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奴隸等等
關燈
小
中
大
凡非烏托邦人作戰中親自擒獲的戰俘、奴隸的小孩以及他們從外國取得的處于奴役地位的人,在烏托邦都不被當做奴隸。
他們的奴隸分兩類,一類是因在本國犯重罪以緻罰充奴隸,另一類是在别國曾因罪判處死刑的犯人。
多數奴隸屬第二類。
他們獲得了很大的一批:有時是廉價買來的,更有時是不花錢要來的。
這般奴隸不但不斷要做工,而且上了鍊。
烏托邦較為嚴厲地對待本國國民中的奴隸,由于他們雖受過很好的道德教育,卻仍不免犯罪,這是尤其令人感到遺憾的,應該從嚴加倍處分,以儆效尤。
還有一種奴隸,那是另一國家的貧無以為生的苦工,他們有時自願到烏托邦過奴隸的生活。
這些人受到良好的待遇,隻是工作重些,也是他們所習慣了的,此外他們如烏托邦公民一樣享有幾乎同樣寬大的優待。
其中如有人想離去(這種情況不多),烏托邦人不勉強他們留下,也不讓他們空着手走開。
我上面說過,烏托邦人對病人熱心照料,不令他們缺乏任何能恢複健康的東西,醫藥飲食,無不供應周到。
對患不治之症的病者,他們給以安慰,促膝交談,力圖減輕其痛苦。
如果某一病症不但無從治好,而且痛苦纏綿,那麼,教士和官長都來勸告病人,他現在既已不能履行人生的任何義務,拖累自己,煩擾别人,是早就應該死去而活過了期限的,所以他應決心不讓這種瘟病拖下去,不要在死亡前猶豫,生命對他隻是折磨,而應該懷着熱切的希望,從苦難的今生求得解脫,如同逃出監禁和拷刑一般。
或者他可以自願地容許别人解脫他。
在這樣的道路上他有所行動将是明智的,因為他的死不是斷送了享受,而是結束掉痛苦。
并且他這樣行動将是服從教士的忠告,而教士是上帝意志的解釋者,所以那是虔誠聖潔的行動。
聽了上述的道理而接受勸告的人或是絕食而死,或是在睡眠中解脫而無死亡的感覺。
但烏托邦人決不在這種病人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奪去他的生命,也絕不因此對他的護理有絲毫的松懈。
他們相信,經過這樣勸告的死是表示榮譽的。
但是一個人如果未得教士及議事會同意而戕賊自己,就得不到火葬或土埋,而是不體面地曝屍沼澤中。
女子到十八歲才結婚,男子要更大四歲。
男女在婚前如證明犯了私通的罪,受到嚴重處罰,而且以後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總督寬恕其罪行。
此外,一個家庭出現了這種犯法的事,有關的父母也由于未盡到責任而蒙受極大恥辱。
烏托邦對這種罪行施以重罰,因為他們預見到,如對婚前亂搞男女關系不認真禁止,結成夫婦的人将很少,而夫婦同居是一輩子的,并且要忍受伴随這種生活的一切艱辛。
在選擇配偶時,烏托邦人嚴肅不苟地遵守在我們看來是愚笨而極端可笑的習慣。
女方不管是處女抑孀婦,須赤身露體,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婦人帶去求婚男子前亮相。
同樣,男方也一絲不挂,由一位小心謹慎的男子陪伴來到女方面前。
我們非笑這樣的風俗,斥為愚蠢。
烏托邦人卻對所有其他國家的極端愚蠢表示驚異。
試看人們買一匹花錢本不太多的小馬,尚且非常慎重,盡管這匹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尚且不肯付值,除非摘下它的鞍子,取下全副挽具,唯恐下面隐蔽着什麼爛瘡。
可是在今後一生苦樂所系的選擇妻子這件事上,他們卻掉以輕心,對女方的全部評價隻根據幾乎是一手之寬的那部分,即露出的面龐,而身體其餘部分全裹在衣服裡,這樣,和她結成伴侶,如果日後發現什麼不滿意之處,就很難以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
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隻重視女方的品德。
即使明智的男人,在婚姻問題上,也會認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
毫無疑問,衣服可能遮蓋住醜惡的殘疾,以緻丈夫對妻子産生心理上的反感,而這時軀體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許可了。
如果這種殘疾是婚後偶然引起的,一個男人隻有自認晦氣,然而法律于婚前應該防止他被騙上當。
這種預防之所以更有必要,是因為在地球上這個地區,烏托邦人是唯一實行一妻制的民族,除非發生死亡,不緻婚姻關系中斷。
但發生通奸行為或脾氣壞到不能相處,則是例外。
當男方或女方感到自己感情上受到這種傷害,議事會就準許其另行擇配。
被離異的一方從此終身蒙受恥辱并過孤獨的生活。
如果妻子無任何可非議之處,身體不幸罹病,烏托邦人不允許男子違反
他們的奴隸分兩類,一類是因在本國犯重罪以緻罰充奴隸,另一類是在别國曾因罪判處死刑的犯人。
多數奴隸屬第二類。
他們獲得了很大的一批:有時是廉價買來的,更有時是不花錢要來的。
這般奴隸不但不斷要做工,而且上了鍊。
烏托邦較為嚴厲地對待本國國民中的奴隸,由于他們雖受過很好的道德教育,卻仍不免犯罪,這是尤其令人感到遺憾的,應該從嚴加倍處分,以儆效尤。
還有一種奴隸,那是另一國家的貧無以為生的苦工,他們有時自願到烏托邦過奴隸的生活。
這些人受到良好的待遇,隻是工作重些,也是他們所習慣了的,此外他們如烏托邦公民一樣享有幾乎同樣寬大的優待。
其中如有人想離去(這種情況不多),烏托邦人不勉強他們留下,也不讓他們空着手走開。
我上面說過,烏托邦人對病人熱心照料,不令他們缺乏任何能恢複健康的東西,醫藥飲食,無不供應周到。
對患不治之症的病者,他們給以安慰,促膝交談,力圖減輕其痛苦。
如果某一病症不但無從治好,而且痛苦纏綿,那麼,教士和官長都來勸告病人,他現在既已不能履行人生的任何義務,拖累自己,煩擾别人,是早就應該死去而活過了期限的,所以他應決心不讓這種瘟病拖下去,不要在死亡前猶豫,生命對他隻是折磨,而應該懷着熱切的希望,從苦難的今生求得解脫,如同逃出監禁和拷刑一般。
或者他可以自願地容許别人解脫他。
在這樣的道路上他有所行動将是明智的,因為他的死不是斷送了享受,而是結束掉痛苦。
并且他這樣行動将是服從教士的忠告,而教士是上帝意志的解釋者,所以那是虔誠聖潔的行動。
聽了上述的道理而接受勸告的人或是絕食而死,或是在睡眠中解脫而無死亡的感覺。
但烏托邦人決不在這種病人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奪去他的生命,也絕不因此對他的護理有絲毫的松懈。
他們相信,經過這樣勸告的死是表示榮譽的。
但是一個人如果未得教士及議事會同意而戕賊自己,就得不到火葬或土埋,而是不體面地曝屍沼澤中。
女子到十八歲才結婚,男子要更大四歲。
男女在婚前如證明犯了私通的罪,受到嚴重處罰,而且以後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總督寬恕其罪行。
此外,一個家庭出現了這種犯法的事,有關的父母也由于未盡到責任而蒙受極大恥辱。
烏托邦對這種罪行施以重罰,因為他們預見到,如對婚前亂搞男女關系不認真禁止,結成夫婦的人将很少,而夫婦同居是一輩子的,并且要忍受伴随這種生活的一切艱辛。
在選擇配偶時,烏托邦人嚴肅不苟地遵守在我們看來是愚笨而極端可笑的習慣。
女方不管是處女抑孀婦,須赤身露體,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婦人帶去求婚男子前亮相。
同樣,男方也一絲不挂,由一位小心謹慎的男子陪伴來到女方面前。
我們非笑這樣的風俗,斥為愚蠢。
烏托邦人卻對所有其他國家的極端愚蠢表示驚異。
試看人們買一匹花錢本不太多的小馬,尚且非常慎重,盡管這匹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尚且不肯付值,除非摘下它的鞍子,取下全副挽具,唯恐下面隐蔽着什麼爛瘡。
可是在今後一生苦樂所系的選擇妻子這件事上,他們卻掉以輕心,對女方的全部評價隻根據幾乎是一手之寬的那部分,即露出的面龐,而身體其餘部分全裹在衣服裡,這樣,和她結成伴侶,如果日後發現什麼不滿意之處,就很難以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
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隻重視女方的品德。
即使明智的男人,在婚姻問題上,也會認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
毫無疑問,衣服可能遮蓋住醜惡的殘疾,以緻丈夫對妻子産生心理上的反感,而這時軀體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許可了。
如果這種殘疾是婚後偶然引起的,一個男人隻有自認晦氣,然而法律于婚前應該防止他被騙上當。
這種預防之所以更有必要,是因為在地球上這個地區,烏托邦人是唯一實行一妻制的民族,除非發生死亡,不緻婚姻關系中斷。
但發生通奸行為或脾氣壞到不能相處,則是例外。
當男方或女方感到自己感情上受到這種傷害,議事會就準許其另行擇配。
被離異的一方從此終身蒙受恥辱并過孤獨的生活。
如果妻子無任何可非議之處,身體不幸罹病,烏托邦人不允許男子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