統東路蒙古、漢軍攻宋。
璧受任為江淮荊湖經略使從行。
②張之翰:《趙璧神道碑》,《西岩集》卷十九。
③虞集:《趙璧谥議》,《道園學古錄》卷十二。
①蒙哥初年的燕京大斷事官有牙老瓦赤、不隻兒、斡魯不等人。
據《元史·趙璧傳》,時牙老瓦赤以先朝舊臣向蒙哥邀官,蒙哥因璧之谏而不複用之。
惟此事與其它文獻記載不合。
②“莽噶拉”是經清四庫館臣改寫過的人名,其蒙語形式當作mangghala(梵語mangala),忽必烈有一個兒子也以該字為名,元代譯作“忙哥剌”。
翌年,兵圍鄂州(今湖北武漢),宋賈似道請遣近侍相議。
璧請行,遂在三千兵卒護送下至鄂州城,登城與宋将議。
賈似道托足疾不肯出見,乃約再議而還。
至秋,蒙哥在四川前線受傷病死。
忽必烈為争奪汗位,與賈似道在鄂州城下議和之後班師,趙璧随之北歸。
至元年間的仕途波折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于開平。
他亟須依靠漢地的财賦人力北讨與他争位的幼弟阿裡不哥。
但當時中原地區因“新供蜀兵,府藏空竭”。
因此,在即位當天,他就任命了三名總管漢地财賦行政的負責官員,趙璧與祃祃、董文炳同在選中。
他們的漢語官号,《元史·世祖本紀》等,稱為“燕京路宣慰使”。
惟據同時代的實錄文獻,其職務實際上是“行六部于燕”,也就是燕京大必阇赤。
趙璧在蒙哥初年已經擔任過此職,所以現在大約是很得心應手的。
碑傳說他“經畫饋運,相繼不絕”;“手校簿書,得豪貴侵盜逋負錢數萬計,乘輿北征,民不擾而軍用足”。
正因為他在供給北邊用兵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統元年(1260)七月建立“燕京行中書省”作為統領漢地政務的中樞分支機構時,趙璧拜授平章政事。
次年,燕京行省官員奉诏赴上都議事。
元廷在燕京行省基礎上正式确定中書省編制,又任命了一批新省官;繼而又将新舊省官重行分劃為“留中”和“行省事于燕”兩部份。
趙璧當仍分省于燕,擔任平章政事①。
《元史·宰相年表》“平章政事”條載趙璧于中統元年任該職,此實為燕京行中書省平章;同條中統二年、三年,至元元年之下,則漏載趙璧其人。
中統三年,益都漢人世侯李璮叛。
忽必烈調軍往讨,命璧行山東等路中書省事。
他的職責,主要仍是為合必赤宗王及史天澤指揮下的讨李軍組織供需饷饋。
故而戰争結束後,璧即回到中省,李璮遺留下來的“益都路行省”建制則由撒吉思接管。
李璮之亂牽連到他的姑丈、中書平章政事王文統。
王文統與李璮結謀案發,引起忽必烈對朝中一批漢人“秀才”的猜疑。
主持陝西行省政務的廉希憲、商挺等人,也在這時受人誣告被召回朝廷。
趙璧卻在這當口向忽必烈進言,謂王文統原系廉希憲、張易所推薦,遂至大用。
忽必烈聞奏,夜不能寐,以至夜半遣中使召見廉希憲。
據記載廉希憲事迹的碑傳資料,趙璧此舉,乃妒希憲勳名使然。
中間是否另有其他緣由,今難确考。
李璮之亂平定後,元廷乘漢人世侯心懷餘悸的時機,削奪他們的兵權,實行兵、民分治,省并郡縣,行遷轉法。
至元二年(1265)閏五月,趙璧行省于南京(即開封)、河南府(治洛陽)、大名、順德(治今河北邢台)、衛輝(治今河南汲縣)、彰德(治今河南安陽)、懷孟等地,實施地方官制的改革,曆時二閱月,而後回京報命。
至元二年八月,忽必烈把阿合馬專領的理财機構中書左右部并入中書省,超拜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由此引起中樞機構裡人事的大變動。
當時元廷免去了所有宰執,重新予以任命。
中書省裡的漢人乃至漢化很深的色目人如廉希憲,多被排除出來。
趙璧從這時去職,直到至元四年正月,才有新的委任,即擔任樞密副使。
按當時建制,樞密院由太子真金兼使職,置副使①王恽:《中堂事記》上,《秋澗集》卷八○。
大約中統、至元之交,中、行兩省即已合并。
此後中省官員随忽必烈駐夏于上都者,反而稱為留在燕京的中書省本部的“分省”。
兩員,實際掌握院事。
趙璧以一個漢人出任如此重要的職務,似乎是十分榮耀的事。
然而他素無治軍經驗,這時突然擔任軍職,總令人覺得頗為蹊跷。
他畢竟還是忽必烈最見親信的少數幾名舊人之一。
因此雖然由于阿合馬勢力的上升而被擠出中書省,忽必烈還是為他
先世瑞州(今遼甯綏中西南)人,曾祖仕金為邢州(今河北邢台)節度副使,祖澤遂定居邢州。
父潤,1220年邢州歸降蒙古後,木華黎命官守之,許便宜立都元帥府,被推為副都統,尋升都統。
武仙亂定,州帥署潤為錄事①,以秉忠入質于帥府,時年13歲。
秉忠自8歲入學,元帥以其知書,命僚屬教之文藝,學業日進。
17歲,被辟為邢台節度使府令史。
久之,不願困于為吏,謂丈夫不得志于世間,當求出世間事,1238年初,隐居武安山中,學全真道;不久又入天甯寺為僧,師命掌書記。
同年秋,因蝗災乏食,随師就食雲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習天文、陰陽、術數諸書。
1242年,禅宗高僧海雲(印簡)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①,路過雲中,攜秉忠同行。
忽必烈向海雲“問佛法大意”,秉忠侍側,應對稱旨,“論天下事如指諸掌”,顯示出博學多能,得到這位蒙古王子的賞識。
海雲南還,他被留在王府為書記,随時顧問,成為忽必烈最早的漢人謀士。
張文謙說他“顧問之際,遂辟用人之路”②,此後忽必烈“好訪問前代帝王事迹”,慕“唐太宗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緻太平”③,于是屢次遣使到漢地征聘名士,這與劉秉忠的參謀和推薦大有關系。
1246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贈金,遣使送他回鄉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年冬十二月奉召還王府,秉忠此行可能還負有征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況的使命,1247年經他推薦被忽必烈征聘到王府的就有張文謙、窦默、李德輝等人。
據《王恂墓志》載:“歲己酉(1249),太保劉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時之俊,召公(王恂)與語,賢其才,欲為大就之”④,可見為忽必烈搜訪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務。
1250年夏,他根據回中原兩年所了解的情況向忽必烈呈上萬言治國策,首先闡明“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道理,接着報告了中原政治的許多弊端,并提出改革措施。
一是戶口逃亡問題,“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秃忽)斷事之後,差徭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
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者複業,再行定奪”。
一是官吏問題,“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可“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于民,設條定罪”。
“今百官自行威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藏春詩集》卷六《附錄》)載:“事定之後,署為本郡錄事。
”按:1225年,降蒙後任河北西路副都元帥的武仙複叛,據邢州,何實率兵攻取之,孛魯命實鎮守邢州(《元史》卷一五○《何實傳》)。
“事定”應即指此。
①釋念常:《佛祖曆代通載》卷二一海雲傳。
②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③《内翰王文康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④《元朝名臣事略》卷九《太史王文肅公》引。
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一是課稅問題,“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鹽鐵諸産、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
奧魯合蠻(奧都剌合蠻)奏請于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民無所措手足。
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
一是刑法問題,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
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不緻刑及無辜”。
“禁私置牢獄”。
一是當時很嚴重的高利貸問題,“宜打算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
凡陪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并行赦免”。
此外,還提出百姓納糧就遠倉,所費大大超過應納之數,“宜從近倉以輸為便”,“倉庫加耗甚重,宜令權量度為一法”;關西、河南宜設官撫治,招民墾辟;以及設學校、養賢士、開言路、勸農桑、立朝省等多項建議①。
當時他的故鄉邢州情況特别嚴重,從1236年邢州被分封給巴歹、啟昔禮兩功臣千戶為食邑之後,每年更疊派人(達魯花赤)監領,多不懂治理,加上地當驿路,使臣往來頻繁,征斂需索,民不堪命。
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訴苦,他與張文謙為之引見,并進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弊日甚。
”建議派賢能官員治理,“或可完複”(按李謙撰《張文謙神道碑》載秉總、文謙之言為:“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緩。
盍擇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諸侯效法于我,則天下均受賜矣”)。
乃推薦張耕、劉肅等人可用。
時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統領漠南漢地,采納他們的意見,承制以近臣脫兀脫(斷事官)、張耕為邢州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李簡、趙良弼佐之,整頓吏治、财政,招集逃亡,恢複生産,成為忽必烈實行漢法的第一個成功試點①。
1252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從征,參與謀議,“決機制勝,多與上(忽必烈)合”②;并勸請戒殺戮,減少了對雲南的戰争破壞。
如在攻下大理城時,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與張文謙、姚樞同谏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
”(《元史·張文謙傳》)于是大理得免受屠城。
從大理班師北還後,忽必烈駐金蓮川之地(今灤河上遊閃電河地區),1256年,命秉忠選擇地點興建城郭宮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蘭旗西北)東、灤水北的龍崗,占蔔得吉,經三年營建而成,名為開平城。
由于開平是忽必烈的“龍飛之地”,劉秉忠又以精于占蔔、術數,學術能“通神明”著稱,故元代流傳着他“借地于龍”(其地原有水池)、立鐵幡竿以鎮之的傳說③。
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潛贊神機,孜孜匪懈”。
在圍攻鄂州時,宋相賈似道“以木栅環城,一夕而辦”,忽必烈對侍從諸臣說:“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與張易遂推薦王文統是才智之士④。
忽必烈即位後即用為中書平章政事。
①《元史》卷一五七《劉秉忠傳》。
①劉秉忠、張文謙碑傳都把言邢州事記在憲宗即位之前,據《元史·世祖紀》,應在1251年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領漢地後,但所載言邢州事者為“答剌罕”。
關于邢州之治,并見《元史》劉肅、趙良弼傳。
②徒單公履:《劉秉忠墓志銘》,《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③參見陳高華、史衛民:《元上都》頁23&mdash24。
④《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輔助世祖立法定制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與諸儒議定各項制度。
他居漠北多年,又一直追随忽必烈,熟悉蒙古的“祖宗舊典”,于是糅合蒙古制度與中原傳統制度,初步制訂了元朝的新制。
凡立中書省,改元中統,置十道宣撫司,頒布條畫,選用官員,他都起了重要作用。
忽必烈曾命官府于開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勝地為他營建庵堂為靜修之所①,中統二年(1261),又賜懷孟、邢州田各50頃。
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議樞密院事。
自入忽必烈王府以來二十多年,他一直以僧人身份為謀主,人稱“聰書記”,這時,翰林承旨王鹗上疏,謂其“效忠藩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榮”,建議“還其衣冠,崇以顯秩”。
世祖欣然嘉納,即日命有司備禮冊,授為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诏命還俗,改名秉忠,聘窦默女為其妻②。
自中統二年在燕京設中書分省,燕京實際上就成為第二個都城,開平升号上都後,燕京也于中統五年(至元元年)“正名”為中都。
但舊城破壞較甚,于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以張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負責建城工程。
秉忠選定舊城東北曠地為新城址,按中國傳統的都城宮阙制度作了全面規劃,次年動工,城垣、宗廟、衙署、坊市相繼興建。
九年,按照他的建議,改中都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為避免繁瑣事務,辭去參領中書省事,诏仍位太保。
六年,奉旨與許衡等議定官制,其後就以此為準,又主持制朝儀,訪知禮儀者練習,征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許衡、徐世隆(太常卿)指導下,“稽諸古典,參以時宜”,主要參照唐《開元禮》斟酌損益,定為新制,并按他的建議搜訪樂師,配備了音樂,又選怯薛士習為執禮員。
朝儀既定,世祖觀禮後十分滿意,秉忠又奏立侍儀司掌之,從至元八年天壽節(世祖生日)開始舉行,此後凡即位、元旦、天壽節、諸王及外國使臣朝見、封冊、上尊号、祭祀及群臣朝賀等典禮,一律行朝會儀禮。
以前太宗即位時耶律楚材曾初行朝儀,但不完善,未能改變蒙古舊俗,至此始為定制。
這是對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
至元八年,劉秉忠等奏請建國号。
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用“大蒙古國”國号,世祖即位後,統治中心轉移到了漢地,随着中原皇朝體制的逐步建立,需要有相應的“美名”國号以表示其為“紹百王而繼統”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議,以為前代皇朝如秦、如漢以興起之地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為名,都不足以表示本朝之偉大無比,于是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建國号為“大元”(《建國号诏》)。
早在1250年所上萬言策中,秉忠就提出當時行用的《大明曆》“日月交食頗差”,應頒行新曆。
後來又建議修曆,但未及實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于上都南屏山庵堂。
十二年,诏追贈太傅、儀同三司,谥文貞。
成宗時,贈太師,谥文正。
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據王恽《中堂事記》(《秋澗集》卷八二),中統二年劉秉忠已居于南屏山庵堂,其建造當在中統元年或以前。
②王磐:《劉秉忠神道碑》,《藏春詩集》卷六《附錄》;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學精術數,道冠儒釋秉忠侍從世祖30多年,不管是遠征或兩都巡幸,他都随行,受到特殊的信任。
《元史·後妃傳》載,怯薛官曾奏請割京師外近地牧馬,已批準,察必皇後想谏止,先故意責備秉忠:“汝漢人聰明者,言則帝聽,汝何為不谏。
”連皇後進谏都要借重于他,可見世祖對他确實到了言聽計從的程度。
秉忠兼備釋、道、儒之學,“通曉音律,精算數,仰觀占候、六壬遁甲、《易經》象數、邵氏《皇極》之書靡不周知”①,據稱“時之知數(術數)者,無出劉秉忠”(《元史·李俊民傳》)。
據王磐撰《神道碑》載,他死後,世祖嗟悼不已,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險難,事有可否,言無隐情。
又其陰陽術數,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與聞也。
”(張文謙撰《行狀》作“其天文蔔筮之精,朕未嘗求于他人也,此朕之所自知,人皆莫得與聞。
”)蒙古崇拜長生天,“事必稱天”,以占蔔辨吉兇,“天棄天予,一決于此”②。
精于術數、占蔔,又深明治國之術,兩者相輔而行,這正是劉秉忠比當時的其他僧侶和儒士更受蒙古皇帝親信的重要原因。
姚樞贊他“學際天人,道冠儒釋”,學術上是“鑿開三室,混為一家”,與世祖的關系是“情好日密,話必夜闌,如魚得水,如虎在山”③,比之為三國諸葛,西晉道安,南朝(宋)“黑衣宰相”慧琳,北宋象數祖師邵雍(據說能預言禍福)。
王磐稱譽他說:“輔佐聖天子開文明之治,立太平之基,光守成之業者,實惟太傅劉公為稱首。
”他在元朝建國立制中的确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先後推薦的人才很多,尤其受到時人的稱頌。
元人還盛傳他通秘術、行師用兵之際,役使鬼神、多著奇效①。
秉忠詩、樂、書、畫俱善,有《藏春集》傳世。
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為繼嗣。
①王磐《劉秉忠神道碑》。
②《蒙鞑備錄》;《黑鞑事略》。
卡爾平尼和盧勃魯克行記對蒙古人崇信上天和以占蔔決事的情況,也有詳細記載。
③姚樞:《祭文》,《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①危素:《送郭真人還王笥山序》,《危太樸集》卷八。
第二節 趙璧 從藩邸舊侍到中樞重臣 趙璧(1220&mdash1276),字寶臣,金大同府(治雲中,即元大同)懷仁人。
璧祖上曆世不顯,母李氏嘗自誓:“我若有子,必令讀書。
”璧兄年長後學佛。
璧稍知事,李氏即使之從名師九山李微、金城蘭光庭研習儒術,“朝誦暮課”,學業長進很快②。
1242年,二十三歲的趙璧被藩王忽必烈召至駐牧之處。
當時渡漠北去的儒人不多,趙璧以接對精敏受到忽必烈厚遇,命王妃親制衣服以賜,見面時但呼“秀才”而不名之。
他曾奉忽必烈教令驿馳中原,征聘流落在各地的舊金名士至藩邸輔政;姚樞、王鹗等人就是由他羅緻的。
他還在漠北為蒙古生十人講授儒書。
這個時期,他的蒙古語逐漸精熟,曾奉命為忽必烈譯講《大學衍義》。
忽必烈後來一直對他身為漢人而“能為國語深細若此”贊歎不已③。
金末喪亂,雲代地接朔方,趙璧居于此間,或即有感于時勢,漸習北語,稍後遂能因蒙古統治者與漢文化相溝通的需要而跻身新貴的行列。
他的際遇,并不完全是出于偶然。
1251年,忽必烈兄長蒙哥即大汗位,召趙璧問治。
璧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
蒙哥聞之不悅。
事後忽必烈對他說:“秀才,汝渾身是膽邪!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元史·趙璧傳》)。
是年,他受命“總六部于燕”,即擔任負責主管漢地财賦行政的燕京大斷事官行署(燕京行尚書省)的必阇赤。
“總六部于燕”即行尚書六部于燕,這是當時用來翻譯燕京大劄魯忽赤助手大必阇赤的漢語官号。
與他同時擔任此職的,還有回回人賽典赤、匿昝馬丁等人①。
1252年,忽必烈以燕京大劄魯忽赤昧于政事,漢地不治,乃因朝觐請分河南一地而試治之,蒙哥許之。
忽必烈遂命璧與“朝貴莽噶拉”②、漢人世侯史天澤為使,經略河南。
時河南甫罹兵亂,民不聊生。
有劉萬戶者,貪淫暴虐。
郡中婚嫁,必先賂之,得所請而後敢行;百姓多呼之為翁。
璧至,即按問恃勢為虐的劉萬戶黨羽董主簿,立斬之。
劉萬戶受驚吓,卧病而卒。
它若屏盜賊、造楮币、均賦稅、立屯田。
不二三年,河南“以最治稱”。
1257年,蒙哥因忽必烈得漢地民心而忌之,遣阿蘭答兒鈎考河南、陝西等忽必烈钤轄地區諸官府金谷。
鈎考官在河南百計羅織,汴府官屬無所逃禍。
時莽噶拉以國族得免;史天澤是先朝勳舊,也難以加罪。
三名“河南經略使”中,趙璧的處境最為險惡,人為之懼。
但他仍然鎮定自若。
每詣鈎考官辯析文案,都據理力争。
鈎考官怒,則“端立拱竢;怒已,複辨如初”。
鈎考結果,謂璧勒扣“賞物”。
忽必烈不得不出面相保,代他歸還所謂被克扣的财物;又把他調離河南,去做忽必烈湯沫邑懷孟路(治今河南沁陽)的總管。
1258年,忽必烈統東路蒙古、漢軍攻宋。
璧受任為江淮荊湖經略使從行。
②張之翰:《趙璧神道碑》,《西岩集》卷十九。
③虞集:《趙璧谥議》,《道園學古錄》卷十二。
①蒙哥初年的燕京大斷事官有牙老瓦赤、不隻兒、斡魯不等人。
據《元史·趙璧傳》,時牙老瓦赤以先朝舊臣向蒙哥邀官,蒙哥因璧之谏而不複用之。
惟此事與其它文獻記載不合。
②“莽噶拉”是經清四庫館臣改寫過的人名,其蒙語形式當作mangghala(梵語mangala),忽必烈有一個兒子也以該字為名,元代譯作“忙哥剌”。
翌年,兵圍鄂州(今湖北武漢),宋賈似道請遣近侍相議。
璧請行,遂在三千兵卒護送下至鄂州城,登城與宋将議。
賈似道托足疾不肯出見,乃約再議而還。
至秋,蒙哥在四川前線受傷病死。
忽必烈為争奪汗位,與賈似道在鄂州城下議和之後班師,趙璧随之北歸。
至元年間的仕途波折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于開平。
他亟須依靠漢地的财賦人力北讨與他争位的幼弟阿裡不哥。
但當時中原地區因“新供蜀兵,府藏空竭”。
因此,在即位當天,他就任命了三名總管漢地财賦行政的負責官員,趙璧與祃祃、董文炳同在選中。
他們的漢語官号,《元史·世祖本紀》等,稱為“燕京路宣慰使”。
惟據同時代的實錄文獻,其職務實際上是“行六部于燕”,也就是燕京大必阇赤。
趙璧在蒙哥初年已經擔任過此職,所以現在大約是很得心應手的。
碑傳說他“經畫饋運,相繼不絕”;“手校簿書,得豪貴侵盜逋負錢數萬計,乘輿北征,民不擾而軍用足”。
正因為他在供給北邊用兵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統元年(1260)七月建立“燕京行中書省”作為統領漢地政務的中樞分支機構時,趙璧拜授平章政事。
次年,燕京行省官員奉诏赴上都議事。
元廷在燕京行省基礎上正式确定中書省編制,又任命了一批新省官;繼而又将新舊省官重行分劃為“留中”和“行省事于燕”兩部份。
趙璧當仍分省于燕,擔任平章政事①。
《元史·宰相年表》“平章政事”條載趙璧于中統元年任該職,此實為燕京行中書省平章;同條中統二年、三年,至元元年之下,則漏載趙璧其人。
中統三年,益都漢人世侯李璮叛。
忽必烈調軍往讨,命璧行山東等路中書省事。
他的職責,主要仍是為合必赤宗王及史天澤指揮下的讨李軍組織供需饷饋。
故而戰争結束後,璧即回到中省,李璮遺留下來的“益都路行省”建制則由撒吉思接管。
李璮之亂牽連到他的姑丈、中書平章政事王文統。
王文統與李璮結謀案發,引起忽必烈對朝中一批漢人“秀才”的猜疑。
主持陝西行省政務的廉希憲、商挺等人,也在這時受人誣告被召回朝廷。
趙璧卻在這當口向忽必烈進言,謂王文統原系廉希憲、張易所推薦,遂至大用。
忽必烈聞奏,夜不能寐,以至夜半遣中使召見廉希憲。
據記載廉希憲事迹的碑傳資料,趙璧此舉,乃妒希憲勳名使然。
中間是否另有其他緣由,今難确考。
李璮之亂平定後,元廷乘漢人世侯心懷餘悸的時機,削奪他們的兵權,實行兵、民分治,省并郡縣,行遷轉法。
至元二年(1265)閏五月,趙璧行省于南京(即開封)、河南府(治洛陽)、大名、順德(治今河北邢台)、衛輝(治今河南汲縣)、彰德(治今河南安陽)、懷孟等地,實施地方官制的改革,曆時二閱月,而後回京報命。
至元二年八月,忽必烈把阿合馬專領的理财機構中書左右部并入中書省,超拜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由此引起中樞機構裡人事的大變動。
當時元廷免去了所有宰執,重新予以任命。
中書省裡的漢人乃至漢化很深的色目人如廉希憲,多被排除出來。
趙璧從這時去職,直到至元四年正月,才有新的委任,即擔任樞密副使。
按當時建制,樞密院由太子真金兼使職,置副使①王恽:《中堂事記》上,《秋澗集》卷八○。
大約中統、至元之交,中、行兩省即已合并。
此後中省官員随忽必烈駐夏于上都者,反而稱為留在燕京的中書省本部的“分省”。
兩員,實際掌握院事。
趙璧以一個漢人出任如此重要的職務,似乎是十分榮耀的事。
然而他素無治軍經驗,這時突然擔任軍職,總令人覺得頗為蹊跷。
他畢竟還是忽必烈最見親信的少數幾名舊人之一。
因此雖然由于阿合馬勢力的上升而被擠出中書省,忽必烈還是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