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業家利潤
關燈
小
中
大
經濟體系來說,原先并不存在。
過去與這個發源國土從無直接的和正規的聯系&mdash&mdash例如,要是這個來源地是在海外的話,彼此間既無輪船往來,也無外國通訊人員。
這種創新是危險的,就大多數生産者來說是不可能辦到的。
但如有人着眼于該項供應來源而建立了一個企業,并且進行順利,那麼,他将能以更低廉的成本生産單位産品,而在開初時現有的市場價格将實質上保持不變。
于是他賺得利潤。
同樣,除了意志與行動外,他并沒有貢獻任何東西;除了重新組合了現有的生産要素外,他并沒有做任何事情。
他同樣也是一個企業家,他的利潤也是企業家利潤。
這種利潤以及這種企業家作用,也同樣将在其所引起的競争的旋渦中歸于消滅。
這就是有關選擇新的貿易途徑的一個事例。
以服務于同一目的或大緻同一目的的一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取代另外一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因而費用更省的那種情況,也與單單改進生産過程的情況相類似。
18世紀最後25年間以棉花部分地代替羊毛的情況,以及一切其他生産代用品的情況,就是具體的例子。
對這些情況,應該象對剛才提到過的那些情況完全一樣來看待。
其差别是,這時新産品将肯定不會帶來象該種工業原先生産的産品同樣的售價,但是,顯而易見,這種差别乃是一種程度上的差别。
除此以外,我們前述的道理完全适用。
至于這些有關的人是自己來生産這種新的生産品或消費品呢,還是隻根據具體情況來利用或處理這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并把它從現時的可能用途轉向這一新的用途,這倒無關緊要。
這裡,這些人也同樣既不貢獻商品,也不貢獻購買力。
這裡,他們也同樣不過是由于實現了新組合而取得利潤的。
為此,我們認為他們是企業家。
這種利潤同樣也不能長久保持。
創造出一種新産品,它能夠更充分地滿足現有的需求和原先已經滿足了的需求,則是一個多少有些不同的情況。
經過改進的樂器的生産是一個例子。
在這類場合,獲得利潤的可能性依賴于這樣的事實,那就是,以較好的商品所賣得的較高價格超過其成本,在大多數情況下,成本本身也同樣較高。
這種情況的存在是不難理解的。
而且,把我們的三個條件應用到這種情況上去也不難,這個我就不必細說了。
如果剩餘是存在的,因此,如果首創更好樂器的事實出現,那麼,在這個工業中,一種改組的趨勢也将會開始,這種改組最終将會使成本規律重新處于支配地位。
于是,這裡顯然也會出現各種現有〔生産〕要素的重新組合,出現企業家的行動,出現企業家的利潤等等情況,盡管它不是永久性的。
修鐵路,開運河,則提供了代表另一種情況的例子。
由于修建了鐵路,開鑿了運河,随着需求極大增長的情況的出現,一方面既使得某種需要得到了更好的滿足,另一方面又降低了單位産品的成本,這兩種情況正好結合在一起。
尋求新的市場以銷售某種既為該市場所不熟悉,同時該市場又從未生産過的物品,乃是企業家利潤的一個非常豐富的來源;而在從前,它又曾經是一個非常持久的來源。
遠古時期的貿易利潤蓋屬此類;而在黑人部落販賣玻璃珠子可以當作一個例子。
這種事情的原則是,購買者們簡直把一種新商品視同天賜或古代巨匠的作品,因而其價格完全不是由生産成本來決定的。
于是就有超越其成本來售賣的可能性,而此處所謂成本,包括一切為克服無數困難以進行該項商業冒險而引起的費用。
開始隻有少數人看出這種新的企業,并且能做這種需要膽識的生意。
這也是一種企業家的行動,實現了一種新的組合。
它産生一種利潤,歸屬于企業家的腰包。
誠然,這種來源遲早是要枯竭的。
今天,一種适當的組織會很快應運而生,而販賣玻璃珠子的生意很快就無利可圖了。
同時,以上所述也包括了生産一種全新商品的情況。
這樣的商品首先必須強加給消費者,也許甚至白給而不要錢。
可是重重障礙會相繼發生。
但當這些障礙被克服,消費者喜歡了這種商品時,就會出現一個不怎麼考慮成本而僅憑直接估量确定價格的時期,此處所謂成本,基本上仍由在新商品上市以前生産這種商品必須使用的勞力和土地服務的流行價格所構成。
于是,就出現了留在成功的生産者手中的剩餘。
同樣,這些人隻不過是貢獻意志和行動,隻不過是實現了現有的生産要素的新組合的企業家。
同樣,這裡又出現了企業家利潤。
而當這種新商品成為循環流轉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價格被納入正常成本關系之中時,這種企業家利潤便同樣又消失了。
這些例子向我們顯示了作為實現新的組合的結果的利潤的性質。
這些例子同時告訴我們應該如何來看待其過程&mdash&mdash從根本上說,那就是對于現有的生産品予以某種新的利用。
企業家并不進行儲蓄以獲得他所需要的生産手段,也不在開始生産之前積累任何商品。
而且,如果一個企業不是一下子就以一種确定的形式建立起來,而是緩慢地逐步發展成形,情況也并非如人們所将會相信的那樣不同。
如果這個企業家沒有在一個目标上耗盡其全力,而是在同一事業上繼續下功夫,那麼,他将繼續推行新的變革,按照我們的定義,這些變革帶來一些新的企業,而變革所需的資力一般總是從他過去的利潤中抽取出來的。
這時,出現的過程看來有所不同,而實質則并無兩樣。
如果一個新企業是由同一個行業中的一個生産者創建的而這個新企業又與他原先生産的商品有關聯,情況也是一樣的。
這決不是常規情況:新企業大多數是由新人物來創建的,而老企業變得不重要了。
即令變成了一位企業家的,乃是某位原先以每年重複他在循環流轉中的作用的方式經營企業的人,過程的本質也沒有什麼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家本人或者早已全部或部分地擁有必要的生産手段,或者看情況能夠用他現有資源購買必要的生産手段,但并不改變他作為企業家所起的作用。
誠然,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在一切細節上都與事實相适合了。
這個新企業仍然與其它一些企業并存,它們最初仍按慣常的方式經營,但新企業并不擴大對生産手段的需求,也不一定提供新産品。
不過我們之所以這樣來描繪我們的圖像,乃是因為事實上更重要的情況要求我們作如是安排,同時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揭示出事物的原理,特别是才能揭示出新企業不一定直接從老企業中湧現出來的事實。
隻要加上适當的表述,是仍可說明問題的本質的。
在這裡,要緊的仍然隻是個實現新組合的問題,而沒有其它。
企業家從來不是風險的承擔者。
在我們所舉的例子中,這是很清楚的。
如果新事業失敗,貸款給這個企業的債權人就會倒楣。
因為,盡管企業家所擁有的任何财産都負有還債義務,但這種擁有财富的情況并不是至關緊要的,即使是有利的。
如果這個企業家是靠過去的利潤來經營,或者利用原屬于他的&ldquo靜态&rdquo企業的生産手段來經營,那他也隻是以資本家或商品擁有者的身份,而不是以企業家的身份,來承擔風險。
在任何情況下,承擔風險并不構成企業家職能的一個要素。
那怕在名聲方面他可能要冒風險,但他從來不承擔失敗的直接經濟責任。
現在可以簡括地說,此處所談的利潤是可用開創者的利潤一詞來描述的那種現象的主要要素。
無論對開創者的利潤還可以再加上些什麼含義,其基礎則是在一個新企業中,收入超過生産成本的暫時的剩餘。
這樣的開創者,如同我們見到過的那樣,可能真正是企業家一流人物中的最純正的類型。
他是最嚴格地把自己局限于起企業家的獨特作用&mdash&mdash實現新的組合&mdash&mdash的企業家。
如果在企業的創建中,所有的事都進行得正确無誤,在一切方面都完美無缺,深謀遠慮,那麼利潤就将留存在開創者的手裡。
自然,在實踐中情況則大不相同。
但這樣的表述仍然揭示了事物的原理。
當然,這種表述隻适用于真正的開創者,而不屬于有時從事組建公司的技術工作,因而往往也被叫做創辦者的那種代理人。
他們隻得到屬于工資性質的報酬。
最後,一個公司一經創立,其所創辦的一切新的事物,在大多數情況下,并非一下子都能臻于完善。
相反,它的領導人常常要繼續為新猷的實現而運籌帷幄,從而繼續發揮其作為最先創辦人的作用,為此,無論他們在公司中擔任的是什麼職務,他們是企業家。
不過,如果我們假定,公司一經建立,就一成不變地辦下去,那麼開創者對該公司而言,就是唯一的對這個企業從事企業家活動的人。
讓我們假定:債券體現着生産手段的價格,股票體現着資本化了的與企業的持久利得來源有關的較高報酬,還有創辦人股份(Promoter&rsquos shares,俗稱幹股)無償地歸于開創者名下。
這些創辦人股份将不會帶來持久性的收入,而隻會在這個新企業被溶入整個經濟體系之前,給開創者帶來暫時的剩餘,此後這些幹股就變得沒有什麼價值了。
在這種情況下,利潤才會以它最純粹的形式出現。
現在我們必須努力完成這幅關于利潤的圖景。
辦法是我們向自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要是處在非資本主義社會裡,與上述現象相對應的情況是什麼?在簡單交換經濟,也就是在那種其中有産品交換但沒有任何&ldquo資本主義方法&rdquo的經濟制度裡,并沒有向我們提出什麼新問題。
在這樣一個社會的經濟單位中,肯定存在着不同于資本主義社會所習見的另外一種支配生産手段的權力;關于這種交換經濟的這個方面,可以按照我們在下面即将論述的情況,來加以處理。
而在其它方面,則可以象對待資本主義制度那樣,來同等對待。
因此,為了避免重複,我将轉而論述簡單的無交換的經濟。
這裡我們考慮兩種組織的類型。
第一種是孤立存在的莊園,其中生産手段的絕大部分屬于領主,所有的人都臣服于他。
第二種是孤立存在的共産主義社會。
其中有一個中央機構處理一切物質産品及勞動服務的使用,同時作出一切價值判斷。
我們且先把這兩種情況同樣看待。
在這兩種情況下,有些個人都享有對生産手段的絕對控制。
他們既不指望與其它經濟單位實行生産合作,也不指望從其它經濟單位得到賺取利潤的可能途徑。
價格世界是不存在的,存在的隻是價值世界。
因此,當我們從我們所考慮的例子進而論述非交換經濟時,我們就得從作為利潤之根源的價值現象來開始考察。
我們知道,在這裡也存在着一個由成本規律嚴格支配着的循環流轉。
這裡所謂成本規律,是指産品的價值與生産手段的價值相等。
我們同時知道,在這裡也一樣,按照我們的定義來說的經濟發展,隻能是以對現有商品實行新的組合這一形式來完成。
人們可能認為,商品儲存的積累在這裡是必需的,而且将會形成一種特殊的職能。
第一個觀點可以說部分是正确的;的确,商品的積累
過去與這個發源國土從無直接的和正規的聯系&mdash&mdash例如,要是這個來源地是在海外的話,彼此間既無輪船往來,也無外國通訊人員。
這種創新是危險的,就大多數生産者來說是不可能辦到的。
但如有人着眼于該項供應來源而建立了一個企業,并且進行順利,那麼,他将能以更低廉的成本生産單位産品,而在開初時現有的市場價格将實質上保持不變。
于是他賺得利潤。
同樣,除了意志與行動外,他并沒有貢獻任何東西;除了重新組合了現有的生産要素外,他并沒有做任何事情。
他同樣也是一個企業家,他的利潤也是企業家利潤。
這種利潤以及這種企業家作用,也同樣将在其所引起的競争的旋渦中歸于消滅。
這就是有關選擇新的貿易途徑的一個事例。
以服務于同一目的或大緻同一目的的一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取代另外一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因而費用更省的那種情況,也與單單改進生産過程的情況相類似。
18世紀最後25年間以棉花部分地代替羊毛的情況,以及一切其他生産代用品的情況,就是具體的例子。
對這些情況,應該象對剛才提到過的那些情況完全一樣來看待。
其差别是,這時新産品将肯定不會帶來象該種工業原先生産的産品同樣的售價,但是,顯而易見,這種差别乃是一種程度上的差别。
除此以外,我們前述的道理完全适用。
至于這些有關的人是自己來生産這種新的生産品或消費品呢,還是隻根據具體情況來利用或處理這種生産品或消費品,并把它從現時的可能用途轉向這一新的用途,這倒無關緊要。
這裡,這些人也同樣既不貢獻商品,也不貢獻購買力。
這裡,他們也同樣不過是由于實現了新組合而取得利潤的。
為此,我們認為他們是企業家。
這種利潤同樣也不能長久保持。
創造出一種新産品,它能夠更充分地滿足現有的需求和原先已經滿足了的需求,則是一個多少有些不同的情況。
經過改進的樂器的生産是一個例子。
在這類場合,獲得利潤的可能性依賴于這樣的事實,那就是,以較好的商品所賣得的較高價格超過其成本,在大多數情況下,成本本身也同樣較高。
這種情況的存在是不難理解的。
而且,把我們的三個條件應用到這種情況上去也不難,這個我就不必細說了。
如果剩餘是存在的,因此,如果首創更好樂器的事實出現,那麼,在這個工業中,一種改組的趨勢也将會開始,這種改組最終将會使成本規律重新處于支配地位。
于是,這裡顯然也會出現各種現有〔生産〕要素的重新組合,出現企業家的行動,出現企業家的利潤等等情況,盡管它不是永久性的。
修鐵路,開運河,則提供了代表另一種情況的例子。
由于修建了鐵路,開鑿了運河,随着需求極大增長的情況的出現,一方面既使得某種需要得到了更好的滿足,另一方面又降低了單位産品的成本,這兩種情況正好結合在一起。
尋求新的市場以銷售某種既為該市場所不熟悉,同時該市場又從未生産過的物品,乃是企業家利潤的一個非常豐富的來源;而在從前,它又曾經是一個非常持久的來源。
遠古時期的貿易利潤蓋屬此類;而在黑人部落販賣玻璃珠子可以當作一個例子。
這種事情的原則是,購買者們簡直把一種新商品視同天賜或古代巨匠的作品,因而其價格完全不是由生産成本來決定的。
于是就有超越其成本來售賣的可能性,而此處所謂成本,包括一切為克服無數困難以進行該項商業冒險而引起的費用。
開始隻有少數人看出這種新的企業,并且能做這種需要膽識的生意。
這也是一種企業家的行動,實現了一種新的組合。
它産生一種利潤,歸屬于企業家的腰包。
誠然,這種來源遲早是要枯竭的。
今天,一種适當的組織會很快應運而生,而販賣玻璃珠子的生意很快就無利可圖了。
同時,以上所述也包括了生産一種全新商品的情況。
這樣的商品首先必須強加給消費者,也許甚至白給而不要錢。
可是重重障礙會相繼發生。
但當這些障礙被克服,消費者喜歡了這種商品時,就會出現一個不怎麼考慮成本而僅憑直接估量确定價格的時期,此處所謂成本,基本上仍由在新商品上市以前生産這種商品必須使用的勞力和土地服務的流行價格所構成。
于是,就出現了留在成功的生産者手中的剩餘。
同樣,這些人隻不過是貢獻意志和行動,隻不過是實現了現有的生産要素的新組合的企業家。
同樣,這裡又出現了企業家利潤。
而當這種新商品成為循環流轉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價格被納入正常成本關系之中時,這種企業家利潤便同樣又消失了。
這些例子向我們顯示了作為實現新的組合的結果的利潤的性質。
這些例子同時告訴我們應該如何來看待其過程&mdash&mdash從根本上說,那就是對于現有的生産品予以某種新的利用。
企業家并不進行儲蓄以獲得他所需要的生産手段,也不在開始生産之前積累任何商品。
而且,如果一個企業不是一下子就以一種确定的形式建立起來,而是緩慢地逐步發展成形,情況也并非如人們所将會相信的那樣不同。
如果這個企業家沒有在一個目标上耗盡其全力,而是在同一事業上繼續下功夫,那麼,他将繼續推行新的變革,按照我們的定義,這些變革帶來一些新的企業,而變革所需的資力一般總是從他過去的利潤中抽取出來的。
這時,出現的過程看來有所不同,而實質則并無兩樣。
如果一個新企業是由同一個行業中的一個生産者創建的而這個新企業又與他原先生産的商品有關聯,情況也是一樣的。
這決不是常規情況:新企業大多數是由新人物來創建的,而老企業變得不重要了。
即令變成了一位企業家的,乃是某位原先以每年重複他在循環流轉中的作用的方式經營企業的人,過程的本質也沒有什麼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家本人或者早已全部或部分地擁有必要的生産手段,或者看情況能夠用他現有資源購買必要的生産手段,但并不改變他作為企業家所起的作用。
誠然,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在一切細節上都與事實相适合了。
這個新企業仍然與其它一些企業并存,它們最初仍按慣常的方式經營,但新企業并不擴大對生産手段的需求,也不一定提供新産品。
不過我們之所以這樣來描繪我們的圖像,乃是因為事實上更重要的情況要求我們作如是安排,同時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揭示出事物的原理,特别是才能揭示出新企業不一定直接從老企業中湧現出來的事實。
隻要加上适當的表述,是仍可說明問題的本質的。
在這裡,要緊的仍然隻是個實現新組合的問題,而沒有其它。
企業家從來不是風險的承擔者。
在我們所舉的例子中,這是很清楚的。
如果新事業失敗,貸款給這個企業的債權人就會倒楣。
因為,盡管企業家所擁有的任何财産都負有還債義務,但這種擁有财富的情況并不是至關緊要的,即使是有利的。
如果這個企業家是靠過去的利潤來經營,或者利用原屬于他的&ldquo靜态&rdquo企業的生産手段來經營,那他也隻是以資本家或商品擁有者的身份,而不是以企業家的身份,來承擔風險。
在任何情況下,承擔風險并不構成企業家職能的一個要素。
那怕在名聲方面他可能要冒風險,但他從來不承擔失敗的直接經濟責任。
現在可以簡括地說,此處所談的利潤是可用開創者的利潤一詞來描述的那種現象的主要要素。
無論對開創者的利潤還可以再加上些什麼含義,其基礎則是在一個新企業中,收入超過生産成本的暫時的剩餘。
這樣的開創者,如同我們見到過的那樣,可能真正是企業家一流人物中的最純正的類型。
他是最嚴格地把自己局限于起企業家的獨特作用&mdash&mdash實現新的組合&mdash&mdash的企業家。
如果在企業的創建中,所有的事都進行得正确無誤,在一切方面都完美無缺,深謀遠慮,那麼利潤就将留存在開創者的手裡。
自然,在實踐中情況則大不相同。
但這樣的表述仍然揭示了事物的原理。
當然,這種表述隻适用于真正的開創者,而不屬于有時從事組建公司的技術工作,因而往往也被叫做創辦者的那種代理人。
他們隻得到屬于工資性質的報酬。
最後,一個公司一經創立,其所創辦的一切新的事物,在大多數情況下,并非一下子都能臻于完善。
相反,它的領導人常常要繼續為新猷的實現而運籌帷幄,從而繼續發揮其作為最先創辦人的作用,為此,無論他們在公司中擔任的是什麼職務,他們是企業家。
不過,如果我們假定,公司一經建立,就一成不變地辦下去,那麼開創者對該公司而言,就是唯一的對這個企業從事企業家活動的人。
讓我們假定:債券體現着生産手段的價格,股票體現着資本化了的與企業的持久利得來源有關的較高報酬,還有創辦人股份(Promoter&rsquos shares,俗稱幹股)無償地歸于開創者名下。
這些創辦人股份将不會帶來持久性的收入,而隻會在這個新企業被溶入整個經濟體系之前,給開創者帶來暫時的剩餘,此後這些幹股就變得沒有什麼價值了。
在這種情況下,利潤才會以它最純粹的形式出現。
現在我們必須努力完成這幅關于利潤的圖景。
辦法是我們向自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要是處在非資本主義社會裡,與上述現象相對應的情況是什麼?在簡單交換經濟,也就是在那種其中有産品交換但沒有任何&ldquo資本主義方法&rdquo的經濟制度裡,并沒有向我們提出什麼新問題。
在這樣一個社會的經濟單位中,肯定存在着不同于資本主義社會所習見的另外一種支配生産手段的權力;關于這種交換經濟的這個方面,可以按照我們在下面即将論述的情況,來加以處理。
而在其它方面,則可以象對待資本主義制度那樣,來同等對待。
因此,為了避免重複,我将轉而論述簡單的無交換的經濟。
這裡我們考慮兩種組織的類型。
第一種是孤立存在的莊園,其中生産手段的絕大部分屬于領主,所有的人都臣服于他。
第二種是孤立存在的共産主義社會。
其中有一個中央機構處理一切物質産品及勞動服務的使用,同時作出一切價值判斷。
我們且先把這兩種情況同樣看待。
在這兩種情況下,有些個人都享有對生産手段的絕對控制。
他們既不指望與其它經濟單位實行生産合作,也不指望從其它經濟單位得到賺取利潤的可能途徑。
價格世界是不存在的,存在的隻是價值世界。
因此,當我們從我們所考慮的例子進而論述非交換經濟時,我們就得從作為利潤之根源的價值現象來開始考察。
我們知道,在這裡也存在着一個由成本規律嚴格支配着的循環流轉。
這裡所謂成本規律,是指産品的價值與生産手段的價值相等。
我們同時知道,在這裡也一樣,按照我們的定義來說的經濟發展,隻能是以對現有商品實行新的組合這一形式來完成。
人們可能認為,商品儲存的積累在這裡是必需的,而且将會形成一種特殊的職能。
第一個觀點可以說部分是正确的;的确,商品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