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由一定環境所制約的經濟生活的循環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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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好處的話,那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即是說,如果能預先見到,燃料,更聰明的人,改進,以及原料的增加,得到的好處會比花費的成本更大的話。

    但考慮一下,在什麼條件下機器能做更多的工作,能夠多做多少,按現有的知識能進行何種改進等等,還是很有意義的。

    因為這樣一來,所有這一切措施就能準備就緒,以待它們一旦變得有利時就立即付諸實施。

    經常把理想同實際比較,以便使可能性的放棄不是由于無知,而是根據考慮成熟的經濟理由,那也是很有用處的。

    總之,在一定的時候所使用的每一種生産方法,都要服從經濟上的恰當性。

    這些方法不僅包含有經濟内容的想法,而且也包含有物質内容的想法。

    但後者有它們的問題和它們自己的邏輯,把這些徹底地想清楚&mdash&mdash首先不去考慮經濟的、最後起決定作用的因素&mdash&mdash那是技術的目的;隻要經濟因素不另作指示,将其付諸實施就是技術意義的生産。

     就象歸根到底還是權宜之計支配着技術的以及經濟的生産、而兩者的區别則在于這種權宜之計的性質不同一樣,一種略為不同的思想路線首先向我們指明了一個根本的類似,然後又指明了一個同樣的區别。

    從技術上以及從經濟上考慮,生産并沒有在物質的意義上&ldquo創造出&rdquo什麼東西。

    在兩種場合,它都隻能影響或控制事物和過程&mdash&mdash或者說&ldquo力量&rdquo。

    為了以後的論證,我們現在需要一個概念,它包括這種&ldquo利用&rdquo和這種&ldquo影響&rdquo。

    它們包括許多不同的利用貨物和對貨物采取行動的方法;包括所有各種位置上的變化,以及機械的、化學的和其它的過程中的變化。

    但它總是這樣一個問題:改變我們的需要得以滿足的現存狀态,改變事物和力量的相互關系,把其些東西組合起來和把其他一些東西拆散開來。

    從技術上以及從經濟上考慮,生産意味着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内把東西和力量組合起來。

    每一種生産方法都意味着某種這樣的特定組合。

    不同的生産方法隻有通過組合的方式才能加以區别,即是說或者是根據所組合的客體,或者是根據它們的數量之間的關系。

    每一個具體的生産行為,都為我們體現了這樣一種組合,對我們就是這樣一種組合。

    這一概念甚至可以推廣應用于運輸等等,總之從廣義說可以應用于稱為生産的每一件事情。

    對于每一個企業本身,甚至對于整個經濟制度的生産條件,我們都将看成是&ldquo組合&rdquo。

    這個概念在我們的分析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但是經濟的組合和技術的組合彼此并不是一緻的,前者涉及現有的需要和手段,後者涉及方法的基本思想。

    技術生産的目的誠然是由經濟制度決定的;技術隻是為所需要的貨物去發展生産的方法。

    經濟的現實不一定會把方法貫徹執行到達于它們的邏輯結論,并臻于技術上的完善,而隻是使執行服從于經濟的觀點。

    技術理想&mdash&mdash它是不考慮經濟條件的&mdash&mdash這就受到了修正。

    經濟的邏輯勝過了技術的邏輯。

    結果,我們在自己周圍的實際生活中所看到的,是劣質繩索而不是鋼纜,是不良的挽畜而不是比賽的良駒,是最原始的手工勞動而不是完美的機器,是笨拙的貨币經濟而不是支票流通,如此等等。

    經濟上的最佳和技術上的完善二者不一定要背道而馳,然而卻常常是背道而馳的,這不僅是由于愚昧和懶惰,而且是由于在技術上低劣的方法可能仍然最适合于給定的經濟條件。

     &ldquo生産系數&rdquo代表在一單位産品中各種生産要素貨物的數量關系,因此它是組合的主要特征。

    在這一點上,經濟因素和技術因素是顯然對立的。

    在這裡,經濟的觀點不僅會在兩種不同的生産方法之間作出決定,而且即使在任何給定的方法之内,也會去考慮生産系數,因為個别的生産資料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内彼此替代,即是說一種資料的缺少可以被另一種資料的增加所補償,而不緻改變生産方法,例如,蒸汽力的減少可以用手工勞動的增加去補償,反之亦然。

     我們已經用生産力量的組合這個概念解釋了生産過程。

    這些組合的結果,就是産品。

    現在我們必須精确限定所要組合的是什麼東西:一般說來,就是所有各種的物體和&ldquo力量&rdquo。

    部分地說,它們又是由産品構成的,隻有一部分物體是自然賦予的。

    還有許多從物質意義來說的&ldquo自然力量&rdquo也會給我們扮演産品的角色,例如電流。

    它們包括的,部分是物質的東西,部分是非物質的東西。

    其次,人們把一種貨物看作是産品還是生産資料,這常常是一個如何解釋的問題。

    例如,勞動可以被看作是工人所消費的貨物的産品,也可以被看作是原始的生産資料或生産手段。

    我們決定采用後者:對我們來說勞動不是産品。

    貨物是列入這一類還是列入那一類,常常依個人的觀點為轉移:因此,同一種貨物對一個人來說可能是消費品,對另一個人來說就可能是生産資料。

    同樣,某一貨物的性質,可能常常依其指定的用途為轉移。

    在理論文獻特别是早期的理論文獻中,充滿了對這一類事情的讨論。

    我們隻要指出這一點,請讀者去參考就行了。

    可是下面是更為重要的問題。

     人們常常将貨物按&ldquo位次&rdquo來分類,依其離最終消費行為的距離而定。

    消費品屬于第一位,消費品所由以直接産生組合中的貨物居于第二位,如此類推,以至逐漸更高的或更遠的位次。

    決不要忘記,隻有已在消費者手中準備進行消費的貨物才列入第一位,而例如面包師傅手中的面包,嚴格說來,隻有當它和送面包人的勞動相組合才能進入第一位。

    位次較低的貨物,如果不是自然界的直接賜予,那就總是來自位次較高的貨物的組合。

    雖然這種圖式可以另樣來構造,但為了我們的目的最好是把一種貨物列入它曾經從中出現過的最高位次。

    據此,例如勞動就是居于最高位次的貨物,因為勞動在一切生産開始的最初時刻就已出現,雖然在所有其他階段也會看到它。

    按照生産過程或組合的順序,每一種貨物都通過添加其他屬于較高或較低位次的貨物而成熟為消費品;借這種添加之助,它逐漸走到消費者跟前,就象一條河流一樣,借助于流進來的各條小溪,沖破岩石的阻攔,越來越深地在地面上形成一個主流。

     現在必須對這個事實加以考慮:當我們由低向高來看位次時,貨物就變得越來越沒有定形了;它們越來越失去自己的特殊形狀,即預先決定其隻作一種用途而不作其他用途的那些特性。

    在貨物的位次上我們走得越遠,貨物就越來越失去自己的專門性,即為達到特定目的的效能:它們的潛在用途越廣泛,它們的意義就越普遍。

    我們繼續遇到越來越少的可辨别清楚的貨物,單個的種類變得相應地包含越來越廣,就象當我們沿着一條邏輯概念的系統由下往上走時,我們遇到的是數目不斷減少、内容不斷稀薄而包含範圍則不斷廣化的概念。

    貨物的家譜變得越來越單薄了。

    這隻是意味着,我們選擇的觀點離開消費品越遠,居于第一位的貨物就變得越來越多,它們都是來自居于較高位次的相同貨物的。

    當任何類的貨物完全地或部分地是同樣的生産資料的組合時,我們就說它們是在生産上彼此有關聯的。

    因此,我們可以說,貨物在生産上的關系随着它們的位次而增加。

     這樣,如果我們順着貨物的等級依次上升時,我們最後就會走到合乎我們目的的最終生産要素。

    說這些最終要素是勞動和自然的賜予或&ldquo土地&rdquo,是勞動提供的服務和土地提供的服務,這是無需進一步論證的了。

    所有其他貨物則&ldquo包含着&rdquo兩種要素中的至少一個,多數場合是包含着兩者。

    我們可以把所有貨物分解成為&ldquo勞動和土地&rdquo,即是說我們可以設想所有貨物都是勞動服務和土地服務的集合體。

    反之,消費品是特殊的一類,其特點是可供消費。

    但是其餘的産品,即&ldquo生産出來的生産資料&rdquo,一方面隻是這兩種原始生産貨物的體現,另一方面又是&ldquo潛在的&rdquo消費品,或者最好說成是潛在消費品的組成部分。

    至此我們沒有找到理由要在它們之中看到一種獨立的生産要素,以後我們會了解到,根本就沒有這種理由。

    我們&ldquo把它們分解成為勞動和土地&rdquo。

    我們也可以分解消費品,并且相反地把原始的生産要素設想為潛在的消費品。

    可是這兩種看法都隻适用于生産出來的生産資料;因為它們沒有獨立的存在。

     問題現在發生了:這兩種原始生産要素彼此保持怎樣的關系呢,是一個的地位在另一個之上,或者是它們的作用根本就不同嗎,我們不能從哲學的、物理的或任何其他一般的觀點去回答這個問題,而隻能從經濟的觀點去回答它。

    對我們來說,這隻是一個為了經濟制度上的目的它們的關系應如何表示的問題。

    可是,在經濟學說領域應當說是正确的回答,卻不可能是普遍正确的,而隻能是按照理論體系的某種構造來說才是正确的。

    這樣,例如重農主義者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他們的确是把土地置于勞動之上&mdash&mdash這樣回答本身是完全正确的。

    如果說他們的觀點隻不過是想要說勞動不能創造出任何新的物質的東西,那麼對它就沒有任何可以反對的餘地。

    這隻是這個概念在經濟領域有多大用處的問題。

    例如,同意重農主義者的這一點,并不妨礙我們對他們的進一步論證表示不同意。

    亞當·斯密也從正面回答了同一個問題,但他認為勞動居于土地之上。

    這在本身上也并不錯:甚至應當把這一概念當作一個出發點。

    它表達了這一事實,即土地的利用不要求我們在反效用上作出犧牲,如果我們打算要從土地獲得什麼東西,我們也可以采用這個概念。

    誠然,亞當·斯密顯然想到了由自然界作為自由貨物所提供的生産力量,而把它們在經濟制度中實際上并不被看作是自由的這一事實歸之于地主們對土地的占有。

    他顯然認為,在一個沒有土地私有制的社會中,隻有勞動才是一個經濟核算的因素。

    當然這肯定是不正确的,但他的出發點本身并不因此就站不住腳。

    大多數的古典經濟學家都把勞動因素放在首位&mdash&mdash尤其是李嘉圖。

    他們能夠這樣作,因為通過他們的地租理論,他們已經排除土地及其價值的決定。

    假如這個地租理論站得住腳,那麼我們肯定就能對這個概念感到滿意。

    甚至象雷(Rae)這樣一個有獨立見解的人也對它感到滿意,這恰恰就是因為他接受這個地租理論。

    最後,有第三類作家對于我們的問題作了否定的回答。

    我們是站在這些人一邊的。

    對我們來說,起決定作用的論點是:兩種原始生産要素在生産中同樣是不可缺少的,的确這是出于同樣的理由和同樣的态度。

     第二個問題又可以有各種不同的回答,這與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完全無關。

    這樣,例如埃費爾茲認為勞動起主動作用,土地起被動作用。

    他為什麼這樣看,那是很明顯的。

    他認為,勞動是生産中的主動因素,而土地則是勞動在上面表現自己的客體。

    他說的這一點是正确的,但是,他的安排沒有給我們提供什麼新知識。

    在技術方面,埃費爾茲的概念并不足取,然而這一方面對我們不起決定作用。

    我們關心的隻是在個人的經濟考慮和交往中兩種原始生産要素所起的作用,而在這一點上兩者的表現完全相同。

    勞動和土地一樣也是被&ldquo節約使用&rdquo的。

    勞動和土地一樣也是受到評價的,是根據經濟原則來使用的,兩者獲得相同的經濟上的考慮。

    而兩者均不涉及什麼别的事情。

    由于在原始生産要素方面再沒有别的事情同我們的目的有關,所以我們将把它們放在同等地位上來看待。

    在這種解釋上,我們同意其他邊際效用理論家的觀點。

     我們對于土地這個生産要素雖然沒有什麼多的話要說,但對于另一個要素,勞動,最好還是略為更仔細地加以考察。

    且不去管生産勞動和非生産勞動、直接用于生産的勞動和間接用于生産的勞動這些區别,以及同樣不相幹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熟練勞動和非熟練勞動這些區别,我們卻必須就兩種其他的區别加以評論,它們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們可以從它們開始,以便提出對于我們至關重要的一項意見。

    這就是領導的勞動和被領導的勞動之間的區别,以及獨立的勞動和工資勞動之間的區别。

    區别領導的和被領導的勞動的東西,初看起來是非常帶根本性的。

    這裡有兩個主要的特點。

    第一,領導的勞動在生産有機體的等級中處于較高的地位。

    對于&ldquo執行的&rdquo勞動的領導和監督,似乎把領導的勞動從其他勞動一類中提拔出來了。

    雖然執行的勞動與土地的各種用途隻不過是處于相等同的地位,從經濟的觀點看,它和這些用途的職能絕對相同;但是領導的勞動,卻與執行的勞動及土地的用途這兩者不同,它顯然居于支配的地位。

    它似乎是形成了第三種生産要素。

    而使它與被領導的勞動區别開來的其他特征似乎構成了它的性質:領導的勞動有某種創造性的東西,即它能為它本身定出它自己的目的。

    至于獨立勞動和工資勞動的區别,我們可以同樣追溯到領導的勞動和被領導的勞動的區别。

    獨立勞動之所以是一種特别的東西,恰恰因為它具有領導的勞動的職能,而在其他方面它與工資勞動卻并無任何區别。

    因此,如果一個獨立的個人自行進行生産,也做執行的工作,那麼他就可以說是把自己分成了兩個人:一個是領導,一個是普通所說的工人。

     很容易看出,處于較高等級這一特點,即監督職能本身,并不構成實質上的經濟區别。

    僅僅依據一個工人在工業組織中位于另一個工人之上,也就是處于指揮和監督的地位這一情況,并不能使他的勞動變成某種性質不同的東西。

    即使從這種意義說的&ldquo領導&rdquo不動一個手指頭,或不對生産作出任何直接的貢獻,他仍然執行普通所說的間接勞動,完全就象,譬如說,一個看守人一樣。

    更大的重要性似乎可以賦予另一個因素:這就在于對生産的方向、方法和數量作出決定。

    即使人們允許上述較高的位次在經濟上沒有多大重要性&mdash&mdash雖然在社會學上也許十分重要&mdash&mdash人們在這個作出決定的職能上卻可以看到一種實質上的區别性。

     但是我們立即看到,作出決定的必要性是在任何工作中都會出現的。

    一個補鞋匠的徒弟不作出某種決定,不獨立地決定一些問題(不管多麼小),他就不能修鞋。

    &ldquo作什麼&rdquo和&ldquo怎樣作&rdquo是教過他的;但是這并沒有免除他具有某種獨立性的必要性。

    當一個電力公司的工人去到一個家庭修理照明系統時,甚至他也得對作什麼和怎樣作的問題作出一些決定。

    一個代理商甚至不得不在價格方面參與決策,在一定範圍内還可能把規定他的貨物的價格之權委托給予他&mdash&mdash然而他卻既不是&ldquo領導&rdquo,也不一定是&ldquo獨立的&rdquo。

    至于企業的領導或獨立的所有人,他們肯定得要就大部分的事情去作出決定,作出決議。

    但是作什麼和為什麼要作也是教給了他的。

    他首先知道怎樣去作:他已經懂得了技術的生産以及有關的全部經濟數據。

    此外尚有待于作出決定的,同補鞋匠的學徒所作的決定就隻有程度上的差别了。

    而作什麼則是由需求給他規定了的。

    他不定出什麼具體的目标,但給定的環境迫使他去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動。

    給定的數據肯定是會改變的,但究竟多麼迅速、多麼成功地對它作出反應,那就要看他的能力了。

    然而任何工作的執行都是這樣。

    他的行動不是根據一般的事态,而是根據某些象征,他學會了要注意這些象征,特别是從他的顧客的需求直接表現出來的趨勢。

    對于這種趨勢他一步一步地屈從,因此隻有次要的因素通常才能是他所不了解的。

    可是,根據這種考慮,可以說:隻要個人在自己的經濟行為中隻是根據已知的環境得出結論&mdash&mdash而這的确就是我們在這裡所研究的,也是經濟學總在研究的&mdash&mdash那麼他們究竟是領導别人的還是被人領導就無關重要了。

    前者的行為同後者的行為都服從于相同的規律,而建立這種規則性,并表明表面上是偶然的東西實際上是被嚴格确定了的,就是經濟理論的根本任務。

     因此,根據我們的假設,生産資料和生産過程一般沒有真正的領導者,或者甯可說真正的領導者就是消費者。

    主管工商企業的人隻是執行由需要或需求以及由給定的生産資料和方法為他們所規定了的事情。

    個人隻在他是消費者時,隻在他表示需求時,才有影響。

    從這種意義說,的确每一個人都參加了生産的領導,不僅是肩負企業領導責任的人,而且是每一個人,特别是從最狹窄意義說的工人。

    除此之外,個人對生産的領導并沒有其他的意義。

    在過去管理經濟制度的數據是大家熟知的,如果數據保持不變,這個制度就會按同一方式繼續下去。

    數據可能會經曆的變化不是那麼為人所熟知的;但從原則上講,個人會盡可能地追随它們。

    他不會自發地去改變任何東西;他隻是改變狀況已經正在自行改變的東西;他消除數據與他的行為之間的差異,如果給定的狀況已經改變,而人們卻試圖仍按同樣的方式去行動,這種差異就會産生。

    任何個人誠然可以采取與我們觀點所假定的完全另樣的行動;但隻要變化隻是從客觀需要的壓力産生的,經濟制度中的任何創造作用就都不存在。

    如果個人采取不同的行動,那麼實質上不同的現象就會出現,這是我們将要看到的。

    但在這裡,我們隻是想要說明經濟事實所固有的邏輯。

     根據我們的假定也可以說,勞動的數量是由給定的環境所決定的。

    在這裡我們要附加考慮一個以前未予回答的問題,那就是在任何一個時候存在的勞動供給量的大小。

    一定數量的人作多少工作,這顯然不是在一開頭就嚴格确定了的。

    如果我們暫時假定,雇用所有個人的勞動的最佳可能性為已知,從而有着這種雇用的嚴格确定的尺度,那麼在這個尺度的每一點上每一種勞動的具體雇用的效用就可以同伴随雇用的反效用相比較。

    日常生活中的千萬個聲音提醒我們,涉及我們日用面包的勞動是一種沉重的負擔,人們不得不需要時才去承擔,而隻要有可能就将其推出。

    從這裡明确地出現了每一工人所将要完成的工作數量。

    在每一個工作日的開頭,這樣的一種比較自然總是有利于所将要完成的工作的。

    可是,&ldquo當你在需要的滿足上前進得越遠,工作的動力就越下降,同時它所與之比較的數量,即工作的反效用,就越增加;因此這種比較不斷地越來越不利于工作的繼續,直到工作的愈益增加的效用和愈益增加的反效用彼此平衡這一時刻對每一個工人都到來為止。

    自然,兩種力量的強度因人而異,因國而異。

    在這種差異中,有一個根本的說明因素,可以說明個人曆史和國家曆史的形成。

    然而理論原則的本質并不受到它們的幹擾。

     因此,勞動的服務和土地的服務隻是生産力量。

    衡量任何質量的勞動的數量肯定是有困難的,但這是可以辦到的,就象對土地的服務規定某種物質的衡量在原則上不會有困難那樣,不管在實際上這件事是多麼困難。

    然而,如果隻有一個生産要素,舉例來說,如果一種質量的勞動能生産所有的貨物&mdash&mdash如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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