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禮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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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歲時 節日風俗 元旦、立春和上元節清代的歲時節日風俗很多,它反映了清人社會生活的重要方面。

    首先是元旦的風俗。

    農曆正月初一是元旦①,又稱元日、新年。

    新年元旦的慶祝活動一般要持續數日,清人的記載多為“交賀三日”、“三五日乃止”、“自元日至上元無虛日”之類的語言。

    大緻來說,初一至初五是新年元旦的高潮,但是如果加上伴随元旦喜慶的其他活動,一般要到上元燈節為止。

    為了迎接新年元旦,從臘月二十四日起,家家要打掃房屋,掃舍之後,便貼年畫。

    大年初一的前一天,叫做除夕,又稱“大年三十”。

    除夕一般要換門神、換桃符,更春聯。

    “桃符以畫,春聯以書”②,桃符畫神荼、郁壘,門神畫秦叔寶、尉遲敬德之像,也有畫鐘馗的。

    一些地方還有貼彩錢、糊窗花的習俗。

    清人在十二月二十三(四)日送竈王升天之後,年三十的晚上要迎接竈王返回。

    不少地方還有在堂中懸挂祖先遺像祭祀的風俗,有的地方還要拜天地。

    除夕合家團聚,還有吃團年飯、喝分歲酒,并且多做些飯,往往夠吃幾天,清人叫做“宿歲飯”或“隔年陳”。

    卑幼以次拜其尊長,叫做“辭年”或“辭歲”,小孩都可以得到長輩送給的“壓歲錢”。

    辭年之後,有的地方便睡覺休息了。

    有的地方還要“守歲”,不願讓這一年空空過去,人們在院裡或門外點燃榾柮、柴草,還有焚蒼術辟瘟丹的,或燃爆竹辟邪,或聽靜蔔來歲吉兇,“家人圍爐團坐,小兒嬉戲,通明不眠,謂之守歲”①。

     元旦是從夜裡子時算起的,元旦的首要事項是祀神祭祖、拜尊長。

    在守歲的人家,子時一到,便已開始,沒有守歲的,大多是五更起來,史書記載常用“五更”、“雞鳴”、“味爽”、“夙興”等詞彙。

    清人整肅新衣、陳牲設醴,放果品面食、燃燭燒香、焚楮、放爆竹,一些地區還在院中燃柏柴、煤火,叫做“旺火”。

    做好上述準備工作,便拜天地祖宗,接着卑幼向尊長磕頭,“家衆以次拜跪稱壽”②。

    然後人們吃煮饽饽(清人又叫馄饨,即水餃),天亮以後,鄰族戚友交相拜賀,開始了熱鬧的拜年,清人将此又叫做“賀歲”、“賀年”、“賀元旦”等。

    賀歲的方式有親去和投帖兩種方式,各地使用的含義有些差别,一般是“親者登堂、疏者投刺而已”③。

    大年初一有很多忌諱:“元旦,為歲朝,比戶懸神軸于堂中,陳設幾案,具香燭,以祈一歲之安,俗忌掃地、乞火、汲水并針剪,又禁傾穢實糞,諱啜粥及湯茶淘飯。

    天明未起,戒促喚男子,出門必迎喜神方位而行”。

    ①拜年一般要持續三、五日,期間一般市不列肆三天。

    親朋拜年,要留下喝春酒,元旦期間,人們還盛行互相請客吃飯,稱為年節酒。

     ①本文引用日期,皆為農曆。

     ②李光庭:《鄉言解頤》第65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

     ①顧祿:《清嘉錄》卷12《守歲》。

     ②雍正《朔州志》卷3《方輿·風俗》。

     ③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第45頁,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①顧祿:《清嘉錄》卷1《歲朝》。

     初三,清人有些單獨的風俗習慣。

    甘肅靜甯州“撤祖先奠,夜焚楮門外,酹酒,名曰送家親”②。

    湖北宜昌府“燃燭于大門外,将檐端所挂松枝合楮焚之,謂之燒門神紙”③。

    廣東瓊山縣“書帖釘赤口,謂之禁口”④。

     初五,清人多稱破五。

    北方有關于“五窮”的風俗,陝西府谷縣“夙興掃室中塵垢于筐,作紙婦人一個,負以米面,紙裹送至門外,焚香放花爆而還,謂之送五窮,榆林人是日飽食,謂之填五窮”⑤。

    甘肅靜甯州“五日除舍,謂之掃五窮”⑥。

    江南則有接路頭神的風俗,蘇州府“五日為路頭神誕辰,金鑼爆竹,牲醴畢陳,以争先為利市,必早起迎之,謂之接路頭”⑦。

     初六日,也有些特殊的風俗。

    山西保德州“六日爆豆撒出逐蠅”⑧,陝西府谷縣“六日夙興,炒黑豆撒于屋角,謂之爆六甲”⑨。

    這是防治蟲害的措施。

    清人稱初七為人日。

    這天的風俗豐富多彩,各具特色。

    河南新察縣“婦女剪彩為燕,或帖或插戴”⑩。

    陝西延安府“用糠着地上,以艾炷灸之,名救人疾,俗以疾切聲相近也”①。

    安徽桐城縣“亦各祀其先,婦女迎紫姑,置米與花于婦女舊鞋中,以嫁鼠,置鹽于火籠中作響,謂之炒雜蟲”②。

    江西瑞州府“各以辛菜治羹,曰七寶羹,自此男女各勤其職,諺雲&lsquo吃了七寶羹,各人做零星&rsquo。

    ”③湖北德安府還“以是日陰晴占人休咎”④。

    福建省永福縣“街市張燈鼓吹,扮台閣為樂”⑤。

     初八為祭星神的日子。

    傳說這天諸星下界,人們要燃燈祀星,也叫做“順星”。

    正月初八也叫做谷日,一些地區以星象、陰晴占水旱、豐歉。

     初九為天日。

    這天是玉皇的誕辰,各道觀設醮,賜福解厄,以祝平安。

     初九日還禁屠宰,初九也叫做“上九”。

     初十是地日,陝西省有一特殊風俗,如府谷縣“十日名鼠嫁日,是夜家人滅燭早寝,恐驚之,緻害百谷,齧衣裳”⑥。

     總之,元旦風俗豐富多采,是大型的綜合性節日。

     立春這個節氣,也是一個節日,節令無定期,在正月者居多。

    宋代的《東京夢華錄》已有詳細記載。

    在清代,“立春日,各省會府州縣衛遵制鞭春”⑦。

    立春是地方政府為主進行的節日。

     ②王烜:乾隆《靜甯州志》卷3《風俗》。

     ③聶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風土志·風俗》。

     ④李文恒:鹹豐《瓊山縣志》卷11《輿地四·節序》。

     ⑤鄭居中:乾隆《府谷縣志》卷4《風俗·歲時》。

     ⑥聶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風土志·風俗》。

     ⑦顧祿:《清嘉錄》卷1《接路頭》。

     ⑧王克昌:康熙《保德州志》卷3《歲時》。

     ⑨鄭居中:乾隆《府谷縣志》卷4《風俗·歲時》。

     ⑩莫玺章:乾隆《新蔡縣志》卷4《鄉俗》。

     ①洪惠:嘉慶《延安府志》卷39《歲時》。

     ②廖大聞:道光《桐城續修縣志》卷3《學校志·附風俗》。

     ③黃廷金:同治《瑞州府志》卷2《地理·風俗》。

     ④賽音布:光緒《德安府志》卷3《地理下·風俗》。

     ⑤陳猋:乾隆《永福縣志》卷1《輿地·風俗》。

     ⑥鄭居中:乾隆《府谷縣志》卷4《風俗·歲時》。

     ⑦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第8頁,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立春的前一天要迎春,通常是地方官率鄉民在城外東郊迎春①,不過迎春的儀仗和内容各地略有差别。

    在河南新蔡縣“伶人為甲仗鬼神之狀,震金鼓跳叫縣堂,遍及大夫家,逐疫頌喜,其市井小民,妝扮士農工商,随官師士大夫出郊迎春,四遠男婦偕出郊境,看土牛與芒神物色”②。

    總的來看是由賤民扮演雜劇,社夥出郊迎春,迎春是要“看土牛與芒神物色”,進行驗占。

    驗占的目的有如下幾種:占水旱、寒燠等氣候,占閑忙,求吉祥。

     立春日,地方官要進行鞭春禮,也叫做“打春”。

    《靖嘉錄》記載:“太守鞭牛碎之,謂之打春”。

    立春日清人還要吃春盤、春餅、羅蔔,叫做“咬春”,主要在北方流行。

    有的地方還有“送春”的風俗,如安徽太平府,“所在官司鞭春牛如制,如其色,制小土牛,頒缙紳家,謂之送春”③。

    清人認為這是古頒春之意。

    “拜春”(即賀春)也是立春節的風俗。

    如蘇州“士庶交相慶賀,謂之拜春”④。

     迎春與立春的内容,有的地區分得清楚,有的地區則不甚清楚,一些地區甚至合為一天。

     由上可知,立春節是以農事為主,兼有娛樂、飲食、交際、信仰等方面内容的綜合性節日。

     正月十五日是上元節,又叫元宵節、燈節,是一個隆重的節日。

     上元節往往要持續數天,在北方,大部分地區從十四日到十六日,歡慶三天,南方的時間要長些,一般是四五天,甚至更長的時間。

    當然也有些貧瘠地區,隻是一兩天。

     清代的上元節注重張燈。

    通常在十三、十四日要試燈,十五日正燈,十六、十七日落燈。

    到了燈節,各處挂滿了各式各樣的燈,湖南長沙府“元宵剪紙為燈,或懸之庭戶,或列之街衢,或攜以行,至有龍燈、鳌山踏球者,城市徹夜遊觀,好事者放花炮起火”①。

    諸燈中以鳌山規模最大,也較為普遍。

    清人燈節中,還喜作“黃河九曲”,如山西定襄縣“上元街巷懸燈火通宵,社火或搭燈市,屈曲盤拖,鼓樂導行,士女雜遝,俗為黃河九曲”②。

    上元節還有猜燈迷的習俗,迷底皆經傳詩文、諸子百家、傳奇小說及諺語、什物,猜中者,以紙墨、巾扇、香囊、果品食物為贈。

     上元佳節也是親朋宴飲的好時機。

    人們的主要食品是元宵,清人又叫做湯圓、面圓、粉團等。

    南方多用糯米做成。

    一些地區還有互送元宵的習慣。

    考察大量清人方志以後,似可得出這樣的看法:清代的上元節不是以吃元宵為主,而是以看燈、觀戲等娛樂為主,因此,多數記載把後一項稱為“鬧元宵”。

     上元節必有民間的社會團體組織文化娛樂活動&mdash&mdash社火(也叫社夥),社火的内容多是雜戲,主要有竹馬、旱船、龍燈舞、舞獅等内容,人們扮演戲劇故事、民間傳說中的人物,還往往踩着“高跷”,清人常稱之為演雜劇、①關于春牛、芒種的制作以及地方官迎春禮儀,請參閱王道瑞:《“春牛芒神圖”及古代迎春活動》,載《曆史檔案》1986年第2期。

     ②莫玺章:乾隆《新蔡縣志》卷4《鄉俗》。

     ③黃桎:康熙《太平府志》卷5《地理志·風俗》。

     ④顧祿:《清嘉錄》卷1《拜春》。

     ①呂肅高:乾隆《長沙府志》卷14《風俗》。

     ②王會隆:雍正《定襄縣志》卷1《地理志·風俗》。

     故事。

     蕩秋千也是一些地區上元節娛樂的内容之一。

     上元節還有“走百病”的風俗。

    據《帝京歲時紀勝》記載:“元夕婦女群遊,祈免災咎。

    前一人持香辟人,曰走百病。

    凡有橋處,三五相率以過,謂之度厄,俗傳曰走橋。

    又竟往正陽門中洞摸門釘,谶宜男也。

    ”走百病的風俗較為流行,但各地還有不少差别。

    首先是名稱,又叫散百病、遊百病、遣百病、除百病等;其次為日期,有的地方在正月十五日,但大部分地區是在正月十六日傍晚以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