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陸軍檢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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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歲至四三歲,一九二二&mdash一九二四) 調任原因 考馮氏之所以被調去豫之原因,甚為複雜,然全由吳佩孚之主動及力持。

    因此馮、吳交惡,以後二人感情益趨惡劣,馴至公開破裂,乃至有“首都革命”及南口戰役之發生,其後卒使直系勢力完全打倒,則馮氏之去豫北上一事,實為以後數年全國政局屢變之導火線。

    以其關系重大如是,不可不詳究其原因。

     初,直系軍閥既控制華北,旋因勢力與權力沖突,漸次分裂為曹锟之保定派及吳佩孚之洛陽派。

    保派初時借重馮氏,有培植其實力、用以牽制漸成尾大不掉的洛派之意,所以保持兩派之均勢也。

    保派素不滿于豫督趙倜,早欲去之,而其謀竟破壞于吳之洛派,至令馮氏尴尬殊甚,有苦難言(見上章)。

    及趙聯奉攻直,馮氏激于義憤,助以全力,乃撲滅之。

    吳徒坐視,莫奈其何。

    及趙去馮繼,吳猶思聯趙之舊部以掣馮肘,乃密保趙部将寶德全為“河南軍務幫辦”,而寶助趙攻鄭,幾至令馮軍盡沒之罪,所不計也。

    不意馮氏一到汴即明正寶罪,以“迅雷不及掩耳”手段執而斃之。

    寶本罪有應得,一經公布,吳亦莫奈之何,然自此更恨馮氏入骨矣。

     其次,馮氏沒收趙之财産,全部充公,吳亦不滿。

    所以然者,一則因吳之偏袒趙倜猶未忘情,次則以其财産過多,思嘗一脔。

    馮氏雖以全數充公用,而吳則以為其獨占利益,因不得分享而緻怒恨矣。

     複次,豫省駐軍甚雜,而财政收入有限,不敷分配。

    馮氏盡力維持,平均支配,甚至薄己厚人&mdash&mdash其自己之第十一師不能多得饷銀,而吳自居太上督軍地位,雄據洛陽,時時要索款項。

    馮氏就職伊始,吳即索款八十萬元,以後每月令繳廿萬,均無以應。

    吳不能如願以償,遂謀去之。

    而馮氏以吳擅自截留稅款,目無餘子,亦甚以為苦,感情對之日惡一日。

    此又一原因也。

     再有一原因:吳濫薦多人至開封求職,馮氏無以應,吳銜恨益深。

    (按:此是舊官僚一向作風。

    昔年閻相文督陝時,直系保薦顧問、參議、谘議八百人,閻無以應。

    伊等即向曹、吳造謠中傷之。

    馮氏接任後,盡數遣散,每人發盤費三四十元,吳對此事,已大不怿。

    ) 此外,複因吳對馮氏之嫉忌,亦為一大原因。

    蓋自馮氏膺任豫督後,勵精圖治,省政一新。

    未幾時,“模範軍隊”“平民督軍”之盛譽已蜚聲全世,聲望骎骎乎駕吳之上。

    即以政績論,實際上馮軍勢力所達之區,以剿匪認真,寇患肅清,而吳駐軍洛陽、豫西一帶,盜賊如毛。

    吳惟知發号施令,作威作福,地方治安,毫不過問。

    加以馮氏熱心信教傳教之故,更為外人交口稱道,向外國報告,故聲譽日隆。

    同居一省,而政績懸殊,聲譽大異,吳不禁相形見绌,嫉忌之下,其不惬意于馮氏大有由矣。

     尚有一大原因,所以激起吳務必去馮氏之決心者,則為馮氏擴充隊伍一事。

    馮氏因鑒于奉直戰争時,以後防空虛,鄭州幾為豫軍所乘,又見作戰傷亡不少,乃在豫亟募補充團五個,得新兵萬人。

    任督軍後,更積極訓練新兵,即配備以所俘獲之軍械,迅成勁旅。

    以其練兵之長才及全軍之戰鬥力強與内容充實,久為吳眼中之刺。

    此次一出關即擴充勢力如是之速,正中其大忌矣。

     再有一政治原因:當時華北形勢,由北京以至漢口,全部皆在直系勢力之下,獨有當中河南為不是嫡系的馮軍所雄據。

    吳等自不免“卧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之感。

    為造成華北“清一色”的直系地盤計,乃不得不多方設法排去此“異己”的馮玉祥而後快。

    (劉著頁四四提出,甚有理。

    ) 最後,更有促成務去馮氏之近因,厥為張福來之極力運動。

    吳被其部下包圍,日事進讒诋毀馮氏。

    其間,洛派嫡系部将張福來為尤甚。

    彼野心勃勃,謀獲督印至力,并與靳雲鹗、胡景翼結為兄弟,成三角聯盟,聯合排擠馮氏。

    嘗請托山東省長熊炳琦及其他要員說吳去馮,惟吳之第三師參謀長張方嚴及李濟臣等力谏不可,謂苟無馮氏之救助,何有今日?吳不聽,新仇舊怨(如在洛時“冷水澆背”賀壽事),積恨于心。

    于是,張福來等之讒言慫恿遂如火上加油,吳卒去電北京政府,一力堅請去馮氏,冀盡削其兵權以拔去“眼中釘”為快。

     去河南駐北京 時,北京政府已有變化:徐世昌以有袒奉之嫌去位,而吳則迎黎元洪複職。

    黎首先唱出“廢督裁兵”之高調。

    吳乃借口廢督,迫令去馮氏。

    雖河南一般輿論、社會團體,如全省公民大會及各界民衆組織,紛紛去電熱誠挽留,所不顧也。

    當時,保派閣員仍袒馮抑吳,主張留馮,吳亦不顧也。

    其始,黎未嘗不欲留馮氏在豫,以抵抗吳之跋扈嚣張,乃公開宣布所謂“三不主義”:一、不下令免馮職;二、不受強藩(指吳)逼迫;三、不違反民意(指豫民挽留)。

    然不禁洛派閣員之不斷壓迫,深覺勢孤,自己總統大位且恐岌岌不可保。

    結果:不能不屈服,竟因受強藩壓迫,乃違反民意,而下令易馮氏。

    能言而不能行。

    嗚呼!此懦弱可憐的總統之所以赢得“黎菩薩”之綽号欤! 十一年(一九二二)十月三十一日,黎下令任馮玉祥為“陸軍檢閱使”,另任張福來“督理河南軍務”。

    去“督軍”而改為“督理”,“督”字仍不曾廢,亦“一丘之貉”耳。

    馮氏一接電,即于同日下午六時離豫北上,留參謀長蔣鴻遇辦理結束及交代,并派員赴鄭州,迎張履任,毫無戀棧之意。

    蓋其任事五月來,深感吳嫉忌日深,小人排擠亦日烈,馴至事事受幹涉,于軍、民、财各項政務之施設,束手無法,政治抱負幾乎一籌莫展,卸任而去,惟恐不速,故早有離豫之準備。

    及一知他調之确實消息,如釋重負,反而非常滿意,遂能在最短時間内,全軍北調,從容不迫。

    然其實則初時未嘗不欲幹下去,以施其為國為民之理想,不過為勢所迫,無可奈何而去,不能辄稱為“淡泊”也。

     事前,馮氏先派張之江等入京見國務總理張紹曾,請改編“補充團”加入“學兵團”成為三個混成旅。

    張從前曾為馮氏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