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純粹理性之背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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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之一切事物僅依據自然法則發生。
證明假定有先驗的意義之自由為一種特殊之因果作用,世界中之事件乃依據此種因果作用而發生者,即此為絕對的開始一狀态之力量,因而亦為絕對的開始&ldquo此狀态之結果系列&rdquo之力量;于是所得結論不僅一切系列之絕對的起始在此種自發性中,且即此種創始系列之自發性規定,易言之,此種因果作用自身亦将有一絕對的起始;于是在發生時,将無依據一定法則以規定此種活動之先在狀态矣。
但一切活動之開始,皆預想有一尚未活動之原因所有狀态;活動之力學的開始,如以為最初的起始,則必預想有與先在之原因狀态毫無因果關聯之一種狀态,蓋即謂絕不自先在狀态發生者。
于是先驗的自由與因果法則相反;先驗的自由所假定為适用于種種活動的原因之繼續的狀态間之一種聯結,使經驗之一切統一成為不除可能。
此種先驗的自由在任何經驗中皆不能見及之,故為思維上之虛構物。
故宇宙所有事件之聯結及秩序必須僅在自然中尋求(非在自由中尋求)。
離自然法則之自由無疑自強迫中解放,但并一切規律之指導亦放棄之矣。
蓋不容謂自由法則進入&ldquo自然過程中所展示之因果作用&rdquo内,因而以之代自然法則。
誠以自由如依據法則所規定,則不成其為自由,僅為另一名目之自然而已。
自然與先驗的自由之所以異,在合法則與無法則之别耳。
自然固以此種規定之事業加之悟性之上,即令悟性常在原因系列中尋求事件之更高起源,故此等原因之因果作用常為受條件制限者。
但其報償,則為自然預許有&ldquo經驗依據法則之一貫的統一&rdquo。
反之自由之幻相,則對于在原因連鎖中尋求不已之悟性,提供一休止點而引之到達&ldquo自其自身開始活動&rdquo之不受條件制限之因果作用。
但此種因果作用乃盲目的,且撤廢&ldquo完全聯結之經驗&rdquo所唯一由以可能之種種規律。
第三種二律背馳注釋一、注釋正面主張自由之先驗的理念,無論如何不能構成此名詞之心理學的概念之全部内容,蓋此等内容大部分為經驗的。
先驗的理念僅表顯行動之絕對的自發性而已(此為行動應自負其責之固有根據)。
顧在哲學上此實為真實之難點;蓋在容認任何此種類型之不受條件制限之因果作用時,其中實有不可逾越之困難。
在論究意志自由之問題時所常煩擾思辨理性者,即在其嚴格之先驗方面。
質言之,此問題僅為如是:吾人是否必須容認有一種自發的創始&ldquo繼續的事物(或狀态)系列&rdquo之力量。
至此種力量如何可能,在此事例中,其為無須解答之問題,正與依據自然法則之原因性如何可能之無須解答相同。
蓋就吾人所見,吾人應永以&ldquo必須以自然法則之因果作用為前提&rdquo雲雲之先天的知識為滿足,不再探求;誠以吾人絲毫不能理解&ldquo由一事物之存在而其他事物之存在即為其所規定&rdquo雲雲之如何可能,以此之故,此必僅由經驗所指導。
現象系列中由自由而來之最初的創始之必然性,吾人僅在使世界起源能為人所考慮所必需之限度内證明之;至一切後繼狀态,則皆能視為依據純粹之自然法則而産生者。
但因自發的創始&ldquo時間中一系列&rdquo之力量由此被證明(雖不能理解之),自亦能容許吾人容認在世界過程内種種不同系列,就其因果作用而言,可視為能自其自身開始者,即以一種自自由而來之活動力量歸之于此等系列所有之實體。
且吾人必不容吾人為&ldquo由誤解所得之結論&rdquo所阻,即其結論謂世界中所發生之系列僅能有相對的最初起始,蓋因在世界中常有其他某種事物狀态在其前,故在世界之過程中實無系列之絕對的最初狀态可能。
蓋吾人此處所言之絕對的最初起始,非時間中之起始,乃因果作用中之起始。
例如我若在此刹那時自椅起立,完全自由,并無自然的原因之影響必然規定其為如是,故一新系列以及其所有無限之自然結果,在此事件中自有其絕對的起始,至就時間而言,此一事件固為一先在系列之繼續者也。
蓋我所有此種決意及行動,并不構成&ldquo純粹自然的結果之繼續系列&rdquo之部分,且非此等結果之純然繼續事象。
關于此一事件之發生,自然的原因并無任何&ldquo決定影響&rdquo作用于其上。
此一事件在時間上固繼此等自然結果而起,但非由此等自然結果所發生,因之,就因果作用而言(雖非就時間而言),應名之為一現象系列之絕對的最初起始。
理性所有此種要求,即在自然的原因之系列中,吾人訴之于其由自由而來之最初起始,就以下之事觀之,固能充分證實之者,即一切古代哲學家除伊壁鸠魯派以外,在說明世界之運動時,皆覺彼等不得不假定一&ldquo元始運動者&rdquo,即最初由其自身創始此種狀态系列之自由活動的原因是也。
彼等并不企圖由自然自身所有之資源以說明最初起始也。
二、注釋反面主張&ldquo自然萬能&rdquo之擁護者(先驗的自然主義)在其反對自由說之辯證的論證時,其所論證者如下。
就時間而言,公等如不容認有世界中所視為數學的最初之任何事物,則就因果作用而言,固無尋求&ldquo所視為力學的最初之某某事物&rdquo之必要。
公等果有何種權威制造世界之絕對最初的狀态,以及&ldquo流轉無已之現象系列&rdquo之絕對的起始,因而對于&ldquo無限之自然&rdquo設定一限界為公等想象之止境?蓋因世界中之實體永久存在&mdash&mdash至少經驗之統一使此種假設成為必然者&mdash&mdash故假定實體狀态之變化即實體變化之系列亦常存在,并無困難,因而不應尋求一最初的起始(不問其為數學的或力學的)。
此種無限引申之可能性并無一切其餘事物僅為其後繼者之最初項目雲雲,就其可能性而言,固為不能令人理解者。
但公等即以此故否認此種自然中之繼,則将見公等自身不得不否定許多不容理解之綜合的基本性質及勢力。
甚至并變化自身之可能性亦将否定之。
蓋公等若不由經驗确證&ldquo實際有變化發生&rdquo,則絕不能先天的構思思及&ldquo存在及不存在&rdquo之不絕繼起也。
即令容許有&ldquo自由之先驗的力量&rdquo以提供&ldquo世界中所有發生事項之起始&rdquo,但此種力量無論如何應在世界之外(雖有某種主張謂在一切可能的直觀總和之上,存在&ldquo任何可能的知覺中所不能授與&rdquo之一對象,但此仍為一潛妄之主張)。
但以此種力量歸之于世界中之實體自身,則為絕不能容許者;蓋若如是,則&ldquo依據普遍法則以必然性互相規定&rdquo之現象聯結,即吾人之所名為自然者,以及&ldquo經驗所由以與夢幻相區别&rdquo之經驗的真理之标準,皆将全然消失矣。
與此種毫無法則之自由能力并存,其有秩序的體系之自然,殆不能為吾人所思維;蓋以前者之影響将不絕變化後者之法則,因而在其自然過程中常為整齊一緻之現象,将成為支離滅裂者矣。
先驗理念之第四種矛盾正面主張有一絕對必然的存在屬于世界,或為其部分或為其原因。
證明視為一切現象總和之感性世界,包含一變化系列。
蓋若無此種系列,則即&ldquo視為感性世界所以可能之條件之時間系列之表象&rdquo亦不能授與吾人。
但一切變化皆從屬其條件,此種條件在時間中乃先于變化而使之成為必然者。
一切所授與之受條件制限者,就其存在而言,皆預想有&ldquo種種條件以至不受條件制限者之完全系列&rdquo,唯此不受條件制限者始為絕對必然者。
變化之存在乃此絕對必然者之結果,故必容認有絕對必然的某某事物之存在。
但此必然的存在之自身,乃屬于感性世界者。
蓋若存在世界以外,則世界中之變化系列将自&ldq
證明假定有先驗的意義之自由為一種特殊之因果作用,世界中之事件乃依據此種因果作用而發生者,即此為絕對的開始一狀态之力量,因而亦為絕對的開始&ldquo此狀态之結果系列&rdquo之力量;于是所得結論不僅一切系列之絕對的起始在此種自發性中,且即此種創始系列之自發性規定,易言之,此種因果作用自身亦将有一絕對的起始;于是在發生時,将無依據一定法則以規定此種活動之先在狀态矣。
但一切活動之開始,皆預想有一尚未活動之原因所有狀态;活動之力學的開始,如以為最初的起始,則必預想有與先在之原因狀态毫無因果關聯之一種狀态,蓋即謂絕不自先在狀态發生者。
于是先驗的自由與因果法則相反;先驗的自由所假定為适用于種種活動的原因之繼續的狀态間之一種聯結,使經驗之一切統一成為不除可能。
此種先驗的自由在任何經驗中皆不能見及之,故為思維上之虛構物。
故宇宙所有事件之聯結及秩序必須僅在自然中尋求(非在自由中尋求)。
離自然法則之自由無疑自強迫中解放,但并一切規律之指導亦放棄之矣。
蓋不容謂自由法則進入&ldquo自然過程中所展示之因果作用&rdquo内,因而以之代自然法則。
誠以自由如依據法則所規定,則不成其為自由,僅為另一名目之自然而已。
自然與先驗的自由之所以異,在合法則與無法則之别耳。
自然固以此種規定之事業加之悟性之上,即令悟性常在原因系列中尋求事件之更高起源,故此等原因之因果作用常為受條件制限者。
但其報償,則為自然預許有&ldquo經驗依據法則之一貫的統一&rdquo。
反之自由之幻相,則對于在原因連鎖中尋求不已之悟性,提供一休止點而引之到達&ldquo自其自身開始活動&rdquo之不受條件制限之因果作用。
但此種因果作用乃盲目的,且撤廢&ldquo完全聯結之經驗&rdquo所唯一由以可能之種種規律。
第三種二律背馳注釋一、注釋正面主張自由之先驗的理念,無論如何不能構成此名詞之心理學的概念之全部内容,蓋此等内容大部分為經驗的。
先驗的理念僅表顯行動之絕對的自發性而已(此為行動應自負其責之固有根據)。
顧在哲學上此實為真實之難點;蓋在容認任何此種類型之不受條件制限之因果作用時,其中實有不可逾越之困難。
在論究意志自由之問題時所常煩擾思辨理性者,即在其嚴格之先驗方面。
質言之,此問題僅為如是:吾人是否必須容認有一種自發的創始&ldquo繼續的事物(或狀态)系列&rdquo之力量。
至此種力量如何可能,在此事例中,其為無須解答之問題,正與依據自然法則之原因性如何可能之無須解答相同。
蓋就吾人所見,吾人應永以&ldquo必須以自然法則之因果作用為前提&rdquo雲雲之先天的知識為滿足,不再探求;誠以吾人絲毫不能理解&ldquo由一事物之存在而其他事物之存在即為其所規定&rdquo雲雲之如何可能,以此之故,此必僅由經驗所指導。
現象系列中由自由而來之最初的創始之必然性,吾人僅在使世界起源能為人所考慮所必需之限度内證明之;至一切後繼狀态,則皆能視為依據純粹之自然法則而産生者。
但因自發的創始&ldquo時間中一系列&rdquo之力量由此被證明(雖不能理解之),自亦能容許吾人容認在世界過程内種種不同系列,就其因果作用而言,可視為能自其自身開始者,即以一種自自由而來之活動力量歸之于此等系列所有之實體。
且吾人必不容吾人為&ldquo由誤解所得之結論&rdquo所阻,即其結論謂世界中所發生之系列僅能有相對的最初起始,蓋因在世界中常有其他某種事物狀态在其前,故在世界之過程中實無系列之絕對的最初狀态可能。
蓋吾人此處所言之絕對的最初起始,非時間中之起始,乃因果作用中之起始。
例如我若在此刹那時自椅起立,完全自由,并無自然的原因之影響必然規定其為如是,故一新系列以及其所有無限之自然結果,在此事件中自有其絕對的起始,至就時間而言,此一事件固為一先在系列之繼續者也。
蓋我所有此種決意及行動,并不構成&ldquo純粹自然的結果之繼續系列&rdquo之部分,且非此等結果之純然繼續事象。
關于此一事件之發生,自然的原因并無任何&ldquo決定影響&rdquo作用于其上。
此一事件在時間上固繼此等自然結果而起,但非由此等自然結果所發生,因之,就因果作用而言(雖非就時間而言),應名之為一現象系列之絕對的最初起始。
理性所有此種要求,即在自然的原因之系列中,吾人訴之于其由自由而來之最初起始,就以下之事觀之,固能充分證實之者,即一切古代哲學家除伊壁鸠魯派以外,在說明世界之運動時,皆覺彼等不得不假定一&ldquo元始運動者&rdquo,即最初由其自身創始此種狀态系列之自由活動的原因是也。
彼等并不企圖由自然自身所有之資源以說明最初起始也。
二、注釋反面主張&ldquo自然萬能&rdquo之擁護者(先驗的自然主義)在其反對自由說之辯證的論證時,其所論證者如下。
就時間而言,公等如不容認有世界中所視為數學的最初之任何事物,則就因果作用而言,固無尋求&ldquo所視為力學的最初之某某事物&rdquo之必要。
公等果有何種權威制造世界之絕對最初的狀态,以及&ldquo流轉無已之現象系列&rdquo之絕對的起始,因而對于&ldquo無限之自然&rdquo設定一限界為公等想象之止境?蓋因世界中之實體永久存在&mdash&mdash至少經驗之統一使此種假設成為必然者&mdash&mdash故假定實體狀态之變化即實體變化之系列亦常存在,并無困難,因而不應尋求一最初的起始(不問其為數學的或力學的)。
此種無限引申之可能性并無一切其餘事物僅為其後繼者之最初項目雲雲,就其可能性而言,固為不能令人理解者。
但公等即以此故否認此種自然中之繼,則将見公等自身不得不否定許多不容理解之綜合的基本性質及勢力。
甚至并變化自身之可能性亦将否定之。
蓋公等若不由經驗确證&ldquo實際有變化發生&rdquo,則絕不能先天的構思思及&ldquo存在及不存在&rdquo之不絕繼起也。
即令容許有&ldquo自由之先驗的力量&rdquo以提供&ldquo世界中所有發生事項之起始&rdquo,但此種力量無論如何應在世界之外(雖有某種主張謂在一切可能的直觀總和之上,存在&ldquo任何可能的知覺中所不能授與&rdquo之一對象,但此仍為一潛妄之主張)。
但以此種力量歸之于世界中之實體自身,則為絕不能容許者;蓋若如是,則&ldquo依據普遍法則以必然性互相規定&rdquo之現象聯結,即吾人之所名為自然者,以及&ldquo經驗所由以與夢幻相區别&rdquo之經驗的真理之标準,皆将全然消失矣。
與此種毫無法則之自由能力并存,其有秩序的體系之自然,殆不能為吾人所思維;蓋以前者之影響将不絕變化後者之法則,因而在其自然過程中常為整齊一緻之現象,将成為支離滅裂者矣。
先驗理念之第四種矛盾正面主張有一絕對必然的存在屬于世界,或為其部分或為其原因。
證明視為一切現象總和之感性世界,包含一變化系列。
蓋若無此種系列,則即&ldquo視為感性世界所以可能之條件之時間系列之表象&rdquo亦不能授與吾人。
但一切變化皆從屬其條件,此種條件在時間中乃先于變化而使之成為必然者。
一切所授與之受條件制限者,就其存在而言,皆預想有&ldquo種種條件以至不受條件制限者之完全系列&rdquo,唯此不受條件制限者始為絕對必然者。
變化之存在乃此絕對必然者之結果,故必容認有絕對必然的某某事物之存在。
但此必然的存在之自身,乃屬于感性世界者。
蓋若存在世界以外,則世界中之變化系列将自&l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