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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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興奮不已。

    蒙蒂宣布說他對碎片進行了徹底細緻的研究,他對碎片的真實件遠不是“滿意”二字所能表達的。

    碎片看起來像一頁早期《新約全書》的抄書,并且比任何現存的《新約全書》的時間都要早。

    它甚至還要早于已知的最早的福音書,即馬克在公元70年寫的福音書和馬太那本被認為是在公元80年寫的福音書。

    如果這張碎片存留下來了,一定還會有更多的。

    如果能找到更多的碎片,它們可能成為曆史上最令人難以置信的聖經發現。

    如果萊布朗願意帶他去這一發現的地點,蒙蒂就準備辦理申請挖掘的手續,開始他的研究工作。

    萊布朗答應合作,但有兩個條件。

    其一,他要求如果挖掘成功,他應得到蒙蒂教授因此而獲得的報酬的一半;其二,萊布朗堅持自己隻作為沉默的合作者參加,他的身份和作用要保密。

    蒙蒂教授不得向别人提起他的名字,因為在意大利他是個外族人,在法國還有犯罪史——他當然沒有跟蒙蒂教授透露他犯罪史的真實内容——他不想抛頭露面,因為這樣做極有可能會把他的背景給帶出來,從而使他被驅逐出收養他的國度。

    教授答應這兩個條件,最後兩人達成了協議。

    ” “那麼蒙蒂就開始了他在奧斯蒂亞-安蒂卡的挖掘工作?” “是的,在萊布朗帶他去之後,給他畫出的地點。

    經過半年的準備工作以後,教授開始挖掘。

    3個月以後,他挖到了那個所謂的第二個被封口的罐子,裡面裝有詹姆斯福音書的紙草紙文稿和彼得羅納斯羊皮紙文稿。

    6年後的今天,世界即将拜讀第五部福音書以及在《國際新約》曆史上的耶稣了。

    ” “牧師,”蘭德爾坐直身子說道,“我還想再喝一杯。

    ” 牧師站起來,說:“我想我也最好再喝一杯。

    ”當弗魯米端着酒杯朝冰箱走去的時候,蘭德爾緊張地裝好煙草。

    他一直在尋找通向真理的大門,現在這扇門被打開了,可是他仍然看不清裡面的景物。

    “這不可能是故事的全部,”他堅持地說,“還有許多。

    ” “這絕不是故事的全部。

    ”弗魯米在飲料盤旁邊回答道,“還有故事的結局呢——事實上有兩個結局——一個與萊布朗和蒙蒂有關,一個與萊布朗。

    普盧默和我有關。

    ” 牧師倒完酒,端給蘭德爾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他自己一杯法國白蘭地。

    弗魯米在沙發一角,又接着講他的故事。

     “根據羅伯特-萊布朗所說,在文稿得到證實,賣給‘第二次複活’計劃的出版商們後,蒙蒂教授堅守了諾言,把收入的一半給了他。

    但要記住,萊布朗的最初目标不是金錢,他的真正目的還在于使文稿為教會所接受,然後揭露這場騙局,享受他最後的複仇。

    一年一年過去了,他等待着《國際新約》的出版,不管這個有耐心的罪犯什麼時候喪失耐心,蒙蒂教授都安慰說文稿正在被翻譯或者被校樣或者被排版,不久将會問世的。

    這就是萊布朗等待的時刻。

    發現問世的那一時刻,他就會向公衆證明這是謊言,教會是個騙子。

    但是去年,萊布朗發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他在奧斯蒂亞-安蒂卡挖掘中得來的錢大部分都被輸掉了,他在妓女身上一擲千金,幾乎成了一個一文不名的窮光蛋。

    因為他已習慣了一文不名,這還不足以促使他采取下一步行動。

    促使他與蒙蒂教授又一次見面的是一次真正的戀愛故事。

    萊布朗在他的古稀之年愛上了一位住在博爾吉斯花園區的妓女,我肯定她是一個年輕、樸素又精明的女孩,否則不會使他那樣着迷的。

    他坦率地對普盧默說他那時發誓要将她弄到手。

    但弄到手就得有錢,到哪裡弄錢呢?他想到了一個唯一可以解決的辦法——那就是敲詐。

    ” “敲詐?他想敲詐誰?蒙蒂教授?” “對。

    最近這些年他除了念念不忘揭露宗教、揭露教會外,另一種新的欲念又産生了,那就是用錢去買愛情,所以,在去年某個時間,他又安排了一次與蒙蒂教授的私人會面。

    ” “去年什麼時候?” “我說不準。

    ” 也許是一年零兩個月以前,蘭德爾算計着。

    “會不會是去年5月呢?” “聽起來好像是。

    不管怎麼樣,他在大學外的某個地方見了蒙蒂教授。

    他執意想要知道文稿什麼時候出版。

    那時,亨甯正在美因茨準備印刷翻譯的文稿。

    蒙蒂向萊布朗保證新《聖經》将在第二年與公衆見面,也就是說是今年問世。

    他甚至把這部《聖經》的名字也告訴了他。

    萊布朗對此感到滿意,然後他說了他這次來訪的真正目的——借錢。

    萊布朗告訴蒙蒂他急要錢,需要一大筆錢,而且要盡快得到它,他希望蒙蒂教授能給他這筆錢。

    很顯然,蒙蒂感到十分為難,他拿不出什麼錢。

    即使他有錢,他也想不出什麼理由把錢施舍予他。

    蒙蒂已履行了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