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心理學之第一誤謬推理之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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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心理學之第一誤謬推理之批判
在先驗的邏輯之分析部分中,吾人曾說明純粹範疇以及其中實體範疇除依據直觀以外,其自身并無客觀的意義,乃應用于&ldquo直觀雜多&rdquo之綜合統一機能。在缺乏此種雜多時,範疇僅為判斷機能,并無内容。我能對于一切事物皆謂其為實體,其意義所在,僅為我以之與&ldquo事物之純然賓詞及規定&rdquo相區别耳。今在吾人所有之一切思維中,我為主體,思維僅為規定而從屬此&ldquo我”此&ldquo我&rdquo不能用為其他事物之規定。故一切人皆必以彼自身為實體而僅以思維為彼之存在之屬性,即彼所有狀态之規定。
但我以此種實體概念将作何用?所視為思維的存在之&ldquo我&rdquo,就我自身言,永恒存在,并無任何生滅之自然狀态雲雲,絕不能自實體概念演繹之。顧除此以外,并無我能适用&ldquo我之思維的主體之實體性概念&rdquo之其他用法,故若失其用途,則我實無須此種概念。
因遠不能純自純粹之實體範疇以演繹此等性質,故吾人必須自&mdash&mdash經驗中所授與所視為永恒者之&mdash&mdash&ldquo對象之永恒性&rdquo出發。蓋實體概念僅對于此種對象,始能以經驗的有效用之方法應用之。但在以上之命題中,吾人并未以任何經驗為吾人之基礎;其推論僅自&ldquo一切思維與&mdash&mdash所視為思維所屬之共同主體之&mdash&mdash&lsquo我&rsquo之關系&rdquo之概念而來。
即依據經驗,吾人亦不能以任何确實之觀察,證明此種永恒性。此&ldquo我&rdquo固在一切思維中,但在此種表象中,并無絲毫使此&ldquo我&rdquo與&ldquo直觀之其他對象&rdquo相區别之直觀痕迹。
是以吾人固能見及此種表象必然存在一切思維中,但不能見其為常住的連續的直觀,而有思維(此為轉變無已者)在其中互相起伏。
故其結論為:先驗的心理學之第一推理,在其以&ldquo思維之常恒不變之邏輯的主體&rdquo為思維所屬之實在的主體時,乃以貌似創見之說欺妄吾人者也。吾人并未有&mdash&mdash且不能有&mdash&mdash關于任何此種主體之任何知識。意識實為唯一使一切表象成為思維者,故吾人之一切知覺必須在&ldquo所視為先驗的主體&rdquo(我)之意識中;但在此&ldquo我&rdquo之邏輯的意義以外,吾人對于在此&ldquo我&rdquo根抵中為其基體(如&ldquo我&rdquo在一切思維之根抵中為其基體)之主體自身,并無任何知識。顧若承認&ldquo心為實體之概念&rdquo,不能使吾人前進一步,因而不能産生僞辯的心靈論通常演繹所得之任何結論,&ldquo例如人之心靈在一切變化中乃至死後永恒存在雲雲等&rdquo&mdash&mdash蓋即謂吾人如承認此種概念所指之實體僅在理念中非在實在中&mdash&mdash則&ldquo心為實體&rdquo之命題固可容許其成立者也。
①以下至第321頁&ldquo即推廣&hellip&hellip之外&rdquo為第一版原文接第275頁&ldquo故吾人&hellip&hellip論究此命題&rdquo下。
在先驗的邏輯之分析部分中,吾人曾說明純粹範疇以及其中實體範疇除依據直觀以外,其自身并無客觀的意義,乃應用于&ldquo直觀雜多&rdquo之綜合統一機能。在缺乏此種雜多時,範疇僅為判斷機能,并無内容。我能對于一切事物皆謂其為實體,其意義所在,僅為我以之與&ldquo事物之純然賓詞及規定&rdquo相區别耳。今在吾人所有之一切思維中,我為主體,思維僅為規定而從屬此&ldquo我”此&ldquo我&rdquo不能用為其他事物之規定。故一切人皆必以彼自身為實體而僅以思維為彼之存在之屬性,即彼所有狀态之規定。
但我以此種實體概念将作何用?所視為思維的存在之&ldquo我&rdquo,就我自身言,永恒存在,并無任何生滅之自然狀态雲雲,絕不能自實體概念演繹之。顧除此以外,并無我能适用&ldquo我之思維的主體之實體性概念&rdquo之其他用法,故若失其用途,則我實無須此種概念。
因遠不能純自純粹之實體範疇以演繹此等性質,故吾人必須自&mdash&mdash經驗中所授與所視為永恒者之&mdash&mdash&ldquo對象之永恒性&rdquo出發。蓋實體概念僅對于此種對象,始能以經驗的有效用之方法應用之。但在以上之命題中,吾人并未以任何經驗為吾人之基礎;其推論僅自&ldquo一切思維與&mdash&mdash所視為思維所屬之共同主體之&mdash&mdash&lsquo我&rsquo之關系&rdquo之概念而來。
即依據經驗,吾人亦不能以任何确實之觀察,證明此種永恒性。此&ldquo我&rdquo固在一切思維中,但在此種表象中,并無絲毫使此&ldquo我&rdquo與&ldquo直觀之其他對象&rdquo相區别之直觀痕迹。
是以吾人固能見及此種表象必然存在一切思維中,但不能見其為常住的連續的直觀,而有思維(此為轉變無已者)在其中互相起伏。
故其結論為:先驗的心理學之第一推理,在其以&ldquo思維之常恒不變之邏輯的主體&rdquo為思維所屬之實在的主體時,乃以貌似創見之說欺妄吾人者也。吾人并未有&mdash&mdash且不能有&mdash&mdash關于任何此種主體之任何知識。意識實為唯一使一切表象成為思維者,故吾人之一切知覺必須在&ldquo所視為先驗的主體&rdquo(我)之意識中;但在此&ldquo我&rdquo之邏輯的意義以外,吾人對于在此&ldquo我&rdquo根抵中為其基體(如&ldquo我&rdquo在一切思維之根抵中為其基體)之主體自身,并無任何知識。顧若承認&ldquo心為實體之概念&rdquo,不能使吾人前進一步,因而不能産生僞辯的心靈論通常演繹所得之任何結論,&ldquo例如人之心靈在一切變化中乃至死後永恒存在雲雲等&rdquo&mdash&mdash蓋即謂吾人如承認此種概念所指之實體僅在理念中非在實在中&mdash&mdash則&ldquo心為實體&rdquo之命題固可容許其成立者也。
①以下至第321頁&ldquo即推廣&hellip&hellip之外&rdquo為第一版原文接第275頁&ldquo故吾人&hellip&hellip論究此命題&rdquo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