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軍制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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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八旗與綠營
入關以前的八旗軍
八旗軍和綠營兵是清朝的正規軍隊。
以八旗軍為主,輔以綠營兵的軍事制度,在中國古代軍事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直接影響到清朝的盛衰興亡,素為人們注意。
八旗軍建立于入關以前。
清努爾哈赤于明萬曆十一年(1583)以遺甲十三副、女真三十丁起兵以後,在統一女真各部過程中,逐漸确立了八旗制度。
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設立四個固山(漢語譯固山為旗),各固山的旗幟分别用黃、白、紅、藍四色,每三百丁為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管轄。
萬曆四十三年因歸附日衆,遂以原設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四旗,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将原來旗幟周圍鑲上一道邊子,黃、白、藍三色旗鑲紅邊,紅色旗幟鑲白邊,合為八旗。
每三百丁編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為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旗,設固山額真一員和兩員梅勒額真,後因人丁增加,一甲喇轄有十幾個牛錄,牛錄亦改稱佐領,甲喇為參領,官名亦相應改變,固山額真稱都統,梅勒額真為梅勒章京或副都統,甲喇額真稱參領,牛錄額真為佐領。
滿洲(當時稱女真)蒙漢數十萬人分别編入八旗各牛錄。
後清太宗皇太極增編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原來的八旗稱滿洲八旗,合共為二十四旗,但習慣上仍稱為八旗。
入關之前,八旗壯丁是兵民合一,“凡隸于旗者,皆可以為兵”①。
他們平時耕獵牧放,戰時則披甲從征。
兵與丁的比例時有變化。
天命三年(1618)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伐明時,每牛錄有六十甲,即五丁抽一為兵。
天命六年十月是三丁抽一,每牛錄有兵一百名,十一月每牛錄又增甲五個,變成了二丁抽一,此後仍恢複舊制,大體上是三丁抽一。
皇太極執政後期,每牛錄改為二百丁。
漢軍八旗征兵的比例要小一些,一般是五丁抽一。
努爾哈赤、皇太極根據八旗制度,從八旗壯丁中佥集了一支擁有從五六萬至十一二萬名兵士的八旗軍隊。
這支軍隊分由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管轄。
各額真平時轄束八旗人丁,征賦佥役,戰時率領佥為兵丁的旗人南征北伐,擁有很大權力,尤其是固山額真,更是官高位尊,權勢赫赫。
八旗固山額真多系開國元勳和宗室國戚。
天命年間(1616&mdash1626),先後擔任固山額真的有十六位,其中,濟爾哈朗、湯古岱、阿巴泰是英明汗努爾哈赤之子侄,阿敦、铎弼是汗之族弟,扈爾漢是汗視如親生之養子,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大貝勒并坐共尊。
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安費揚古是著名的理政聽訟之“五大臣”,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揚古利又是汗之女婿、孫女婿和妹夫。
阿布泰之姐是汗之愛妻阿巴亥大福晉,他還娶了和碩公主。
其餘穆哈連、博爾晉、蘇巴海、巴笃理四人,皆多次征戰,軍功卓著。
皇太極執政時期,情形與此類似。
固山額真,尤其是滿洲八旗固山額真,是金國&mdash&mdash大清國的軍國重臣,①《清文獻通考》卷179。
權勢與地位遠逾于六部承政和内三院大學士。
以軍事而言,他們在三個方面享有很大權力。
第一,議處用兵事宜,重大戰争,汗常命諸貝勒與八固山額真商議。
天聰三年(1629)十月,皇太極率軍征明時,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議定,要求班師,嶽托等貝勒贊同汗進取之議,遂“令八固山額真詣兩貝勒所定議”,二位貝勒始放棄己議,大軍繼續前行①。
第二,出師行圍,各率本旗官兵,守汛征戰。
天聰五年攻打明大淩河時,汗谕八旗固山額真冷格裡、達爾漢、色勒、篇古、喀克笃禮、伊爾登、葉臣、和碩圖等,分率本旗兵圍城之一面或半面。
第三,轄領本旗官兵。
舉凡佥丁從征,督責兵士整備軍裝戰馬,申嚴軍紀,察驗披甲強弱,奏報兵弁征戰功過,等等,皆由固山額真督責部下辦理。
當然,固山額真雖擁有很大權力,但他畢竟不是本旗軍隊之主子,不是本旗兵士的最高統帥,而隻是總管本旗一切事務的最高官将,真正的一旗之主,一旗軍隊的最高統帥,乃是該旗之旗主貝勒及金國汗。
努爾哈赤之子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阿濟格、多铎等,經汗封授,分别擁有正紅、鑲紅、鑲藍、正藍、正白、正黃、鑲黃旗,是該旗之主,固山額真等官将皆系本旗旗主之臣,雙方有着君臣隸屬關系,各旗兵士亦系該旗旗主貝勒之兵士。
用兵征戰大權,仍歸汗及旗主貝勒掌握。
入關之前,與明朝軍隊将官有俸、士卒有饷不同,八旗将士沒有俸銀饷銀。
皇太極曾就此事下谕說道:“我國家地土未廣,民力維艱,若從明國之例,按官給俸,則勢有不能”,然而“蒙天眷佑,所獲财物,原照官職功次,加以賞赉,所獲地土,亦照官職功次,給以壯丁。
先前滿漢一等功臣,占丁百名,其餘官将,俱照官職功次依次給與”①。
八旗将士的合法經濟收入,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為領取賞賜。
金國汗經常以征明所得人畜财帛賜與官兵。
天命六年三月打下遼陽後,汗谕賜總兵官(相當于固山額真)銀各二百兩、布帛二百三十匹,副将(相當于梅勒額真)銀一百五十兩、布帛一百六十五匹,兵士各領布七匹②。
第二,計丁授田。
八旗将士根據所獲人口及自身男丁,計丁領取田地,一丁三十畝。
多年征戰,使八旗将領掠奪了大量人丁,逼令充當包衣,耕種田地牧放馬牛,他們借此領得數以千畝計的田地,成為大莊園主,收取大量租銀糧米。
第三,按職論功免除丁賦。
金國人丁,須計丁上交國賦。
天命八年(1623),督堂向汗報告:“一年一丁之征收官賦者,賦谷、賦銀、飼軍馬之料,合共三兩”③。
汗谕規定:總兵官、固山額真額亦都屢立大功,免一百丁之國賦,二等參将免二十二丁丁賦,一等遊擊免十六丁丁賦,三等遊擊免十二丁賦,一、二、三等備禦分别免十丁、八丁、六丁之賦,千總免四丁,把總免三丁,駐汗城之甲士、哨探、守門、工匠各免二丁之賦④。
努爾哈赤、皇太極皆極重視軍隊的操練和軍紀的嚴明,屢頒軍令,獎勇懲懦,經常舉行操練,不止一次地大閱旗兵。
努爾哈赤、皇太極還以身作則,奮勇沖殺。
努爾哈赤在五十五歲時總叙①《清太宗實錄》卷5,頁25。
①《清太宗實錄》卷17,頁14。
②《滿文老檔·太祖》卷20。
③《滿文老檔·太祖》卷45。
④《滿文老檔·太祖》卷62。
曆年征戰之情說:“吾自幼于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加,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
”①皇太極亦有乃父之威武,他曾率兵二百,擊走明兵數千。
在君汗的激勵和帶動下,八旗軍隊湧現出一大批勇冠三軍、不畏強敵、能征善戰、以少敗衆的勇将,如額亦都、費英東、安費揚古、何和禮、揚古利、冷格裡、勞薩、圖魯什、葉臣、阿山、薩穆什喀、阿濟格尼堪、伊爾登、吳拜、圖爾格、鳌拜等,皆身經百戰,屢建功勳。
八旗士卒亦踴躍争先,勇猛沖殺。
因此,八旗勁旅屢敗強敵,所向披靡,先後大敗明兵于薩爾浒、平陽橋、松山,多次入邊,千裡突襲,直抵北京城下,為進取中原奠定了堅實基礎。
入主中原以後的八旗軍順治元年(1644)四月二十二日,清攝政王多爾衮統領滿洲兵卒四萬餘人和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兵五萬人,以及恭順王孔有德等漢兵二萬人與包衣兵、外藩蒙古兵,總共約十二萬人,與大順農民軍決戰于山海關,大勝,五月初二日入據北京,逐步确立起清皇朝對全國的統治。
清皇朝以八旗軍為主要軍事支柱,竭力加強八旗軍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第一,确定北京八旗軍制。
順治年間,北京八旗設骁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分别統轄骁騎(又稱馬甲、馬兵)、護軍、親軍、前鋒和步兵。
其後又設火器營、健銳營、内府三旗護軍營、前鋒營、骁騎營,以及圓明園八旗護軍營和三旗虎槍營,等等。
前鋒、護軍、骁騎、親軍、步兵,皆從八旗佐領下佥選,各朝人數時有變化。
乾隆年間,共有骁騎三萬四千餘名、護軍一萬五千餘名、前鋒一千七百餘名、步軍二萬一千餘名、親軍一千七百餘名、健銳兵二千、火器營兵六千餘名、虎槍營兵六百,以及藤牌兵等等,約九萬餘名。
另外又專設領侍衛府,置領侍衛内大臣六員、内大臣六員,轄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旗)一、二、三等滿洲蒙古侍衛五百七十員、藍翎侍衛九十員,以及四等侍衛、禦前侍衛、乾清門侍衛、漢侍衛若幹員,還有親軍校、親軍一千八百餘人。
八旗軍隊總的職責是“環拱宸極”、“綏靖疆域”,即“宿衛扈從”,守衛皇宮、京城,随侍皇上出巡,用兵各地,對外征戰。
各營官兵又有各自具體職責。
就“宿衛扈從”而言,領侍衛府責任最重、地位最高,總管宮殿宿衛和巡幸扈從諸事。
紫禁城内各門各宮各殿,由領侍衛内大臣調派侍衛、親軍、上三旗與内府三旗前鋒、護軍、骁騎宿衛。
紫禁城外周圍,由下五旗(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護軍守衛。
紫禁城外皇城以内,由滿洲八旗步軍守衛,皇城以外,大城以内,由滿洲、蒙古、漢軍八旗步軍守衛。
大城以外,即安定門、朝陽門、廣渠門、永定門、西直門、東直門、右安門、廣甯門、德勝門以外,由五城巡
以八旗軍為主,輔以綠營兵的軍事制度,在中國古代軍事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直接影響到清朝的盛衰興亡,素為人們注意。
八旗軍建立于入關以前。
清努爾哈赤于明萬曆十一年(1583)以遺甲十三副、女真三十丁起兵以後,在統一女真各部過程中,逐漸确立了八旗制度。
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設立四個固山(漢語譯固山為旗),各固山的旗幟分别用黃、白、紅、藍四色,每三百丁為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管轄。
萬曆四十三年因歸附日衆,遂以原設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四旗,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将原來旗幟周圍鑲上一道邊子,黃、白、藍三色旗鑲紅邊,紅色旗幟鑲白邊,合為八旗。
每三百丁編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為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旗,設固山額真一員和兩員梅勒額真,後因人丁增加,一甲喇轄有十幾個牛錄,牛錄亦改稱佐領,甲喇為參領,官名亦相應改變,固山額真稱都統,梅勒額真為梅勒章京或副都統,甲喇額真稱參領,牛錄額真為佐領。
滿洲(當時稱女真)蒙漢數十萬人分别編入八旗各牛錄。
後清太宗皇太極增編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原來的八旗稱滿洲八旗,合共為二十四旗,但習慣上仍稱為八旗。
入關之前,八旗壯丁是兵民合一,“凡隸于旗者,皆可以為兵”①。
他們平時耕獵牧放,戰時則披甲從征。
兵與丁的比例時有變化。
天命三年(1618)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伐明時,每牛錄有六十甲,即五丁抽一為兵。
天命六年十月是三丁抽一,每牛錄有兵一百名,十一月每牛錄又增甲五個,變成了二丁抽一,此後仍恢複舊制,大體上是三丁抽一。
皇太極執政後期,每牛錄改為二百丁。
漢軍八旗征兵的比例要小一些,一般是五丁抽一。
努爾哈赤、皇太極根據八旗制度,從八旗壯丁中佥集了一支擁有從五六萬至十一二萬名兵士的八旗軍隊。
這支軍隊分由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管轄。
各額真平時轄束八旗人丁,征賦佥役,戰時率領佥為兵丁的旗人南征北伐,擁有很大權力,尤其是固山額真,更是官高位尊,權勢赫赫。
八旗固山額真多系開國元勳和宗室國戚。
天命年間(1616&mdash1626),先後擔任固山額真的有十六位,其中,濟爾哈朗、湯古岱、阿巴泰是英明汗努爾哈赤之子侄,阿敦、铎弼是汗之族弟,扈爾漢是汗視如親生之養子,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大貝勒并坐共尊。
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安費揚古是著名的理政聽訟之“五大臣”,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揚古利又是汗之女婿、孫女婿和妹夫。
阿布泰之姐是汗之愛妻阿巴亥大福晉,他還娶了和碩公主。
其餘穆哈連、博爾晉、蘇巴海、巴笃理四人,皆多次征戰,軍功卓著。
皇太極執政時期,情形與此類似。
固山額真,尤其是滿洲八旗固山額真,是金國&mdash&mdash大清國的軍國重臣,①《清文獻通考》卷179。
權勢與地位遠逾于六部承政和内三院大學士。
以軍事而言,他們在三個方面享有很大權力。
第一,議處用兵事宜,重大戰争,汗常命諸貝勒與八固山額真商議。
天聰三年(1629)十月,皇太極率軍征明時,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議定,要求班師,嶽托等貝勒贊同汗進取之議,遂“令八固山額真詣兩貝勒所定議”,二位貝勒始放棄己議,大軍繼續前行①。
第二,出師行圍,各率本旗官兵,守汛征戰。
天聰五年攻打明大淩河時,汗谕八旗固山額真冷格裡、達爾漢、色勒、篇古、喀克笃禮、伊爾登、葉臣、和碩圖等,分率本旗兵圍城之一面或半面。
第三,轄領本旗官兵。
舉凡佥丁從征,督責兵士整備軍裝戰馬,申嚴軍紀,察驗披甲強弱,奏報兵弁征戰功過,等等,皆由固山額真督責部下辦理。
當然,固山額真雖擁有很大權力,但他畢竟不是本旗軍隊之主子,不是本旗兵士的最高統帥,而隻是總管本旗一切事務的最高官将,真正的一旗之主,一旗軍隊的最高統帥,乃是該旗之旗主貝勒及金國汗。
努爾哈赤之子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阿濟格、多铎等,經汗封授,分别擁有正紅、鑲紅、鑲藍、正藍、正白、正黃、鑲黃旗,是該旗之主,固山額真等官将皆系本旗旗主之臣,雙方有着君臣隸屬關系,各旗兵士亦系該旗旗主貝勒之兵士。
用兵征戰大權,仍歸汗及旗主貝勒掌握。
入關之前,與明朝軍隊将官有俸、士卒有饷不同,八旗将士沒有俸銀饷銀。
皇太極曾就此事下谕說道:“我國家地土未廣,民力維艱,若從明國之例,按官給俸,則勢有不能”,然而“蒙天眷佑,所獲财物,原照官職功次,加以賞赉,所獲地土,亦照官職功次,給以壯丁。
先前滿漢一等功臣,占丁百名,其餘官将,俱照官職功次依次給與”①。
八旗将士的合法經濟收入,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為領取賞賜。
金國汗經常以征明所得人畜财帛賜與官兵。
天命六年三月打下遼陽後,汗谕賜總兵官(相當于固山額真)銀各二百兩、布帛二百三十匹,副将(相當于梅勒額真)銀一百五十兩、布帛一百六十五匹,兵士各領布七匹②。
第二,計丁授田。
八旗将士根據所獲人口及自身男丁,計丁領取田地,一丁三十畝。
多年征戰,使八旗将領掠奪了大量人丁,逼令充當包衣,耕種田地牧放馬牛,他們借此領得數以千畝計的田地,成為大莊園主,收取大量租銀糧米。
第三,按職論功免除丁賦。
金國人丁,須計丁上交國賦。
天命八年(1623),督堂向汗報告:“一年一丁之征收官賦者,賦谷、賦銀、飼軍馬之料,合共三兩”③。
汗谕規定:總兵官、固山額真額亦都屢立大功,免一百丁之國賦,二等參将免二十二丁丁賦,一等遊擊免十六丁丁賦,三等遊擊免十二丁賦,一、二、三等備禦分别免十丁、八丁、六丁之賦,千總免四丁,把總免三丁,駐汗城之甲士、哨探、守門、工匠各免二丁之賦④。
努爾哈赤、皇太極皆極重視軍隊的操練和軍紀的嚴明,屢頒軍令,獎勇懲懦,經常舉行操練,不止一次地大閱旗兵。
努爾哈赤、皇太極還以身作則,奮勇沖殺。
努爾哈赤在五十五歲時總叙①《清太宗實錄》卷5,頁25。
①《清太宗實錄》卷17,頁14。
②《滿文老檔·太祖》卷20。
③《滿文老檔·太祖》卷45。
④《滿文老檔·太祖》卷62。
曆年征戰之情說:“吾自幼于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加,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
”①皇太極亦有乃父之威武,他曾率兵二百,擊走明兵數千。
在君汗的激勵和帶動下,八旗軍隊湧現出一大批勇冠三軍、不畏強敵、能征善戰、以少敗衆的勇将,如額亦都、費英東、安費揚古、何和禮、揚古利、冷格裡、勞薩、圖魯什、葉臣、阿山、薩穆什喀、阿濟格尼堪、伊爾登、吳拜、圖爾格、鳌拜等,皆身經百戰,屢建功勳。
八旗士卒亦踴躍争先,勇猛沖殺。
因此,八旗勁旅屢敗強敵,所向披靡,先後大敗明兵于薩爾浒、平陽橋、松山,多次入邊,千裡突襲,直抵北京城下,為進取中原奠定了堅實基礎。
入主中原以後的八旗軍順治元年(1644)四月二十二日,清攝政王多爾衮統領滿洲兵卒四萬餘人和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兵五萬人,以及恭順王孔有德等漢兵二萬人與包衣兵、外藩蒙古兵,總共約十二萬人,與大順農民軍決戰于山海關,大勝,五月初二日入據北京,逐步确立起清皇朝對全國的統治。
清皇朝以八旗軍為主要軍事支柱,竭力加強八旗軍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第一,确定北京八旗軍制。
順治年間,北京八旗設骁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分别統轄骁騎(又稱馬甲、馬兵)、護軍、親軍、前鋒和步兵。
其後又設火器營、健銳營、内府三旗護軍營、前鋒營、骁騎營,以及圓明園八旗護軍營和三旗虎槍營,等等。
前鋒、護軍、骁騎、親軍、步兵,皆從八旗佐領下佥選,各朝人數時有變化。
乾隆年間,共有骁騎三萬四千餘名、護軍一萬五千餘名、前鋒一千七百餘名、步軍二萬一千餘名、親軍一千七百餘名、健銳兵二千、火器營兵六千餘名、虎槍營兵六百,以及藤牌兵等等,約九萬餘名。
另外又專設領侍衛府,置領侍衛内大臣六員、内大臣六員,轄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旗)一、二、三等滿洲蒙古侍衛五百七十員、藍翎侍衛九十員,以及四等侍衛、禦前侍衛、乾清門侍衛、漢侍衛若幹員,還有親軍校、親軍一千八百餘人。
八旗軍隊總的職責是“環拱宸極”、“綏靖疆域”,即“宿衛扈從”,守衛皇宮、京城,随侍皇上出巡,用兵各地,對外征戰。
各營官兵又有各自具體職責。
就“宿衛扈從”而言,領侍衛府責任最重、地位最高,總管宮殿宿衛和巡幸扈從諸事。
紫禁城内各門各宮各殿,由領侍衛内大臣調派侍衛、親軍、上三旗與内府三旗前鋒、護軍、骁騎宿衛。
紫禁城外周圍,由下五旗(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護軍守衛。
紫禁城外皇城以内,由滿洲八旗步軍守衛,皇城以外,大城以内,由滿洲、蒙古、漢軍八旗步軍守衛。
大城以外,即安定門、朝陽門、廣渠門、永定門、西直門、東直門、右安門、廣甯門、德勝門以外,由五城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