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烏托邦》的曆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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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這樣,希斯拉德便否認了自上而下進行改革的可能,但是他卻沒有指出與此相反的革命改造方案。

    然而必須指出,他的議論中有一個地方仿佛順便提到過&ldquo被壓迫者的起義精神&rdquo是&ldquo高尚的&rdquo精神。

     莫爾不僅分析了社會制度的個别缺點,還探讨了消除這些缺點的局部措施。

    通過對一些罪惡的分析,他自認為找到了一切社會罪惡的根源。

    這個根源就是私有制的統治。

    《烏托邦》第一部分最後談論私有制的幾頁,不但在文學上,而且在邏輯上都是全書的中心點,這幾頁總結了上述對英國社會制度的批評,并成為下面描寫理想社會制度的根據。

     希斯拉德斷言,在私有制度下,既談不到正義,也談不到社會太平。

    在私有制度下,每個人都盡可能把一切攫為己有。

    不管社會财富有多少,它總是落入少數人手裡;其餘的人的命運就隻有貧窮。

    前一種人一般都是兇狠奸詐的人;後一種人則是謙虛純樸、每天為社會的福利而勞動、不是為自己私利而勞動的人。

    要建立公正的秩序,必須徹底廢除私有制。

    莫爾認為,一切局限性的改革都是治标的辦法,不能根治社會的疾病。

     烏托邦的制度正和歐洲各國的制度相反,它是沒有私有制的制度。

    這樣的對比,就其本身來說,在社會政治作品中并不新奇;我們已經說過,許多古代思想家也都作過這種對比。

    但是,莫爾在《烏托邦》中抱定的任務是具體地說明:怎樣在沒有私有制的條件下,根據平等原則來組織社會生産。

    無論這個任務的提出,或是莫爾解決這個任務的方式,都是極需有獨創性的,在這方面,他并無前人可資借鑒。

     烏托邦社會在經濟上是一個統一體。

    國家的最高機關&mdash&mdash元老院對各個地區生産的一切産品都進行統計,在必要的時候還進行産品的再分配。

    烏托邦的全部土地都是共有财産。

    國家可以把勞動力從甲地調到乙地。

    對外貿易也由國家經營。

    可是,生産的直接組織者不是整個國家,而是城市。

    莫爾所說的國家好象是城市聯盟一樣。

     烏托邦的基本經濟單位是家庭。

    每個家庭從事一定的手工業生産。

    家庭的生産工作受國家官員的監督;家庭所生産的産品全部交給國家。

    這樣看來,家庭實質上就是一個公共作坊。

    還應該補充說明一點:這種家庭不一定是以血統關系為基礎的自然家庭。

    甚至可以認為,這種家庭的基本标志不是血統關系,而是經濟上的結合。

    一個兒童如果不願意從事這個家庭所擔任的那種手工業工作,可以按照自己選擇的職業轉到别的家庭中去。

    這樣一來,同一家的人可能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中,因為每一個家庭隻能從事一種手工業工作。

    一個家庭的規模超過經濟上的需要時,國家可以把公民從這一家調到另一家去。

     不難理解,這種家庭手工業生産組織在烏托邦是怎樣産生的。

    這種生産組織的真實藍本無疑是中世紀手工業。

    在商業資本的影響下,到了莫爾的時代,這種手工業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我們可以說,莫爾在某種意義上恢複了這種手工業制度,不過去掉了它最後新增添的東西。

    但是在莫爾這裡,資本的破壞作用不是單純地被消除了,而是被國家的有益領導所代替。

    不言而喻,恢複後的手工業制度并不同曆史上的真實情況一模一樣,而是按照作者的總的意圖理想化了的。

    但是透過它的理想化的外形,畢竟還可以看出它的本來面貌。

     整個烏托邦社會幾乎無例外地包括在家庭手工業體系内。

    一個公民,隻要他同家庭有聯系,他便同手工業有關系。

    每個公民都學習一種手藝,手工業勞動幾乎是他一生的基本職業。

    在烏托邦,農業不是一種職業,這是莫爾的一個獨特見解,也是烏托邦制度中最引人注意的特點之一。

    在烏托邦,農業是很受重視的,但是農業工作是按義務勞動制的原則組織的。

    每個人必須從事兩年的農業勞動。

    隻有特别愛好農村生活的人,有時可以申請把這兩年的期限延長。

    由此可見,烏托邦是沒有真正的鄉村的。

    鄉村裡隻有農場,人們從城市來到這裡做一個時期的工作,期滿後又從這裡回到城市,繼續從事自己的基本工作。

    全體公民的基本住宅區和各項工作的組織中心是城市,城市有它可以用來進行農業工作的固定地區。

    這樣說來,在近代的第一部社會主義作品中,就已經提出了消滅城鄉對立的問題,雖然方法是很原始的。

     手工業和農業所生産的一切産品都是整個社會的财産。

    公民們從公共倉庫或公共市場領取他們所需要的東西。

    在後來的各種烏托邦中,我們看到有形形色色的給公民分配産品的形式:有的采用算術平均的原則,有的采用按功付酬的原則,還有的采用按需分配的原則。

    莫爾在烏托邦實行的是最後一種形式,這也是最徹底的一種形式。

    每個家長需要多少産品,就從社會上領取多少産品,他絕不會得不到他所需要的東西。

    莫爾已經懂得,這種&ldquo按需&rdquo分配的前提是産品的豐富。

    有了豐富的産品就&ldquo無須擔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rdquo。

    他确信,在烏托邦一定會有這樣豐富的産品。

     我們對于社會過渡到共産主義高級階段的認識是和生産力的發展相聯系的。

    隻有&ldquo當每個人都得到全面的發展&rdquo,而且生産力也随之壯大起來,集體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完全湧現出來時,&mdash&mdash隻有這時,才能完全克服資産階級式的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它的旗幟上寫道:&ldquo各盡所能,按需分配!&rdquo①生産力能夠迅速增長的思想,莫爾是沒有的。

    在莫爾生活的十五世紀和十六世紀之交,技術進步的意義在經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