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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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傑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暫的,他的創作生涯充其量不過二十年,但他卻留下了四部長篇小說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說,使他成為二十世紀一位傑出的美國小說家。
二十世紀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群星燦爛,各放異彩。
德萊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長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發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
同年四月,《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紐約出版,著名詩人兼文藝評論家T-S-艾略特立刻稱之為“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
海明威在回憶菲氏時寫道:“既然他能夠寫出一本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樣好的書,我相信他一定能夠寫出更好的書。
”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聞名的批評家,因此我們就不難領會這些評價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元氣未傷的美國進入了曆史上一個短暫的空前繁榮的時代。
“美國夢”像一個在半空遊蕩的色彩斑瀾的大氣球,使一代美國人眼花鐐亂,神魂颠倒。
菲氏說過:“這是美國曆史上最會縱樂、最絢麗的時代,關于這個時代将大有可寫的。
”他所大寫特寫的正是這個時代,并且将它命名為“爵士時代”,因此人們往往稱他為“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
菲氏并不是一個旁觀的曆史家,他縱情參與了“爵士時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
正因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現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生活氣息和感情節奏。
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時,他又能冷眼旁觀,體味“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嚴峻的道德标準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筆調抒寫了戰後“迷們的一代”對于“美國夢”感到幻滅的悲哀、不妨說,《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爵士時代”的一曲挽歌,一個與德萊塞的代表作異曲同工的美國的悲劇。
直到今天,《了不起的蓋茨比》還是美國一部家喻戶曉的經典。
我對菲茨傑拉德毫無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蓋茨比》卻有一段陰差陽錯的“因緣”。
一九五一年夏,我應北京燕京大學西語系之聘,從美國回國任教。
行李裡除了幾件舊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機,主要都是從讀大學到研究院積累下來的幾百冊英美文學書刊。
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課,我教的是英語專業四年級兩門課。
班上有些學生不時來串門地聊天,或是借書看。
十二月間,全國高等學府開展“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燕京着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當衆檢讨。
輪到我上場那天,一個男生積極分子跳了起來,一手舉起一本書,一手指着書的封皮,義正辭嚴地質問我:“你從美帝帶回這種下流壞書,腐蝕新中國青年,居心何在?”我吓了一跳,伸頭仔細一看,書的封皮上畫着一隻手,指甲塗得猩紅,手裡舉着一杯香擯。
原來是一本很舊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蓋茨比》,是我班上一個男生借去的。
我倒抽了一口冷氣,心裡想,“我承認我的思想‘落後’,但是要我把菲茨傑拉德的傑作扔進垃圾堆,那還辦不到呢。
” 由于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原因,從此多年與西方文學絕緣。
妻子受株連“颠沛流離”,不管有多少艱難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幾箱舊書當廢紙賣掉。
“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農村,書遭了澇災,我倆把紙闆箱一個一個打開,把書攤在茅屋門口晾曬,發現那本破舊的《蓋茨比》雖久經患難,卻有點不服老的神态。
後來,雨過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
時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學》月刊編輯來信,要我盡快将《蓋茨比》譯為中文。
簡直不可思議!“腐蝕新中國青年”的黑鍋,我背了将近三十年,怎麼會偏偏找到我來翻譯這本“下流壞書”?莫不是命運的嘲弄,還是菲茨傑拉德顯靈,責成我為他平反,還他一個公道?思前想後,我雖自感譯筆粗拙,難以重現他那優美的風格,卻也無法回避這道義的召喚。
十年以後,我用英文以回憶錄形式寫了
二十世紀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群星燦爛,各放異彩。
德萊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長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發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
同年四月,《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紐約出版,著名詩人兼文藝評論家T-S-艾略特立刻稱之為“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
海明威在回憶菲氏時寫道:“既然他能夠寫出一本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樣好的書,我相信他一定能夠寫出更好的書。
”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聞名的批評家,因此我們就不難領會這些評價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元氣未傷的美國進入了曆史上一個短暫的空前繁榮的時代。
“美國夢”像一個在半空遊蕩的色彩斑瀾的大氣球,使一代美國人眼花鐐亂,神魂颠倒。
菲氏說過:“這是美國曆史上最會縱樂、最絢麗的時代,關于這個時代将大有可寫的。
”他所大寫特寫的正是這個時代,并且将它命名為“爵士時代”,因此人們往往稱他為“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
菲氏并不是一個旁觀的曆史家,他縱情參與了“爵士時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
正因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現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生活氣息和感情節奏。
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時,他又能冷眼旁觀,體味“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嚴峻的道德标準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筆調抒寫了戰後“迷們的一代”對于“美國夢”感到幻滅的悲哀、不妨說,《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爵士時代”的一曲挽歌,一個與德萊塞的代表作異曲同工的美國的悲劇。
直到今天,《了不起的蓋茨比》還是美國一部家喻戶曉的經典。
我對菲茨傑拉德毫無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蓋茨比》卻有一段陰差陽錯的“因緣”。
一九五一年夏,我應北京燕京大學西語系之聘,從美國回國任教。
行李裡除了幾件舊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機,主要都是從讀大學到研究院積累下來的幾百冊英美文學書刊。
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課,我教的是英語專業四年級兩門課。
班上有些學生不時來串門地聊天,或是借書看。
十二月間,全國高等學府開展“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燕京着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當衆檢讨。
輪到我上場那天,一個男生積極分子跳了起來,一手舉起一本書,一手指着書的封皮,義正辭嚴地質問我:“你從美帝帶回這種下流壞書,腐蝕新中國青年,居心何在?”我吓了一跳,伸頭仔細一看,書的封皮上畫着一隻手,指甲塗得猩紅,手裡舉着一杯香擯。
原來是一本很舊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蓋茨比》,是我班上一個男生借去的。
我倒抽了一口冷氣,心裡想,“我承認我的思想‘落後’,但是要我把菲茨傑拉德的傑作扔進垃圾堆,那還辦不到呢。
” 由于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原因,從此多年與西方文學絕緣。
妻子受株連“颠沛流離”,不管有多少艱難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幾箱舊書當廢紙賣掉。
“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農村,書遭了澇災,我倆把紙闆箱一個一個打開,把書攤在茅屋門口晾曬,發現那本破舊的《蓋茨比》雖久經患難,卻有點不服老的神态。
後來,雨過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
時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學》月刊編輯來信,要我盡快将《蓋茨比》譯為中文。
簡直不可思議!“腐蝕新中國青年”的黑鍋,我背了将近三十年,怎麼會偏偏找到我來翻譯這本“下流壞書”?莫不是命運的嘲弄,還是菲茨傑拉德顯靈,責成我為他平反,還他一個公道?思前想後,我雖自感譯筆粗拙,難以重現他那優美的風格,卻也無法回避這道義的召喚。
十年以後,我用英文以回憶錄形式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