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理性批判 第二卷 原理分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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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之低劣悟性(即所謂注入),但正當使用此等規律之能力,則仍必屬之學習者其人;缺此天賦,則凡&ldquo對于被&rdquo所已規定正當用途之規律,無一能防免其誤用。
醫師、法官、政治家或能洞曉病理學、法律學、政治學之優越規律無算,以至足為此類學問之優秀教師,但在規律之應用上,則每易失挫。
蓋其悟性雖堪贊稱,惟彼缺乏天賦之判斷能力。
彼能理解抽象之普遍規律,但不能辨别具體的一事例是否屬此規律。
此種過誤或由于彼未經由例證及實務以訓練其判斷力之特殊活動。
實例實為增強判斷力具有極大之效用者。
反之,在智性洞察之正确及精密上,實例形常為之妨。
蓋實例罕有嚴密一如規律之所要求者(ascasusinterminis術語之事例)。
且實例又常減弱悟性&ldquo離經驗之特殊狀況按規律之普遍性正當理解規律&rdquo之努力,因而使吾人習于以規律為公式而罕以之為原理用之。
實例乃訓練判斷之工具;為缺乏此天賦才能之人所萬不可欠缺者也。
但普泛邏輯,雖不能以規律授之判斷力,而先驗邏輯則大異于是。
先驗邏輯殆以&ldquo其在使用純粹悟性時,對于判斷力,以一定之規律輔導之鞏固之等事&rdquo,為其特有之事業。
蓋若以之為一學說,即企圖擴大悟性在純粹先天的知識之範圍,則哲學絕非所必須,且實不适于此種目的,蓋及今所有一切嘗試,實一無所獲。
然若志在批判,以防免使用吾人所有甚少之純粹悟性概念時判斷力之誤謬(lapsusjudicii判斷之誤謬),則此事業(其利益雖僅消極的)正須哲學盡其銳利洞徹之全力以從事者也。
先驗哲學具有一種特質,即在純粹悟性概念中所授與之規律(或甯謂之為規律之普遍的條件)以外,尚能先天的舉示規律所應用之事例。
先驗哲學在此一點所以具有優越其他學問(除數學外)之便益,由于其所論究之概念,乃先天的與對象相關者,故其客觀的效力不能後天的論證之,蓋若如是則屬蔑視其特殊之尊嚴矣。
故先驗哲學必須以普遍的而充足的特征,構成&ldquo對象能由以與概念相合而授與&rdquo之條件。
否則,概念将空無内容,因而僅為邏輯的方式而非純粹悟性概念矣。
此種先驗判斷論分為兩章。
第一,論究&ldquo純粹悟性概念唯在其下始能使用&rdquo之感性條件即論究純粹悟性圖型說。
第二,論究&ldquo在此等感性條件下,先天的自純粹悟性概念所生,及先天的存在其他一切知識之基礎中&rdquo之綜合的判斷&mdash&mdash即論究純粹悟性之原理。
醫師、法官、政治家或能洞曉病理學、法律學、政治學之優越規律無算,以至足為此類學問之優秀教師,但在規律之應用上,則每易失挫。
蓋其悟性雖堪贊稱,惟彼缺乏天賦之判斷能力。
彼能理解抽象之普遍規律,但不能辨别具體的一事例是否屬此規律。
此種過誤或由于彼未經由例證及實務以訓練其判斷力之特殊活動。
實例實為增強判斷力具有極大之效用者。
反之,在智性洞察之正确及精密上,實例形常為之妨。
蓋實例罕有嚴密一如規律之所要求者(ascasusinterminis術語之事例)。
且實例又常減弱悟性&ldquo離經驗之特殊狀況按規律之普遍性正當理解規律&rdquo之努力,因而使吾人習于以規律為公式而罕以之為原理用之。
實例乃訓練判斷之工具;為缺乏此天賦才能之人所萬不可欠缺者也。
但普泛邏輯,雖不能以規律授之判斷力,而先驗邏輯則大異于是。
先驗邏輯殆以&ldquo其在使用純粹悟性時,對于判斷力,以一定之規律輔導之鞏固之等事&rdquo,為其特有之事業。
蓋若以之為一學說,即企圖擴大悟性在純粹先天的知識之範圍,則哲學絕非所必須,且實不适于此種目的,蓋及今所有一切嘗試,實一無所獲。
然若志在批判,以防免使用吾人所有甚少之純粹悟性概念時判斷力之誤謬(lapsusjudicii判斷之誤謬),則此事業(其利益雖僅消極的)正須哲學盡其銳利洞徹之全力以從事者也。
先驗哲學具有一種特質,即在純粹悟性概念中所授與之規律(或甯謂之為規律之普遍的條件)以外,尚能先天的舉示規律所應用之事例。
先驗哲學在此一點所以具有優越其他學問(除數學外)之便益,由于其所論究之概念,乃先天的與對象相關者,故其客觀的效力不能後天的論證之,蓋若如是則屬蔑視其特殊之尊嚴矣。
故先驗哲學必須以普遍的而充足的特征,構成&ldquo對象能由以與概念相合而授與&rdquo之條件。
否則,概念将空無内容,因而僅為邏輯的方式而非純粹悟性概念矣。
此種先驗判斷論分為兩章。
第一,論究&ldquo純粹悟性概念唯在其下始能使用&rdquo之感性條件即論究純粹悟性圖型說。
第二,論究&ldquo在此等感性條件下,先天的自純粹悟性概念所生,及先天的存在其他一切知識之基礎中&rdquo之綜合的判斷&mdash&mdash即論究純粹悟性之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