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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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邦家之禮典,而陛下勸懲之大柄也。

    伏以故太子賓客緻仕于頔,頃擁節旄,恣行暴虐,人神所怒,法令不容,擅舉全師,僭作王樂,侵辱中使,擒止制囚,殺戮不辜,誅求無度,故以定谥為厲。

    今陛下不忍,改賜曰思,誠為聖慈,實害聖政。

    伏以陛下自臨宸極,懋建大中,聞善若驚,從谏不倦,況當統天立極之始,所謂執法慎名之時,一垂恩光,盡望僥幸。

    且如頔之不法不道,而陛下不忍焉!臣恐将來不逞之徒,不法不道,必有如頔者衆矣。

    比其谥也,則又引頔為例,則陛下何以處之?是恩發于前,而弊生于後矣。

    又臣比見長藩鎮服大僚者,率多驕淫不道,誅求自封,貨足以藩身,威足以鉗口,而法吏顧望自愛,或不能度糾天刑,生前網已漏鲸,沒〔未〕(後)[28]戮而就木。

    若以李吉甫近嘗谥引之,則吉甫之相也,豈犯上殺人乎!以頔況之,恐非倫比。

    如或以頔嘗入錢助國,改過求觐,兩使蕃國,可以贖論。

    夫傷财而害人,剝下以奉上,進家财以求幸,尤不可長焉。

    自兩河宿兵,垂七十年,王師征,瘡疾不絕。

    其後張茂昭以易、定來,程權以滄、景來,故國家高爵以勸〔戎〕(或)[29]臣,申恩以徯來者。

    而襄陽名鎮也,于頔文吏也,居肘腋之下,有崛強之名,錫之姻親,始修觐禮,豈可持此?況彼而以朝觐為功乎?若然者,則頔雖有遊夏文學,龔黃政令,班超之絕漢匪躬,蔔式之持錢助國,終恐不足以彌縫惡迹,降減罪名。

    伏唯陛下以至聖至明之姿,用無偏無頗之道,恩由義斷,政以禮成,使褒貶道在,倖僥路絕,則天下幸甚。

    ”右補阙高錢上疏曰:“夫谥者所以懲惡勸善,激濁揚清,使忠臣義士知勸,亂臣賊子畏罪。

    忠臣義士雖受屈于生前,死獲美名,亂臣賊子雖竊位于當時,沒加惡谥者,所以懲暴戾垂沮勸,孔子修《春秋》,亂臣賊子懼,蓋為此也。

    垂範如此,尚不能救,況又隳其典法乎!臣風聞此事是徐泗節度使李愬奏谒,李愬勳臣節将,陛下寵其勳勞,賜其爵祿車服第宅則可,若亂朝廷典法,将何以沮勸?仲尼曰:&lsquo唯名與器不以假人。

    &rsquo名器君〔之〕(子)[30]所司也,若以假人是與之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矣。

    于頔頃鎮襄、漢,殺戮不辜,恣行兇暴。

    移軍襄、鄧,迫脅朝廷,擅留逐臣,邀遮天使。

    當先帝嗣位之始,貴安反側,以靖四方,幸免钺之誅,得全腰領而斃,誠宜谥為缪厲,以沮兇邪,豈特加美名,以惠奸惡。

    如此則是于頔生為奸臣,死獲美谥,竊恐天下有識之士以為聖朝無人,有此倒置。

    伏請速追前诏,卻依太常谥為厲,使典法無虧,國章不紊。

    ” 杜佑卒,贈太傅,太常博士柳應規谥忠簡。

    太常博士尉遲汾又議曰:“佑之寬容得衆,全和葆光,不病于物類,其能考終,得不為寬容乎!和好不争,自卑士而極重任,一心于理以惠物,潔行廉正,人無尤怨,得不為一德不懈乎!請谥為安簡。

    ” 範希朝卒,贈太師,太〔常〕(嘗)[31]博士馮定請谥忠武。

    禮部員外郎王源中駁請下太常重定,太常請如前谥忠武,王源中重駁,博士王塾改谥宣。

     馬暢卒,贈工部尚書,太常博士林寶議谥曰敬。

    工部郎中崔備駁議曰:“謹按《谥法》敬字之義,與馬暢始終名迹不同。

    考行之義尚乖,易名之典未正,事須再牒禮院請重議者。

    且以暢墳土猶濕,物議尚存,皆可征言,盡堪覆視,在《春秋》隐惡之義可也,加史冊虛美之命難乎!況尚書責實,當究是非,易名宜存褒貶,夫國之禮法,懸在不刊。

    而文士多病于愧詞,史臣或許其使傳,舊章既失,後代何觀?雖以禮之愛久無,而亂名之責,豈絕幸稽,前士用示後人。

    其馬暢所谥為敬,請更參議。

    ”尚書兵部員外郎韋奕駁曰:“太常考馬暢之行,舉夙夜就事、廉方徑正之敬,以易其名,異乎無所苟于言也。

    比建中、興元間,暢以父有征讨之勳,推恩而授爵位。

    父薨,家富于财,以酒色自娛。

    貞元中,嘗傾産交中官,因獻田宅以求幸,德宗薄其人,而終不信用。

    生前〔與〕(于)[32]孤侄寡嫂分居競财,醜聲聞于時。

    殁後使孽子孀妻,披奸抉私,公言盈于庭。

    此皆章著于視聽者,可以谥為敬乎?議者雲,先司徒之籌畫而暢揣摩者,策而遺焉。

    暢參計于閨庭之内,苟所言屢中,而不可隐,當指明其效實而書之,俾行道者無所惑,不然則莊武公之才略光于典策矣。

    而乃飾虛辭,以攘其善,為子請谥,得非缪濫之甚耶!又稱名儒端士皆從之遊,未知孰為其田、蘇邪!孟轲雲:&lsquo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rsquo夫與端士而遊乎暢之門,況《谥法》夙夜就事者,以其績用已〔紀〕(犯)[33],非謂其曠日引月,以至乎終身也。

    廉方徑正,則暢處已行事,未嘗造次而踐其途焉,何以谥為敬乎?大凡言功伐議德行,〔尊〕(遵)[34]其迹亦以〔勸〕(觀)[35]善,貶其名有以懲惡,固非庸者事也。

    如暢之輩,烏足以黩典法哉!若有司以有為而為之,則宜乎貶之例也。

    請下太常重定其谥。

    ”博士崔韶改谥曰縱,議曰:“馬暢承藉故業,曆居通顯,家富于财,以奢縱自處,不能撫安嫂侄,使之離〔析〕(拆)[36]。

    其幹進也,赴利如轉圜,其居家也,操下如束濕,故時論鄙之。

    謹按國史,宇文士及居家侈縱谥為縱,暢之行已同于士及,請以縱為谥。

    ” 蔣清為東都采訪判官,死祿山之難。

    太和三年,考功奏請谥,曰:“初安祿山反,清為留守李憕從事,與憕、盧奕俱死,以秩卑,當時未行谥典。

    ”至是,其外孫吏部郎中王高上聞,故追谥焉。

     房式卒,左散騎〔常〕(嘗)[37]侍〔太常〕博士〔陸〕(陵)[38]亘請谥曰傾。

    吏部郎中韋乾度駁曰:“詳觀貞元之末西蜀之事,逆豎劉辟構難之初,兇邪葉謀,噭嘯相聚,年深事遠,十不記一。

    然而塊磊不平鋒刺釁深者,藏在骨髓,請舉其梗概一二焉。

    式自〔忠〕(中)[39]州刺史,故太師奏授劍南西〔川〕(州)[40]〔度支〕(支度)[41]副使,後兼禦史中丞,又〔剖〕(部)[42]符蜀州,是時貞元十八年也。

    式因晝日昏睡如醉,經宿乃寤,〔訊〕(詳)[43]其左右僮仆,不知其所從來。

    後逾年卻複此職,會故使太師薨殁,劉辟潛扇逆謀,禍亂始胎,式遂倖奸人之意,為谲怪之語,謂辟曰:&lsquo乃者蜀州昏病之中,見公為上相,盧文若為侍郎,儀衛甚盛,富貴極矣,他日無相忘。

    &rsquo賊聞大喜,而滿軍縣,自以為神授,非人力也。

    賊每接賓客肆談論,撫群邪,申号令也,未嘗不以是為先,深自以為祥兆也,豈不因式作異言鼓妖孽惑亂平人,堅壯兇險,不然何區區之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