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講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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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地道的中國女人。

    我生長在一個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裡頭。

    識字讀書也都是在家裡學的。

    我很遲才會燒飯做衣服。

    中國女人差不多早晚總是要嫁的,我也不是個例外。

    我在小家庭裡有我的權,可是大事情還是讓我丈夫來決定,不過大事情很少就是了。

    我有四個孩子&mdash&mdash在中國可以算是不多不少的吧。

    我對孩子們疼是疼,可是不喜歡表面上做出那些關心的樣子。

    我很在乎我的親戚和朋友們,我對于人對人的忠心,看得非常的重要。

     我也是個地道的女性。

    多數女人在乎自己的什麼樣子,我也在乎。

    我喜歡有點首飾,我喜歡有一大些好衣服。

    我拿我那些好看的女兒跟我當年的相貌比起來,我自己還是很得意。

    我請起客來總要跟張家這上頭不同,跟李家那上頭不同,我有我家的樣子。

    我丈夫的地位用不着跟别家丈夫來比,可是無形中我有時候也會比。

    我不天天記日記,但是我寫自傳。

     我是經曆過些特别的情形的。

    我一生下來就有四位父母(這個以後再解釋)。

    在我們那時候訂了婚就算是定了,可是人家雖然給我定了,我把婚約給破除了。

    我還沒入大學就做了校長。

    我加入過革命,也逃過多少次的反。

    我看過好幾百人的病,也接過好幾百小孩的生。

    我結婚的時候,結婚就是結婚,沒用任何結婚的儀式2。

     我周遊過十二省三洲。

    我住過六年的日本,十三年的美國3。

    雖然我講英文不講法文,亦很少看英文書報,可是我不但對美國人常常做中國通,對中國人常常做美國通,而且對中國人也做中國通,對美國人也做美國通。

    我丈夫老喜歡改我說的英文。

    外國人常說他,“他有本事用八國語言來對人不開口。

    ”我一開口美國人總說,密息斯趙,你說這麼好的英文! 可是最要緊的,我就是我,不是别人。

    我是五尺一,不是五尺四(要是的話我倒随便)。

    我從前稱九十磅願意有一百二十五磅。

    後來我一百三十五磅還願意一百二十五磅。

    (近來倒是差不多了。

    )我在中國人當中算是白的,我從來不濃裝。

    我雖然以前穿過幾年的西服,并且在中國剪短頭發在熟人當中我比誰都早,可是我喜歡簡單的裝束。

    我的衣服雖然很多,我多半喜歡直的旗袍,因為這樣可以剛剛不胖不瘦。

    我愛吃什麼就吃什麼。

     我的聲音是女低音的嗓子。

    我一拿起耳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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