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 論放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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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那些資産上面的。
記得有一位鄉下的狠心富翁,他常說,“鬼把這種放債的舉動拿去才好,它使得我們不能夠沒收抵押的産業和證券”。
第三而第末的益處是,設想能有不帶利息的一般借貸乃是虛妄的;并且,如果借貸之事一受拘束,将發生的不便之處其數目之多是不能想象的。
因此要廢止放債業的話是空話。
所有的國家都有過這種生意的,不過種類與利率的不同罷了。
所以這種意見隻好送到烏托邦裡去了。
現在且一談改良并管理放債業之道;如何可以避免它底害處而保持它底益處。
從放債業底利害相權看來,有兩件事是應當調和的。
一件是,放債業底牙齒應當磨得鈍一點,使它不至于咬人咬得太厲害;另一件是,應當留一個門戶,可以鼓勵有錢的人放債給商家,以便商業能夠繼續并活動。
這件事情除非你創立兩種大小不同的放債,是辦不到的。
因為,假如你把放債業全減到一個低利率上去,這種辦法對一般的借債者将要容易一點而商人将不容易找到錢了。
并且我們也應當注意,商品交易的事業,因為獲利最厚,所以能擔負高利貸,而别的事業則不如此。
要把上述的兩種目的都達到,其方法略如下。
要有兩種利率;一種是自由而且公開的;另一種是受統治的,唯有某種人并且在某種商業地域才可以得到允許的。
因此第一,應當使普通放債底利率減到百分之五;這種利率應當公布為自由的通行的利率;并且國家應當擔承對于這種的利率不加以罪。
這個辦法可使借貸之舉免于停止或枯竭,也可以便利國内無數的借款人。
并且,這個辦法,在大體上,将提高田地底價值,因為以十六年交清買款為期買來的地一年之中可以産生百分之六或稍高的利息,而這種放債底利率則隻能産生百分之五的利息也。
以同樣的理由,這種辦法也将鼓勵并激刺工業和有益的改良,因為許多人将甯願投資于這些事業而不願收百分之五的利益,尤其是收慣了較高的利息的人更要如此。
第二,應該讓一部分人得到允許,可以用較高的利率放債給知名的商人;這種事并且還得有如下的預防。
這種利率,即在那些商人底方面,也應該比他從前慣付的利率較為輕一點;因為由這種方法,所有的借款人都可以得到一點便利,無論他是商人或是任何人。
放債的人不可是銀行或公司,而每個人都應當是他自己底錢底主人。
這并不是我完全憎惡銀行,而是因為他們為了某種嫌疑的原故是很難受一般人底信任的。
國家為了所發的允許證應當使放債人負責繳納一筆小捐稅,其餘的利益則應當歸之于放債的人;因為假如這種捐稅底數目很小的話,它是決不會使放債的人灰心的。
舉例來說,那原先收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九的利息的人是甯可降到百分之八而不肯放棄他底放債事業,撇下拿得穩的利益跑去求冒險的利益的。
這些持有允許證的放債者其數目可以不必限定,不過他們營業的地點卻應當限于某幾個商業的城市;因為這樣他們就不能掩飾國中他人底錢财:持有特許證可以放百分之九的利率的債的人就不會把那一般流行的百分之五的利率的錢吸收盡了;因為沒有人肯把錢放到遠處,或放在不相識的人底手裡的。
如果有人反對說,以前放債的事業不過是在某種地方受容忍,而我底辦法差不多要使它成為合法的營業了;我的答語是用公開承認的辦法補救放債底害處比默認其存在而使它橫行的好一點。
記得有一位鄉下的狠心富翁,他常說,“鬼把這種放債的舉動拿去才好,它使得我們不能夠沒收抵押的産業和證券”。
第三而第末的益處是,設想能有不帶利息的一般借貸乃是虛妄的;并且,如果借貸之事一受拘束,将發生的不便之處其數目之多是不能想象的。
因此要廢止放債業的話是空話。
所有的國家都有過這種生意的,不過種類與利率的不同罷了。
所以這種意見隻好送到烏托邦裡去了。
現在且一談改良并管理放債業之道;如何可以避免它底害處而保持它底益處。
從放債業底利害相權看來,有兩件事是應當調和的。
一件是,放債業底牙齒應當磨得鈍一點,使它不至于咬人咬得太厲害;另一件是,應當留一個門戶,可以鼓勵有錢的人放債給商家,以便商業能夠繼續并活動。
這件事情除非你創立兩種大小不同的放債,是辦不到的。
因為,假如你把放債業全減到一個低利率上去,這種辦法對一般的借債者将要容易一點而商人将不容易找到錢了。
并且我們也應當注意,商品交易的事業,因為獲利最厚,所以能擔負高利貸,而别的事業則不如此。
要把上述的兩種目的都達到,其方法略如下。
要有兩種利率;一種是自由而且公開的;另一種是受統治的,唯有某種人并且在某種商業地域才可以得到允許的。
因此第一,應當使普通放債底利率減到百分之五;這種利率應當公布為自由的通行的利率;并且國家應當擔承對于這種的利率不加以罪。
這個辦法可使借貸之舉免于停止或枯竭,也可以便利國内無數的借款人。
并且,這個辦法,在大體上,将提高田地底價值,因為以十六年交清買款為期買來的地一年之中可以産生百分之六或稍高的利息,而這種放債底利率則隻能産生百分之五的利息也。
以同樣的理由,這種辦法也将鼓勵并激刺工業和有益的改良,因為許多人将甯願投資于這些事業而不願收百分之五的利益,尤其是收慣了較高的利息的人更要如此。
第二,應該讓一部分人得到允許,可以用較高的利率放債給知名的商人;這種事并且還得有如下的預防。
這種利率,即在那些商人底方面,也應該比他從前慣付的利率較為輕一點;因為由這種方法,所有的借款人都可以得到一點便利,無論他是商人或是任何人。
放債的人不可是銀行或公司,而每個人都應當是他自己底錢底主人。
這并不是我完全憎惡銀行,而是因為他們為了某種嫌疑的原故是很難受一般人底信任的。
國家為了所發的允許證應當使放債人負責繳納一筆小捐稅,其餘的利益則應當歸之于放債的人;因為假如這種捐稅底數目很小的話,它是決不會使放債的人灰心的。
舉例來說,那原先收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九的利息的人是甯可降到百分之八而不肯放棄他底放債事業,撇下拿得穩的利益跑去求冒險的利益的。
這些持有允許證的放債者其數目可以不必限定,不過他們營業的地點卻應當限于某幾個商業的城市;因為這樣他們就不能掩飾國中他人底錢财:持有特許證可以放百分之九的利率的債的人就不會把那一般流行的百分之五的利率的錢吸收盡了;因為沒有人肯把錢放到遠處,或放在不相識的人底手裡的。
如果有人反對說,以前放債的事業不過是在某種地方受容忍,而我底辦法差不多要使它成為合法的營業了;我的答語是用公開承認的辦法補救放債底害處比默認其存在而使它橫行的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