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陸軍檢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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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造福地方最大。

    十三年(一九二四)八月,大水将決堤,馮氏連夜派兩團前往黃土坡搶護。

    翌日,他親率五旅長及團長官兵等,日夜搶救。

    河堤已被沖決三十餘丈,幸賴官兵奮勇搶救修複,始得免水災。

    人民德之,名曰“馮公堤”。

    此與其先德毓亭公之餘蔭先後輝映。

    (十一)傳教事業更加努力推進,成績特出,新受洗禮為基督徒者四千五百人。

    至十三年(一九二四)春,全軍三萬人中,統計信教者半數,軍官信教者什居八九。

    (薛著頁一二二) 驅黎與賄選 時維中華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直系軍閥驅逐總統黎元洪出北京。

    先是,馮氏既擁重兵于北京,其勢殆可左右政局。

    因之,一般懷有政治野心者,各極力拉攏之。

    黎欲利用其制曹、吳。

    曹、吳則欲利用其驅黎。

    馮氏均不應。

    甚至奉張亦欲啖以重利,遣人說馮,謂聯奉即有饷。

    馮氏答以“不能見小利而忘大義”。

    (按:徐謙早于是年夏,即自廣州去電勸其聯奉,不應。

    馮氏日記嘗三言之,即在六月十一、二十,及七月廿七諸日。

    大概當時,粵、奉、皖之“三角同盟”謀聯合倒直,已在醞釀中,不久實現。

    拙見由奉方提議聯馮,假手粵方徐氏去電,而非由粵方主動,以不能代奉助饷也。

    其中經過詳情,甚為複雜而微妙,此時手頭資料未足作最後之判斷。

    )馮氏自抱守正不偏的态度,對于哪一方都不肯列為私黨;自雲無派,隻屬于一派&mdash&mdash愛國派(見十二年五月二日、六月十七日與七月二日日記);而凡真心愛民救國者一律視為同志;又雲無仇敵,隻有禍國殃民者是其仇敵。

    結果:均不讨好于各方,且見疑忌于各方。

    例如:黎以其曾赴保定,則疑其親曹、吳;曹、吳以其常川駐京,則疑其親黎聯奉;而奉張見其拒絕親己也,亦視為直系矣。

    是時,馮氏雖“左右做人難”,孑然孤立于這個争權力、攘地盤的政治舞台上,猶勉強與各方作禮貌的周旋,戢隐其真主張,而未敢太露頭角焉。

     會曹锟大有躐登高位之野心。

    一班攀龍附鳳之文官武将更極力擁戴。

    顧欲曹當總統,非先去黎不可,于是乎民國一幕大政潮由此發生。

    時,張紹曾為内閣總理,驅黎之第一幕即是内閣總理辭職,以拆其台。

    其次,則由北京軍警要員如衛戍司令王懷慶(徐世昌的心腹)、警察總監薛之珩、步軍統領聶憲藩等以索饷為名,實行強迫。

    王更倡設“軍警聯合會”邀馮氏加入,聲言以索饷為目的,馮氏以十八個月來未曾發饷與部下,方苦軍費支绌,不知内幕,誤信王之言,亦加入此會,派蔣鴻遇同往,于是竟上了大當。

     讵料王預往總統府告密,謂此舉全由馮氏主動,以索饷為名而實意圖不軌,借以驅逐總統者,但與彼本人無關雲雲。

    前時,黎曾向馮氏市恩,含有托庇之意,至是大失所望。

    翌日,蔣等各代表果到府索饷,黎即指蔣破唇大罵一頓,謂馮“造反”雲雲。

    蔣無辜白挨一頓辱罵,莫名其妙。

    乃歸,報告馮氏。

    馮氏氣憤之極,立刻辭職,驅車赴南苑,下令不許一官一卒至北京,蓋其時已知直系驅黎政潮行将爆發,故借以表示态度超然,絕不加入也。

    故雲:“北京如此騷擾,我絕對抱不幹涉态度。

    ”(見七、十三日日記)此幕有人謂系徐世昌“一計害三賢”之毒謀&mdash&mdash害黎,害馮,并害曹也。

    而王懷慶則為出手之人,實其“一人所為”者。

    (見馮氏九、十九日日記) 馮氏既萌消極,直系陰謀益得大逞,蓋馮氏雖不助直系,而亦不袒黎。

    黎無一兵一卒,如何能不走耶?于是警察罷崗及流氓乞丐團請願驅黎、割斷電話等活劇,相繼出現于北京,皆直系謀士所主動者也。

    六月十三日,王懷慶尚親到南苑拟以武力驅黎,堅請馮氏派兵同往,馮氏拒絕之。

    黎孤立在京,受此種種卑劣手段之壓迫。

    忍無可忍,遂于十六日出走,而劫車、索印及強迫簽名辭職等怪劇又陸續演出。

    于是,直系驅黎之舉,大功告成矣。

    事後,直系複嫁禍于馮氏。

    一時中西人士不察,佥以其為“逼宮”之罪魁焉。

    京中報館有愛黎之津貼者,遂肆筆漫罵。

    有某報乘機向馮氏求津貼(勒索),允為其助,不得,亦推波助瀾而罵之。

    于是,馮氏遂蒙不白之冤矣。

    據自言,當軍警罷崗搗亂之際,苟黎以總統名義令其派兵入城維持秩序,定必遵令站崗雲(見七月十一日及廿三日日記)。

    果爾,則政局演變當不至如是之壞。

    無如黎、馮之關系早被直系離間,至生疑忌,黎中了王懷慶約馮索饷之計,以為“此是最高問題”(見馮氏六、廿六日日記),簡直視馮為禍首罪魁,令其站崗為助之舉,實無可能也。

    其後,傳教士華倫牧師(Rev.G.G.Warren)親自調查此事,洞明真相,乃撰長文發表于英文《華北先驅報》(NorthChinaHerald)為馮氏申雪焉。

     其間尚有一事,與驅黎報道有關者。

    當黎仍在位時,曹锟嘗保馮部之薛笃弼任“崇文門監督”,以利馮軍籌饷。

    内閣通過矣,而黎不署名發表。

    馮氏乃求其照準,并遣人谒見,黎大罵之,謂“欲逐我嗎”?及馮氏辭職,又不許。

    時當農曆中秋,全軍無款過節。

    馮氏不得已以個人名義借得一筆現款方克濟急。

    此事與馮氏對于此大政潮之态度不無影響,蓋其自此頓萌消極,于黎之去留不置可否,既不驅之,又不留之,亦不保護之。

    黎平素與馮氏無切實聯絡,又不善待之,事急時更疑忌多端,患難臨頭不得其助,有幾分是要自己負責的。

    迨黎去後,薛笃弼果得崇文門缺,而黎又以此怨馮氏,曾向美國人格裡(Gaily,北京青年會總幹事)大罵之。

     黎、馮兩者于此役同中了奸人毒計,緻有不良之結果,實無可如何之事。

    然馮氏對于黎亦有兩端不滿意處。

    一則以其“未走以前,每日尚與左右擁狎優伶”(六、十六日日記),暴露其生活之腐化,與一般軍閥政客,不過五十步、百步之間而已。

    次則,彼其身為一國元首,乃因軍警索饷,而不負責,竟一跑了事。

    &hellip&hellip“試問:我軍若不出陝,黎氏焉能複位?黎氏果有天良,應少為注意也。

    ”(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