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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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要賣給您漆皮的鞋,因為她剛好有您要的型号,而根本不在意您想要褐色牛皮的鞋這一事實。

    ” 确實,那是對斯萊克的絕好描繪。

     “但是,克萊蒙特先生,我相信,您對本案的了解絕不亞于斯萊克警督。

    我想,如果我們合作……” “我想,”我說,“我想,我們每個人在内心都把自己當成歇洛克-福爾摩斯。

    ” 然後,我把那天下午三次約見的事告訴了她。

    我也告訴她,安妮發現那張臉部被戳爛的畫像的事。

    我還把克拉姆在警察局的态度告訴了她。

    最後,我講述了海多克醫生對我揀到的晶體的鑒定。

    ” “既然是我自己發現的,”我最後說,“我倒希望這是重要的。

    但是,也許這與案件毫無關系。

    ” “最近,我從圖書館借了許多美國偵探小說來讀,”馬普爾小姐說,“希望能發現這有助于破案。

    ” “其中有關于苦味酸的解釋嗎?” “恐怕沒有。

    不過,我确實記得讀過一篇故事,其中講到,一個人由于苦味酸中毒,羊毛脂被當做軟膏擦在他的身上。

    ” “但由于這裡沒有人中毒,這就似乎與此無關。

    ”我說。

     然後,我拿起我的時間表,遞給她。

     “我盡可能清楚地将這個案子的事實概括起來。

    ”我說。

     我的時間表 本月21日(星期四) 上午12:30:普羅瑟羅上校将他的約會從六點 改為六點三十分。

    很可能,一半的 村民都聽到這個變更。

     12:45:有人最後看見手槍在原來的地方。

     (但這一點令人懷疑,因為阿切爾 老太大說,她記不清了。

    ) 約5:30:從“老屋”的北門房,有人給我打來 匿名電話。

     6:15:(或一兩分鐘之前):普羅瑟羅上校 到達牧師寓所。

    被瑪麗領進書房。

     6:20:普羅瑟羅太大沿小路回來,穿過花 園,來到書房窗戶前。

    未見普羅瑟 羅上校。

     6:29:有電話從勞倫斯-列丁的住所打到 普賴斯-裡德利太大處(根據電話 局的記錄) 6:30至6:35:聽見槍聲。

    (假設電話來的 時間是對的。

    )勞倫斯-列丁、安 妮-普羅瑟羅和斯通博士的證詞 似乎說明時間要早些,但普賴 斯-裡德利太太也許是對的。

    ” 6:45:勞倫斯-列丁到達牧師寓所,發現屍體。

     6:48:我碰見勞倫斯-列丁。

     6:49:我發現屍體。

     6:55:海多克驗屍。

     注:隻有兩人,沒有6:30至6:35不在現場的證據。

    她們是克拉姆小姐和萊斯特朗茲太太。

    克拉姆小姐說她在墓地,但無法證實。

    但是,把她排除在本案之外,看來是合理的,因為看來沒有什麼能将她與此案相聯。

    萊斯特朗茲太大在六點過後的某個時間離開海多克醫生的家,去赴約。

    是在哪兒約會?與誰約會?幾乎不可能是與普羅瑟羅上校,因為他準備與我會面。

    确實,在兇殺案發生的時候,萊斯特朗茲太大在現場附近,但是,她會有什麼樣的謀殺動機,令人懷疑。

    上枝的死,不會使她受益,并且,警督的所謂敲詐的推論,我也不恭維。

    萊斯特朗茲不是這種女人。

    再者,她也不可能拿到勞倫斯-列丁的手槍。

     “非常清楚,”馬普爾小姐說,一面贊同地點點頭。

    “确實非常清楚。

    先生們總是能拿出如此出色的備忘錄。

    ” “您同意我所寫的東西嗎?”我問道。

     “哦,是的。

    您記錄得非常出色。

    ” 然後,我向她問了我一直想問的問題。

     “馬普爾小姐,”我說,“您懷疑誰呢?您曾說有七個人。

    ” “完全如此,我是那樣想的,”馬普爾小姐心不在焉地說,“我想,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懷疑是别的某個人。

    事實上,您會明白這七個人是有嫌疑的。

    ” 她沒有問我,我懷疑誰。

     “關鍵是,”她說,“您得對這一切作出解釋。

    每件事都得解釋清楚,令人滿意。

    如果您有一個與每個事實吻合的推論,哦,那麼,就一定是正确的。

    但是,這極為困難。

    如果不是因為那張便條……” “便條?”我驚奇地問道。

     “是的,您記得,我告訴過您。

    那張便條一直折磨着我。

     這有點不對勁。

    ” “當然,”我說,“現在可以解釋清楚了。

    便條是在六點三十五分寫的,而另一隻手——兇手的手——将六點二十分寫在頁頂,使人們作出錯誤的判斷。

    我想,這一點非常清楚。

    ” “但即使如此,”馬普爾小姐說,“這一切都不對勁。

    ” “可為什