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男孩”時期

關燈
第二章 訂婚和出世 我是在光緒十五年在南京花牌樓的一所一百二十八間的房子裡出世的。

    那時候的花牌樓,不是像我四十多年後在南京住家時候的大寬馬路,那街窄的兩頂轎子對面走還得慢下來才免得碰着了。

    可是那是城裡一個很熱鬧的中心,街邊上炸油條的炸油條,烤燒餅的烤燒餅,挑水的叫行人站開,講究人家總叫小孩子們不要站在大門口看熱鬧。

     我小時候從曾祖母以下住的兩處房子,第一處就是花牌樓的房子。

    我們一家大小三十四口,再加上二十七個用人,所以我們那一百二十八間的房間,分成了一個一個的院子,真是間間都用得着。

     我還沒有生的時候,他們大家就起頭争論我的事情了。

    第一樣麼,我的父母得算是我的伯父伯母,我的叔嬸得算是我的父親母親。

    第二樣麼,我是指腹為婚的(所以本章的标題先說訂婚後說出世):看是我生出來是女的還是男的,對方表親那邊生出來是男的還是女的,我就做他的妻或是夫。

    當然兩家生的都是男的或都是女的,那就結不起親來了。

    這些事情是有點複雜,我最好解釋一下。

     先說我的父母,我祖父的長子生了有九個子女;可是二房一個都沒有生,所以就過繼了大房的第九個小孩子。

    那就是我。

    固然他們等我一懂事,很早就讓我知道我是過繼的。

    可是我既然是沒生就過繼了,所以我一直就是“大伯”,“姨姨”,“大(音打)大”,“姆媽”那麼叫的,對别人提就說“大伯”,“大伯母”,“父親”,“母親”那麼說。

    所以那時候我總覺得與其說我是從我的父母過繼了給叔父嬸母,不如說是從伯父伯母過繼了給我父親母親較為自然一點。

    就是有一層,我的生母是喂我奶的,所以我對她特别戀記一點。

    可以說我的四位父母當中我最愛的是“姨姨”跟“父親”5。

     現在我得講講我的訂婚,再講我出世,因為不是我先出世後訂婚的煞。

    我的大姑母嫁的是安徽程家,他們住家在揚州,到南京不過兩天的船。

    她每次懷了孩子總是回娘家來住,住到臨産前一個月再回去。

    她一小是個嬌慣小姐。

    嫁了姑夫也不大合适,四周圍又全是程家人。

    回到娘家來都是楊家人,大家都奉承着大姑奶奶,那多好。

    這一次是第四次懷着喜回娘家了&mdash&mdash那“喜”就是我的未婚夫&mdash&mdash一同帶着有三個孩子,兩個用人,另外每個孩子還有兩個帶孩子的用人,那麼伺侯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的責任就落在“姨姨”和“母親”的身上了。

     “大伯”結婚了兩年,祖父到英國去了。

    在中國有個老迷信說凡姊妹弟兄們在同一年内結婚的人,先結婚的是順利的,因為把好運氣都給拔去了,後結婚的會遇見不順的事,或總有一樣缺點。

    所以,我過繼母親終身抱恨的就是這一點,總罵我過繼父親為什麼要讓人,并且“父親”還是姑母的哥哥,為什麼不先娶,顯見祖母偏心眼,對姑母好,再加姑母有孕就回家住着,種種的麻煩,以後聽“姨姨”她們說起來總是流淚,因為他們姊妹弟兄談天,可以談到深夜一二點鐘,而“姨姨”他們要等着伺候還要預備夜晚點心等等,第二天一大早又要起來伺候祖母。

    姑母她們可以睡到十二點,所以這是中國規矩做女兒的快樂,做媳婦的苦處。

    若是小家庭制度就沒有這個苦處了。

    祖母看出種種情形來,所以想到她自己一死哥嫂們一定不會再多接妹妹的(其時祖母已病了多年),于是就想出一個法子來,對“姨姨”(我生母)說你們兩面指腹為婚吧,多一層兒女親戚多好呢。

    (中國從前這種随姑走的結婚最多,有時幾代接下去。

    我丈夫的姑母和堂姊妹三代都是這樣的。

    )所以就給我這個沒有出世的孩子照樣子辦了。

    第二若是兩面都是男的或都是女的不是沒有把戲了嗎?就說若是男孩就過繼給我“父親”“母親”(二叔嬸)做兒子,因為祖母最恨祖父從前要娶一個“并妻”,說因不随願之故所以祖父就不做官了(其實并不皆然。

    )所以她就定一個例下來,兒孫輩中不管何人不準娶妾,無子的過繼。

    所以又給我定了這第二個出路。

     在生我的前四天晚上,“姨姨”夢見一個老太婆遞給她一枝并蒂蘭花給她,也沒說什麼。

    “姨姨”想懷胎夢花一定生女,并且兩枝,一定雙生女兒。

    “母親”就說,一個給姑母為媳,一個給她為女兒。

    但是“姨姨”說留下的那一個女兒我們兩房共吧。

    因為她生我已是第九胎了,不想再生了,而想到二房沒有子女,将來一定還會要過繼兒子的。

     那麼在光緒己醜(十五年)十一日初三子時,就是西曆一八八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這個不自由淘氣的孩子就出世了,公然是一個女的,隻是一個。

     要是讓我挑哪一年生也許挑這年夠好的了。

    那時候太平亂後南京也恢複了一點繁榮。

    甲午之戰還沒發生。

    清朝是已經衰了,但是還沒倒。

    孫中山先生還沒有組織革命黨。

    那時候我祖父和“父親”在外國,巴黎鐵塔落成開世界博覽會的時候他們去做中國代表&mdash&mdash我比愛非爾鐵塔小八個月。

     可是姑母雖住在家裡還不知道她将來生的是男是女呢,但是“母親”喜歡的很,說一個女兒我也要,惟恐姑母生男要和她們結親那就是她最不願意的事,那隻好等姑母生後再定了。

    那時曾祖母還在,對這個舉動也不贊成。

    我生母最賢慧,一句不說,她既舍不得訂婚,又舍不得過繼,但是知道大姑子和二嬸子都難說話,惟流淚而已。

    因為夢蘭花所以給我起名叫蘭仙(仙字是姊妹排行,蘭是因夢蘭之故)。

    “姨姨”就自己喂奶,“母親”就日夜唉聲歎氣隻希望姑母也生個女兒才好,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等了三個月,揚州的信到了,生的是一個兒子,祖母就決定下來,那麼給我訂的婚,越訂就越定了。

     第三章 頭一歲的長進 我有生以來,頭一年的事情比後來哪一年都多。

    詳細的情形我記是記不得,可是一定是過的非常有意思。

    我那一年裡頭的長進大概比後來五十多年加起來的還多。

    我很早就發現别人不是我,就是有時候希奇那麼遠的腳趾頭倒不是别人,就是有時候還分不大清楚。

    我不久就發現凡是是我的,我能夠随便自由的動作,這自由的滋味我一嘗到以後就永遠不肯放棄了。

     在那同一年裡頭我的體重加了不止一倍。

    可是我後來倒沒有每年一倍一倍的加上去。

    後來有一陣子我細長的他們還給我起個外号叫“天燈杆子”呢。

    可是“姨姨”喂我的奶的。

    他們說“姨姨”從前因為小孩生的多身體不大好,到生我時候,“大伯”的差事正好,所以在我生了以後不知買了多少高麗參給“姨姨”吃,所以結果我的身體非常好(一直到現在還比一般中國婦女的身體強)。

    我常常告訴别人若說我有病,都沒有人相信,因為從小到現在雖然害過些大病多半是些傳染病,平常倒從來不那麼嬌的的病病痛痛的。

     中國規矩小孩到一歲時要“抓周”的,就是擺了什麼書咧,算盤咧,粉盒咧,各式各樣的東西在小孩面前,随他去亂抓。

    抓着的第一件東西就代表這小孩子将來做哪一行事。

    據他們說我抓的是一管尺,可是尺代表什麼我忘了。

    是不是說我将來做人是像一管尺那麼正直,還是預言我以後會量這個,量那個,量體溫,量脈搏什麼的? 我第二個生日後祖父和“父親”回國了。

    到家第一件解決的就是兩樣事。

    “父親”非常喜歡我,但是不願和姑母家結親。

    其時“父親”已定了随劉芝田欽差到廣東。

    (劉是撫台,“父親”是總帳房,就是會計,這種位置非本人的最可任托的人,才委派呢。

    )在回國的路上和祖父商量想帶家眷到任,恐祖母不肯,還未提及,祖父說現在利用這個機會答應祖母之意過繼也好,給了姑母做媳婦也好,這樣就可以準許“父親”“母親”同到廣東去了。

    哪知一提議祖母果然真是一口就答應了(還是祖父計謀好,到底知妻莫如夫)。

    但是“姨姨”非常不願意,說我太小還未斷奶,而祖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找了個奶媽帶我,又給改名叫“傳弟”,意思是給二房帶一個小弟弟來。

    (中國這個規矩各處很通行的,又叫“壓子”,所以起“傳弟”、“領弟”等名字。

    )又對“姨姨”安慰說等二房自己有了親生的子女後還可以給我回到大房來,惟獨一定要給姑母為媳婦一條絕對不改(豈知日後還是改了)。

    這樣一開家庭會議就算天下大事定了。

     在“父親”“母親”帶我動身到廣東以前,祖父拿了新帶回國的照相機(這套照相機等等以後就是賣給上海寶記照相館歐陽實知先生的最早一套),給全家照一張大照相。

    (祖父最愛各式各樣的儀器,沒想到我嫁的元任也是最愛這些東西,可惜他們兩個人沒見到面。

    )我總是動的不停,糟了五張片子,因為那時候都得用慢鏡。

    到後來祖母急了,說反正是女兒,不加入也不要緊。

    這時候我兩位母親心上都不願意起來了。

    她們就聯合起來一邊一個緊緊的扶着我坐在茶幾上照了一個。

    這是我生平第一張留下來的照相,還穿着連腳褲子照的呢。

    結果那一大家子人我一個人照的最神氣。

     留下來了嗎?留是留了二十多年,可是在武昌起義的時候那東西跟我們别的東西在漢陽伯牙台住處都燒掉了,後來到南京老家再找副片也找不着。

    元任常常為了這事情可惜。

     我到廣東這一趟是我生平許多趟旅行中的第一趟。

    我還覺得南京是我的家,可是這幾十年當中在南京前前後後一共隻住了十九年。

    其餘的時候我或是住在别省,或在日本,或在歐洲,或在美洲。

    這第一次旅行,去的時候我還太小,一點不記得上路的情形。

    我一定是坐江輪從南京到上海的,因為十幾年以後才有鐵路;我一定住過上海舊式的棧房;我一定坐海輪從上海到廣東;我一路給我的過繼父親過繼母親不知道添了多少麻煩,也給了他們多少安慰。

    從這裡起頭我就給稱呼他們引号取消,就直接說父親母親了。

     第四章 在廣東撫台衙門 我在廣州那兩年的特點就是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記得事情。

    在那省城撫台衙門裡的生活不是一定會有過這樣,一定會有過那樣,許多事情都是真記得有過的。

    我們住在西花廳裡,兩面有廂房,我是住在我母親的套房裡。

    每早帶我的老媽子(姓黃,從南京帶去的,不是那奶媽,因為我不知為什麼不吃她的奶,不久就打發回去了)背着我出去到花園和二廳上玩一轉,十點回來才和父親母親吃早飯。

    也沒有小孩同伴玩,也沒有小孩的玩物,所以我常常在老媽子背上大跳大叫,給他頭上的一個假髻殼子起下來丢了,頭發弄散了,氣的老媽子總是要回南京去。

    我母親就拼命的加工錢。

    (這當然都是以後他們對我說的,當時我一點不懂。

    )有時要到大堂後去看打人枷人等等的刑罰,聽他們叫哭那些慘的聲音,我也不怕,但是我總覺得氣的很。

    (不過審到了撫台衙門的犯人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