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鳌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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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八旗内部敵對勢力的矛盾。
豪格對這樣一種妥協就很不滿,他在順治元年四月曾說:“和碩睿親王非有福人,乃有疾人也,其壽幾何,而能終其事?設不竟終事,爾時以異姓之人主國政,可乎?”③清朝遷都北京後,鳌拜與譚泰、圖賴、錫翰、鞏阿岱、索尼等兩黃旗貴族依然在暗地裡與多爾衮等作對,而多爾衮也一再打擊和壓制他們。
順治五年三月,“睿親王多爾衮與豪格有夙隙..系豪格于獄”,最後豪格死于獄中④。
多爾衮又以吞齊等人的“讦告”,将濟爾哈朗降為郡王,罰銀五千兩。
鳌拜也以同盟擁立豪格,與鄭王同謀,以及為豪格鳴冤叫屈等四大罪,落得個“免②《清太宗實錄》卷57。
③《清太宗實錄》卷36。
④《清世祖實錄》卷37。
⑤《清史稿》卷249,《索尼傳》。
①李■:《沈館錄》卷6,《沈陽狀啟》。
②《清世祖實錄》卷22。
③《清世祖實錄》卷4。
④《清史稿》卷219《多爾衮傳》。
死贖身”的下場①。
順治七年(1650)七月,多爾衮生病在家,他對前來探病的錫翰等人抱怨順治帝不來看望他,又不準錫翰去奏報順治帝。
結果錫翰等還是請來了順治帝,多爾衮十分生氣,要殺錫翰,而鳌拜則因為“目睹錫翰等罪狀,不即執鞫”,從一等精奇尼哈番降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②。
鳌拜遭到打擊,許多黃旗大臣人人自危,有的向兩邊讨好,以圖自保。
鞏阿岱、錫翰并逼鳌拜、索尼等“悔棄前誓”,但鳌拜家族仍不向多爾衮屈服,多爾衮恨恨地說,“若以我為君,以今上居儲位,我何以有此病症?今索尼、鳌拜輩意向參差,難以容留。
”便“将索尼遣發,鳌拜問罪”,并拆毀了圖賴死後的享堂。
錫翰等還建議說:“鳌拜、巴哈不宜留上左右,當..俱逐退,勿令近禦”③。
順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攝政王多爾衮病死,順治皇帝親政。
不久以後,多爾衮的封谥被追奪,阿濟格被賜死,兩白旗群龍無首,一蹶不振。
曾遭到壓制的兩黃旗貴族及以濟爾哈朗為代表的藍旗勢力又重掌要職。
順治八年正月,以“鳌拜巴圖魯、巴哈為議政大臣”④;閏二月,“以軍功升三等侯鳌拜巴圖魯為一等侯”⑤;八月,鳌拜以譚泰“營私及黨附睿親王”,提出控告,殺掉譚泰⑥。
順治九年二月,鳌拜認為自己軍功甚多,但前些年對他待遇不公,因而向順治帝提出申訴。
順治帝特意批複吏部:“這所議是。
鳌拜著優升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為二等公”①。
三月,順治帝頒布谕旨,命諸王大臣會審舊附多爾衮、陷害鳌拜等人的鞏阿岱、錫翰、冷僧機、席讷布庫等,并将他們全部處死,“家産籍沒”②。
這一升一黜,說明了順治八年以後清初政局的重大變化,标志着八旗内部、特别是上三旗與下五旗之間實力對比的轉折,但這其中的矛盾與鬥争卻遠遠沒有結束。
從此以後,鳌拜作為内大臣之一,常在順治帝左右,直接參與管理國家各類事務,如商讨本章批複程序、聯絡蒙古科爾沁部,将太後旨意傳達給皇帝、祭奠故世王公妃嫔,并倡議“大閱以講武”,自教武進士騎射,協助會審案獄等等,俨然成為一個能文能武的幹臣!而正是由于他始終不渝地效命于福臨,順治帝對其也十分信任。
順治十三年鳌拜舊傷複發,卧床不起,“上親臨視之”③。
而皇太後有病,鳌拜則“晝夜勤勞,食息不暇”。
順治帝也感到“深可嘉悅”,将鳌拜等“俱加太傅兼太子太傅”④。
就在鳌拜日益得到皇帝信任,地位不斷上升之時,順治十八年正月丁巳夜子刻,福臨病死于養心殿。
從此,無論是清皇朝,還是處于末世的中國封建社會都開始了一個新的曆史時期,鳌拜個人的曆史也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①《清世祖實錄》卷37。
②《清世祖實錄》卷49。
③《清世祖實錄》卷63。
④《清世祖實錄》卷52。
⑤《清世祖實錄》卷54。
⑥《清世祖實錄》卷59;《清史列傳》卷4,《譚泰傳》。
①《清世祖實錄》卷63。
②同上。
③《清世祖實錄》卷104。
④《清世祖實錄》卷113。
第二節有所作為的輔政大臣 福臨去世後,其子玄烨即位,開始了在中國曆史以及世界曆史上都享有盛名的康熙帝統治時期。
但是,玄烨登基時不過是個年甫七齡的幼童,還沒有控制大局的能力,管理國家的重擔便落到順治帝遺诏指定、孝莊太後博爾濟吉特氏暗中贊助的四位輔臣的肩上。
順治帝遺诏雲:“特命内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鳌拜為輔臣。
伊等皆勳舊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沖主,佐理政務”①盡管鳌拜在四輔臣中名列最後,但史學家們卻往往稱此時期為“鳌拜輔政時期”,究其原因,實與鳌拜個人的獨掌輔政大權有關。
在四位輔臣中間,索尼能文能武,順治年間總管内務府,是四朝元老,地位很高;蘇克薩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極晚年才初露頭角,能力有限。
鳌拜雖然名列最末,但實際地位卻與索尼不相上下。
輸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專政,與蘇克薩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異”②。
在這種情況下,鳌拜的作用絕不像他的輔臣次序一樣是最微小的,恰好相反,而是日益增大。
從另一個角度說,這四位輔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他們除了旗與旗之間的内部争鬥之外,在輔政期間實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一緻的,也就是說,鳌拜的主張基本上也同樣代表着其他輔臣的意見。
這樣,從順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輔政時期的曆史,實際也就是鳌拜輔政的曆史。
盡管福臨接受了乃父的教訓,在臨死前把身後的一切安排妥當,但是留給皇位繼承者和四位輔臣的卻并非萬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個問題叢生、矛盾複雜的艱難局面。
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曆政權和大西軍餘部,東南沿海的鄭氏政權以及夔東十三家軍等抗清力量依舊存在,部分漢族地主仍然懷念故國,不願與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連年戰亂,使社會經濟嚴重凋敝,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财政狀況十分窘迫。
這樣,如何保證财政收入、恢複生産,同時又要繼續進行征服和統一戰争,就成為當時統治者面臨的重大課題。
此外,“大兵入關時,明臣迎降,睿忠王權宜任之,故勝國弊政,未盡厘正”①。
順治一朝,黨争不斷,明代重用閹宦的惡習也繼承下來,中央地方各級官吏不盡心任職,反而貪污受賄,行私中飽,吏治比較敗壞。
再者,順治年間實行的一些惡政,如圈地、逃人、遷海等等,依舊給人民帶來極大的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滿。
這些問題不解決,勢必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統治的不穩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險。
在這樣的局勢下,輔政伊始,他們便宣稱要“率循祖制,鹹複舊章,以副先帝遺命”②。
經過篡改的順治遺诏以“漸習漢俗”、對滿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責③。
這些已表現出輔政時期的基本方針政策。
但是,這些方針政策并不是“違背當時曆史發展趨勢”的“複舊政策”。
鳌拜等輔政大臣十分重視正确處理滿漢關系問題。
清朝統治者在各方面“首崇滿洲”,是其既定國策,無論是在皇太極、多爾衮和順治帝執政時期,①《清世祖實錄》卷144。
②《清史列傳》卷6,《遏必隆傳》。
①昭梿:《嘯亭雜錄》卷1,《世祖勤政》。
②《清聖祖實錄》卷3。
③遺诏被篡改一事參見孟森《清初三大疑案考實》。
還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親政以後,這一國策基本不變。
不管他們對漢族地主表示出多麼友善,但一旦觸及滿族統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滿洲貴族統治地位,他們“重滿輕漢”的根本原則就充分反映出來了。
鳌拜輔政時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強調滿族統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殘餘的同時,并沒有在順治朝滿漢關系的格局上做更多的改變。
順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令将制度上“滿漢分别、參差不一者,或前後更易、難為定例者”,根據“太祖、太宗成憲斟酌更定”。
但對“有今昔異宜、時勢必須變通,有滿漢懸殊、定例難于歸一者,亦須斟酌至當,詳明具奏”①。
這說明他們并不完全是恪守陳規,也講究“變通”。
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視茶馬一差,近經部議,滿漢兼差,已經奉旨準行。
今思巡視茶馬差原系漢禦史,從無差滿官之例,以後著仿照舊例,止差漢官,不必兼差滿官”②。
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則。
理藩院“專管外藩事務”,鳌拜等認為其“責任重大,今作禮部所屬,于舊制未合”③,擡高其地位,尚書“入議政列”④,并由滿蒙人專任。
這個改變并不能算作重滿之舉。
衆所周知,清朝對少數民族的政策比較成功,是與理藩院的作用分不開的。
因此,鳌拜等認識到,“理藩院職司
豪格對這樣一種妥協就很不滿,他在順治元年四月曾說:“和碩睿親王非有福人,乃有疾人也,其壽幾何,而能終其事?設不竟終事,爾時以異姓之人主國政,可乎?”③清朝遷都北京後,鳌拜與譚泰、圖賴、錫翰、鞏阿岱、索尼等兩黃旗貴族依然在暗地裡與多爾衮等作對,而多爾衮也一再打擊和壓制他們。
順治五年三月,“睿親王多爾衮與豪格有夙隙..系豪格于獄”,最後豪格死于獄中④。
多爾衮又以吞齊等人的“讦告”,将濟爾哈朗降為郡王,罰銀五千兩。
鳌拜也以同盟擁立豪格,與鄭王同謀,以及為豪格鳴冤叫屈等四大罪,落得個“免②《清太宗實錄》卷57。
③《清太宗實錄》卷36。
④《清世祖實錄》卷37。
⑤《清史稿》卷249,《索尼傳》。
①李■:《沈館錄》卷6,《沈陽狀啟》。
②《清世祖實錄》卷22。
③《清世祖實錄》卷4。
④《清史稿》卷219《多爾衮傳》。
死贖身”的下場①。
順治七年(1650)七月,多爾衮生病在家,他對前來探病的錫翰等人抱怨順治帝不來看望他,又不準錫翰去奏報順治帝。
結果錫翰等還是請來了順治帝,多爾衮十分生氣,要殺錫翰,而鳌拜則因為“目睹錫翰等罪狀,不即執鞫”,從一等精奇尼哈番降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②。
鳌拜遭到打擊,許多黃旗大臣人人自危,有的向兩邊讨好,以圖自保。
鞏阿岱、錫翰并逼鳌拜、索尼等“悔棄前誓”,但鳌拜家族仍不向多爾衮屈服,多爾衮恨恨地說,“若以我為君,以今上居儲位,我何以有此病症?今索尼、鳌拜輩意向參差,難以容留。
”便“将索尼遣發,鳌拜問罪”,并拆毀了圖賴死後的享堂。
錫翰等還建議說:“鳌拜、巴哈不宜留上左右,當..俱逐退,勿令近禦”③。
順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攝政王多爾衮病死,順治皇帝親政。
不久以後,多爾衮的封谥被追奪,阿濟格被賜死,兩白旗群龍無首,一蹶不振。
曾遭到壓制的兩黃旗貴族及以濟爾哈朗為代表的藍旗勢力又重掌要職。
順治八年正月,以“鳌拜巴圖魯、巴哈為議政大臣”④;閏二月,“以軍功升三等侯鳌拜巴圖魯為一等侯”⑤;八月,鳌拜以譚泰“營私及黨附睿親王”,提出控告,殺掉譚泰⑥。
順治九年二月,鳌拜認為自己軍功甚多,但前些年對他待遇不公,因而向順治帝提出申訴。
順治帝特意批複吏部:“這所議是。
鳌拜著優升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為二等公”①。
三月,順治帝頒布谕旨,命諸王大臣會審舊附多爾衮、陷害鳌拜等人的鞏阿岱、錫翰、冷僧機、席讷布庫等,并将他們全部處死,“家産籍沒”②。
這一升一黜,說明了順治八年以後清初政局的重大變化,标志着八旗内部、特别是上三旗與下五旗之間實力對比的轉折,但這其中的矛盾與鬥争卻遠遠沒有結束。
從此以後,鳌拜作為内大臣之一,常在順治帝左右,直接參與管理國家各類事務,如商讨本章批複程序、聯絡蒙古科爾沁部,将太後旨意傳達給皇帝、祭奠故世王公妃嫔,并倡議“大閱以講武”,自教武進士騎射,協助會審案獄等等,俨然成為一個能文能武的幹臣!而正是由于他始終不渝地效命于福臨,順治帝對其也十分信任。
順治十三年鳌拜舊傷複發,卧床不起,“上親臨視之”③。
而皇太後有病,鳌拜則“晝夜勤勞,食息不暇”。
順治帝也感到“深可嘉悅”,将鳌拜等“俱加太傅兼太子太傅”④。
就在鳌拜日益得到皇帝信任,地位不斷上升之時,順治十八年正月丁巳夜子刻,福臨病死于養心殿。
從此,無論是清皇朝,還是處于末世的中國封建社會都開始了一個新的曆史時期,鳌拜個人的曆史也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①《清世祖實錄》卷37。
②《清世祖實錄》卷49。
③《清世祖實錄》卷63。
④《清世祖實錄》卷52。
⑤《清世祖實錄》卷54。
⑥《清世祖實錄》卷59;《清史列傳》卷4,《譚泰傳》。
①《清世祖實錄》卷63。
②同上。
③《清世祖實錄》卷104。
④《清世祖實錄》卷113。
第二節有所作為的輔政大臣 福臨去世後,其子玄烨即位,開始了在中國曆史以及世界曆史上都享有盛名的康熙帝統治時期。
但是,玄烨登基時不過是個年甫七齡的幼童,還沒有控制大局的能力,管理國家的重擔便落到順治帝遺诏指定、孝莊太後博爾濟吉特氏暗中贊助的四位輔臣的肩上。
順治帝遺诏雲:“特命内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鳌拜為輔臣。
伊等皆勳舊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沖主,佐理政務”①盡管鳌拜在四輔臣中名列最後,但史學家們卻往往稱此時期為“鳌拜輔政時期”,究其原因,實與鳌拜個人的獨掌輔政大權有關。
在四位輔臣中間,索尼能文能武,順治年間總管内務府,是四朝元老,地位很高;蘇克薩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極晚年才初露頭角,能力有限。
鳌拜雖然名列最末,但實際地位卻與索尼不相上下。
輸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專政,與蘇克薩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異”②。
在這種情況下,鳌拜的作用絕不像他的輔臣次序一樣是最微小的,恰好相反,而是日益增大。
從另一個角度說,這四位輔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他們除了旗與旗之間的内部争鬥之外,在輔政期間實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一緻的,也就是說,鳌拜的主張基本上也同樣代表着其他輔臣的意見。
這樣,從順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輔政時期的曆史,實際也就是鳌拜輔政的曆史。
盡管福臨接受了乃父的教訓,在臨死前把身後的一切安排妥當,但是留給皇位繼承者和四位輔臣的卻并非萬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個問題叢生、矛盾複雜的艱難局面。
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曆政權和大西軍餘部,東南沿海的鄭氏政權以及夔東十三家軍等抗清力量依舊存在,部分漢族地主仍然懷念故國,不願與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連年戰亂,使社會經濟嚴重凋敝,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财政狀況十分窘迫。
這樣,如何保證财政收入、恢複生産,同時又要繼續進行征服和統一戰争,就成為當時統治者面臨的重大課題。
此外,“大兵入關時,明臣迎降,睿忠王權宜任之,故勝國弊政,未盡厘正”①。
順治一朝,黨争不斷,明代重用閹宦的惡習也繼承下來,中央地方各級官吏不盡心任職,反而貪污受賄,行私中飽,吏治比較敗壞。
再者,順治年間實行的一些惡政,如圈地、逃人、遷海等等,依舊給人民帶來極大的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滿。
這些問題不解決,勢必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統治的不穩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險。
在這樣的局勢下,輔政伊始,他們便宣稱要“率循祖制,鹹複舊章,以副先帝遺命”②。
經過篡改的順治遺诏以“漸習漢俗”、對滿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責③。
這些已表現出輔政時期的基本方針政策。
但是,這些方針政策并不是“違背當時曆史發展趨勢”的“複舊政策”。
鳌拜等輔政大臣十分重視正确處理滿漢關系問題。
清朝統治者在各方面“首崇滿洲”,是其既定國策,無論是在皇太極、多爾衮和順治帝執政時期,①《清世祖實錄》卷144。
②《清史列傳》卷6,《遏必隆傳》。
①昭梿:《嘯亭雜錄》卷1,《世祖勤政》。
②《清聖祖實錄》卷3。
③遺诏被篡改一事參見孟森《清初三大疑案考實》。
還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親政以後,這一國策基本不變。
不管他們對漢族地主表示出多麼友善,但一旦觸及滿族統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滿洲貴族統治地位,他們“重滿輕漢”的根本原則就充分反映出來了。
鳌拜輔政時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強調滿族統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殘餘的同時,并沒有在順治朝滿漢關系的格局上做更多的改變。
順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令将制度上“滿漢分别、參差不一者,或前後更易、難為定例者”,根據“太祖、太宗成憲斟酌更定”。
但對“有今昔異宜、時勢必須變通,有滿漢懸殊、定例難于歸一者,亦須斟酌至當,詳明具奏”①。
這說明他們并不完全是恪守陳規,也講究“變通”。
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視茶馬一差,近經部議,滿漢兼差,已經奉旨準行。
今思巡視茶馬差原系漢禦史,從無差滿官之例,以後著仿照舊例,止差漢官,不必兼差滿官”②。
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則。
理藩院“專管外藩事務”,鳌拜等認為其“責任重大,今作禮部所屬,于舊制未合”③,擡高其地位,尚書“入議政列”④,并由滿蒙人專任。
這個改變并不能算作重滿之舉。
衆所周知,清朝對少數民族的政策比較成功,是與理藩院的作用分不開的。
因此,鳌拜等認識到,“理藩院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