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理性批判 第一編 先驗分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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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之詳備目錄。
吾人今仿亞裡斯多德(aristotle)名此類概念為範疇(kategorie),蓋實施之方法,吾人雖與亞氏相去甚遠,至其根本目的則固相同者也。
範疇表 單一性 (一)量多數性 總體性 實在性 (二)質否定性 限性 偶有性及實體性(實體及屬性) (三)關系原因性及依存世(原因及結果) 相互性(能動者及受動者間之交互作用) 可能性&mdash&mdash不可能性 (四)形相存在世&mdash&mdash非存在性 必然性&mdash&mdash偶然性 此為悟性先天的包含于其自身中,所有綜合之一切基本的純粹概念表。
悟性正以其包含此類概念故名為純粹悟性;蓋惟由此類概念,悟性始能理解直觀之雜多中所有之任何事物,即以此思維直觀之對象。
此種分類,乃自一共通原理,即判斷能力,(此與思維能力相同)體系的發展而來。
實非冥搜盲索純粹概念之結果,支離減裂所成,蓋若如是,則此類概念之數目,僅得之歸納,絕不能保證其完備矣。
且若如是,則吾人亦不能發見适為此等概念在純粹悟性中而其他概念則否之所以然矣。
收集此類基本概念,實為一足值銳敏思想家亞氏為之之事業。
顧亞氏并未貫之以原理,觸處檢集,最初得其十,名之為範疇(賓位詞)。
其後彼自信又發見其五,追加其上而名之為後賓位詞。
但亞氏之表,仍留有缺陷。
且其中有若幹純粹感性形相(時間、處所、狀态及前時、同時)及一經驗的概念(運動),皆不能悟性概念表中有任何地位者。
此外亞氏又以若幹引申的概念(能動受動)列入基本概念中;而若幹基本概念則反完全遺漏。
此處所應注意者,&ldquo所視為純粹悟性之真實基本概念&rdquo之範疇,亦具有其純粹引申的概念。
此在先驗哲學之完善體系中,固不可忽略之,然在純為批判之論文中,則一言及之即足矣。
我今姑名此純粹的但為引申的之悟性概念,為悟性概念之副賓位詞(predicables)&mdash&mdash以與賓位詞(即範疇)相區别。
我若有基本的第一次概念,則附加引申的第二次概念而列成一純粹悟性概念之詳備系譜,固極易易。
惟吾人今所欲從事者,非體系之完備,乃在構成體系時所遵循之原理,故此種補充事業留待其他機緣。
蓋此類事業,借本體論教本之助,即易成就者&mdash&mdash例如置力、運動、受動之副賓位詞于因果範疇下;存在、抵抗之副賓位詞于相互性範疇下;生、滅、變化之副賓位詞于形相範疇下,等等。
當範疇與純粹感性之形相聯結,或範疇間之相互聯結時,即可産生甚多之先天的引申概念。
注意之,且就力之所能以列成此類概念之完備目錄,固極有益而頗饒興趣,唯吾人今則可省略之也。
範疇之定義,我固可有之,惟在此論文中,則從略。
俟後述及方法論時,就其所須之程度,我再分析此類概念。
在一純粹理性之體系中,自當有範疇之定義,但在此論文中,定義足以紊亂研究之主要目的,而引緻疑慮及駁擊,此類疑慮及駁擊雖無傷于吾人之主要目的,然固可留待其他機緣者。
且就我簡略所論及之點,亦可見一完備辭典而附有一切必須之說明者,不僅可能,且亦極易之事。
蓋分類已備;所須者僅充實其内容而已;而此處所列之體系的位置論(topik)即足以為各概念得其固有位置之充分導引,同時又複指示此分類尚空虛而無内容也。
一一 此範疇表提示若幹精美之點,對于由理性所得一切知識之學術方式,或有極重要之效果。
蓋此表在哲學之理論部分,為用極大,且在&ldquo本于先天的概念而又依據一定原理體系的分門别類之學問&rdquo,此表提供一全部學問之完備計劃,實為不可缺少者,此就以下之點即知之,蓋範疇表不特包含一切悟性之基本概念至極完備之程度,且複包有人類悟性中所有概念之&ldquo體系之方式&rdquo,因而提示所拟議中之思辨學問之一切節目以及此類節目之順序,一如我在他處之所叙述者。
由此表所提示之要點:第一、此表雖包含四類悟性概念,但可先分為兩組;第一組與直觀(純粹的及經驗的)之對象相關,第二組則與此等對象之存在(在對象間之相互關系中,或在對象與悟性之關系中)相關。
在第一組中之範疇,我名之為數學的,在第二組中之範疇,則名之為力學的。
前一組之範疇,并無與之相應之事物;惟在後一組中有之。
此種區别須在悟性之本質中有其根據。
第二、就概念之一切先天的分類必為兩分法而觀,則此每一類中所有範疇之數常同為三數之一事,實堪注意。
其尤直注意者,則每一類中之第三範疇,常由第二範疇與第一範疇聯結而生。
故一切性即總體性實即視為單一性之多數性。
制限性僅為與否定性聯結之實在性;相互性為交互規定實體之因果性;最後必然性乃由可能性自身所授與之存在性。
但不可因此即以第三範疇為僅引申的而非基本的悟性概念。
蓋聯結第一概念與第二概念以産生第三概念,實須悟性之特殊活動,此與悟性在第一概念及第二概
吾人今仿亞裡斯多德(aristotle)名此類概念為範疇(kategorie),蓋實施之方法,吾人雖與亞氏相去甚遠,至其根本目的則固相同者也。
範疇表 單一性 (一)量多數性 總體性 實在性 (二)質否定性 限性 偶有性及實體性(實體及屬性) (三)關系原因性及依存世(原因及結果) 相互性(能動者及受動者間之交互作用) 可能性&mdash&mdash不可能性 (四)形相存在世&mdash&mdash非存在性 必然性&mdash&mdash偶然性 此為悟性先天的包含于其自身中,所有綜合之一切基本的純粹概念表。
悟性正以其包含此類概念故名為純粹悟性;蓋惟由此類概念,悟性始能理解直觀之雜多中所有之任何事物,即以此思維直觀之對象。
此種分類,乃自一共通原理,即判斷能力,(此與思維能力相同)體系的發展而來。
實非冥搜盲索純粹概念之結果,支離減裂所成,蓋若如是,則此類概念之數目,僅得之歸納,絕不能保證其完備矣。
且若如是,則吾人亦不能發見适為此等概念在純粹悟性中而其他概念則否之所以然矣。
收集此類基本概念,實為一足值銳敏思想家亞氏為之之事業。
顧亞氏并未貫之以原理,觸處檢集,最初得其十,名之為範疇(賓位詞)。
其後彼自信又發見其五,追加其上而名之為後賓位詞。
但亞氏之表,仍留有缺陷。
且其中有若幹純粹感性形相(時間、處所、狀态及前時、同時)及一經驗的概念(運動),皆不能悟性概念表中有任何地位者。
此外亞氏又以若幹引申的概念(能動受動)列入基本概念中;而若幹基本概念則反完全遺漏。
此處所應注意者,&ldquo所視為純粹悟性之真實基本概念&rdquo之範疇,亦具有其純粹引申的概念。
此在先驗哲學之完善體系中,固不可忽略之,然在純為批判之論文中,則一言及之即足矣。
我今姑名此純粹的但為引申的之悟性概念,為悟性概念之副賓位詞(predicables)&mdash&mdash以與賓位詞(即範疇)相區别。
我若有基本的第一次概念,則附加引申的第二次概念而列成一純粹悟性概念之詳備系譜,固極易易。
惟吾人今所欲從事者,非體系之完備,乃在構成體系時所遵循之原理,故此種補充事業留待其他機緣。
蓋此類事業,借本體論教本之助,即易成就者&mdash&mdash例如置力、運動、受動之副賓位詞于因果範疇下;存在、抵抗之副賓位詞于相互性範疇下;生、滅、變化之副賓位詞于形相範疇下,等等。
當範疇與純粹感性之形相聯結,或範疇間之相互聯結時,即可産生甚多之先天的引申概念。
注意之,且就力之所能以列成此類概念之完備目錄,固極有益而頗饒興趣,唯吾人今則可省略之也。
範疇之定義,我固可有之,惟在此論文中,則從略。
俟後述及方法論時,就其所須之程度,我再分析此類概念。
在一純粹理性之體系中,自當有範疇之定義,但在此論文中,定義足以紊亂研究之主要目的,而引緻疑慮及駁擊,此類疑慮及駁擊雖無傷于吾人之主要目的,然固可留待其他機緣者。
且就我簡略所論及之點,亦可見一完備辭典而附有一切必須之說明者,不僅可能,且亦極易之事。
蓋分類已備;所須者僅充實其内容而已;而此處所列之體系的位置論(topik)即足以為各概念得其固有位置之充分導引,同時又複指示此分類尚空虛而無内容也。
一一 此範疇表提示若幹精美之點,對于由理性所得一切知識之學術方式,或有極重要之效果。
蓋此表在哲學之理論部分,為用極大,且在&ldquo本于先天的概念而又依據一定原理體系的分門别類之學問&rdquo,此表提供一全部學問之完備計劃,實為不可缺少者,此就以下之點即知之,蓋範疇表不特包含一切悟性之基本概念至極完備之程度,且複包有人類悟性中所有概念之&ldquo體系之方式&rdquo,因而提示所拟議中之思辨學問之一切節目以及此類節目之順序,一如我在他處之所叙述者。
由此表所提示之要點:第一、此表雖包含四類悟性概念,但可先分為兩組;第一組與直觀(純粹的及經驗的)之對象相關,第二組則與此等對象之存在(在對象間之相互關系中,或在對象與悟性之關系中)相關。
在第一組中之範疇,我名之為數學的,在第二組中之範疇,則名之為力學的。
前一組之範疇,并無與之相應之事物;惟在後一組中有之。
此種區别須在悟性之本質中有其根據。
第二、就概念之一切先天的分類必為兩分法而觀,則此每一類中所有範疇之數常同為三數之一事,實堪注意。
其尤直注意者,則每一類中之第三範疇,常由第二範疇與第一範疇聯結而生。
故一切性即總體性實即視為單一性之多數性。
制限性僅為與否定性聯結之實在性;相互性為交互規定實體之因果性;最後必然性乃由可能性自身所授與之存在性。
但不可因此即以第三範疇為僅引申的而非基本的悟性概念。
蓋聯結第一概念與第二概念以産生第三概念,實須悟性之特殊活動,此與悟性在第一概念及第二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