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湯姆·威爾遜的移民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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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是所有怪人中最怪的一個。

    在我的一生中,我見過許多怪人,但 沒見過像他這麼怪的。

     大約在我們移民加拿大前一個月,丈夫對我說:“今天你不用等我回來吃晚飯了,我要和老朋友威爾遜去一個地方聽一位先生關于移民加拿大的報告。

    這位先生剛從北美遊曆歸來,去聽他的講座的人特别多,大家都想獲得一些這方面的信息。

    今早,我從你朋友留的便箋中得知此事,他請我過去聽聽這位先生的高談闊論。

    威爾遜想在春天移民,所以他和我搭伴一塊兒去。

    ” “湯姆·威爾遜要去加拿大!”我說,這時我丈夫已經關門出去了。

    “他會變成一個十足的鄉巴佬!這對那一帶的單身女士們來說是多麼大的一個損失呀!舞會和野餐時少了他,她們該怎麼辦?” 我的一個姐姐正在旁邊的一張桌子上寫信,聽了這突如其來的消息,異常高興。

    她靠在椅背上,開懷大笑了一陣。

    如果讀者們熟悉湯姆,這個引起我姐姐大笑的人,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跟她笑個沒完。

    “可憐的湯姆真是一個空想家,”我姐姐說道,“勸他别去幹這徒勞的事倒算是穆迪積德,隻是奇怪我那好哥哥也得了同樣的狂躁病。

    ” “噢!但願上帝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說:“我希望這位名字拗口的先生花言巧語倒使大家反胃,因為丈夫的朋友用滑稽的口吻寫信給我說那人是個庸俗下流的家夥,恬不知恥,不如一頭野熊。

    噢!我肯定他們回來時,會對什麼加拿大移民計劃感到十足的厭惡。

    ”我心裡這麼安慰着自己,做夢都沒想到我和家人會與這個怪人中的怪人共曆奇特的探險。

     如果在文學作品裡出現了一個荒唐透頂的人物,跟日常生活中我們見到的一樣滑稽可笑,那就會引起關心人間怪事之人的好奇,問問是真是假了。

    大千世界裡見到的怪人是小說中描寫的怪人所無法比拟的。

    要是把常人那奇言怪行一一記錄下來,那定可與胡德①或喬治·柯爾曼②筆下的荒誕人物相媲美,也定會使闵希豪生男爵③的奇思妙想黯然無光。

    湯姆可不是個空想出來的人,噢,絕對不是。

    他是個最平常不過的人,迷迷糊糊,好像不敢四處走動,怕一頭撞到樹上,并發現一個絞索正挂在樹杈上。

    說是個男子漢,其實和個嬰兒一般又懶又依賴他人。

     ①托馬斯·胡德(1799—1845),英國詩人,其詩作多為抗議不合理社會現象,其幽默詩亦久負盛名。

     ②喬治·柯爾曼(1762—1835),英國劇作家,雜文作家及劇院經理人。

     ③闵希豪生男爵(1720—1797),德國鄉紳,曾在俄國軍隊服役,以擅講故事著稱,根據所述故事編書存有《闵希豪生男爵的奇遇》等。

     托馬斯先生,也就是湯姆·威爾遜,熟人及朋友都這樣稱呼他,他的父親在附近曾有塊不小的地産。

    那是一份父業子承相傳了多少代的好家業,但由于其收入開銷無度,揮霍浪費,使得老威爾遜的家境大不如前。

    不過他在本地聲名依舊,地位尚存。

    他的為人雖然不好,但還不至于使他家名譽掃地。

    他家裡兒女非常多,共有十二個,了解他家事的人對這些小字輩既感興趣,又抱同情,可不中用的老威爾遜卻遭人輕視,這也挺合理。

    我們的主人公是六個兒子中最小的一個,從小就因無所事事而聞名。

    因為太懶,他從來未用心于同齡男孩子們玩的遊戲,課都上了一個小時,他才想起本該開始看書。

    當他成年後,要麼身着黑色禮服大衣,穿着細紋布褲子,戴着白色小山羊皮制成的手套,悠閑地逛着,懶洋洋地向那些熟悉的漂亮姑娘鞠着躬;要麼身着綠色打獵服,肩上扛條槍,在林蔭小路上溜達,還有一條棕色長毛垂耳狗在腳旁蹦來跳去,這家夥也跟它主人一樣無精打采,懶洋洋的。

     湯姆慢條斯理的動作與苗條的身材、優雅的舉止和勻稱的體态形成鮮明的對比。

    這樣的身材、舉止、體态似乎在随時待命,隻要主人願意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機體,它們就來響應青春與健康的脈博。

    然而那張臉不争氣,有時滑稽、有時憂愁。

    一會兒特别嚴肅莊重,一會兒又大肆歡笑,怪誕而又荒唐,什麼樣的畫筆才能生動地描繪出這張臉呢?他的情況好像是事事都走極端,是個自相矛盾的人。

    他寡言少語,又太懶,以至于費了很大的勁才張嘴回答朋友的問話,當最終他動心想展示一下表達能力時,那新穎獨到的回答會使問話人忍俊不禁。

    當他把盯着地面的那雙大而突出、鉛灰色的眼睛擡起,直直地看着問話人的臉,那效果不可抗拒,對方肯定會大笑——你千萬别笑出來。

     可憐的湯姆見對方在不該笑的時候笑,也不生氣,總是歪着臉,其實是想笑一下做為回應。

    他要是不辭勞苦地說上幾句話,那準是“啊?真可笑!你笑什麼?我清是笑我吧?我并不奇怪,我經常笑話自己。

    ” 湯姆要是當殡儀員準是塊好料,要是被人雇去送喪一定幹得出色,因為他的表情就像生在裹屍布裡,棺材是他的搖籃一般。

    他回答那些無聊或不太禮貌的問題時表現出的莊重神情,會完全把不懷好意的矛頭消除或回敬給對方。

    如果說湯姆自己是大家的笑料,那麼他也有辦法神不知鬼不覺地來諷刺射人,以不變應萬變。

    他會笑着挖苦人,他那懷疑的目光會使别人的傲慢勁蕩然無存。

    他朦胧的眼睛慢慢地一眨,會使一個見多識廣的公子永遠失去信心。

     在湯姆生活的年代裡他并不是個廢人。

    他有些古怪愚笨,但内心誠實,也好面子。

    你可能懷疑他神智是否健全——這經常值得懷疑——但他誠實的心地與好意是不容懷疑的。

     當你在街上見到湯姆時,他總是衣衫整潔,精心打扮(當然了,他是花了半天的時光來打扮自己),這會使人們想這個其貌不揚的年輕人自以為是阿多尼斯①,但我必須承認我倒是同意這種看法。

    他總是邁着慢慢悠悠,怡然自得的步子在街上溜達,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面——好像一個丢了魂的人又煞費苦心地要把它找回來。

    一天他正處在這種朦胧的狀态中,我碰巧遇上了他。

     ①阿多尼斯,希臘、羅馬神話中的美少年。

     “你好,威爾遜先生。

    ”他盯着我足有幾分鐘,好像拿不準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誰。

     “你說什麼?” 我又二次向他問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該在這兒溜達。

    順便問一下,你看見我的狗了嗎?” “我怎麼會看到你的狗呢?” “他們說那狗挺像我,也有點怪,可我始終找不出到底哪兒像。

    晚安!” 這是在中午時分,但湯姆有個習慣,他做事或說話時愛颠倒早晚。

    與他同類相比,湯姆可能長着别樣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聽、揣摩。

    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于他經常一句話說一半就轉身而去。

    如果你幾周後又碰巧見到他,他會接上次中斷的話頭,又與你攀談起來。

     一次有個女士開玩笑地對他說,她有個小弟弟,今年十二歲,管自己的驢叫布拉漢姆,以表示對那個叫布拉漢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

    湯姆一言不發,卻突然撤身離去。

    三個月後,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湯姆也沒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講話—— “你跟我說起一頭驢——小姐,你弟弟的驢,——布拉漢姆,我想你是這麼叫它——對,布拉漢姆,用這名字稱呼驢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