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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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法指實 唐鄭珣瑜為相卒,贈尚書右仆射,太常博士徐複議請谥文獻。

    兵部侍郎李巽駁曰:“夫谥,所以昭德,德既昭矣,則文無以加焉。

    故相國鄭公,端操特立,寡言慎行,及居台司,有蠲逋恤人之美,有知難不污之節。

    雖無文若之進拔,無孟子之是非,無赈施之仁,無謇谔之義,然足以稱賢相也。

    夫文者,大則經緯天地,次則潤色王猷,周文以至德為西伯,季孫以道事其主,鹹谥曰文,為美無以尚矣。

    亦焉用兩字,然後為備哉?竊觀兩字之谥,或有兼德,一字不足以盡盛德之形容,故有兩字生焉。

    然亦興于近古,非三代、兩漢之事也。

    夫舉典之道,信其正不信其邪,《春秋》大旨也,則兩字之谥,非《春秋》之正也。

    故相國鄭公之谥為文足矣,焉用獻哉?為獻可矣,焉用文哉?兩字兼谥,〔竊〕(切)[1]所未谕。

    請下太常重議。

    ”太常博士徐複議曰:“鄭珣瑜令德清規,坐鎮風俗理人,而善政浃洽,作相而謀猷密勿,其終始事迹,當時罕俦,所以表賢易名實曰文獻。

    夫文者,煥乎大行,獻者軒然高名。

    今而褒之,厥有經義,亦猶貞惠文子,累數其功,至于再三,以勸事君者。

    今奉駁議,議其無進拔、無是非、無赈施、無謇谔,且曰二字之谥,非三代、兩漢事。

    愚以為巽之駁所謂進拔者,豈不〔以〕推擇群萃緻之于庭乎!珣瑜往司铨衡,暨當鈞軸流品,式叙英髦,在朝若無獎拔之明,則何以至此。

    但如來議,寡言慎行,故其端兆不可得而窺也。

    當先朝之日,上體不平,奸臣王叔文招權作朋,将害于國,其視丞相如無也,輕詣相府,不循舊章,珣瑜意雖難誅,力固不足,移疾高謝,萬情所歸,則是非之名,孰大于此!夫所謂赈施者,在禮家施不及國,賢人君子廣愛為心,莫不〔開〕(聞)[2]稱物之源,布厚生之政。

    曩者,恤災患、免逋租,亦既當之矣!其于笃親庇族,衣無〔常〕(嘗)[3]主,踐名教者,誰則不行。

    若以分孤寡之資,同于赈施,則珣瑜所羞言也,奚謂無哉?至如謇謇匪躬,前議已書,其微婉矣,既承高論,敢不指明。

    德宗季年,李實為京兆尹,殊恩晝接,貴幸無比,而實以羨餘稱〔職〕(代)[4],莫之敢非。

    珣瑜衆诘所由,上陳利害,且曰取于人而未雠其直,焉得有餘,是其言不可謂之無謇谔矣!伏以國朝宰輔谥文而兼字者,代有人焉。

    故房玄齡谥曰文昭,狄仁傑谥曰文惠,魏徵、陸象先、蘇瓌、宋璟、張說、崔佑甫并谥曰文貞,劉仁軌、劉幽求、姚元崇、裴耀卿、張九齡并谥曰文獻,李元纮、韓休并曰文忠,薛元超曰文懿,盧懷慎曰文成,蘇颋曰文憲,楊绾曰文簡,其餘不可悉數。

    若以文包美,不宜以他字配之,則房玄齡、狄仁傑以降,昭惠、貞獻、忠懿、成簡,皆不得正矣!我唐聲名文物〔垂〕二百年,更閱群才,發揮王度,豈〔議〕(拟)[5]名之典,獨未得中邪。

    不然,何輕沮之!為駁正所設,但當論谥之當否,不宜诘字之多少。

    苟有不當,雖一字可乎?若皆允宜,雖二字何害!如韋巨源附會兇黨,李北海奪其嘉名,所言至公,人則悅服。

    今既曰賢相,而又非之,君子于其言豈得苟而已乎?若曰二字非三代、兩漢之規,則又異乎愚所學者矣。

    夫威烈、慎靓,周王之文谥也;文修、文成,漢祖之佐命也;霍光為宣成、孔光為〔簡〕(宣)[6]烈,中代之勳德也;劉寬為昭烈、楊賜為文烈,東都之鼎臣也。

    安謂其無二字哉!況文之為名,其義多矣,有經緯天地焉,有忠信節禮焉,有寬立不〔懾〕(攝)[7]、堅強不暴焉,有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焉。

    夫匪一端,各有所當,若皆〔俟〕西伯、季孫之德,然後可稱文,則魯〔侯〕(候)[8]與文伯歜之類,皆不為文矣。

    故诔谥之制,因時旌别。

    前狀議珣瑜之行曰,為一代之名臣,斯其旨欤。

    謹上采禮經,旁觀舊史,參諸國典,以定二名,請依前谥曰文獻。

    ”兵部侍郎李巽再議曰:“鄭珣瑜兩字之谥,今太常請依前谥曰文獻者。

    夫谥者,《春秋》褒貶之旨也,仲尼書法,随類推廣,雖一字褒貶,其文猶博,蓋欲指明事業,以昭示後代,俾後之人懲其惡而勸其善。

    政不可苟,夫谥一字正也,堯、舜、禹、湯、周公、邵公是也。

    兩字非正也,故《谥法》不載。

    或人臣不守彜章,苟逞異端,威烈、慎靓是也。

    或時主之權以功德加厚于臣也,蕭何、霍光、房玄齡、魏徵是也。

    不加而加,僭也,孔光、劉寬、薛元超、李元纮是也。

    三字過也,貞惠文子是也,亦谥法所不載也,古今無有也。

    公叔文子谥,衛君之過也,衛之亂制也,不然則記之失也。

    以一善加一字,即堯、舜、禹、湯當累數十字以為谥也。

    夫《禮記》者,非盡聖賢之意也,非盡宣尼所述也,當時雜記也。

    昔後蒼為曲台記,其弟子戴聖增損刊定為《小戴禮》,今《禮記》是也。

    若盡宣尼所述,即戴聖豈得而增也!昔宣尼修《春秋》,遊夏不能措一詞,以知《禮記》非盡宣尼所述,故戴聖得以增損也。

    則貞惠文子之谥,衛君亂制也,古今無有也。

    非宣尼所述,又何足法哉!鄭珣瑜和茂修整,始終無缺,可謂美矣。

    至于議行考功,而度越等輩,比于鄭文成、梁文昭、魏文貞,則不侔而谥号無差,輕用國典,失《春秋》之旨矣。

    向者鄭、梁數公皆經綸草昧,輔翼興王,以道輔君,緻于化洽,彰灼千古,言之者凜然生敬。

    而以珣瑜齒之,豈無愧于心哉!夫數公者,皆時王感風雲之會,懷谟明之美,故加于〔常〕(嘗)[9]典,以明其行,亦所以笃君臣之義也,然非正也,權制也。

    若後之人非數賢之比,則當循常以避數賢地也。

    其劉仁軌、薛元超、李元纮等加字之谥,皆黩國典而昧彜倫,言之可為寒心,豈當舉之為訓也。

    其餘姚元崇、宋璟、劉幽求,或輔相一代,緻理平之化,或忘身徇難,成中興之業,又豈珣瑜之比!以典選為進善,以辭疾為嫉邪,皆尚口為辨,非守典确論也。

    夫以典選者,皆為進善邪,若然者,則國家有天下二百年,何裴行儉、馬戴、盧從願等數賢獨見稱于時也,循資置署謂為進善,異乎餘所聞也。

    又珣瑜之病數月而終,豈僞疾邪?借使僞疾,尤可怪也。

    昔子路之冗食家臣,〔猶〕(尤)[10]殺身徇難。

    而珣瑜履台輔之重,當危難之際,居平則享其高爵厚祿,見危則奉身自保,以此為是非之明,即董狐之書趙盾為妄作也,珣瑜之辭可質于太常,舉以為德,信君臣之義,非常人所知也。

    珣瑜之下诘李實,誠中其病,可謂美矣。

    然則珣瑜自始筮仕,至于啟手足,垂四十年,曆谏職,持風憲,特中規激發,恐有過此者。

    今太〔常〕(嘗)[11]舉其下诘李實未為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