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業家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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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的三章奠定了以後各章的基礎。

    作為這種準備工作的首次成果,我們現在可以對企業家的利潤加以解釋了。

    步伐确實從容自然,為使這一章寫得簡短些,我甯願把本來應歸到這一章的某些比較艱深的讨論放到下一章去。

    在那裡,所有盤根錯節的問題可以全盤加以論述。

     企業家利潤是一種超過成本的剩餘,從企業家的角度看,正如許多經濟學家所聲稱的那樣,它是一個企業的收入與支出之間的差額。

    盡管這一定義下得如此之膚淺,卻足以當作一個探讨的起點。

    所謂&ldquo支出&rdquo,是指企業家在生産中的直接和間接支付。

    對此,還必須加上企業家花費的勞動所應得的适當工資;加上企業家自己擁有的土地的租金;最後,還要加上風險的額外酬金。

    另一方面,我并不堅持資本的利息應排除在這些成本之外。

    實際上,它應該包括在内。

    無論是以明顯的方式付出利息,還是&mdash&mdash如果資本屬于企業家本人&mdash一按照如同付給企業家工資以及付給他所擁有的土地以租金的同樣核算方式處理。

    目前我們不妨就這樣來看待資本的利息,特别是由于許多理論家都把資本的利息置于與工資和地租相同的範疇之内。

    在本章之内,我聽任讀者或則按我們的解釋将資本利息一項略而不顧,或則承認其存在,按任何一種利息理論來理解,視之為收入的第三種&ldquo靜态&rdquo分支,将它包括進企業成本之内。

    至于其性質及其所由産生的淵源,我們在這裡全不涉及。

     根據對支出的上述定義,是否還含有超過成本的剩餘呢?看來可能值得懷疑。

    因此,論證有剩餘存在就是我們的首項任務。

    我們的解決辦法可以簡短地表述如下:在循環流轉中,一個企業的總收入(不包含壟斷因素的收入)剛好足夠與支出相抵。

    在該企業中,隻有既不賺取利潤又不遭受虧損的生産者,他們的收入的特征完全可以用&ldquo經營管理的工資&rdquo一詞來加以表述。

    如果有&ldquo發展&rdquo,肯定要有新的組合,它必然較之原先的組合更為有利,在此種情況下,總的收入将肯定大于總的成本。

     為了紀念我們正在探讨的這個問題的最早的研究者勞德代爾,我将以生産過程的改進作為起點,并且沿用那個曆時已久的關于動力織機的例子。

    由于龐巴維克對這個例子作過透徹的分析,因而這個例子更加受到贊許而值得引用。

    如果不說是絕大多數的,但可以說是許多的現代經濟生活的出色人物的成就,蓋屬此類;特别是在18、19世紀的那個新時代顯示了人們在這個方向上的努力。

    誠然,在那個時期,我們看到在生産改革過程中應予區分的幾種職能,比今天更為結合在一起。

    動力織布機的發明者阿克賴特式的人物,發明了新東西,并且與此同時,将它們付之應用。

    而當時他們并沒有今天我們的現代信貸體系可資利用。

    盡管如此,可是我希望我已經為讀者鋪叙得夠多,以緻我們可以利用我們的分析工具的最純形式來開始分析,而不需要更多的解釋與重複了。

     事情于是成為這樣:如果在一個其紡織工業隻用人工勞動的經濟體系中,有人看出了建立使用動力織機的企業的可能性,感到他足以克服創建這種企業的種種困難,并作出最終決定這樣幹。

    那麼,他首先需要有購買力。

    他從銀行借款來創辦他的企業。

    究竟是他自己來制造動力織機呢,還是他叫别的廠商按照他定下的規格來制造再由他來使用這些織機呢,倒是完全無關緊要的。

    如果一個工人用上這種織機就能每天生産手工工人日産量的6倍,那麼,顯然地,隻要具備下述三個條件,這家企業就肯定會得到超過成本的剩餘,亦即收入大于支出之差。

    首先,當新的供應量上市時,産品必定不落價,或者即使落價,但其跌落程度卻不緻使現在每個工人的較大産量所帶來的收益小于原先手工工人的較小産量所帶來的收益。

    其次,動力織機的每日成本必須或則低于裁減了的五名工人的工資;或則低于減去可能的産品價格下跌數額,再減去開機器所需的一名工人的工資之後的産值餘額。

    第三個條件是對其它兩個條件的補充。

    那兩個條件,包括看管織機的工人的工資,以及為購置織機所支付的工資與地租。

    到目前為止,我們假設這些工資和地租的行情處于企業家想出計劃要使用動力織機之前的狀态。

    如果他的需求相對地小,這樣假設是完全可以的。

    但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使用勞動力和土地的價格就會由于新的需求而上漲。

    其它的紡織企業初時仍然繼續生産,從而必需的生産手段還不緻于直接地加以縮減;但對整個紡織工業來說,則一般是要加以縮減的。

    這是因為生産手段的價格會上漲。

    因此,實行革新的企業家必須預見并估計到他出現後生産品市價的上漲,從而在他的核計中也許不隻是按原先的工資和地租來計算,而必須再加上一個适當的數額,為此要減去的項目裡還有一個第三項。

    隻有把所有這三種變化都考慮進去而做到收入超過支出時,才會有超過成本的剩餘。

     實際上,這三個條件實現過無數次。

    這證明了超過成本的剩餘的可能性。

    不過,這三個條件顯然不一定經常能實現。

    當其不能實現,而這種前景又被預見到之時,新的企業就不會興辦了。

    如果沒有預見到這三個條件不能夠實現,那就不能得到剩餘,甚至還要賠本。

    可是,如果這三個條件實現了,那麼,所獲剩餘事實上就是一種純利潤。

    因為織機,比起利用織機中所包含的同等勞力和土地服務,并采用原先的方法來生産時,能夠生産出更多的物質産品;雖然在生産品及産品價格保持固定不變的情況下,這種生産方法仍可使生産照舊進行而不緻發生虧損。

    而且,我們的企業家隻要付出代價就可以獲得織機&mdash&mdash我們略而不談織機取得專利權的可能性,因為不進一步涉及這個問題,道理将更為好懂。

    于是,收入與支出之間就出現了差額。

    這個收入決定于價格,這些價格就是原來單獨用手勞動時的均衡價格,亦即成本價格。

    這個支出在現時改用了動力織機以後,就單位産品而言,要比其他企業小一些。

    這個差額,一時不會由于我們所論究的這位企業家的出現,從供求方面引起價格變化,而告消失。

    這一點是如此的明顯,我們此刻無須更嚴密地去加以闡明。

     但是,現在來到了戲劇的第二幕。

    魔法被識破了;于是在誘人的利潤的刺激下,新的企業連續出現。

    整個行業的全面改組發生了,與此相連:産量日增,競争趨烈,過時企業日漸淘汰,工人日益可能被解雇,如此等等。

    我們以後将比較仔細地研究這個過程。

    現在隻有一事讓我們感興趣,那就是,這個過程的最終結局必然是一種新的均衡形勢,在其中,有了新的數據,成本規律重新支配一切,從而産品的價格又重新等于體現在織機中的為利用勞力和土地服務所應付出的工資和地租,加上為利用織機來生産出産品而必須協同使用勞力和土地服務所應付出的工資和地租。

    在達到這種狀态以前,促使人們去生産越來越多産品的刺激始終存在;在由于産品供給增加而使價格跌落之前,這種刺激也不會終止。

     因此,我們所論及的這位企業家和他的直接效法者的剩餘就消失了。

    的确,不是一下子消失的,而總是在一個遞減的或長或短的時期之後消失的。

    雖然如此,剩餘還是實現了;這個剩餘在一定的條件下構成了一個确定數額的純收益,盡管它隻是為暫時性的。

    現在要問:這個剩餘落入誰手呢?顯然是落入把織機引入到循環流轉的那些人手裡;而不是落入單純的發明家,也不是落入單純的(織機)制造者或使用者手裡,那些按定單承造織機的人将會隻獲得成本價格;那些根據産品說明書來使用織機的人,初時買織機所付代價甚昂,以緻幾乎得不到什麼利潤。

    利潤将歸屬于那些成功地把織機引入到産業的人們,不管他們是制造并使用織機,還是隻制造或隻使用織機,都無關緊要。

    在我們所舉的例子中,首要問題在于采用,但采用還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

    把動力織機引進産業,是靠創辦新企業來實現的,無論創辦新企業是為了生産新織機,還是為了采用新織機,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我們所考慮的企業家在創辦新企業時所作的貢獻是什麼呢?無它,隻是意志與行動。

    他們并不是以具體的商品來作貢獻,因為商品是買來的&mdash&mdash或者從别的企業買來的,或者從他們自己的企業買來的;也并不是以他們擁有用以購買織機的購買力來作貢獻,因為他們的購買力是從别人那裡借得來的,或者,如果我們考慮到先前時期的獲得額,也可說是從他們自己那裡借得來的。

    那麼,他們的成就究竟何在呢?他們并未積累任何種類的商品,他們并未首創任何獨特的生産手段,而隻是與衆不同地,更适當地,更有利地運用了現存的生産手段。

    他們&ldquo實現了新的組合&rdquo。

    他們就是企業家。

    他們的利潤,即我們所談到的剩餘,對此沒有相應承擔什麼義務,就是一種企業家利潤。

     正如同把織機引進生産乃是把機器引進生産這種一般情況的一個特例一樣,将機器引進生産乃是最廣義的生産過程的諸般變革的一個特例;變革的目的在于使單位産品的費用減少,從而在現有的價格與新的成本之間創造出一個差額。

    企業組織中的許多創新,以及商業組合中的一切創新,均屬于此種情況。

    我們前邊所談到的道理,字字适用于所有這些情況。

    足以代表第一組情況的事,就是把大規模的制造企業引進到原先沒有這種企業的一個經濟體系中去。

    比之于較小的企業,大規模企業可以進行更合适的安排和更好地利用生産要素;而且,還可以選擇一個更為有利的地點。

    但是,率先創辦大企業是困難的。

    在我們所假定的情況下,種種必要條件無不缺乏:工人,訓練有素的職員,必要的市場條件,一種社會和政治因素的阻力,層出不窮。

    而人們前所未見的新機構本身,又需要有特殊機敏才能的人把它創建起來。

    盡管如此,但任何人隻要具備在這種情況下獲得成功的本事,并且隻要能取得必要的貸款,他就能夠把花費更少的單位産品投放到市場上去;而且,如果三個條件都實現的話,他就能把取得的利潤,裝進腰包。

    但他同時也為别人奏了凱歌,照明了路徑,并創造了一個别人可以仿效的楷模。

    别的人能夠也願意仿效他,開始時是一些個别人,然後是成群的人仿效他。

    于是,改組的過程又一次發生,其結果是當新的企業形式成為循環流轉的一個組成部分時,超過成本的剩餘就必然消滅。

    但在此以前,利潤确是賺到的。

    重複一遍:這些人隻不過是更有成效地使用了現有的商品,他們實現了新的組合,他們就是我們所意謂的企業家。

    他們的利得是一種企業家利潤。

     作為商業組合方面諸般情況的一個例子,可以列舉為了某一種生産手段,也許是某一種原料,選取某一種新的和更廉價的供應來源。

     這種供應來源,對于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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