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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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沫。

    我同意,二二得四是非常好的東西;但是既然什麼都要歌功頌德,那二二得五&mdash&mdash有時候豈不更加妙不可言嗎。

     你們為什麼這麼堅定,這麼鄭重其事地相信,隻有正常和積極的東西&mdash&mdash總之,隻有幸福才對人有利呢?對于什麼有利什麼不利,理智不會弄錯嗎?要知道,也許,人喜歡的不僅是幸福呢?也許,他也同樣喜歡苦難呢?也許,受苦與幸福對他同樣有利呢?有時候一個人會非常喜歡苦難,喜歡極了,而且這是事實。

    這事用不着到世界通史中查證;問你們自己就行了,隻要你們是人,而且多少活過一把年紀就成。

    至于問我個人的意見,那我認為,一個人如果隻喜歡幸福,甚至有點不成體統似的。

    不管這樣做是好是賴,反正有時候毀壞某種東西也會感到很愉快。

    要知道,說實在的,我在這裡并非主張苦難,但我也不主張幸福。

    我主張的是&hellip&hellip随心所欲。

    而且主張,當我需要随心所欲時,我随時都有随心所欲的保障。

    比方說,在輕松喜劇裡就不允許有苦難,這我知道。

    在水晶宮裡,它更是不可思議:苦難,這就是懷疑,這就是否定,如果也可以懷疑水晶宮,還算什麼水晶宮呢?然而我還是深信,一個人絕不會拒絕真正的苦難,即絕不會拒絕破壞和混亂。

    痛苦&mdash&mdash要知道,這是産生意識的惟一原因。

    起初我雖然說過,在我看來,意識乃是人的最大不幸,但是我也知道,人喜歡意識,絕不會用它來交換任何滿足。

    比方說,意識比二二得四就高明得多。

    在二二得四之後,當然什麼也做不成了,不僅無所作為,甚至也不需要去了解什麼了。

    那時候能夠做的一切,就是堵住自己的五官,沉浸于内省之中。

    嗯,可是在進行意識活動時,雖然會産生同樣的結果,即也同樣無所作為,但起碼有時候可以把自己揍一頓,這畢竟可以使人活躍些。

    這雖然是倒行逆施,但畢竟比什麼也不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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