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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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則明鑒,我卻無從看出。

    對于其他誘惑我已有了一些辨識的能力,對于這種誘惑,我還是一無所知。

    對于肉體的情欲和空虛的好奇心,隻消我的意志不受影響,或它們不出現,我就能看出我有多少力量控制我的心靈,因為我能盤問我自己,不受這種誘惑時是否或多或少感到不痛快。

     對于财帛,人們追求錢财是為了滿足上述三種私欲之一二,或同時為三者;如果一人自疑雖已擁有、能否輕視,則可以棄置,作為考驗。

     對于所受的榮譽,為了避免榮譽,為了考驗我們的能耐,是否必須趨向敗壞、堕落、放恣的生活,使認識我們的人都唾棄我們?還有什麼比這種論調、這種見解更荒謬呢?别人的贊美往往跟随着、而且應該跟随着良好的生活和良好的行動,二者都不能棄置。

    惟有事物不在目前,才能看出對這事物能否放下或有所系戀。

     主,對于這一類誘惑我向你忏悔什麼?當然我歡喜聽人家的贊美。

    但我愛慕真理,過于贊美。

    因為如果有人向我提示:瘋狂謬亂而受到普世的稱揚,堅持真理而受到普世的呵責,我于二者之間知道選擇什麼。

    我所不願的是:因我做了一些好事,便把别人的褒獎增加我的快樂。

    但很可惜,我坦白承認,事實上未免增加我的快樂,猶如受到别人的譴責會減少我的興緻。

     我對于這種弱點感到不安時,種種借口便乘隙而入,結果如何,天主啊,你完全明了,因為這情形使我舉棋不定。

    你不僅命令我們操持謹嚴,對某些事物控制我們的愛情,同時又命令我們服膺于指示我們愛情的正确方向的正義,你不僅要我們愛你,也要我們愛人,為此我聽了中肯的贊美而感到欣然,或聽到不虞之譽、求全之毀時,我覺得我往往為了别人的進步與希望而高興,為了另一人的乖舛而歎息。

     有時别人的贊美也使我悒悒不樂,原因是别人所稱許我的優點恰是我所不取的,或别人對我微簿的優點給予過高的評價。

    但我又要自問:我怎能确定我的所以不快,不是由于我不願贊美我的人對我的看法和我不合,我的激動不是為了這人的利益,而是因為我本身的優長已使我沾沾自喜,如果得到别人的贊賞,則更使我快心?的确,如果别人不同意我對我自己的評價,或贊賞我所不屑的,或言過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我自覺并未受到贊美。

    因此在這一方面,我對我自己不是還捉摸不定嗎? 但是,真理啊,我在你身上認識到對待别人的贊美,應該着眼于别人的利益,不應從自身出發。

    我是否如此呢?我不知道。

    在這一方面我對于你,比了對我自身了解得更清楚。

    我的天主,我哀求你,請你把我的真面目完全揭露給我看,使我能向那些為我代求的弟兄們忏悔我所能發現的創仿。

    請你促使我更細緻地檢查自己。

    假使我真的為了别人的利益而欣然于别人的贊美,那末為何對于别人的無過受毀所感到的憤慨不如自身所遭受的一般呢?為何我自身所受的侮辱,比了别人在我面前受到同樣的侮辱更使我憤慨不平呢?這一點我真的意識不到嗎?總之,是否我在欺騙自己?是否在你面前,我的心靈口舌都不在服膺真理?主啊!使我遠離着這種愦亂悖謬的境界,不要使“我的口舌成為罪惡的膏油傅在我頭上”![49] 三十八 “我真是一個貧困無告的人”,[50]僅僅在我獨自呻吟,自恨自怨,追求你的慈愛的時候比較好一些,我将追求你的慈愛,一直到補滿我的缺陷,進入驕傲自滿所看不到的和平的純全境界。

    出自唇吻的言語和有目共睹的行動帶着極危險的誘惑,使我們沽名釣譽,乞求别人的賞識,希望能出人頭地,這誘惑就在我拊心自責的時候,就在我批判它的時候,正在試探我;往往人們以更大的虛榮心誇耀自己輕視虛榮,這樣實際并非在誇耀自己輕視虛榮,因為既然誇耀,則并不輕視虛榮。

     三十九 在我們内心、在内心深處,尚有同一類型的另一種誘惑,這誘惑使人自滿自足,雖則别人并不歡喜他,甚至讨厭他;他也不想使人滿意。

    這種自滿自足的人最使你讨厭,他們不僅以壞為好,而且以你的好處占為己有,或以你的恩賜歸功于本身,即使承認你的恩賜,但也不能與人同樂,反而要掠奪他人之所有。

    在這一類的危險中,你看到我的心是多麼戰栗恐懼,我不敢希望避免創傷,隻希望在受傷後即得到你的治療。

     四十 真理啊,哪裡你不是和我在一起,指示我行藏取舍?我則盡我所能的向你陳述我淺陋的見解,請你教導。

     我盡力之所及用感覺周遊了世界,我又觀察了肉體賴以生活的生命以及感覺本身。

    從此我又進入了我的記憶深處,進入充滿着千奇萬妙無數事物的高樓大廈,我參觀後驚愕不止;沒有你,我可能什麼也分辨不出;我發現其中一切都不是你。

     我周覽以後,用心分析,對每一事物給予适當的評價;通過感覺的傳達,我接納了一部分,加以盤诘;我又親身感覺到和我緊緊相聯的一部分;接着我一一分析了傳達的器官,最後又檢查了記憶的豐富蘊藏,或舍或取。

    這一切不是我自己能夠發現的,我在進行這工作時,或更可說我賴以進行這工作的能力也不是你。

    因為你是常燃不熄的光明,對于一切事物的存在、性質和價值,我都請示于你,聽從你的教誨和命令。

    我經常如此做,感到很大樂趣;每逢必要的工作一有空暇,我便躲入這樂趣中。

    我遵照你的指示,周曆已遍,可是除了在你懷中我為我的靈魂不能找到一個安穩的境地:隻有在你懷中,我能收攝放失的我,使我絲毫不離開你。

    有時你帶領我進入異乎尋常的心境,使我心靈體味到一種無可形容的溫柔,如果這種境界在我身内圓融通徹,則将使我超出塵凡。

    可惜我仍堕入困難重重的塵網中,又被結習所纏擾,我被束縛着,我痛哭流淚,可是我緊緊地被束縛着,習慣的包袱是多麼沉重啊!我欲罷不能,欲行不可,真覺進退兩難! 四十一 為此,我從三種食欲中檢查我罪惡的病根,并求你伸手挽救我。

    因為即使用我受傷的心靈,我也看到了你的光輝,我頭暈目眩地說:誰能造就到這種境界?“我曾被抛在你視線之外”,[51]你是統攝萬有的真理。

    我呢,由于我的鄙吝,我不願失去你,但我有了你同時又不肯屏絕虛僞,猶如一人既要說謊,又要知道真實。

    為此我失落了你,因為你不屑與虛僞并存。

     四十二 我能找誰斡旋使我與你言歸于好?是否該請教天使們?說什麼話求他們?用什麼儀式?許多人力圖重返你跟前,自覺氣餒,據我所聽到的,他們作了種種嘗試,堕落到乞靈于荒誕離奇的幻夢,結果受到欺騙。

     他們傲慢地找尋你,炫露着滿腹學問,而不是拊心自訟,因此引來了和他們志同道合的、同樣驕傲的“空中妖魔”,[52]受到妖術邪法的欺騙。

    他們找尋一位中間人來為自己澡雪,可是沒有找到,以至“魔鬼冒充了光明的天使”,[53]魔鬼沒有肉體,所以對于驕傲的肉軀特别有吸引力。

     他們都是注定死亡的罪人,他們傲慢地找尋你天主,想和永生不死的、潔淨無瑕的你和好。

    作為神人之間的中間者,必須具有和神相似的一面,又有和人相似的一面,假如兩方面都同于人,則與神距離太遠,假如兩方面都同于神,則又與人距離太遠,都不能擔任中間者。

    那個僞裝的中間者,由于你的神妙不測的擺布,捉弄那些驕傲的人,他有一點和人相似,便是罪惡;因為他沒有肉體,便擺出神明的模樣,要人奉他為神;但“罪孽的果報是死亡”,[54]他和人受到共同的果報,和人同受死亡的懲罰。

     四十三 由于你神妙不測的慈愛,你向人類顯示并派遣了一位真正的中間者,使人們通過他的榜樣,學習謙遜。

    “這位天主與人類的中間者,即是降生為人的耶稣基督”,[55]他站在死亡的罪人與永生至義的天主之間,他死亡同于衆生,正義同于天主,正義的賞報既是生命與和平,他以正義與天主融合,而又甘心與罪人同受死亡,借以消除複皈正義的罪人的永死之罰;他被預示于古代聖賢,使他們信仰他将來所受的苦難而得救,一如我們信仰他已受苦難而得救。

    他以人的身份擔任中間者,若以天主的“道”而論,則不能是中間者,因為他與天主相等,是天主懷中的天主,同時是唯一的天主。

     我的慈父,你真是多麼愛我們,甚至“不惜以你的聖子為我們交付于惡人手中”[56]。

    你真是多麼愛我們,甚至使“聖子與天主相等而不自居,甘心降為仆人,死于十字架上”,[57]惟有他在“死亡的人類中不為死亡所拘束”[58],“有權舍棄生命,也有權再取回生命”[59];他為了我們,在你面前,是勝利者而又是犧牲,因為自作犧牲,所以成為勝利者;他為了我們,在你面前,是祭司而亦是祭品,因為自充祭品,所以也是祭司;他本是你所生,卻成為我們的仆人,使我們由奴隸而成為你的子女。

    因此我有理由把堅定不移的希望放在他身上,你将通過這位“坐在你右面,為我們代求”[60]的他治療我的一切疾病,否則我絕無希望。

    我的病症既多且重,但你的救藥自有更大的效力。

    你的“道”如果不“降世為人,居住在我們中間”[61],我們可能想他和人類距離太遠,不能和他聯系而失望。

     想起我的罪惡,使我恐懼不安,我在憂患的重重壓迫之下彷徨轉側,想遁入曠野,但你阻止我,堅定我的心,對我說:“基督的所以為罪人受死,是為使人們不再為自己生活,而為代其受死者生活。

    ”[62]主啊,為此“我把我的顧慮都卸給你”,“我将欽仰你法律的奧蘊”。

    [63]你認識我的愚弱,請你教導我,治療我,你的獨子,“一切智慧的府庫”[64],用自己的血救贖了我們。

    驕傲的人們不必再來誣蔑我了,我想到救贖我的代價,我飲食他的血肉,我分施他的血肉,貧窮的我願意因此飽饫,也希望别人分享而同獲飽饫:“凡追求天主的人,都将贊美天主!”[65] [1] 見《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

     [2] 同上《以弗所書》,5章27節。

     [3]見《約翰福音》3章21節。

     [4] 見《羅馬書》4章5節。

     [5]見《哥林多後書》13章7節。

     [6]見《詩篇》143首7節。

     [7] 見《哥林多前書》4章3節。

     [8] 同上,2章11節。

     [9] 同上,13章12節。

     [10] 同上,10章13節。

     [11]見《羅馬書》1章20節。

     [12] 公元前第六世紀的希臘哲學家,以空氣為萬物之原。

     [13] 見《羅馬書》1章20節。

     [14] agitare,義為搖動,agere義為行動;factitare義為習于……,facere義為作為。

     [15] 見《哥林多前書》15章22節,按指亞當。

     [16] 見《新約·加拉太書》5章17節。

     [17]見《約翰福音》14章6節。

     [18] 見《詩篇》26首1節,41首12節。

     [19]見《約翰福音》12章35節。

     [20]拉丁詩人戴倫西烏斯(公元前194—195)的詩句。

     [21] 見《舊約·約伯記》7章1節。

     [22] 見《智慧書》8章21節。

     [23]見《新約·約翰一書》2章16節。

     [24] 見《新約·約翰一書》《以弗所書》3章20節。

     [25]同上《哥林多前書》15章54節。

     [26] 見《路加福音》21章34節。

     [27] 見《德訓篇》18章30節。

     [28]見《哥林多前書》78章8節。

     [29] 見《腓立比書》4章11—14節。

     [30]同上《哥林多前書》1章31節。

     [31]見《德訓篇》23章6節。

     [32] 見《新約·提多書》1章15節;《羅馬書》14章20節;《提摩太前書》4章4節;《哥林多前書》8章8節;《歌羅西書》2章16節;《羅馬書》14章3節。

     [33] 事見《創世紀》25章36節。

     [34] 事見《舊約·列王紀上》17章6節。

     [35] 事見《馬太福音》3章4節。

     [36]事見《創世紀》25章30—34節。

     [37] 事見《舊約·撒母耳記下》23章15—17節。

     [38] 見《馬太福音》4章3節。

     [39]事見《舊約·民數記》11章4節。

     [40]見《詩篇》138首14節。

     [41]見《哥林多後書》5章2節。

     [42] 事見《歸約·多比雅書》4章2節。

    譯者按:《多比雅書》見于天主教本《舊約》,基督教新教斥為“次經”,不錄。

     [43] 事見《舊約·創世紀》27章。

     [44] 事見《創世紀》28,29章。

     [45] 見《詩篇》120首4節。

     [46]見《新約·約翰一書》2章16節。

     [47]見《詩篇》103首3節。

     [48] 見《詩篇》9首24節。

     [49] 見《詩篇》140首5節。

     [50] 見《詩篇》108首22節。

     [51]見《詩篇》30首29節。

     [52] 見《新約·以弗所書》2章2節。

     [53]見《哥林多後書》11章14節。

     [54]同上《羅馬書》6章23節。

     [55] 見《腓立比書》2章6節。

     [56] 見《羅馬書》8章32節。

     [57] 見《新約·提摩太前書》2章5節。

     [58] 見《詩篇》87首6節。

     [59]見《約翰福音》10章18節。

     [60] 見《羅馬書》8章34節。

     [61] 見《約翰福音》1章14節。

     [62]見《哥林多後書》5章15節。

     [63]見《詩篇》54首23節;118首18節。

     [64]見《歌羅西書》2章3節。

     [65]見《詩篇》21首2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