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後金興起

關燈
,旗分黃、白、紅、藍四色。

    萬曆四十三年,“将此四色鑲之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即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每三百丁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旗),分别設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管轄所屬人員。

    當時約有二百多個牛錄。

    後金所有人員皆須編入旗下牛錄。

    八旗額真之上,有汗總轄,努爾哈赤又分授子侄為各旗之主各牛錄之主,這樣一來,原來分散的幾百個部落幾十萬男女老少女真及歸順的蒙古、漢人,皆統一編制起來。

     八旗的諸申是兵民合一,平時耕獵為民,戰則披甲當兵。

    披甲的比例,各個時期不盡一樣,有時一牛錄出五十甲,有時一百甲,多的時候達到一牛錄出一百五十甲,大體上是三丁抽一,一牛錄出甲兵一百人。

    這樣,就建立起一支擁有精兵數萬的八旗軍隊。

     八旗制不僅是軍事制度,而且還包括了征賦佥役等财經方面的職能。

    後金國築造城寨,運送糧米器械木材石頭,等等力役,皆按旗佥派各牛錄人丁擔任,官用糧谷,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亦系各牛錄提供,每牛錄出十丁四牛屯墾閑地,收獲糧食交納公庫,每年約能收糧食十餘萬石。

    其他用費,包括戰時急需的軍馬和舟船,也由各牛錄備辦。

    史稱其“凡有雜物收合之用,戰鬥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屬柳累将,柳累将令于所屬軍卒,令出不少遲緩,絕無呈訴弁理争訟曲直之事”①。

     八旗制又是後金進入遼沈前的特殊政權組織形式。

    牛錄是基層政權機構,上為甲喇,再上為固山(旗)。

    八旗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既要執行汗的指令,佥派人夫屯田服役,披甲當兵,率領士兵戰陣厮殺,又要遵奉汗谕,轄治屬下人員。

    當時,努爾哈赤親領正黃、鑲黃兩旗,大貝勒代善領正紅、鑲紅兩旗,阿敏主鑲藍旗,莽古爾泰轄正藍旗,皇太極正白旗,杜度(努爾哈赤之孫)統鑲白旗。

    統轄旗之貝勒稱“固山貝勒”或“旗主貝勒”、“主旗貝勒”,一般簡稱為旗主。

    另外他的一些子侄則分轄若幹牛錄,隸于旗主貝勒之下。

    八旗各級額真既總隸于汗,又分隸于本旗旗主。

     因此,八旗制度并不隻是一個單純的軍事制度,還包含了财、政、刑等各個方面的職能,它是滿族的根本制度,也是進入遼沈前後金政權組織的特殊形式,對後金國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對滿族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大作用。

    八旗制的确立,标志着統一女真各部的宏偉事業已取得決定性的勝利。

     此時,女真族轄地廣闊,延柔數千裡,人丁衆多,兵強馬壯,努爾哈赤便去掉原來先後使用的“淑勒貝勒”、“聰睿貝勒”、“聰睿汗”稱号,改上新的尊号。

    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八旗貝勒大臣集會,尊稱努爾哈赤為“承奉天命覆育列國英明汗”,簡稱英明汗,定年号為天命,國号“後①李民奂:《栅中日錄》。

     金”(後來又改稱“金國”),滿族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第二節 明滿關系 龍虎将軍 努爾哈赤的祖先,長期是明朝的屬夷。

    六世祖猛哥帖木爾是女真建州左衛第一任都督佥事,其子董山襲承其職。

    董山的第二個兒子脫羅又襲父職,第三子石報奇是努爾哈赤的四世祖,亦系明帝屬臣。

    努爾哈赤于萬曆十一年(1583)起兵前後,襲承了祖父覺昌安的都指揮使。

    為了擺脫人少兵弱四面皆敵的困境,利用明朝的威勢,避免過早地與明朝發生公開沖突而遭其征剿,影響統一女真的事業,他長期向明朝進貢效勞,擒斬擾邊酋長,送還被掠漢民,口口聲聲宣稱忠于明帝,要求晉升職銜。

     萬曆十七年,努爾哈赤擒斬掠明女真首領克五十,獻送明朝,命貢夷馬三非奏述祖父與圖王杲、阿台,有殉國忠,今複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钤束建州、毛憐等衛,驗馬起貢,請得升職“長東夷”。

    明薊遼總督張國彥、遼東巡撫顧養謙等官據此奏稱,努爾哈赤原系都指揮,祖父向導有功,本人忠于朝廷,且“勢最強,能制東夷”,應準其請,以便“制東夷”,帝從其奏,命授為都督佥事①。

    這是努爾哈赤得受明帝“殊恩之始”,使他成了合法的建州之長,為他擴充勢力,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明人評論此事說:“奴兒哈赤既竊名号,誇耀東夷,則勢愈強”,“遂雄長諸夷矣”②。

     努爾哈赤對此既非常高興,又不滿足,還想繼續高升,居于大小數百部女真酋長之上,便要求得到“龍虎将軍”的封号。

    龍虎将軍,是明朝武官的正二品散階。

    有明一代,在此之前,隻有曾經威行數千裡轄治建州、海西女真各部的哈達名酋王台,得授此勳銜,使其地位遠遠高于其他女真都督。

    努爾哈赤也想謀得此銜,于萬曆二十年進呈奏文,“乞讨金頂大帽服色及龍虎将軍職銜”,可能是因其勢力不大(還未完全統一建州女真),沒有達到目的。

     努爾哈赤并不罷休,繼續努力,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仍和過去一樣,即竭力表示忠于明帝,甘為臣仆,永作順夷,具體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

    一為保塞安民,不掠不盜;二系送還蒙古及其他女真酋長掠奪的人口,邀功讨賞;三是奏請出兵“征剿倭賊”,助明抗倭援朝;四系頻繁入京,叩拜明帝,于萬曆十八年至二十六年的九年之内,他竟五次親自入京朝貢;五為籠絡明朝官将,對一個小小的明遊擊,他也尊稱其為“遊府老爺”,再三恭維奉承。

    他對坐鎮遼東三十年,屢建奇勳,“威振絕域”的甯遠伯、征虜将軍、遼東總兵官李成梁,更是百般迎合,力表忠順,屢送厚禮,甚至以弟舒爾哈齊之女嫁與李成梁之子李如柏為妾,因而使其受騙,受其關照,時人稱“建酋與①《明神宗實錄》卷215;沈國元:《皇明從信錄》。

     ②茅瑞征:《東夷考略》;海濱野史:《建州私志》。

     成梁誼同父子”,“助成聲勢者李成梁也”。

    這些措施極為有效,他終于在萬曆二十三年如願以償,得到了“龍虎将軍”的崇高職銜,成為女真各部中官階最高,職銜最顯的大酋長。

    這樣,為擡高其政治地位,擴大勢力,加速統一女真的進程,起了重要作用。

     薩爾浒大捷随着統一女真部落的順利進行和由此而來的軍力強盛,努爾哈赤愈益受到明朝一些官将的懷疑,對其統一事業不斷加以幹涉和阻撓,雙方争執頻仍,關系惡化。

     後金天命三年(明萬曆四十六年,1612)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天,發軍征明。

    “七大恨”為:明兵殺害努爾哈赤之父、祖;明違誓出邊,“護衛葉赫”;“伐木之争”;明助葉赫,緻使努爾哈赤聘定之葉赫美女,被葉赫轉嫁與蒙古;明國不許後金收割其兼并之哈達地方糧谷;明使出言不遜,侮辱建州;明國責令努爾哈赤退還哈達,恢複其國。

    “七大恨”集中反映了女真十分痛恨的兩大問題,一是明朝政府欺淩女真,二系明廷反對女真各部的統一,要維持女真“各自雄長,不相歸一”的分裂局面,因而激勵三軍将士奮勇沖殺,攻下明撫順、東州、馬根單等城堡台五百餘,掠人畜三十萬,擊殺總兵張承胤,獲馬九千匹、甲七千副。

     敗報至京,朝野震驚。

    明廷決定調兵四方,大舉征剿。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十一日,明軍經略楊鎬在遼陽演武場集合征遼官将,誓師讨伐。

    議定兵分四路,西路出撫順,是全軍主力,以山海關總兵杜松為主将,保定總兵王宣、原總兵趙夢麟為副,官兵二萬餘名;北路從靖安堡出邊,原遼東總兵馬林為主将,官兵二萬餘,葉赫兵二千随征;南路從鴉骨關出邊,遼東總兵李如柏為主将,兵二萬餘;東路出亮馬佃,總兵劉铤為主将,兵一萬餘,朝鮮都元帥姜弘立領兵一萬三千餘從征。

    四路兵共八萬八千五百餘人,加上朝鮮、葉赫兵二千,為十萬零三千餘人。

     明軍的目的,在其“擒奴賞格”中表述得十分清楚:“凡能擒斬奴兒哈赤者,賞銀一萬兩,升都指揮使世襲。

    擒斬奴酋八大總管者,賞銀二千兩,升指揮使世襲。

    擒斬奴酋十二親屬伯叔弟侄者,賞銀一千兩,升指揮同知世襲。

    擒斬奴酋中軍、前鋒暨領兵大頭目者,賞銀七百兩,升指揮佥事世襲”。

    “北關金、白兩酋擒斬奴酋,即給與建州敕書,以龍虎将軍封殖其地”。

    ①“八大總管”及“十二親屬伯叔弟侄”,是指努爾哈赤的子孫,即代善、阿敏等貝勒,中軍、前鋒、領兵大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