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陸軍檢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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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亦曾為其策劃打倒複辟事,素器重其人,至是鼎力為助。
于是,馮氏奉令增編陸軍第七、八、廿五等三個混成旅,以張之江、李鳴鐘、宋哲元三人為旅長。
他準備将其基本的第十一師與此三混成旅一同移京。
不料吳又懷歪心,隻許帶走第十一師,其餘新兵則拟留在豫省,撥歸張福來部。
開拔前,馮氏令鐵路局備車六列,吳盡扣留之,又下令各縣不準向省署解款。
既無運兵車輛,又無開拔經費,其艱苦可知,難堪亦可知。
馮氏隻有由财政廳勉強籌得三萬餘元為用,複臨時向各車站征車,湊成五列,然後定下一條“金蟬脫殼”妙計以便移師。
安排既妥,他即從蔣鴻遇議,先行獨自離豫赴保定,日與曹锟周旋。
此舉殆移去吳之注意目标兼借曹作庇護人也。
豫方之事,全由蔣調度,乃依所定妙計,以新兵盡打舊兵旗号先行北上。
去後,舊兵乃打正第十一師旗号全數開走,不留一人。
但當時車少人多,全軍擠擁不堪。
從十一月三日夜間起,至次日午,全部運完,調兵神速,誠為可驚。
高卧洛陽之吳佩孚竟被瞞過,比知其事,則全軍已過鄭州北去,莫奈其何矣。
事後,馮氏始施施然離保北上。
曹對其恢宏大度,不戀祿位,亦深表敬佩焉。
是時,孫先生方在粵失敗,蟄居上海。
馮氏在離保定前向曹乘機進言,勸其與孫先生聯絡,以為救國救民計,有勸其迎之北上之意。
此種建議,如非“與虎謀皮”,何異“對牛彈琴”?當然毫無效果,可想而知矣。
自是而後,馮氏即在北京任中華民國全國“陸軍檢閱使”。
其實則其所能“檢閱”者,僅自己所統率之隊伍耳。
此正如西諺之所謂“愛爾蘭的升遷”(lrishpromotion即“明升暗降”之意)。
然“塞翁失馬”,又焉知非福耶? 南苑練兵 馮氏既将全軍&mdash&mdash第十一師與三個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安全移到北京後,原拟以南苑為駐防地,但營房不敷,乃将張之江之第七旅開駐通州,另将一團駐京内旃檀寺,其餘均駐南苑。
陸軍檢閱使署亦在是,仍以蔣鴻遇為參謀長。
各處駐軍設有電線電話,交通聯絡一貫。
其本人大半時間均住南苑,或偶一回城内私宅而已。
南苑一向有煙窟、娼寮、賭館,而且賊匪充斥,人民入夜即不敢出門,實社會罪惡之叢薮也。
馮軍到後,首即施“下馬威”,一律肅清之以利軍民。
此其每到各處之一貫作風也。
馮部自駐防信陽以來,軍饷即異常支绌,雖曾督豫督陝,自收賦稅,自握财權,财政似稍寬裕,而均格于環境上種種困難,饷項亦每苦不足。
及今移駐南苑,軍饷全靠他人接濟,更無辦法了。
當移駐之初,吳佩孚曾許以每月由豫省接濟三十六萬元。
(《我的生活》雲廿萬,上據蔣著。
)抵京後,吳自食其言,分文不與。
馮氏乃向曹锟交涉,曹允每月每旅撥三萬元,後增至五萬元,另檢閱使署一萬元。
至于從何處撥付,仍未指定。
迨經幾許交涉,乃得指定每月由崇文門稅關月撥五萬元,京綏鐵路局十萬元,其餘則由财政部、鹽餘等項籌付。
每月饷項或可得十七八萬或廿餘萬不等。
此數雖不能按全饷發出,亦稍可過活。
軍費有着,馮氏遂得安心緻其全力于練兵一道矣。
其間,得張紹曾之助力為最大。
(按:自灤州之役後,張屢助馮氏,乃得成全其建軍建業,馮氏一生不忘此大恩人。
) 被黜南苑,不能不說是馮氏生平第一大挫折&mdash&mdash以前種種的失意事,比較起來,真不算甚麼。
然而馮氏每每利用失敗以為下次成功之階梯。
馮氏人格可欽佩之點此即其一&mdash&mdash善用失敗,沉毅刻苦,以圖再舉。
吳之逐其去豫,僅去其督軍虛名耳,既未奪其生命,抑未罷其兵權,徒使其移駐北京&mdash&mdash環境比前尤好,使其得以從容不迫地集中全副力量才能于練兵一途。
結果,竟使其能練成幾萬精兵,為日後大革命之基本隊伍。
不特此也,此一着且使其居于萬邦人士雲集之首都,其個人與全軍種種優點得以顯露于世,予以增加其名譽及提高其地位。
最後,吳終于塌台,而馮氏卻由是而蒸蒸日上,此固非吳始料所及,亦是馮氏之善用機會有以緻之者。
然則其失豫也,豈不可比之“塞翁失馬”欤? 馮氏專心練兵,十餘年如一日,雖手執軍政大權,亦不能脫離此根本要務(前數章均已備述)。
惟駐南苑時,則情況略異從前。
一、軍隊擴充由一混成旅以至一師三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宛然有獨立成軍的規模。
二、無政治問題及責任之擾亂,得以專心一意從事訓練。
三、年來作戰及研究之經驗更豐,訓練統治之方法比前日有進步。
四、軍饷雖绌而比從前最苦之時還好。
五、政治敵人尚未破臉成仇,故得從容積極進行。
馮兵之練兵,分學科、術科二種,每科各分士兵、頭目、初級、中上級軍官之教練,班次井然,如入學校。
此外複有栽培德性之特種教育,如“基督教青年會”等注重内部的精神訓練。
凡此皆其特長而為其他軍隊所莫及者。
十一年(一九二二)十二月廿五日,總統黎元洪赴南苑閱兵,見全軍軍容之壯盛、步伐之整齊、精神之煥發與技術之純熟,歎為向所未有。
當操演教練時,黎執一目兵問之:“假定此時我軍為攻軍,已受敵人甚大損害,應如何處置?”兵答:“前進。
”黎又問:“前進困難時怎麼樣?”答:“我困難敵也困難。
”黎說:“此意甚是,但愈前進,則困難愈加,又怎樣?”兵答:“最後五分鐘。
”黎氏大為贊歎,說:“最後五分鐘,實勝敗之所系。
”目兵能作此言足征教育之成績,聞者佩服。
馮氏訓練兵士,久已以基督教為精神教育之中心。
其最得力處在于造成犧牲服務之精神。
馮軍到處均為社會、為人民服務。
在南苑時,此種社會事業益為擴充。
約舉之如下:(一)軍醫施診。
(二)遍地植樹。
(三)修馬路數十裡。
(四)築牆禦水。
(五)清潔地方。
(六)滅蠅運動。
(七)露天演講。
(八)露天平民學校。
(九)施血救人(馮氏自己先舍血救一貧者,官兵争相仿效)。
(十)修築永定
于是,馮氏奉令增編陸軍第七、八、廿五等三個混成旅,以張之江、李鳴鐘、宋哲元三人為旅長。
他準備将其基本的第十一師與此三混成旅一同移京。
不料吳又懷歪心,隻許帶走第十一師,其餘新兵則拟留在豫省,撥歸張福來部。
開拔前,馮氏令鐵路局備車六列,吳盡扣留之,又下令各縣不準向省署解款。
既無運兵車輛,又無開拔經費,其艱苦可知,難堪亦可知。
馮氏隻有由财政廳勉強籌得三萬餘元為用,複臨時向各車站征車,湊成五列,然後定下一條“金蟬脫殼”妙計以便移師。
安排既妥,他即從蔣鴻遇議,先行獨自離豫赴保定,日與曹锟周旋。
此舉殆移去吳之注意目标兼借曹作庇護人也。
豫方之事,全由蔣調度,乃依所定妙計,以新兵盡打舊兵旗号先行北上。
去後,舊兵乃打正第十一師旗号全數開走,不留一人。
但當時車少人多,全軍擠擁不堪。
從十一月三日夜間起,至次日午,全部運完,調兵神速,誠為可驚。
高卧洛陽之吳佩孚竟被瞞過,比知其事,則全軍已過鄭州北去,莫奈其何矣。
事後,馮氏始施施然離保北上。
曹對其恢宏大度,不戀祿位,亦深表敬佩焉。
是時,孫先生方在粵失敗,蟄居上海。
馮氏在離保定前向曹乘機進言,勸其與孫先生聯絡,以為救國救民計,有勸其迎之北上之意。
此種建議,如非“與虎謀皮”,何異“對牛彈琴”?當然毫無效果,可想而知矣。
自是而後,馮氏即在北京任中華民國全國“陸軍檢閱使”。
其實則其所能“檢閱”者,僅自己所統率之隊伍耳。
此正如西諺之所謂“愛爾蘭的升遷”(lrishpromotion即“明升暗降”之意)。
然“塞翁失馬”,又焉知非福耶? 南苑練兵 馮氏既将全軍&mdash&mdash第十一師與三個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安全移到北京後,原拟以南苑為駐防地,但營房不敷,乃将張之江之第七旅開駐通州,另将一團駐京内旃檀寺,其餘均駐南苑。
陸軍檢閱使署亦在是,仍以蔣鴻遇為參謀長。
各處駐軍設有電線電話,交通聯絡一貫。
其本人大半時間均住南苑,或偶一回城内私宅而已。
南苑一向有煙窟、娼寮、賭館,而且賊匪充斥,人民入夜即不敢出門,實社會罪惡之叢薮也。
馮軍到後,首即施“下馬威”,一律肅清之以利軍民。
此其每到各處之一貫作風也。
馮部自駐防信陽以來,軍饷即異常支绌,雖曾督豫督陝,自收賦稅,自握财權,财政似稍寬裕,而均格于環境上種種困難,饷項亦每苦不足。
及今移駐南苑,軍饷全靠他人接濟,更無辦法了。
當移駐之初,吳佩孚曾許以每月由豫省接濟三十六萬元。
(《我的生活》雲廿萬,上據蔣著。
)抵京後,吳自食其言,分文不與。
馮氏乃向曹锟交涉,曹允每月每旅撥三萬元,後增至五萬元,另檢閱使署一萬元。
至于從何處撥付,仍未指定。
迨經幾許交涉,乃得指定每月由崇文門稅關月撥五萬元,京綏鐵路局十萬元,其餘則由财政部、鹽餘等項籌付。
每月饷項或可得十七八萬或廿餘萬不等。
此數雖不能按全饷發出,亦稍可過活。
軍費有着,馮氏遂得安心緻其全力于練兵一道矣。
其間,得張紹曾之助力為最大。
(按:自灤州之役後,張屢助馮氏,乃得成全其建軍建業,馮氏一生不忘此大恩人。
) 被黜南苑,不能不說是馮氏生平第一大挫折&mdash&mdash以前種種的失意事,比較起來,真不算甚麼。
然而馮氏每每利用失敗以為下次成功之階梯。
馮氏人格可欽佩之點此即其一&mdash&mdash善用失敗,沉毅刻苦,以圖再舉。
吳之逐其去豫,僅去其督軍虛名耳,既未奪其生命,抑未罷其兵權,徒使其移駐北京&mdash&mdash環境比前尤好,使其得以從容不迫地集中全副力量才能于練兵一途。
結果,竟使其能練成幾萬精兵,為日後大革命之基本隊伍。
不特此也,此一着且使其居于萬邦人士雲集之首都,其個人與全軍種種優點得以顯露于世,予以增加其名譽及提高其地位。
最後,吳終于塌台,而馮氏卻由是而蒸蒸日上,此固非吳始料所及,亦是馮氏之善用機會有以緻之者。
然則其失豫也,豈不可比之“塞翁失馬”欤? 馮氏專心練兵,十餘年如一日,雖手執軍政大權,亦不能脫離此根本要務(前數章均已備述)。
惟駐南苑時,則情況略異從前。
一、軍隊擴充由一混成旅以至一師三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宛然有獨立成軍的規模。
二、無政治問題及責任之擾亂,得以專心一意從事訓練。
三、年來作戰及研究之經驗更豐,訓練統治之方法比前日有進步。
四、軍饷雖绌而比從前最苦之時還好。
五、政治敵人尚未破臉成仇,故得從容積極進行。
馮兵之練兵,分學科、術科二種,每科各分士兵、頭目、初級、中上級軍官之教練,班次井然,如入學校。
此外複有栽培德性之特種教育,如“基督教青年會”等注重内部的精神訓練。
凡此皆其特長而為其他軍隊所莫及者。
十一年(一九二二)十二月廿五日,總統黎元洪赴南苑閱兵,見全軍軍容之壯盛、步伐之整齊、精神之煥發與技術之純熟,歎為向所未有。
當操演教練時,黎執一目兵問之:“假定此時我軍為攻軍,已受敵人甚大損害,應如何處置?”兵答:“前進。
”黎又問:“前進困難時怎麼樣?”答:“我困難敵也困難。
”黎說:“此意甚是,但愈前進,則困難愈加,又怎樣?”兵答:“最後五分鐘。
”黎氏大為贊歎,說:“最後五分鐘,實勝敗之所系。
”目兵能作此言足征教育之成績,聞者佩服。
馮氏訓練兵士,久已以基督教為精神教育之中心。
其最得力處在于造成犧牲服務之精神。
馮軍到處均為社會、為人民服務。
在南苑時,此種社會事業益為擴充。
約舉之如下:(一)軍醫施診。
(二)遍地植樹。
(三)修馬路數十裡。
(四)築牆禦水。
(五)清潔地方。
(六)滅蠅運動。
(七)露天演講。
(八)露天平民學校。
(九)施血救人(馮氏自己先舍血救一貧者,官兵争相仿效)。
(十)修築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