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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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使得他向前摔倒。

     沼井手裡拿着業已枯萎的桃花和菜花的花束,開始沿着山崖往上走。

    腳下的芒草和一些不知名的雜草長得很高。

     回頭望去,發現剛才走過的天橋已經消失彎道的後面了。

    前方七八百米處也有一座天橋。

    天橋都架設東西方向的村道之間。

    因此,如果兩條平行的村道之間相隔較遠的話,兩座天橋之間的距離也比較遠。

     他離開放着花束的路肩,朝沼津方向走了一百多米。

    山坡的中部長着許多野杜鵑。

    他不忍心把舊的花束扔掉,心想要不就将它放這些杜鵑之間吧。

    即便下雨,野杜鵑的枝葉也肯定能起到一些雨傘的作用。

     他把花束豎靠野杜鵑之中。

    雖然這裡也是一片雜草,但本已枯萎褪色的花朵仿佛又恢複了生機。

     來到這裡後他才發覺,這裡是卡車翻車地點往南一百米處,那不就是米津安吉撞車前“好像看到一個火球似的東西”的地點嗎? 由于沒有其他證人,米津安吉所目擊到的“火球”被認為是撞車導緻的記憶錯亂,把汽車起火燃燒錯看成了火球,或者所謂的“火球”根本就是他的幻覺。

    因為現場勘察時沒有發現火球燒過的痕迹,所以警察才作出了那樣的判斷。

    安吉本人也說對自己的目擊缺乏自信。

    這還是幾個小時前沼井正平親耳聽他講的。

     然而,果真是這樣的嗎? 倘若安吉的目擊沒有錯的話,那麼鋁闆廂式車的翻車就能作出合理的解釋了:卡車一定是從彎道上拐過來的瞬間,可視距離内的前方看到了火球模樣的東西。

    由于事出意外,司機本能地緊急刹車,并往右猛打方向盤企圖避開它。

    急劇的晃動使車上的貨物失去了重心,于是高高的貨車就翻倒地。

     當然,卡車司機和副駕都已當場死亡,所以從他們的嘴裡是什麼也打聽不到了。

    但事實會不會就是那樣呢? 如果是的話,那麼那個“火球”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呢?如果是有人往公路上扔了像火焰瓶那樣的東西,現場自然會有殘留的碎片,警察們仔細的現場勘察是不可能将它漏掉的。

     據米津安吉說,那個像火球似的東西是“一閃一閃地連續閃光”的。

    如果是火焰瓶的話,不會是那個樣子,隻能是爆炸之後燃起大火。

    警車車頂上旋轉着的警燈或夜間道路施工現場所用的警戒信号燈的發光方式倒跟那“一閃一閃”的間歇性閃光有點相似。

     但是,沼井正平認為要把那麼大的設備搬到現場來是無法想象的。

    因為要安置這一類東西,一個人是無論如何也辦不到的,必須幾個人合力完成。

    然而,他覺得這事不可能幾個人合作。

    肯定都是一人所為。

     那麼,會不會有人站天橋上朝下面的高速公路抛出火球一般的東西呢?可這樣的推測也不合情理,因為從卡車緊急刹車的地點到前方的天橋有七八百米的距離。

     沼井正平對米津安吉說,還有沒弄明白的地方,指的就是這個。

     再說,作案的那個人是從藤澤駕車到這裡的呢,還是坐電車沼津站下車後步行過來的呢?沼井正平從被他打發回去的出租車上引出了這個問題。

    步行是根本不可能的,從沼津站到這裡有近十公裡的距離,而且又是夜裡。

    那麼就是坐出租車來了? 沼井正平從攝影包裡掏出了筆記本,翻到本子前面的部分。

    那裡貼着剪報。

     去年十月三日,從晚上九點左右開始,我就帶着照相機靜岡縣駿東郡長泉町向田區一帶轉悠。

    那裡是富士山麓東南側的池之平(海拔840米)。

    從此高地往南邊眺望,可以看到沼津市的萬家燈火,閃閃爍爍如同螢火蟲一般。

    我想使處于近景位置的高坡樹林以黑色剪影的姿态來與遠處街燈作對照。

    為了捕捉來自沼津方向、仿佛極光一般映夜空中的光亮,我徜徉縣道、村道上,希望能夠拍出具有浪漫夢幻氛圍的照片。

    然而,我轉悠了兩個小時左右,卻總是找不到理想的構圖。

    到了十一點,我走過架山間公路上的天橋來到路東側的山崖頂上,并由此順着村道往下走。

    剛走沒幾步,就聽到一陣驚天動地的巨響,随即看到身後的高速公路處升起了沖天大火。

    盡管吓得心驚膽戰,我還是沿着村道飛快地折回山崖頂上。

    往下一看,我發現下面的高速公路上有好幾輛卡車、轎車撞了一起,其中有三輛汽車還噴發着火焰。

    我拿起相機一個勁兒地按動快門。

    由于火焰很亮,根本不需要使用閃光燈…… 文中根本沒有提到是坐什麼車去的。

     随即,沼井正平的腦海中又産生了一個新的疑問:站這山崖南側下方的村道上,能看到遙遠的沼津市的燈火嗎?隻有站高坡上才能清楚地看到遠處的萬家燈火吧?說是為了尋找優美的構圖而沿着村道往下走,但是燈光不就被眼前的森林、山岡以及房屋擋住了嗎? 到實地去親眼看一下。

     沼井正平趟開草叢,朝上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