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 論放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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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論放債 許多人都曾經說過巧妙的罵放債的話。

    他們說,人類應給上帝的貢獻是每人底收入底十分之一,而現在這上帝應得的一部竟被魔鬼占了,真是一件可悲的事。

    又說,放債的人乃是最大的破壞安息日的人,因為他底犁耙是每個安息日都在工作的。

    又說放債的人就是委吉爾所說的雄蜂。

     他們把那些雄蜂(一群偷懶的東西)從蜂房中驅逐出去了。

    又說放債的人把人類自失樂園以後的第一條法律破壞了。

    這第一條法律就是“你将汗流滿面然後得食”,而放債的人卻是“借他人面上的汗而得食”的。

    又說放債的人應該戴姜黃色的帽子,因為他們是變了猶太人了。

    又說錢生錢是有悖天道的,諸如此類。

    我隻有這句話可說,就是,放債是“因為人心太硬而始蒙上帝允許的一種事”。

    因為既然借與貸是免不了的,而且人底心腸是硬得不肯白借錢給人的,那麼放債的事情便非準許不可了。

    又有些人也曾經關于銀行及财産呈報和其他的辦法作過多疑而巧妙的建議,但是很少有關于放債這件事說過有用的話的。

    把放債的利與害列舉在我們眼前,以便我們酌量采擇其利,并且小心辦理,庶幾我們在走向改良之途的時候不要遇見比現在更壞的事情,這是好的。

     放債底害處:第一它使商人底數目減少。

    因為要是沒有放債這種懶惰生意,金錢是不會靜止不動的,反之,大部分的金錢将被用在商業上,而商業乃是國家底财富底“門靜脈”。

    第二,放債使商人性質變劣。

    因為,一個農人,假如他住在一個租價很大的田地上他就不能夠好好地經營他底地土;類此,假如一個商人不得不靠高利貸的話,他就不能好好地進行他底生意。

    第三件害處是附屬于上述的兩件害處的,就是帝王或國家底稅收之減少,稅收原是随着貿易漲落的。

    第四件害處是放債把一國底财富都聚在少數人之手。

    因為放債的人是拿得穩的,而别的生意人是不能拿得穩的,所以到這場戲快結束的時候大多數的錢都進了放債為生的人底箱子了。

    然而一個國家總是在财富分配得最為平均的時候最為興盛的。

    第五件害處是放債之舉把土地的價值打低了;因為金錢底用處,主要是在做生意或購置田産,而放債卻把這兩種事業都路劫了。

    第六件害處是,放債把一切的工業、改良、和新的發明都挫折,壓抑了,因為假如沒有放債這種事業阻撓的話,在上述的種種事業中自會有金錢活動的。

    最末的一件害處是,放債是蠹害許多人底财産的東西,而這種行為經過了相當時間之後是會引起一種共同的貧乏的。

     在另一方面,放債底益處是,第一,無論放債之舉在某種情形是多麼阻撓商業的,然而在别的方面它卻是助長商業的;因為商業底最大部分是由年輕的商人靠着借有利息的債而經營的,這是無疑的。

    如果放債的人把他底錢收回或者不放出去,馬上就會發生商業上的大停滞。

    第二件益處是,要沒有這樣容易的用利息借債的辦法,人們底需要将使他們驟然陷于沒落;因為他們将不得不被迫而賣掉他們賴以為生的資産(無論是田産或貨物)而且賣得價值遠不及這些資産底真正價值。

    所以,放債的行為固然是蠹蝕這些人,但是若沒有放債的行為,則壞的市面将把他們整個吞噬了。

    至于抵押或典當之舉,那也是無補于事的:因為,不是人們不肯無利息地收受抵押和典當;就是,如果他們肯這樣做,他們必定會眼睛專注在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