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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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甯在溫代爾學院任教那八個年頭裡,幾乎每一學期——不是這個就是那個原因,主要是聲音的原故——都要換一換住所。

    如今在他的記憶裡,那些房間累積起來,就象是在一個家具店裡,不顧時間和空間的差别,在柔和的燈光下,把那些家具胡亂攙合在一起展覽,一批扶手椅啦,床啦,燈啦,壁爐旁邊的擺設啦,花樣繁多,而店外則在下雪,暮色蒼茫,人們一誰也不真正愛誰。

    他在溫代爾住過的一些房間比起他當年在紐約住宅區住的那間房間看起來整潔多了,紐約那間房間座落在腫(中)央公園和黑(河)濱道之間的一個街區裡,叫人難以忘懷的是路邊遍地的廢紙啊,那堆有人已經不留神踩了一腳的、锃亮的狗屎啊,還有一個個使勁兒朝又高又黑的門廊台階扔球玩的、不知疲倦的男孩;甚至這間房間在普甯的腦海裡(一個小球還在彈跳回去)都比他當年在中歐隻拿“南森”護照時住的那個如今已經記不大清楚的老住所确實要幹淨得多。

     但是随着年齡的增長,普甯變得愛挑剔了,光有漂亮的擺設已經不夠了。

    溫代爾是個安靜的小城鎮,而溫代爾村 座落在山窪裡則顯得更加清靜;可是普甯卻覺得住在哪兒都嫌不夠靜谧。

    他在這兒開始生活時,住在學院為單身教師準備的、考慮得很周到的、備有家具的宿舍裡,自己有一套很不錯的房間,盡管有些由于群居而帶來的缺點(“普甯,來一盤乒乓球怎麼樣?”“我可不再玩小娃娃玩的玩意兒啦”),一直住到一些工人來到這條街——普甯格勒,腦殼街——開始在路面上鑽洞時為止,因為他們鑽了又填,填了又鑽,一陣拉鋸似的邪惡的顫動,又是一陣令人驚奇的停頓,一連幹了好幾個星期,而且他們好象再也找不到那件錯埋了的寶貴工具似的。

    他又搬到溫代爾村那個著名的與世隔絕的公爵公寓裡去住(為了把這兒那兒那些特殊的冒犯者挑出來罷了),租了一間讨人喜歡的小房間,然而每天夜裡樓上浴室裡都有瀑布一般嘩嘩放水的響聲和砰砰的關門聲,其間還有兩個長着雕像那種粗石腿的怪物會用重得叫人讨厭的腳步走來走去——這種想象中的體态跟樓上實際住着的兩位鄰居苗條的身軀很難對得上号,他倆原來是藝術系的斯塔爾夫婦(“我叫克裡斯托弗,這位是内人路易絲”),一對天使般溫柔的夫婦,都對陀思妥耶夫斯基和肖斯塔科維奇極感興趣。

    他又搬到一間更舒适的卧室兼書房的房子裡去住——還是出租單個房間的公寓——沒人會撞進來要求免費上一堂俄語課,然而可怕的溫代爾冬天一開始,鋒利的無孔不入的風就從窗縫甩爬吹進來,甚至也從廁所抽水馬桶裡竄出來,于是那間舒适的小屋就出現一連串瘋狂或邪門的事兒——普甯那個刷過銀漆的暖氣片會發出一6 6種沒完沒了嗡嗡的音樂聲,或多或少還算是古典音樂。

    他想法用一塊毛毯把它蒙住,就好象它是個籠中的鳴鳥,可是歌聲說什麼也不肯停下來,直到賽耶太太的老娘被送進醫院,在那兒歸了西之後,暖氣片才轉而發出加拿大人說的那種法國話。

     他還試過别種類型的住所:私人家出租的房間,這類房間盡管在許多方面不盡相同(譬如說,不是所有的都帶護牆闆;有些上面是塗了白灰的,或者至少有一部分塗了白灰),卻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起居室裡或者落地書櫃裡必定有亨德裡克?威廉?萬?盧恩①和克羅甯醫師②的大作;它們可能會被一堆雜志,或者一些亮面厚實的曆史傳奇小說,或者甚至于某一位加奈特夫人③翻譯的著作隔開來(在這類住家裡,還肯定會在牆上某處挂有一幅圖盧茲-勞特累克④的招貼畫兒),但是你必定能發現盧恩和克羅甯這一對作家彼此在交換親昵招呼的眼色,就象是兩個在熱鬧的宴會上相遇的老朋友。

     ①亨德裡克?威廉?萬?盧恩(1882-1944):美籍荷蘭曆史學家,寫過三十餘種曆史、地理、藝術、傳記書,其中《人類故事》(1913)銷行三十版,被譯成十餘種文字,另《萬?盧恩地理》與《藝術》也暢銷一時。

     1942年曾獲荷蘭雄獅爵士勳章。

     ②約瑟夫?克羅甯(1896-):蘇格蘭小說家與醫師,他的暢銷小說多半是有關醫生職業的。

     ③康斯坦絲?加奈特(1862-1946):英國作家與翻譯家,曾譯過許多俄羅斯文學作品。

     ④亨利?德?圖盧茲-勞特累克:法國十九世紀末葉的浪漫派畫家,與凡?高等人齊名。

     他又回到學院單身宿舍去住了一陣子,可是道路鑽探工也跟着回來了,此外還出現了别種惹人厭煩的聲響。

    目前,他還租住着克萊門茨家二樓那間鑲花邊的粉紅牆卧室;這是他破題兒第一遭真正喜歡的一家住宅,那間屋子他已經住了一年多。

    眼下,他已經根除前任居住者殘存的一切痕迹;大概隻有他一個人這樣認為吧,因為他沒注意到,也許永遠不會注意到,就在床頭上面的牆上亂畫着一個滑稽臉兒呐,門的側壁上有一些已經擦掉了一半的測量身高的杠杠兒,是從一九四○年一個四英尺高的地方開始用鉛筆畫起的。

     普甯負責照管這個家已經有一個多星期,因為瓊?克萊門茨坐飛機到西部一個州看她那出嫁的女兒去了;過了兩天,克萊門茨教授剛開始講授春季那一學期的哲學課,忽然接到一封急電,也飛往西部去了。

     我們這位朋友悠閑自在地吃早飯,主要是那杯喝不厭的牛奶,到了九點半就準備照往常那樣步行到校園去。

     他照俄國知識分子那樣穿大衣,叫我心裡感到熱乎乎的:腦袋向前探,露出個理想的秃頂,那個象奇境公爵夫人①那樣的大下巴緊緊壓住那條搭起來的圍脖頂端,讓它①英國作家劉易斯?卡羅爾的《愛麗絲漫遊奇境記》中的一個人物。

     童話描述一個女孩在夢裡追趕白兔墜入兔洞,經曆了許多奇遇。

     6 6貼好在胸口上,然後他猛地抖動一下肩膀,想法讓兩隻胳膊一齊伸進大衣袖孔;再猛地颠一下,大衣就穿上了。

     他拎起他的portfel’①(公事皮包),檢查一下裡面的東西,接着就走出大門。

     剛走到離門廊隻有擲一份報那麼遠的地方,他忽然想起學院圖書館催他趕緊歸還一本書,好讓另一位讀者使用。

     他内心鬥争了片刻;他還需要用那一卷書;但是仁慈的普甯十分同情另外那位(不知姓名的)學者吵吵嚷嚷的急切要求,不得不返回去取那卷又厚又沉的書:一九四○年莫斯科-列甯格勒出版的《SovetskiyZolotoyFondLiteratur?》②(《蘇維埃文學金庫叢書》)第十八卷,内容主要是研究托爾斯泰的論文。

     英語發音所用的有關器官是喉嚨,軟腭,嘴唇,舌頭(這個雜技班裡的矮胖子),最後但絕非最不重要的是下颚;普甯在班上把俄語文法書或者普希金某一首詩裡某些段落譯成英語時,主要靠過分用力和有點兒反刍的動作。

    如果說他的俄語是音樂,他的英語可是謀殺。

    他在去掉腭音這方面遇到很大的困難(普甯把“困難”念成“dzeefeecooltsee”) 絕對沒法去掉“t”和“d”這兩個字母額外的俄語水分,後面①②均系俄語。

     跟着的元音他總發十分古怪的軟音。

    “hat”(帽子)他發爆破音(“我甚至于冬天也從不戴帽子”),同一般美國人(例如典型的溫代爾城鎮的人)說“hot”(熱)這個字的發音很相似,隻是元音發得更短一些罷了,從而很象德語動詞“hat” (有)的發音。

    “o”的長音在他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